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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篇1:《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摘 要:《法律篇》是柏拉图继《理想国》、《政治家》之后的又一力作。

从实际的社会状况出发,在《法律篇》里他强调必须实行法治。

据此他论述了法律的含义、性质,法律与权力、自由的关系,立法的目的、条件以及如何实行法治等一系列法律思想和法治措施。

虽然受阶级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其思想存在着缺陷与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方面的论述既有深度又极具借鉴意义。

关键词:《法律篇》;法治;启示

晚年柏拉图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开始认识到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在《法律篇》中,他论述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不仅体现了其法律智慧,也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参考价值。

来库古的立法和苏格拉底的以身殉法给柏拉图以强烈的震撼,让其认识到法律的魅力。

另外,其自身的社会政治实践让其认识到“理想国”只是一个空想,法治才是治国良方。

故在《法律篇》中他提出了法治的思想。

他的法律思想主要是建立在理念论的哲学基础之上。

在《法律篇》中,他在更广泛的背景上,把最高的善的理念看作是“第二等好的国家”赖以建立的模型和追求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理念,他主张由优秀的人运用法律来治理城邦,从而实现城邦最高的善。

他认为法律是由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人制定的,用来规范家庭和社会的理智的约定。

在他看来,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正义性是法律永远的特性。

其次,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必须保持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变性。

那么,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与习惯法、与权力、与自由等是什么关系呢?

首先,不成文法(祖宗之法)虽不是明文规定,但也不是毫无规范的东西,琐碎繁杂的风俗和传统使宏大的立法内容丰富,连接并保护着现存的各种成文法。

作为一种自律的习俗应该要接受法律和制度的控制。

权力与自由是离不开的,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上,他把自由、智慧、与和平看成是城邦立法的目标。

其赞成的是一种相对的自由。

自由是以法律为前提,正如卢梭在《政治经济学》所写的那样,“这一切奇迹都是依靠法律来实现的,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实现公正与自由”。

①在论述了法律与自由的基础之上,柏拉图又讨论了法律与政体的关系。

他认为法律可以保存共同体的同时也可使其遭到瓦解。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那么,柏拉图为什么要强调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呢?

从法律本身来看,法律是公意的体现,是一种理性的约定,体现了神的意志。

法律能够帮助人们追求善和幸福。

其次,法律的审判是真正的审判,它绝不以伤害人为目的。

从人这一主体来看,他认为只要法律的制定是高尚的,人就必须与法合作并服从。

对于法律的真意,个人的责任是理解并服从,而城邦的责任是接受,并把它上升为城邦的法并成为城邦及其他社团交往的准则,也就是实行法治。

他在论述了“法治”重要性的同时,也对其如何实现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具体体现在:

首先,立法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其认为要遵循公正和善德的理念,保障社会的自由、和平、理智,创设立法条件,按照双重过程和单一过程两种方法来制定法律。

对立法执笔者立法家也提出了要求。

首先,立法者不要陷于制定法规上,且不能把和平当成是战争的工具。

最后,立法具有长期性,故需要耐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但是,仅仅有法律是不够的,法治的关键在于法律得到公正的执行和遵守。

为了不使法治成为空话,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要选举好各种官吏;做好国民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司法制度,制定程序法,设立法庭,选任检察官和法官以及陪审员,实行陪审制度。

法官要严格保持中立,谨言慎行。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得知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从实际的社会状况入手分析,以“正义”作为法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

此外,还对政体、城邦(国家)的起源、法律的产生等进行了深入探索。

由于受社会背景和阶级的局限性,其法律思想也有着缺陷与不足。

第一,尽管柏拉图着重强调法律的至上权威性,但法律真的是至高无上的吗?答案是否定的。

他认为的权威性是社会对法律的普遍遵守和服从。

但是,法律的权威性更应体现在制定上。

柏拉图把法律的制定权交给立法者――独裁者和政治家的结合。

所以法律仍是其意志的产物,仍带有阶级性,人们通过对法律的服从最终还是服从立法者的意志。

但柏拉图却否认了法律的这种阶级性。

第二,因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存在很多需要补充的细节。

他主张由执法官按照他们的实际经验对法律细节进行补充,或者由法庭酌情处理,这就给与执法官以及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并没有对其权限的范围和大小进行明确规定。

有没有不存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如何保证自由裁量权被公正与公平地行使?如何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这些从《法律篇》中无法找到清晰明确的答案。

虽然有些问题我们无法从法律篇中找到答案,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篇》是一本以论述法律规范为主的,并涉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②柏拉图对于善与正义、理性以及法治的思考,奠定了西方法律社会的基础,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源头。

分析《法律篇》中的法律思想,极具理论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法律篇》的学习了解,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柏拉图的相关思想,对当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在我国,法治遇到的问题不是如何认识法治,而是如何实现法治。

在当下中国,政府以及公民都认识到了法治的意义和价值。

对于,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法治?如何建构法治?法治实现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障碍所在。

《法律篇》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借鉴。

首先,有法可依是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制定系统而严密的法律法规以做到有法可依,并且在法律的制定,实施,遵守各环节保证其权威性,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成员约束、警示、威慑、惩戒作用。

在制定法律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征求法律专家、资深学者以及社会民众的意见,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民主性。

相比较立法的权威性而言,公正、公平、严格地执法以及社会的普遍守法更为重要、关键。

这就要求: 一方面, 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国民法制教育,培养法律意识。

使全体公民懂法、遵守法。

另一方面,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严格坚持并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处理违法案件时,必须严惩不贷,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另外,借鉴《法律篇》中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不足之处,我们要吸取其教训。

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不仅要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更要加强对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用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的双重作用来规范。

除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外,《法律篇》中也涉及了陪审制度。

那么我国陪审制度是否存在着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完善它呢?学者魏胜强在其文章中写到:“我国陪审制度最大的不足在于不具备法律论证的功能。

具体表现为:人民陪审员力量不强大,难以表达异议;人民陪审员立场不客观,无法回应质疑;人民陪审员地位不独立,不能违逆法院”。

\+③所以,在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完善法律论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力量,保持其中立的地位。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以及陪审制度在法律审判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

《法律篇》中的法律思想是柏拉图最成熟的思想之一,而且在整个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柏拉图的法治理论在某些方面所取得的经验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所以,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事实求是的思想方法,对其有清醒的认识,从国情出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注释]

①参见[法]卢梭:《政治经济学》 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版,第12页.

②石浩然.《柏拉图法律思想解读》 [J].卷宗,,(9).

③魏胜强,《法律论证场景的构建―关于我国陪审制度的思考》[J].法学,,(7).

[参考文献]

[1]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2]魏胜强.《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3]何勤华.《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二版)[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4]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三版)[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5]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M].北京: 法律出版社,.

篇2:《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摘要:《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时期的作品,于其74岁着手开篇,是继《理想国》、《政治家篇》之后的最后一篇以对话体裁为文载的力作。

它是对柏拉图以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其思想的结晶。

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柏拉图的完稿,而是由其学生奥巴斯的腓力浦整理的稿子,并加入了腓力浦自己的东西。

但是,这不能否认《法律篇》在世界文献中的地位,其内涵的对法律、宗教、教育、历史、哲学、艺术、伦理、外交、贸易、家庭、婚姻、公民生活以及对国家发展模式的终极探讨,对现今世界,甚至人类整个进程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柏拉图 《法律篇》 古希腊文化

一、对此书性质的看法

《法律篇》是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著《理想国》、《政治家篇》和之后的最后一部力作,它集中反映了晚年柏拉图对其生平思想的一个反思与回顾,是对以往的继承与发展。

通过细细品味《法律篇》,深挖其中包含的种种思考,对于理解古希腊法律、政治、思想、文化等的发展模式与思想积淀,以及正确评价柏拉图的思想在西方思想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非凡的意旨。

在古希腊语中,《法律篇》的题目是nomos,也就是翻译成中文后是律法的意思。

通览全篇,柏拉图讲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似乎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我们不妨找一下nomos更深层次的含义。

我想这对于我们了解《法律篇》的内涵有很大作用。

在中国的古代,有类似这样的论述,《论语》、《孟子》等等对话篇的论述,还是《尚书》、《鬼谷子》等等专门论述,都包含了对一个地区或者邦国治理方式的综合性论述,既含有法律性质的,又含有国家发展模式、国家精神性质的大框架论述,而这一切,都可以用一个词来代之,这便是礼。

礼,既含有对国家的一个规范,又有对公民个人的约束和定义。

《法律篇》中亦是如此。

所以我认为,它不是一篇纯粹的法律着作,也就是说,该书的一些观点是为了集中为法律的说明服务,还是在昭示着其它什么?

虽然说,《法律篇》以“法律”为名,但是用包容的眼观来看,我们不能把其仅仅当作法律著作来研究和思考,否则,会泯灭其真正的内涵。

究其原因,在于无论是《法律篇》还是柏拉图之前的两篇巨著,都是在一条思想线路上延续下来的,是对一个问题的体系化的思考和主张。

在这一篇中,柏拉图提出了法治的主张,更加贴近了现实。

倘若我们以古希腊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眼光去理解和研究,那么其中的寓意可能会更多,更应符合柏拉图本人的心中意旨。

虽然如此,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法律篇》对于正义以及关于设立法律、审判和惩罚等方面的深入探讨,包含了太多的法律观点,以至于对整个古希腊的法律哲学起到了极大的启迪和促进作用。

但是在那个时代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法律哲学这个概念。

《法律篇》的法律思想与启示论文

而这一切都转化成了正义问题的探讨。

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法哲学的最初形式或者是源头方向。

“因此,如果了解了古希腊的道德、政治、教育、法律与哲学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在更广阔的视野之下评价《法律篇》的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古希腊思想史中的意义。”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nomos一词的含义,与礼恰当,因为礼的范围很广,保罗万象,我们只不过后来把它的命题给局限在一个范围了,就像周易不是用来算命的,而是一把用来打开宇宙人生宝库的钥匙一样。

我认为,可以说古意的nomos就是近于中国古代先贤所说的礼。

综上所述,我认为,虽然在书中阐述了极其丰富的法律思想,如对正义、立法、审判、惩罚等方面的探讨,都具有深刻的法学意义,但是,这些内容的论题最终都是为了论证正义而被探讨的,也是以正义的形式被探讨着,而这些探讨,都是为正义国家,即法治国家来做铺垫的。

同样的,书中有关道德、政治、教育、哲学等等方面的论述,都是为了这一目的。

所以,我们可以说,《法律篇》是对一种国家模式的探讨,这种国家模式,是以法律为基础,包括着一个国家的正义观念、国家的发展大方向、对公民的德性教育等等各个方面内容的庞大系统。

二、《法律篇》印证下的知性、德性、理性、实践性

知性,是一个合法公民的最基础条件;德性,是大多数合法公民所必须的;理性和实践性是大多数公民的选择条件,但必须是领导者的必备条件。

具体来讲,知性,是指人对知识的追求和掌握,而德性,指人对道德、正义的追求和向往,这两个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条件,是保证社会的发展不偏失、正常化运行、前进的根本。

两者的做到,靠教育,靠继承。

而理性和实践性,是对少数有领导才能的人的特殊要求,它要求这类领导者做到,要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要有领袖的才干和气质,要有特殊的技艺上的实践能力,是一种近乎于“哲学王”方向的要求。

不论是普通人所要求的知性与德性的统一,还是特殊情况下的四者的完全统一,都是靠教育来达到的。

因此,教育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

要什么样的教育,教育的内容是怎样的,怎样判断教育的偏失与否,怎样教育等等问题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因此。

我们可以说,教育是这四者达到的一个重要条件,而这四者的达到反过来又会对教育产生积极地影响。

三、主要内容

(一)立法的目的――善的使命

《法律篇》主要围绕着雅典的一个来客(我们可以看成是柏拉图自己)、克里特人克列尼亚斯、斯巴达人梅奇卢斯三者,在公元前4世纪中叶一个夏日的讨论展开的。

讨论的内容涉及到国家政治体制构建以及公民生活的很多方面。

整篇巨著,层层递进,通过提出问题,探讨解决问题,进而阐述立法的宗旨,做到以理服人。

在《法律篇》的开篇,三个人主要是围绕着关于立法的目的来展开辩论的。

在另外两人看来,一个国家立法是为了战争或者是更好地进行战争,一切制度的设立都是为了战争的胜利而服务的。

甚至各种处世和生活的标准也都是以此为根据而排列的。

在某种程度上,胜利即是正义。

篇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初步学习,我慢慢的了解了一人生观,价值观。

知道了这些东西对我们大学生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以后人生的发展和个人素质修养都有积极作用。

因此,我收益匪浅。

大学生时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托付、历史的责任。

所以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道德修养。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人生的态度

由于人们在现实色会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经济利益和政治立场不同,生活经历、人生境遇、认识水平不同,人们对人生的看法也不同。

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利益关系调整和各种文化思潮碰撞激荡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深刻影响的社会条件下,人生观领域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多样的状态。

不同的人生观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并赋予人生以不同的意义。

因此,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摒弃错误的人生观,是大学生应该严肃对待的重大人生课题。

什么是价值和价值观?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价值是指主客体关系中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意义。

社会、人或某种现象,对社会、阶级、他人有积极意义,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家具有价值。

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的根本的看法,是人们头脑中有关价值追求、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等了内容的系统观点。

而人生观是指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类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

人生观是有世界观决定的。

其具体表现为苦乐观、荣辱观、生死观等。

人生观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

人生观的形成是人们实际生活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受人们世界观的制约。

不同社会或阶级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人生观。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必须将自己的认识和价值判断牢牢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切实把握前进的方向和掌握正确的方法。

更要把握唯物主义的辩证思想我历史唯物主义武装到自己的思想深处,从而真正的认清自己,知道自己以后应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才能做好。

篇4:法律与公共关系论文

法律与公共关系论文

一、公共关系学与法学之间的发展关系

公共关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公众,法律亦是如此,其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公众,所以在公众的主导作用下,两者管理、约束社会的沟通关系作用很强。法律的强制作用和约束作用能够增加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由此可见,公共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研究和项目开发是促进和谐社会主义发展的原动力。

二、网络时代背景下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

对上文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可知,网络时代背景下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共关系的维护重视程度都非常高。解决社会矛盾、保持法律公信度是政府开展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所以在这种社会矛盾中,公共关系仅依靠道德关系已无法完成既定的法律规范目标。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程度仍需做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统一约束机制

公共关系与法律的约束内容相当,在调节公众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同时,具有社会性质特征的管理因素在法律关系上并不存在具体的冲突和矛盾,所以从合作整合上看,公共关系与法律都具有双重属性,人与人之间的调整关系需要具有很高的内力作用和价值。在约束作用下,行政手段在公共关系中必须采取合适的方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公共关系与法律之间的矛盾。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在法制建设方面具有很强的主导能力,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可以促进公共关系格局的变化和发展。利用新媒体技术参与到法律宣传工作中,可以为公众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沟通平台,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为社会公共关系提供一个稳定的、具有实效功能的约束机制。

(二)调整公共关系的研究意义

强化公共管理作用与法律关系的合作能力不仅能够体现出国家发展的.价值取向,还能有助于明确管理目标。从社会发展角度上看,传媒建设延伸的范围非常广泛,无论是在法律体系建设上,还是构建社会管理制度上,公共关系都可以体现社会体制的发展趋势。众所周知,公共关系与法律在构建体系上存在一定的共通性,所以相对于其他管理内容,司法部门与政府管理部门在司法管理上都能体现出对社会关系的控制能力。

(三)优化法制环境

执法部门与政府管理部门对社会公共环境的影响大体相同,所以将公共关系应用到法律体系中可以增加法律的执法力度,提高司法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从理论科学上看,司法部门需要应用规范的执法队伍建设,使其在调整公共关系上承担一部分调和经验。在法制环境下,公共关系的自由创建能力非常强,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个人,公共执法能力都可改变并优化公民的生存环境。政治经济环境内容是公共关系主体,所以社会公民需要参与到民生热点话题、国家体制发展的讨论中,利用自身话语权,引导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四)采用新媒介技术

英特尔公司在新媒介技术上的应用价值非常高,在互联网无序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下,信息的传播容量会大幅度增加,公民在享有一定编辑权力的同时,还形成了关系主导能力。在社会关系中,公民可以将自由创建的作品展现在个性化平台中,让自己成为公共关系的传播者和发起者。同时新媒介技术引入法律体系,也可以提高法律体系的结构稳定性。在公共关系与法律的融合发展中,民主、公正、法制社会主义构建意义也会明显增强。政府部门、组织以及和谐部门应利用新媒介技术丰富公共关系运行发展模式,在掌握其结构特征的情况下,提高网络时代环境中公共关系与法律体系的默契程度。

三、结论

通过上文对公共关系法律融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可知,我国民主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制度构造、体制发展对公共关系与法律融合程度的影响是巨大的。本文以英特尔公司开展的创意周活动为例,深入剖析了在法制社会中,公共关系的能力必须依靠法律约束来实现这一目的。

篇5:法律与道德论文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 道德 统一 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具体来讲,道德命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含动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不考虑潜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行为受到道德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四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宪法、法律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信念和社会舆论当中。其次,法律规范则是条文化的、比较具体,明确具体地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能够为主体提供明确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较抽象、原则,没有具体规定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体系的存在与范围可以通过权威性法律资料加以确定,可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明确而确定的依据,这是道德所不具备的品质。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伦理学界还是法律史学界最终都找到了一个共同根源——禁忌。伦理学界根据人种志学的研究认为,道德形成的标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关于禁止通婚的规则。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种生产的禁忌和性交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是原始社会的禁忌,作为禁止性规范(勿为性规范),在法学家那里则被认为是“法律的源头”。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禁止性规范。

第二,两者的目的相通。法律与道德都包含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愿望的道德表达了人类的道德理想,如善良、公正、诚实等。在法律发展史上,在法理学发展的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们都强调良法与恶法之分,每个人都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环境下的国家,离开了道德,关于良法的`理论思考与立法实践就失去了依据。

第三,两者的内容有重合之处。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来源,法律吸收了道德准则的内容,将许多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这就克服了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对无效性,使道德规范能够获得社会有组织的强制力的保障。将道德转化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现象存在于任何国家的立法之中,这就使两者在许多行为要求上展现出一致性。

第四,两者在功能上互为补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点,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进行调整,两者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间,因此两者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的特点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不同时期显示不同的特点,在新的时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法律与道德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

法律与道德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巨大变迁而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求我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因为在一段时期内,也许某一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时期后就变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经合乎法律的行为换到了另一个时间空间也许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为曾经不合乎法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成合乎法律的,如妇女的堕胎行为。

(二)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逐渐融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思想素质也随之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即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转化,基本道德原则可转化为法律,长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法律与道德的互相渗透,逐渐融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符合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规律。

(三)法律中越来越具备道德基础与人性内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两者之间的配合更加紧密,加上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广泛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了为了更好滴保护人权,在内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规定,以体现对人权、正义、效益与秩序等的追求,这是法制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同时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启示

(一)法律与道德建设应同时进行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必然要求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者要同步进行,才能使得法律与道德之间不脱节。在法制的建设中要注重发掘法律中内含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实现综合治理;同时在道德的建设中要注重结合法律的教育功能,使得人们在内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从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立法活动要更加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动则是打造这一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与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动要将一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原则,使道德规范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活动要将某种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即通过义务性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的义务性规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效补充。例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依习惯或道德规范认定特定行为合法与否的做法。

(三)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员是实施法律的主体之一,其思想道德素质深刻影响到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强调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逐步融合的结果。法律的实施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践行法律的精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法律。“道德平庸的审判人员是对一国法律的嘲笑,而道德败坏的审判人员就是对国家法治的公开的践踏,因为每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就是对人们法律热情与信仰的最为深刻的伤害。” 由此可见,司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法律与道德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正是这种融合趋势最为明显的特征。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同时,我国要注重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环节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内容,以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篇6: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研究论文

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研究论文

[摘要]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应该是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培育和价值观的引导,从而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意识,为他们的长远发展和未来进步创造有效的条件。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教学来说,必须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地强化对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在对他们进行知识渗透的同时,更要注重对他们思维方式、人格修养和道德素质提升,从而来不断地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本文将重点对南疆高职学生价值观教育在《基础》课教学中的现状进行有效探索,并为之提供有效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高职;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其终极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全面进步。价值观对于学生个人人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导航作用,正确的价值观能够将之引入到健康成功的人生道路上,并指导他们在未来发展中更好地做出选择和取得进步。特别是对于南疆的高职学生来说,恰逢新疆经济座谈会的召开,给新疆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发展的机遇,在这大好形势下,学生的价值观教育也势必提上日程。因此,在南疆高职思政教学中必须要重视学生价值观的引导和提升,通过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体系、优化整合教学内容等多种方式来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以此来保证南疆高职思政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实现。

一、价值观教育的特点及对思政教学的意义

(一)价值观教育的基本特点研究

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价值取向,从而体现出一定的价值或作用。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价值观念。而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都表现出较大的不同,从而导致价值观表现出较强的主体性、兼容性、多样性、矛盾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不同文化的交融和社会状态的变化,导致每一个个体价值观表现出较大的个体性,也从客观上说明了时代教育的开放性特征。研究价值观教育已成为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重点和核心,也是思政教学目标的重要体现。

(二)价值观教育对南疆高职思政教学的意义

南疆特殊的地理位置、民族特点以及该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现状,使得价值观教育在该地区高职思政教学的地位凸显出来,并且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逐渐深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价值观应该成为教学的使命和立足点,从而更加有效的帮助学生成功和成长,将他们培养成为有个性、有理想的个体。但是,从目前南疆的社会现实及其高职思政教学现状来看,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文明冲击和文化碰撞,传统价值观和一些优秀的道德思想有所流失,使得南疆高职学生丧失了价值观培育的土壤,这就不利于从根本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价值观教育工作是否凸显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思政教学目标能否真正实现。

二、南疆高职思政课程教学中价值观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价值观教育与时代主流价值体系不契合

从目前南疆高职思政课程教学实践效果来看,传统价值观教育与时代主流价值体系不契合,成为了日益凸显的.重要问题。目前在《基础》课程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及要求更多强调的是对适应大学生活,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发展和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弘扬中国精神;加强自我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增强法律意识和树立法治精神等知识点的学习。而要真正掌握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必须要把握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从本质上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思想和价值观的重要引导,也从根本上把控了时代文化和思想发展的脉搏,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正能量。但是,具体到南疆高职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实践中,一部分学生会被社会中现存的各类思潮所影响。比如受到的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冲击,会在现实与理想、奉献与索取、传统价值观与功利主义的抉择中徘徊,甚至做出与正确的主流价值观思想相违背的选择,这就从根本上降低了《基础》教学的有效性。

(二)价值观教育过于强调统一性和一元化

从目前南疆高职思政教学来说,价值观教育过于强调统一性和一元化,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课堂教学氛围的呆板,同时也降低了学生思维能力的拓展和延伸,对于教学目标的实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基础》教学应该提升涉及面,丰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性和实用性的兼顾。受到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课堂上过多地强调传统文化的主流意识,对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文化要素进行高度重视和教育,从而让学生丧失了理性思考,生活中会出现盲目爱国等现象。由此可看出,南疆高职院校的思政教育并不能充分的为学生的生活实践发挥引导作用。过于强调统一性和一元化的价值观教育不利于高职学生个性的顺利实现,在根本上也会影响思政教学的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南疆高职价值观教育方式单向度

从南疆高职价值观教育方式上来看,不少思政课堂价值观引导方式单一,理论教学占据主要的方式,同时教学方法过于传统,无法真正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统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南疆高职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效果,对于学生个人成长和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目前,虽然在思政教学中也进行了一些教学改革,比如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开展了一些实践教学,但多数实践教学都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实现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只有广泛地开辟教学路径,实现教学方式的灵活性和科学性,才能够进一步地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从整体上达到个人价值观的培养。

三、加强南疆高职学生价值观教育在《基础》课中的实践

(一)情境教学,为学生价值观教育创造环境

情境教学,为学生价值观培养创造有效的环境。对于南疆高职学生价值观教学来说,应该通过有效的情境设置,来将他们引入到教学实践情境中去,提升他们的参与热情和兴趣。第一,可以广泛地借助于新闻时事和社会热点话题等素材来进行理论教学引入,通过问题设置的方式来进行教学,这样可以提升教学环节的针对性,更好地来保证教学实践效果;第二,应该善于借助于多媒体手段来进行教学,比如微信、微博、网站教学等诸多媒体形式,让学生能够自觉地来提升自我价值培养意识,不断开发他们的心智、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来不断提升自身综合思想素质,形成符合时代主流价值体系的正确价值观。在《基础》课程的理论教学中,除强调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之外,还应结合南疆高职学生的自身特点,加强学生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思想的正确认识,有效防止西方文化、价值取向的渗透。同时,还可设计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案将理论教育与实践呈现相结合,比如开展相关主题的辩论赛,让学生主动去查究错误的价值观对自身发展的抑制影响,从而树立科学正确的价值观。

(二)优化设计,制造精彩高效的教学环节

对于《基础》教学来说,应该注重理论性和实用性的兼顾,从个人理想、中国精神、人生价值、道德实践、法律精神、人格培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几个教学环节中持续融入对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效果。比如,可以积极组织教学活动,以某一话题为核心来展开演讲活动、学生讲课、学者讲座等活动,这种相对来说比较活化的教学环节能够在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同时引导他们能够自觉地实现个人价值感和人格的塑造和提升。还可以组织小组探究式教学讨论,不断地延伸学生思维,提升他们的辨识能力和分析能力,以此来从根本上保证高校思政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整合制定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专题来进行教学,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通过小组探究和讨论,来更好地完成教学实践,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强化他们自我认识的过程,也进一步地提升他们的品德素质和价值观塑造,对于自我成长和发展都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重视实践,并制定科学化的价值观评价标准

重视实践,制定科学化的价值观评价标准,为学生价值观养成奠定有效基础。第一,积极地带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地引导他们走进社会,充分地把握时代发展方向和文化主流思想意识形态,从而来更好地将所学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与现实接轨,促进学生个人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成熟发展。第二,应该从根本上保证学生价值观教育教学评价方式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在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时候,应该注重从实践层面来对他们的价值观树立进行有效评价,同时也给予他们一定的机会来进行教师教学评价,满足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结语对于南疆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不仅仅要提升学生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同时还要善于实现他们的人格塑造、情感培养、心灵成长,从而来不断地实现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健康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对于《基础》教学来说,必须要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来推进教学效果,通过实现有效的情境教学、优化教学设计、重视实践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等几个方面来提高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性,从根本上来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为他们价值观的树立创造有效的条件和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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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捷.论“由博返约”思想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中的运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11):82-85.

〔3〕张敏,陶传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道德教育情景式教学设计〔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05):137-139.

〔4〕徐曼.关于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加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几点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05):92-94.

〔5〕白蕊.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科技信息,,(07):549-550.

篇7:管仲法律思想述评

管仲法律思想述评

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重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的法律思想对当时以及后世都具有深远影响.他在齐国主持政治、经济方面改革的同时,非常重视礼义教化的作用,认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他致力于发展经济,主张“案田而税”,并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的口号.为了加强统治,他提倡“四民分居定业”.他反对专任刑罚,主张省刑慎罚.这些思想主张与后来的儒家和法家都不尽一致,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

作 者:马作武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刊 名:山东社会科学  PKU CSSCI英文刊名:SHANDONG SOCIAL SCIENCE 年,卷(期): “”(8) 分类号:B226.1 关键词:管仲   礼义   刑罚  

篇8:学习思想法律总结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篇9:学习思想法律总结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篇10:论列宁民族平等法律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论列宁民族平等法律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新形势下,品读列宁民族平等法律思想,对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有着深厚的`现实意义和悠远地历史意义.作者指出列宁民族平等法律思想的体系架构,并结合此法律思想,就如何抓住民族平等这条主线,开创民族平等事业新局面,谈出自己的观点、认识.

作 者:潘高峰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刊 名:宜宾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IBIN UNIVERSITY 年,卷(期): 3(4) 分类号:A821.64 关键词:列宁   民族平等   法律思想   启示   民族法制   民族自决  

篇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我们告别中学时代,迈进大学校门,随之的,我们的人生的历程翻开了新的一页。我们满怀希望与憧憬:人生理想将在这里确立,未来的发展将在这里奠基,美好的生活将在这里开始。所以我们要珍惜大学生活,在大学里开拓新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于我们大一学生而言,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第一章,就为我们详细而系统地介绍了大学生活,使我们对自己的大学环境有了全面的理性认识,在一些突入其来的问题,有了应对思想准备和认识方法,起到了引路标灯的作用,对大学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有了指南和参考。对新生的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思想情绪不计其数,环境的陌生、生活的适应、学习的压力、情绪的波动,总能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蜂拥而上,加之我们的心态并不成熟,很容易被困难折倒,进入误区。大学较以往的高中生活相比,完全是一种全新的阶段,少了拘束,自由多了一些;少了督促,自觉多了一些;少了古板,灵活多了一些。这些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学会接受并且适应转变,健健康康地成长。《思想道德修养》课中从不同角度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大学及其大学生活,迅速调整方位,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我认为,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高这些修养和完善人格方面,要求我们做到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培养完善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了《思想道德修养》后觉悟,作为一名大学生,必须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要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着眼于实际学业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是人生观教育的逻辑起点,只有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摆正自我的位置,才能正确回答人生目的、人生理想、人生价值、人生责任、人生态度、人生尊严等问题。勤奋刻苦学习,永葆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别是非的标准。为此,要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以勤奋学习为先导,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创造性开展学习奠定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从审美的含义、标准讲起,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美与丑,正确处理真善美的关系,创造美与享受美的关系,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高尚的审美情趣,塑造美的人生。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是对自己绝对的要求,敬业精神是成功者的必备素质,也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后,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

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在适应转变、健康成长部分,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在她的引导下,我们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并迈着坚定的步子,朝着心中的方向,沿着既定的道路奋勇向前。

篇1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心得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心得

王老师,你好,我是您的学生路顺利。以下是我通过上了您的课程后的心得体会。

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持的。而道德法律就是限制人们的欲望,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创造出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平等的和谐环境。

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被教导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虽然那个时候心里还没有道德法律观念,但是种子已经在我们心中萌发。我对于道德的理解就是人们通过长久的生活经验总结下来的对人对己都有益的行为。我知道我这种认识很肤浅,但是我却觉得他很朴实。人生下来没有好坏,好人坏人都是一点一点的改变的。关键是他们受到了怎样的教育,有过怎样的经历,处在什么样的环境。这些也就成就了一个人的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成长的过程中,父母老师就是我们的舵,他们掌控着我们的成长方向,因为他们要培养我们的道德观,他影响着一个人对于家庭社会的态度。他们都是从点滴积累出来,平时我们不在意不重视的事,可能就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们自己。到我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我们的道德观也已经树立起来,知道了有些事情不能做和为什么不能做,不单单是理解道德的含义,而变成开始思考什么是道德,这样我们更加的明白了道德其中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

凡是法律所制止的都是道德所谴责的,但道德所谴责的不一定都是法律所制止的。这句话我一直记忆忧新。他说明了道德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具有很高尚的道德,而且某些时候有着很好道德观的人也会做出违法的事情。这时候法律就显示出了它的作用。法律成为了道德的具有强制力的有效武器。他担任起了更多道德所不能办到的`事情,而且他更加有效的约束了人们,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很道德是不能分割的,老师上课讲的事例中,很都都是由道德上的缺陷,最终走上违法的道路。思修这门课程,不仅通过事例来阐述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而且还告诉我们这些刚进入大学的新生如何面对今后更加复杂更加多样化的生活。让我们心里做好了应对个种事件的准备,也为今后可能会发生的事件敲了警钟,在关键时刻不能迷失自我,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但是不得不说,通过课上一个个鲜活的事例,真的令人心中感慨万千。如果自己是事件中的主人公,面对那样的情况,自己又该如何做,这也是一个思考的问题。培养道德和学习法律,不应该知识我明白我知道,而是应该如何做才能体现出道德的高尚和法律意识的健全,这会是今后我们生活中要不断锻炼的事。但是只要有良好的心态,对未来充满希望,遵纪守法,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我们的身上,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这学期的这门课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在生活中他会一直教育着我们如何才能正确的面对自己,面对生活。做为一个大学生,我会更加努力培养自己的道德,学习法律常识武装自己,做个合格的大学生

篇1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法治理念,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教学重点、难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式、法律权威。

教学方法:

教师讲授、案例分析点评、学生参与讨论和多媒体演示相结合。

教学课时:4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促进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

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法律至上

权力制约

人权保障

正当程序

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

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推进依法执政

提高立法质量

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树立法律信仰

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

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

篇1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我们告别中学时代,迈进大学校门,随之的,我们的人生的历程翻开了新的一页。我们满怀希望与憧憬:人生理想将在这里确立,未来的发展将在这里奠基,美好的生活将在这里开始。所以我们要珍惜大学生活,在大学里开拓新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于我们大一学生而言,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第一章,就为我们详细而系统地介绍了大学生活,使我们对自己的大学环境有了全面的理性认识,在一些突入其来的问题,有了应对思想准备和认识方法,起到了引路标灯的作用,对大学生活中的为人处事有了指南和参考。对新生的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思想情绪不计其数,环境的陌生、生活的适应、学习的压力、情绪的波动,总能在人最脆弱的时候蜂拥而上,加之我们的心态并不成熟,很容易被困难折倒,进入误区。大学较以往的高中生活相比,完全是一种全新的阶段,少了拘束,自由多了一些;少了督促,自觉多了一些;少了古板,灵活多了一些。这些新的变化要求我们学会接受并且适应转变,健健康康地成长。思想道德修养课中从不同角度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大学及其大学生活,迅速调整方位,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我认为,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高这些修养和完善人格方面,要求我们做到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培养完善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了思想道德修养后觉悟,作为一名大学生,必须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要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着眼于实际学业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客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是人生观教育的逻辑起点,只有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摆正自我的位置,才能正确回答人生目的、人生理想、人生价值、人生责任、人生态度、人生尊严等问题。勤奋刻苦学习,永葆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别是非的标准。为此,要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以勤奋学习为先导,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创造性开展学习奠定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从审美的含义、标准讲起,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美与丑,正确处理真善美的关系,创造美与享受美的关系,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高尚的审美情趣,塑造美的人生。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是对自己绝对的要求,敬业精神是成功者的必备素质,也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后,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

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重点,在适应转变、健康成长部分,是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的决心;树立科学的世界现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在她的引导下,我们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并迈着坚定的步子,朝着心中的方向,沿着既定的道路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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