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一起承担恶果也是应当的散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一起承担恶果也是应当的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一起承担恶果也是应当的散文
一起承担恶果也是应当的散文
我正在工作,忽然一个人走进我的办公室,问道:“是在你这儿盖章吗?”
我一抬头,看见手里捏着一个证书的女人正是我近二十年未见的旧邻玉萍。
发觉她没有认出来我,我便笑着说:“我老啦,你都不认识了。”
她定睛一看,忽然惊喜地说道:“啊?是你啊。”
我知道她是来办理退休证的,就告诉她一会儿帮她去办公室盖章,然后请她坐下。
十几年未见了,通过问答的交流方式,我了解了老邻居一家别后的大体情形。
玉萍的婆婆七十多岁了,患了癌症,医生断言有一两年的活头儿,却因为儿女对她隐瞒实情,至今活着。每家的.孩子都大了,走上了社会。总之,日子平常却也都过得去。
只有玉萍的大小姑子敏让人不省心。
当问起具体情形时,我从玉萍口中得知,敏没有正式工作,当个临时清扫街道的清扫工。本来跟丈夫维持一个三口之家的日子还是过得去的,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敏就和一起扫大街的人喝上了酒,还是大酒。喝完了在一起打麻将加上厮混,反正是走了下道儿。一个女人如此,男人当然是忍受不了的,所以,敏的丈夫在百般规劝不灵的情况下,跟她离了婚。离婚了的敏不但没有反省自己的不是,反而在回到有些许社会补贴的母亲身边,更加肆无忌惮了。紧巴巴的日子里,不买什么都行,家里没酒却是坚决不行的。
敏的前夫过来话说只要敏改了毛病,看在闺女的面子上,可以跟她复婚。可是,不光是敏怎么劝也不听,玉萍的婆婆还坚决不让闺女回去呢。
我不解地说:“觉得你婆婆说话唠嗑儿很明白事理的,怎么会这样不替自己闺女想清楚啊?”
萍哼了一声说:“那老太太,都不讲理一辈子了。她就拿不是当理说,硬说她闺女学坏了是姑爷给逼的。说什么也不让回去。”
我关切地问:“现在啃她那几个钱儿还凑合,万一将来她没了怎么办呢?”
萍长出了一口气说:“我家老太太给她闺女也不停地找对象呢。可是,那个喝大酒的毛病要不改,瞒人能瞒多长时间,早晚还不是要露陷儿吗?到时候,谁跟她过?唉,以后敏就是我们的累赘。”
我开导玉萍说:“你自己身体不太好,当嫂子的劝了,人家不听也别勉强了。人各有命。再说了,即使没有别人管,她还有成人的闺女接着呢。”
没想到萍不屑地说:“她闺女找的对象也是穷得叮当响,没稳定职业,自己还顾不上自己呢,怎么管她?”
聊到这份儿上,我不知道怎么继续劝玉萍了。
我真的没想到敏一个家庭妇女能够染上酗酒的毛病,但我知道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她自己应该负不自律的主要责任。可是,难道她丈夫以及其他亲人,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想,尽管我还不知道背后隐藏的玄机,但是,一定不是跟其他人无关的。至少,他们没有在敏刚刚好酒时及时有效地劝阻。等敏恶习养成了才想挽回,当然来不及了。如此说来,大家一起承担恶果也是应当的。
篇2:承担也是一种幸福
承担也是一种幸福
承担也是一种幸福作者/ 赵蓉
当自己犯了错误时,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是成长的表现;“把百姓的幸福当作自己的使命”,承担起济世救民的责任,是崇高的境界。承受失败的苦难,承受荣誉的考验,是生命的承担。学会承担是一种幸福。
范仲淹是幸福的。
他忧国忧民,心系天下百姓,虽遭昏庸君王的贬斥,但他的政治抱负并没有因此而消磨掉。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百姓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幸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用远大的抱负,旷达的胸襟,勇于承担的勇气和魄力,书写着历史壮歌。
海伦・凯勒是幸福的。
疾病掠夺走了她诉说喜怒哀乐的能力,掠夺走了她聆听美妙声音的工具,但夺不走她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她用百倍的勇气,顽强的毅力,勤奋的学习,承担起生命中的风雨,最终迎来了生命的彩虹,迎来了人生的曙光。
孟佩杰是幸福的`。
幼小的时候她就失去父母,好心的养母将她领养。原以为她从此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却又遭受“养母瘫痪”的沉重打击。坚强的她没有倒下,她用稚嫩的肩膀挑起照顾养母的重担,毅然踏上求学之路。孟佩杰是不幸的,苦难频频叩击她的人生;她又是幸福的,承担让她享受到亲情至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承担,让她收获了人生的厚礼。
承担是一种幸福。它让人们感受到人生的价值、生命的美好、亲情的珍贵;承担亦是一块试金石,真正的勇士在苦难中愈挫愈勇,最终成为世人景仰的榜样。
山西省永济市城北中学九年级121班
指导教师:王慧娟
篇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订立合同后的履行程度也不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和当事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主要形式有: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当事人应当返还从对方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返还财产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因该无效合同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如果不存在财产转移,则不负返还责任。在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一定财产或金钱作担保,更有甚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各种费用,这时,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就产生返还财产责任。同时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所谓“某某费用”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即使劳动合同有效,这部分款项也应当返还劳动者。
(2)赔偿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过错方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必须由该当事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97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1)赔偿因劳动合同无效而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而可得利益的损失不应当予以赔偿。(2)赔偿劳动者因从事禁忌劳动而遭受身体伤害所产生的损害。凡造成劳动者生命或健康损害者,用人单位应赔偿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3)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篇4:本案供电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论文
本案供电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论文
[案情]:7月5日,李某邀了几个朋友去附近的一鱼塘钓鱼。由于该鱼塘上空架设了1万伏的高压电线,在钓鱼过程中,李某手持的鱼竿与高压线相触,导致李某当场被电击死亡。事后,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的家属便将鱼塘的所有人某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王某及高压输电设施的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李先生的死亡补偿费10万元,李某的两个未成年儿女的生活费3.6万元,医疗费和丧葬费5000余元,共计14余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责任认定问题上,作为鱼塘的所有人村民委员会及承包人王先生应当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议庭没有争议,但对作为高压输电设施的产权人供电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合议庭存在以下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供电公司在供电协议中已经告知村民委员会不得在高压线下挖鱼塘,可以认定其已尽了提醒义务。而且该鱼塘上方的高压线距离地面的高度符合法定标准,故供电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供电公司应该对其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除非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一方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否则无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见,供电公司不论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无法证明李某的死是其故意造成,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只要供电公司从事的是高度危险的作业,其就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这明确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高压”的高度危险程度应以1千伏以上为判断标准。对于1千伏以上的触电事故,法院审理时应对从事高度危险的作业方适用无过错责任。本案中,高压电为1万伏,对于这样具有高度危险的电力设施,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受害人便无法自救,供电公司应该对此种潜在的危险隐患具有预见性。虽然其架设高压线的高度符合国家标准,也采取了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电力设施防护协议书的方式,禁止在高压线下垂钓,但按照无过错原则的规定,法院不能免除其对李某家属的赔偿责任。(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产生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大小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鱼塘的所有人及经营者对李某的死都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而受害人李某在设有警示标志的地方钓鱼,本身也存在过错。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故本案供电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适当减轻其责任。
篇5: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行为,是指依法应当设置会计帐簿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设置会计帐簿、设置虚假会计帐簿或者设置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帐簿及设置多套会计帐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帐簿的行为。就是指依法应当建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会计帐簿之外私自设置会计帐簿的行为,这是对第一种违法行为的补充。俗称“二本帐”、“帐外帐”。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出具原始凭证的单位、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具的原始凭证不合法;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的单位、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合法,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行为。
8.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篇6:散文人生应当如虹
散文人生应当如虹
人生,如同一道彩虹。彩虹是怎样的?彩虹停留在天空之上,云朵之间,但它只会停留那么短暂的几十甚至十分钟而已,可是,它的绚丽多彩,它的美丽动人,却不会泯灭。我们人,这一生,也是短暂的,那么我们就应该让自己的人生如同虹一般绚烂,那样的人生,才是不会留任何遗憾,不会留任何难过,不会留任何留念,更不会留任何的悲凉。
人一出生,或许,已是不同的两个极端。有人一出生便黄袍加身,享尽荣华;而有人一出生便一清二白,穷苦不堪。不过,即使起跑线不一样,依然可以逆转,好比李天一,所谓的天才,最后,只能在监狱里默默哀伤;莫言,他从小就过着穷苦的生活,但他是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两者一对比,你会发现,人生,不由你的身世背景所决定,你的人生,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虹就是如此,由那些平常的光创造了绚烂。
人生,就应该过得如虹一般,虽然短暂,但留下的绚烂,永不泯灭!
在现代社会,灯红酒绿,经济繁荣,生活在其中的人总会这样想:我是谁?我来自何方?又该去做些什么?
我是谁?这个问题让我们探寻了无比之久,其实何须纠结,只要知道,我就是我,谁也无法代替我,谁也无法成为我,我有自己独到的能力和价值;那么,我又来自何方?我就来自创造;我又该去做什么?我该做的,就是用自己独到的能力和价值,让来自创造的我,再塑造出绚烂的人生出来!人,就该让自己的一生处在奉献绚烂中,如虹一般!
知道自己的一切,那么,就该行动,但,人生不止一次绚烂,自己要不断创造。那么就要给予自己不同的目标。试着,在你的`脑海里想象你想要的绚烂的画面是怎样的,我暂时称之为心智模式图。心智模式图的内容,就是我们要去创造的绚烂。
创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只要心怀希望,并且努力坚持下去,就一定会创造出想要的绚烂。
人生若没有了希望,就如同彩虹没有太阳赠予的光芒,只会黯淡无光;如同鱼儿没有了水的滋养,只会生机无存。彩虹依靠太阳发光,人生依靠希望发亮。希望能让我们的人生充满信心,充满憧憬,充满力量,想要绽放光彩,展示绚烂,就要让自己怀着希望。虹有太阳为依靠,人生有希望为支柱,虹似人生,人生如虹。
虹有它的依靠,但贵在它的坚持。每次下完雨,它总会出来,展现自己的绚烂,并且一直坚持在那里,直到生命的尽头。何况一直坚持,连人都难以做到!有人会说,彩虹哪里有生命了?不要忘了,创造了价值,已是生命了。有人一生碌碌无为,苟延残喘着生活,没创造任何价值,在别人眼中,都算不上半个生命!
没有希望的人生,是惨淡的;没有坚持的人生,是死沉的;两者都不拥用的人生,只能用死到临头来形容了。希望和坚持,两者缺一不可,彩虹就是那样的!因为希望与坚持,让我们拥有自信,毅力,耐心等等因素,这些因素,也是我们创造绚烂的条件。
当然,在创造绚烂的同时,我们总会必不可少地遇到各种麻烦事和闹心的人,这个时候,要努力,要想想自己的那幅心智模式图,为了那心中想要的绚烂,更要坚持下去;这个时候,最可以做的,就是心怀希望,给予自己希望,总会让自己找到自信和发掘自己的潜能。
毕竟人生,是拿来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与绚烂的,并不是让自己沉浸于没完没了的苦痛与烦恼当中。就比如彩虹在绽放光芒的同时,被一朵或一团云遮住了,被遮住光芒的彩虹,依然高挂在天空之中,云会飘走,但彩虹,依旧坚持在那里,它不会放弃,结果可以再次展现迷人的色彩。所以,不要害怕任何云会遮住自己的光芒四射。所以,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不应抱怨太多,而是要去创造绚烂。
我想说,创造绚烂不等于及时享乐。在享受各种乐的同时,也许你会有所错觉,感到自己无比幸福与开心,认为这就是自己要的绚烂。其实这种想法是糊涂的,不信你找个机会抬头看下彩虹,它会告诉你什么叫做奉献,彩虹会让我们感到它的真切光芒,让我们沉浸在它的奉献当中,直到它消失。创造绚烂,也就是创造出价值,能为大家,为社会,为人类而奉献。自己有多少价值,就应当奉献,如同虹一般地无余力地奉献,直到自己走到生命的尽头。
其次,创造绚烂也不等于践踏别人的创造。创造,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你创造出来的与他(她)所创造的,地位都是一样的。可能看上去你创造的无比绚烂,他(她)的就不堪入目,但不要忘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起眼的,有时候是致命的玩意儿!
人生,就要过得如同彩虹一般。
彩虹是短暂的,人生亦是如此。我们要做的,就是摒弃差别,认清自己,再去用自己的价值创造属于自己的,又能为大家带来快乐的绚烂!人生,应当如虹,在短暂的时间里创造绚烂与辉煌!
篇7:也是微云散文
也是微云过后月光明
只不见去年的游伴
也没有当日的心情
不愿勾起相思
不敢出门看月
偏偏月进窗来
害我相思一夜
胡适的这首清新淡远的小诗无不道出了性情中人复杂矛盾的情感纠结。不论是思国思家,思乡思亲,都恰切的无可挑剔。是的,这个冷寂的初冬夜,淡淡的微云,淡淡的月光,正如我淡淡的心绪,捜尽辞藻没有可以表述我心境心情的句子。忽然想起胡适先生的“也是微云”,心湖便平静舒畅了,心灵也澄净坦然了,我再何求?前人走过的历史我们缺乏研究和汲取,当在迷迷糊糊中费尽心力冲出的时候,蓦然发现过去的历史在重演。我们走了多少冤枉路?花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要是虔心静虑,从中借鉴,不知要减却多少麻烦,省出多少资源,提高多少效率……
历史的脚步从来就没有停过,而一代一代的追梦者在忙忙碌碌的求索中大多都很少在起步或者遇挫时从历史的`经验中检索可以借鉴的东西。以致碌碌一生,白纸一页,什么都没涂下。也许,多少年后自己会成为历史中后来人笑谈过后的启迪者,只有那些追逐中时不时停下来回头,或者在历史里常常反思拣寻经验的聪慧者才会得到一些东西,留下一点自豪。而这些也许只有性情中人才可在人生的历程中,让自己的情感牵引着去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个性加上创新,汲取加上反思,走出自己的阳关道,写出自己的座右铭!
篇8:也是长恨歌散文
也是长恨歌散文
纵有千般言语,不知从何说起,任由寂静空气,弥漫心海湖底, 和你的心跳呼吸。相拥似是梦境,怕稍动即失。愿偷偷绕过时光,只如此恒久歇息。
世事太过繁华,求简单不易。哒哒急匆脚步,停不下寻觅,在寻觅中走失。可否牵手一份微笑,有安详呢喃,似沐春雨。有谁甘愿在时光里消磨,只为彼此。
生活诸多头绪,难以梳理。茶饭做成奢欲,占尽闲余。老树岁岁花枝,从来不拒风雨,荣枯只有时令,钟情只有天地。人间却是繁忙景象,逆了斗转星移。
醉酒纵诗容易,开闷散愁不易。横笛吹皱冷月,今夜百媚欢娱。才情只是戏文,添些雅趣,用来丈量爱情,略显情商过底。不求安好静和,尽可李诗柳词。
车笛一声凄迷,轻易分了东西,你道相守简单,从来心神分离,笑语送君离去,转身下一程心意。世事如此繁华,难求恒久不离。各自遣散爱恨,各自坚强治愈。
还是千般言语,毋须再说起。世界原本荒凉,你比世界更荒凉,我说孤独,你更无依。停不下追逐,流浪不息。巫山的.云已是雾霾,哪里有清凉呼吸?
活着闹哄哄一世,谁是你不变的欢喜?忍将华年虚掷,醒里纸醉金迷,笑看红男绿女,纷纷追觅,千百度口傻说,守一人白头不离。
篇9:也是邂逅散文
也是邂逅散文
因为母亲生病,在县中医院七楼住院,虽然姐姐看护着,只要是周末,我每天都得去病房打几个转,呆一会儿。
星期五,学校放学,我回到县城,未及回家就照例来到母亲的病房探视,祈求母亲快快好起来;也想替换姐姐,让她回家休息一下。回来时,在楼道旁候电梯,一位精神健旺的老人在我的心头一亮,他让我想起了什么,却又什么也没有忆起。我注视着他,苦苦地追忆。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人,身材魁梧却腰板挺直,面慈目和,神采奕奕,因此我无法估计老人的实际年纪;他的左侧紧跟着一个浅蓝色上衣的十来岁的小男孩,我还认为是他的孙子呢。
“电梯怎么着?”他稍稍俯下身子,亲切地问小男孩。小男孩牵起他的手,急急地往电梯门口走。
慈和而厚重的声音如磁石抛入我渐归平静的记忆,我的心荡漾着涟漪,似乎在春夜里,还闪烁着点点月光――温暖而不可联系,与这位神清气爽的老人。一分亲切,一分惭愧让我冒昧地追上去:“请问,您老人家?好面善。”
老人停下脚步,端详着我豁达地说:“我是乌宿的,姓宋。你是?”乌宿就是二酉,是典故“学富五车,书通二酉”的出处。
“我是高砌头的。”我回答道,虽然很平静,但内心里的那一丝不安只有自己知道。
“哦,高砌头。”老人慈和的目光闪烁了一下。虽然只一刹那,但是,我从他目光刹那间的闪烁里体会到老人的兴奋与怀旧,“我在高砌头教了几十年的'书。”
难怪,我是高砌头人,在那里读书,现在也在那里教书,我在心理思忖着。“我是在高砌头读的书,现在又在高砌头中学教书,您在?”其实,沅陵县农村中、小学除了几所规模较大的乡镇没合并,大部分乡镇都陆续合并成了九年一贯制学校,村级小学喂完了她最后的奶汁在沅陵不复存在了。
“我在高砌头酉水河的两岸都教过书。在河西的老完小教过小学,老完小拆迁至河东后,我就在河东的中学教书,八二年在那儿退休。”
宋老师?我努力地思索自己的记忆,特别是在高砌头中学读书的那几年光景:木楼寝室、木楼食堂、小山包和小山包上的砖木结构的两层教学大楼,我甚至还想到了环绕小山包的环形跑道、红泥球场、还有那必须跨越三四根圆杉木钉成的桥板,桥板满是红泥巴,雨天滑不溜湫的,才能方便的木楼侧所。这些,除了环形跑道几年前修复了,煤渣替代了红泥巴,黑不溜湫的,其他的却被钢筋混凝土替代了,学校临山的地方为了拓宽还挖掘了一些山岩,填平了一些沟壑,校园建设规划日趋精致完美。但是,玻璃钢板的球架下,辅着煤渣的环形跑道上却难有往日红泥巴时代的青春与活力了。我努力搜索封存已久的记忆,宋老师穿着绿军衣,端着浅黄色的土钵头从木楼寝室的过道上依稀走过,是那么模糊,而不可捕捉。可是内心深处却有像磁场一样的东西无形地感应着我,那时候,我正在那儿读书呀!
酉水河发源于湖北宣恩的酉源山,流经渝东南的酉阳、秀山,湘西的龙山、保靖、永顺、古丈等县,在湘西的门户沅陵注入沅江,全长600公里。酉水从湘西大山里七拐八弯地穿出,时而野性十足,时而温柔恬静;时而放肆奔腾,时而低吟轻唱,自北向南,蜿蜿蜒蜒地把高砌头分为东西两半,然后依然唱着远古的歌谣,穿越青山绿水时急时缓地向下游流去。早些时候,人民公社和机关单位都设在河西,那儿很热闹的,大概是河西河床稍缓,易于船泊吧;或者是旧社会河西住着几户当地的大户人家吧。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沅陵至凤滩公路沿河东建成,人民公社和机关单位包括学校都陆陆续续迁至河东,甚至于河西的一些人家因顺应时势,择地而居也是纷纷搬迁过来了。真应了那句“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的话。宋老师记忆中的河西如今是绿树掩映着的点点村落,河东则成了较为繁华的现代农村集镇。如今河东的热闹不是往日的河西所能对比的。
他还说起了在高砌头中学教书时的一些人和事。匡老师是教高中的,我记着他的名字,也能浮现他在红泥巴篮球场上潇洒的身影。刘老师也是教高中的,我还记着她的名字,知道她是军婚,丈夫好像是营长呢。当时的校长是石太福,我记忆中的石主任年轻而有朝气――那时的学校应该叫革委会什么的,我依稀记得当时老师和学生都叫他石主任,而并不叫他石校长的。这位石主任现在是市人大副主任,正厅级干部,是酉水河的骄傲。去年,我在一位学长女儿的喜宴上感受过他的风采,穿一件深灰色的上衣,朴素不失睿智,而尤为干练。
电梯下了又上,上了又下,不停地起落;而时光却在我们忘年的邂逅里呆滞。我们似乎都忘记了自己应该去做什么。
我问他在中医院做什么。他说他的大女儿病了,在这儿住院;拉住他手的是他重孙,今年十岁;他八十有五了,却没有乘坐过电梯,这时是让他重孙教他学乘坐电梯。
如今的老人,让你估计不了他的实际年纪,没有一点书中所描写的老态龙钟相,我看着眼前风采奕奕的宋老师,想着生活中见到的一些和他一样的老人,不禁暗喜。
他的重孙,那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看着我们一老一少聊得尽兴,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溜了,回到他姑姑的病房里去了。我简单地向他讲解了电梯使用的知识,他不停地向我道谢。
这时,我才想起我兜里的香烟,连忙掏出来,敬了他一支。他友好地伸出手,接过香烟,嘴里不停地说:“我正准备戒,但是这支要抽,这支要抽。”我或许理解得了他的激动――这是一位性情而豁达的老人的激动。
“您老,八十有五啦,如果不是因为身体的原因,我建议你别戒。因为六、七十年的习惯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里了,和自己结成了整体,您说呢。”我说得很真诚,因为我不愿意一个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刻意地去做什么,特别是眼前这位豁达而性情的宋老师。
“我会考虑的。”宋老师握住我的手,不停地摇动着。那是一双既温和又厚重的手掌,我从那手心的轻微颤动里感受到了一分爱,还有一分莫名的喜悦。
临别的时候,我才说出作为学生的我的深深地歉意。
“不,不。”他宽容的声音里流露出些许的不安,“这样很好,这样很好。”
“这样很好。”
“这样很好!”
生命中有许多短暂的驻足,有的如流星闪逝,水滴落入大海;有的也许会不经意地相逢,如能敞开胸怀,细心捕捉,那是绝对美妙的――不是春风,却如沐春风;不是月光,却胜似月光。
篇10:责任在肩,勇于承担散文
责任在肩,勇于承担散文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人们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说奉为圣旨,视为经典,广为传承。无数事实证明,图兴趣,只适用于幼儿园办家家;贪好玩,也仅适用于上网吧玩游戏。如果当今还有这样的“好老师”混迹于世,那实在是对人们的一种误导!
首先对这一论调发起挑战的是美国心理学博士埃尔森,他在查阅世界500强领军人物的背景资料时发现一种非常的现象――即很多成功人士,他们所选择的行业都不是自己最感兴趣的。于是,埃尔森就特意将世界500强前100名天之骄子的资料行了反复地研读,核对,求证,并逐一进行了问卷,最后得出了一个让人十分惊讶的结论:竟然有61人坦然承认,他们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内心最喜欢的!
既然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没什么兴趣,那么,是什么成就了这么多伟人的.辉煌呢?是天赋使然?是机遇造就?是命运垂青?
带着这些疑问,埃尔森博士又走访了多位商界英才,其中纽约证券公司的金领丽人,苏珊女士的经历,为埃尔森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佐证。
苏珊出身于中国台北一个音乐世家。由于环境的熏陶,她从小就特别喜欢音乐。甚至立志一生驰骋在音乐的天地里。但后来,苏珊阴差阳错地考上了大学的工商管理系。一向认真的苏珊尽管不喜欢这一专业,但她还是门门优秀,因此,毕业时,被保送进了麻省理工学院,攻读令许多学子往而不可及的MBA。后来,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经济管理学的博士学位。
如今,苏珊女士已经是美国华尔街证券界的风云人物。在配合埃尔森博士做这项调查时,她依旧遗憾地说:“说心里话,迄今为止,我仍然不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假如有机会让我选择,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音乐”。
埃尔森博士直截了当地问她:“既然你不喜欢自己的专业,那为什么学的那么棒?既然你不喜欢自己的工作,那为什么干的那么出色?”
苏珊眼里闪着自信的光芒,无不坚定地说:“喜欢是我自己的愿望,担当是我神圣的天职!只要我一旦立足于那个位置,那个位置就不仅仅是一个职位了,而是一个冠以我的名分,集知名度、美誉度、信用度为一身的一个品牌!所以,我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去打造这个品牌!”
当采访结束时,埃尔森博士要苏珊女士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职业感言,苏珊说:“强烈的责任心能创造奇迹!”
在当今社会,求职者无数,在很多人叹息就业难的同时,很多令人羡慕的职位都虚位以待。面对如此局面,曾有社会学家坦言:在当今职场,缺的不是职位,而是首席执行官那分与身家共存亡的责任心;社会期待的不仅仅职位,而是铁肩挑重任的那副肩膀!
责任在肩,勇于承担;工作在手,倾其所有;成功之要旨,责任最重要。请记住苏珊的那段精辟的论述:“喜欢是我自己的愿望,担当是我神圣的天职!只要我一旦立足于那个位置,那个位置就不仅仅是一个职位了,而是一个冠以我的名分,集知名度、美誉度、信用度为一身的一个品牌!所以,我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去打造这个品牌!”
因此我们说,兴趣不一定是最好的老师,尽职才是成功最好的导师,而强烈的责任心能创造人间奇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