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共有协议书
甲方:,公民*号:
乙方:,公民*号:
*方:,公民身份号码:
*方系甲乙双方的生父,甲乙双方系亲生兄妹关系。
鉴于甲方所有位于市区号层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该房屋购房款全部来源于*方原位于市区街号房屋的拆迁款。
甲方于年月日离婚,现为单身,上述房产系其个人财产,根据*方的意愿,并经甲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共有分割协议如下:位于市区号层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系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分割面积分别为:甲方占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比例为%;
乙方占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比例为%。
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产共有登记手续,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方及其配偶查彩英系甲乙双方的亲生父母,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本协议系最终协议,甲乙双方不再就房屋和赡养产生任何争议。本协议一式五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协议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文2
立约人: ××,男,××岁,××族,现居××市××区××胡同××号,退休工人(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男,××岁,××族,籍贯、住地同上,为王××之子。 ××,女,××岁,××族,干部,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 ××,男,50岁,居住于××市,地址同立约人××。 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
(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有住所。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箱归其长子××所有,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所有。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元。其长子××负担其父××日常生活费用。 (五)××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和长女××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作证。
立约人: ××× ××× ×××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XX房产分销合作协议书3
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甲方委托经杭州公司代理销售“太平洋银座(注册名东宁金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委托期限:2014年月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代理期限届满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地址
该项目处于杭州城东新城核心区,紧邻*最大的铁路枢纽之一杭州火车东站及地铁一号线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专职业务员帮助为乙方进行项目协助推广,帮助乙方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促成交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所开发或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全部房源及项目宣传资料(楼书.海报)
3.乙方在销售(写字楼)过程中按销售额的4%(税前)来计算销售服务费。
4.乙方在销售(酒店式公寓)过程中按销售额的6%(税前)来计算销售服务费。
5.乙方在销售(对外商铺)过程中按实际销售额的3%(税前)来计算销售服务费。
6.佣金支付:以乙方推荐之购房客户签订相关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总价50%的首付房款后,甲方于次月12号支付所付房款佣金服务费给乙方。
7.乙方推荐之购房客户付清全部房款或银行放款至开发商处后,甲方于10天内支付剩余佣金服务费给乙方。
8.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宣传资料,其他项目概与甲方无关
9.对乙方提供的客户,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并按时按约定给与甲方书面确认。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交易过程中极力配合合作项目的销售,并积极推荐和寻找客户。
2.在*作合作项目时,乙方碰到有碍销售的问题或有助于销售的建议,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的市场部。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为了保证案场的统一*和公正*,对于乙方及乙方业务员承诺给客户的任何形式的折扣和让利,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在买卖合同中给予客户任何让利和折扣。
5.乙方对于甲方派往的专职业务员不满意的,可随时向甲方申请调换。
6.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销售信息和资料对客户进行宣传。在销售时不能对客户夸大其词,乱作承诺,否则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含法律责任)。
7.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争抢甲方客户或留下甲方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有此情况发生,一经查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此次销售过程中的销售服务费。
8.乙方不得与任何一方及甲方案场业务员有任何形式的业绩倒挂.串通,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且扣除所有佣金。
9.乙方发布本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必须征得甲方确认,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含法律责任)。
10.乙方销售人员不得在案场一公里范围内派人驻守.派单.接上门客.争抢其他公司客户,一经发现,终止合作。
第三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于杭州。
甲方:
代表(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乙方:代表(签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