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两三个好朋友,好伙伴。可能你们是因为脾气相投,可能因为年龄相当,可能因为住在同一个小区,又或许因为你们是同桌,很多原因都可以是让你们成为好朋友的原因。

我也有一个好朋友,好伙伴。我们也跟绝大多数的好伙伴一样。我们是住在一个村子里的。而且我们也是同岁,可以说是我们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好伙伴作文650字(优质3篇)

他是一个品德非常好的学生,德智体美德全优的好学生。在我们班上的成绩也是数一数二的。尤其数学成绩最为优秀,如果说他敢认数学这次考试成绩的第二名。那我们班里估计没有同学敢说自己是第一名。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他的实力。我非常羡慕他这样聪明,有时候我的成绩在班里甚至十几名。有时候我也会非常苦恼。我的好伙伴他看出了我的心事。于是把我们每天放学的打球时间变成了给我补习功课的时间了,开始的时候我还不好意思麻烦他,可是他却说,我们还是不是兄弟。说的我心里感动之极。无数次在心里告诉自己,我真是有一个好伙伴呀。在我的好伙伴的帮助下,现在我的成绩在班里稳稳的前五名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我的好伙伴还是一个拾金不昧的主儿。有次他在*场捡到了100元,他二话没说直接交到了老师办公室。说实话,我的零花钱也不过五十元。他捡到100元之后,眼睛都没眨一下。他说,丢这个钱的同学该多着急呀。如果我昧着良心花了这个钱,可能就会有同学挨饿。我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呢?这一下,我的好伙伴在我的心里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

我庆幸有这样一个好伙伴,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不就是缺少一个这样的好伙伴吗?他给你的只有正能量,关键时候能够帮助你,拉你一把,也能启发你,让你不走歪路。


我的好伙伴作文650字2

我有一个好伙伴,它就是我心爱的“唐老鸭”小闹钟。

这个小闹钟是我去年暑假里,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虽然我跟它做朋友还不到一年,但却对它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你看,这只“唐老鸭”身穿浅兰*的外套,头戴一顶水手帽,胸前还系着一根兰*的领带,远远看上去英姿飒爽,显得格外威风。从外表看,在它圆圆的表盘上有着三个兄弟,他们分别是时针、分针和秒针。工作的时候这三兄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发挥着各自的价值。老三秒针跑得最快,它匆匆得跑完一圈,老二分针只走了一小格,老二走完一圈,老大才跨了一步。表盘上1-12的刻度十分醒目,每根指针在这些刻度的指示下,目标明确,从不迷失方向,而且每个刻度和每个指针上都镶着浅绿*的荧光片,使我在看时间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目了然,准确掌握时间。

小闹钟一天的工作是非常繁重的:每天早晨六点半的时候,它用清脆悦耳的声音叫醒我:“快起床,快起床!”我听到它亲切地呼唤就按时起床,上学从没有迟到过。中午,小闹钟指向十一点的时候,催妈妈去做午饭。放学后,小闹钟提醒我做作业,如果我在做作业的时候,边做边玩,小闹钟又会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在提醒我:“上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听了,似乎也懂得了:一寸光*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这句名言所蕴涵的人生哲理。

晚上,小闹钟走路也放轻了走路的脚步,催我进入甜蜜的梦乡!但是当人们都进入梦乡的时候,它却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毫不疲倦地为我们服务着!每当我凝望小闹钟时,不禁被它永远向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我将以它的精神来激励自己,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一往无前,奋发向上!

 


我的好伙伴作文650字3

我已经读五年级了,曾经有过许多的小伙伴。但在他们中间,同我最要好的却是一位农村小姑娘——小秀。

记得那年,我还没有上学,爸爸带我到*老根据地麻城去玩。因为爸爸每天都要带领学生上山劳动,所以只得把扮丢在大队部里。大队部的房子很宽,爸爸他们一走就显得更宽大了。我只要咳嗽一声,屋子就会跟着咳上几声,令人非常害怕。想出去玩吧,又没有伴,心里真是难过极了。子是,爸爸走了不到半小时,我就坐在凳子上,呜呜地哭了。不一会,门“吱呀”地响了一声,伸进来一个小脑袋,月牙般的眼睛正对着我笑。我连忙止住哭,问道:“了乡是谁呀?”“我叫小秀。我跟你玩好吗?”我当时的高兴劲就别提了,眼泪还没揩干,就笑着把她抱住了。“我们去沙河捉鱼吧!”她提议说。我心里尽管有点害怕,但怕她走了,也就附和着说:“好吧。”

我们来到抄河边。沙河的水清悠悠的,简直可以和庐山的乌龙潭比美。我不敢下永,只是在岸上站着。小秀熟练地卷起裤管,下了河。她猫着腰,睁夭眼睛盯着水面。忽然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我也发现一条红尾鲤鱼一正自由自在地游动。小秀的度猫得更低了,突然,她把手仲入水中,左手抓住鲤鱼的头,右手捉住鲤鱼的尾。我高兴得跳起来,大声喊着:“抓住啦!抓住啦!”

还有一次,我们俩到风凰山玩。我不小石把衣服撕破了。回来后,小秀从家里拿出针线要给我补。我说:“算罗,算罗!回去让爸爸买一件不就得了。”小秀听了说:“你以为钱是水里打来的么?我妈出十天工,才能买一件衣服呢!”听了她的话,我羞得脸上热乎乎的,就让小秀替我补。补了一半没线了,她把线穿上,让我自己学着补。第一次拿起针缝补衣服,手老不听使唤,一用劲左手指被针戳了一下,冒出了血珠儿,我痛得眼泪直转。她捧着我的小手,象小孩子吃奶一样吮着,吮着……

时间过得真快,我和爸爸要回城了。临别的时候,小秀送我一朵金*的小菊花。我送她一把玫瑰红的牙刷。我们上车后,她向我招手:“再见!再见!”我也使劲地挥着手。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润湿了我的睫毛,我都没发觉。

那朵小菊花,至今我还珍藏在一本我最喜欢的书里。每当我翻开这本书,看见这朵小菊花的时候,就想起了小秀。她真是我难忘的好伙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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