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如下:参保人员可凭医疗保险卡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患急病时,可就近在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但需注意,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公差、异地安置人员在统筹区以外的除外)。
门诊就医*量的规定如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每次处方*量有所限制。急*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病不得超过7日量,而患有特殊慢*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此外,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则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以下范围:
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患恶*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
其他经市*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儿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2
(一)在校少儿(不含低保特困家庭少儿)
1. 参保少儿向学校领取参保申报资料(包括参保须知及表格等)。
2. 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在网上申报参保信息(2007 年第一批申报无需网上申报)。准备好所需材料后交回学校。
3. 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后报送社保机构。
4.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5.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学校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6.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学校统一到社保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
(二)未入学入园及在市外定居的本市户籍未满 18 周岁的少儿
1. 参保少儿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申报资料。
2. 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进行网上申报参保信息(2007 年第一批申报无需网上申报)。准备好参保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报。
3.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4.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
(三)深户低保特困家庭少儿
1. 参保少儿向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索取参保申报资料,打印确认参保清单、盖章,填写参保表格,准备参保资料,交回民政部门。
2. 民政部门审核参保表格及资料,并到社保机构申报。
3.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4.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民政部门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民政部门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知识3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标准如下:在职职工按照其*的2.5%记入个人账户,而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则按照其养老金总额的3.3%记入个人账户。
2、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是指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上26万元以下的疾病费用。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5元,参保职工缴纳5元,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3、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包括退休职工,其中用人单位缴纳5元,参保职工缴纳5元,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4、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为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的8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上,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大病救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费用的90%,职工(含退休人员)自付10%。
5、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海拉尔区具有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从事个体劳动或自由职业的人员,没有劳动关系或者有事实劳动关系。
6、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标准是以呼伦贝尔市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年平均*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20元。
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实际缴费年限的办法。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年限满30年,女*满25年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退休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曾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合并计算),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需要继续缴纳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
8、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的记账方法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年缴费的2.5%计入个人账户;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则按本人养老金金额的3.3%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