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1日的下午,陕西省司法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西安正式启动了全省律师行业建立的“百家律所、千名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在启动仪式上,首批30名大学生与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就业见习协议。

据介绍,陕西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建立10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1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在见习期间,陕西省财政将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并按照见习期限为他们购买每人每月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见习基地将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并在*的补贴基础上提供一定的见习补贴,积极支持毕业生的就业。

陕西在律师行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为确保高效运作,陕西省司法厅要求律师事务所及时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署就业见习协议,并建立相应的见习档案和管理制度。此外,还要对见习毕业生进行业务指导,进行严格考核并定期检查。通过逐步实现律师就业见习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服务标准化,陕西省司法厅致力于形成促进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

在启动仪式上,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周云与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就业见习协议。周云表示:“这是社会和*为我们提供的一个优秀的社会实践平台。通过见习,我可以积累成长经验,锻炼个人能力,提高就业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该就业见习基地不仅为*分忧解学生难题,还为不断发展壮大的律师行业储备了人才。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茜表示:“大学生到所里见习,必将有优秀的人才成为真正的执业律师,这也是为律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我们律师行业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敞开胸怀欢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认真负责地培养他们,壮大律师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辽宁建立68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2

据辽宁共青团省委透露,截至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了68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达到15136个,已有2389人开始了见习工作。

辽宁共青团省委书记曹爱华表示,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充分发挥团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任何能够为青年提供2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周期,并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获得授牌。下级团委也可向上级团委申请授牌,提供20个以上岗位的单位可申请省级团委授牌,提供30个以上岗位的单位可申请团*授牌。

辽宁共青团省委还利用新媒体开通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网站和咨询热线。目前,已有约500家企业注册,网站的日点击量超过7000次。每天可接到青年和企业的咨询电话数百个。

曹爱华表示,团省委下一步将重点推动青年到企业进行见习工作,保障企业选用人员、用人员、培养人员的积极*;为青年提供相应的理论和技能培训机会,促使见习青年在实践中提高水平、掌握技能;将青年的利益保障与企业的经营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推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促毕业生就业 云南授牌100家就业见习示范基地3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6月,云南省*《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拓展和规范一批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立省级和州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目标是2009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至2011年,组织3万名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这批100家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单位由云南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经云南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这些单位将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见习岗位信息,相关部门将通过媒体、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 就业指导中心 等多种渠道发布见习岗位信息。云南省计划在2009年8月底前组织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岗见习。

毕业生的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云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提出申请。毕业生可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也可到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高校 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

据了解,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需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期限、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见习期间,云南省将给予每位学生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00元,见习单位根据岗位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最低不少于400元。此外,见习单位还需为见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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