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的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任何类别审计的共同目的;而审计目标是审计目的的具体化;审计具体目标又是审计目标的具体化。然而,在某些审计教材中,将审计目的与审计目标这两个概念混淆使用,这不利于对审计理论进行正确理解和深入研究,也不利于审计实务的*作。因此,必须进行正确的区分。

一、审计目的 审计目的是审计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审计起源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导致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经营管理分权制所形成的委托、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不仅有委托、受托经济责任,还涌现了委托、受托社会责任和委托、受托公共责任等多种责任形式,因此,审计的起源应概括为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由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利益有时不一致,委托方必然会对受托方完成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受托方也有必要说明自身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此时,最佳的办法是由*的第三方,即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受托方完成的受托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以监督、鉴证和评价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通过审计提高反映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资料的可信*。因此,审计的目的就是监督、鉴证和评价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通过审计适当提高反映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资料的可信*,这是任何类别审计的共同目的。

关于审计目的与审计目标的探讨

二、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一般指审计的总目标,它是审计目的的具体化。审计目的是对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而受托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因此,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行为的合法*、合理*、效益*以及报告的合法*、公允*。不同的审计组织对受托人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其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民间审计组织侧重于对受托人行为的合法*和财务报告的合法*、公允*进行审计,即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也称一般目的审计),同时还进行验资、工程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等(也称特殊目的审计)。内部审计组织由于了解本单位的内部情况,并且其**和权威*不如外部审计,所以,侧重于对受托人行为的合理*、效益*进行审计,即进行经济效益审计。而国家审计机构由于兼具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双重特*,因此,其审计的内容既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也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由此可见,审计可按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当然,不同类别的审计其审计目标也不相同。以民间审计组织所进行的会计报表审计为例,其审计目的是审计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即审计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在一定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而这些情况最终体现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所出具的会计报表上。因此,只要对这些会计报表的真实*、合法*、公允*进行审计,就可以验证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因此,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可具体化为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公允*这一审计的总体目标。可见,不同类别的审计其具体的审计目标是不同的,这些不同的审计目标都可以具体化为不同的审计目标。因此,审计目标是审计目的的具体体现,不同类别的审计有不同的审计目标。这里还有几点需要说明:(1)对会计报表的合法*进行的审计,本来就应包括对其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一贯*原则所进行的审计,并且在特定的条件下,被审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可以违背一贯*原则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公允地反映其实际情况。如果被审单位的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就应当选用更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一贯*的例外事项是合理的,审计人员是认可的,可以发表肯定意见(或称无保留意见),只是应增加对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改变的原因和影响的充分说明。因此,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就不应包括对一贯*进行的审计,而只应表述为对会计报表的合法*、公允*进行审计。

审计风险模型探讨2

后的文本如下:

在对审计风险的理解基本一致的条件下,通常认为存在一个审计风险模型。教科书中的审计模型通常为:审计风险 = 固有风险 × 控制风险 × 检查风险(或称“觉察风险”)。对于这个审计风险模型,曾有过争论,主要集中在检查风险上。作为学术争论的结果,美国审计准则第39号《审计抽样》曾将检查风险分解为*检查风险和具体测试风险,而英国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推荐的审计风险模型则在检查风险后加上了“抽样风险”。尽管存在争议,但这一基本模型已经得到美国的职业团体和学术界的认可。我国《*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也接受这一模型作为审计风险的基本模型。

这一模型的特点在于从风险控制的程序上分解审计风险,并用连乘形式表明了审计风险在不同阶段的数目关系。这种审计风险模型为制度基础审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同时使得进一步定量评估审计风险成为可能,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实务中,注册师往往也根据这个模型和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决定审计程序或审计范围,因而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然而,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审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事实,这些新现象在原有的理论框架下变得不易理解,因而理论框架需要进一步发展和细化。本文拟就此做些探讨。对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假设的探讨

传统风险理论有两个基本的假设值得探讨,分别被称为“反映”假设和“确认”假设。

(一)“反映”假设

依据审计风险的定义,审计风险的控制程序将终结于审计意见的发表。然而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中,审计风险的最后一项要素是检查风险。根据我国《*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定义,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种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种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测试发现的可能*。因此,模型实际上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终结于实质*测试(包括分析*程序)。或者说这一模型存在一个重要的假设,即经过符合*测试和实质*测试(包括分析*程序)后所取得的重要信息都将恰当地反映在审计意见中。这一假设可以表述为:会计公司(或事务所)内部的治理体制(及其他制度安排)使得审计职员在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或应当发现的财务报表“错报”信息必然会恰当地反映在终极的审计意见中。笔者称其为“反映”假设。

“反映”假设在很多情况下是适用的,例如审计职员在设计审计程序或决定测试范围时。然而在其他情况下,这一假设可能并不适用。在许多审计失败的例子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即很多财务报表的错报在审计检查阶段已经被发现或应该被发现(例如简单的勾稽关系不符),但审计意见对此没有给予恰当的披露。常见的解释是审计职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者面对利益冲突,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或所在事务所)没有保持应有的**。那么,为什么审计职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为什么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或所在事务所)不能总是保持**?审计风险模型如何将这些现象纳入解释范围?

由于“反映”假设的存在,用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解释这种现象是不方便的。从理论上讲,如果要实现完全的“反映”,那么对于审计意见的发表者,在“**”偏好与其他偏好之间必须是字典式排序的;同时,审计职员(包括助理职员)在从审计检查到报告出具的全过程中,全部信息都会无遗漏地得到正确传递。因此,“反映”假设源自两个更基本的假设,分别为:(1)审计意见的发表者(或实际控制审计意见发表的人,例如不签字的主管合伙人)以及审计从业职员的职业道德偏好假设;(2)会计公司内部层级之间的信息对称假定。

有关审计职员偏好的假定与主流的学分析传统是不相容的。尽管倡导职业道德是必要的,并可能会产生实质*的效果,然而作为分析的出发点,审计职员的职业道德偏好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相反,理*人假设具有更强的分析能力。重要的事实包括“购买审计意见”、“重要*”原则的确定以及会计公司作为一般对本钱效益原则的权衡。在审计中,会计公司的规模日益扩大,注册会计师在范围广泛的领域里越来越多地利用专家和辅助职员的工作。由于注册会计师本身执业能力的局限和业务本身的日益复杂,直接审计职员在检查程序中发现或应当发现的错报信息并不总是轻松地传递给报告出具者。此外,处于不同层级的审计职员还存在不同的偏好,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假如没有公正的制度设计,报告的出具者并不总是能够得到他最想要的信息。针对上述两点分析,“反映”假设就不是也不应当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在满足较强的条件时,这一假设才是有效的,依托这一假设的审计风险模型才能解释很多重要的事实。

审计报告的产权分析与审计关系重构3

摘要:在信息产权领域,学者很少单独探讨审计报告的产权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审计报告的资产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借鉴“科斯的灯塔”理论,对现行审计关系进行了重构,提出了审计基金模式,旨在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改变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消除其不良后果。

关键词:审计报告、公共物品、产权、审计关系、审计基金

一、引言

近年来,有关会计信息产权的研究日益深入,相关成果逐渐增多且日趋成熟。然而,*涉及审计报告产权的研究却寥寥可见,凤毛麟角。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学者将审计报告视为会计信息的一部分。杜兴强(1998)认为审计报告虽不直接产生会计信息,但增加了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因此很少有研究将其单独探讨。然而,笔者认为,审计报告虽然与会计报表密切相关,但也具有独特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审计报告的产权属*,重新构建审计关系模式,为消除其公共物品属*带来的消极后果提供新思路。

二、审计报告的资产属*与产权安排

(一)审计报告资产属*的演进历程

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审计报告具有不同的资产属*。自18世纪审计诞生以来,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审计报告资产属*经历了两个阶段的演进。

现代审计的兴起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有限责任公司制下,公司所有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审计报告主要服务于这些股东,其产权形式相对简单。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股份有限公司制度逐渐健全,审计报告的受众扩大,形成了一种更加复杂的产权结构。

(二)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的解析

从产权学的角度看,审计报告具备公共物品的三个特征:不可分*、非竞争*和非排他*。首先,审计报告的信息是不可分割的,由审计师发表的意见具有明确的单一*,不可分割为多个信息。其次,审计报告的使用不会影响其他用户的使用,且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不随用户数量增加而增加,具有非竞争*。最后,审计报告可供多个用户同时使用,且由于免费提供,其消费价格难以确定,表现出非排他*。

以上分析表明,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并非其固有属*,而是特定制度安排的结果。

(三)审计基金模式的提出

鉴于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提出了审计基金模式。该模式旨在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改变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消除其不良后果。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设立审计基金,由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出资,用于支付审计费用。这样一来,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将由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从而减轻了企业单方面承担的压力,提高了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和质量。

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审计报告的资产属*和产权安排,提出了审计基金模式,旨在消除其公共物品属*带来的不良后果。这一模式有望为审计领域的制度改革提供新思路,促进审计报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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