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ael”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论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论文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论文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界定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不在表内核算,却有可能转换为商业银行的资产或负债,隐蔽性强,杠杆作用大,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进行有效地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并向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针对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采用单讫记账方式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说明,多个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均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进行了部分规范,而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及会计报告自成体系,未能体现会计核算的全面性、客观性、审慎性原则。
(一)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做法各异
从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来看,各商业银行未能达成统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主要囊括了代理收付、代理保险、代理发行股票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衍生产品业务、应收未收利息、贷款承诺、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基于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求、管理理念及会计核算制度差别,在表外业务的确认上不尽相同:部分商业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委托贷款等纳入表内核算,部分商业银行仅做表外披露;部分商业银行将表外业务等同于中间业务,部分商业银行仅将不计人资产负债表内、但有可能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并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列为表外业务管理。
(二)表外业务的会计计量过于简单
从表外业务的会计计量来看,由于商业银行从事的表外业务往往利用的是诚信、人员、系统等非资金资源,通过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因此,商业银行仅在表外科目进行“收”处理,并对收取的费用进行表内核算,一般按原始本金计量,会计计量只是对金额进行简单的列示,而对于其潜在的风险并未体现,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部分银行仅在表外列示该汇票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等信息,未体现本行的承兑能力、汇票逾期情况等商业银行业务风险。
(三)表外业务的会计记录不规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通常采用表外科目单式记账法、表外科目复式记账法、表内科目复式记账法三种,同类表外业务各商业银行会计处理的方式各有差别,部分表外业务并未在会计报告中得到体现。在账簿设置方面,很多银行对表外业务只设置了登记簿,来记录卡片账或控制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实物等重要事项,并未进行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此外,表外业务科目体系不规范,各商业银行设置不一,核算对象千差万别,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四)表外业务的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
现阶段,未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要求对表外业务信息进行披露,无明确的表外业务种类划分,无专门的表外反映表外业务信息,导致披露的内容较为模糊、披露的深度不够,会计报表使用者无法从会计报告中判断分析表外业务现状及风险程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式的风险分析
一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式决策有用性较差。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商业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表外业务日益繁盛,表外业务不健全的会计处理方式或致虚假信息形成,误导使用者的'决策行为。二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可比性较差。表外业务内容较为复杂,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市场操作,也可以作为中介机构,还能涉足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表外业务会计记账方法不可比,比如非保本理财产品,有的商业银行未设置表外科目核算,有的商业银行设置表外科目按照理财产品净值登记,自定原则、自立规矩。三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监管力度薄弱。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的现状导致了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不透明,受时间及能力所限,商业银行对于表外业务的内控控制不够健全,统计分析及风险防范难度较高,而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更是无从下手,若商业银行管理层投机心理作祟,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全球经济将受到波及。四、建议
(一)明确表外业务会计确认标准
从制度上明确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确认标准,界定担保类表外业务和承诺类表外业务的范畴,仅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业务纳入表外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对于非风险性业务,如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均不纳人表外科目中核算,可考虑设置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或有权益、或有收入、或有支出、或有利润等会计要素,并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给予商业银行依据业务的性质判断表外业务确认范围的权利,提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规范性。统一表外业务核算口径,将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以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二)结合风险因素对表外业务进行会计计量
表外业务发生时,若不能及时确认为表内资产负债,可以采用单式记账法记入表外科目,在对金额进行列示的同时,设置风险指标揭示表外业务的风险状况,同时,将表外业务的动态拨备比例一同包括在内,增提一般准备。当未来某些不确定事项发生时,要及时将或有事项转化为表内项目,纳入表内核算,以便反映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获取的受益。
(三)理顺表外业务会计记录内容及流程
一是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表外业务,设置表外科目体系,统一表外业务一级科目,明确各科目名称及核算范围,并给予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具体情况需要设置二级及三级明细科目的自主权,以准确、连续、全面反映表外业务活动。二是结合表外业务类型,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考虑到咨询服务类业务风险较低,不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为对其收取的咨询服务费按权责发生制在表内对收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考虑或有负债业务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可以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为表外科目单式记账,分业务种类设置表外科目,当业务发生时,借记相应科目,履约期满解除合约,由或有负债变为实际承担的债务时,贷记该相应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该科目仍在期内的表外业务,会计信息反映方面,在试算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予以充分披露;考虑到委托代理类的表外业务引起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可以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为表内科目复式记账,按业务内容设置配对的资产负债对应科目,业务发生时,用复式记账方式在配对的对应科目中平行登记表外业务账务,表外业务账务参与表内科目的试算平衡,纳入试算平衡表底稿的编制内容,也纳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采取资产负债配对科目先轧差后汇总方式。
(四)加强表外业务会计报告管理
一是编制表外业务会计报表。商业银行应编制表外业务状况表及商业银行编制并披露表外业表外业务明细表,对表外业务性质、价值、预期损失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并在会计报告中以附表形式对表外业务进行单独披露,全面反映表外风险性业务的发展情况及潜在财务影响,以便财务报告使用者从总体上评价和分析表外业务。二是细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透明性,全面披露所有的或有事项,计量和分析表外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相关的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采用的会计政策的解释以及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评估等内容,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定期公布相关信息,保证银行提供的表外业务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透明性,提升报表的决策有用性。
篇2:浅析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创新对金融调控的挑战的论文
浅析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创新对金融调控的挑战的论文
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不形成现实资金负债的经营活动,然而该业务的经营效果却影响着银行的日常业务。我国表外业务的起步比较晚,所以在业务规模上、金融工具创新上都与国外的差距甚远。就我国目前表外业务的发展趋势来看,表外业务的迅猛发展,不仅满足了企业融资的需要,而且推动了商业银行转型的步伐,扭转了商业银行的盈利亏损现状。就目前而言,表外业务的增生已经对货币政策传导及作用效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产生了相应的财政金融风险。本文探讨了表外业务的迅猛发展给金融调控带来的挑战,为更好规范表外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些相关的建议。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金融调控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货币政策的挑战
1.对货币政策制定的挑战
目前,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主要包括了M1、居民储蓄存款以及企业定期存款,然而很多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货币项目,例如商业汇票、基金款项、外汇业务等等都未在统计内。由于表内业务受到较多的限制,银行通过表外业务的创新来弥补表内业务的亏损,并通过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赢得顾客的青睐。所以,近几年来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快速。表外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改变了原有银行资产负债的结构,影响到货币资金在社会公众中的流动与结构,从而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加大了统计真实货币供应量的难度。然而实质上,银行表外业务是表内业务的代替品,该业务不在统计资产负债表内,所以存款准备金政策、利率政策等金融调控手段都很难对其新增的货币量进行控制与预测,这就导致货币的供应量出现误差,严重干扰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加上表外业务的创新,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空间,商业银行在发展表外业务的同时衍生了很多金融新产品,使得银行业务非理l生发展。这一行为加快了货币的流通速度,进一步弱化了货币政策的'预期效果。
2.对货币政策效果的挑战
在中央银行未见货币政策的调控下,由于产业政策的变动与调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在信贷政策调控指导方面与商业银行进行配合,使得部分企业无法从正规银行信贷渠道进行融资,而部分优质企业则纷纷推出信贷市场,寻求更低成本、更为便捷的表外融资业务等。这一变化,改变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增加了调控部门对表外业务资金流向的准确把握度,使得信贷传导渠道的作用减弱。与之相反的利率传导渠道作用却得到强化,迫使企业和居民持有更多高风险高利率弹性的金融产品,对利率的敏感度以及风险的意识不断地加强。企业开始通过商业银行开辟的表外业务的途径渠道获得新的资金来源,严重干扰到货币政策的资源配置功能。其次,表外业务创新一方面在总量上影响货币供应量统计加大了货币当局准确判断货币政策效果的难度。另一方面在结构上也影响着货币供应量层次的划分,使得货币供应量在结构上有所改变,货币流动性比例也发生了变化。再次,表外业务的发展加快了货币流通的速度,使得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都开始面临失效的危机,进一步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
(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1.银行表外业务给金融监管带来的风险
表外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一种,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润的同时伴随着极高的风险系数,集中体现在股票、商业汇票等高收益、高风险、密集度高度集中等业务上。加之金融市场本身具有较高的脆弱性,银行表外业务给金融监管带来的风险越演越烈。
国际清算银行通过巴塞尔协议把表外业务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转移系数转换成为相当的表内业务,再根据不同的比例法确定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通过这种监管方法达到约束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的过度扩张的目的。目前,我国银行业对表外业务的统计还不是很全面,也不具备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对该业务带来的隐蔽性风险,形成现实风险与潜在风险的不断累积。概括来说,表外业务的风险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由于客户不履行合约而使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上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2)由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带来银行无法应对因负债以外资产下降或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3)由于银行内部经验管理及法规支付不健全、出现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操作风险。
2.表外业务监管的不足与缺陷
在现代的金融监管中,目前我国对表外业务的监管存在着很多的缺陷。首先是银行监管的内控体制不健全,无法成为有效的金融监管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从而导致国内大多数银行与其他的金融机构还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监管部门,也没有专门负责业务的风险管制的人员。其次,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起步较晚,导致现行的金融工具缺乏、落后,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风险的转移。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来直接对冲风险的效果奇佳,但我国在衍生金融产品的市场还未起步,导致在金融风险监管方面的市场工具缺乏,直接制约着我国表外业务的发展;再次,我国目前虽然具备着一些关于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是随着表外业务的快速发展,种类的繁多,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与实际的金融市场之中。规章制度的更新速度跟不上业务的发展,导致金融监管方式仅停留在一般性、浅层次、静态性的层面,而更深层的、动态性的风险监管措施不足。
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金融调控挑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法规建设
由于表外业务本身不计入资本负债表之内,具有自由度高、透明度差、以及极高的风险隐蔽性,较难预测与评估等特点,因此,表外业务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换为表内业务风险,该风险暴露出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货币政策当局和监管机构应秉持积极引导、鼓励创新、控制风险、规范发展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进行规范引导和有效监管。坚持把好表外业务准入条件,做到由里到外操作规范化,运行透明化的效果,最终实现表外业务发展“可知、可测、可控”。由于目前我国表外业务的发展缺乏专业有效的法制规范和法律依据;因此,根据表外业务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应顺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律法规建设。在商业银行推出新的表外业务工具之前,由金融监管部门对其市场功能进行评估,同时必须严格界定表外业务的范围,新的表外业务工具也需要实现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查与备案。达到在政策上进一步宽松对金融业的限制,鼓励银行自主拓宽经营业务的种类和领域。同时,积极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金融工具以及现代化的交易方式,特别是对国外金融创新新产品与相关经验要予以更多的重视,积极促进银行表外业务在国内健康发展的同时可以与全球金融接轨,同步发展。
(二)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自查能力
银行本身的监管机制对于表外业务的发展也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而且提高商业银行自身对其具有的表外业务的重视意识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商业银行应当严格遵守央行关于表外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要求,一方面制定相关的机制对该行相关业务进行管理,在申请办理业务的许可条件也要加以限制与规范化,并对办理者做好必要的资料备案手续;另一方面同行业之间应做到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其次,商业银行必须增加表外业务的关注度,积极引导规范表外业务的发展,使其发挥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作用,在“疏”与“导”同步进行的过程中,把握风险,降低表外业务对商业银行带来的不良影响。再次,商业银行内部加大力度监控银行表外业务中各种复杂的金融工具的运用,把握银行表内业务的整体杠杆,防止表外业务风险交叉传染。
(三)培养更多高技术、高素质人才
一方面,由于银行表外业务的操作复杂、技术含量高,导致当前国内的高技术人才远远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的技术也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创新是源泉,人才是根本。笔者认为,国家教育机构可以在各重点高校开设相关的专业,招收有兴趣有能力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为社会的发展培养更多熟悉保证、承诺、理财、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其次,多开设相关的研讨会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表外业务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加之我国的技术较为落后,所以引入国外高端人才,输送国内精英出外学习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再次,进一步更新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工具也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多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引进发达国家相关的制度机制以及新开发的金融工具。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引进的机制制度以及新金融工具进一步改善,更好的为我国的金融事业服务。纵观近年来该业务的发展情况,越来越多专家学者认为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对商业银行而言依然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篇3: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及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及管理-11-26 10:43 聚源数据库
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ltms简称obsi)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银行业务发展的一个亮点。目前,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一般在银行收入中占比达30%以上,而国内商业银行则远低于这一水平。由于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提高银行社会化服务水平。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份额也在逐渐加大。但是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运作透明度不高,因此其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难预测和评估.加之表外业务风险是银行整体风险的一部分,随时可能转化为表内风险,而且有些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潜在风险较大。尤其是美国“安然事件”后,经济界更加关注表外资产,加强监督也迅速达成共识。
表外业务的风险
表外业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银行未来的获利能力和偿付能力,当某一或有事件发生时,它们将会由表外转至表内成为银行实际的资产和负债。这种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由于其不确定性,往往伴随着比表内业务更大的风险。概括起来,表外业务的风险有下列几种类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表外业务服务的对象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各种表外业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风险,如担保业务中,被担保的客户因某种原因破产,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担保银行便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票据承兑、有追索取的贷款出售等业务中,银行都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信用风险。
(二)利率、汇率风险
利率、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导致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中蒙受损失的风险。在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及远期利率协议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利率、汇率发生于银行不利的变动,都会使银行面临这种风险。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的趋势下,利率、汇率风险对银行收益的安全性威胁日益增大,如在贷款承诺协议期间,借款人可以按照固定利率或可变利率获得一笔贷款。但在这期间里,若市场利率上升,银行的资金成本升高使贷款协议利率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变得非常小或者成为负值,而借款人必然会在有利的利率下最大限度地使用贷款,银行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可转让金融工具不能以接近市场价格很快出售而遭损失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转化成现实资产和负债时,银行面临头寸短缺的困难。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通过资产证券的发行,银行融通了新的资金,增加了资产的流动性,但同时也增加了流动性风险。因为当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投资者、银行都想到转嫁风险而抛售证券,反而使流动性风险加大。另外,表外业务大多使用创新金融工具,它们的市场往往还未充分打开,遇到条件不利时,要承受市场流动性的严竣考验。同样,在信用证业务中,商业银行也面i临债务人违约,或有负债变成现实负债的流动性风险。
(四)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每日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在规定的清算时间内,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清收,而面临经营计划被打乱,陷入头寸短缺的困难。
(五)经营风险
表外业务的经营风险是由于银行对该类业务不熟、经营不慎,管理不健全或不能适应突发性市场变化而使自身遭受损失的风险。表外业务在我国是一项新兴业务,行际、区域和品种发展极不平衡。涉外金融机构的部分表外业务品种已成常规性的熟练业务,但多数涉内机构对表外业务的基本知识缺乏全面了解,在经营管理中必然难以对其风险有较周密的防范。此外,有的行经营管理水平低出现人为过失;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实力弱;无效率的操作等都可造成经营风险。
篇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是什么
1.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一般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只代理客户承办收付或其他委托事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相对较小。中间包括咨询业务、代理业务、代收代付、支付结算等业务。
2.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前述的中间业务和狭义的表外业务。所谓狭义的表外业务,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通常把这些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1)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 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 任的业务, 如银行保函、信用证等。(2)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 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 如票据发行便利、贷款承诺等。(3)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篇5:当代金融表外业务与解析论文
当代金融表外业务与解析论文
表外业务是指金融企业所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该活动虽然不产生利息收入,但依靠金融企业的信誉,依靠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工具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以改变当期损益和营运成本。广义的表外业务既包括结算、咨询、代理等无风险的服务活动,又包括各种有风险的金融活动。狭义的表外业务则专指有风险的金融活动,这类表外业务一直是金融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也是各商业银行在表外科目中着重反映和记录的金融活动。表外业务是一种影响未来而非现在的或有资产和负债,直接作用于金融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能够潜在地产生未来正或负的现金流量,是金融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同时,由于表外业务的不确定性,往往伴随着比表内业务更大的风险,并且更加难以管理和控制,是金融企业风险控制的要点之一,金融企业主要是通过表外科目对这部分业务进行核算。虽然表外科目反映的资产、负债项目都是或有的,但其产生的收入却是实在的。
一、表外业务的内容及作用
国外金融企业表外业务品种多样,手段灵活,已经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些业务可以具体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需要运用金融企业资产或负债而产生的收益或费用的业务,如委托放款;另一类是包含金融企业承诺或包含对金融企业拥有或有要求权的业务。金融企业承诺是金融企业在未来一定时间做或不做某事的保证,对金融企业拥有或有要求权是在偶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要求金融企业采取相应行动的权利,是有条件的金融企业承诺,由此金融企业均将承担风险并获得收益。在国内,由于政策和环境的制约,表外业务的品种还很单一,产生的效益有限。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开出信用证(信用证是金融企业应进出口商的请求开给出口商的付款保证,开证行在信用证条款得到完全遵守的情况下,承担对出口商付款的责任,是国际贸易中的主要结算方式);提供担保(由担保金融企业以符合法律手续的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或有关银行承诺,当担保申请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时,由担保金融企业代为偿还);承兑汇票(金融企业对出票人的票据进行承兑,保证在该票据到期时无条件支付票据款项);远期结售汇(金融企业与客户签订协议,约定在未来的某日以特定的牌价买入或卖出外汇,这种结售汇方式的汇率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
开展表外业务对金融企业的作用在于可以在变相提供金融企业信用、收取稳定收入的同时,保持资产负债表良好的外观,维持稳健经营的形象。在一定条件下,表外业务可以全部或部分转化为表内业务。表外业务虽然没有利息收入,但可以获得可观的手续费收入。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传统的投资方式已经无法防范汇率、利率、信用等风险,而表外业务则可以通过票据发行便利工具等将金融企业或客户拥有的外汇资金、证券等金融资产的汇率、利率转移给票据认购者,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融资证券化的普及,使金融企业通过负债管理增加存款来源、弥补资金缺口的做法日趋失效。随着表外业务的发展,金融企业逐渐通过资产证券化、利用贷款证券出售和贷款合同出售、发行各种信用证、安排票据发行便利等方式,通过使其资金占用转变为资金来源,或者以自身的信用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等变通方式弥补其资金缺口,扩大信用规模,增加业务收入。由于表外业务项目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因而从事此类业务的金融企业不必担心管制成本,也不必为其风险提取准备金及满足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因此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另外,通过提供表外信用方式,还可以降低资金成本。表外业务的发展,为金融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而表内资产却没有增加,因此资产报酬率有了极大的提高。通过发展表外业务,可以大力拓展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以更灵活、更多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由于表外业务提供的是非资金的金融服务,大多数情况下,金融企业只是充当中介人,为客户提供保证或规避风险的手段,因此其核算不够严密,业务透明度差,而且由于目前主要采用单式记账法进行核算,造成表外业务的计量不够准确,尤其是其风险和收益的配比无法按照传统的表内计量方法确定。
二、表外业务分析
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根本不同,在于它不需要通过占用资金和付出高额成本就可以为金融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但由于大部分表外业务是以金融企业信用为支付的保证,其潜在风险远远大于传统的表内业务。同时,由于表外业务核算的局限性,其风险的准确计量比较困难,而且对于表外业务来说,只要严格控制住风险,就有可观的收益。因此,表外业务管理和分析的重点应当放在对其风险的评估和量化上。
(一)表外业务风险的计量和分析
在评估表外业务的风险方面,巴塞尔委员会采用了一种适用性较强的综合方法来加以处理。即把表外业务量发生额与风险信用折算系数相乘得出相当于表内业务的信用量A;然后根据债务人的身份确定对应哪一类风险权重B;A、B相乘,得出最后的表外业务风险资产。
根据上述原理,可以认为:表外业务由正常转变为风险或损失其实是一个由表外向表内转化的过程。即表外业务在未形成风险或损失时,对金融企业而言是或有事项,而这种或有事项一旦形成风险或损失,则应由表外核算转为表内核算。例如,银行为客户办理信用证或担保业务,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只需要在表外科目中反映,只有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才入表内科目核算。而当信用证或担保到期形成风险,银行需要垫款时,就需要在表内反映。表外业务转化为表内业务的系数永远小于或等于1;表外业务风险的评价,可以通过可能转化为表内事项的表外业务余额占表外业务总额的比例反映。部分表外业务是有担保的,例如,开出承兑汇票,如果客户交纳65%的保证金或等值抵押物,那么金融企业最多损失该汇票面值的25%,也可以说,金融企业开出承兑汇票的转化系数最大时为35%,因此可以认为该笔表外业务的风险系数为35%。如果该笔业务的保证金为0,那么其风险系数为100%。按照这种方式对所有表外业务进行加权平均,可以得出总体的表外业务量化的风险指标,通过对该指标的对比、分析,可以对金融企业表外业务风险程度有一个比较客观、量化的评价。
(二)表外业务收益的分析
表外业务的计量主要是通过表外科目反映,其产生的收益主要在中间业务收入项目中核算。由于表外业务的收入主要是以手续费的方式收取,与贷款、拆放等资产类业务的利息计算不同,它与业务发生额之间的配比关系很不清晰,因此,按照收入与资产余额相比计算收入率的方法是非常不科学的,只能通过中间业务的绝对额变化,或通过中间业务收入的增幅与相关表外业务的增幅之间的动态比率对表外业务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
三、表外业务风险成因
由于表外业务提供的是非资金金融业务,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机构只是充当为客户提供保证和规避风险的中介,会计核算大多采用单式记账法,核算不够严密,且表外业务大多以金融机构的信用作为信用支付保证,其潜在风险远远大于表内业务,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业务对象由于主、客观原因不履行合约而使银行在表外业务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而使银行在表外业务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互换交易、期权交易、贷款承诺及远期利率协议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银行会经常面临这种风险,如贷款承诺协议,若市场利率在协议期间上升,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提高,而借款人仍可按照固定利率获得贷款,这将会使银行收益下降或承担亏损;再如固定利率的票据发行便利业务,银行会面临市场利率上升、票据发行价格下跌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表外业务中由于对国内外法律了解不足或认识上存在偏差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通常国内外对表外业务法律的修改及各国法律的协调跟不上银行表外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步伐,因此,某些表外业务合约及其参与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确,其合法性难以得到保证。表外业务的经营风险是由于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及法规制度不健全而使表外业务遭受人为损失的可能性。最经常发生的是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由于银行过度使用激励机制,致使交易员越权交易等给银行经营造成损失的`情况。如许多银行把交易员的业绩与收入挂钩,交易员为了增加收入,会不自觉地扩大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和价格限度,这无疑增大了风险系数。
四、表外业务风险防范建议
金融企业可针对每一种表外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出详细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进行重点防范,从基本制度上,保证表外业务经营活动的安全性。而各个经办部门则必须根据上级行的授权,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类中间业务,稽核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的基础性管理,是商业银行完善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制度,对较长期限的贷款担保和承诺,应定期(三个月、半年或一年)重新协商合同有关条款,以减少信用风险;制定保护性条款,坚持审核授权买卖的证据,要求对方支付保证金,或提供抵押、反担保等;合理确定和调整表外业务的收费标准,商业银行可按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业务的风险系数收取佣金,例如,按照备用信用证的期限长短、金额大小、企业的信誉程度,确定不同的收费率,通过同业公会的协调,规范竞争,制止各种乱收费、乱降价甚至不收费的恶性竞争行为;重视前台交易和后台管理的结合。金融企业表外业务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管好前台交易,也要加强对后台的结算、报告系统的管理,强化管理、交易、清算三分离体系。
金融企业可借鉴国外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新技术,最大限度地防范和管理表外业务风险,建立风险的电脑控制系统。跨国银行在这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跨国银行进行全球管理的关键,是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和控制系统,表外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品业务)由于不在财务报表上反映,更是跨国银行信息和控制系统的重点。该系统一般包括日常监测系统、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通过数学模型分析,向高级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市场的最新变化、最新技术和产品信息,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决定资本额、止亏限额和流动性限额。金融企业可以进行资产组合管理,通过资产组合多样化来分散表外业务的风险,以通过某种资产的盈利来抵补另一种资产的亏损而取得整体盈利,拥有的资产组合越多,则风险越小。
篇6: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对策论文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银行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在这一背景下,国内上市银行在业务上积极创新,大力发展表外业务。由于表外业务的一些特征,使其不能完全反应在资产负债表中,而且银行还采取一些方法通过表外业务逃避监督机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这一业务中便会存在更多的风险因素。银行利益相关方,获取银行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就是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因为披露信息会涉及到银行在此业务上的业绩、存在的风险,有利于相关利益人了解这些信息。同时,也方便银行监管机构对其进行宏观调控。大多数理论界的学者认为,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必要的。Calomiris&Khan在研究报告中指出,披露表外业务会计信息可以为银行的过度冒险行为起到警示作用。Eiehengreen通过数据,做了实证研究,其结论表明及时进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能有效防止偿付风险的出现。薛楠[5]在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研究了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邓升君指出表外业务的风险的披露存在很多问题,如披露困难、透明度低。因此必须加强表外业务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并不断完善。我国研究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还仅仅是处于初期阶段,学术界对这方面仅是定性描述性研究,在选取样本结合案例分析的比较鲜见。因此,研究上市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有着很好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分析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数据来源与分析方法
参照国外的相关文献,不难发现国外普遍采取的是“披露指数”这一指标来定义信息披露水平。本文不仅借鉴了国外的“披露指数”,还采用了“披露比率”这一指标,这样可以从纵横两个维度对我国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以及它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比较分析。“披露指数”表示,在要求披露的项目中,参与调查的银行披露的项目占总项目的百分比。公式即为:对于样本银行,如果要求披露的项目i已经披露,则d=l,反之d=0。“披露比率”表示,在所有参加调查的银行当中,对某一调查项目进行披露的银行占总银行的百分比。本文研究了2017年《TheBanker》发布的最新世界银行排名,研究对象选取了一级资本排名在前六位的国内A股上市银行,数据来源于各上市银行披露的年度报告。通过对2017年6家上市银行年报的归纳整理,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如表1所示:
(二)现状分析
采用“披露指数”和“披露比率”这两个指标,来呈现上市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如图所示。从图1可知,6家上市银行在表外业务各项目的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基本普遍在80%以下,对于披露指数,较高的是工商银行以及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披露指数次之,为75%,农业银行披露指数为67%,不足70%,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披露指数均不足60%。从图2可知,6家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中对流动性风险的披露比率最高,对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披露水平较低。综上所述,这6家上市银行表外业务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对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减值准备金计提等信息的披露不够完善,而这些往往隐含公司经营上的风险;其二,因为缺乏相关准则规范,使得各个银行对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可比性较弱,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三、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的格式未统一
当前,对于银行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划分呈现出不同的意见,甚至很多银行认为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没有区别。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在管理上也无法区分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从而使得最终信息披露的格式混乱无序,缺乏统一标准。
(二)披露的内容不充分
在各家银行的报表及附注中,对于表外业务收入的披露信息非常少,大多只披露信贷业务的总额。所披露的会计核算的相关信息,只针对结算业务和承诺业务,而未披露其他业务。在报表附注中进行风险分析时,风险类别和内容披露较为充分,但是对于金融工具的.模型和相关参数的分析不够具体和详细。
(三)缺乏具体规范
随着我国金融深化与创新,银行混业经营趋势日益突出。但这一情况无疑加大了金融风险,提高了监管的难度。由于表外业务在我国出现时间短,对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相关监管经验,虽然有一些相应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制定出详细的规范;特别是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的时候,用于对其估计的模型和分析方面都没有制定出详细的准则。
四、完善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由于非财务信息对于投资者至关重要,因此,上市银行应加大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同时,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披露渠道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使得非财务信息可以更方便的进行披露。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可以多元化,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例如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的时候,可以使用图标、数据等多种形式进行披露。2、提高表外业务信息的披露。为了能够使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化,上市银行应该将表外业务充分的进行披露,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使得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之间的联系更加融洽,而且还可以变相的增加财务报告的信息量。但在披露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其一,要明确表内业务是信息的核心,不能与表内业务信息的披露发生冲突;其二,披露的表外业务信息需要对其使用者具有使用价值,还需要有一定的备用性。3、规范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来看,我国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立法层面级别过低、会计核算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因此,我国现在必须向国际上的先进银行学习,在会计信息的披露上积极的与国际接轨,并完善我国的银行会计准则,争取让整个银行都按制定的准则执行,确保我国的银行业能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强化监管上市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
1、设置外部监管体系。银行业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矛盾,信息披露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关节。为了能够提高监管的效果,必须从以下两个部门入手: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同业组织,只有两者相互配合,才能够使监管效率最大化。对于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制定出监管表外业务的具体框架,如果在表外业务中存在创新业务,要提前在实施细则中进行规范,尤其是在衍生金融产品交易方面,同时也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出台处罚条例。2、加强对表外业务的内部审计监管。大部分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有很大的局限性,导致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在银行的内部审计过程中,应该使用集权化的管理方式来来进行更好的内部审计工作。几乎在所有的分行中都应该设有内部审计部,而且要对所开展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表外业务的内部审计,应该专门设立一个部门进行审计,尤其是在衍生金融交易表外业务上,应该设置专门的小组来独立进行审计。
五、结论
本文以国内A股上市银行中排名前六位的银行作为研究样本,对这6家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2.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揭示不够;3.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没有监管规范。在此基础之上,从制度层面和监管层面对上市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信息披露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尤其强调强化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完善银行内部控制,从而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客户等利益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