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凯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校园安全日志范文,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校园安全日志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篇1:安全日志
其实马路上有很多哑巴警察(指的是那些警告标示)。
例如马路上的红绿灯其实是一个不会说话的警察,它用灯的颜色告诉人们信息,红灯停绿灯行坚持这个原理你一定就是安全的;而且,不能在马路上踢球,不然就会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路上有画着很多斑马线,希望人们能按他所指示的安全标示横穿马路;如果在这附近有设人行天桥,我们还是要麻烦点爬人行天桥的台阶上天桥,不仅可以观赏道路的风景,对自身的安全也是起到很好的保证。可是要警告大家哦!上人行天桥,特别是小朋友不能把人头探出天桥,这样万一翻下去是很危险的,想想你掉下去被低下的车再撞,那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顽皮的小孩子,现在不是也有地下通道,我们爬地下通道的台阶走地下通道,相信这样会是更安全的安全;还有不能边走路边看书,这样你对来往的车辆都没有警觉的情况下,对自身的安全隐患也会产生很大影响;还有就是不能在马路上嬉戏玩耍,打闹追赶,这样会产生视觉隐患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危险;还有就是不能边走路边听随身听音乐,你的耳朵都被塞住,怎听得到车辆喇叭对你鸣笛警告呢?
交通的安全是要我们去认识紧记在心,安全来源于自身的认识,因此在马路上,我们要对交通的一些警告标识和设的一些安全便捷始终都要坚持,你才会做到平安回家,安全一生。
篇2:安全日志
上周五我们按照惯例进行安全检查。走进天然气配气站,听着天然气管线内咝咝平稳的气流声,看着生产现场整洁的地面,擦得一尘不染的设备,和良好的安全状态,心里感到很踏实。只有这样的站场才能达到“三标”考核要求,才能扎扎实实的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天然气安全、平稳输气、供气的目标。
当拉开配气站值班室的门,正在值班的是一名上岗不久的女孩。她神情紧张,好象往抽屉藏着什么,然后很机灵地站起来和我打了招呼,脸上愧疚着的微笑显得很不自在。我看看值班室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资料填写认真。再看看她身着工衣工鞋,佩标上岗。有哪里不对劲吗?哦!写在脸上的愧疚已经告诉我,藏进抽屉的是值班期间禁止看的杂志。
为了提高配气站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安全管理规定值班期间禁止睡觉,禁止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按说要没收书籍,批评处罚,可想想她在现场已经忙了半天,并做到了按时巡检。再说她脸上的表情已经承认了错误,我没有去追究,说了句“好好值班,多看看业务书,不是该考试了吗?”。走出值班室我心里老是在想“是不是当了老好人”。下班后她给我发来短信“我错了张师傅,你放心我以后一定改正”,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
安全管理的方法手段有多种。除了鼓励、表扬、奖励等激励方法外,批评教育、处罚、处理等就属消极手段。选择什么方法手段就要看效果如何,只要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行。合适的方法会事半功倍,不当的手段将事与愿违。
篇3: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校园爱情故事日志:遇见你的纯真岁月
他是第一个分配到我们乡下学校的大学生。
他着格子衬衫,穿尖头皮鞋,操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这令我们着迷。更让我们着迷的是,他有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清澈、温暖。
两排平房,青砖红瓦,那是我们的教室。他跟着校长,绕着两排平房走,边走边跳着去够路旁柳树上的树枝。附近人家养的鸡,跑到校园来觅食了,他看到鸡,竟兴奋得张开双臂,扑过去,边扑嘴里边惊喜地叫:“啊啊,大花鸡!”惹得我们笑弯了腰,有同学老气横秋地点头说:“我们老师,像个孩子。”
他真的做了我们的老师,教我们语文。第一天上课,他站上讲台半天没说话,用他小鹿似的眼睛看我们。我们也仰起头对着他看,彼此笑眯眯的。后来,他一脸深情地说:“你们长得真可爱,真的。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共同来把语文学好,你们一定要当我是朋友哦。”他的这个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他与我们的距离,全班同学的热血,在那一刻沸腾起来。
他的课上得丰富多彩。一个个汉字,在他嘴里,都成了妙不可言的音符。我们入迷地听他解读课文,争相回答他提的问题。不管我们如何作答,他一律微笑着说:“真聪明,老师咋没想到这么答呢?”有时我们回答得太离谱了,他也佯装要惩罚我们,结果是,罚我们唱歌给他听。于是教室里的欢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时上语文课,在我们,是期盼,是幸福,是享受。
他还引导我们阅读。当时乡下学校,课外书极其匮乏,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我们买回很多书,诸如《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之类。他说:“只有不停地阅读,人才能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去。”我至今还保留着良好的阅读习惯,应该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春天的时候,他领我们去看桃花。他说:“大自然是用来欣赏的,不欣赏,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浪费是可耻的。”我们“哄”地一声笑开了,跟着他蹦蹦跳跳走进大自然。花树下,他和我们站在一起,笑得面若桃花。他说:“永远这样,多好啊。”周围的农人,都看稀奇似的,停下来看我们。我们成了风景,这让我们倍感骄傲。
我们爱他的方式,很简单,却倾尽我们所能:掐一把野地里的花儿,插进他办公桌的玻璃瓶里;送上自家烙的饼,自家包的粽子,悄悄放在他的宿舍门口。他总是笑问:“谁又做好事了?谁?”我们摇头,佯装不知,看向他的,是一张张葵花般的笑脸。
我们念初二的时候,他生了一场病,回城养病,一走两个星期。真想他呀,班上的女生,守在校门口,频频西望——那是他回家的方向。被人发现了,却假装说:“啊,我们在看太阳落山呢。”
是啊,太阳又落山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的失望,一波又一波的。那些日子,我们的课上得无精打采。
他病好后回来,讲台上堆满了送他的礼物,野花自不必说,一束又一束的,还有我们舍不得吃的糖果和自制的贺卡。他也给我们带了礼物,一人一块巧克力。他说:“城里的孩子,都兴吃这个。”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湿湿的。我们的眼睛,也跟着湿了。
他的母亲千方百计把他往城里调。他是独子,拗不过母亲。他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我们会有重逢的那一天的。”他走的时候,全班同学哭得很伤心。他也哭了。
多年后,遇见他,他早已不做老师了,眼神已不复清澈。提起当年的学生,却如数家珍般,一个一个,都记得。清清楚楚的,一如我们清楚地记得他当年的模样。那是他和我们的纯真岁月,彼此用心相爱,所以,刻骨铭心。
校园爱情故事日志:取暖的声音
大四那年,他们相爱了。他们爱得很深,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娶,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嫁。
但很快的,他们就面临着毕业。她生活在城市,而他则长在乡下。多少大学里的爱情,就因为最终的天各一方,而成为一场春梦。但他们没有气馁,而是互相打气,说要坚守这份纯真的爱情。
毕业后,她回到了父母身边。临走,她劝他,跟她一起留在城里,她的父母可为他安排好一切,她的父母都是高干。但他拒绝了,说他要一个人去南方,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然后再回来娶她。
南方虽好,但那儿的人才多如牛毛,一连几次跳槽,他都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渐渐地,冬天来了,他的心情也随着寒冷的来临而日益悲凉。好一段时间,他常一个人踯躅在深夜的街头给她打投币电话。她总是温柔地听他诉说,鼓励他,再说些甜言蜜语的情话。每次,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他的心头便豁然开朗。
又一个夜晚,天空飘起了细雨。小雨缠绵,他想起了一个人在外漂泊的孤单,想起了一次次的失败,想起了家中的父母,想起了天各一方的她,禁不住热泪长流。
飘雨的大街,寂静无人。他来到投币电话亭前,拨下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通了,她说:“我正坐在床上看书等你的电话哩,没想到你真的打来了!”
一股暖流涌上他的心头,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这几天,天气反常哩! 你那里呢?”
“很暖和,今天是大晴天呢,你是不是很冷啊?”
“嗯,有些。”
“那你把话筒放在胸口上,我给你呵口气,让你暖和暖和!”
他果然听见了吹气的声音。从前在校园里,她对着他易生冻疮的手,总是这样呵气给他取暖。
呵了好久好久,她说:“回吧!外头冷,别冻坏了!”
“不,现在我不冷了。我手里有一大把硬币,不打完,我是不会走的!”
然后,就是他们两人的絮絮叨叨。电话打完,他呵呵一笑:“这下,我该走了。”
很静很深的夜里,躺在床上的她,浑然不觉千里之外的细雨,而电话亭外,那个跟她聊天的人,全身都已湿透……
第二年春天,他的事业有了全面的转机。就在那个春天,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新婚之夜,她问他:“你爱我吗?”
“爱。”他说,“在南方那段难熬的日子,你知道我靠什么支撑吗?声音,是你的声音。整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我一直都靠你的声音取暖。是你的声音,给了我生命里的阳光,让我一生一世都离不开你。”
校园爱情故事日志:今生欠你一个拥抱
毕业那天,男女同学礼节性地开始拥抱。
一个一个,女生们轮流投入男生的怀抱,没人在意谁拥抱了谁,女生与女生也互相拥抱。连平时最木讷的女生也不例外。
何阳作为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一向很得人缘,他大方地敞开怀抱,每个女生都笑嘻嘻地一改往日矜持投入他的怀抱。
轮到陈雪时,她反射性地跳开了,同时对何阳摇摇手说:对不起,我就不用了。
何阳一脸纳闷地看着她。旁边的女生对她说:没事的,只是礼节性地抱抱,又不会怎么样的。别那么封建嘛。
陈雪依然不同意,弄得何阳颇为尴尬。
别的男生打趣说:看来我们的何支书魅力不够啊,要不我来试试。说着,走上前准备去抱陈雪,陈雪照样逃开了。
直到晚会结束,陈雪一直没回教室。
同学们都在互相祝福着,喝着各自的酒。想到明天便要各奔东西,大家都沉浸在浓浓的伤感中,没人过多地留意陈雪。
离开学校后,大家忙着找工作,忙着谈恋爱,忙着结婚生子。那天晚上的小插曲被尘封在往事中。
多年以后,何阳的事业搞得风生水起,还叫来昔日的几个男生跟着他一起干。男生中有人说起,陈雪也在这个城市,一个女生在外生存挺不容易的,要不叫上她一起干吧。
终于,何阳再次看到了陈雪,和学生时代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男生中有人悄悄地跟何阳讲,同学里只有她和何阳还没有结婚,要不凑成—对算了。
何阳笑笑没说什么。
陈雪看到何阳,仍跟学生时代一样,叫他何支书,除了工作,其他时间便很少彼此联系。
那天,他们谈成一笔不小的生意,大家起哄叫何阳请客。喝完酒后,大家到卡拉OK厅,唱起年少时的歌,大家的眼睛都酸酸的。
不知是谁,想到了那晚的拥抱。有个男生忽然开口:陈雪,我那晚好像没有拥抱你。于是,几个男生忽然齐开口:真的,我们都没有拥抱过你。为什么连个拥抱也不给啊?
有人开玩笑地建议:要不,今晚大家都补上吧。
陈雪忽然红了脸,看了看在座的男生和何阳,只能开他们的玩笑:我可不敢,怕被你们老婆在醋坛子淹死。
何阳伸出手去:来吧,我还没老婆呢,补上我们上次的那个拥抱吧。只是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嘛,怕什么?
陈雪淡淡地笑笑说:还是算了吧,我们下次再拥抱吧。
何阳也笑笑:那就不勉强了。
那晚之后,陈雪离开了何阳所在的公司,自己一个人去了另一个城市。同学会的时候,陈雪也没有出现。只是大家偶尔通过QQ上的留言和签名,猜测她的近况。有人说她结了婚;有人说她又离婚了;有人说她仍待在原来的城市;有人说她出了国。
同学们再次见到陈雪,是在何阳的葬礼上。
在仪式上,陈雪哭得稀里哗啦的,比任何一个女生哭得伤心。
那份伤心,所有同学都被震动了,那似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伤心。同学们都怀疑,陈雪和何阳之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何阳的父母也带着满脸的狐疑。
陈雪没有解释什么,同学们也不好问什么。
仪式结束后,照旧各奔东西。
当同学们都接受了何阳的离去,唯有陈雪谈起他时仍带着淡淡的伤感:他走得太早啦,才30岁啊,那是我们的同学啊,还没有结婚生子呢!
渐渐地,我也怀疑起陈雪对何阳的感情来,陈雪在电话那头哀伤地说:其实我是非常不甘心,为什么当初不给他一个拥抱呢?大家看我那天哭得那样伤心,以为我非常爱他,其实我们还来不及发生什么。他走得太早了。那时的我太自卑了,因为我有狐臭,所以害怕与人走得太近。
我恍然大悟,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泪流不止。
篇4:校园鬼故事日志
我拿着饭盒低着头慢悠悠地走出寝室楼,突然“砰”一声一个人掉在了我的脚下,我感觉一股余热粘稠的东西溅落在我的脸上,我本能地向后退,脚却已经不听使唤了,于是我一屁股摊坐在了地上。正好和一双直瞪着的眼睛对视着,那张原本就非常丑陋的脸,像是被什么东西拍平了一样,呈现出一种奇怪的形状。
猛然间我看见他的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恐怖的感觉迅速地袭击着我的大脑神经,我顿时“啊!!!啊!!!”地连声尖叫着。
然后我听见有人在喊:“有人跳楼啦,快打120。”
紧接着一个不属于人类的怪笑声在我耳边响起,我惊恐地用手捂住耳朵,我的神经再也接受不了恐怖的摧残,晕了过去……
这故事还要从头说起,那是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我便非常沮丧,因为我的同桌是一个超级丑男,说他丑都是在美化他,只能说他长的轮廓类似人类,如果让他去演钟楼怪人一定都不需要化妆之类的点缀。老师点名叫我坐在他边上的时候,我竟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欲望,我沮丧地把书包“咣当”一声仍在了桌子上,他竟然冲着我呲牙一笑,我的头皮都快炸开了……
开学不久我和班里一位叫小霞的女同学成为了好朋友,小霞是我们班公认的美女,有许多男生送情书给她。
然而她对那些男孩似乎都看不上眼,我常常感叹地说:“小霞,什么样的男生才能入你的眼呀!”
她总是笑着不回答,手里摆弄着一个小小的木人,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笑容。
有一天放学,小霞把一封信塞在我手上哈哈大笑着说:“你看看这是谁写的?”
我好奇地打开看了一眼署名的位置写着王祥。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竟然是我同桌那个超级丑男写给小霞的求爱书。
随后小霞笑着说了一句更让我震惊的话:“我答应和他约会了。”
“你疯了,和他约会?”
小霞没回答我的惊讶,而是神神秘秘地把我拉近,在我耳边说要捉弄一下王祥,说完她的计划,她一脸得意的看着我。
我有些不安的说:“这样做会不会有些过分?”
小霞瞪了我一眼不高兴地问:“帮不帮我。”
我赶紧说:“帮,你大小姐发话谁敢不从啊!”
我们嬉笑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回了寝室。
天黑了,我按照小霞的吩咐给王祥打了一个电话说:“小霞的脚扭了不能去约会了。”
说到这里我故意停顿一下,听见王祥在那边紧张地问:“她要紧吗?用不用去医院呀!”
我说:“哎呀!挺严重的,不巧我今天有事要回家去一趟,你有时间就过来照顾一下小霞吧!”
他马上说:“好,我马上就去。”
声音有些激动。
王祥很快就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些水果,我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躲了起来等着看好戏。
小霞躺在床上,王祥显得很紧张,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他问小霞:“还疼吗?”
小霞故意“哎呦”的哼唧了一声,然后指着桌子上的水说:“能帮我把水拿来吗?”
王祥赶紧把水递给了小霞,小霞假装没拿住,水一下子泼到了王祥身上。小霞赶紧抱歉地说:“哎呀!真对不起,赶紧脱下来擦擦吧!”
王祥一听脱衣服,脸上马上泛起异样的红色,不知所措地站在地上。
小霞假装生气地说:“快点呀!会感冒的。”
王祥满脸通红很快扒去自己身上的上衣,光着膀子傻兮兮地站在屋子里。
我们两个见时机到了,拿着照相机冲了出来,“咔嚓…咔嚓…”在闪光灯的照射下,王祥尴尬地用手挡住身体,迅速地拿起衣服逃跑了。
第二天校园的板报位置,贴满了王祥裸露的照片,一时间他成为了学校嘲笑的重点。
可是万万没想到王祥竟然想不开跳楼了,而且就死在我的脚下……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了。父母焦急地站在我的床前,我恐惧地抓住爸爸的手,语无伦次的说:“爸爸!他死了吗?他还看着我笑,好恐怖……呜呜!!”
爸爸把我搂在怀里安慰着说:“小语不要怕,没事的…过去了…都过去了…”
突然一个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这才刚刚开始……哈哈…”
我恐怖地推开爸爸,惊慌地四下寻找声音的来源,病房的四周除了洁白的墙什么也没有,我拼命地用手紧紧的捂住耳朵,害怕这个声音再传进耳朵里。我急躁地扭动着身体,一波一波的恐惧感袭遍我的全身。
这时候我看见王祥拿着一把锤子向我走来,他脸上的骨骼在落地后摔得粉碎,没有骨骼支撑的脸上的肉软软地耷拉着。五官完全脱离了正位,他越来越近,我恐怖地大声叫嚷着想逃,可是不知道被什么狠狠地按倒在床上,使我一动不能动。我恐怖地瞪大眼睛,在他的锤子还没有落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就昏了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醒了,身边没有一个人,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小霞打来的,她痛苦地大叫着:“小语救我……小语救我……”
我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学校,我找遍了学校也没有找到小霞,我非常担心小霞的安危。
我问了很多同学,都说小霞一整天没来学校,我越想越不对劲。赶快给小霞打电话,手机关机,家里没人接,我急得一脑门子的汗……
就在这时候,我看见所有人都向厕所位置跑去,我揣着忐忑不安的心跟着跑了过去,边跑边听见有人议论:“学校二楼的厕所死人了,好恐怖…走,赶快去看看…”
我马上跑进厕所,只见一个女孩趴在血泊中,身体多处被砍伤。我恐惧地张大嘴,但是对小霞的担心完全盖过了恐惧…我不顾众人的阻拦,上去一把翻过了女孩,是和我们一个寝室的女孩,她也参与了捉弄王祥的计划。
是王祥的鬼魂来报复吗?那么他还要杀的人就是小霞和我了,如果这一切和王祥有关系,那么小霞会不会在王祥的家里……。
我赶紧跑到教务处,好不容易查到王祥的住处。来到他家,他家门居然半开着…我推门进去一股阴森之气扑面而来,我感觉好害怕,但是为了小霞我不得不硬着头皮进去。
屋子的中间摆着王祥的灵位,小霞昏倒在屋地上,我跑过去抱起小霞,就在这个时候门“碰”地一声关上了。大白天屋子里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那个尖锐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哈…哈…你们怎么不笑了,耍人不是很开心吗?就因为我丑你们就要这么对我?”
突然一股阴风把我和小霞震飞,小霞呻吟了一声睁开了眼睛。屋子里突然变成了血一样的红色。王祥像一滩泥一样出现在地上,此时他正一点一点地挺起了,浑身的骨骼发出一种叫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我和小霞紧紧地抱在一起,拼命地叫着不要过来……
它果然不动了,它缓缓地蹲下来捡起地上的小人,是小霞的。他拿在手里,把眼球推到眼眶里,仔细地看着。
小霞颤抖地说:“那是我的。”
说完她似乎想伸手去要,但是最终手没敢伸出去……
王祥的声音变回了原来:“你还记得是谁送你的吗?”
小霞回答的说:“当然记得,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
王祥突然激动了,嘴里发出了一阵尖锐刺耳的哀嚎声,那声音震得我和小霞胸口隐隐作痛,许久王祥低沉的声音说:“你是小仙女?”
小霞激动地站了起来,大声问到:“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是小仙女,难道你是…不会的,你不会是小祥的,他是那么漂亮……。”
“是呀!那时候我是很漂亮,可是当时谁说要在屋子里点火玩了,又是谁把房门挂上就跑掉了,是大火毁了我的容貌,我才变成如今这个样子……。”
“不…不是这样的…”小霞痛哭着分辨。
“那好就算我冤枉你了,这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是决定你们命运的时候了。我们做一个游戏吧!你们俩个只能活一个,茶几上有一把水果刀,就看你们谁跑的快了。”
我没有动,小霞已经把刀拿到了手里,我心里一阵紧张,但是我还是不信小霞能用她的刀杀死我,因为我们是好朋友。
然而,我发现我错了,小霞拿着刀直冲到了我的面前。我看见她的手没有一丝颤抖,我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可是那声惨叫不是在我嘴里发出来的,是小霞,那把刀插在了她心脏的位置。
王祥喃喃地自语着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随着他的消失屋子里也变得明亮起来,只有小霞毫无声息地躺在地上……
篇5:校园青春日志
没有璀璨的烟火,没有迷糜的霓虹,就像我来时一样又默然地离开,再见,我的学生岁月,再见,我那些遗忘的记忆和朦胧的思恋,再见,我那群逃学的损友和勤勉的优生...
我曾说过,又一年的青春被我的灵魂出卖了!我早已厌倦读书,可身边的种种原因迫使我不得不继续呆在教室。身不由是件多么杯具的事!有位同学曾说过:我打小起就和不幸定了娃娃亲,如果有一天我被她抛弃了,在这世界我会多么寂寞啊!对于他的此番遭遇,多少人又何尝不是呢?生活就像犯罪,不是你去QJ它,就是它QJ你。和许多同龄人一样,都对生活憧憬着希望,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人的追求都不一样,就像吃水果,有的喜欢甜,有的喜欢酸,口味都不相同。在校园里呆了14个年头,知识没学到多少,却见证了一个个离别和相遇,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总是有一些人的离开,另一些人的到来。不同的路,有了不同的人,有个耍的要好的小学同学,初中辍学,早早踏入社会,很长时间与他失去联系,在去年,无意间听说他被政府和谐了,当时,真的很难相信,他那么英勇!去年,有几个初中同学成了家,要好的几个哥们去庆祝,面对他们青涩的脸庞上扬溢的幸福,总是令人羡慕,虽然我不是个早婚倾向者。这就是路啊,人生的足迹就由这些大大小小的事儿铺着,没有好或坏,只有愿意不愿意。
在我们中国,尤其是农村,“读书成材”是每一位学生家长灌输给孩子的明理,所以,有许许多多的农村孩子是不幸的,只因他们穷,只因他们没有别的选择,所以,为了将来能好好生活,摆脱土地的依赖,一个个走进学校,专注到麻木的学习,当然,有的最终获得了成功,考到了211,这在农村可是件光宗耀祖的事,令旁人羡慕不已,同时,农村也开始变得势利,和浮华的都市产生了共通,一个小小的学生就可改变一种民风,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社会对教育的进步?
压力无处不在,做学生也不容易。在外工作的人总认为学生是最幸福的,其实,现在的学生考虑的问题,面对的压力绝不次于他们,再学校,得面对同学、老师、家长的压力,尤其是高中生,中国的高考,大家都知道,那是决定命运的考试,将来大学的取向,就业的难易,无不让高中生压力重重!对于高考没戏的考生来说,这无非就是解放,去开辟自己的路,当然,这样的结果也是无奈之举。谁也一样,都是为了生活,只是路不同而已!
再见,逝去的学生时代!
篇6:校园青春日志
别人都在说:“青春不老,我们不散场。”而我,只能无奈地说:“青春一走,我们就散了。”青春留不住,就连我们的友情也随之消失不见了。
为什么别人的青春可以一直不老,可以友谊天长地久,而我只能目送青春远去,祭奠那短暂的青春和脆弱的友情?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没有真正用心地维系我们的友谊,我不够主动,有的人不够真心,有的人过于冷淡,谁也没有看重这份难得的缘分,谁也没有遗憾这缘分就这样轻易地消失。
是青春太单薄了,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折腾,还是我们的友情太薄弱了,禁不住现实和真实的考验?也许两者皆是,也许这两个都不是真正的理由,唯一能确定的是,自从我们走出了校门,似乎就把很多回忆和情感都留在了那个熟悉的校园里,没有把这些东西都带走,包括我们的友谊。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我们曾走散,但是我们并非完全舍弃了我们的情谊,还是克服了时间和距离这两个大问题,再度相聚。虽然我们各自都有了改变,不复从前的单纯,但是我们竭力以回忆的形式做回那个单纯的自己。
青春一走,我们就走散了,但是我们仍能再聚。单薄的青春已经逝去了,可是我们的友谊还在,会在时间的酝酿下变得更加醇厚。愿十年后,二十年后,许多年后的我们还能像现在一样,一起回忆青春,永远不散。

篇7:qq日志校园爱情故事
曾经,有一个男孩,喜欢花的男孩,他每天除了上学外还有一个工作,给学校墙角的一株蒲公英浇水,然后深情的望着蒲公英,伴随着夕阳,男孩可以望着蒲公英很久很久。
开始时老师和同学都没有注意,渐渐的,大家对他这种奇怪的行为产生了兴趣,老师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这朵蒲公英呢?”男孩看了看老师,然后低下头,闭口不答。
同学们问他“学校的花园有这么多好看的花,为什么你单单只给那朵花浇水呢?”
男孩看了看蔚蓝的天空,默默的走开了。
人们对这个男孩奇异的举动并不过多注意,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是可怜的,两年前男孩被确诊为白血病,医生说他最多还可以活半年,不过不知是什么力量,使得男孩一直与死神抗争,一直到这一年的这个夏天,男孩小学三年级了,但是病情却急剧恶化,似乎是要抢在下个夏天之前把这朵含苞待放的花蕊从人间夺去。
男孩坚持每天上课,每天来看这朵蜷缩在墙角,任风摇曳的白色蒲公英。
终于有一天,男孩脸色雪白,仿佛比墙角的那株蒲公英白的还要透明。放学后,男孩的班主任“晓瑶”老师来到了有那株蒲公英的角落,果然男孩也在那里,晓老师关切看着男孩问道“小宇,你不要紧吧。”
男孩缓缓的抬起头,苍白的脸色吓了晓老师一跳,男孩的眼里有储满的泪水轻声的问道“老师…什么是爱情?”
晓瑶老师吃了一惊,她不明白,这个身体极其不佳的小孩子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问题。
不过她还是决定简单的回答一下,于是她摸着男孩的头说道“爱情就是两个人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她不确定男孩是否能明白,看着男孩伤感的眼神她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过揪心。
忽然男孩抹了一下眼泪,笑着对晓老师说道“老师!明天我还来看蒲公英。”说完男孩用稚嫩的肩膀背起书包,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来过学校,男孩去世了,那天下午男孩苍白的笑容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次微笑。
十年后,当年的晓老师成了校长,又是一个明朗的下午,晓老师在学校里巡查,忽然她低下头发现了墙角的蒲公英,十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她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洙并不起眼的蒲公英。她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许这株花隐藏了什么关于男孩的秘密,她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最终好奇心使她动手挖开了那株蒲公英,果然,在蒲公英的下面有一个小玻璃瓶,晓老师打开玻璃瓶,里面有一张泛黄发皱的纸,晓老师惊讶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正是男孩小宇和一个名叫小诺的女孩子以传纸条的形式写成的,想到小诺,晓老师并不是没有印象。小宇和小诺以前都是她教的学生,小诺这个女孩子性格温和长的漂亮,成绩优异,可惜却是先天性失聪,以前班上的同学都排挤她,欺负她,只有小宇愿意帮助她和她一起玩,两人的关系很好,小宇因为看病,家庭困难,有一次竟然吃不上午饭,小诺便将自己的全部零用钱,一个一元硬币塞给了小宇。可是,在小宇去世的前两个星期,小诺出了车祸,从那以后小宇便开始每天守着这洙蒲公英,直到生命结束。
晓老师看了看纸条,上面的字迹歪歪斜斜,写的东西也有些单一无聊,大多都是一些问午饭问心情的童言童语,晓老师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用这种方式交谈了两年,终于在接近最后一行的时候,书写的内容出现了变化,晓老师仔细的看着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小宇:小诺,你中午吃的什么呢?小诺:土豆,你呢?小宇:我也是啊,呵呵。小诺:我妈妈和我说,把硬币放在瓶子里,然后许个愿望,在丢进海里,愿望就会实现的。小宇:那你会许什么愿望呢?小诺:小宇,谢谢你每天陪着我,我想以后可以嫁给你。小宇:不用客气啦。咱们是好朋友嘛小诺:我以后想嫁给你,你愿意吗?。小宇:我…
也许是笔突然没水的缘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转过天,小诺就因车祸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惦念初恋的小宇。晓老师忽然想起了那天下午的小宇,想起了他向自己提的问题,想起了他留给自己那最后一个笑容的含义,晓老师小心的将瓶子放了回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了瓶子的底部有一枚硬币,把硬币倒出来,只见硬币上贴着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我愿意。。。。”
后来,晓老师找到了小诺的妈妈询问当年的情形,她的妈妈显得尤为伤心激动,描述当年情形几乎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告诉晓老师,如果小诺当天没有出车祸,他们便打算带她到其他城市去念书,可是小诺却显得极其反对,甚至夺门而出,手中还拿了一个装着一张废纸的玻璃瓶子,他们想小诺也许只是不想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同学,等她冷静下来就会好的,结果却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先天失聪的小诺没有听到身旁卡车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小诺被撞出去了五米,可手中依旧死死的握着玻璃瓶,等他们闻讯赶到时,小诺已经没了气息,但玻璃瓶仍紧握在手心,他们打开看了看,发现似乎与一个叫小宇的男孩有关,便把玻璃瓶给了小宇。
晓老师匆匆告别了小诺的父母,回到学校找到了那株蒲公英,再一次将它挖开,取出瓶子,拿出纸条,果然,纸条的背面还有几行小小的字,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发现,只见上面写着:小宇,我要走了,如果想起我,就看看墙角的蒲公英好吗?我爱你小宇。
晓老师仔细的看着,这些字应该是小诺写的,她又向下看了看,看到还有几行凌乱的小字:小诺,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我用硬币许了一个愿望就是亲口说出我爱你小诺。
晓老师看着这张破旧的纸片,不敢相信它竟然承载了这样一段令人感伤的辛酸故事,她小心翼翼的埋好玻璃瓶,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了洁白的蒲公英上。
不久,学校又转来了两名学生,一个叫小宇,一个叫小诺。
篇8: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我比他都清楚那条牛仔裤他穿了多久
像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打扫卫生,其实是想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以前连去趟厕所都宁愿憋到宿舍解决的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验课啦,校内大清扫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突突突狂跳十分钟不止。
我是在校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唱白桦林的样子比朴树还要帅十倍,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当她们冲着他尖叫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私底下,当她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手里的小纸条向我炫耀她们弄到了他的手机号和QQ号的时候,我都已经在网上和他聊得很热络,常常互发短信了。(好得意,哈哈)
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要是他真的叫住了我,那也一定要装作特别意外:“唉呀,你怎么在这里!”然后慌慌张张地说一两句话,好像自己很忙很忙,就匆匆地走掉了,其实是怕自己局促得会发抖。
每一次和他的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次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每天夜晚都要过滤一次他的信息,看一遍他一周来给我发过的短信,才能满意地睡着。
因为太关注他,我甚至比他都清楚,他一共有7件T恤,4件外套,3件羽绒服,6条牛仔裤……我知道他多久换一次衣服,甚至推算得出,他今天会穿什么?
如果他连续两周都没有换过牛仔裤……他一定不知道有一个这么无聊的女生,比他还清楚自己身上的那条牛仔裤穿了多久吧,如果知道的话,会不会觉得很囧呢……
因为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着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不需要去求证,其实这些甜丝丝的想法像糖豆子在味蕾上滚来滚去,都足够令人开心得不得了了,怎么舍得去捅破它啊!
因为太期待他的关注,无论取得了多么小小的成就,都希望他知道。努力地学习他们班主任的课,是为了让他的班主任能在他们班上提到我的名字表扬我;哪怕是新涂了一款漂亮的指甲油,都坚信他一定会看到——其实他怎么会有那么近距离看我的时候呢?
就算我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就算我看到,他们穿着情侣装。可是我同样听说他们在寝室楼下吵架,同样听说他和朋友抱怨已经厌倦了她……
况且……她真的是不好看啊,化那么难看的妆,脸发黄,矮个子,粗脖子。
他一定是不喜欢她的,我相信,他离开她只是迟早的事情。
对了,我还买了很多他喜欢的火影忍者小挂饰——在杂志的广告页上看到,价格惊人,但一想到他喜欢,立即咬咬牙汇款过去买下,明知道没有机会送出去,还是保留着,幻想着有一天……
故意穿得很少是想披上他的外套
我一直坚持相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个XX,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是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我觉得班主任最喜欢的学生应该就是他了吧。
他常常在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有一次,老师分发了试卷作为家庭作业,结果一不小心把答案也印给我们了,第二天,所有同学的试卷上都写满了标准答案,连英语范文也原封不动地抄上去了,只有他,在试卷上大大方方地写上了三个字:见答案。
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好了,老师拿他没办法。
他曾经和我坐同桌,就在我低头做功课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抽屉里抽走我的作业本我竟然都不知道,见我很吃惊,他得意洋洋地跟我比画讲解:你看,你这样坐着的时候,有一个盲点,所以我的手从这个角度伸进抽屉的话,你就看不到……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压韵。整个年级都流传着他的各种版本故事,有一点我们都清楚:他会出国。
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蹩脚的字迹,我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又伤心我很快就会见不到他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他成为同桌之后,我变得很容易生病。夏天过去,天气开始转凉的时候,我仍然坚持穿薄薄的毛衣去教室,任妈妈怎么劝我我都不听,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在晚自习的时候,问问我:冷吗?
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得像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
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的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感冒了也好,我竟然想,又可以义正严辞地让他帮我干这干那了!终于有机会被他照顾了!
那时候排值日表都是按照座位来的,两人一组,打扫完整个教室便可以离开。轮到我们俩扫地的那一天,也忘记了为什么,扫着扫着就开始追着他一阵打闹,结果他手里拿着扫帚,一不小心就把我的书包拉链扯坏了。无奈中他决定用自行车后座帮我驮着书包,由我用手扶着一路回家去。走到半路,我拉扯着书包,突然发觉拉链已经被自己修好了,心中超级愤恨,想着怎么不该你变好的时候你偏偏变好了!怕他发觉我的书包好了,我便一路用手捏着那个地方……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相互喜欢。每次听了这样的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地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到他得意地笑着说出“你错啦,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了一边……其实现在想来,聪明如他,怎么会不知道我的那一点小心思呢?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在鼓足勇气向我告白,只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丢失了飞过天河的爱情鹤
一
初见黄鹤是在我走进大学校门的第一天,他送我的上铺黄丽来寝室安居,当他们走进寝室的一刹那,立即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玲珑漂亮的黄丽进门就亮出清脆的嗓子:“我叫黄丽,请多关照!”高大帅气的他则不声不响地帮黄丽整理着床铺和杂物,那种周到和体贴真是无微不至。
之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有时给黄丽送食物,有时给黄丽洗衣服,有时带黄丽出去玩,黄丽的快乐和幸福是不用掩饰的。我问黄丽是不是本校的,她说:“是呀,大二,英语系,叫黄鹤。”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望着我问:“白云,我介绍你们认识好不好?”
我说:“把这么好的男友介绍给别人,你舍得?”她看着我笑得直喷饭:“说什么哩,他可是我的亲哥哥!”当时,我窘得哑口无言。
一年后,黄鹤来寝室看我的目光变得火辣辣的,看得我的心咚咚地跳,我知道我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终于有一天,他撇下黄丽,满面通红地拉起我的手,跑出了寝室……
后来,我问黄鹤为什么爱我,他竟一边打量我,一边摸着下巴,想了好半天才说:“要说漂亮嘛,有那么一点,应该算第二眼美女吧。不过你有一种气质,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有无比的魅力,只有个别人才能体会出来,因为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所以爱上你了。”
我笑着说:“只有狗的嗅觉最灵敏,难道你是狗?”他马上拉住我的双手做出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猜对了,我是一只属狗的黄鹤,所以我对你的爱,对你的忠诚,你一辈子都不用怀疑。”
二
大四的上学期,我成了一家报社的实习生,已经毕业的黄鹤受聘到一家出版社当编译,他一边工作,一边按父母的意愿准备着出国考试。
这时,我对我们的未来感到茫然,我知道以黄鹤的英语水平无论考托福或雅思都不成问题,可以我的家境想自费出国留学那简直是做白日梦。
我问黄鹤,你出国走了,我怎么办?他说,如果你对我有信心,等着我,没信心的话,我就不出国。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但同时也知道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当他小心翼翼地征求我的意见时,我痛苦地写下: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一看,十分紧张地说:“早知你这么担心,我就不考了。”
两天后,黄鹤的妈妈到报社找我,将我带到附近的咖啡屋。她非常客气地请我坐,又非常客气地问我喝什么,还非常客气地问我的咖啡要不要加糖,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拘谨。她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好姑娘,难怪黄鹤这傻小子肯为你放弃出国。”
她停了一会儿,突然问:“你也这么爱他吗?”
我莫名其妙地慌张,低头回答:“是!”
“你也可以为他作出牺牲?”
我仍然低头回答:“是!”
“你也希望他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前途,对不对?”
我说对的时候,已经有泪悄悄地掉在地上。她说她来找我没别的意思,是想请我劝黄鹤不要放弃出国考试。
我说:“阿姨,你放心吧,我会劝黄鹤的。”
12月底,黄鹤去加拿大温哥华的签证已经签下。当他兴奋地告诉我时,我正在报社忙碌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突然空洞洞地痛起来。尽管自此以后,黄鹤每天来报社陪我,像影子一样跟在我身边转,可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休息时我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他说:“你若再问这话,我就把签证撕了。”我不敢再问,只是拼命地将眼中打转的泪水一颗一颗地吞进肚里。
当启程的日子只剩下一周时,我请假了,整天在他家陪伴他。夜深时,他再送我搭上末班车回家,好几次,他泪流满面地问我能不能不走,我说,我的初吻已经给了你,最宝贵的东西我要留着与你重逢时献给你。
但黄鹤启程的头天晚上我没回家,我们躺在被子里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听着窗外的风挟着雪花抛向玻璃的敲击声。一整夜,我们就这样抱着,两颗心纯洁得像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
天亮后,我随着黄鹤的亲人一同将黄鹤送到了天河机场,拥别时,他泣不成声地重复着三个字:“等着我!”
三
春节时,黄鹤说,温哥华的冬季很迷人,四周都是白皑皑的雪山,而市中心一点也不冷,什么时候,我能和你一道去滑雪?
武大的樱花繁花似锦时,黄鹤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母校的樱花最漂亮,没想到温哥华的樱花更多更妩媚,什么时候,我能再为你摘一朵戴上?
7月,武汉满城流火,黄鹤说,我正穿着短袖衫站在温哥华的市中心看山顶的积雪,一转身,还能看到蓝天下那片大海,什么时候,我能牵你的手一起去看海?
而此时的我,一边听着黄鹤的声音,一边在人才中心与招聘会上流浪,直到9月底一家知名杂志社向我发出邀请,我才结束了多日来漂泊的生活,也让我觉得通往大洋彼岸的梦想变得不再遥远。
但我没法马上将这个喜讯告诉黄鹤,因为在得到这个消息的路上,我的包被小偷光顾了,该死的小偷不仅偷走了我的钱夹和手机,而且连通讯录也没放过。惟一的办法只有赶往黄鹤家要联络方式,可我站在他家门外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门,使劲敲也没反应,直到对门的邻居打开门说:“别敲啦,他们家没人。他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了。”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身后那扇门再也不会为我而开了。
四
没想到上班的第一天,竟在杂志社的门口遇到蓝天,他乐呵呵地说:“白云,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老半天啦!现在我们已经由同学变成同事了,吃惊吧?”
生活真有意思,想躲的躲不掉,想要的很遥远。蓝天从大一的下学期就开始向我递情书,如果没撕的话,码在一起,有好高一叠了。
在与黄鹤失去音信的日子里,我用一种玩命的工作方式提前结束了试用期,换取了一名正式工的身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问蓝天有没有兴趣回武大看樱花,蓝天当然喜不自禁。当蓝天牵着我的手,站在樱花中兴奋不已时,我忽地听见身后一声惊呼,蓦然回首,竟然发现黄鹤的妈妈站在身后,顿时愣住了,回过神来惊喜地问:“阿姨,您好!黄鹤呢?”她不回答我,却瞄准蓝天:“这位是?”我急忙说:“这是我的同事,蓝天。”然后慌忙甩掉蓝天的手继续问:“阿姨,黄鹤呢?”
她却看着我吞吞吐吐地说:“蓝天?听黄丽说过的……是这样的,黄鹤让我回来找到你,想告诉你,他……他结婚了,正在法国度蜜月。可我找不到你的联络方式,所以来武大……”不等她说完,蓝天兀自接过话说:“阿姨,谢谢你们关心,我们也结婚了,正在中国度蜜月!”
在黄鹤妈妈惊讶的目光中,蓝天伸手揽住我的腰,挟持着我离开了武大。第二天,当蓝天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半个月后,我和蓝天举行了婚礼,新婚的夜晚,我用婚床上一朵鲜红的玫瑰为我和黄鹤的初恋作了祭奠。
没想到,婚后的第三天,黄鹤就飞了回来。当他风尘仆仆地找到我的新房时,开门的一刹那,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声嘶力竭地问:“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我挣脱他的手,气呼呼地大声说:“你都结婚了,我等你干什么?”
他绝望地跌坐在沙发上,潸然泪下,他说,自从与我失去联系后他快急疯了,但那段时间他正在进行着博士结业考试脱不开身,只好请求他妈妈回国找我。等他妈妈安顿好家居回国后,辗转了好些地方都没找到我,便到武大查看我的档案,没想到竟然发现我和蓝天手牵手在樱花下漫步,自以为我变心了。他妈妈因为曾多次听黄丽说过蓝天一直在追求我,为了挽回面子,临时撒谎说黄鹤结婚了,但黄鹤并不相信我和蓝天已经结婚,才赶紧回国,这就是宿命!如果黄鹤早几天回来,也许我们的恋情不会随着樱花一同凋谢。尽管黄鹤说他不信命,他回国就是要把我带走。但我知道我不是从前的白云了,他眼里那朵洁白的云在他回来的前三天已经化作了两行清泪。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和蓝天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那只从我生命中飞过的黄鹤,栖息在大洋彼岸那个枫叶飘红的乐园,再也没有回来。
90后校园爱情故事日志 你的错误我的爱
刚开学,枝头上的夏天依然没有要华丽转身离开的意思,反倒派了蝉这位艺术使者,天天在枝头上唱歌,对我来说这是一阵令人心慌的不知所措与烦恼。
我没有与任何人说话超过五句,而且基本上都是对方问我才回答。有人说我“惜字如金”,还如是云云地说一大通。某好心女生告诉我,我也只是微微地笑一下,什么都没有说,任凭她吃惊地看着我。
我只是努力地学习,上课认真举手发言,下了课也只呆在座位上,直直地望着同学们嬉笑打闹。放了学我便飞速回家,埋头写作业。一切结束后,随手翻一本书,看几行,却又没了兴趣,只好匆匆放回书架,粗粗洗漱完毕上床睡觉。
这是我进入初中后第一个星期的真实写照。因为我的孤僻,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近我。可我也不是一个糊涂的人。每当下课,当我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真的尝到了孤独的滋味。孤独是一剂恶毒的甜美药剂,不喝,只是闻闻它,都会使人中毒。
正当我百无聊赖的时候,曦来了。她以决绝的姿态猛然冲破我的视线,华美地轰然而至,让刚开始并不快乐的我,终于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展开了笑容。
——拜托你啦,笑一个嘛!一个肉包子在路上饿了,于是走着走着就把自己吃了。这样的笑话,难道不好玩吗?给我一点面子吧……
——比萨斜塔?那里盛产比萨吗?(苦思冥想中……)
——薰,让我来与你一起搬吧!这么重的箱子,你身体又弱,还是让我分担一些。
——薰,我真的好喜欢你。从小到大,除了另外一个女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定了,Best friend!
曦,你太阳光了,阳光到与你站在一起,连作为你朋友的我,都觉得自豪!
不记得有多少次。放学过后,我总是与曦快乐地手牵着手,信步走向家附近的一座花园。嘻嘻哈哈一阵后,她总是挽着我的手在一片最美的花丛边坐下,以她最淳朴最爽朗的笑容面对着我,耐心倾听我没完没了地诉说这一天的倒霉事,然后认真地为我解答一切一切的不理解。让我总觉得这时候比我小的她成了姐姐,我反而成了不谙世事的小妹妹。
“薰,你要明白,生命中必定充满着一道一道的关卡。如果你永远都是以一种沮丧悲叹的心态来看待一切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与困扰。
“你是你自己。薰,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话,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行了。一直走下去,不要回头,也无法回头。
“薰,生活就是这样。努力把好舵,不要被生活所支配,这样才会成为生活的主人。你明白吗?
“不必谢我。我们是好朋友,不必见外。”
日子就这样平安无事、流水般幸福地过着。
不过,越美丽的东西,就越容易生出羁绊。就连曦也说过,宿命之神手里有无数根红线,它们紧紧地缠绕着世人的脖子。两人一根,只要他愿意,稍微动一根手指头,红线便立马勒住两人脖颈。窒息地痛,可无法挣脱开来,只能呻吟,直到两人下定决心将红线彻底剪断。
我与曦,自然也是现在被红线死死勒住的两个孩子。
夕阳未落的一个美丽傍晚,在教室出完黑板报,我拿起书包刚想回家,突然听到隔壁空荡荡的音乐室里隐隐约约传来怒斥,还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哭声。本来不想多管闲事,无意中猛然听到谈话中好似有我的名字,于是悄悄地靠近,小心翼翼地听着——
“曦,我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不管你有没有这么对待我,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去跟‘她’打得火热!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她,你还……”女生顿了顿,语气里全是恼火。
“不……晨,你相信我,我……只是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实验,说如果你能与班上最冷漠的同学结为好朋友,那就证明你的人缘一定很好。我瞄准了尹初薰,于是才接近她的,你千万别……”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结结巴巴地,最后一句再也说不下去了。
那个唤作“晨”的女生不做声了。
我定在原地。
所有给予我的关心与温暖,原来都是她的测试吗?
我不出声地笑,忧伤地大笑,平静地推开音乐室的门,从未想过后果,只知道一味地走下去,无论对错,永远都不回头去花时间慢慢后悔。我没有那个耐心。
里面的两个女生蓦地愣住了,尤其是满脸泪痕的曦。她那好看的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扭曲过。她错愕地瞪着我,而我则倨傲地望着她,嘴边的线条紧了又紧,成了一条遥远而苍白的直线。
随后,转身,没有哭,没有跑,只是这样平静地走,心痛。我不想知道背后的曦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只知道,多看她一秒,只会使我的心更痛,最后,爆裂。
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只有终日与我为伴的几本书籍供我钻研消遣。
外面的阳光亮得耀眼,可我却缩在冰冷的墙角,低着头看蚂蚁进进出出。
我现在痛恨早晨明媚的阳光,因为它是“曦”。
想到这个字,我本能地厌恶,使劲晃晃脑袋,拼命地想把这个字赶走。待到终于消失殆尽,我才满意地舒了一口气,继续望着蚂蚁做运动。
“我的手表到底跑哪里去啦!”曦的声音令人讨厌地响了起来,“究竟是谁,把我最心爱的手表放哪儿了!如果让我查到,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同学们开始唧唧喳喳地围在曦的身旁,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都带着怀疑的目光向每一个人的脸上扫射。曦无奈地站在那儿,眼泪都快出来了,似乎那块手表就是她的生命似的。
可热闹了好一阵子,也没揪出罪魁祸首。大家唧唧喳喳地来,唧唧喳喳地去,树倒鸟散,跑得倒很快,生怕别人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曦一个人孤单地立在她的座位旁边,那慌张焦急的表情,像极了一只掉队的雁儿,无可奈何地等待着同伴们来认领,却只得到它们决绝的背影。
这就是你该付出的代价!我恶狠狠地想着,心中竟然有一股快意。
她的双瞳突然愣愣地看向我,眼里迸出一道寒光,脸上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她急急地走向我,弯下腰低声俯在我的耳边,“是你吧?薰,我知道你依然对上次的事耿耿于怀,谁听了不会生气呢?可其实不是那样的!我只是……”
“想怎么样?”我冷笑,不耐烦地打断她急切的话语,“保护我吗?但我看来你只是在不停地欺骗我!没有人拿你的手表,谢谢,大小姐。就这样随便没有理由地怀疑一个人,你认为我会觉得这是在保护我吗?”我越说越恼火,一拍桌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发呆。我没有多想,也没有试图去观察她的神色。我就是大步地向前走着,决不给自己释怀的机会。
·1·
初相识,他把字写错了一个,害得她跑上讲台去纠正,他改过来,随后请她吃饭,说感谢,说要不就丢丑了;她不去,他又买了糖送到她寝室里,大家都吃了他的糖,含着糖果,冲他说“白白!”留他两个在寝室里“坐谈”。
“见多识广”的寝室长居然说,“把我们的小八妹交给你照顾啦。”那时候,一个寝室住了八姐妹。她的脸红了,他却乐成一朵牵牛花。
有一次,他们吵嘴了,他说,“早知道你是这么倔的一个丫头,当初就不该把那个字写错。”她一下子惊呆:“你蓄谋的,你有意的?!”
他笑了,“你以为呢,本大才子那么简单的字都写不对吗?”
“那我要是没看见呢,要是别人上去给你说呢?”她追问。
他更乐,“还不简单吗,我继续错啊,直到你这个傻子去告诉我啊。别人告诉了,我不给她买糖吃,不就得啦!”
“天啊,我生活在你的手段里。”她有点怒冲冲地了,“是不是其它什么什么———所有的,都是你设计的、‘算计’的?”
“不要污蔑,好不好?!”他说,“明明白白我的心,我的‘错误’全是我的爱啊!”
———这是一对小师弟小师妹的快乐传说,幸福着那一份初相遇的“曲有误,周郎顾”。
·2·
想那小乔,多么冰雪聪明的一个女子,“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那是怎样的曼妙美好,属于青春,属于初夏草莓一样的欣喜悦然。
我爱你,我不说,我手下的琴弦说了,它说的不是爱你,它说的是“弹错了,你听到无?”他听到了,也看到了她的心、她的缜密情怀。他也不说,他看过去、看过去,眼里含了花苞一样的语言。她弹琴,她不说,他听琴,他也不说,两颗心却全明了。明了了,会意了,是一种怎样的灵犀在心,在眼,清风明月都微笑了,那么安详,那么慈爱。
“小丫头,你弹错喽。”“就是要弹错哦!”怎样俏皮的语言,在说;怎样娇柔的清纯,在嗔。“曲有误,周郎顾”,那么淘气,那么可爱,那么多情。君有情,奴有意。目光交汇处,是怎样风荷轻舞;低眉颔首轻抚弦,是如何的牡丹颜色芍药清香。
谁在初恋里,把某的芳名掩映在一片深深的叙述里,只把一句没有想到的猜测,散作青鸟作试探,“怪我想象不丰富———”名字哪会跟想象力有关,分明,他早已知道她在掩耳盗铃,而她举的那根隐身草,他早已看得分明;她的隐身衣,他视若无睹———他看穿了!她的防线,本来就是“马其诺防线”———根本无用,她的人她的心,都在他心里,他眼里。谁是谁的如来,谁是谁的爱———无须问,毋要问,又何必询。
只知道,他把“打电话”的那“打”字划去———保护了她的女儿矜持,他换上的那一个“找”———给她的难为情让出突围的路口,他懂她是克服了女孩的骄傲和骄矜持重的,亦告诉她———我不揭穿了,只当你是“找”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了,没有“打”吧,哈哈,嘿嘿。
他亦是要说,阔宽呀,扩大呀,舒展开呀,这一份爱!他也没有直接明白的要求,他又有了一个笔误了———他把“宽阔”写成“阔宽”,然后,在两个字上面加上对钩,告诉她———这样才对呀,这样才是我要的呀……
一个有意的笔误,多么深的桃花潭水———你不需要克服女孩子的骄傲和矜持,他已经是你心中万绿丛中那点红。
·3·
一封信,那么短,却那么长;几句话,却有多少句子的意思,在里面。
末了,他署名,署日期,敞亮干净的一个名字,没有拖泥带水,蛇行逶迤的。亦如开头对她称呼,亦是只一个名字。干净的名字里,像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却什么都有。他的日期,都用春秋记事笔法了,年月日地签,还多一个“夜”字,夜字之外是夜色里的美丽,夜字之内,是一心的任你想象驰骋,随便你。
也有不随便的,她是他的傻丫头,他执拗地又加了三个字“星期六”。大学生活,这个时候是同学串老乡会、男男女女约会走动联络的时候。他要执拗地告诉她———我哪里也没有去,我就在这里给你写信,我就在这里想你了,你呢?
她会不会明白这一层意思,他不管了,无暇顾及了,他只要表白:我只跟你一个人约会。
·4·
年轻人的误会是天大的美丽。年轻人的美丽,是误会传递来的。爱有天意,你信与不信,它都在呢。
纵有“误会”,更有天意。曲已有误,我的弹奏,流露我的美丽,游弋你的风情;你的一顾,含了千娇百媚,泻出万丈情意。柔情似水,是我;豪情满怀,是你。
在你最好的时候,我爱过你;在我最好的年纪,你爱过我。爱过已好,爱有天意。
你去凌空摘星,我只守候一季小桃红,也是天意,爱有千年天意,你有万年情意,我有亿年等待。
来世,我还要在这个站台等你,只为收到你的“笔误”,我的一顾。我爱你,今生不回眸,来世凝睇处。花香如故,我的笔墨纸砚如故,你不要忘记来时路。我的容颜,是那错弹的一个弦音,你送来的目光,我以微笑如水,迎你,揣在心怀,无痕,却,处处是爱。
那场初恋似雪,纷纷扬扬,渗进你的世界每一个细节。
篇9:开心的校园日志
“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
再次听到这首经典熟悉的老歌,竟勾起我那过去一年里的一幕幕……
又是一年开学季,每年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第一个积极的去宿舍的人,迫不及待的在宿舍等着那些熟悉的疯丫头们来,然后一起分享家乡的美食,闲聊着假期里发生的点滴。
第一个晚上我总是兴奋的,睡不着觉,因为会期待明天会见到许多许多熟悉的面孔。还会纠结第二天早上是吃一楼的包子还是胡辣汤,二楼的南瓜粥手抓饼,还是那家大叔做的葱花饼。想着想着就入了梦。
早上我又是第一个起床洗漱的,整理完毕就开始对着镜子傻乐,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回到学校是件多么多么开心的事。大概是又有人可以陪你疯,陪你乐,陪你傻,陪你二吧,然后还会有一个神奇的同桌,陪你一起瞎扯一些有的没的,然后开始各自演绎自编的剧情,相互调侃,又互相称赞。 每天早上画操的地方是学校的操场,我总是期待与男神的偶遇,期待看见他穿着白色衬衫,阳光刚好照在他脸上,他恰巧跟我对视而笑。只是简单的一个微笑,这足以让我开心一整天。
学校有一个舞台,那是我每个晚自习要去光顾的地方。有人说跳舞就像是自虐,每一次的练习总会搞得自己处处是伤痕。但我觉得跳舞是一种丑小鸭蜕变天鹅的感觉。 所以每当到了比赛期训练,我总是痛并快乐着,因为我坚信自己的付出就会有回报。
又是一年开学季,我又在等一群熟悉的疯丫头来分享家乡的美食。
又是一年开学季,我又能品尝到学校食堂廉价的美味。
又是一年开学季,期盼听到,学校的乐队唱的海阔天空;看到数控系男生表演的鸿雁,电子系跳的火把节;还有,我会继续在校园里跟我那些可爱的队友一起跳我最爱的恰恰恰。
我们在校园有这最安逸的生活。接着就过着如同歌词写的那样,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篇10:感悟的校园日志
今天儿子的学校要求高三年级家长七点五十分召开家长会,儿子小学到高中,老公第一次和我一起参加家长会,以前都是我一人参加。因为路近开车停车不方便,我们决定步行,到场时多功能厅里大部分家长都提前到了,只剩下最后两排还有空位子,儿子班上一位家长代表认识我,喊我坐在她旁边。
会议分为学校会议和各班级会议两部分,各班级会议在各班的教室举行,由各班班主任主持。学校会议上主要内容是程校长对高三复习工作的安排和对家长的建议,心理辅导孙老师给家长的《协助孩子共赢高考》专题讲座。程校长强调了家长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和别的孩子进行比较,复习过程中要反思总结不能搞题海战术,家长不要太重视平时考试的名次,考试是为了暴露问题、补缺补差。他主张学生要劳逸结合,中午和下午放学后要适当休息,反对家长把饭送到教室给孩子吃,他说他遇到一个家长就会劝说一个。看着学校领导为高考做了大量的调研准备工作和合理的安排计划,我的心里踏实了很多,相信在老师们的带动下,孩子会取得好的成绩。心理辅导孙老师告诉我们要重视过程而不是结果,要激励而不是表扬,少谈高考便有利于高考,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气氛。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别是“别把自己、高考太当回事儿,尽人事、听天命、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年级会结束后我们到了儿子的教室,班主任让几位学生为家长准备好了茶水,后面的黑板写着“高考倒计时192天”,课桌上是学生们堆着很高的书本和试卷。班主任对前两年的高考和前两次班上的考试成绩进行了总结比较:在班上30名前、年级330名前的可以达到一本线,在班上46名前、年级460前的可以达到二本线,他们班上59名学生最多只有四名学生有可能达不到三本线。班主任说其实三本有的专业也挺好,孩子考上三本也挺优秀的,只是学费稍高一点。听了班主任的话,我的心里更加踏实了,按儿子的名次,如果高考正常发挥的话,一本没有问题,如果发挥失常的话二本也没有问题。班主任也强调了家长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和别的孩子去比,因为遗传基因不一样,成长环境不一样,根本没有可比性。他的观点和校长的观点有的不一样,他主张学生要争分夺秒,家长最好要把饭送到教室给孩子吃,晚上要陪着孩子做作业,孩子课间不要到处溜跶,要回顾一下上一节课复习的内容。他说家长要鼓励孩子刻苦学习,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做好每一天,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到无怨无悔。
这个家长会像一场及时雨,给家长做了一个心理辅导,减轻了家长的担忧、调整了家长心态,是校领导的一个明智的做法,相信在家长、孩子、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孩子们明年高考会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篇11:感悟的校园日志
时隔一年后的中秋,我依然在用文字记录着自己的青春,只是,在这一年里发生了太多太多的故事,逼迫着我不停的拔节、成长。
一年前我对自己失望至极,整日面对着笔和纸焦虑不安,我不知道考研是如此艰难的一条路,甚至不知道自己傻傻的坚持能否换来应有的结果?
又是一年金秋时,又是一轮圆月日,在这个节日里,又有多少在他乡的游子的思念自己的故乡,如今已是中秋,但他们只能在那遥远的地方,以明月千里寄相思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我也一样想念我的妈妈爸爸,我希望你们能来看看我,我想你们。爸爸妈妈,你们可曾知道?你们日夜惦记的幼女儿已经长大?暑期的短工让我成长,我知道了爸爸妈妈是多么辛苦,为自己的女儿操劳,为此,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回报他们对我的爱。祝爸爸妈妈中秋快乐。
篇12:开心的校园日志
中午老师说要选班委。我死党默默当上了副班长。
她可能自己选自己吗?中午被我们一群女生硬推上讲台。阴沉着脸,眼镜后面的两只眼睛瞪的像牛眼睛,一句话也没说就被我们一大帮女生推选成了副班长。
连她的对头秀秀都举了手同意。可是低调不愿受约束的默默显然很生气,心里万分不高兴,下课后把我们全都给点名骂了一通。我们几个同学挨了骂垂头丧气的回宿舍......
篇13:感悟的校园日志
午后,睁开惺忪的睡眼,玩味着刚刚在梦里让我开心的不得了的那个故事,还以为自己还在那个无限憧憬的童话世界里,与欢乐的小矮人在草坪上游戏着,唱着天籁般动人的歌曲;和山野间无忧无虑的动物说着它们也可以听得懂的语言,道尽生命的畅快;和整个自然融为一体展现着活着的无限美好与生机……
梦,毕竟还是梦,曾经有人说过一句很矫情的话:是梦,就总有醒来的时候。有的人知道了之后,不愿意睁开眼,怕看到这梦中的一切是不真实的,实则是在逃避现实的不真实。
躺在床上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舍友们那一张张麻木而对未来迷惑的脸,镌刻在上面的本应该是无限的自信和年轻人本该有的朝阳般的气息。然而,对金钱的崇拜代替了对知识的渴望。
突然,似乎一种想法在我脑海中闪现, 这种颠覆传统的思维让我在整个大脑中不断地寻找着它的影子。“这样的责任不全在社会。”忙碌之后的我,只看到这样一句话,他是在告诉我不要去抱怨吗?我又一次想到无头绪的思索中。
我想到了,想到了,我的精神在我自己的心里,是我的心不够强大,才让那些负面的思想在我的脑海中滋生,他们得到我生活中积压在心里的不高兴作为生存的养分,并且迅速蔓延……长此以往,回导致我负面情绪的大规模爆发。
社会作为我们生活的场所,承载的太多,也容易被时代脚步前进的方向所影响,时好时坏。
而现在我们也没有能力去评论它的好坏,我们只能不断地去历练我们的心灵,让它强大到可以完全接受来自这个世界的不公平。梦想其实不在梦里,在自己的心里。
篇14:开心的校园日志
“来同学们看这道题环形操场绕一圈······”“咔嚓---朱老师给我几分钟。”好好的数学课就被这样结束了。“亲爱的同学们今天江苏电视台来人采访我,需要拍一些照片请同学们配合,”化了妆的杨老师走上了讲台说:“今天我们来评讲习作3请看大屏幕,下面是一些同学的作文有秦章涵,夏沐焓,曾文娟······下面请同学读一读这些作文”耶!有我的心里有一点忍不住的小兴奋,接下来还有更兴奋的。“请语文课代表曾文娟和班长孙晟雅到办公室门口。”干什么呢神神秘秘的,还有为什么是和我的仇人孙晟雅一起(孙晟雅在班长选举中拉票还骗了我一个星期什么所谓的好朋友)。“同学你们好今天叫你们出来是要采访你们。”什么采访我们意思就是说我要上电视了耶耶耶!“请问杨老师平时上课怎么样,你们写循环日记有什么好处?”不愧是我的仇人自私自利一下子把上镜时间最长的问题抢走了。O(≧口≦)O哎哎哎我只能认输了。······(此处省略回答)看着别的同学投来羡慕的目光,我有着说不出的高兴。
今天我要上电视了,别忘了江苏新闻哦!
篇15:开心的校园日志
这次的广东大学生时装周是我在金莎学院的第三次的实习,相比以前的两次实习情况。感觉心理上,实践能力上都是一次次的进步中,也许当天带队的老师不会发现我的小小进步,但是自己却是真切的感受到了。每一次的实践一点点的进步,某天一定会有很大的飞跃。
每次的活动的结束学校的老师们都会问我们累不累,辛不辛苦啊,老师们这样一问心里面觉得特别的暖,因为老师们跟我们的层次不一样他没有必要来问我们这些,但是老师们给我们的感觉就是跟一家人一样特别的亲切。但是实话对我来说,体力的辛苦和疲惫远远比不上化好妆面时的那种喜悦和成就感! 当你用心认真的去做一件事的时候,会发现过程多苦多累。结果是好是坏都是值得的。虽然我没有吃过什么苦头。但是我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心理准备,我相信苦尽甘来,希望能在以后每一次外出实习中会能有更多的收获!
篇16:校园长篇鬼故事日志
直到三天之后,梁晓莉和杜莎莎的尸体才被发现。她们的死状很惨,全都被挖掉了一只眼睛、切掉了一只耳朵,而且割去了一只手、一只脚。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腹部已经被剖开,里面成双的内脏都已经不见了一只。血流了一地,房间里散发着浓重刺鼻的味道,她们的身体被染成了悲惨而绚丽的花朵。
梁晓莉的故事
梁晓莉有一双漂亮的小腿,线条柔和,皮肤白皙。所以,她喜欢穿各种颜色的袜子,这样可以将别人的目光吸引到她的小腿上。
可是自从住进这家忘忧湖宾馆之后,梁晓莉遇到了一点儿麻烦,是关于袜子的麻烦。
清晨起床,梁晓莉发现自己那双最漂亮的桃红色袜子不见了,确切地说,是少了一只。余下的那只袜子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好可怜。
梁晓莉当然不甘心了,她把整个房间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另外那只袜子。可是,袜子怎么会消失呢?这种东西也没有人偷啊。无奈之下,梁晓莉只好翻出了另外一双斑马纹袜子穿了起来。
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天早上,梁晓莉发现她的斑马纹袜子也少了一只。余下那一只落在窗台上,像在等待着另外一只袜子。
“见鬼了!”梁晓莉对着单只袜子大叫起来。然而,毕竟还是要出门,她翻出了最后一双袜子,淡粉色蝴蝶结的。
入夜时分,梁晓莉多长了个心眼儿,她可不能再让这双袜子凭空消失了。于是,她故意把这双袜子压在了枕头底下,而且不时用手摸摸。
到了夜半三点多钟,梁晓莉感到全身发冷,不由醒了过来。她下意识地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去摸那仅存的袜子,然而,她的指尖触到了——个冰冷而柔软的东西!
借着月光,梁晓莉壮着胆子把枕头掀开了一条缝儿。她看到一只惨白枯瘦的手,正紧紧地握着她的一只袜子……
杜莎莎的故事
杜莎莎是个光彩照人的女人,自从她走进忘忧湖宾馆之后,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耳朵上那对闪闪发光的耳坠。那显然是天然蓝宝石的,颜色仿佛深海一般,神秘莫测。杜莎莎也知道这对宝石耳坠能为自己增色不少,因此她走起路来的时候格外注意扭动脖颈,让那对蓝宝石耳坠不断地晃动。
然而,就在第二天早晨,杜莎莎吃惊地发现耳坠少了一只!
杜莎莎大惊失色,她翻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如果是进了小偷,那么应当两只一起偷走啊,仅偷走一只算什么?
无奈之下,杜莎莎取出了另外一对耳坠,铂金月牙型的。这对耳坠也很抢眼,杜莎莎出门的时候依旧吸引了无数的目光。游玩归来之后,杜莎莎不忘把耳坠放在床头,而且摆得整整齐齐的。
尽量如此,次日清晨,耳坠还是少了一只!
这下杜莎莎可真的心疼了,她打电话给包养自己的富翁,哭诉了这几天的经历:“干爹,就怪你!你让我自己到这里游玩,现在你给我买的耳坠丢了,怎么办?”
富翁的语气明显有些不耐烦:“不是还有一对吗?回来以后再给你买新的。”
杜莎莎无奈地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她知道,电话那端的中年男人并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他不过以为自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再骗点儿首饰罢了。杜莎莎取出了最后一对耳坠,红宝石的,挂在了耳朵上。
当天晚上,杜莎莎把耳坠收进了首饰盒,思来想去把首饰盒放在了床下。她想:即使有小偷,也不会知道耳坠在床下吧?杜莎莎安心地睡了。
午夜时分,杜莎莎感觉很不舒服,整张床不规律地晃动着。她诧异地坐了起来,借着月光,她明显感觉到床下有东西!
“果然是小偷!”杜莎莎心里暗暗地说。她弯下纤细的腰,向床下看去。
黑暗中,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
吴茗的故事
吴茗看上去和普通女孩没有什么不一样,除了那对常年不会摘下来的手套。
是的,她每天都会戴着手套,黑色的、白色的;有花边的、无花边的。这次旅游,她带了三双最喜欢的,准备换着戴。
然而,就在住进宾馆的第一个早晨,她发现一只白手套不见了。
吴茗冷静地思考了一下,然后断定:可能是自己昨天倒垃圾的时候不小心把其中一只丢掉了。她很淡定地换了另外一副黑色的,走出门去。
然而第二天早上,黑色的手套又少了一只。
吴茗再次冷静地思考,她觉得可能是昨晚洗脸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套顺着下水道冲走了。于是她取出了浅金色的那副。
第三天早上,又一只手套不见了。
吴茗还是坐在床上冷静地思考,但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完全不记得了啊!
宾馆里的故事
这是旅游旺季的第四天,一大清早,宾馆大厅里就聚了三位吵吵闹闹的姑娘。
一位年轻可爱、皮肤白晳的,她脚上穿着两种不同颜色的袜子,声音叫得最高。
一位身材苗条、美貌逼人的,她耳朵上挂着一只耳坠,气愤地吵着要老板出面。
一位安静苍白、楚楚可怜的,她手上戴着一黑一白两只手套,一直在思考着什么。
她们分别是梁晓莉、杜莎莎、吴茗,她们都要找老板讨个说法:为什么她们入住之后,每天都会丢东西,而且丢的都是成双物件中的一只?
老板当然不会出面,只有前台一位服务员努力地安抚着姑娘们。她温柔、耐心地说:“本店绝对安全,请放心,这种问题我们一定会查清。各位丢了什么东西可以报失给我们,我们会负责到底。”
三个女孩都沉默了,她们已经隐隐意识到,这件事情可能和普通的盗窃不一样,尤其是见到了枕下苍白之手的梁晓莉和看到床下绿色眼睛的杜莎莎。这时,杜莎莎甩甩手说:“算了算了,我们不过再住几天,希望不要再发生这种问题了。”
然而,就当她们快要离开的时候,服务员突然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敏感的吴茗发现了这一点,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拉住了服务员:“这个宾馆,是不是有问题?”
服务员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她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各位美女,我是实在过意不去,才把真相告诉你们的。你们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否则老板会炒我的。”
果然有问题!三个女人顿时把服务员围在了中间。服务员一字一句地讲了一个叫作“成双”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一个叫双儿的女孩子来自于荒僻的小镇,她天真善良,对爱情充满了渴望。只是,她有点儿小问题:健忘。
一开始,她的健忘吸引了很多男生,因为健忘的女人不会翻旧帐,也不会在意男生们那些过往的情史。她成功地和校草级人物周超明恋爱了。周超明表白的话语非常美。他说:“双儿,我要和你成双,永远成双!”
永远成双!
和心爱的人永远成双,这是一个多美的梦啊。双儿幸福地和周超明在一起,并不在乎别人关于周超明的流言蜚语。每次和周超明出门,都会有一群女人用妒忌的目光看着双儿。可是双儿不介意,她很快就忘记了,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
然而,开心的日子终有结束的一天。某个假期,双儿和周超明一同来这个景区游玩,也住在了忘忧湖宾馆里。他们刚刚出门,突然一辆轿车飞快地向路边驶过来,马上就要撞到他们了。情急之下,周超明作为一个男生反而惊惶失措,倒是双儿当机立断,把周超明扑到了安全的地方。
不幸的是,双儿的双手被车子辗断了。
住院那段时间,双儿不是不痛苦,但周超明的陪伴让她每天都感觉很辛福。而且,她的床头每天都会有一束白玫瑰,让她的心被浪漫充斥着,她以为永远成双的梦还在继续着。然而,周超明看着双儿那断掉的双手,开始厌烦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和一个残疾的女人永远在一起的。他开始给双儿摆脸色,而且暗示双儿: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但是双儿健忘,她会把周超明的每次恶言恶语都忘掉,继续以爱人的身份自居。
终于,周超明再也受不了了,有一天他再也不来看双儿了。双儿每天躺在床上痴痴地等着,但除了床头那从没有停止出现的白玫瑰,她什么也没有等来。康复之后,失去了双手的她只记得和周超明住过的那个房间,她在忘忧湖宾馆里住下了,无论谁劝也不走。她等啊等啊,直到有一天,她走下楼来,脸色苍白,对宾馆老板说:“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永远成双!”
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次日清晨,她的尸体被人发现在宾馆的床上。房间里所有成双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还没来上班呢。但是据我所知,双儿的鬼魂一直徘徊在这里,时常有人能看见。以前的服务员都被吓走了。我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就硬着头皮留在了这里。”服务员难为情地说。
“也就是说,是双儿的鬼魂取走了我们成双的东西,比如袜子、耳坠、手套?”梁晓莉的反应最快。
服务员点点头:“这种事经常发生,老板也很头疼。所以我们一向对此事保密。”
三个女人的脸都吓白了,谁能想到开心的旅游会被灵异事件毁了呢?
服务员不无同情地说:“如果你们真觉得害怕,那就把房退了吧,多交的钱我都还给你们。”
梁晓莉率先摇头:“不行!虽然我并不想在你们这里继续住,但是过几天我男友就从国外回来了,他要到这里和我会合,我不能离开。”
杜莎莎也摇了摇头:“我也不能走。我好不容易说服干爹,过几天他忙完了生意就来陪我。如果我用灵异事件吓他,恐怕他不会相信我。”
吴茗沉默了一会儿也回答道:“既然她们都不走,那我也不走了。虽然我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但是人多力量大。”
于是,三个女人都决定继续住下去。
梁晓莉的故事
入夜时分,梁晓莉睡不着。她反复地回想那个关于双儿的故事,越想越害怕。惊恐之中,她给男友打了一个电话。
男友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他安慰道:“你别怕,我们要相信科学。再说,你和那个双儿无怨无仇,她不会来害你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梁晓莉全身一个激灵,她胡乱说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其实,男友说的不对,她做过亏心事,而且是很严重的亏心事!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小腿,然后把五彩缤纷的袜子褪了下来。
在那漂亮的袜子之下,居然是一双惨不忍睹的脚!青紫色的伤痕密密地布满了她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伤了一样。其实,这双不能见人的脚,才是她一直穿着袜子的真正原因!
这一切源于一年前,当时梁晓莉刚刚考完了驾照,明明车技不行,却偏要开车上路。最过分的是,梁晓莉还很拉风地穿了一双鞋跟近十厘米的高跟鞋。她想要享受那种停车之后穿着高跟鞋下车的优雅感觉。
然而,就是这双穿着高跟鞋的脚惹了祸——当她发现前方有人的时候,穿着高跟鞋的脚根本就踩不住刹车。刹那间,她想起了无数关于女人穿高跟鞋开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她的车子狠狠地撞向了一对情侣,女的奋勇地扑开了男友,但是她的双手被轧在了车轮之下。
梁晓莉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撞伤的女孩叫双儿。她只知道,从那之后,自己的脚上开始莫名其妙地出现青紫色的伤痕,像是有什么人狠狠地抓伤了她。这些伤痕无法治愈,而且不断地增加,无奈之下,梁晓莉只能天天穿着袜子。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自己撞伤的女孩叫双儿,而且这个可怜的女孩就死在这忘忧湖宾馆里。现在,她能不害怕吗?
杜莎莎的故事
这个夜晚,注定无眠。杜莎莎洗完了澡,故作镇静地看了一会儿电视,但她的心还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她抓起手机,给所谓的“干爹”打了个电话,撒娇地说:“干爹,你什么时候来陪我啊?人家真的好想你啊!”
“嘿嘿,宝贝你要乖啊。虽然现在咱们不能成双成对,但是过几天我会买礼物给你的。”显然,富翁并没有在意杜莎莎的内心所想,他只想用钱摆平所有事情。
杜莎莎无奈地挂断了电话,内心深处不禁哀叹:“我为了钱而放弃了爱情,跟着这么一个老头子,真的值得吗?”这种哀叹不禁勾起了她对前男友的回忆。可是刚刚回忆了一部分,她就感觉全身发冷,惊恐的感觉让她想要大叫出来。
因为,她的前男友,叫周超明!
是的,早在周超明和双儿交往的时候,杜莎莎就在网上结识了周超明。当时,她虽然知道周超明有个女朋友,但是她自恃美貌,知道自己会成功的。于是,她自信得连双儿的相片都没有看过。
后来,她听说双儿出事了。一方面,她为双儿的勇气而赞叹,而另外一方面,她还是决定展开对周超明的攻势。很快,周超明就投入了杜莎莎的怀抱,再也不去双儿那里了。
后来,双儿和周超明没能在一起,而她为了钱投入了“干爹”的怀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本来嘛,这只不过是个横刀夺爱的小事件。但是直到今天,杜莎莎才明白:双儿居然死了,而且就死在忘忧湖宾馆里。
现在,双儿随时可能出现,作为情敌的杜莎莎能不害怕吗?
吴茗的故事
今天很适合思考,因为这个夜晚很安静。吴茗把戴了手套的双手合在了一起,努力回忆今天服务员所讲的故事。
吴茗从内心深处感到了同情:那个叫双儿的女孩真可怜啊,那个关于“成双”的梦想是多么美好啊,为什么要让它破灭呢?
想到这里,吴茗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她在寻找周围还有什么成双的东西。成双的东西似乎真的让人觉得可恨,它们相依相偎,仿佛在嘲笑那些无法“成双”的人。吴茗越找越兴奋,但是房间里好像没有什么成双的东西了。她仔细回想起来:梁晓莉的袜子、杜莎莎的耳坠,还有自己的手套,全都不成双了。
吴茗无聊地对着镜子叹了口气。忽然,她发现了:眼睛、耳朵、双手、双脚,这不都是成双的吗?而且,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体内部,许多器官不也是可以成双的吗?那么,大胆地猜想一下:如果双儿的鬼魂喜欢取走成双的东西,那么,她会不会今晚出现,然后把大家的眼睛、耳朵、双手、双脚以及各种成双的器官都取走一只呢?如果是那样,人就死定了!
想到这里,吴茗胸中豪气顿生,她走出了自己的房间,然后依次去敲梁晓莉和杜莎莎的门。她要告诉这两个女生:“小心点儿啊,小心今晚双儿会来取走你们身体上成双的部分啊!”
周超明和汪楠的故事
这个夜晚,注定不平静。在一家高档俱乐部里,一个年轻而帅气的男人正在低头饮酒,一杯又一杯。他皱紧了漂亮的眉头,显然有心事。
这个时候,一位很有气质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要了一杯马爹利,然后递给年轻男人一支雪茄:“你好,我叫汪楠,看你有心事,可以谈谈吗?”
年轻男人抬起头来,他显然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既然面前只是个陌生人,那还有什么不能讲的呢?于是他说:“你好,我叫周超明。感谢你愿意和我说话。我是男人,但是我心里也有苦处。”
“哦?”汪楠顿时很有兴趣,他燃起了雪茄,静静地等着。
周超明说:“当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很会谈恋爱。不是我吹牛,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我呢。我挑了一个叫双儿的女生,她很纯洁,很善良,更重要的是,她很健忘。她忘掉了我所有的不好,只记得我的好。”
“那你应当好好和她在一起啊。”汪楠吐出了一口烟。
“问题是,我们遇到了车祸,她断了一双手。”说到这里,周超明露出很痛苦的表情,“我不可能与一位断手的小镇女孩结婚的,那会葬送我的前程。而且恰好那个时候,我与一位叫杜莎莎的美女网友打得火热,于是我就抛弃了双儿,和杜莎莎在一起了。”
“哦,也可以理解。那你可以好好和杜莎莎在一起啊。”汪楠又说。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杜莎莎是个美女,所以她需要很多和美女相配套的东西,比如高档化妆品和首饰。我的条件怎么能满足她呢?很快,她就离开了我,然后跟了一个大富翁。”说到这里,周超明恨得牙痒痒。
“哦,这真悲惨。不过,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激励你的事件,让你从此奋发。”汪楠又吸了一口烟。
“奋发?”周超明冷笑,“如果我规矩地生活,那我现在怎么可能坐在高档俱乐部里,和你这样的富翁一起喝酒?我傍了个富婆,因为我长得帅嘛。而且我骗现任女友梁晓莉,说我出国了,现在她还在一家叫作忘忧湖的宾馆里等我回去呢!”
听到这里,汪楠掐灭了手里的烟:“你这样就不对了。其实钱不是最重要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嘿嘿,你们有钱人当然说风凉话!”周超明笑了,“我敢保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你肯定包养了一个美女什么的。对不对?”
汪楠点点头,但是他的表情很郑重:“我确实包养了一个美女,但我并不喜欢她,我包养她,只是为了报仇。”
“说说看!”周超明顿时来了兴趣。
“我曾经去一所大学里参观。喜欢上了一个很纯洁的女孩。她虽然长得不太美,但是她身上那种气质是许多女孩所不具备的。说实在话,我当时很猥琐地想要包养她,可是她面对金钱一点儿都不动摇,她说:‘我爱我男朋友,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儿!’”
“这种女孩太难得了!咱们得为她喝一杯!”周超明端起了酒杯,汪楠急忙给他倒满了酒。
待周超明喝下之后,汪楠接着说道:“确实很难得,可是他男友根本不知道珍惜她。她出了车祸,那个男人不但不愿意照顾他一辈子,还和另外一个女人鬼混。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方面我每天都送白玫瑰到女孩的床头,另一方面我时时地监视着那个负心男的动态。我要让他的未来变得很惨淡!”
听到这里,周超明突然愣住了,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他指着中年男人说:“你是……”
汪楠站起来,晃了晃酒瓶:“你应该已经明白一切了吧?我之所以包养杜莎莎,就是为了把她弄到忘忧湖宾馆里,让她死无葬身之地。而我给你倒酒,就是为了用你年轻的生命给双儿陪葬!”
周超明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但是他的身体一晃,沉重地倒在了地上。
汪楠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他依稀想起了那个女孩的笑,那么纯洁、天真的笑。
故事背后的故事
清晨,服务员立在前台打了个哈欠,她想:今天那三个女人又要来抱怨了吧?她们又要对我说自己丢了什么成双的东西了吧?
然而,她们都没有出现。
直到三天之后,梁晓莉和杜莎莎的尸体才被发现。她们的死状很惨,全都被挖掉了一只眼睛、切掉了一只耳朵,而且割去了一只手、一只脚。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腹部已经被剖开,里面成双的内脏都已经不见了一只。血流了一地,房间里散发着浓重刺鼻的味道。她们的身体被染成了悲惨而绚丽的花朵。
服务员被这一幕震惊了,她想起另外一位房客吴茗,她会不会也被下了毒手呢?服务员急忙来到吴茗房前,试图用备用房卡打开房门。然而,房门一动也不动。这个善良的女孩着急地叫道:“客人!客人!你还好吗?”
房间里,吴茗正静静地坐着,她显然听到了服务员的声音,可是她动也不想动。她伸出了自己的手,然后猛地摘掉了手套。顿时,两只血肉模糊的手露了出来,而且手腕处还明显留有断裂的痕迹。吴茗摸着自己的手腕说:“我记性很不好,我无论如何也记不得,我的手怎么伤成了这个样子,害我只能天天戴手套。而且,我也记不得我的名字,我原来到底叫什么?”
门外,服务员的声音越来越大,她叫道:“客人!那个叫双儿的女鬼又出现了!她有没有取走你什么成双的东西啊?”
双儿!这个名字在吴茗的脑海里震了一下,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她掀开了床板。顿时,浓重的血腥味传了出来。在那里,有彩色的袜子,有高档的耳坠,有她自己的手套,还有各种不成双的人体器官。
吴茗笑了:“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的名字是双儿!”
篇17:校园长篇鬼故事日志
我还来不及叫出“当心”两个字,一辆车飞驰而来。我清楚地看见驾驶室里坐着明倩。
我飞身撞开了宁浩,我预感到我的身体会飞起来,这是第二次体验这种感觉。上一次,安然无恙:这一次,万劫不复。
线索
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正躺在一个十字路口,和普通的十字路口设什么两样,只是在路口有一尊海豚雕像。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确切地说我的名字被剥夺了。我有24个小时去找回我的名字。
没有名字的人是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所以,我有一个暂时的名字——宁浩。对于这个名字原来的主人,我一点儿也不了解。
这个名字我可以使用24个小时。如果24小时过去,我依然没有找回我的名字,我就会永远地失去它。没有名字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清楚,我只知道这比死亡还要可怕。
关于我的一切,已经全部从我的脑海里抹去了。所以,要找到我的名字,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不过,这段旅程的安排者,或者可以称他为神,给我留下了一些线索。
我的手腕上有一只手表,它有24个刻度,现在显示的时间是21点10分。这只表除了时针、分针和秒针以外,还有一个红色的指针。它已经启动了,它提醒着我剩余的时间。
我上衣口袋里有一个钱包,除了一些零碎钞票之外,还有一张合照,照片里是我和一个陌生女人。两人显得格外亲密,背景似乎是一间酒吧。
我身上还有一个手机,黑白屏幕,很老旧的那种。通讯录里只有一个号码,标注的名字是“乖乖”。
我尝试拨打了这个号码,一直处于关机中。
最后,我在裤兜里发现了一张宾馆的房卡,房间号是。
这就是我掌握的所有线索。
尸体
十字路口的南面有一条酒吧街,沿着这条街一直向北走,我来到了零点酒吧。它的对面就是犀牛宾馆。
站在2013号房门前,我深吸了一口气,插上了房卡。
客厅里没人。推开卧室的门,我看见一具女人的尸体,她的胸口插着一把匕首,殷红的血染红了白色的床单。
这个女人并不是那张照片上的女人,我有点儿失望。
床头柜上有一只手袋,手袋里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我和床上的这个女人。
卧室门外突然闪过一个身影,我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要弄清女人的身份,必须抓住这个凶手。
我追到了大街上,扑了上去,和他扭打起来。
我的头狠狠地挨了几拳,他趁机跑进了一条小巷,消失不见。
惟一的收获是,他掉了一个手机。
通讯录里是长长的一串名单。其中有一个标注为“家”的号码。我拨了过去,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老公,什么事?”
我沉默着。
“怎么了?”
我挂断了电话,看了看手表:22点。红色指针提醒着我,时间已经过去快一个小时了。
几辆警车停在了犀牛宾馆门前。我走进了零点酒吧,打算喝杯酒,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坐上吧台,酒保问我:“先生,还是来杯加冰威士忌吗?”
“你认识我?”
“你两个小时以前不是来过吗?”
应该是“宁浩”这个名字的主人来过,算起来,那应该是在寻找名字的旅程开始之前。
宁浩应该和我长相不同,但并不妨碍别人认出我。因为我叫“宁浩”了,所以关于宁浩的一切,包括长相,都会同步成我的。
我问酒保,当时我身边还有没有其他人。他古怪地看了看我,回答有,是一个女人。
我拿出钱包里的照片,问他是不是这个女人。
他摇了摇头。
几杯酒下肚,我掏出钱准备付帐,发现一张钱上面有一个电话号码。
我用酒Ⅱ巴里的电话拨打了这个号码,我听到我身上的手机响了起来,那个凶手遗落的手机。
约会
看来我必须得找出这个男人。我再次拨通了“家”的电话,依然是那个女人。
“老公,怎么不说话?你到机场了没有?”
“我捡到了这个手机,打算交还给失主。”我撤了一个谎,“能约个地方见面吗?”
女人选了一家咖啡馆,应该在她家附近。
我早早地赶到了。窗外的天色黑压压的,似乎暴雨将至。奇怪的是天色比先前的夜色要明亮,现在更像是傍晚的时段。
街对面出现了一个女人,我想应该是她。她叫安洁。
当我看清她的面容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她正是酒店里那个死去的女人。
一辆汽车在女人身前停了下来,她和车里的人说了些什么,便上了车,开走了。
我瞥了一眼手表,时间变成了19点整。
我恍然大悟,时间在倒退。时间回到了安洁被杀之前。
我知道她会在哪里出现。我拦了辆出租车,往犀牛宾馆赶去。
一下车,我直接冲向柜台,询问2013号房间是否已经被人订下。
回答是没有。
我在宾馆门口等了将近半个钟头,终于看到了安洁。
她走进了零点酒吧。我跟了进去,远远地观察着她,顺便向酒保耍了一杯加冰威士忌。时间是20点整。
安洁的目光四处游移着,一不小心和我的视线撞上了。她发现了我,向我走来。
“宁浩,你叫我在这儿等,怎么来了也不招呼我?”
看来她认识“宁浩”这个人。
“房间订好了吗?”
应该是2013号房间。我摇了摇头。
“走吧。”她挽起我的手,我们像一对情人一样缓步朝着对面的犀牛宾馆走去。她不知道的是她正一步步地走向她的坟墓。
踏进2013号房间,她给了我一个激烈且漫长的吻。
“我以为今晚见不到你了……在路上碰到他时,我吓了一跳。我以为他不出差了。今天可是情人节,我一定要和你一起过。”
原来载她离开的是她老公。
“他带我去买了一个钻戒,说是情人节的礼物……我根本不喜欢这些东西。我只希望有人能多陪陪我。我要求的并不多,是不是?可是他做不到。你做得到,你对我最好。”
安浩摘下钻戒,随手扔在桌子上。
“这条项链他给那个贱女人也买了一条,我一直戴着就是要记住这个耻辱。”安洁摘下脖子上那条闪亮的项链,“谢谢你,那一次如果不是你救我,我哪儿有现在的快乐。我先去洗澡。等我。”
她转身走向浴室,不一会儿,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坐在沙发上,死死地盯着手表。凶手何时会出现?
指针指向了21点。房门打开了,一个男人闯了进来,正是我追赶的那个凶手。他二话不说,挥舞着棒球棍向我袭来。
我并不强壮,加上他持有棍棒,我找不到任何反击的机会。我被逼到了窗户前,他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撞了过来。我向后一仰,从窗户掉了下去。我的身体在快速坠落,我瞥见手表的指针正逆时针飞快地旋转。
当我稳稳地站在地面上时,发现自己身处一幢别墅前。
情人
手表上的时间是14点30分。一个路人告诉我今天是1月13日。
一辆轿车开了过来。我立刻躲了起来。我清楚地记得这个车牌,是安洁老公的车。
从车上走下来的女人并不是安洁,是我钱包里照片上那个女人。男人当然就是袭击我的那个凶手。
两人下了车走进别墅。我跟了上去。
透过微微敞开的落地窗帘,能够看到室内。
男人给女人戴上了一条项链,和安洁脖子上那条一模一样。女人高兴地投入了男人的怀里,然后相携向楼上走去。
就在我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安洁出现在客厅里,手上握着一把刀。
我推了推落地的窗户,发现没有上锁。我冲进去拦住了她。
“你是谁?”
我连拖带劝,把她哄出了别墅。在我的一番劝说下,她冷静了下来。
在我以为可以松一口气时,安洁突然冲出了人行道,冲向一辆急驰而来的汽车。
我一把搂住她,把她拉了回来。她倒在我的怀里放声痛哭。我温声细语,好言相劝。
“做我的情人,好吗?”
完全是一种哀求的口气,我不忍拒绝。为了顾及她的情绪,我答应了。
送安洁回了家,我打算回别墅去找那个女人,问清楚她和我的关系。
天黑了下来,白天和黑夜的过渡非常迅速。
手表上的指针逆时针飞快地旋转,最后停在了22点30分。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乖乖”来电了。
车祸
电话里只传出了一句话。
“701酒吧,带上一千块钱,十分钟内赶到。”
是个女人的声音。
别墅的女人可以以后去找。我拦了辆出租车,从司机那儿得知今天是去年的12月31日。
酒吧里人声鼎沸,正举行着跨年活动。
我一进去,一个女人向我走来。她浓妆艳抹,衣衫暴露。这个女人正是安洁老公的情人。
我没去找她,她倒自己送上门来了。
在一番交谈后,我意识到原来她是我的女友。
“钱呢?”她问。
我身上只剩五百来块。我刚一掏出钱包,就被她一把抢了过去。她发现了那张我和她的合照,脸色变了:“你怎么有这张照片?你居然跟踪我?滚——”
我颇为诧异,弄不懂为何惹恼了她。
她往收银台走去。一个男人来到她身旁,是安洁的老公。他暧昧地蹭了蹭她,然后在一张钱上写着什么。我猜想,那张有电话号码的纸币就是这样来的。
“乖乖”和一群同样装束的女人从我身边经过时,对我抛下了“没用的男人”这句话,然后走出了酒吧。
我离开时却被保安拦住了,他让我付门票钱。
可我所有的钱都被“乖乖”洗劫一空,最后我挨了一顿痛打,才得以离开。
我不禁想当面问一问宁浩本人,值得吗?
线索全断了,我的时间只剩下一个钟头。我想到了安洁,她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依恋我的人。我拿出手机,黑白屏幕的,拨通了安洁家里的电话。
我想,她应该还不认识“宁浩”,但这不重要,我只想听听她的声音。
那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还有哗哗的水声。
“你打电话干什么?在外面好好呆着。乖,我马上出来。”
我意识到安洁应该身在犀牛宾馆,她把家里的来电转移到了手机上。我看了看手表,21点。日期我很快就确定了。这里是犀牛宾馆附近的酒吧一条街,从酒吧打出的揽客广告证实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刻,安洁的老公正闯进2013号房间。
我大声对手机叫道:“快跑,你老公要杀你们。”
“什么?”安洁的声音里明显透着慌乱。
“来不及解释了,快走。”
挂断电话,我往犀牛宾馆跑去。经过伫立着海豚雕像的十字路口时,我的身子飞了起来。在天空中翻转的时候,我看见身下是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我重重地摔在地上,在汽车转弯时我看清了车牌,是安洁老公的车。
在我意识模糊以前,我看了看手表,21点10分。
驾车的凶手不可能是安洁的老公,那又会是谁呢?
照片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坐在一家咖啡馆里,室内张贴着庆祝情人节的广告。
我看了看表,18点45分。红色指针提醒我只剩下半个钟头的时间。
安洁很快就会出现,可我并没有什么想问她的,就当是向她告别,同时叮嘱她一切小心。
我点了一杯咖啡,虽然暂时没端上来,可我一会儿怎么付款呢?
我拿出钱包翻来倒去,希望能倒出一点儿钱来。
我不禁笑了,我都是将死之人了却还想着付账的事。
一个女服务员端上了咖啡。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假装看着钱包里的照片。
她问我:“你是明倩的朋友?”
原来“乖乖”的真名叫明倩。
我回答她我是明倩的男朋友。
“是吗?怎么没见过你?”她一脸的疑惑。
看来宁浩只是一个随传随到且没有多少钱的提款机。他们的关系甚至没有在明倩的生活圈里被公开。
“这个男的蛮帅的,我怎么没听明倩提起过?”
我愣住了,照片上的男人明明是我,为什么她认不出来呢?
因为名字不对。我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安洁在街对面刚一出现,我便发疯似的冲出了咖啡馆。
我拿出钱包里的照片,急不可耐地问她这个男人是谁。
从我的角度,那个照片上的人是我,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可对安洁而言,照片上的人有他自己的名字。因为有不同的名字,所以在安洁眼中,我和他不是同一个人。
这是神留给我找回名字的特殊能力,我可以认出被赋予了不同名字的“我”的相貌。
“你怎么有这张照片?”安洁一脸的疑惑,“这是我老公和那个贱女人……”
“你老公叫什么?”
她惶惑地望着我,缓缓地说道……
身份
我找回了我的名字。
当我以杜易凡这个名字再次现身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身上的衣服变了。那块奇异的表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金表,表上的时间即将指向21点。
我正处在一条长长的走廊上。我右手提着一根棒球棍,左手拿着一张房卡。
我不由自主地停在了2013号房前。
门打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是宁浩。他的身体比我强壮,就算有棍棒在手,我也不可能逼着他从窗户掉下去。
浴室里传出手机的铃声,那是我以宁浩的身份打给安浩的。
宁浩有些心虚,畏畏缩缩地,似乎时刻准备着逃跑。
我向浴室走近几步,水声停止了。
宁浩趁我不注意,冲向了门口,一阵烟似的溜了出去。
他会跑掉,然后在十字路口被车撞向天空。
我望了望桌子上的钻戒和项链。我有什么理由杀害安洁呢?
我扔掉棒球棍,我得去救宁浩。我早已安排了明倩守在宾馆外,只要两人中有一个逃了出去,她就负责把那个人解决掉。
我打明倩的手机,却一直无人接听。我以前规定她必须马上接听电话,随传随到。现在这么紧要的时刻,她却置之不理。
我追了出去。
明倩不会手软,我吩咐她的事,她不会违抗,况且她并不爱这个一心一意对她好的男人。
我抄近路很快赶到了十字路口,宁浩发现了我,作势要跑。
我还来不及叫出“当心”两个字,一辆车飞驰而来。我清楚地看见驾驶室里坐着明倩。
我飞身撞开了宁浩,我预感到我的身体会飞起来,这是第二次体验这种感觉。上一次,安然无恙;这一次,万劫不复。
我没有飞起来,一个身体把我推开了,力道虽然不大,可是刚好把我推开。
我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见安洁倒在地上。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浴袍,嘴角含着笑。
我扑了上去。
“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她只说了这一句话,便晕了过去。
可我欠她的太多了,我是否还有机会去补偿?
在我身后的不远处,有一辆倾覆的汽车。明倩浑身是血,挣扎了两下,再也没有了动静。随后,传来了宁浩撕心裂肺的哭喊。
尾声
我恢复意识的时候,正躺在一个十字路口,和普通的十字路口没什么两样,只是在路口有一尊海豚雕塑。我忘记了我的名字。确切地说我的名字被剥夺了。我有24个小时去找回我的名字。
没有名字的人是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所以,我有一个暂时的名字——安洁。
篇18:校园长篇鬼故事日志
润秀镇,原本是一个荒僻而安静的小镇。这里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被物欲的世界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始终生活在小镇特有的宁静之中。
然而,一个漂亮的发夹,打破了小镇的宁静。立春那天早晨,镇上的女孩玉莲,头戴着一个红色的发夹出现在大家面前。那是多么美丽的一个发夹啊!它通体发出宝石般鲜艳的红色,线条优美,造型别致。这个发夹吸引了镇上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年轻女孩子的注意。她们围上来想要欣赏一下这个小镇里买不到的漂亮发夹,但却被玉莲生硬地拒绝了:“你们别碰!这发夹是润秀镇买不到的。碰坏了,你们赔得起吗?”
于是,所有的女孩只能呆呆地看着玉莲的发夹咽口水。戴上了发夹的玉莲,看上去比平时美多了,甚至全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高贵的气质,令人着迷。迷得最深的,要数相貌平凡的阿娟了。
阿娟在心底暗暗地说:“如果我能弄到那个发夹,我就会变成镇上最美的人。”
于是,阿娟想方设法地接近玉莲,希望能把发夹借来戴一下。然而玉莲的防线很严,谁都无法接近这个发夹。与此同时,玉莲开始得到镇上一些男孩的爱慕。她更加在意这个发夹。
不过,阿娟还是得到了一个机会,一个罪恶的机会。
那天,阿娟本想去看望表哥,不巧的是表哥不在家。返回途中天降大雨,电闪雷鸣,阿娟一边暗骂着倒霉一边拼命地往家跑。就在穿过一片树林的时候,一点红色的光突然吸引了阿娟的注意。
是发夹!是那个让阿娟朝思暮想的发夹!阿娟急忙跑过去,然而那儿不仅有发夹,还有已经半死的玉莲。玉莲全身上下都是刀口,在雨水的)中刷之下,血哗哗地向外流着,与她惨白的皮肤相映,恐怖极了。玉莲显然还有一口气,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向阿娟求救。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阿娟的脑海里飞速旋转:如果没有那个发夹,自己当然会救玉莲。但是此时此刻,只要玉莲一死,发夹就归自己了!
欲望终于压过了善念,阿娟颤抖着把发夹抓在手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她知道,玉莲流了那么多的血,只要不及时施救,她就死定了。
不出阿娟所料,第二天果然传来了玉莲的死讯。当大家都在议论凶手为何人的时候,阿娟居然戴着那个漂亮的发夹出现在众人面前。那漂亮的发夹在阿娟的头发上闪着耀眼的光,像是天上的明星降落。但是,这种美丽是有代价的,显然,所有人都把阿娟当成了第一嫌疑人。
不过,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点儿意外,小镇上的女孩自动集结,来到了阿娟面前。大家说,平日里玉莲那副样子本来就让人看不惯了,她的死活才没有人在乎。只要镇上的女孩能够帮阿娟作证,说玉莲生前就把这个发夹送给阿娟了,那么阿娟就安全了。
作证的代价就是:这个发夹要被润秀镇上所有女孩分享,大家一人戴一天。
从那之后,玉莲的死再也没有被提起。相反,小镇上处处洋溢着一种兴奋的气氛,女孩们都得到了戴发夹的机会,她们的美丽被发夹激发出来,一个个像充满青春活力的仙女。
但是,得到这样的下场,死者是不会暝目的。
很快,镇上的女孩感觉到头皮发痒,而且怎么抓都不解痒。之后,她们开始大面积地脱发,乌黑的头发一把一把往下掉。阿娟也是如此,她的头发掉得最厉害。每天清晨,她都会从枕头上发现一缕一缕的落发。
女孩们惊诧了,她们四处寻医,却没有人治得好这种病。渐渐地,阿娟的头发掉光了,可是她的头皮还是痒,当她用手去抓的时候,头皮会像干裂的墙皮般一片片地脱落。血,从头皮下渗了出来,那种钻心的痛让阿娟无法忍受,她天天用头撞墙,并在这种痛苦中渐渐死去。
后来,女孩的惨叫声传遍了整个小镇,再也没有女孩戴那个发夹了,但也没有任何女孩能够摆脱发夹的梦魇。她们相继失去了头皮,在痛苦中死去。
而发夹,却依然美丽,依然鲜红……
不懂分享的人
栾婷婷放下了手里的杂志,刚刚这个《润秀镇》的故事让她的头皮不自觉地痒起来了。她抓了抓自己的头皮,把书递给了同宿舍的李楠:“你看看,这个故事挺给力啊。别总顾着吃东西,你也不想在大学期间把自己吃成一个小胖子吧?”
李楠尴尬地笑了笑,放下了手里的零食,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这个故事似乎很能引起李楠的共鸣,看完之后她放下书气愤地说:“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叫玉莲的女孩特别像咱们宿舍的梅棠?”
栾婷婷点点头:“是的,很像。她们都不懂得与人分享快乐,总想独占一切。”
李楠接着说道:“连零食都不愿意分享,这种女人最讨厌了。你记不记得半年前,梅棠从无锡带回了特产大浮杨梅。我不过是拿了她一个杨梅,她居然跑到宿舍外大喊大叫,说我是小偷!那一次弄得我非常下不来台,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正当李楠诉苦的时候,宿舍里另外一个女生韩晓芳回来了。她看了《润秀镇》的故事,也气愤不已:“故事里那个叫玉莲的真活该!她和咱们宿舍的梅棠特别像。”
“你也这么觉得?”栾婷婷和李楠异口同声地说。
韩晓芳点点头:“上次期末考试,我就坐在梅棠的旁边。当时快要交卷了,我还有好多题没有答出来。我以为梅棠作为舍友会帮我一把,于是我扯了扯她的衣袖,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一下站了起来,对着老师大声说:‘她作弊!快来抓她!’哎呀,她不愿意跟我分享答案也就算了,怎么能这么害人呢?害我受了处分,唉……”
话说到这里,三个女生都深深地沉浸在了对舍友梅棠的不满之中。的确,梅棠是个特别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女生,她各方面都不错,但是唯恐别人占了她的便宜,因此越来越招人烦。她和《润秀镇》里的玉莲真是出奇相似,就算死了,都不令人可怜。
沉默中,李楠突然插了一句话:“幸好,我们已经合力把梅棠杀死了。”
“嘿嘿……”宿舍里顿时传出了一阵冷笑。三个女生的目光全都向着那张空床看去。那里,再也不会有入睡了。
原来,她们早就看不惯梅棠,所以合力在郊游的时候杀死了她。三个女生异口同声说梅棠是失足跌落的,所以谁也没有怀疑她们。
不懂得分享的人,比如梅棠和玉莲,都得死。
隐蔽在背后的故事
也许是因为有共鸣,《润秀镇》的故事非常受欢迎,三个女生翻来覆去看个不停。某一天,李楠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故事后面缺了几页?我有个大胆的猜想,也许《润秀镇》的故事并没写完,后面还有内幕呢。”
“会有什么内幕呢?”栾婷婷兴奋地坐了起来。她提议让大家开动脑筋,把故事接下去。
李楠最先响应了这个号召。她坐起来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接出了这样的部分:
小镇上的女孩都因为发夹而悲惨地死去了,可这是为什么呢?大部分人认为是玉莲的鬼魂回来报复了。然而事实并不是如此——是她们自作自受。
原来,小镇上的女孩虽然提出“分享发夹”的建议。但是她们内心深处并不认可这种方法。谁不想独占发夹呢?如果每个女孩都能戴发夹,那又怎么能显示她们个人的美丽呢?于是,第一个戴发夹的女孩——也就是阿娟,故意在发夹上涂了毒药,她希望让第二个戴发夹的女孩头发脱落,再也不能和自己竞争。不谋而合的是,第二个戴发夹的女孩也是这么想的,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下了毒手。当她要把发夹转交给第三个女孩的时候,她沾沾自喜地在发夹上涂了毒药,希望第三个女孩倒霉。而第三个女孩也是如此……女孩们一个接一个传下去,每个女孩都把毒药涂在发夹上,在害别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后来,她们全都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与其说是玉莲的鬼魂来报复,倒不如说是她们内心有鬼,是自己在动手害自已。
表面上团结、表面上分享,暗地里,她们斗得更加惨烈!
接完了这个故事,宿舍里一片安静,甚至可以听到大家的呼吸声。李楠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韩晓芳,而韩晓芳的身体不停地颤抖着,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儿。突然,韩晓芳像疯了一般从床上跳下来,想要逃出房间。
“不许动!”李楠凭借着自己胖胖的身体,猛地扑上去把韩晓芳压在身下。她死死地揪着韩晓芳的头发,大骂道,“我刚刚接的故事触到你的心事了,对不对?你做贼心虚对不对?你表面上和我们团结,实际上也在害我们,对不对?”
韩晓芳哭了起来,她不住地哀求,同时说出了自己的亏心事儿。
原来,在推梅棠下山的时候,胆小的韩晓芳故意留了一手。她假装和大家一起伸出手去,却在要推的那一刻,把手缩了回来。同时,她打开了手机的摄像功能,把这一幕录了下来。她想要表达的就是:虽然自己参与了整个事件,但是自己并没有亲手把梅棠推下去,她并不是杀人犯。
韩晓芳本想把这段视频一直保留着的,但是前不久,韩晓芳的男友居然鬼使神差地对梅棠的死提出了怀疑。为了得到男友的信任,韩晓芳把那段宝贵的视频给男友看了。她本想用这种方式挽回感情,但没有想到的是,男友居然不知轻重地把它传到了网上!
李楠狠狠地掐着韩晓芳的脖子:“你这样会害死我们的,知道不知道?”
“对不起……我录得不太清楚,不知道前因后果的人,根本就不会通过那一小段视频猜出我们做了什么,对不起……”在李楠的殴打之下,韩晓芳发出了痛苦的声音。
栾婷婷看不下去了,她阻止了李楠:“还是放过她吧,你总不能再把她杀了。咱们三个在一起想个好办法,才是最重要的。”
韩晓芳好不容易挣扎起来,她转了转眼珠,然后压低了声音说:“我之所以敢把视频给我男友,是有原因的。”
“还敢狡辩!你有什么原因?”李楠叫了起来。
韩晓芳的脸上居然出现了一丝诡异的笑:“让我来卖个关子吧。关于润秀镇的故事,我也想好了一个结尾。你们听了,就会明白的。”于是,韩晓芳讲出了她对故事的理解:
在这个故事当中,有一个疑点始终没有被解开,那就是:玉莲到底是谁杀死的呢?
显然,在这个故事当中,最有杀玉莲嫌疑的就是阿娟。但是从叙述上来看,阿娟确实是意外遇见玉莲的,杀人的行为不是她做出的。那么,到底是谁杀了玉莲?这是故事里的关键。
当小镇上所有女孩都死去之后,有一个身影突然出现了。她显然比以前消瘦了,但是那种得意的神情,镇上的人都认得——是玉莲!居然是玉莲!
原来,玉莲并没有死,那些血迹和死讯都不过是她伪装出来的。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玉莲也有她自己的苦衷。那个漂亮的发夹,是玉莲最珍爱的东西,她好不容易把发夹带到小镇上来,就是为了能够引起轰动。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轰动虽然引起了,但是麻烦也带来了不少。镇上的女孩都在觊觎着她的发夹,在得不到发夹的情况下,她们都分外仇视玉莲,让玉莲一天好日子都没有。玉莲实在受不了了,她不明白这些女孩子怎么如此无聊,于是她想出了一个最绝的方法:让女孩们自相残杀。
玉莲知道。只要让这个发夹落到女孩们中间,女孩们表面上会同意分享,背地里却一定会动“独占”的念头。这个念头一旦生根,就会不断地膨胀,直到杀死所有阻碍自己的人。
女孩们果然按照玉莲的想法做了。当女孩们一个一个死去之后,玉莲回来了。她拿到了那个谁都不敢碰的发夹,成为了这个小镇上最美的人。
韩晓芳的故事接完了。栾婷婷和李楠面面相觑,她们不明白这个故事暗示了什么。过了好久,栾婷婷才恍然大悟:“你的意思难道是,梅棠没有死?”
韩晓芳坚定地点点头:“没错!我爸是市医院的医生,所以我才得到了内部的消息。其实梅棠掉下山崖之后,根本就没有死,但是她怕咱们再次报复她,就没敢再回到学校来,对外宣称死掉了。正因为如此,我才敢把视频交给我男友,反正梅棠也没死,咱们没有大过错。”
听了韩晓芳的话,李楠和栾婷婷更是惊诧不已,她们呆呆地看着梅棠的空床,不约而同地感觉到:人生,其实比故事更传奇。
意外出现的诱惑
电闪雷鸣,天空疯狂地下着雨,像是世界末日要到来了。这么大的雨很少见,三个女生挤在宿舍里,百无聊赖。
“这天气,和玉莲死的那天非常相似。”栾婷婷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顿时,宿舍陷入到沉寂当中。天空更暗了,像是夜晚来临。突然,韩晓芳尖叫起来:“那是什么?”
借着微光,女生们看到宿舍中央躺着一个血红色的发夹。那晶莹的色泽、流畅的线条以及别致的造型,让人不可能不喜欢。像受到了魅惑一般,栾婷婷忍不住要用手去拿它。
“别碰!”韩晓芳一语点醒梦中人,“这发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这显然不正常!”
“但是,它真的很漂亮啊。”栾婷婷快要哭出来了,“我想试一下,就让我试一下吧。”说完,栾婷婷居然不顾阻拦,抓起发夹就戴在了头上。
瞬间,一道绚丽的红光把栾婷婷包围了。本来很平凡的栾婷婷,在发夹的映衬下,变得天仙一般。那发夹仿佛有惊人的魅力,可以点石成金。虽然李楠和韩晓芳觉得很危险,但是这种美丽让她们也忍不住想要试一下,于是都伸出手去:“栾婷婷,让我也试一下!”
“别碰!”栾婷婷生硬地拒绝了她们,“你们刚才不是阻拦我吗?怎么现在也想戴了?告诉你们,没门!”此时,栾婷婷的语气像极了润秀镇里的玉莲。
李楠和韩晓芳都气坏了,她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宿舍里那个不爱分享的梅棠。她们像疯了一般向栾婷婷扑来,三个女生扭打在一起。正在这个时候,栾婷婷叫道:“咱们来个公平竞争,好不好?”
“怎么竞争?”李楠和韩晓芳气喘吁吁地问。
“我也给润秀镇的故事接一个结尾。然后,咱们一起评评,谁的结尾最好,评上的人就可以独占这个发夹,怎么样?”栾婷婷大声说。
这个方法大家都没有意见,于是栾婷婷接了另外一个结尾:
正如韩晓芳所说的,玉莲其实根本没有死,她只是想通过装死来达到一个目的。不过,她的目的并不是那么简单。让镇上的女孩死,已经不能够满足她了,她想要的是——自己的生。
原来,这个漂亮的发夹之所以能够落到玉莲的手上,是有原因的。不久前降了一场大雨,雨雾中来了一个陌生而苍老的妇人。她的头发已经掉光了,但是她的手里拿着一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发夹。玉莲一下子就看中了,她扑过去问:“老奶奶,反正你的头发也没有了,能不能把这个发夹卖给我?”
“卖给你?”老妇人笑了起来,“只要你敢拿,送给你也行。”
“我当然敢拿!”玉莲兴奋地伸出手去。即将碰到发夹的瞬间,老妇人突然拦住了她:“世间万物。想要获得,都是有代价的。尤其是这么美的东西,更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正是因为无法承受,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什么代价?什么代价我都愿意!”玉莲急切地回答。
“你有两种付出代价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拿到发夹之后,你要把它和伙伴们分享,你要让她们和你一起得到美的权利。”老妇人笑着说。
这个方法玉莲显然不愿意。她就是想让自己成为这个镇上最美的人。老妇人看出了玉莲的心思,她接着说:“既然不愿意分享,那还有另外一种方式,你要定时用新鲜的女孩头皮来更换自己的头皮。”
“什么?”玉莲吓了一跳。
“因为,这个发夹会用你的血液和精华来维持自己的美丽,因此你的头皮会不断地枯萎,直到你渐渐地死去。如果你不想死去,那就得取一些新鲜女孩的头皮来补充自己。一次可以维持一个月。只要坚持这样做,你就可以永远美丽了。”
玉莲呆住了。这么残忍的方式。她还是第一次听说,但是面前这漂亮的发夹又让她如此难以割舍。几经徘徊之后,她终于咬了咬牙:“这个发夹,我要了!”
得到发夹之后的风光,是难以言说的,但玉莲时时都在忐忑着:要如何取得新鲜的头皮呢?
于是,她的目光瞄准了镇上年轻的女孩们。
玉莲先是装死,让发夹落到众女孩的手中,然后午夜时分装成鬼魂,来到女孩家里取头皮。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女孩们已经互相残杀了。以阿娟为例,她最先下毒,而自己也没有得到好下场。她们的头发大面积地脱落,变得越来越丑。只有轮到她们戴发夹的时候,她们才能勉强美一阵子。
不过,这并不妨碍玉莲去取她们的头皮。玉莲正好趁着她们脱发的机会,将那些新鲜的头皮剥落下来。好好地保存,以备长用。那些可怜的女孩们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自作自受,却全然不知道背后的黑手。
“讲完了。”栾婷婷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因为她的故事是在韩晓芳和李楠的基础上延续的,所以她确定自己的故事将会是最好的,接下来,那个漂亮的发夹就是自己的了。
李楠和韩晓芳不得不承认栾婷婷的故事是最好的,但是,当栾婷婷的手再次落到发夹上的时候,两个女孩的心像要被撕碎了一般。出乎意料地默契,她们对视了一下,然后狠狠地击落了栾婷婷手里的发夹。之后,胖胖的李楠压在栾婷婷的身上,而韩晓芳死死地掐住了栾婷婷的脖子,用力、用力、一直用力,直到栾婷婷再也动不了为止。
一切又归于平静,那绚丽的发夹像一只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们。李楠咧开嘴巴笑了一下:“韩晓芳,你放心,我会和你分享这个发夹的。咱们是舍友嘛。”但是,李楠的笑容怎么看都很僵硬。
韩晓芳也扯着嘴角笑了:“对对对,咱们两个关系好,一定会分享这个发夹的。你一天,我一天。”
雨越来越大了。
这两个女孩,真的会分享吗?
永远都不要分享
雨停的时候,宿舍的门缓缓地打开了。一个身影悄悄走近,虽然她比以前消瘦了,但是那种高傲的神情一直都在。她就是梅棠,那个落下山崖却大难不死的梅棠。
梅棠看着地上三具横陈的尸体,对刚刚发生的一切心知肚明。这是她意料之中的,从山崖坠下而死里逃生之后,她就知道,迟早会是这个结果。只要她能够把《润秀镇》和那个充满魅力的发夹成功地放在宿舍里,她就一定能成功。
因为,人性本来如此,美丽是不容分享的。
梅棠再一次捡起发夹,把它戴在头上。顿时,光辉从她的身体里散发出来,这种久违的感觉让她兴奋得眯起眼睛。但是,她没有忘记正事儿:她要用一把刀,取下栾婷婷、李楠、韩晓芳的头皮。那些新鲜的女孩的头皮,是保持美丽的秘诀。
梅棠和玉莲,是如此相似,是吗?
那是因为,她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从润秀镇走出来之后,玉莲就换了名字,但这并不妨碍她为了发夹的美丽而永远奋斗下去。
美丽不容瓜分,所以她选择用一种罪恶的方式来喂养她的美丽。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会坚持下去,因为那是无法抵抗的诱惑。
而这种诱惑,永远不能让人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