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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论文
简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高校扩招以及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发展,依据当今高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传统滞后的学籍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高校办学需要。从高校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在分析当前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改革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学籍管理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对高校改革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高校;学籍管理;改革;现代化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籍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校风、学风的建设。同时,高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它反映了学生在校阶段的各种变化情况,是学校了解、掌握学生基本情况的主要途径,更是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办学层次的增加和专业数量的增多,给学籍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与挑战。
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学籍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和完善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籍管理是学校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生从入学注册到学成毕业的整个过程所进行的阶段和全过程的质量考核及管理。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和方法也具有重要意义。学籍管理制度规定了学生学习、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原则,为学生的成长制定了基本的方向,它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导向性的特点,学生遵守这些规定,按照要求去做,就会树立自觉学习、奋发向上、树立优良的学风。
二、高校学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学籍管理体系,是以我国传统的教育体系为依托而延续下来的,它主要强调标准化共性教育,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教育需求。因此,与之相应的学籍管理单一刻板,不利于创新教育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如果仅对传统学籍管理工作做局部的调整,只能应付诸多学籍管理中的暂时问题,而不能解决学籍管理中的实质性问题。笔者认为,传统学籍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传统的学年制学籍管理制度显现弊端。
目前,我国高校基本上实行的都是学年制的学籍管理制度。学年制学籍管理即学生必须经过统一规定的学习年限和一定的教学时数,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课程设置按学年安排。学年制学籍管理制度是按班级授课的,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安排课程,具有一定的规模性和专业性,但是,这种教学模式所培养出来的人才知识结构相同,缺乏个性,并不利于发挥学生专长和创新能力,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多层次的需求。现今,众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巨大压力,而事实上,专业的高级人才供不应求,导致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与传统的学年制学籍管理制度不无关系。
第二,学籍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随着教学班级和学生人数不断扩大,学校设置的专业门类不断扩增,课程科目不断增加,而且专业的设置还随社会的需求逐年调整,传统的学籍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学校教育的需要。庞大的学生学籍资料收集、整理及分类分析会使学籍管理工作者难以招架,学籍管理人员很难保证在统计分析中万无一失,落后的学籍管理手段成为推动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效率的一大障碍。虽然大部分高校引进了网络管理系统,使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但系统仍不完善,因此,还没有真正地实行网上办公,学籍管理经常处于半手工操作状态,这种陈旧的手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此外,由于学分制改革在试行期,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尚不太完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同时,学分制与学年制并存,两种管理模式无疑给学籍管理带来更多的工作量以及更大的工作强度。
第三,学籍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它不仅要求学籍管理者在工作中要有极强的计划性、准确性、原则性、创新性,还要有完成管理任务和协调工作关系的能力。同时,学籍管理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烦琐的工作,工作量大,影响因素多,在工作上需要管理人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籍管理是通过管理学籍达到对学生实施教育的目的,所以说,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就目前的状况看,很多高校学籍管理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结构不尽合理,并且随着连续几年的扩大招生,学生人数的增加,管理人员的配备也明显不足。
三、关于高校学籍管理改革的思考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发挥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人才是高校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现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毕业生就业日益市场化,学籍管理改革不但要适应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还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一切都必然使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化,并提出新课题和新要求。因此,为了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管理,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体现现代技术的学籍管理制度。笔者认为,现阶段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学籍管理实行学年学分制。所谓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的标尺,又保留学年制的学习年限。现阶段提倡的学分制,建立较为灵活的教学管理体制已成为我国大部分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改革的主流。学分制改变过去学年制的固定教学学制的模式,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有利于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学分制的实施,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发展才能的可能性与机会,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利用在校的时间获得更多的知识。由此可见,学分制在重视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原则下,按照教育规律,贯彻因材施教,使学生个性得以充分发挥。
其次,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现代化。实现高效、公正、准确、科学的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学籍信息量的急剧增加,学籍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近年来随着普通高校扩招,学生不断增加,生源的来源途径又各不相同,给学籍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和难度。而大多数高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尚处于半手工状态完成,即使采用计算机管理,由于目前各院校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尚无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沟通和协调等问题,也会造成在管理上的高消耗、低效率。为了适应现代办公的需求,保证工作质量,降低工作强度,迫切需要一套统一的、现代化的学籍管理手段。
再次,加强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学籍管理队伍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籍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学籍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学工作的运转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籍管理工作者首先必须加强服务意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成本由学生与国家分摊和毕业生自主就业的形式下,学籍管理工作者应时刻摆正心态,对所有的学生及其家长要一视同仁。因此,作为学籍管理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不仅要有认真细心、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发扬尽责的奉献精神。
就高校而言,应当有计划地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者专业素质的培训和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机制,根据学籍管理人员知识层次、专业特点的不同,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方式,把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国内培养与出国(境)培训、短期培训与职业教育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培训,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观念创新带动学籍管理工作创新。人才资源是一切资源的核心,对于学籍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高校要给予足够的重视。高校要对学籍工作者的地位和作用给予肯定,不仅要对全校学籍管理工作队伍结构给予合理的调整,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把物质激励与成就激励、精神激励结合起来。建设一支具有现代化管理思想和意识、掌握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具有奉献、服务精神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是现代各高校学籍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
最后,强化法制意识,依法治校。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在提高。现代化的大学应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深入领会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要遵循法律的要求,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既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又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赋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权进一步细化,在学校的章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使之成为学校一切活动的依据。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原则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有严格的学籍管理规定,还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学籍管理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学籍管理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正常的学籍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需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进行公平和妥善的处理。同时,学籍管理过程也要程序化。尤其是在处分学生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必要的程序。学籍管理内容程序化不单单指管理工序的流程化,它还是学校学籍管理的标准化过程。因此高校加强学籍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校、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综上所述,高校学籍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改革传统落后的学籍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学籍管理制度,加强高素质的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是推动现代化大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科教兴国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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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三条 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节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九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学完某门课程,成绩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一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体育课的成绩要以考勤与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第十四条 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的形式,写出有关实际表现的评语。对犯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他错误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节 升级与留、降级
第十五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准予升级。
第十六条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如本人申请跳级,进行考核后,经学校批准,允许跳级。
第十七条 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的规定补考。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留、降级规定时,可跟班试读,准予第一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补考后视全年成绩决定升级或留级。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降级课程门数。
第十八条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所修课程未达到规定学分数的,可编入下一年级。
第十九条 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留、降级不得连续两次,累计不得超过两次;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降级一次。
第四节 转系(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系(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系。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系(专业),转学均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转系(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由系主任提出,所在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二)转入其他学校者,经两校同意,还须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批准(跨省市者须两地主管高校部门批准)。并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区公安、粮油部门。学生转系(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五)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六)自费转入公费者;
(七)无正当理由者。
第五节 休学、停学与复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的按最低等级发放;特殊专业的伙食补助停发。实行贷学金的院校,休学学生不享受贷学金;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向学校报销;
(三)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四)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二)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
(三)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第六节 退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课程有三门主要课程或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退学规定学分数者;
(三)连续留、降级或留、降级累计超过两次者;
(四)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者;
(五)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六)复学经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七)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八)经过指定医院就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者;
(九)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十)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按本条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三十条 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一条 退学学生,由学校审批。
第三十二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和因各种原因处理离校的学生,回家长或抚养人所在地落户。入学前是在职职工的,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与入学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二)经诊断为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者,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
(三)退学的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
第三十三 条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七节 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第三十五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六条 公共体育课不及格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毕业时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未修满学分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按学校的规定补考,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无学籍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
第三章 课外活动
第一节 学生社团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加入。学生成立社团,必须提出社团宗旨、章程、活动内容、形式和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
第四十条 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学校同意。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和个人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学校批准,并接受学校管理。学生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第二节 文娱体育
第四十四条 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学生文娱体育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邀请校外文艺团体到校演出,须经学校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校引导学生养成高尚、健康的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识别美丑的能力。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第四十六条 学校规定学生参加适当的体育锻炼,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
第三节 勤工俭学
第四十七条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科学技术和文化服务;有利于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的劳动服务。依照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俭学活动。
第四十八条 学生应树立劳动观念,虚心向工、农、兵学习。学校提倡学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十九条 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
第四节 社会活动
第五十条 鼓励学生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支持学生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学生对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负责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五十一条 学生对有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政府反映。
第五十二条 学生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按法律程序的规定进行。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制止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五十三条 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
第五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章 校园秩序
第五十五条 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五十六条 出入校门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
第五十七条 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十八条 图书馆、阅览室、教室、试验室、宿舍等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其设备是国家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惜和保护,损坏应予赔偿。
第五十九条 学校要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指定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未经学校同意,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十条 尊敬师长,尊重教职工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一条 对德智体诸方面发展或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和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和奖学金等。
第六十二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第六十四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善于将思想认识问题同政治立场问题相区别,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六十五条 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审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备案。其中因政治问题而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审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六条 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不得撤销。
第六十七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不发给学历证明。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七十条本 规定自一九九0年一月二十日起施行。
篇3:加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论文
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籍管理工作的成败与否直接影响着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影响着教学秩序。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的素质是学籍管理工作的质量保障。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支队伍也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只有正确分析高校学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素质,才能更好地建设高校学籍管理人才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提供保障。
一、目前高校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速度的不断加快,很多高校为提升竞争实力,拓展生存与发展的空间,纷纷采取措施,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了向教学、科研队伍倾斜的相关政策,着力提升专业人才队伍的素质,而对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把学籍管理工作视为一般事务性工作,认为学籍管理工作“人人都能做,人人都会做”,更没有充分认识到学籍管理人才队伍的素质对学校教学发展所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任用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学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随着高校向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倾斜政策的逐步出台和实施,教学科研骨干的地位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而高校学籍管理人员的职务系列不同于教师系列,领导职数是有限的,又没有类似公务员的非领导职务系列,同时,决定行政管理职务晋升的各种外在因素、人为因素也十分复杂,所以绝大多数学籍管理人员发展空间有限,其经济待遇平均水平只相当于教师中的讲师和副教授之间。特别是近年来,高等院校领导提拔强调专业化,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明确要求要从从事教学、科研的教师队伍中选拔。这种政策导向给学籍管理人员带来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在学籍管理工作中缺乏工作动力,没有进取精神,最终会影响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对学籍管理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不够重视,进一步深造学习机会较少
学籍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明显具有“重使用、轻培养”的特点,他们整天忙于事务性的工作,除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外,学习培训的机会很少,无法及时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这必定导致他们对高等教育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了解不多,很难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也难以发挥好管理效能,更谈不上推动学校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
(四)学籍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高校学籍管理人员来源复杂,调入门槛低,结构不合理。除了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直接从事学籍管理工作以外,学籍管理人员还有一些是从教学岗位转来的,也有引进学术骨干的家属安排到管理岗位的,很难像选拔学术骨干一样通过复杂程序,遵循严格标准选拔学籍管理人员。这些学籍管理人员大多不具备教育管理的专业知识,导致学籍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方法不够科学,影响到教育管理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五)学籍管理队伍配备不齐全,不稳定
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成倍增长,校系二级管理体制的建立势在必行。但是一些院系的学籍管理队伍呈现配备不齐、人员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主要的学籍管理事务只依赖于教务部门,这并不利于对学生的管理。从校系二级管理的实质来说,教务处的职责应该着重于对院系的监督检查和对制度的不断完善上,学籍管理工作应该转化为以院系管理为主的模式。
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高强度、高劳动量又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还具有延续性的特点。重新调整上岗的人员对管理条例、管理程序、管理技术的掌握没有二至三年的时间很难熟练。
二、提高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素质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树立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门科学的观念
高校学籍管理有自身的学科知识背景,它是教育实践和管理规律相结合的产物,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是其他学科专业所不能代替的。把学校学籍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一门艺术,认真研究学籍管理自身的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以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换取最好的效益。
(二)更新观念,提高学籍管理的适应性
学籍管理是一项非常具体,十分繁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还应该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更新观念,增强管理育人意识,针对不同培养对象和阶段的实际要求,在学籍建立与变更、电子注册、毕业文凭与学位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教学过程的服务作用和政策导向作用,提高管理层次。
1.树立服务意识。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具体细致又繁琐复杂的业务管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不仅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更要具备极大的耐心和责任心。面对繁杂的事务,一定要摆正工作心态,树立服务意识,对待每位同学都要一视同仁,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为学籍管理工作做奉献。
2.更新管理理念。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随之而来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在校生人数成倍增长,教学资源日益紧张;大学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学生成绩差距越来越大。
3.树立依法治校理念。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法制环境的变化对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学籍管理队伍是学籍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学籍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高校教学工作的运转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就目前来看,许多高校都存在着学籍管理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从事学籍管理的人员大都未经过正规培训,高教管理专业出身的极少。因此,加强学籍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1. 加强对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作为一名学籍管理工作者,首先要对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了解,并逐步做到熟练掌握的程度,吃透、理解透每一条规定,尽量在工作中能运用自如。
2. 加强学籍管理者业务技术的培训。一方面,是指学籍管理理论的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培训。在管理过程中,要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也要尽量创造机会让大家走出去,学习他人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改进学校的学籍管理出谋划策,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是指加强学籍管理人员对现代化管理手段的运用,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面对纷繁复杂的学籍档案、成绩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上报等内容,单纯依靠手工显然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学籍管理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计算机和网络在学籍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得重要。在校定期开展计算机、网络知识及学籍管理系统的讲座,把理论培训与技术培训融为一体,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学籍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高校要针对学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把物质激励与成就激励、精神激励结合起来,“用事业凝聚人才,用精神鼓励人才,用真挚的感情关心人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把爱才、用才、容才、养才、造才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才的价值真正得到体现。
其次要有规范的人才评价和绩效考核机制,惟才是用,综合评价。注意做到:业绩与师德考核相结合、数量与质量考核相结合、当前工作业绩与未来潜能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尤其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在人品、诚信等方面的考核。
(五)实施教育职员制度,保持学籍管理人才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高校学籍管理人员的待遇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相比还是偏低的,这是影响高校学籍管理人才队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可以考虑在积极推进高校教师聘任制的同时,尽快推广高校教育职员制度。根据干部的资历和实际工作能力,合理确定学籍管理人员的职员级别,对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员,提出不同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将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分开,使他们职责明确,各尽其责。这样就能不断强化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同时,逐步实行以岗定薪和按劳取酬,解决学籍管理人员的待遇问题,使学籍管理骨干队伍保持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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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文奎.论高校学籍管理队伍建设[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8(4).
篇4:浅谈普通高等学校考试管理革新的思考的论文
浅谈普通高等学校考试管理革新的思考的论文
论文摘要:美国高等教育是全球最为发达的,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其各项制度都已经相当完备,通过对美国高等教育考试制度的分析,从中总结出对我国普通高校考试改革有借鉴意义的内容,以促进我国高校考试改革的成功。
论文关键词:美国高等教育 考试制度 借鉴
教育之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情。钱学森同志临终前最忧心的问题是中国创新型杰出人才的培养问题,他总在发问“中国什么时候能培养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急需的创新型杰出人才?”大家所共同仰慕的那些各个领域的大师:王国维、陈寅恪、梅贻琦、华罗庚、钱学森等都已经离我们远去,新时代可以与大师们比肩的学者何时才能出现。这个问题是钱老,也是全民族的期许。笔者认为这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大事,大学作为学者的精神家园,应承担起这个繁重的任务,且责无旁贷。
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在飞速发展,纵览全球高等教育,美国的高等教育虽然存在诸多不足,但不可否认美国的高等教育是全球最好的。全球大学排名,由于评定的标准与引用数据不同,虽然每个排行榜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综合几个最有权威的排行榜,前十位,美国高校一般占据6~8席。前100位,美国高校大约占据40~50席。美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只有短短的3,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对其发展历程及模式的研究将对正在迅猛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起到借鉴和启发作用。
当然现在教育界还有很多争论:我国教育有必要引进美国制度吗?特别是需不需要借鉴其考试制度。笔者认为是需要的,不学习、不借鉴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难道还要沿着已经消亡的`前苏联的教育模式走下去?当然,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全盘接受。巴黎时装周的时装出奇、出彩、出色,但从模特身上换到我们身上,可能就没有效果了。与此同理,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也应当立足于现实,必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笔者认为,必须通过深入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深度审视,才能有所获得,才能为我所用。
考试,作为一种严格的知识水平鉴定方法,为保证公平,公正,必须杜绝任何舞弊行为,有非常严谨的规范和要求。高校考试制度从上世纪初在我国出现,至今已经百年有余。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近十年,高校招生规模扩大了10.79倍),原有的考试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现在的高校教学,必须进行改革。但如何根据我们自身特点,进行有效改革,笔者认为首要任务是了解自身特点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考试制度,两者结合,才有可能成功。笔者以美国高等教育考试制度为例,对其进行分析,以求有所收获。
一、美国高等教育考试及分数报告制度
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崇尚个性的国家,其教育也深深地被这一特点所影响。美国的教育制度和政治制度一样,实行地方分权制度,美国没有统一的教育考试制度,当然也没有像我国高考一样的统一考试。每每提及此,很多人都说,我国的孩子课业负担过重,要给予孩子更大的自主空间和玩的时间,同时以美国孩子为正面教材,美国孩子总是在玩中学习。笔者认为这是非常片面的,在美国,下午14:30下课之后,社区很难看到孩子们玩耍,因为他们也要上这样那样的辅导班,而且要“被学习”很长时间。美国课外辅导的市场规模已经超百亿美元,可以想像,美国孩子也不轻松。诚然,美国的教育制度并不是十全十美,深入了解之后,我们进行批判的借鉴吸收,为我所用。
1.美国高校考试评价制度的特点
美国作为高等教育较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学生评价改革与发展也走在时代的前列。笔者总结其考试评价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的目标是注重学生实践创新,个性及能力的全面培养。从中等教育阶段开始,美国的考试就非常重视学生能力培养,不管是SAT还是ACT,都是对考生将来升入大学后的学习潜能的考查,学习潜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考生未来在高校的发展水平。笔者长期追踪美国教师授课方式,其课堂教学灵活多样,不拘泥于教科书,除了概念和基本原理知识外,还有大量的与实际相联系的应用题。每次课堂,教师都会提出一些问题,要求学生回答或者分组讨论,题目基本没有标准答案,不必死记硬背一些教材概念或者例句,只要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结合所学知识自圆其说,都可以获得相应成绩。回答不光注重结果,更注重思考的过程,即使在结课考试中,只要推理步骤符合要求就能够获得大部分分数。课堂上学生要不停思考,不断分析,这个同国内高校课堂相反,教师填鸭式教学,课堂上基本都是教师在说,学生只是被动接受,基本没有主动思考。
美国高等教育考试非常重视对具体操作技能的评价。对学生交流能力、团队精神、批判地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对交流能力的评价包括口试、辩论会、情景模拟、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海报、图标、幻灯片展示等等。还在模拟情境中角色扮演及案例研究。
(2)考试形式灵活多样。成绩构成一般由课堂表现、平时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事例分析等几个部分组成,分数评定采用累
计的方法,期末考核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而主要是课堂表现以及课外的实践能力。因为成绩由多部分构成,考试就可以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课程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答辩及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成绩构成作为指挥棒,促进了美国高校课堂的活跃氛围,教师不断的提出问题,引发学生们的思考,如果你不去思考,你总是用“sorry”来回答,会很难堪。笔者在参与其课堂教学后都感觉非常的疲惫,因为整堂课教师都在提问中,作为参与者,学生必须时刻准备着回答问题。教师会将每次小测验、小论文等测试的成绩记录在案,作为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反,国内高校的成绩组成则相对僵化,平时成绩比例占到总成绩20%-3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70%-80%。课堂上,学生积极性不强、配合度不高,这是我国教育制度长期造成的。
(3)分数报告采用成绩范围的方法。在成绩报告单中,考生学习能力测试的成绩要用具体数字表示,同时又给予分数范围。由于美国人认为考生的学习情况并不能用一个确切的数字来说明,因而采用了成绩范围的方法。成绩测量的标准差为±30,这种成绩表示方法可向人们说明成绩并非是对能力的准确度量,而只是给出一个考生能力的大概范围。还有一些高校采用了等级评分、成绩分布曲线评分等相结合的方法。例如,布朗大学记分用A、B、C及“无学分”四个等级,学生成绩未达标准,就不记分。
(4)注重考试信息的评价和纠错。考试结束,教师不仅仅要给予学生评定成绩等级,还要讨论考试内容,带领学生纠错,指出学生考试中的成功和过失之处。根据学生情况不同给予指导。这种做法可以让学生在第一时间内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以便及时纠正。美国高校还使用档案袋评价方法,即在某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所收集的相关资料的有组织的呈现,通过这些资料或材料,可以展示事情的进展过程或者个人的成长经历。档案袋评价是在宽松的环境中,在各种情境下完成的,它的作品种类和风格多种多样,既可以是最终作品,也可以包括草稿、修改稿,还可以附带有他人评价、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等补充材料。它强调形成性评价,关注学生的成长、改变历程和表现性行为,既注重学习结果也重视学习过程,弥补了以考试为主要形式的终结性评价的不足。
二、美国高校考试制度之于我们的借鉴方面
1.考试要有明确的目的
教育致力于帮助青年人成长,使其成为成熟的年轻人,每一门课程,授课教师都要有明确的目的,以及要达到什么要求。“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要考虑整个教学班的状况,而不是固守十几年前的原有规则,很多教师反映:“学生水平太差,讲解已经够清晰,还是不理解,我一怒之下,让班级1/3的学生不及格。”经过十余年的扩招,大学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转为大众化教育,学生的整体素质有较大的改变,时移则事易,事易则备变,教师授课应以整体为重,有明确的目标,培养学生对课程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一味严格要求,不知变通。
2.改变期末考试所占比重过大等不合时宜的分数评定制度
重视多阶段考试,强化过程性考试,重视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中考试、即时考试等,推进考、练结合,强化过程性考试,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提问、讨论、小测验等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生把注意力转移到平时的学习过程中来,注重学生对整体知识技能的把握,将考试贯穿在学习的全过程中。
3.健全考试后反馈机制及评估机制,对考试结果进行具体的分析指导
即在对考试结果的纵向比较的基础上,判断学生的进步和不足,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之上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改进意见,避免给学生一个笼统的分数或者一个简单的结论。要分析考试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总结教学的得失,改进教学方法。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不断改进。建立考试的整体评价制度,从命题质量、考试管理、考试档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小结
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学习之路还很漫长,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认准目标,不止步、不转向、不拐弯,一往无前,一定能够取得突出的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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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建民,董小燕.学术评价:美国高校的反思及其启示[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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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研究论文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处分
论文摘要: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是影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培养质量的杠杆,也是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困难等问题的关键点。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特点,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少数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构建科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校学籍管理是学生由人学到毕业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的行为规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资格和学习状态及学习结果的认定,直接影响高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对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起着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家稳定、民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一直给予极大的关怀和支持,在资金投人、招生、毕业分配等方面采取特殊举措和倾斜政策,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和各类专门人术但少数民族学生由于学习基础、风俗习惯、经济状况、语言文化、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有特殊性、复杂性,特别是学习困难以及由此引起的学籍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当前少数民族教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根据少数民族大学生特点,构建适应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模式,提高培养质量,是当前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点。
一、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困难突出
研究表明,少数民族学生对大学生活的整体适应水平与汉族学生相比存在显著差异,整体适应得分低于汉族学生,特别是在非民族类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校学习中难以获得与汉族学生同样的学业成绩。这不仅表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往往需要通过进人民族预科班学习一年左右,才能进人本科教育,而且表现在少数民族学生在选优的评价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少数民族学生要通过课程考核已经很困难,更不要说在各项评优评先中有所成绩孔很多学校在学生的人党、竞选学生干部等方面都对学业成绩有一定的要求,都会加剧少数民族学生心理孤独与各方面的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学习困难还将直接导致少数民族学生面临学籍异动、毕业及学位授予等问题。
2.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缺少政策指导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5]5号)对预科班和民族班学生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对通过预科学习后和直接进人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原国家教委办公丘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内地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及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2年11月30日)规定,“新疆等民族学生的学籍,按国家教委公布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但对留级、降级、退学处理的学生,其不及格课程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多给一次补考机会”。除此之外,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其他具体的问题,并未做出统一的规定,学校层面缺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指导性政策。
3.优惠政策面临质疑
面对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高校采取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降低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标准,降低毕业学分要求等。但是,实行这些优惠政策,面临很大的问题:第一是教育公平的问题。有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基础与汉族无区别,而有的汉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受到的教育与少数民族一样,实行优惠政策,对这样的学生是否公平?另外,同为少数民族学生,假如说对40分以上的不及格课程都认可为60分,那么就无法很好地评价他们学习的质量,在造成一定程度不公平的同时,也难以进行有效地激励、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第二是与培养质量的矛盾。这些优惠政策是否与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层次高、高质量人才的目标违背?能否保证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质量?第三是与严格管理之间的矛盾。基于优惠政策,一些教师和管理工作者往往会放松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要求,无形中会助长少数民族学生等、靠、要的思想。
二、构建少数民族学籍管理模式的.实践
1.以高质量为目标
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多在自己家乡工作,将是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科研、教学、管理、经营及技术人才的重要人力资源,对本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培养质量,以高质量为最终目标。努力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时间,培养民族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使他们具备为民族地区奉献自己才华的崇高信念,具备为本民族地区发展贡献的能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激发动机为切入点
研究表明,各民族学生之间学业成绩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程度,少数民族在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对教育有不同的态度与理解方式,因此他们的学习态度与学习动机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学习压力面前,一般会产生两种情况,一部分学生为了缩小差距,把压力变为动力,努力学习。另一部分学生觉得差距太大,就消极放弃。因此要着重加强对学生学习动机的影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通过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通过管理人员的教育,任课教师的课堂引导,优秀学生一帮一助学等多种途径,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消除闭塞自卑心理,强化竞争意识,树立为国家为民族地区发展而学习的目标、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3.以课程学习为突破口
打好基础,因材施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各个专业具体情况,结合少数民族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基础,适当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合理组织教学运行。一是单独编班授课。对英语、数学、化学等难度较大的公共基础课程单独开课,对没有单独开设的课程,要求各个学院为少数民族学生配备老师或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来进行专门的辅导,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紧密结合,保证他们学有所得,巩固基础,完善知识结构。
4.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1)学籍管理制度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少数民族学籍管理办法。①注册管理,少数民族学生多来自偏远地区,经济条件比较困难,难以按时交费注册,因此,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奖、助、贷等多种形式,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生活问题和学籍注册管理。②学籍异动处理。对其补考、重修次数不加限制,不进行留级、退学处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学习条件。③毕业管理。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在规定学制年限未达到毕业要求,可延长学习年限,直至修满毕业要求学执。
(2)健立激励机制。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校评优中一直处于弱势,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对少数民族的学习成绩奖励、助学金评等都单独设定标准、分配比例,在学习成绩奖励上,对同年级学期GPA排名前20%的学生进行奖励,充分肯定他们的学习成绩,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从2003级至2006级,课程不及格率呈下降的趋势。说明学生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和学习努力程度都在逐步提高,学习动机水平有所提高。
5.以严格管理为基础
把“特殊照顾”与严格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少数民族学生早日成术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需要采取特殊的政策和不同的方法,但不等于少数民族学生享有特殊的权利,不能在“特殊”的借口下放松对他们的管理,更不能因为其身份的特殊,而对其违纪现象不予批评。因此,在教育管理中,对于违章违纪的学生要严厉批评,严肃处理,从政治、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观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最终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优秀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