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fei5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兰州市医保查询窗口:wssb.lzmohrss.org.cn/siweb/login.do?method=begin
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50元、700元;
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可以依次递减20%,但递减过程中最低起付标准不得低于前款起付标准的50%;
报销比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统筹基金自付比例分别为12%、8%、4%。
温馨提示:统筹基金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项目、设施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费用开支范围之内,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职工个人自付。
区外转院报销比例:个人先自付20%的基础上,按上述住院费用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注:未经批准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长期门诊费用报销:
1、原则上到定点医疗机构一年报销一次,不满一年但费用超过5000元的可中间结算;
2、一年收取起付标准400元,除去不对症项目、自费项目及乙类项目应自负的20%以外,进入统筹报销范围的个人承担40%,医保报销60%。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65%。
门诊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3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起付标准以下,3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0元。
报销范围
下列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仍由原资金渠道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另行规定);
(2)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3)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和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条件
住院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1、医保证、住院证明、职工提供单位介绍信;
2、生育住院应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意外伤害需要出具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有关证据及其他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保资质证明及联系电话、医保证及单位介绍信(职工)等相关材料(结算)。
门诊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
1、申请人在医保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
2、在缴纳医保的单位盖章;
3、在选定做治疗的定点医院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内相关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保证等。
报销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1、医保证、住院证明、职工提供单位介绍信;
2、生育住院应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意外伤害需要出具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有关证据及其他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居民转外就医:
1、三级医院开具的《医保病人转外就医申请函》、相关病史资料(转外);
2、完整外地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住院发票原件、所住医院等级、医保资质证明及联系电话、医保证及单位介绍信(职工)等相关材料(结算)。
门诊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
1、申请人在医保局领取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
2、在缴纳医保的单位盖章;
3、在选定做治疗的定点医院加盖公章;
4、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内相关体检资料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保证等。
报销地点
兰州各区县市的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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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福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所使用药物在报销范围内
一:拥有社保卡的在就医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就医时为使用医保卡,需要手工报销的情况,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电脑发生故障,无法刷卡的医疗费(由医院在收费单据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2.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年度结转停机期间(每年元月1-3日)的医疗费;
3.经批准转外就医住院医疗费;
4.危重病抢救需重新结算的医疗费;
5.社保卡被冻结期间发生的、解冻后按规定可以结算的医疗费;
6.未领取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7.异地安置人员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
8.出差或探亲访友在异地患急性疾病需在当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报销流程:
1、在医院、诊所就医时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支付即可
2、在未使用医保卡的情况下,在报销规定范围时间内备齐资料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即可。
报销比例及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
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3、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目录范围相应的管理规定。
城镇居民及大学生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
注: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元/人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
三、住院补偿待遇
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14万元(40%)
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职工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
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
在职员工:60%― 65%,退休员工:70%―75%
二、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1、起付线和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在职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85%―90%
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90%―94%
三、住院统筹基金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人员住院医疗费用:80%―92%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90%―95%。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12万元<比例90%≤34万元
报销地点:
1、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2层
2、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台江分中心(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仓山分中心(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
报销材料:
居民或职工报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新生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总清单、有效收费单据、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和出院小结。 (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3、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
5、特殊情况报销
大学生手工报销提供材料
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学校盖章)
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在校期间(节假日及实习期除外)
若在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交《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住院审批表》,
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传染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因外伤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刷医保卡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
参保大学生将报销材料投入市医保中心设在各高校的受理箱,市医保中心委托邮政定期至各高校收取,医保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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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海口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海口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线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350元;
2、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只收取一次起付线,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分别住院,按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补差,以累计达到所住院最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为封顶。
3、对重度残疾人、城镇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到5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报销材料
城镇从业人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电脑清单、病程首页、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其他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转诊:
1、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审批表;
2、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异地居住:
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异地转诊:
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凭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有效证件。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居民医保卡
2、特殊门诊:
(1)、《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住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3)、出院小结或近六个月内的检查报告;
(4)、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
3、异地就医:
1、社会保障卡;
2、异地转诊审批表;
3、住院发票;
4、住院首页和出院小结;
5、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报销人存折(账号)复印件一份;
7、住院分娩的还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资料。
篇4:广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1、规定标准:80%
2、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门诊大病、慢性病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1、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2、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广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办理材料
1.病历
2.检查、化验报告单
3.出院小结
4.出院证明
5.费用明细
6.财政监制章的正规票据
7.医保卡
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出院后,需持出院证明,用费清单等资料到,到所参保的各区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办理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4-6楼
电话:87690837
邮编:5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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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九江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篇5: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根据北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现场结算,但六种情形下发生的个人全额现金垫付费用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是哪六种情形呢?如何报销呢?
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北京医保局
【咨询电话】:010-12333
报销情形:
1、未领取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办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
3、企业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急诊未携带医保卡发生的医疗费用;
5、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6、手工报销费用,例如异地安置。
报销资料: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4、住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费用清单;
7、全额结算证明(住院需提供);
8、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急诊处方底方(门诊需提供);
9、报盘文件;
10、《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转诊治疗)。
12、报销情形证明材料。
报销情形证明材料:
情形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
情形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情形3:企业欠费情况说明及补缴费用发票;
情形4:急诊诊断证明书;
情形5: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材料;
情形6:异地安置人员情况或单位提供的出差或探亲说明。
报销流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即可。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京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即可。
篇6: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小编介绍,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慢性病报销流程
患者需携带户口本、合疗证、特殊慢病证、门诊病历、公立医院机打门诊收费发票到县新农合经办中心报销
县内住院报销流程
患者入院24小时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医院合疗科办理入院审核登记手续,出院后凭住院病历、结算发票、诊断证明、每日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医院合疗科办理报销手续
门诊统筹报销流程
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凭门诊处方和机打门诊收费发票在合疗科办理报销手续。在卫生室就诊在报销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上签字后直接办理报销,只交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县外就诊报销流程
1、参合患者转往县外医院就诊,必须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5702医院、西安医科专修学院武功附属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并在县合疗办登记备案进行技术转诊,未经审批者报销比例降低30%。
3、参合患者在县境外医院出院后,需向医院索要: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以上四项均加盖医疗单位公章)。
4、参合住院患者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携带: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转诊转院审批表(本表)、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以上四项均加盖医疗单位公章)。外伤患者还需提供村上证明,妊娠分娩患者需提供准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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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
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篇8: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结报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结报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结报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篇9:兰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社保基数的算法
20XX-20XX年兰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兰州20XX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1.续保人员:需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兰州农商银行缴费;2.新参保人员:需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照片到所在社区登记,三个工作日后到兰州农商银行缴费;3.新生儿(6个月内):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到所在社区登记,然后去街道复核信息后打印缴费单到兰州农商银行缴费,需缴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两年费用;4.低保人员: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所在社区登记,然后统一到街道打印缴费单后,去兰州农商银行缴费。
社保基数怎么算
缴费标准为:
1.非从业人员、学龄前儿童:每年度缴费150元;2.中小学生:每年度缴费80元;3.新生儿(6个月内):需缴出生日至次年12月31日两年费用,每年度150元,共计300元;4.低保人员:每年度缴费50元。
如缴费过程中发生错误,必须当天去银行核实,隔天无效。今年,缴费方式新增了POS机刷卡形式,居民需保存好小票(保存两年),如发生问题没有当年缴费发票的视为未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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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问题解答
一、参保范围
凡属兰州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城市低保人员)、流动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二、20XX年度缴费标准
1、普通成人、学龄前儿童为150元/人;
2、大中专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及中小学校学生为80元/人;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包括学生)缴纳为50元,其中一、二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三、四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资助50%,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个人承担。采取先缴后补得方式进行,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渠道将资助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缴费怎么办理?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不断变化,必须每年先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类别登记,凭社区出据《缴费通知单》和身份证,到本辖区内的兰州市农商银行或县信用社各营业部网店柜台缴费,缴费标准是50元。
[兰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社保基数的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