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菁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工商局专用委托书,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工商局专用委托书,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

篇1:工商局专用委托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8 月 日

篇2:工商局专用委托书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证件类型: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事项: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①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由本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被委托人:应是本企业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

企业增设(减少)异地分支机构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注册号:

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增(减)分支机构简况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

(xxx)企函字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增设(撤

销,变更) ,该分支机构属

,现变更登记已经我局同意,请按有关规定审查其登

记注册事项和开办条件,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并将回执于作出决定后二十日内回

复我局。

年 月 日

(盖 章)

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企业登记处盖章鉴证)一份。

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回执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处:

现将你处( )企函字第 号核转通知函回执送回,内容如下:

企业法人名称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盖章)

篇3:有限公司章程+工商局专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精选8篇)(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 全体股东选举 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不得任职的规定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包含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第二十四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第二十五条

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有以上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因以上除第四条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篇4:工商局年检委托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承办_________公司年度年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

1、外经批准证书年检;

2、国税登记证年检;

3、地税登记证年检;

4、外汇年检;

5、财政登记证年检;

6、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7、统计部门(网上数据)年检;

二、乙方责任

1、按要求填写年检表格,所填数据应准确、无误;

2、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资料

三、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

四、其他事项

1、如乙方中途停办,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

2、因乙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通过个别部门的年检,已支付的服务费甲方不予退回,甲方不承担责任。

3、部门过期年检罚款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篇5:法定代表授权专用委托书

致:__公司:

我系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集团公司三分公司的为全权代表,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X年__月__日

篇6:授权委托书工商局格式

( )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0xx*)第***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43***

营业执照号码:4***

主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兼营:***技术咨询。

有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盖章)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篇7:授权委托书工商局格式

( )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签发日期: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第***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于 ,并代表我单位与贵方协商以及执行一切与此相关的事项。

有效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附:代理人性别:男 年龄:25 职务:经营部职员 身份证号码:4303***

营业执照号码:430***

主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林绿化工程施工;

兼营:*技术咨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篇8:工商局授权委托书

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向贵局申请打印“xxxxxx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为:xxxxx,企业基本情况表,特委托xxx,身份证:xxxxxxx,到贵局办理,望予以方便。

此致

申请方: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备注:打印基本情况表所需资料:

1、公司申请报告(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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