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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牛虻的读书感想

篇1:《牛虻》读书感想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篇2:有关牛虻读书感想优秀

读书,是一种接受前人智慧的方式,因为读书,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心灵的光合作用。美妙的文字映照在心灵的浪尖上。仿佛领略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茫的宇宙。

刚刚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的借来几本小说如饥似渴的读。最先读的是《牛虻》。说起这本书,在我初中时就听说过,不过那时我把虻meng字读成了mang不懂什么意思。以为就是状如苍蝇之类的,常常叮在牛身上的一种小虫罢?现在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认真读完这部小说,那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那命运多舛的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以及他勇敢顽强的意志力,深深的烙印在脑际。为当年的幼稚感到惭愧不已。

这部小说作者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她细腻逼真的刻画了意大利进步青年亚瑟,苦难的经历,把他打磨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用笔墨做武器积极投身推翻异族统治的斗争中。用“牛虻”做笔名发表文章,揭露和讽刺教会的反动统治和欺骗行为。他边写作,边组织起义,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中被捕入狱,在狱中唇枪舌剑仍然与反动的教会分子作斗争。精神和肉体备受摧残,倔强的他却从不屈服。最后慷慨就义。

小说以牛虻对以神父蒙泰里尼为首的教会分析子的憎恨,以及对琼玛的爱两条主线展开。环境描写,心里描写尤为突出。

有关牛虻的读书感想(精选5篇)当我读到:亚瑟由于完全信任一个叫卡尔迪的神父,因为他慈祥,和蔼,善解人意,亚瑟在他面前忏悔,秘密暴漏,被捕入狱,背上了出卖朋友,反教会的罪名。出狱后,他不想苟活于世,正要上吊自尽时他的两个哥哥和嫂子朱莉亚,用牛虻的话说:“朱莉亚如同插在他肋条间的一颗毒刺!”可见之尖酸刻薄到何种地步!她们非但不同情亚瑟,还冷嘲热讽,觉得亚瑟辱没了门风,把他逐出家门!他悲愤,绝望到了极点,无论兄嫂们说什么,他只冷漠的回一声:“哦!”这一个字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是对这个冷酷的家庭的不齿,是对世态炎凉的不恭!是对自己命运的绝望。

那个时刻他绝望中想获得自由,要重生,要复仇。不再寻死,可是他要置之死地而后生,给深爱他的蒙泰尼里神父,也就是他真正的生父写下绝笔:我相信过您,正如我相信上帝一样,上帝是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把他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去达塞纳码头找我的尸首!

从此浪迹天涯,含悲忍痛,隐姓埋名,过着非人的生活。这让我想到《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想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想到了《我要读书》中的高玉宝……

苦难是一剂良药。亚瑟从人间蒸发了,他辗转漂泊南美洲十几年,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他化名里瓦雷兹,当过码头搬运工,饭店伙计,捡过垃圾……坎坎坷坷,死里逃生,落得腿瘸的残疾。用笔名牛虻,终于复活了!一篇篇文笔辛辣,极具讽刺意味的文章,像一把把钢刀直插反动教会的心脏。

最拨动心弦的是他与琼玛从小青梅竹马,深深的爱着彼此,却阴差阳错,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总是擦肩而过,感到遗憾。我感觉故事里的琼玛就是作者自己真实的写照。她一直关注着亚瑟,直到后来牛虻的出现,虽然面容和声音都有变化,而且还跛脚。可能心有灵犀一点通吧,琼玛一直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可牛虻躲躲闪闪,就是不承认。琼玛对牛虻关爱有加。牛虻也内心不能平静,深深的爱着琼玛,又不想连累她。和琼玛保持纯洁友谊,若即若离。近距离接触,内心颤栗,浑身发抖。备受欲望的熬煎,努力的克制着自己。他知道革命随时会有牺牲,他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互相关爱,互相帮扶,志同道合,心心相印。却有缘无分。这正是牛虻的可爱之处,他心系革命,舍小爱成大爱。全身心的投入革命洪流中!不受任何羁绊。最后慷慨赴死,为了信仰,为了正义,为了民族的解放而英勇无畏,大义凛然,从容淡定。视死如归英雄气概,值得敬仰。这也让琼玛追悔莫及,她嫁给了另一个革命者。空留下相爱不能共白头的惋惜。

可能世间的情大概相似吧,不能尽如人意。爱而无果者多之,但过程的美让人难忘,刻骨铭心。遗憾也是一种别样的美。牛虻虽然死了,却在琼玛灵魂深处永生。在所有革命者心中永生。

牛虻的牺牲,让我想到民族英雄郑成功,戚继光,想到一个铜板也没有的方同志,想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想到舍身取义的黄继光,董存瑞……想到许许多多“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英雄豪杰们,正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推动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正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生命不在于长短,只要璀璨短暂亦永恒!

而他可恶的生父,蒙泰里尼神父,虽然也很爱他的儿子,但是更爱他的教皇和他们那个阶级的利益。他多次劝牛虻放弃革命,没能达到目的,最后恼羞成怒,他在处死牛虻的判决书上签了字,亲手把亲生儿子送上了断头台,最后他不堪内心重压,发了疯,心脏破裂而死!恶人有恶报!罪有应得!虎毒还不食子呢!

像他这样丧心病狂不顾亲情,友情的家伙当今社会不乏其人,为了财产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兄弟姐妹大打出手,告上法庭,禽兽不如,暴漏了人性的自私自利,阴险狡诈。让世人嗤之以鼻。当然这只是阳光下的阴影,这不和谐的因素绝不会影响社会的主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社会的主流。

这部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回味无穷。主人公牛虻百折不挠,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作者文笔细腻,抓住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人物性格,和环境烘托的写作手法令人赞叹!堪称佳作。

篇3:《牛虻》读书心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篇4:《牛虻》读书心得

这学期刘教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之后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所以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欢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之后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以往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细心说出了自我的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厌恶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悲痛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终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终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终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那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我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悲痛,反倒还高兴,没有团体荣誉感。我真期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十分悲痛,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十分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境十分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忙,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终还亲手处决了自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期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完美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篇5:《牛虻》读书心得

十三年的地狱生活,书中没有提到,只在牛虻与琼玛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亚瑟做过打杂的,挖煤的矿工,甚至做过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说十字架的破碎意味着亚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缔造了牛虻。

书中也有一段关于牛虻的描写:“他皮肤微黑,像一个黑白种混血儿。尽管腿瘸,举动却像猫一样轻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个性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额和左颊被马刀砍过而留下的那道长长的弯曲的刀痕,使那张脸破了相。当他期期艾艾说不上话来时,那半边脸便神经质地抽搐起来。”亚瑟是一只没有利爪的驯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长满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会势力抓去。他是千千万万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典型,战斗不屈、坚强、勇敢、坚强,坚定地为革命事业奉献一生。这是他与当时众多革命者的共性。

同时由于他个人的遭遇,以及他与蒙泰尼里特殊的关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个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为激进、神经质、刻薄、行为举止怪异。他的反对教会的文章尖锐、刻薄,尤其是针对蒙泰尼里。党内的一些同志认为牛虻太过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为一名大主教,为人正直善良,他们认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应该对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击。我们能说牛虻对蒙泰尼里的抨击不与他对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关吗?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谋害了亚瑟,这一罪过让蒙泰尼里一生都为之自责。牛虻真的对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吗?其实不是的,牛虻对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这种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为对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枪。

十三年的遭遇让他不敢有爱,不管是对蒙泰尼里的亲情。还是对琼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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