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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区别
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区别
什么是户口准迁证?
申请人的迁入地的派出所,对入户人申请迁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判,经审查无误后,给予办理的准许申请人落户当地的一种凭证,外地市民想迁入到大连,需持在迁入地(大连)的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回到原地(老家)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回到大连办理落户,
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注意:从市迁往市(县),以及市(县)与市(县)之间的迁移,即市内范围的户口迁移,符合规定的正当迁移,凭迁移证落户,不必使用准迁证。
篇2:准迁证明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兹有刘**同志,男,身份证号:*****************,原是我村村民,因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出。现已退休,年岁已高,为方便其日后生活,根据实际需要,户口迁到我行政村,符合相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
刘德城村民委员会
*月*日
篇3:准迁证明
派出所
兹有申请人 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 的下列人员共 人,由你处迁来我市(县) 入户,经研究同意,请准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准予迁入人员名单:
注:此联由迁出地存查, 本证 月 日签发
有效期限为40天。
篇4:准迁证明
准迁证明
兹有XXX县XXX镇XXX村X组,XXX,男,生于X年X月X日,因婚姻关系,经本人申请将X县X镇X村X组XXX户口迁到XX村X组XXX家落户,请给与办理为谢,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
篇5:准迁证明
迁 出 证 明
撮镇派出所:
兹有我社区寺门口组居民王惠勤,女,XXX年7月12日出生,于XXX年1月25日与李六村三岔河组村民程光琼结婚,现因婆婆身患慢性病,长期生活不能自理,身边需要人照顾,加之娘家家庭人口多,房屋少,无法居住。现为了照顾婆婆生活方便,经研究,同意迁出,请准予办理迁出手续,为感!
特此证明
长乐社区
XXX年4月19日
篇6:准迁证明
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联)
黑准字 号
派出所
兹有申请人 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 的下列人员共 人,由你处迁来我市(县) 入户,经研究同意,请准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准予迁入人员名单:
注:此联由迁出地存查, 本证 月 日签发
篇7:准驾证制度
准驾证制度
xx县电业局关于实行准驾证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实行准驾证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局内部实行准驾证制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我局签发的《xx县电业局机动车辆准驾证》,才能驾驶我局的机动车辆。
二、准驾证应记载以下内容:1、准驾级别(分为:试用、市(县)内、长途三种);2、姓名、年龄;3、服务单位;4、驾驶证号码;5、准驾车型(分为:大客、大货、小货、小客等);6、准驾证右上方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局印)。
三、持有准驾证的基本条件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驾驶人员。1、长途驾驶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驾龄须满4年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2、市(县)内驾驶员年龄须在58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半以上驾驶经验;3、试用驾驶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四、准驾证由局办公室负责制作、审核、发放。
五、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及驾驶员所在部门等组成小组,按照对准驾人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对持有准驾证的人进行审查考核,合格的继续发给准驾证,不符合的收回准驾证。
六、驾驶证、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安全事故;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将本单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报局考核小组,待局正式行文确认准驾人员名单并颁发准驾证后,本制度正式施行。
篇8:准大学生要不要迁户口
现在已经是八月份了,大概还有一个月大学就开学了,对于即将步入大学校园的准大一新生来说,心情是不是很愉快呢,但是又遇到很多问题还没有弄明白呢?其中大学生迁户口就是面临的其中一个问题,很多家长和学生都在纠结上大学到底要不要迁户口?迁户口有什么好处和坏处?下面的这几点家长和学生都需要看看,然后再思考做决定吧!
其实对于大学生要不要迁户口,不同的人也是有不同的看法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很多人都建议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建议不要迁,因为农村户口是可以享受一些非农村户口的福利的。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那么你把户口迁到学校,你就变成了非农户口的了,也就意味着你失去了可以享受农村户口的福利,而且非农户口要转回农业户口是很难的,及时你毕业后户籍被打回原籍,也会是非农户口。
其次,如果你是非农户口,也就是本来就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可以考虑一下自己户口所在地和大学所在地的一些经济情况,未来的发展等情况,以此来考虑是否需要迁移。
再者,对于户口的迁移是利与弊并存的,把户口迁到大学所在城市,还是有好处的。
1、如果身份证遗失了,也不需要回原籍办理,这给一些家里离大学所在城市远的同学可以带来很大的方便。
2、如果毕业后打算留下来工作的,把户口迁到大学所在城市,那么对于找工作是很有优势的,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有只招本地户口的学生,虽然这是极少会出现的情况,但是也还是有这种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迁户口就成为一种优势了。
而对于迁出去的户口还可以不可以转回来的这个问题嘛,农村户口迁出去是可以转回来的,但是就不再是农村户口了,而是按照城镇户口落户的,但是很难再转成农村户口,很麻烦。
所以,对于大学生上学时需不需要迁户口这件事,要视不同人的不同情况,考虑未来的发展等情况而定,家长和学生在做决定之前先考虑清楚,了解一下,做好未来的规划,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学生未来的发展。
篇9:婚迁户口迁移证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姓名xx ,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出生年月xx ,现居住xx 省xx市xx县/市xx,于xx年 月 日结婚,现因婚嫁,双方均居住在xxxxxxxxxx 为婚后生活方便故特申请将配偶xx,出生年月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的户口从xx省xx市xx县/市xxxxxx 迁入本地,望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10:婚迁户口迁移证申请书
XX市XX区XX派出所:
本人XXX(姓名),X(性别),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原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县XX镇,因结婚原因,为了生活方便,特申请将本人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入XX省XX市XXX区XX路XXX号XXX,请予以批准并办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篇11:婚迁户口迁移证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镇居民***(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户口由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迁来**,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篇1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制定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36号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已经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7月20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6月4日公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年5月26日
篇1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第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管理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篇14:《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局签发。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按照省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七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权签发所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可以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应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
(二)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三)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
(四)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第八条 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进口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以外的烟草专卖品;
(二)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第九条 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由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十条 省级烟草专卖局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可以委托地(市)级烟草专卖局代签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烟草专卖品所在地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上级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授权或者委托;
(二)符合烟草专卖管理的分级管理、属地管辖原则;
(三)被授权或者受委托人应当是省级或地(市)级烟草专卖局;
(四)被授权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具备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通讯以及专门人员等。
篇15:《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
(二)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
(三)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负责办理;
(三)不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不予签发,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以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管理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中储存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信息等为基本依据。
第十六条 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请人。
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请人。
第十七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八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关材料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存根存档备查。保存期为3年。
第十九条 因打印错误、计算机故障等原因造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的,应当及时更正错误,排除计算机故障,并在更正和排除故障当日内完成作废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有关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制度,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权限、条件、程序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应当公开、透明。
第二十一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运输烟草专卖品必备的合法证件,应随货同行,证货相符,并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1次。
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运输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更换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货物抵达目的地时,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
第二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将因办理差错而作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时收回,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一)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
(三)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四)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部分;
(五)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传真、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六)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七)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八)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均视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第二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进行检查和处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从事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和场所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对涉嫌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暂存检查,但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三)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有关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等进行查阅、复制;
(四)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当事人、嫌疑人、证人进行调查和询问。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由上级烟草专卖局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二)取消被授权或者受委托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
(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经办人或者批准人未按照本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二)取消经办人或者批准人办理或批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
(三)行政处分;
(四)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调入方没有及时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的,应当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通过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或者撤销其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进行非法扣留。因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扣留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依法授权下一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被授权的烟草专卖局以自身名义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依法委托下一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受委托的烟草专卖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规格和式样以及准运证的专用章的印模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六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7月20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6月4日公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同时废止。
篇16: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新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于20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7月20日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第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管理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
第六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局签发。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按照省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七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权签发所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可以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应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
(二)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三)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
(四)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第八条 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进口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以外的烟草专卖品;
(二)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第九条 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由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十条 省级烟草专卖局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可以委托地(市)级烟草专卖局代签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烟草专卖品所在地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上级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授权或者委托;
(二)符合烟草专卖管理的分级管理、属地管辖原则;
(三)被授权或者受委托人应当是省级或地(市)级烟草专卖局;
(四)被授权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具备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通讯以及专门人员等。
第三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调出方和调入方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
(二)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
(三)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负责办理;
(三)不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不予签发,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以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管理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中储存的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信息等为基本依据。
第十六条 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请人。
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请人。
第十七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合理确定准运证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
第十八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关材料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存根存档备查。保存期为3年。
第十九条 因打印错误、计算机故障等原因造成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的,应当及时更正错误,排除计算机故障,并在更正和排除故障当日内完成作废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健全有关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制度,接受上级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权限、条件、程序以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应当公开、透明。
第二十一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运输烟草专卖品必备的合法证件,应随货同行,证货相符,并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1次。
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致使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运输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更换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货物抵达目的地时,调入方验货无误后,应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
第二十四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将因办理差错而作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时收回,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一)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没有随货同行的;
(三)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四)证货不符,超出或者少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数量、品种或者规格的部分;
(五)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传真、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六)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七)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八)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均视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第二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进行检查和处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从事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和场所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对涉嫌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暂存检查,但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三)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有关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等进行查阅、复制;
(四)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当事人、嫌疑人、证人进行调查和询问。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由上级烟草专卖局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二)取消被授权或者受委托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
(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经办人或者批准人未按照本办法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二)取消经办人或者批准人办理或批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资格;
(三)行政处分;
(四)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调入方没有及时加盖“货已收讫”印章并上网确认的,应当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通过隐瞒或者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或者撤销其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进行非法扣留。因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扣留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依法授权下一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被授权的烟草专卖局以自身名义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依法委托下一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受委托的烟草专卖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规格和式样以及准运证的专用章的印模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六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6月4日公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同时废止。
篇17:实行准驾证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准驾证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我局实行准驾证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局内部实行准驾证制度,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我局签发的《**某地电业局机动车辆准驾证》,才能驾驶我局的机动车辆。
二、准驾证应记载以下内容:1、准驾级别(分为:试用、某(某地)内、长途三种);2、姓名、年龄;3、服务单位;4、驾驶证号码;5、准驾车型(分为:大客、大货、小货、小客等);6、准驾证右上方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局印)。
三、持有准驾证的基本条件为: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驾驶人员。1、长途驾驶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驾龄须满4年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2、某(某地)内驾驶员年龄须在58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半以上驾驶经验;3、试用驾驶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驾龄须满2年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四、准驾证由局办公室负责制作、审核、发放。
五、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及驾驶员所在部门等组成小组,按照对准驾人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对持有准驾证的人进行审查考核,合格的继续发给准驾证,不符合的收回准驾证。
六、驾驶证、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搞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安全事故;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将本单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报局考核小组,待局正式行文确认准驾人员名单并颁发准驾证后,本制度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