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iviat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希望您能喜欢!

篇1: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需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本市。已领取退休待遇人员,应在待遇领取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该如何办理?
第一步: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第二步: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第三步: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该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三步: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篇2:社保关系转出转入如何办理?

一、社保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一)所需资料: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手册;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 )本人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1)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2)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三)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四)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社保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一)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二)办理程序:
(1 )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 )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3 )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三)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延伸阅读:
跨省怎么转社保,异地转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跨省怎样转社保?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二、异地转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篇3:海口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办理流程指南
怎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对象:
在海口市有缴纳失业保险费记录的人员。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申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2、科室经办人核查缴费记录
3、科室经办人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4、失业人员签名确认
怎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在海口市,怎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下面文章为你解答。
办理对象:
符合本市领取失业金条件且在本省其他地区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人员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申请提供材料: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
2、养老保险清单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4、劳动合同书
5、身份证复印件2张
6、本人2寸照片2张
7、科室经办人员初审,初步确认待遇标准―科长审核,确认待遇标准― 科室经办人核查―科长复核―
分管局长拟批―会计人员拟批― 局长审批―局财务转账
篇4:深圳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转入申请材料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4、个人档案;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1、本人身份证原件,2、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篇5:北京本市户籍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入指南
以下是针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员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的汇总。
办理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北京市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材料
申请表
填写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劳动合同
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
身份证
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和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单位及参保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
2
由单位或参保人本人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3
社保经办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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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每月5日―25日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温馨提示
以上涉及单位的提交材料复印件和报送表格均须为A4纸张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3.5厘米装订线(横向表格上方;纵向表格左侧);涉及需手工填写的表格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所填写表格不能涂改。
所需费用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