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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篇1:往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43.3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138.18万元,开设38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639人,全日制在校生7607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是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享誉全国;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学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制造、医药卫生、土建、电子信息、财经、资源开发与测绘、艺术设计传媒等七大门类38个高职专业,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等3个省级教学团队;《护士临床用药(第3版)》、《建筑工程监理》、《数控机床零件加工(第3版)》3本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攀升,学生多次在全国、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成绩,共获得各类国家级赛项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省级赛项一等奖9个、二等奖11个;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一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一等奖2项,全国高职院校信息化大赛综合排名第5;荣获全国建筑装饰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并获下届承办权。

完善的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639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34人,讲师255人,研究生学历173人,双师型教师212人。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3人,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2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1200多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其中机械制造、建筑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汽车、医学技术类实训基地为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同时,建有179个校内外实习和实训基地。目前,校内所有教室都安装了交互式多功能一体机,实现了教学的智能化。建有大型高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篮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场地。

良好的发展平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为学生搭建了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全方位发展平台。近6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学生傅昱博荣获爱我中华共创和谐十大杰出新闻人物及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学生高庆坤、赵强强分别荣获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学院为有志继续升本求学的学子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同时,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成人本科函授教育、成人本科自考教育,拿到大专毕业证的同时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实践本科试点学校。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

理想的就业去向

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将毕业生就业端口前移,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鹰普班、天元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等单位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便捷的生活服务

学院校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①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②住:建有11栋学生宿舍。高职学生宿舍有4人、6人间,室内有电话、网线、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③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滕州是科圣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的故里,是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中国中小机床之都、中国建筑之乡的美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将继承和发扬鲁班和墨子的传统职业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枣庄市花园式单位、枣庄市平安和谐校园、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篇2:往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8个招生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营销与服务、矿山机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会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助产、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

第十二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学院与天元建设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惠普软件(济宁)人才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软件技术;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山东广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与山东智筑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6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职业技能考试需达到省教育厅要求的合格标准,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进行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

第二十四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金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www.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七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565056956506695650599

传真:0632-5650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学院网址:www.zzkjxy.com

E-mail:wty3618@126.com

QQ咨询:90984766015864124382730511401208828372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gov.cn;gaokao.chsi.com.cn。

二○一六年四月

篇3:往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往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简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内蒙古教育厅。学院立足现代服务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服务现代商贸业、物流业、旅游业和商务服务业。学院设有商务系、经营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设计系、食品工程系、国际教育学院,开办35个专业,文理兼容。学院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在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三、学院代码:

12676(国标代码)

四、报考代码:

77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代码)

五、学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六、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七、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八、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学院推行双证制)

九、外语语种:

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十、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相貌端正。男身高不足1.70m、女身高不足1.60m的考生请慎报。

十一、录取规则:

1.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美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十二、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蒙语授课高中生):招收蒙语授课高中毕业生,学制增加一年,享受少数民族预科班待遇。第一年学费4000元,后三年收费标准同相应专业;按网报志愿录取,入学后不再调整专业。

十三、奖学助学金制度:

在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生活补助制度。

联系电话:04715279864、5279863、5279865

传真:04715279601

网址:www.imvcc.com

篇4:往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往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往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确保201x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9

二、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六、招生专业

会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资产评估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保险

电子商务建设工程监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材料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移动通信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物流管理空中乘务公共事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物业管理旅游英语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安全与管理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信息为准。

七、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十、录取规则

1.我校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4.专业安排与录取: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900元。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

十三、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于入学前,在当地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其他须知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十五、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

2.招生监督电话:029-81896180

4.招生传真:029-81896100

5.电子信箱:joe109@126.com

6.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7.邮政编码:710119

十六、附则

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由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篇5:往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10号文)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篇6:往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511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办单位: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绩效督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方式为采取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须提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在线报名,并参加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组织的面试。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考生若未能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采取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即在高考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由学院视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取得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等级等综合成绩予以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为慈善性质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3+证书类考试,达到或预计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三批专科B类及以上分数线或3+证书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2.品格优良,并经其所在学校校长推荐。

3.家庭经济贫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

(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4年6月仍然有效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并附上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复印件;

(3)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如重病、突发事故等)致贫困,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考生可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

(4)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靠学校助学金、减免学杂费或靠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的,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考生可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

其中,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考生优先接受报考。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100%)=高考分数(60%)+面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3+证书类考生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100%)=3+证书类分数(60%)+面试成绩(30%)+中职阶段取得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等级(10%)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会计证书、电工证书、机械证书、电子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教育基础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等。

报考酒店管理和物业管理专业的3+证书类考生,面向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招生,具体要求见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优良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经所在学校校长推荐,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贫困生条件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其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条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当考生的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分数仍相同时,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学院3+证书类的考生,当考生的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分数仍相同时,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并兼顾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中职阶段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等级以及高考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省招生委员会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只计入高考成绩,并按计入后的高考总分进行折算。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委员会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院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的因专业特殊要求,请色盲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八条经学院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入学(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查,如果发现其材料虚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八章免费

第二十九条实行全免费。学院以全慈善方式,对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食宿费,并提供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和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等。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院绩效督察部门

联系人:何锐连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7633936713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33936700

传真:07633936700

学院网址:www.bgy.com.cn

招生网址:zyzs.bgy.com.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于2014年5月8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篇7: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往年招生章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往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专科层次。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政编码:610101。

三、省外招生:

我院在重庆、贵州、云南招生,招生专业为:会计、金融管理。

各省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及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三)专业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实行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执行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五)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我院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由于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澳方课程实行双语教学,要求报考此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会计(中澳合作)专业招生代码以四川省考试院公告为准。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七)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同时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九)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奖、贷、助措施: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六、学历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会计(中澳合作)专业,在修满澳方、我院规定的学分后,可获得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TAFE会计专科文凭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会计(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其他专业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84642070

篇8: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即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报读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可选择参与我院与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校企合作订单班,其要求考生形象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2M,女生不低于1.6M。我院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均无要求。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当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16726、65334294

九、其他须知:

1、学生可享受国家资助待遇,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高等学校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2、我院设有“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为贫困学生设立校内助学金,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3、我院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

篇9: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48;志愿填报代码E18(内蒙古自治区)

三、校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七、外语语种: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八、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十一、招生专业:护理、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所有专业均为6200元/学年。

十三、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学院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学院法律顾问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学院对招生办公室、下设在各盟市的招生办公机构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积极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十四、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机场南辅路)

邮编:010011

咨询电话:0471—2315188、2315288、5101132、400-660-1503(全国免费直拨)

传真:0471—2315168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路或51路公交车到TCL,换乘12路、53路公交车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下车即到。

篇10: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代码:14213)。学院位于石家庄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科研机构近邻咫尺,大中型知名企事业单位云集,师资优秀,管理规范,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实习、就业、创业条件得天独厚。主要培养铁道运输、经济管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信息工程、医药化工、公共艺术等高级应用型人才。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招生科类分为文理、对口、单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应往届考生。

二、学生资助措施学院设有多种奖学和助学金,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

品学兼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且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同时,学院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铁道车辆、护理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四、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学院最低分数线执行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5、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

篇11: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高职(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919号。

四、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4、我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奖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获得者每人奖励2000-4000元;

4、企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和扶持品学兼优的在校优秀学生和家庭贫困学生,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5000元;

5、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见义勇为奖和贫困学生助学金;

6、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学院统一组织家庭贫困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勤工俭学,获得报酬减轻家庭负担。

六、学籍和毕业证书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919号;

2、邮编:

3、联系电话:

4、学院网址:

5、Email: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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