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急”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铜陵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铜陵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铜陵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铜陵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各考生:
上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工作即将开展,详情请登录“铜陵自考网”,登录:《安徽省20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自考办
篇2:关于江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xx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xx〕243号)精神,20xx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做好江西20xx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xx年以前(含20xx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关于江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篇3:铜陵市4月份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接省考试院通知,4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 11月16日―12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4月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zk.ah163.net。(铜陵市老考生准考证号查询www.tledu.cn/zk/score/ADcard.html)
2、考生报名,须办理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可选其一)网络银行业务,存足所需金额。新生上网报名成功后,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按时到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及领取教材。
3、报名流程:A、查看《专业计划》、《有关课程调整通知》及有关须知(www.tledu.cn/zk)――>B、查看《年4月考试安排》(www.tledu.cn/zk/viewNews.jsp?id=368)――>C、选择本次考试科目及预订教材科目――>D、登录安徽自考报名网(zk.ah163.net),报名、预订教材并网络支付费用。
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只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
新生摄像时间为: 12年1月11、12日(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教材时间为:12年1月11日―13日(请持身份证或准考证。鉴于我办目前人手较少,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前来领取教材,我们竭诚服务,谢谢合作!)
考 试 时 间 为: 4月14、15日
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时间为:4月9―13日
4、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如出现错误,会影响你的考试和毕业,请考生认真核对,绝对无误。
5、新老考生同时报名,请尽量在报名前期报名,以防报名后期出现网络堵塞,耽误报名。报名成功后,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报名成功。(zk.ah163.net/search.php)
6、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时,新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已查询到的准考证号,老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或凭身份证(记住准考证号)。
7、自考合格成绩,不再受8年有效期时间限制;有关专业规定加试课程顶替英语(二)者,考生年龄不再受35或4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8、免考: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和我市规定时间办理。
9、申请教师资格补修“两学”,请报考心理健康教育(专科)中《教育学(一)00429》、《心理学00031》。
二、其他事项:
1、凡报名摄像后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每次考前领取。
2、领取合格证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底或11月底,其他时间不予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发放请关注通知)
3、准考证遗失,请按《规定》办理。www.tledu.cn/zk/viewNews.jsp?id=75
5、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二证一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以上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在铜陵自考网www.tledu.cn/zk或报名网址:zk.ah163.net上铜陵市自考办公告栏内查询。
地址:义安北路 市教育局一楼 服务电话:0562-2832672
网络咨询:www.tledu.cn/zk
铜陵市自考办
11月15日
篇4:[铜陵市]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区办)通知,20我省的医师资格考试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年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我局将根据省考区办工作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照片采集等工作。
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网站及时向大家进行通知,请予以关注。
铜陵市卫生局篇5:芜湖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芜湖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芜湖市关于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2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皖教师z2013{9号)精神,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上半年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址: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请查询报名网址上的公告,《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考试日期
笔试日期:2014年3月16日
现场确认地址:芜湖教育考试中心吉和南路188号三楼
附:安徽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一)
芜湖教育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日
篇6:铜陵市1月自考报名工作服务指南含教师资格考试
铜陵市1月自考报名工作服务指南(含教师资格考试)
接省考试院通知,201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6日―9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月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zk.ah163.net。(铜陵市考生准考证号查询
www.tledu.cn/zk/score/ADcard.html)
2、新考生报名须先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可选其一)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存足所需金额;上网报名成功后,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按时到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及领取教材。
3、报名流程:A、查看《专业计划》、《有关课程调整通知》及有关须知(www.tledu.cn/zk)――>B、查看《2013年1月考试安排》(www.tledu.cn/zk/viewNews.jsp?id=410)――>C、选择本次考试科目及预订教材科目――>D、登录安徽自考报名网(zk.ah163.net),报名、预订教材并网络支付费用。
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只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117号)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费调整为每人每科30元(含委托开考专业),自8月1日起执行。
摄 像 时 间 为:9月29日(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摄考生同时办理)
领取教材时间为:9月29日―10月10日(请持身份证或准考证,节假日不办公。鉴于我办目前人手较少,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前来领取教材,我办竭诚服务,谢谢合作!)
考 试 时 间 为:2013年1月12、13日
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时间为:2013年1月8―11日
5、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如出现错误,会影响你的考试和毕业,请考生认真核对,绝对无误。
6、新老考生同时报名,请尽量在报名前期报名,以防报名后期出现网络堵塞,耽误报名。报名成功后,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报名成功。(61.132.255.208:14100/zkbm/search.php)
7、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时,新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已查询到的准考证号,老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或凭身份证(记住准考证号)。
8、自考合格成绩,不再受8年有效期时间限制;有关专业规定加试课程顶替英语(二)者,考生年龄不再受35或4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9、免考: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和我市规定时间办理。
10、申请教师资格补修“两学”,请报考心理健康教育(专科)中《教育学(一)00429》、《心理学00031》。
二、其他事项:
1、凡报名摄像后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每次考前领取。
2、领取合格证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底或11月底,其他时间不予发放,也可毕业时一并领取。
4、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二证一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三、原“二学历教育”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接省考试院通知,原“二学历教育考试”的部分考生(准考证号第7位不是1、2、3、4的考生),需要按新生程序办理,原考试成绩有效(请考生保留原准考证)。
以上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在铜陵自考网www.tledu.cn/zk或报名网址:zk.ah163.net上铜陵市自考办公告栏内查询。
地址:义安北路 市教育局一楼 服务电话:0562-2832672
网络咨询www.tledu.cn/zk
铜陵市自考办
2012年8月15日
篇7: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www.hnhbedu.net/。
篇8:三门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三门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全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三门峡市内的中国公民持户籍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均可以按照规定在三门峡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时间安排(详见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7月11日――7月15日。
考试内容及教材请查阅“河南教师资格网” ――“热点问题”第13、14条。
3.其它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以免错过时间而取消本年度的认定资格。
4.本年度全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年底之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阶段
1. 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语委统一颁发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的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格: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请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上报统计类表格。
(2)申请人个人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者本人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尺寸打印。涉及到收费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宣传材料等,必须坚持申请者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渑池教体局:4819696 灵宝教体局:8656175
义马教体局:2535619 陕县教体局:3834090
卢氏教体局:7886051 湖滨区教体局:2822896
2. 申请人须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现场采集信息。
3. 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标准档案袋一个,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一寸彩色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高中以上不用提交《教师资格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曾参加与本次申请等级类别相同的“20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如要办理理论考试免试,需提供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考试免试。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材料审查汇总阶段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201室(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各类申请人员统计表一并上报,同时结清有关各项费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1日义马、陕县、渑池。
7月22日湖滨区、灵宝、卢氏。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有关材料和结清相关费用。
2.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相应的报名统计材料(电子文档)。
3.理论考试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名软件(带U盘和笔记本电脑),并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现场报名软件报名。上报数据时,将软件目录下的“PHOTO”和“DATA”两个目录全部文件拷贝上报,上报前先用软件按“人员类别”查询出需参加考试人员信息并打印报表进行校对,确保人数的准确。
(四)网上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阶段
报名时确定为全日制普招和其他师范类毕业生的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络申领,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申领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申领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认定资格。无关人员请不要在网上系统随便输入信息以免影响个人今后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网上申领时,申领人须认真记录网上申领密码,如密码丢失将不能对已输入数据做任何操作,如未完成网上申领或网上申领数据填写不全面(个人信息、相片图片信息等漏填)会影响到申领人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领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网上的“网报常见问题解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负责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做任何咨询。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具体内容在办理测试报名时会有测试环节及内容的通知单),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七)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1月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年度认定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如有疑问,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热点问题’栏目”(网址:jszg.haedu.gov.cn/)。
二○一一年六月
篇9:甘肃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甘肃省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甘肃省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教材使用目录说明
一、2011年10月份甘肃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11年8月8日至17日进行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除中英合作专业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委托开考专业考试之外,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网址www.nm.zsks.cn/gszk/)或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报名。
篇10: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安排
贵州省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安排
做好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黔招考成〔2013〕18号
各有关考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时 间
类 别
3月16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学段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M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M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专业课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的科目三即“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贵州省内(指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贵州省)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自《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起,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申请人员原则上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三)报名流程: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4年1月6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所选考区报名确认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确认和缴费等事宜。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将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要仔细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确认点工作人员在考生签字确认信息和完成缴费后要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名审核通过确认”操作,否则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生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14年3月10日-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试卷申报
各中心考点应在2月14日前,将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1)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试卷申报表是申报和领取试卷的唯一依据,各中心考点务必详细、准确填写。
八、考务管理系统
各中心考点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考务工作,网址: kaowu.ntce.cn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考场编排、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均须在该系统上完成。各中心考点若考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考务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的,请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传真到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办理。
九、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联系电话:0851-5952119、0851-5951499,传真:0851-5952119、5959665。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