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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散文选读补叙

篇1:百年散文选读补叙

百年散文选读补叙

前些天,我在中国发表了“跋《百年散文选读》编后”文章,介绍了该书编选的情况。犹觉不足,现在补充一点说明。

选本历来跟选编者的立场观点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个散文选本,以写景抒情的作品为主,即艺术散文。作品有意境,思想深刻,艺术水平高,两者能够有机地融合为一体,有诗情画意,血肉丰满,文采优美,是入选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种风格兼收并蓄。

我自己比较喜欢写景抒情的散文,因为这一类散文能够通过对某一事物或者景物的描写,体现洞幽察微能力,作品的架构和艺术的表达水平,能够使作者张开丰富的想像,也能够将作者的情感融入其中,从而透视作者的心灵世界与人生观。这类散文最能够见写作的功力,最具艺术的感染力和魅力。诚如陆机《文赋》中所云:“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优秀的散文家,技巧和艺术都是不可或缺的。

王安忆、舒婷、铁凝、史铁生、贾平凹、毕淑敏、池莉、高洪波这一代作家几乎当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他们的作品无不留下那个“知青”年代的痕迹。以史铁生的作品最感人,无论是短篇小说《我遥远的清平湾》还是散文《我的地坛》,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比散文成就更大。这一代人才济济,虽然年富力强,属于目前中国文坛的中坚力量,在诗歌、长篇小说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如果站在艺术散文角度来观察,目前成就和影响力比较大的也只有几个人,余秋雨和南帆二人的作品确实有深度、广度和比较强的力度。

这个版本中,大陆作家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台湾作家的作品有十个左右,除了人们熟知的作家三毛、余光中、席慕容等,杏林子、琦君、张晓风入选的作品比较多,因为她们的作品更浑厚,艺术色彩更浓厚。香港作家的作品入选相对比较少些,有叶灵凤、小思(卢玮鸾)、董桥等,旅居国外的作家也许我的见识不广所致,仅选了刘墉的作品。

近年来,70后作家雪小禅、白落梅、张悦然,80后韩寒、七堇年等新生代青年的作品进入了我的视野。他们作品的风格与前面“知青”一代,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作者存在着不够成熟的弱点。我特别喜欢白落梅的作品,醇美、典雅,文学色彩浓厚,《乌镇年华》文采飞扬,写得如诗如画,足见作者文学创作功底相当深厚,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杰作;《红尘隐》《那涛声是否还依旧》同样醉人。从她的作品,我看见了散文复兴的希望之光。

百年沧桑,作家成千上万,作品浩如烟海。一个选本,沧海一粟。此书虽为自用,一旦编成,毕竟对社会和后人有影响。我一向寓居山林,极少社会交际,无人情可讲,然而对作品要求甚苛,秉持公正,优中选优,不论地域和贵贱、资历,以质取文,逐篇推敲,决定选取多寡。当然,人们对于作品的看法和评价见仁见智,选本也必然存在选者眼光和思维的局限,即使在同一标准之下明珠遗落现象亦可能在所难免。全书按出生年月为序,每位作家先简介再正文,一律不加评论。

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还望朋友们指正。

篇2:林清玄散文选读

冬夜寒凉的街心,我遇见一位喇叭手。

那时月亮很明,冷冷的月芒斜落在他的身躯上,他的影子诡异地往街边拉长出去。街很空旷,我自街口走去,他从望不见底的街头走来,我们原也会像路人一般擦身而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条大街竟被他孤单凉寞的影子紧紧塞满,容不得我们擦身。

霎时间,我觉得非常神秘,为什么一个平常人的影子在凌晨时仿佛一张网,塞得街都满了,我惊奇地不由自主地站定,定定看着他缓缓步来,他的脚步零乱颠踬,像是有点醉了,他手中提的好像是一瓶酒,他一步一步逼近,在清冷的月光中我看清,他手中提的原来是把伸缩喇叭。

我触电般一惊,他手中的伸缩喇叭的造型像极了一条被刺伤而惊怒的眼镜蛇,它的身躯盘卷扭曲,它充满了悲愤的两颊扁平地亢张,好像随时要吐出fu—fu—的声音。

喇叭精亮的色泽也颓落成蛇身花纹一般,斑驳锈黄色的音管因为有许多伤痕凹凹扭扭,缘着喇叭上去是握着喇叭的手血管纠结,缘着手上去我便明白地看见了塞满整条街的老人的脸。他两鬓的白在路灯下反射成点点星光,穿着一袭宝蓝色滚白边的制服,大盖帽也缩皱地没贴在他的头上,帽徽是一只振翅欲飞的老鹰——他真像一个打完仗的兵士,曳着一把流过许多血的军刀。

突然一阵汽车喇叭的声音,汽车从我的背后来,强猛的光使老人不得不举起喇叭护着眼睛。他放下喇叭时才看见站在路边的我,从干瘪的唇边迸出一丝善意的笑。

在凌晨的夜的小街,我们便那样相逢。

老人吐着冲天的酒气告诉我,他今天下午送完葬分到两百元,忍不住跑到小摊去灌了几瓶老酒,他说:“几天没喝酒,骨头都软了。”他翻来翻去从裤口袋中找到一张百元大钞,“再去喝两杯,老弟!”他的语句中有一种神奇的口令似的魔力,我为了争取请那一场酒费了很大的力气,最后,老人粗声地欣然地答应:“就这么说定,俺陪你喝两杯,我吹首歌送你。”

我们走了很长的黑夜的道路,才找到隐没在街角的小摊,他把喇叭倒盖起来,喇叭贴粘在油污的桌子上,肥胖浑圆的店主人操一口广东口音,与老人的清瘦形成很强烈的对比。老人豪气地说:“广东、山东,俺们是半个老乡哩!”店主惊奇笑问,老人说:“都有个东字哩!”我在六十烛光的灯泡下笔直地注视老人,不知道为什么,竟在他平整的双眉跳脱出来几根特别灰白的长眉毛上,看出一点忧郁了。

十余年来,老人干上送葬的行列,用骊歌为永眠的人铺一条通往未知的道路,他用的是同一把伸缩喇叭,喇叭凹了,锈了,而在喇叭的凹锈中,不知道有多少生命被吹送了出去。老人诉说着不同的种种送葬仪式,他说到在案披麻衣的人群里每个人竟会有完全不同的情绪时,不觉笑了:“人到底免不了一死,喇叭一响,英雄豪杰都一样。”

我告诉老人,在我们乡下,送葬的喇叭手人称“罗汗脚”,他们时常蹲聚在榕树下磕牙,等待人死的讯息,老人点点头:“能抓住罗汗的脚也不错。”然后老人感喟地认为在中国,送葬是一式一样的,大部分人一辈子没有听过音乐演奏,一直到死时才赢得一生努力的荣光,听一场音乐会。“有一天我也会死,我可是听多了。”

借着几分酒意,我和老人谈起他飘零的过去。

老人出生在山东的一个小县城里,家里有一片望不到边的大豆田,他年幼的时代便在大豆田中放风筝,捉田鼠,看春风吹来时,田边奔放出嫩油油的黄色小野花,天永远蓝得透明,风雪来时,他们围在温暖的小火炉边取暖,听着戴毡帽的老祖父一遍又一遍说着永无休止的故事。他的童年里有故事、有风声、有雪色、有贴在门楣上等待新年的红纸,有数不完的在三合屋围成的庭院中追逐不尽的笑语……

“二十四岁那年,俺在田里工作回家,一部军用卡车停在路边,两个中年汉子把我抓到车上,连锄头都来不及放下,俺害怕地哭着,车子往不知名的路上开走……他奶奶的!”老人在车的小窗中看他的故乡远去,远远地去了,那部车丢下他的童年,他的大豆田,还有他老祖父终于休止的故事。他的眼泪落在车板上,四周的人漠然地看着他,一直到他的眼泪流干;下了车,竟是一片大漠黄沙不复记忆。

他辗转地到了海岛,天仍是蓝的,稻子从绿油油的茎中吐出他故乡嫩黄野花的金黄,他穿上戎装,荷枪东奔西走,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俺是想着故乡的啦!”渐渐地,连故乡都不敢想了,有时梦里活蹦乱跳地跳出故乡,他正在房间里要掀开新娘的盖头,锣声响鼓声闹,“俺以为这一回一定是真的,睁开眼睛还是假的,常常流一身冷汗。”

老人的故乡在酒杯里转来转去,他端起杯来一口仰尽一杯高梁。三十年过去了,“俺的儿子说不定娶媳妇了。”老人走的时候,他的妻正怀着六个月的身孕,烧好晚餐倚在门上等待他回家,他连一声再见都来不及对她说。老人酗酒的习惯便是在想念他的妻到不能自拔的时候弄成的。三十年的戎马真是倥偬,故乡在枪眼中成为一个名词,那个名词简单,简单到没有任何一本书能说完,老人的书才掀开一页,一转身,书不见了,到处都是烽烟,泪眼苍茫。

当我告诉老人,我们是同乡时,他几乎泼翻凑在口上的酒汁,几乎是发疯一般地抓紧我的手,问到故乡的种种情状,“我连大豆田都没有看过。”老人松开手,长叹一声,因为醉酒,眼都红了。

“故乡真不是好东西,发愁不是好东西。”我说。

退伍的时候,老人想要找一个工作,他识不得字,只好到处打零工,有一个朋友告诉他,“去吹喇叭吧,很轻松,每天都有人死。”他于是每天拿只喇叭在乐队装着个样子,装着,装着,竟也会吹起一些离别伤愁的曲子。在连续不断的骊歌里,老人颤音的乡愁反而被消磨得尽了。每天陪不同的人走进墓地,究竟是什么样一种滋味呢?老人说是酒的滋味,醉酒吐了一地的滋味,我不敢想。

我们都有些醉了,老人一路上吹着他的喇叭回家,那是凌晨三点至静的台北,偶尔有一辆急驶的汽车呼呼驰过,老人吹奏的骊歌变得特别悠长凄楚,喇叭哇哇的长音在空中流荡,流向一些不知道的虚空,声音在这时是多么无力,很快地被四面八方的夜风吹散,总有一丝要流到故乡去的吧!我想着。向老人借过伸缩喇叭,我也学他高高把头仰起,喇叭说出一首年轻人正在流行的曲子:

我们隔着迢遥的山河

去看望祖国的土地

你用你的足迹

我用我游子的乡愁

你对我说

古老的中国没有乡愁

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

少年的中国也没有乡愁

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

老人非常喜欢那首曲子,然后他便在我们步行回他万华住处的路上用心地学着曲子,他的音对了,可是不是吹得太急,就是吹得太缓。我一句句对他解释了那首歌,那歌,竟好像是为我和老人写的,他听得出神,使我分不清他的足迹和我的乡愁。老人专注地不断地吹这首曲子,一次比一次温柔,充满感情,他的腮鼓动着,像一只老鸟在巢中无助地鼓动翅翼,声调却正像一首骊歌,等他停的时候,眼里赫然都是泪水,他说:“用力太猛了,太猛了。”然后靠在我的肩上呜呜地哭起来。我耳边却在老人的哭声中听到大豆田上呼呼的风声。

我也忘记我们后来怎么走到老人的家门口,他站直立正,万分慎重地对我说:“我再吹一次这首歌,你唱,唱完了,我们就回家。”

唱到“古老的中国没有乡愁,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少年的中国也没有乡愁,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的时候,我的声音喑哑了,再也唱不下去,我们站在老人的家门口,竟是没有家一样地唱着骊歌,愈唱愈遥远。我们是真的喝醉了,醉到连想故乡都要掉泪。

老人的心中永远记得他掀开盖头的新娘的面容,而那新娘已是个鬓发飞霜的老太婆了,时光在一次一次的骊歌中走去,冷然无情地走去。

告别老人,我无助软弱地步行回家,我的酒这时全醒了,脑中充塞着中国近代史一页沧桑的伤口,老人是那个伤口凝结成的疤,像吃剩的葡萄藤,五颜六色无助地掉落在万华的一条巷子里,他永远也说不清大豆和历史的关系,他永远也不知道老祖父的骊歌是哪一个乐团吹奏的。

故乡真的.远了,故乡真的远了吗?

我一直在夜里走到天亮,看到一轮金光乱射的太阳从两幢大楼的夹缝中向天空蹦跃出来,有另一群老人穿着雪白的运动衫在路的一边做早操,到处是人从黎明起开始蠕动的姿势,到处是人们开门拉窗的声音,阳光从每一个窗子射进。

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惦记着老人和他的喇叭,分手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每次在凌晨的夜里步行,老人的脸与泪便毫不留情地占据我。最坏的是,我醉酒的时候,总要唱起:“我们隔着迢遥的山河,去看望祖国的土地,你用你的足迹,我用我游子的乡愁,你对我说,古老的中国没有乡愁,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然后我知道,可能这一生再也看不到老人了。但是他被卡车载走以后的一段历史却成为我生命的刺青,一针一针地刺出我的血珠来。他的生命是伸缩喇叭凹凹扭扭的最后一个长音。在冬夜寒凉的街心,我遇见一位喇叭手,春天来了,他还是站在那个寒冷的街心,孤零零地站着,没有形状,却充塞了整条街。

篇3:情感散文选读:奶奶

情感散文选读:奶奶

坦率地说,对于奶奶的记忆是模糊的。

记忆深一点的只有两件事。

一件是她同母亲的吵架。那里我还很小,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吵得很厉害。性格内向、老实的父亲没有说话,我也只是害怕地躲在从堂厅到厨房的过道里哭,同哭的还有比我大两岁的姐姐和小两岁的弟弟。自此后,奶奶就随我的大伯在一起过,而且在相距六七华里的另一个村庄。

另一件事是奶奶老了以后,患了老年痴呆症,成天坐在大门口,也不到处走动。我去看她,问她是否认识我。很奇怪,一向混沌的眼神霎时清亮起来,竟清楚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但转瞬即忘,不多一会儿又糊里糊涂地问起我是什么人来,只得耐心地告诉他我是谁,她竟也在思索,寻找如薄雾般的记忆。

奶奶生育了四个儿子,老三是个傻子,我们侄儿辈喊他“孬爷”。因为风湿性心脏病,“孬爷”先奶奶而去了。在“孬爷”下葬的.那天,八十八岁的奶奶似乎又清醒起来,朝着“孬爷”的墓地方向看着,呆呆地。几天后,奶奶也过世了。村子里的人说,“孬爷”入土为安,奶奶也就放心了,世上没有什么事让她操心了。

出殡那天,几个孙儿扶着棺木送奶奶上山。趟着路上的积水,想起她的糊涂中竟认识我之事,禁不住悲从中来,心中酸痛,泪水随着奶奶棺木的摇晃而滚落。

百年散文选读补叙(锦集10篇)

篇4: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

张小娴散文作品选读

吃鱼的伴儿

我爱吃鱼,已经到了无鱼不食的程度,不管是深海鱼、七日鲜、红斑、海鲈鱼、红鳟鱼、河鲗鱼,或是罐头沙丁鱼和豆豉鲮鱼,我都爱吃。每年六月到八月,最好吃的是烤鱼,又名香鱼;九月到翌年三月,还有更好吃的一种鱼,来自北海道,叫比喜知次。

吃鱼,得找个伴儿。一条蒸鱼,最好吃的是鱼头和鱼尾,那么,谁来吃其余的部分呢?当然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你吃鱼脸颊和鱼下巴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是他乖乖吃光嫩滑的鱼身。

吃鱼肉时,两片同样的鱼肉总不会一样漂亮,你吃看起来比较漂亮、比较肥美的那一片,剩下来的那一片,自然又属于陪你吃鱼的那个伴儿。

要是一条好吃的鱼偏偏多骨,替你挑鱼骨的,或者教你怎么挑鱼骨的,当然也是陪你吃鱼的.那个人。

万一有一条鱼,像东海的比目鱼,从头到尾都好吃,那么,谁会牺牲自己让你多吃一点呢?除了陪你吃鱼的那个人,还会有谁?一条蒸鱼吃到最后,就数粘在鱼骨上的肉最好吃了,那么,谁会体贴地把那些鱼肉刮下来夹到你的碟子里,让你拌着饭吃?你已经猜到是谁了。

一个男人肯陪你吃鱼、看你吃鱼,也让你吃鱼吃到这么自私和骄纵的程度,他无疑是你最好的伴儿了

男同学的爱

我小学念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几个男同学的名字,他们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不是跟我拳来脚往。上了中学,考进一所女校,再没有男同学。直到后来念传理系,我终于又有男同学做伴了。

在传理系里,男生是稀有动物,有两个跟我特别投机。他们其中一个曾经送我圣诞卡,做功课会帮我多做一份?另外一个,是我们所有女孩子都爱欺负的对象。他人太好了,我们看见他,都会把自己的书包塞给他,要他替我们当苦力。

毕业之后,那个常年欺负替女生拎书包的男同学,背起自己的背包去欧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写小说,要做些资料搜集,听说他回来了,于是去找他。

他已经秃了头发,比以前胖了一圈,还养了个小肚子。看到我时,他惊讶的说:“为什么你没变?”他也没变,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对人生无欲无求,又有点傻气的男同学。那天晚上,我们在茶餐厅吃饭,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妻子在国内,刚刚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喜孜孜地给我看儿子的照片,我一时心直口快,说: “啊……你儿子不像你。”他一点儿都不生气,笑呵呵地说:“不是也有一点像吗?”

三年了,答应过会找他,却又把他忘了。至于那位送我圣诞卡的男同学,也多年没见面了。然而,在我心中,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胖了或者老了,终究是当年那个青春焕发的男同学。他们让我体会到了男女之间,除了爱情和友情,还有一种纯真的同窗之爱。这种爱,不会被岁月消磨掉。

什么是青春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问我,什么是青春。

这个问题多傻啊!他现在拥有的不就是青春吗?

青春是胆子既大,胆子也小。

你会大着胆谈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爱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你不该爱的人。

你却又没有胆量向你喜欢的人表白,只敢躲在远处卑微地暗恋他。

你会大着胆子开快车,日后回首当时,才庆幸自己没有死掉。

你却又没有胆量拦住你暗恋的那个女孩子,不让她坐上另一个男人的跑车。你只能寒伧的杵在那儿,眼巴巴看着那辆名贵跑车载走了你的梦中情人。

你会大着胆子背起书包,跟好朋友浪迹天涯,不知道什么是危险。

你却始终没有胆量告诉身边那个好朋友,你一直喜欢她。你压根儿就不相信男人和女人可以成为知己。你是为了跟她成为恋人才接近她。

这样的你虽然很差劲,不过,她那么迷人。你怎舍得只跟她做朋友?

青春是身影既高大,身影也渺小。

年纪比你老大的人都告诉你,你手上拥有一大把可以浪掷的青春,于是,你骄傲地认为三十岁已经很老,到了四十岁真的不该再活下去。你会残忍地对一个想追求你的男人说:

“你差一点就老得可以当我的爸爸了。”

然而,青春也是你的弱点。

谁会知道你的看法?

你拥有吹得弹破的皮肤和没有赘肉的身体,却没有金钱和权力。这两样东西,通常也不会跟青春痘一起到来。

太老了

一个男人向我摇头叹息:“唉,她还以为自己是万人迷,向我施展浑身解数,要我入股她那家公司。她的确是万人迷,不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那你怎么做?”

“敷衍一下她啊!你到了她那个年纪,可不要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他笑着说。

女人的悲哀,是到了应该把自己收起来的时候,依然要站到台前。即使是大美人,顶多也只有二十年的风光。岁月不饶人,好好珍惜下来,再不肯退下来,会成为笑柄。

我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过气美人向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撒娇,当然没成功。要是她还选择去迷惑一个比她年纪大的男人,倒还算是聪明,可是,许多女人,到了一把年纪,还企图去迷惑比她年轻的男人。

每个女人都会老,一个女人看到另一个女人被人取笑老,不免有“他朝君体也相同”的感慨,笑不出来。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说:“三十岁太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说:“五十岁太老了。”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算太老啊?应该这样说--每当她企图去迷惑一个她年轻很多男人,她便太老了。

它的烂漫,或是它的雕零

我从来不相信“心境青春人就青春”这一套。一个老人的内心再怎么青春,终究是老人。一个年轻人的内心再怎么早熟怎么苍老,他始终年轻。

说“心境青春人就青春”,只是用来骗自己。一个不再年轻的人可以打扮青春,甚至得天独厚,外貌比真实年龄看上去年轻得多,但是,他的岁数毕竟并不年轻。一个少女,也许打扮老成,喜欢用大人的口吻说话。但她心底还是个少女,改变不了。

为什么老是要证明自己青春或者拚命抓住青春的尾巴?青春没那么好啊。要是青春真的有那么好,那时你为什么总是容易忧郁?为什么你会比现在愚蠢?为什么你总是有很多不满。总是觉得没人理解你?总是爱着另一个你不怎么看得起的人。那时候,你总是死死地爱着一个现在看来毫不值得的人。

要是青春有那么可爱,你那时候为什么没有聪明到好好珍惜它?

人就是这么赖皮,要等到手上已经没有青春了,才说青春是一种心境。那些年轻的人才不会认同你。

我从来就没觉得青春很好,也没有觉得老了有什么好。花开花谢,它的烂漫,或者是它的凋零,只是一个过程。

谁笑到最后

我起步比别人早,那一年,刚刚考完大学入学试,一天,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电视台招聘编剧的广告,于是大着胆子写信去应征,压根儿就没想过会得到面试的机会。同年六月,当其他同学还在放暑假,我已经在广播道无线电视上班了。到了十月,我正式开始了三年半工半读的生活。

说是“半工半读”,其实我是全职学生,也是全职编剧,还兼职写电台短剧,电影剧本和台湾电视剧。大学毕业前的一年,我已经拿着写台湾电视剧赚回来的钱付房子的首期。不过,假使可以从头来过,我会宁愿专心读书,然后专心工作。那时候的我,忙于工作和赚钱,常常跷课,三年的大专生活,几乎没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

比起上学,我更喜欢上班。在学校,我没有几个谈得来的同学。在电视台里,我倒有很多朋友。我很少在学校饭堂出现,嫌那里的食物难吃,比同学会赚钱的我通常在广播道的餐厅出没。当年,那儿有一家很著名的粥面店,一个寒冬的夜晚,我跟一位副导演朋友和剧组的人在店里吃饭,跟我们一块的还有一位女演员。漂亮大方的她当时已经很红,但完全没架子,看到年纪最小又害羞的我,她不断给我夹菜,让我留下难忘的印象。然而,几年后,年轻的她却因病逝世了。我们也只吃过那么一顿饭。

我起步比别人早,但我不敢说我赢了,人生是一场长途赛,要看看谁笑到最后。我中学时有一个要好的同学,她因为爸爸过身而被迫辍学,中六还没念完便要出来工作。一天晚上,我跟她在电话里聊天,那时,我已经一边读书一边在电视台上班。我记得,她说着说着突然哗啦哗啦地哭起来,喘着大气跟我说:“为什么你这么幸运?你好幸运啊!”虽然我当时没说过什么,但是,看着她因为我的际遇而悲伤,我是又难过又尴尬。

然而,几年后,她终于储够了钱,考上师范学院,念她一直喜欢的美术系。如今,她已经是一位中学教师,也拥有自己的家庭。

她起步比我晚,走的路也比我崎岖,但她还是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比起那位曾经细心为我夹菜的女演员,比起那些早逝的生命,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因为我们还可以选择,我们也有机会后来居上。

篇5:写作叙述方法之补叙法

对前面所漏叙的加以补充叙述。

《花月痕》第四一回按语:“此回 痴珠 、 秋痕 合传,其实写 痴珠 皆写 秋痕 也。起结及中间,以聂云、 管士宽为线索。亦用追叙补叙的笔,笔笔是借,故笔笔活动。”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三月的租界》:“到这里,我又应该补叙 狄克 先生的文章的题目,是:《我们要执行自我批判》。”

赵树理 《实干家潘永福》:“我对 潘永福同志的事,姑且只写出这么多吧!假如同志们关怀到他现在的生活,我可以在这里加一点补叙。”

篇6:写作叙述方法之补叙法

交通员李大叔在地洞里等了好久,不见雨来搬缸,就往另一个出口走。他试探着推开洞口的石板,扒开苇叶,院子里空空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四处也不见动静。忽然听见街上有人吆喝:“豆腐啦!卖豆腐啦!”这是芒芦花村的暗号,李大叔知道敌人已经走远了。

可是雨来怎么还不见呢?他跑到街上,看见许多人往河沿跑,一打听,才知道雨来被鬼子打死在河里了!

李大叔脑袋轰的一声,眼泪就流下来了。他一股劲地跟着人们向河沿跑。

到了河沿,别说尸首,连一滴血也没看见。大家呆呆地在河沿上立着。还乡河静静的,河水打着漩涡哗哗地向下流去。虫子在窝里叫着。不知谁说:“也许鬼子把雨来扔在河里,冲走了!”

大家就顺着河沿向下找。突然铁头叫起来:“啊!雨来!雨来!”

在芦苇里,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来。雨来还是像小鸭子一样抖着头上的水,用手抹一下眼睛和鼻子,扒着芦苇,向岸上的人问道:“鬼子走了?”

“啊!”大家高兴得叫起来,“雨来没有死!雨来没有死!”

原来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去。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去了。

(《小英雄雨来》)

篇7:百年中国经典散文

空山鸟语

到山上来,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听鸟叫。

当然,山上有的是娇艳的花、婆娑的树,有的是奇崛的岩石、爽飒的风、飘逸的云朵;在山上,每一片风景,都会使你神迷。但,我说我还是最喜欢听山里的鸟叫。到山里来,找一片幽深的林子躺下,静静地躺在铺着落叶的土地上,这时你的'心灵便贴紧了山的心灵,别动也别想,好好地听一听鸟叫吧!

鸟儿的鸣声是世间最美的语言,你不懂得鸟的语言么?

你不懂鸟的语言么?我想你应该懂的。在山上,谁都喜欢鸟的鸣叫,谁都懂得鸟的语言;谁都懂,清风懂,白云懂,流泉更懂,连挂在树枝上晒太阳的小花蛇也懂。鸟的语言永远叙述着动人的爱情。

在朝来金色的阳光里,我喜欢用大半天时间,去谛听两只鸟在我头顶上鸣叫。他们总是用五个不同的音符串成一支歌。一只先唱,另一只接着,缠缠绵绵,重重复复,透明的情意,像滑滴在青石上的一线灵泉从歌声里迸落。我在小时候就很熟悉这种鸟,绿背黄纹有一只小巧的红喙。我喜欢它们灵活的体态,更喜欢它们的样子,依偎着、厮磨着,总是分不开啊!那时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现在仍然不知道,它究竟是哪种鸟呢?想着想着,自己却不禁失笑了。真是太傻!名字有什么用?人们喜欢各种好听的名字,鸟不一定喜欢,鸟喜欢唱的歌,人不一定能听懂;其实人爱不爱听都是一样,鸟是唱给鸟听的。

山雀是顽皮的精灵,老是成群结队地撒野,老是呼朋唤友,兴奋地吵闹。山雀们短促而嘹亮的鸣声,让人来不及凝神,只感到一阵轻快的音乐雨,散乱地、急骤地、漫天撒来,直把你全身淋透;而后,雨过天晴,在你阴翳的心版上引进阳光,在你灰白的生命里加上色彩,把你浸于奔放欢乐而又有些淡淡的悒郁里。不是么?谁,面对着山雀子这么奢侈的自由、这么天真的喜乐能不怅然呢?谁,没有山雀子一样的欢乐时光呢?可是,少年的好时光,总是流逝得太快又太恍惚,谁又能永远像山雀子那样的欢乐呢?想想看,人,制造出自己的桎梏,把自己套牢,乃是自然中最可悲的族类啊!但山雀们却不管这些,不管你快乐不快乐,不管你忧伤不忧伤,不管你有多少无聊

的思想,山雀们,什么都不管;它们飞翔像一阵旋风卷起,它们落下你是一片云彩罩地,嗳,为了欢乐,它们是忙碌的。难得的是有这片深山广林,要不,这些喜欢唱歌的精灵向何处容身?过午之后,山林便到了入睡的时候,高照在千山之外的秋阳,朦胧的光线竟灵空得如同饮醉了的月华:透着微醺,透着温柔,敛起那份耀眼的光彩!任凭幽谷深林去制造秋日的奥秘了。山林睡了,鸟儿们静默了。踏一坡金黄的落叶,踏一地斑驳的树影,也踏着一份薄薄的寂寞。在众鸟默默之中,“咕——咕”,从哪里传来的几声鹧鸪呢?忽断、忽续、忽近、忽远,那缥缈的几声,便会把人拉回一个古老的世界。“咕——咕——”,我回到了江南。“咕——咕——”,我沐着淡烟疏雨。石头城的苔痕,更加暗绿了哪!长檐飞角的小街,更加寂寥了哪!江畔的落日更加苍凉了哪!“咕——咕——”,奔驰在石板路上得得的马蹄声突然隐去了。

这是梦境,呵!这是在海角孤岛上奇幻的梦境。——是的,我知道这是梦,可是我多么喜欢重温!到山上来,且闭起眼睛,不要再浏览风景,好好地听一听鸟叫吧!鸟儿们用一百种声调在欢唱,仙乐飘飘,回荡在峰峦间,流淌在涧谷间。你不是从这美妙的清音中,已经听到自然的消息和人世的沧桑了么?那么,除了敞开自己的心灵,还要做些什么呢?

还要做些什么呢?

我想做一只鸟,在山中。

篇8:百年棒槌散文

百年棒槌散文

我家珍藏老祖母生前用过的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一对棒槌。这对棒槌是梨木纯手工制成的,长不足2尺,有小孩手腕粗细,呈圆柱形,棒槌前尖尖的,后面是棒槌把,棒槌光溜溜的,泛着红光,握在手里正合适。奶奶和爷爷结婚时,外曾祖给奶奶陪送了很多嫁妆,其中就有这对棒槌。随着沧桑世纪的变迁,这些嫁妆都消失殆尽,唯独这对棒槌留存了下来。

奶奶生于19甲辰龙年腊月初一,祖籍辽阳,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古老清澈的太子河水绕村而过。听奶奶讲,外曾祖虽人称“马老万”,但却不坐吃山空,遵循人生在勤,勤则致富的原则,使奶奶娘家在当地生活比较富裕。从小就受此耳濡目染的奶奶,虽然长得很清秀,可十几岁就和几位舅爷一道下地干农活,而且可顶一个壮劳力。外曾祖家种了很多棉花,到了农村大忙季节,外曾祖还要雇几名好劳力当短工,奶奶就当“打头的”率领他们干活,一到中午收工吃饭的时候,累的舅爷和雇工呲牙咧嘴,直喊累,吃罢午饭,他们各自找个阴凉地方,倒头就睡,唯独奶奶不顾疲倦,将外曾祖一家脏衣服卷在一起,拿起一对棒槌,走到太子河边,来到一块又圆又滑又大的鹅卵石旁,先将洗刷的衣服用清澈的河水浸泡一会,然后挽起裤腿,用双脚踩踏脏衣服,并将踩踏过得衣服放在鹅卵石上,一层一层码好,然后,梆、梆、梆,随着奶奶手中的棒槌有节奏的不断捶击,脏衣服上的污水被击打出来,一件件衣服便彻底洗好了,奶奶又将洗好的衣服晾起来,待晚上收工时顺便带回家。

记得我童年时候,爷爷奶奶夏天爱穿浅颜色的布衣大褂、冬天穿藏蓝色的棉袍,虽然色彩单调,可是这些衣服经过奶奶浆洗,一点也不觉得黯淡。每次洗衣服的时候,奶奶都要事先用淀粉打好面浆,将洗过的衣服再浆一遍,然后拿到外边晾晒,不等衣服干透,便一一收回来,将相近颜色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在槌衣板上,码成一摞,奶奶便挥起棒槌,梆、梆、梆,随着悦耳的棒槌声,衣服捶得平平正正,一点皱褶都没有,穿在身上笔挺大方,而且当时很时髦,世人见了都要不禁地夸赞爷爷奶奶穿戴讲究;每逢春节前夕,全家人的被褥都要拆洗一遍,奶奶都要不辞辛苦地将洗过的被褥再浆一遍,然后再一层一层叠好码到槌木板上,于是,动听的梆、梆、梆声音又回荡在房屋的上空,并与节日的'锅碗瓢盆刀叉交响曲相呼应,从而更增添了节日喜庆气氛。经过浆洗和棒槌反复捶击的各种颜色的被褥相错叠在炕琴上,使高高的被摞显得齐刷刷的,十分鲜艳整洁好看,成为我们家中的一个靓点。

当电熨斗、洗衣机、挂烫机走进寻常百姓之家的今天,简化和取替了繁重的家务劳动,古老的棒槌早已退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渐渐的被人们所忘记,更有很多年轻人不识棒槌为何物,但我奶奶留存的一对梨木棒槌,虽不昂贵,却似珍宝一样被我收藏,梆、梆、梆的槌衣声也成为我抹不掉的记忆。

篇9:百年饮水散文

百年饮水散文

才过年,从上边传来一个令德宁人高兴不已的消息,村里打了十三年的机井,要被重新拾起配套抽水了。

这是真的吗?村里绝大多数人将信将疑,认为不大可能,人们之间互相打问着、印证着。

无风不起浪。这不,没过多久,沙子来了,水泥来了,石头和钢筋也来了。看来,这回上边来真个的了!

像十多年前打井时一样,人们三五成群来到井边,在深及膝盖的荒草中围着井口转来转去。看着已经生锈了的井口,都在怀疑:这井能用吗?怕是连下在井里的泵都锈得提不出来了。

十几年前为了解决德宁的水荒,上边投资在村北最高处打下了这眼井。打井时需要探测选址,水工队的人拽着几百米长的电线,在村北农田里转来转去。那时候麦子已拔节了,一踏就是一大片。不论走到谁家的地里,都没有人出来拦挡过。人们都有一个念头,只要给德宁人把井打下,踏一料子庄稼算啥?

后来井终于打成了,试抽时大水淌了半个村。几户住在低洼处的人家水漫金山,流得院里到处都是,也没人出来寻过事。若是有人来到门前取乐,这些“灾民”都会堆着一脸的幸福说:“水流富贵家嘛,只要不拉着吃水,淌到瓮里更好啊!”

然而,井打成了,却被围墙给圈了起来,大门一锁,就是十三年。后来,不知是谁气愤不过,晴天大白日的把围墙给推倒了。再后来,大门也没了,乱砖也没了。国家投巨资打的机井,就这样湮没进了荒草中……

提起吃水,德宁人一肚子的苦,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我是六零后,活了大半辈子,一生都在为吃水发愁。七八岁时,便和弟妹们在涝池抬水吃。那时,村里家家户户都有窖,但一到冬天,家家户户都不用窖了,怕的是把窖水吃完了,二三月就没处寻水了。

九九寒天,天刚麻麻亮,村南的涝池里桶担声就响成了一片。有凿冰的,有舀水的,走的来的,像赶集一样热闹。人们之所以起来这么早,都怕后边的水浑,谁都想打些清水回去。

涝池里水再清都不干净。夏天里大人洗衣服、娃娃耍水,饮牛饮羊,甚至沤麻泡牛皮,做啥的都有,但人们有一句口头话:“水流百步净,水停百日清。”人们就这样自我安慰着,无可奈何地吃着“清水”,一年又一年……

黄土高塬有一大特性,就是土质疏松,易流失,易下渗。散布在黄土高塬上的`这些大大小小的涝池,之所以能够收住水,让人们吃到年底,那是因为它有着自已特殊的结构。

我见过一次挖涝池,人们肩挑棍抬,男女老少,全队动员。耗时几十天,在地势低洼的走水处刨出一个将近一亩地大的椎形大坑,然后就满沟满洼地去寻红土,把担回来的红土在挖好的坑里铺上厚厚的一层,接着几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就像技术员一样,从下到上细细地检查一遍,才算正式完工。当然,涝池成了,涝池岸上还要栽上一排杨柳,这是因为杨柳速生易活,它能起到固岸护池的作用。

谁都知道涝池里的水不干净,就这还吃不到头。到了腊月底,人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了沟里。

沟里弯急路陡,令人胆战心惊。我稍大些时候在沟里担过水,那时毕竟还是个娃娃,长的再高也不敢把桶担满。走上几十米远,都寻不到一个歇脚处。稍不留神,水就倒了,只得返回去再挑。通深沟沟深坡陡,千百年来不知流了多少德宁人的血和泪……

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德宁人挖空心思寻求钻眼,好不容易向上边要了些钱,在村东沟畔修了个小高抽泵站。白天抽,晚上抽,把个抽水员累得要死要活的。抽水员饥一顿饱一顿,一热一冷,不久就病倒了。技术员这一病倒,因为没人懂如何发动柴油机,柴油机也就成了摆设,也就抽不了水。

到了八十年代,德宁终于通上了自来水,这水是从邻村强家引来的。强家一个井的水,供了马家一个公社一万多口人的人畜饮水。那时井上没有高塔,只有一个落地塔。南部一些村子由于地势低水位落差大,水管难以承压,管道时常爆裂,德宁就时常没水,人们被迫无奈,就拉着装满桶的架子车到强家村去拉水……

这也是无奈之举,以前涝池的水能吃,现在窖里水都不敢提了。本世纪以来,人们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田间地头,道路沟坎,到处都是丢弃的农药瓶,化学污染无处不在,如此环境下收集的雨水还能吃吗?

二千零六年,上边终于决定要给德宁打井了。记得那天开工时,有人买了好多炮仗,直震得天摇地动,引得一些老婆老汉都跑到打井处看热闹。

几十天以后井打成了,水也抽上来了,可谁能想到,井成之日,竟是废弃之始!原因自然是方方面面的,谁又能说得清?

如今,机井终于完成了配套,村里人谁都明白,这是沾了政策的光。若不是移民搬迁工程,怕是再等上十三年也不一定能吃上清澈的井水……

篇10:记叙文写作之补叙手法的运用

记叙文写作之补叙手法的运用

我们在按一定的过程叙述时,有时为了说明其中的某一点,必须补充写上另外的一些内容,使原先的叙述过程暂时中断。这便是“补叙”。

“补叙”与“插叙”虽然都有中断原先的叙述,而加说其他内容这样的相似之处,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地说,“插叙”的内容比较简短,只起解释说明的作用,往往只是对叙述中的某一点作些三言两语的诊释。而“补叙”则大多是事情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前面没有说到,便在后面通过各种方式再作补充性的叙述。

一般地说,“补叙”的部分应当是作文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没有了它,作文就不完整。另一方面,如果这部分内容不是以“补叙”的形式出现,而将它归人按顺序叙述的话,会浪费很多笔墨,达不到良好的表达效果。从这里就能说明作文为什么要用“补叙”的.道理。

当然,这种在叙述中的补充,必须是十分必要的。如果这里也“补”,那里也“补”,就会显得拉拉扯扯、杂乱无章,也会严重影响表达的效果。

如一位同学的习作《我迷收藏》,在叙述他在收藏中获得的乐趣时,就讲到他收藏了不少“票证”,如粮票、布票、油票、糖票、酒票、烟票,甚至是肥皂票、火柴票等等。在介绍这些票证的收藏过程时,就补叙了这些票证的来历。

一天,我帮妈妈收拾屋呼,在一个旧箱子里发现了好些奇持的票证,票面上有的印着“粮票壹斤”,有的印着“肥皂一条”……这是什么东西?用来干什么的?

妈妈告诉我,这些票证在二十几年前作用大着哩!那时候粮食定量供给,大人每人每月发二十几斤(2斤合1千克)粮票,人们要凭粮票买粮食、馒头和面条等食品,如果没有粮票即使有钱也难买到这些食品。当时很多物品购买时都需要票证。如买布要布票,买线要线票,买肉要肉票,就连蒸摸用的食用碱面都要凭证购买。改革开放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国农产品产量已居世界第一位,可以满足我国人民的消费需要,人们买食品再也用不着粮票及各种票证了,粮票“退休”已经快二十年了。

听了妈妈的介绍,我陷入了沉思:为什么当时买什么东西都要票证呢?这说明当时我国工农业生产比较落后,生产的各种产品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用票证来控制购买。而现在所有的票证都“下岗”了,人们只要有了钱什么费品都可以买到了。商店里还在想方设法招引顾客贴买哩。怪不得我们这些晚辈见了票证觉得不可思议。这有力证明了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

这里妈妈的介绍就是’‘补叙”。可见这一节补叙有多么重要:从收藏品的来历道出了收藏的价值,并从中抒写了收藏的乐趣。“补叙”的作用就是不可小看,它一方面可以把事件的来龙去脉交待得一清二楚,滴水不漏,而又节省笔墨、恰到好处;另一方面又丰富了事件的细节,使内容充实饱满、情感抒发充分。如这篇习作按顺序从20世纪70年代的时代特征、发各类票证的由来写起,再写到今天的收藏票证,不但会使文章显得哆唆拖沓。而且叙述会过分呆板,缺少了生动明快的感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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