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侯”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

篇1:《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

《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因)[困]在于豫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翻译

立威在于坚定不移,施惠在于恰合时宜,机变在于适应情况,作战在于激励士气,进攻在于出敌不意,防守在于隐蔽部署,不犯错误在于考虑周密,不遭危困在于予有准备,慎重在于能警惕小事,明智在于能统筹全局,消除祸患在于勇敢果断,能得人心在于礼贤下士,后悔在于决心犹豫,罪恶在于滥行杀戮,偏袒在于私心过重,指挥失误在于自以为是,用度不足在于耗尽民财,是非不明在于受人离间,汉有实效在于轻举妄动,固执浅薄在于疏远贤人,祸患在于贪财好利,受害在于接近坏人,灭亡在于没有战备,危险在于号令不明。

篇2: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原文

十二陵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因)[困]在于豫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翻译:

立威在于坚定不移,施惠在于恰合时宜,机变在于适应情况,作战在于激励士气,进攻在于出敌不意,防守在于隐蔽部署,不犯错误在于考虑周密,不遭危困在于予有准备,慎重在于能警惕小事,明智在于能统筹全局,消除祸患在于勇敢果断,能得人心在于礼贤下士,后悔在于决心犹豫,罪恶在于滥行杀戮,偏袒在于私心过重,指挥失误在于自以为是,用度不足在于耗尽民财,是非不明在于受人离间,汉有实效在于轻举妄动,固执浅薄在于疏远贤人,祸患在于贪财好利,受害在于接近坏人,灭亡在于没有战备,危险在于号令不明。

《尉缭子十二陵》文言文

篇3:尉缭子

《尉缭子》是中国古代的一部重要的兵书。《尉缭子》一书,对于它的作者、成书年代以及性质归属历代都颇有争议。一说《尉缭子》的作者是魏惠王时的隐士,一说为秦始皇时的大梁人尉缭。一般署名是尉缭子。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书中杂家类著录《尉缭》29篇,兵形势家类著录《尉缭》31篇。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尉缭子》残简,说明此书在西汉已流行,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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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缭子》是中国古代颇有影响的一部著作。对它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就有各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意见:《尉缭子》是一部伪书。虽然《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兵形势”《尉缭》31篇,但今存《尉缭子》不讲“兵形势”,显然不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尉缭》,而是出于后人的'伪造。不过,自从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尉缭子》残简出土后,学者们发现残简有6篇与今存《尉缭子》相合,伪书一说已遭到大多数人否定。另有唐魏徵《群书治要》辑《尉缭子》4篇,对考校此书均有重要价值。 第二种意见:的作者名叫尉缭,是战国时人,此书的前身即《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兵形势”《尉缭》31篇。一说法是在尉缭太爷、爷爷、父亲三代均在魏国担任国尉一职,尉缭亦在秦国担任国尉一职,《尉缭子》一书并非尉缭一人所著,而是在尉缭太爷开始,经四代人努力才完成的。 第三种意见:与第二种意见大致相同,不同处在于它认为此书的前身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29篇。“杂家”兼合儒墨名法之说。“杂家”《尉缭》属“商君学”,除论述军事外,还应论及政治和经济。它虽谈兵法,却并非兵家。《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杂家”《尉缭子》5卷。这都和今存《尉缭子》的内容和卷数相同,可见今存《尉缭子》即“杂家”《尉缭子》。宋人将“杂家”《尉缭子》收入《武经七书》,归入兵家。所以后人多误认《尉缭子》为兵家之书。 《尉缭子》反对迷信鬼神,主张依靠人的智慧,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它对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在战略、战术上,它主张不打无把握之仗,反对消极防御,主张使用权谋,争取主动,明察敌情,集中兵力,出敌不意,出奇制胜。这些观点即使在今天也仍有值得参考的价值。 《尉缭子》是战国晚期论述军事、政治的一部著作,共五卷二十四篇,南宋刻行的《武经七书》本最早。《汉书・艺文志》杂家收录了《尉缭子》二十九篇。唐朝初年的《群书治要》中节录了《尉缭子》四篇。1972年,山东临沂的银雀山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也有和《尉缭子》相符的竹简书六篇。从这几篇的情况来看,现在流传版本的文字有很多删节和讹误,篇名常和竹书不合,但基本上没有后人增加的内容。 《尉缭子》反对军事上相信“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的迷信观念,强调政治、经济对军事的决定性作用,其理论水平很高。思想中糅合了儒、法、道各家观点,这也许是被纳入杂家的主要原因。后半部《重刑令》以下十二篇,对研究战国时代的军法颇有帮助,所以有人把此书作为兵书来看待研究。

版本

竹简残本――1972年出土的,是现今为止最早的版本。 1935年中华学艺社影宋刻《武经七书》本。 《四库全书》本。 《清芬堂丛书》本。 《百子全书》本。 丁氏八千卷楼藏刘寅《武经七书直解》影印本。 《群书治要》本。 《太平御览》本。 《续古逸丛书》影宋《五经七书》本。

体例

现存24篇,1~12篇主要论述战争和政治,13~24篇讲军令和军制。

著录版本

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列在“杂家类”的《尉缭》有29篇,列在“兵形势家类”的《尉缭》有31篇。由于班固没有对两者之间的关系给予说明,而流传至今的《尉缭子》仅有24篇,与上述两种《尉缭》的篇数均不相符,这就给后人的研究带来了困难。也正式因为这个原因,关于《尉缭子》的著录及其版本,成为了历代学者研究该书是集中讨论的又一个重要问题。银雀山竹简《尉缭子》出土以后,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更加热烈、深入了,但是至尽仍然未能形成一致意见。概括起来讲,学术界曾有以下几种主要看法: (一)认为“实际上就只有一种《尉缭》”,“班固的《汉志》(实际上是刘歆的《七略》)把这部书既分在杂家,又分在兵形势家内,就因为它用的是互助法”(徐召勋:《互助与别裁》,载《学点目录学》,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 (二)认为“杂家《尉缭》本是一部著作”,“却被《汉书》的作者班固分在‘杂家’与‘兵家’两大类中当成两部书,从而引起了误解,造成了混乱”,“今本《尉缭子》几是班固所说的《尉缭》”(何法周:《〈尉缭子〉初探》,《文物》第2期)。 (三)认为“兵家和杂家《尉缭》显然是内容不同仅同署名的两本书”,“杂家书没有流传下来,今本是兵形势家《尉缭》(钟兆华:《关于〈尉缭子〉某些问题的商榷》,《文物》1978年第5期)。 (四)认为“今本《尉缭子》当是原杂家书”,“兵家书在隋以前就已亡佚”,“元丰年间编入《武经七书》的正是隋唐时的杂书《尉缭子》”(张烈:《关于〈尉缭子〉的著录和成书》)。

篇4:《尉缭子》天官第一全文及译文

《尉缭子》天官第一全文及译文

《尉缭子》天官第一全文及译文

本篇主要论述战争胜败的根本因素,在于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反对当时兵阴阳家所散布的”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等迷信说法。明确指出”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原文】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何者?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玫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

由是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案天官曰:'背水陈为绝地,向陂陈为废军’。武王伐封,背济水向山阪而陈,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陈哉!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译文】

梁惠王问尉缭子说:”相传黄命关于刑德的学说,可以百战胜,有这回事吗?“尉缭子回答说:”[所谓刑德,]是说用武力征伐敌人,用仁德安定天下,不是指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等而说的。黄帝所说的,不过是强调人的作用罢了。为什么这样说呢?譬如现在有座城,从东西两方进攻,不能取胜;从南北两方进攻,也不能取胜,难道四方面都没有适应吉利时辰的方位吗?其所以攻不下来,是因防守者的城垣高,城壕深,武器装备完善,资财粮食充足,豪杰之士同心协力的原故。如果它的城垣低,战壕浅,守备弱,就能攻下来了。由此看来,相信天官时日,不如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按《天官》书上说:'背水列阵是置军队子绝境,向坡列阵是把军队置于无用之地。’但武王伐纣的'时候,却背着济水,向着山坡列阵,以二万二千百人,击败众多的纣军,灭亡了商朝,难道是纣王所布的阵势没有得到天官之利吗!楚将公子心与齐国作战,当时出现彗星,彗星的柄搦向齐国方面,有人认为柄所指的方向定会取得胜利,因而不能进攻。公子心说:'彗星知道什么呢,用扫帚打人的,本来就应当倒转头来用柄去打才能取胜’。第二天与齐国交战,果然大破齐军。黄立说:'首先问神问鬼,不如首先问问自己的才智如何’。与其说是天文星象的应验,不如说它是发挥了人的作用。

篇5:尉缭子·将令原文及翻译参考

尉缭子·将令原文及翻译参考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

将军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

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文言文翻译:

将军奉命出征,君主必先在宗庙商定大计,然后在朝廷发布命令,并亲自把斧钺授予将军说:“左、右、中三军,皆有分掌的职权,如有越级报告的处死。军队中除将军外不得发布命令,擅自发布命令的处死。扣压命令的处死,贻误命令执行的处死。”将军受领任务后,向下级宣布说:“出了京城以后,限于正午以前,树立营表,设置辕门,等待军队报到,如果超过规定时间而迟到的.依法惩办。”将军入营以后,即关闭营门,禁止通行,有敢擅自通行的处死,有敢高声喧嚷的处死,有敢不服从命令的处死。

篇6:《尉缭子兵令下》文言文与翻译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相去三、五里。 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 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

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 ,无军功者戍三岁。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得其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 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

臣以谓卒逃归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以免奔北之祸乎?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斗 ,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 ;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利]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

翻译

在主力前方担任警戒的,是边境上的地方部队,他们在彼此相距三至五里的地方,[各自占领要点。]一听到主力出动,就立即做好戒备措施。战时,边境一律要禁止通行,这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的缘故。

内地士兵去守卫边疆时,应使将吏发给旗鼓戈甲。到了出发的日罪,如有士兵在将吏之后离开县界的,应以后期出境论罪。士兵守卫边疆一年,而不等到接替的人到来就擅自离开的,应同逃兵一样治罪,父母妻子知道情况的,与犯人同罪,不知道情况的,免罪。

士兵在将吏之后一日至大将处所报到的,父母妻子都与他同罪。士兵逃亡到家已过一日,父母妻子既不拘捕又不报告的,也与他同罪。

凡是在战斗中,士兵擅自脱离将吏的,以及将吏抛弃所属部队自逃跑的,都应处死。

前方的将吏抛弃他所属部队逃跑的,后方的将吏能杀掉他,并把他的部队收容在一起的有赏。

在战斗中没有立功的,罚戊守边疆三年。

三军大战,如果大将战死,其部下凡是带领五百人以上的将吏,没有与敌死战的都处死,大将左右的亲兵凡当时在阵中的,都一律死,其余士兵有军功的降一级,没有军功的罚戍边三年。

战斗时伍内有逃亡的人,以及伍内有人战死而不能夺回他的尸体的,同伍的人都要剥夺军功,能够收回死者尸体的,都赦免其罪。

军队的利害得失,在于国家的编制名额与实际人数是否相符。现在不少士兵的`名字列在军队,而本人却在家中,军队没有实际的兵员,家中没有本人的名字。国家调集士兵编成军队时,只有空的名额而无实际的兵员,对外不足以抵抗敌人,对内不足以守卫国家,这就是军队之所以战力不强,将帅之所以丧失威望的缘故。

我认为现在士兵逃亡回家的,就对原籍同伍的五家人和主管官吏,罚以粮食,充实仓库,作为军需物资,这样一来,名义上是一支军队,而民众却有两倍的负担,弄得国内空虚,民不聊生,怎能避免失败的灾难呢?

现在以法令禁止士兵逃亡,能禁止士兵逃亡,这是战争取得胜利的第一个因素。平时什伍之内能互相联保,战时官兵就能互相救援,这是战争取得胜利的第二个因素。将帅能够树立威信,士兵能够听从指挥,号令明确坚定,攻守运用得当,是战争取得胜利的第三个因素。

我听说古代善于用兵的人,能使半数士卒甘愿战死,其次能使十分之三的士卒甘愿战死,其下能使十分之一的士卒甘愿战死。能使半数士卒甘愿战死的,威势可以驾凌天下。能使十分之三的士卒甘愿战死的,武力可以驾凌诸侯。能使十分之一的士卒甘愿战死的,号令可使士卒贯彻执行。

所以说,百万之众如不贯彻执行命令,还抵不上一万人齐心协力去战斗。用万人进行战斗,如果不贯彻执行命令,还抵不上百人齐心战斗。因此,奖赏要象日月当空那样光明,守信要象四时交替那样准确,号令要象斧钺那样威严,决断要象干将那样锐利。这样,士兵不服从命令的,就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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