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贵人啊起名真的好难”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学校图书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学校图书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篇2: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总 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 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 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 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 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4:00-----17:00
篇3: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篇4:学校图书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
关于学生仪表。学生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文明。提倡穿校服,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凡触犯此条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关于早晨起床后事宜。先洗漱,然后搞好个人卫生,走读生要整理好自己的房间,住宿生要清整好宿舍,物放有序,被褥整齐。触犯此条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出行。走读生上学前与家长打招呼,路上骑自行车走慢行道,步行要走人行道,3人以上成纵队,右侧道行不逆行,不要边走边说话,注意安全。住宿生出宿舍不要跑跳,不要拥挤,上下楼梯不要并行,靠右侧行走。前者触犯校规,予以通报批评,后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进入教室。进教学楼前,要在脚踏板上把鞋上泥土擦干净,要进右侧门,推门要轻,慢步轻声右侧道行。触犯此条者通报批评。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不大声喧哗,不跑跳,不打闹、打球,不可远离教室,不许吹口哨,不吃泡泡糖,上厕所要手纸入厕,便后冲洗便池。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老师允许,不许进入学校办公区或进入办公区厕所。触犯此条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就餐。要遵守饭厅秩序,依次排队打饭,不得跑步向饭厅,不得加塞、拥挤、吵闹;不在楼道内、宿舍内、教室内就餐或吃零食;高一年级按作息时间规定去饭厅打饭,高二、高三依次推后五分钟步行至食堂打饭。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午休或午睡。午饭后为午休时间,该时间内不准洗衣服,不准在洗漱间洗澡,不准在宿舍内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课外活动。在宿舍内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看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不准收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晚就寝制度。住宿生在回宿舍途中不勾肩搭背,不许跑跳追赶,不许边走边大声说笑,要有秩序地步入宿舍。触犯此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教室管理制度。窗帘上面挂好,悬垂平整,须开灯期间窗帘必须挽起,并要求所有窗帘挽起高度一致,挽结在窗户中间处。触犯此条给予通报批评。

篇5:学校图书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篇6:学校图书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篇7:学校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走道畅通,书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走道、门厅不准堆放物品。
2、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3、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4、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图书管理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5、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资料室,不准在图书室和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在室内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杂物。
6、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要定期检查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材能正常使用。图书管理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7、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8、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警示标志醒目。
篇8:学校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对图书馆管理的范围要经常进行检查,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实行消防巡查制度,每周自查一次,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3.图书管理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制止借阅学生的违章行为。
4.图书管理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馆内严禁使用电热器设备。
6.消防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当保管消防设施,灭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8.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9.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篇9:学校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篇10: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篇11: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1)(2)(3)
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1〗〖2〗〖3〗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篇12: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篇13:图书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图书室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