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851206”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实验小学手机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实验小学手机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实验小学手机管理制度
1、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行政人员每周至少听两节,学科组围绕专题每月听课两次;听课范围要涉及各年段,鼓励教师跨学科听课。听课时,使用统一的记载簿。
2、听课前先熟悉教材,解读教材,带着自己的.思考进课堂,以便进行立体式的比照。
3、听课教师要在上课铃声响起前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上、下课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认真听课,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听课时注意发现并挖掘“有价值的教育事件”。
5、听课过程中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填写听课簿各个栏目,尤其要关注教学过程、学生表现、板书等,并有机地进行简短的评论 。
6、听课,重点看学生怎么学,看教师怎样教学生学的。
7、听课后要思考、整合,积极参与评课活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8、期中和期末学校对教师的听课簿进行检查,重点查记载的完整性和听课过程中的个性化点评。
篇2:小学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谐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篇3:小学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篇4: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提前申请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进校园。
二、统一管理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设备)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
三、及时联系
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借教师电话或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四、作业管理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红领巾广播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沟通
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篇5: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24号)精神以及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行为,能让学生正确对待手机(电话手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
1.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健康。小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身体机能还未发育健全,手机辐射会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使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手机中的不健康内容毒害大。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黄、赌、毒等,严重毒害小学生。
3.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课堂上手机铃声、听音乐、收发短信等,均会扰乱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很轻易地作弊,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考试应达到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严重影响学业。
4.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忘我地玩手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休息,降低了学习效率。
5.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通过手机可以很便捷地引来社会闲散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引发安全隐患。
6.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学生比手机好坏,助长攀比之风,滋生享乐思想。
二、携带制度
1.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校申请通过。
2.带入校园关机,交给保安室保管,统一放在保安室手机(电话手表)保管箱内。放学时拿回,出校门后方可开机。对带进校园的手机(电话手表),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3.家长如有事和学生联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等打电话。
三、管理制度
1.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收缴的手机统一交大队部保管,由家长来校领取。
2.凡携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学生不给予配合,老师可联系大队部。大队部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协助老师进行处理,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3.各年级各班务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
4.与真善美少年、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资格。
5.学校设立手机举报处,大队部。
6.收缴手机的领取程序。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书,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长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出现顶撞学校管理人员或藏匿不缴的,要从严处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篇6: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它给孩子身心所带来的危害。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青二小手机管理制度。
一、建立制度,严禁手机进校园
青二小校址地处市中心,是一所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上学方式均为走读,没有住校学生,大部分学生就近入学或家长接送,所以要求所有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要求各班主任将自己与学科教师的电话与办公室电话告知家长,保障与家长的应急通话需求。
二、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手机
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携带手机带入课堂,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布置使用手机APP完成的作业,不得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三、加强宣传,凝聚家校合力
强化宣传,家校形成合力,让学生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以及形形色色的网络骗局并掌握防范方法,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同时,学校利用主题班会、通过校园LED屏、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加大手机管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管职责。
篇7: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处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2.原则上校园内也禁止学生带电话手表进入校园,如确有需要,家长必须在班主任处报备,同时必须开启“上课禁用”或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后才可开机使用。
二、细则
1.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或校园内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有权将学生手机(电话手表)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由学生家长来政教处取回代为保管的手机(电话手表)。
2.政教处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3.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电话手表)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各班根据《马滩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由教师监督、学生互相监督,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5.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家长,同时学校于政教处设置免费电话,便于家长或学生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系。电话号码:xxxxxxxxxxxx
6.家庭是人发育、成长、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长应当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7.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篇8: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进入信息高速发展时代,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区第一小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学校开学初通知家长和学生,学生不带手机到校,更不能随意带进课堂。
(二)如有特殊需要,要学生经过家长同意,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校委会批准后,方可带手机到校。
(三)如果学校批准并允许带手机入校,班主任为直接负责人,手机统一放在教室储物间单独管理,并安排学生专人负责,防止学生随意拿取。
(四)学校公布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并把班主任备用联系方式告知家长,作为家校联系的通讯工具。
(五)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除义务教育段规定的必须完成的工作外)
(六)教师和家长对学生合理利用手机进行正确的引导,并积极做好以身示范。
(七)未经批准,学生带手机到校,班主任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上课玩手机发现,告知家长,班主任没收并保存至学期结束;若是因没收手机导致学生和管理教师冲突的,没收手机直至学生毕业。
(八)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服从教育管理、拒交、顶撞、辱骂管理老师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的学生管理条例,对相关学生追加纪律处分,计入班级考核。
请各班及时发送给家长,让家长知晓,并及时教育好学生,合理使用手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篇9: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职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服务育人。
二、严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对工作严格管理。
三、妥善保护图书,若有失落,及时追查责任人,督促其照价赔偿。
四、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总结,讲求工作效率。
五、新书进库要验收登记,编目完毕的`图书及时上架。
六、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制度、规定,搞好图书、资料、杂志管理工作,不断扩大流通工作为教学改革服务。
七、每期向学校汇报图书室工作情况,提出图书添置、报刊订阅计划。
八、定期与学生代表座谈,了事他们对图书、报刊订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九、保持图书室整洁、安静,做好防潮、防雷、防蛀、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保持图书室清洁卫生,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及时做好书架除尘工作。
学生借书须知
1、凭本人借书证借、还图书,借书证不可转借或代借。
2、借书每人每次二本,两周为限。
3、借阅图书须加爱护,不能在书内做题、涂写,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书包和其它书籍,,注意排架次序,避免倒插或反插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5、进库要使用代书板,先将代书板插入所需图书位置,然后从书架上取下该书,如不需要,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同时抽回代书板。然后按同样办法再选取其它图书。
6、选好图书后,请办理借书手续,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图 书 赔 偿 制 度
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十分爱护。损毁、丢失、盗窃图书资料的读者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1、损毁文献(如圈点、批注、划线、拆散、涂改、卷折、影描、撕剪、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2-20元。损毁程度较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赔偿1元。
篇10: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篇11:农村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专业部晨会、主题班会等就我校“手机管理制度”做专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及电访等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与学生家长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他学生凡是在校园中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收缴手机,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到期末再返还学生个人。并予以全校通报。
4、学校政教处连同学生会做好学生违规携带手机的统计工作,定期在学校办公会、升旗仪式等途径进行通报,取消该生学期评优选模资格。坚决杜绝学生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不良信息,对拍摄、传播不良视频和照片的学生,在校内包括课堂、宿舍、校园、餐厅等处私藏、偷玩手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注销学籍勒令退学处理。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电话、值班教师电话和专业部主任室电话取得联系。
6、班主任为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校旨在通过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视力,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专心学习,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篇12:实验小学体育器材的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体育器材的管理制度
1、坚持为教学服务,及时为体育老师的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进行提供体育场馆和器材设备。提前做好器材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2、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器材保管和使用制度,及时汇报场馆器材设备使用、保管情况,提出维修和更新设备的意见、计划。
3、指导学生正确地使用场馆设备,进行爱护体育器材的教育。
4、根据教学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做好器材的制作、保管与维修工作,购置必需的'器材设备。
5、经常清点器材,发现体育器材损坏,立即停止使用,无教师指导时不出借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投掷器材,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篇13:中小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