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队立大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马路市场整治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马路市场整治方案,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30号)文件中明确“XXXX年完成所有国道马路市场和50%以上省道马路市场的取缔搬迁任务”的整治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马路市场管理,巩固和提升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点工作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效果,解决“无序、占道、管理缺失”的问题;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超市管理;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摆摊划线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责任分解(略)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省道马路市场综合整治成果,20XX年对全市内27个国、省道的`农村马路市场(其中XXXX县5个,湘乡市18个,韶山1个,雨湖区3个),分别按照“迁入就近市场、划出空地提供经营、划线定点经营、取缔现有马路市场”整治目标,逐一完成综合整治,确保无反弹。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继续将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优先提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条件。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村干部包点责任制,完善市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要求。
2、整合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农村马路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提高集聚效应,形成整治合力。
3、完善制度,建立常态机制。按照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继续坚持“月检查、季讲评、年总评”,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以及按月通报、按季讲评等方式的基础上,将每个季度检查考核排名覆盖至每个乡镇,具体考核办法参照《XXXX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潭商发〔2015〕44号)执行。
篇2: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香雪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三创”大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燕泉街道党工委书记廖永忠、燕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雷顾问,燕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组长,燕泉街道曾副主任、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副组长,街道城管办、综治办,香雪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治安巡逻队、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香雪物业办公室,由燕泉执法大队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香雪物业公司负责一切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7日—2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菜农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6月24日—30日)
1、依法取缔食品加工城严重占路为市的行为,依法清除违法建设的雨棚、标牌、摊点等,引导所有商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交易;
2、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者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通畅的行为;
3、对于个体经营户实行划行归类经营,有序摆放,固定摊贩进入主体市场内经营;零担菜农需按规定区域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所有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场所,严禁随意停放、严禁随意调头。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7月1日—1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取缔的马路市场区域,强化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
2、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确有需要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研究可行性方案。
四、工作要求及行动工作分组职责
1、参加整治各部门及当地居民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2、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3、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4、宣传维稳组(17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街道驻社区干部(2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综治办(4人)、治安巡逻队(5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实施整治工作;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整治行动组(58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城管办(6人)、执法队(50人)
职 责:负责组织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工作。
6、后勤保障组(10人)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篇3: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城乡环境卫生同治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对国、省、县级道路沿线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依法予以规范整顿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和其他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贸经营行为。有专业市场的必须无条件入场经营;有场地但暂时条件差的,应创造条件入场经营;没有市场和专用赶集场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依法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自即日起进行宣传发动及自清自查自纠;六月上旬组织开展联中整治专项行动;六月二十日起,全面取缔设立在国道、省道和其他交通要道的马路市场,全面进入市场或专用场地经营。
四、各乡镇办事处及道路沿线村级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取缔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乡市商务局
湘乡市工商局
湘乡市公路局
湘乡市公安局
年六月六日
篇4: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太平桥集镇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集里街道太平桥农贸市场将于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办事处将对集镇占道经营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原太平桥镇政府旁马路市场
二、具体要求:
1、太平桥集镇马路市场自1月10日起取消,太平桥农贸市场将由太平桥社区统一管理,各经营户可自愿与太平桥社区签订承租协议,经营户除自行承担水电、卫生费外,其他费用全免。
2、1月15日后,我街道对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将暂扣或没收经营产品及车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好集镇秩序。
集里街道办事处
年1月10
篇5:取缔马路市场的通告
广大商户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沙河灌渠以南药王庙区域和河南大路区域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月底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以药王庙附近和河南大路为重点,辐射周边主要城市道路,依法取缔社会反响大、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早市、马路市场,例如:占道经营的肉食、蔬菜、水果、豆制品、鱼摊、粮油、小百货等各类摊商小贩。
三、有关措施
所有马路市场摊点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自行整改,根据经营品种一律进入市政府指定的滨河综合市场(地址:东山水闸以北)依法经营,由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安排摊位。全面清理取缔行动开始后,对拒不按要求执行、仍占道经营的商户,市政府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执行、暂扣经营工具,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国市人民政府
年1月6日
篇6:整治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活动中,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员: XX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门站运营及管线巡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并制定解决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自纠整改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根据自查摸底阶段整理的安全隐患台账及解决方案,各部门在整改期限内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公司领导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做活动总结,从中汲取工作经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排查内容
依据管输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门站及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行为方面
(1)检查公司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是否依法办理公司营业的有效证照及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进行改建门站的行为;
(3)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4)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形成台账,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
(7)门站运营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调压工证等相关行业要求的上岗证。
2、现场实体方面
站场部分:
(1)站场工艺流程是否正确;
(2)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关键阀门的开关、开度是否正确;
(4)调压器是否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
(5)工艺和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6)压力、温度等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读数;
(7)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现场设备和管线是否有漏气、油、水、电现象;
(9)控制室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0)恒电位仪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11)冬季应及时检查冬防保温工作,检查电伴热系统是否正常;
(12)站场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是否保持完好状态,警示标示是否齐全,张贴位置是否醒目;
注:干粉灭火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a、铭牌是否清晰准确;
b、灭火器压力是否在绿区,压力表表面是够完好;
c、喷嘴、胶管是否有老化或龟裂现象;
d、筒体、筒底是否存在锈蚀、变形现象;
e、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锈蚀、变形等现象;
f、二氧化碳灭火器需要称重进行检查。
(13)站场内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是否齐全;
(14)站场内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排查站场防雷、防静电工作,检查监控系统、线路、仪表接头是否有漏电现象;
(16)排查工艺区内需要效验的仪器仪表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效验更换;
(17)是否严格按照进站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保证门站内运营人员的正常工作运转;
(18)排查发电机房发电机主体是否有故障或隐患;
(19)排查由自用气撬敷设至锅炉房、厨房处的天然气管线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气现象;
(20)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21)管输天然气的工艺区与综合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达标。
注:在对工艺区巡检中,要按照“看、听、闻、测、查、记”的六字法进行检查。
看:看现场仪表显示(压力、温度、差压、瞬时流量、液位、电压、电流、控制电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听:通过听声音辨别设备是否正常;
闻:通过设备异味可判断隐患事故
测:通过肥皂水、可燃气体检测仪对可疑点进行检漏;
查:查看之前的运行参数与现场进行对比;
记:记录现场的仪表参数。
管线部分:
管道有无泄漏或埋深不足处;
标志桩、测试桩、转角桩、加密桩是否完好;
管道两侧5米内有无其他作业;
(4)管道附属工程(水工保护、护管、管堤、桁架等)
有无遭破坏;
(5)管道两侧50米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米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6)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挖翻土迹象。
五、工作措施
1、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如实记录。将整改责任书负责到人,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拖延整改期限,将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3、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治,公司督办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工作要求
1、安全技术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站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排查过程中,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
2、公司内部要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尽职尽责、扎实有效者将予以内部通报嘉奖,对漏查、瞒报和整治不彻底的,特别是对由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情况及隐患整改报告做好存档保存。
篇7:整治方案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篇8: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的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青春活力”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务实苦干,针对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沿线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青奥会的市容保障,以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各国青年运动员和中外嘉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了“迎青奥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委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青奥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的分管领导及东山街道、街道、开发区、高新园、街道、街道的分管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市容景观科,负责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保障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此次区城管局涉及的保障行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完成青奥城市景观标识工作;二是主城区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双龙大道、地铁3号线沿线、机场轻轨线沿线、宏运大道、场馆周边道路、主城区道路、机场高速沿线、宁杭高速东山至高新园段、绕越高速南庄枢纽至高新园出入口沿线、南站段周边等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区域内立面、围墙、围挡,违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不洁楼宇,违章渣土运输,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三乱”及卫生死角,停车秩序等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建立,宣传发动阶段( 2月):制定详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形成政令畅通、指挥得力的工作体系;城管系统内部实施广泛动员,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并依靠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政府、市民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2.全面实施,深入推进阶段( 3—5月):各项整治、各种工程全面启动、全线铺开,紧扣节点,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重点攻坚,检查验收阶段( 7月):紧紧围绕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督察、跟踪推进、限时完成;针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青奥保障阶段(8月):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严防反弹,全面做好青奥会召开期间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工作分工
详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青奥会是一项国际性综合重大体育赛事,也是展现作为副城的功能品质形象的重要机遇,更是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挑战。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各项菜单,科学设计、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建立倒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工作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对落实不力者严格追究责任,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3、整合资源,高效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确保青奥会各项市容、环卫保障任务全面落实,坚持规范与效率同步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运行高效、阳光透明,努力为此次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广泛参与,全面监督。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动员引导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奥会的环境保障工作中来,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为创造“绿色、绿色青奥”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