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新版的招生通告,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新版的招生通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版的招生通告

篇1:招生通告

本校是热点学校,施教区大,生源多,固定住所及户口情况比较复杂。为了便于部分学生家长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报名时来回奔波,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房产证和全家户口均在本地施教区范围内,并实际居住,可直接报名。

二、房产在本学区,户口迁入不满一年,先登记经入户调查确认入住后再报名。

三、凡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而父母无自有住房的,需孩子父母带好结婚证和身份证在招生前一个月到常州市房管局开具“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报名时带来。

四、贷款购房,没有领取房产证,但户口已迁入,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

五、新购买二手房,必须一年前(xxxx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证及户籍迁入,并且实际入住,该房产六年内无孩子在三井小学读书。

六、拆迁户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并没有另外购房的,需父母双方提供市房管局开具的“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原件)。

七、公寓房一定是“住宅”用房,有70年产权,“商用”或“商住两用”房不可以作为入学条件。

八、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只登记不报名,待符合条件的.招生结束后根据学额情况再确定是否录取。例如有合法的产权但户口没迁入、二手房未满一年等等。

如有疑问可查阅xx区教育网站(xx区xxxx年小学入学须知)

xx区三井实验小学

xxxx-6-15

篇2:招生通告

“阳光班”是由xx二中和xx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个针对“困、优”高中生的资助项目,xx二中“阳光班”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市慈善总会的监督下,由xx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xx二中主办,每年招收50名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为“阳光班”学生。现将xxxx年xx二中“阳光班”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班招生条件

1、学业优秀

(1)“阳光班”由被xx二中网上正式录取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组成。

(2)家庭困难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

(3)思想品德优良。

2、家庭困难

(1)孤儿。

(2)城镇低保家庭的子女。

(3)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

(4)困难优抚对象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

由xx有限公司每年为每名学生提供4000元的资助,用于保障必要的生活、学习开支,另外还享受每年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每生享受资助共计18000元(12000元生活费,6000元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证明(所需材料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到报到处)。

2、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困、优”原则按拟资助人数120%择优确定备选名单。

3、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及xx市慈善总会根据公示和调查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xx市教育局批准并进行公示。

4、申请但经审核未通过、没能进入“阳光班”的学生,不影响其按成绩编入其他班级。

四、招录与管理

1、申请“阳光班”资助学生,必须在xx市教育局填报xx二中正式录取志愿,按正常招生程序招录。

2、“阳光班”单独编班,强化管理,按实验班标准配备优质师资。阳光班学生主体倾向理科方向发展。

3、xx二中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依照《xx二中“阳光班”管理细则》,认真做好招生、资助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自强自立、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阳光生,回报社会的关爱。

xx二中

xxxx年6月15日

篇3:招生通告

根据下城区教育局关于xxxx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学区范围

安吉社区、环西社区、戒坛社区及灯芯巷社区的武林路210号—264号双号、灯芯巷32号、狮虎桥路38号、狮虎桥路43号。

二、入学年龄

年龄满6周岁(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学区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理登记。

2.“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入学。

四、报名办法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6月18、19、20日三天,请直接登录预登记网站进行报名预登记,并按以下要求的时间到校进行现场报名。

6月24日一天——戒坛社区、环西社区

6月25日上午——安吉、灯芯巷社区(武林路210号—264号双号、灯芯巷32号、狮虎桥路38号、43号)以及长寿学区前七批次选报我校的适龄儿童

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

五、登记地点

新版的招生通告(集锦6篇)

本校戒坛校部(直戒坛寺巷5号),请从正门进入。

六、登记所需材料

请父母亲自(一人)携带孩子凭以下证件予以登记:

1.本学区户口。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②房产证。③父母身份证。(核查后返还原件,留下复印件。)

2.拆迁过渡户。拆迁过渡在本学区的除携带以上材料之外,还需带拆迁过渡协议。②在本学区租房合同。(报名后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凭预登记码到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xx市区的暂住证(或孩子本人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社保缴纳信息可以在预登记系统中查询,报名时无需提供纸质参保证明。)其中,暂住证、社保、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xxxx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无中断。(需将所有材料都带齐,无需带孩子)

注:进城务工子女也可以到明珠实验学校报名登记,但不能重复报名,否则无效。

※以上所携带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请父母按要求及时来校登记,切勿误期。为保证有序招生,请您来校时务必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

注:现为招生登记,至于能否在本校或安排其他学校入学,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xx市安吉路实验学校

xxxx年6月19日

篇4: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现将我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xx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xx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x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xxx年9月1日-xxx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详情可咨询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xxxxxxxxxxxx、昆阳学区xxxxxxxxxx、鳌江学区xxxxxxxxxx、水头学区xxxxxxxxxxxxx、萧江学区xxxxxxxxx、万全学区xxxxxxxxxx、腾蛟学区xxxxxxxx、山门学区xxxxxxxxxx。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xxx年5月22日

篇5:幼儿园招生通告

通告写作格式

1、标题的写法有四种:

①“通告”。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在通告前加上“紧急”二字。

②“关于XXX的通告”。

③“XXX关于XXX的通告”。

④“XXX的通告”。

2、原由。

主要阐述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通告常用的特定承启句式“为……,特通告如下”或者“根据……,决定……,特此通告”引出通告的事项。

3、通告事项。

通告事项是通告全文的核心部分,包括周知事项和执行要求。撰写这部分内容,首先要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较多,可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如果内容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方法。其次要做到明确具体,需清楚说明受文对象应执行的事项,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4、结语。用“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表达。

幼儿园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小小班: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实验、玉泉、西溪、华家池)。

小班:X年X月X日-X年X月X日(玉泉、西溪)。

以上出生年龄的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的.浙江大学事编教职工(含学科博士后)子女。

二、报名材料

请家长带好双方身份证、浙江大学工作证、户口本、校园卡原件,幼儿出生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带有姓名及工资号的当月工资单一份,以及《浙江大学幼儿园入园登记表(xx版)》一份(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大学幼儿园各分园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棉被资料费350元。

三、招生时间

X年X月X日,08:30—16:00。

四、报名地点

在玉泉校区工作、居住以及附近区域的教职工请就近到玉泉、实验幼儿园音乐厅报名。

在西溪校区工作、居住以及附近区域的教职工请就近到西溪幼儿园大门口验证后到办公室报名。

在华家池校区工作、居住以及附近区域的教职工请就近到华家池幼儿园门厅报名。

五、其它说明

请校内各单位做好符合招生条件的出差、出国人员以及引进人才子女的报名通知工作。

六、电话邮箱

玉 泉:电话XX 邮箱:xx;

西 溪:电话XX 邮箱:xx;

华家池:电话XX 邮箱:xx;

所有报名登记人员均需下载填写好《浙江大学幼儿园入园登记表(xx版)》电子版,报名当日打印携带,同时,被录取人员届时还需填写《幼儿入园信息表》(excel表)并发送电子表至相应分园邮箱。

张贴的招生通告若与网站发布的通告有异,以网站通知为准。

XX幼儿园

xx年x月x日

篇6:学校招生通告

根据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经仙居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县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3.免费入学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人民教育基金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款。

4.相对稳定原则。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等实际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招生办法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办法

(一)根据台教〔20xx〕26号文件精神,落实“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校招收本人户籍、监护人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及监护人户籍都在学区范围,在学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三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四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则可招收附近学校前三批已经取足,但没有被录取的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五批:学校如有空余学额,采取摇号入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仙居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入学摇号:

①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②父母在学区内经商且常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

③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

④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的(截止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从20xx年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

初中:已在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

2.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入学摇号,父母须具备上述摇号条件之一,同时具备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或者本人小学阶段全部在学区范围内小学就读。

(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禁止以借读名义达到择校目的,禁止为达到择校目的而进行户籍迁移,对于前述第二条第一款前四批招收的学生实行“学籍随户籍转”原则,如果户籍迁出就读学区,应将其学籍同时迁出并转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放弃学区学校就读资格,或者在入学报名之后迁入户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一学期安排一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纳学生后,中途不得借故劝退学生。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批至第四批于 7 月25日至7月26日报名。

2.前四批已取足,则不再进行第五批报名;如还有空余学额,则进行第五批摇号招生,于7月28日向社会公布学额,7月29日至7月30日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摇号时间待资格审查后确定。

四、报名地点

城区各小学、初中。

五、报名办法及须带材料

1.第一批: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批至第四批:须提供户口本。

3.第五批:(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其他合法证明及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并常住三年及以上,须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凭证和常住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3)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补缴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4)小学:学龄儿童及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3年及以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要求学龄儿童学前三年在学区范围内幼儿园就读。同时提供幼儿园就读证明、门牌证、水电缴费、有线电视缴费、固定电话缴费等有效原始凭证(从2019年开始,符合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再具备入学摇号资格);初中:已在城区六所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六小、仙居八小)完成小学教育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本。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选择一所意向学校报名,不能兼报。相关材料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审核后,确认摇号资格。

4.小学和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户口本;初中各批次都须提供由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六、摇号录取办法

1.具备摇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分别到各报名学校参加摇号。

2.各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摇号名额的,直接录取,若还有空余名额的,则面向其他学校未摇中的对象进行报名摇号录取。

3.具备摇号资格的双胞胎学生,由家长自愿,可以分别参加摇号,也可以连在一起参加一次摇号。

学校要对摇号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名额不予补录。

仙居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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