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在意小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道路限载通告,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道路限载通告,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道路限载通告
X331翁金线澉浦大桥(K58+911)经检测为四类桥梁(限载、限行)。为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X331翁金线澉浦大桥实施交通限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实施地点:澉浦大桥(翁金线K58+911)
三、实施措施:禁止中(大)型(含)以上货车、客车、拖拉机及高度大于2.5米小型车辆通行。
四、绕行线路:X104嘉盐线、X119嘉南线等道路
请中(大)型(含)以上货车、客车、拖拉机及高度大于2.5米小型车辆提前选择道路绕行。过往行人和其他车辆请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月21日
篇2:道路限载通告
清澜大桥将已于12月18日通车,是连接清澜和东郊的重要交通要道。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桥梁设施安全,市政府决定对清澜大桥实施限载限高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于清澜大桥东连接线正在建设(东郊至龙楼),从12月18日起,对清澜大桥实施限载限高通行,禁止荷载20吨以上或高3.4米以上的一切车辆通过。
二、清澜大桥限载限高期间,市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过,维护大桥安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交通、公安和公路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年月日
篇3:道路限载通告
鉴于省道203线与208线漳平过境线东坑口大桥已出现桥面纵向裂缝病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通行和桥梁设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该桥实施限载通行。同时,为确保绕行道路交通畅通和通行安全,对过境绕行车辆一并实施限载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载标准
1、东坑口大桥。限载按漳政〔〕30号文规定执行。即:严格按国家九部委规定的装载标准执行,二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同时,
4轴以上(含4轴)货运装载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30吨不得通行;禁止任何类型客车通行(客运车辆可绕城区经桂林大桥通行)。

2、绕行道路。交通岛(万成)—环城北路(工业路一期)—在建西园大桥东岸—沿江—可人头大桥—西园乡政府—工业路二期—省道203(漳龙公路)路段,限载严格按国家九部委规定的装载标准执行(二轴、三轴车辆同上),但4轴以上(含
4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不得通行。
二、严格执法
限载期间,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公路路政部门实行24小时值勤加强监管,对违反上述规定冲关冲卡、超限超载的车辆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同时,取消违规车辆所在公司临时通行资格。
三、限载通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七月三十一日
篇4:道路限行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决定:在汕头市潮阳区管辖区域内部分路段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单向行驶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驶入棉西路,即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路段: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中华路、南中路。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通行路段:潮阳区城区范围内道路(324国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车辆停放路段(有停车泊位除外):城西大道从北关路口至中信华庭路口路段、东山大道、河西街、中华路、北关路、北中路、柳园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长春路、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五举路、公园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环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循环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东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停放:1、324国道:棉田路交叉路口、东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门)路交叉路口、工交(职教)路交叉路口、梅园路交叉路口、梅花农场路交叉路口、大峰医院门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饶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线):兴富路(铜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贵路交叉路口、东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胪镇综合市场路口交叉路口、谷关路交叉路口;4、谷贵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临时红绿灯路口;6、饶新路与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高考期间(六月六日17时至九日17时)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车泊位在内):中山东路、城东大道、东山公园门前横路、公园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新镇二小学门前路、桃园路。
七、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停放。
八、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道路停车,汽车类须按规定顺向靠右侧停放,(有停车泊位的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须按规范停放在步道临路肩一侧,车头须向外并与路肩石对齐。遇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或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辆驶离。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十、实施车辆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按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来发布的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年十月二十日
篇5:道路限行通告
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保护群众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我区部分道路限制核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畜力车(以下称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
实行24小时禁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区域
(一)禁行区域
1.东起东外环(即S345,以下简称东外环)、石岭路,西至西昌路(自人民路至光明大道)、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西昌路(自南园立交桥至胜利西路即长乐路),南起人民路,北至君山路(自东外环至建设路)、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至解放路)、广济路(自解放路至青檀路)、胜利西路(自青檀路至西昌路)、原枣曹线(自南园立交桥至衡山路),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衡山路、湖西路、湖西景苑西规划路、龙城路及所包含区域内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3.光明大道自西昌路至市中区界牌段,解放路自新S348线(十里泉路)至广济路路段,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4.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外环(S345)路段,实行早7:00-8:30,午11:00-12:30,晚17:00-19:00限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二)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
人民路自东外环路口西口(含)至西昌路路口东口(含)
西昌路自人民路路口北口(含)至南园立交桥南口(含)
衡山路自光明大道至原枣曹线路口南口(含)
君山路自建设路路口西口(含)至南园立交桥路口东口(含)
胜利路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崮山路路口东口(含)
青檀路自胜利路路口(含)至广济路南口(含)
广济路自解放路路口西口(含)至青檀北路(即龙山路)路口东口(含)
香港街自建设北路(即石岭路)西路口(含)至解放路路口(含)
上述临界道路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带有广告性质的专用车辆确需在核心城区道路上展游的,需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同意,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