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旻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公文写作标准,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公文写作标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文写作标准

篇1:秘书公文写作标准

纪要

1、标题

第一种、机关名称+会议名称+文种;

第二种、会议名称+文种;

第三种、正、副标题式

2、正文

一般采用总分式的结构。

1、总述部分:

这是全文的前言、导语、即会议概要。

一般要交代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单位、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情况、结果及对会议总体的评价。

2、分述部分:

写会议讨论的情况和结果。具体写法:分类式、发言记录式、综合式。

3、结尾

其一要提出希望、号召;

其二交代会议的有关事项

范文:

达州市第三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_年9月6日下午,市长何健在市政府6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副市长何平、黄平林、王全兴、徐承、吴应刚、邓瑜华,秘书长张礼忠出席会议。副市长胡杰因公请假。市人大会副主任张德珍、市政协副主席彭飚、达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任清志应邀列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登华、张远见、徐云川、严洪波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新闻单位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研究审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代拟稿)的请示 减免问题的请示

九、人事任免

篇2:秘书公文写作标准

决定

标题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正文 可采用分条列述式,篇段合一或分段式写法,要写明决定的根据和决定的事项

结尾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

范文:

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清理,现决定废止1993年9月24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公安部令第14号)和1994年12月25日发布实施的《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秘书公文写作标准

通 知

通知的写作格式

结构模式: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顶格主送机关,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机关与日期。

范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

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_〕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全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

篇4:公文写作标准

根据办公室分工安排,本人主要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综合文字。自 20xx 年x月任副主任以来,在主任的言传身教下,在各级领导的悉心指导和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本人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团结带领综合、人员,克服人手少、新人多、任务重等困难,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兢兢业业做好每一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办公室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对于青年干部而言,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岗位的更高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十分注重理论学习,较为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著作,逐步掌握其理论精髓,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注重知识积累,积极参加发展论坛、经济实务培训班以及 11 月份在上海举行的青干班等各类培训活动,并结合工作需要,钻研经济、法律、科技等现代知识,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知识结构。注重业务学习,认真研读《秘书工作》、《要情快报》等业务刊物,主动向领导和同事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注重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学习,学习领导善于把握大局的谋略、勤政爱民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品格,学习同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学习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修养以及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适应了工作岗位的要求。

二、勤奋工作,扎实干好本职工作。

综合文字方面,着眼于区委决策需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综合文字人员一道,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高领导意图的解析能力、上情下情的把握能力和对文字运用的驾驭能力,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文稿的起草和审定任务,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以文辅政”水平。先后统筹起草区委六届九次全委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教育工作会议、财政改革工作会议、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等全区重大会议领导讲话以及各类文稿 70 余篇;撰写领导署名理论文章 7 篇,并在《群众》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编发区委会、区四套班子会议等会议纪要7 期、书记办公纪要 2 期,使区委的工作思路、措施、要求得到及时有效的体现。方面,健全完善全区网络,加强办公室制度建设,强化专兼职信息人员培养锻炼,不断提高上报信息质量,提升水平。累计上报信息 3000 余篇,基层建议 80 余条,《要情快报》采用 110 条、《决策参考》采用 100 余条,党建手机报采用 200 余条,其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抢占江北动漫产业发展高地》和《区打造城市“绿脉”全力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新城区》等 6 条信息得到了市委刘永忠书记的批示。目前,总得分列全市八个县区第三。同时,不折不扣地完成办公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其他同志做好相关工作,在区承办的中国淮安淮扬菜美食文化活动中,统筹撰写好领导的各类致辞讲话,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

三、严于律已,切实树好个人形象。

区委办是区委的重要枢纽机关,办公室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办公室外形象。本人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对照《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做人言行和做事准则。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注能严格执行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能严格执行不准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能严格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执行不准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

公文写作标准(精选8篇)

军等名义操办规定;能严格执行不准参与赌博等规定;能严格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相关规定;能严格执行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等规定;能严格执行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能严格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及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等规定;能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等规定,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四、遵纪守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学习掌握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根据文字工作与法律法规联系紧密的特点,从自身做起,积极投身“五五普法”以及“平安”、“法治”创建,认真参加办公室及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学法、法律培训考试等活动,并利用业务时间、工作间隙,自学《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自己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没有因为违法行政引起的信访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一年来,我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综合文字水平与领导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动超前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篇5:公文写作标准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系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行使法定职权、处理日常事务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公文有其特定的撰写程式和行文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规政令、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文字工具。公文是应用文中最重要且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种文体。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所谓通用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普遍使用的公文;所谓专用公文,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特定需要而专门使用的公文。专用公文具有很强的专业特点,如外交公文,法规公文,司法公文,经济公文,公关公文,军事公文,等等。

就法院来说,法院公文既包括专用的司法文书如裁判文书、各种笔录等,又包括有正式版头的行政公文和党组织公文,还包括其他一些公务文书如总结、汇报、发言、经验交流材料、事迹材料、宣传、调研、简报类材料等等。可以说,范围非常广泛。我们今天讲的主要是狭义的公文,即有正式版头的行政公文和党组织公文。

公文、文件、文书,这是三个既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公文、文件、文书,它们在内涵上是有交叉的,就是说,同一份文字材料,既可以叫做文件,又可以叫做公文,还可以叫做文书,但是,这样的文字材料,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只有符合这种要求、公文、文件、文书才可以作为同义词来交替使用,否则便是误用。公文、文件、文书三者可以说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所谓文件,它是领导机关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而制发的、具有法定效力并设有特定版头的公文;所谓文书,它是一切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为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联系事务、商洽问题、记录情况等而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稍加对比我们便不难发现,公文、文件、文书三者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具体地说,文件只是公文当中的一部分,而公文则又只是文书当中的一部分,文书除了公文之外,还包括私人文书。

狭义的公文与调研文章和宣传文章也有很大的不同。在座的各位同志今天已经听了关于调研和宣传文章写作方面的交流发言和讲座,应该有了很深的印象。实践中,有的同志写得好调研文章或者宣传文章,但不一定写得好公文;同理,熟悉公文写作的同志,也不一定擅长写宣传类文章,因为他们是几种截然不同的文体。从公文的特点中,我们可以找到原因。

(二)公文的特点

1、明确的公务性。

2、鲜明的政治性。

3、极高的权威性。

4、作者的法定性。

5、较强的时效性。

6、体式的特定性。

7、文风的朴实性。

8、严格的程序性。

(三)公文的作用

1、领导和指导作用。

2、规范和约束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

4、联系和知照作用。

5、依据和凭证作用。

以上是公文的现实效用,还具有历史效用,可以存史。

(四)公文的分类

1、按基本使用范围分为:通用公文(法定公文、普通事务文书)和专用公文。

2、按行文的方向分为:上行文(请示、报告等)、下行文(决定、指示、批复等)、平行文(函等)以及通行文(意见、会议纪要等)。

3、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分为: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决定等)、指导性公文(批示、意见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简报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等)。

4、按制发机关的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群众团体公文、联合行文等。

5、按公文办理的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常规公文等。

6、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

7、按公文的规范程度和约束力分为: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

8、按公文的载体分为:传统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

(五)公文的文种及其适用范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其中,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就法院系统来讲,19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但201月1日起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施行后,最高法院没有及时修订法院系统的“公文处理办法”,只是要求按照国务院的新“办法”执行;后来,最高法院出台了一个“修改稿”,但至今未正式下发实施,而最高法院的文件在一些细节上,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务院的新“办法”执行,造成在一些细节规范上不知何去何从;同时,党的机关公文仍按照老“条例”执行,使用16开纸等,法院对党的机关的文件又要改用党内公文格式,造成多轨并行,很不统一,很不方便。但总体来说,法院公文主要是按照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的,所使用的文种同行政机关公文文种。

1、命令(令)

命令(令)属下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命令(令)的制发主体有着严格的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的会及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及部长、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大,才有权力发布命令(令)。党的领导机关可以和同级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命令(令),但需以行政公文的形式出现。就法院来说,命令(令)仅适用于授予司法警察警衔、奖励有关人员。

2、决定

决定是党政机关共有的一个公文文种,但就适用范围而言,决定在行政机关比在党的机关要广泛得多。在党的机关,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而在行政机关,决定则“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它一般以国家各级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不使用这一公文文种。但事实上,公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已经扩大化,如法院的开庭公告、公示公告等等。

4、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告与公告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都面向全社会,都是知照性的。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一方面表现为制发的主体有受限与不受限的不同——公告是有资格限制的,而通告则是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表现为涉及的内容有重要程度的差异——公告涉及的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而通告涉及的则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通知与通告的功能相近,其最大的不同在于,通知有特定的受文者,通告则无;通知有专指的约束力,通告则仅有泛指的约束力;通知与机关的经常性工作密切相关,通告则与社会事务联系密切,如此而已。

6、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公告与通告面向整个社会,具有较强的公众性,通知与通报则主要是面向机关,具有较强的业务性。通知与通报的适用范围有一定的重合,但也有各自专享的“领地”,不能做人为的取舍。

7、议案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议案有其独具的特色,因而是公文中的重要成员。就法院来说,议案适用于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主要是法官职务任免。

8、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行政机关与党的机关均使用报告这一文种,而且适用范围也基本相同。

9、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两者的区别在于,报告只是客观地将有关情况汇报给上级机关,无需上级机关答复,而请示则是将自己无权或无力处理的事项及相应的对策主张反映给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必须明确予以答复。

10、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下级机关用请示向上级机关行文,上级机关即须以批复做出相应的答复。

11、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过去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作为一个公文文种列出,因其形式相对灵活,适用范围广,可以有效补救行政机关其他法定文种在适用范围和使用效果上的不足,故最新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其正式确定为一个机关公文文种。它属于通行文,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12、函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的答复功能仅仅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这是它与批复的一点重要不同。

13、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的机关专用的公文文种有:

14、决议

决议被列为党的机关14个法定公文文种的首位,可知它在党的机关公文中居于突出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出: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从形式上说,决议必须是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就是说,只有拿到党的会议上,提交与会者认真讨论,并得到表决通过的,这样的决议才是合法有效的。第二,从内容上说,决议必须是重要决策事项,就是说,一般的事项、非决策性事项不能采用决议这一公文文种。

15、指示

指示属下行文,“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就是说,指示主要适用于布置工作而不是其他方面,并且布置工作也不是事无巨细样样说到,只是提出一些原则和要求,工作具体如何开展,还须由下级机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所以,指示的文末往往有“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之类的结束语。

16、公报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相对于通报而言,公报的公开程度更高,而且涉及内容的重要性一般来说也更强。如国务院公报、最高法院公报等等。

17、条例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属规范性公文。就是说,一方面,条例的制发有严格的资格限定,下级党组织不可以制发条例,只有党的中央组织才可以制发条例;另一方面,条例是关于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化,是条文性法规,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18、规定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规定与条例一样,也属规范性公文。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方面,就制发的主体而言,规定并无条例那样的严格限定,各级党组织都可以制发规定;另一方面,就适用范围而言,规定往往与特定的时期、特定的条件和背景,以及特定的问题相联系,正因为如此,其时效性更强,而稳定性相对略差。其实,规定不仅用于党的机关,在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应用也很广泛,主要用来制定规章制度,但因为它不是行政公文文种,所以必须用通知的形式印发,而不能单独成文印发。

(六)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2)明晰发文权限,向适宜的对象行文。根据规定,党委和政府可以向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和政府行文;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在得到党委、政府授权后,可以向下一级党委、政府正式行文;党委、政府的其他下设部门,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式行文;其行文对象,包括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政府的对口部门,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下设部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适用“函”这一商洽性公文,不能采用指令性、指导性和规范性公文文种。法院公文的行文对象要求是一样的。

(3)尊重机关职权,准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简单地说,谁是主管,那么主送就是谁。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只能是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第20条规定: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第23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同志对一些重要公文忽视抄送,导致法院的一些重要工作部署和动态不能及时被上级和地方有关机关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果。要准确确定抄送机关,需要全面把握公文内容和与之有工作联系的有关机关,才能做到既不漏送,又不枉送。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需要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联合行文单位数量。

(6)关于“请示”的具体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在请示中写明;请示问题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篇6:公文格式标准

************师范学院

第四届教代会、第五次工代会决议(草案)

( 年 月 日)

********师范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日在学院报告厅召开。会上全体代表以对学院改革和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院长工作报告和其它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并通过了这些决议,圆满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

大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院长******代表学院所作的题为《************发展》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学院八年来,尤其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学院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客观地分析了学院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的办学工作思路和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符合学院实际。在讨论中,代表们对学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报告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一致认为报告对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学院向大会提交的,根据******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修订********师范学院“十五”计划和XX发展规划的建议》的决议,修订《********师范学院“十五”计划和XX发展规划》,学院定位比较明确,发展目标清晰,措施切实可行,鼓舞士气,催人奋进。

会议认为,会议讨论和审议的工会********代表上届工会所作的工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过去八年的工作,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八年来,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了工会的四项职责,推动了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对今后工会工作的建议,方向比较明确,思路清晰,符合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会议还讨论、审议了学院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八年来,工会财务管理符合上级工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收支清楚,经费支出合理。会议希望工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勤俭节约,提高会费使用效益,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和《**********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修订稿),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学院发展和建设中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提案、意见和建议。会议责成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尽快提交提案建议,并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或落实。

大会号召,全院教职员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篇7:标准公文格式

通知格式:(指示性通知)

xxxx关于××××××的通知

各科室:

××××××××××××××××××××××××××××××××

××××××××××××××××××××××××××××。

xxxxx

xx年x月x日

篇8:公文格式标准

关于拨付XX项目工作经费用于解决项目区遗留问题的请示

市委、市政府:

XX镇XX项目位于我镇XX村、XX村、XX村、XX村,总用地面积约XX亩,涉及拆迁农户XX户XX人,我镇已拆迁腾地完毕;20XX年XX月对青城湖项目一期范围内XX亩进行了征地工作,现征地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在前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暂拔工作经费XX万元,用于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遗留问题,以便更好的开展后期征地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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