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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

篇1:论文: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

论文: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

尽管杰姆逊十六年前就已发现,在第三世界中,“知识分子”这个特定的名称已如同一种业已灭绝的物种的名称,正在逐渐消失。但也几乎是从那时起,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中国人对这个假设的身份越来越认同,也越来越自觉,不仅曾有人在海外以此为名办杂志,而且讨论知识分子的文字也时有出现,当然还有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会。这一切似乎足以证明杰姆逊上述观察的武断;但如果我们将这一切放在现代性的背景下来考察,就会发现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杰姆逊的论断无论正确与否,脱离现代性的语境,是无法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的。

这是因为,知识分子是现代性的特有产物。与现代性一样,“知识分子”起源于西方。尽管在西方语言中“知识分子”一词源出十九世纪俄国的intelligentsia,最初指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和其他对社会持批评态度的一代人。屠格涅夫的《父与子》中的父子二人就是标准版本的intelligentsia。但西方学术界一般认为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哲士”们(Les philosophes)才是最早的知识分子。巴黎的沙龙和伦敦的咖啡馆是知识分子的摇篮。 但是,发生学上的一致并没有伴随相应的定义上的一致。葛兰西将知识分子进一步分为传统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而福柯则把知识分子分为普遍知识分子和特殊知识分子。这说明“知识分子”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此外,即使在西方,在不同的国家“知识分子”的含义也不尽相同。例如,在法国和别的一些西欧国家,“知识分子”有别于依赖于由国家资助的研究机构和学院的科学家与学者,也不同于只有审美诉求的文学实践者。知识分子就是独立特行,有不同于流俗见解的人。而在英国,当然也有社会批评家,但由于知识界与政界和管理层互动比较密切,所以“知识分子”一词就含有一丝讽刺的意味,指对日常生活缺乏接触的人。据说在英国很少有人愿意被称为“知识分子”。这说明,“知识分子”不但是一个非同质性的群体,而且在不同的国家与社会他们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在中国,一般人会将所有受过高等教育且从事非体力劳动者都叫做“知识分子”。这种知识分子定义实际是从“知识分子”这四个中文字望文生义而来,以为知识分子就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这种约定俗成的用法自然也有其语义学上的合理性,但对于研究和讨论知识分子问题却基本是不相干的。如上所述,知识分子是现代性的产物。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历代都有,如西方中世纪的教士或中国古代的士,但人们一般都同意他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定义不尽统一,但在这一点上却少有异议,说明知识分子作为现代特有的现象和群体基本得到公认。因此,本文讲的知识分子主要是指除了知识与文化外还有特殊担当的人,即所谓公共知识分子(public intellectuals)。

不少人以为,知识分子与传统的教士或士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们具有后者所不具有的自由和独立,他们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维持生机,而不需要托庇于某个私人或君主的保护与赡养。现代的种种制度,如教育制度、出版制度、市场经济制度都使他们得以以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人身份发言。这在一定程度上不无道理。但从根本上说,就像葛兰西深刻地揭示的那样,在现代世界,知识分子不能独立于经济、政治的结构而存在,而是如有机体般依傍着这些结构而生存,因此叫“有机知识分子”。他们不一定因此就一定机械因果地为统治阶级说话,相反,他们可以有自己的'声音。但从总体上说,他们或出于现实经济利益的考虑,或迫于制度的压力,而不得不最终被这个制度驯化。现代知识分子在全球范围内可能的灭绝,根源在此。

但另一方面,现代性也的确创造了知识分子得以产生和发挥其独特功能的条件和空间。从一开始,现代社会的理性化过程就要求将理性的、推理的、逻辑的思想及抽象活动与别的精神活动分开。科学不仅与宗教分离,而且也从古希腊以来广义的哲学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了各门不同的学科。同时,科学的发展要求有相对独立的科学机构和组织。随着大学和科学院或别的研究机构的出现,科学工作越来越专业化和职业化。不仅自然科学,而且社会科学同样如此,这就大大刺激和加强了知识分子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角色认同。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展开,识字人数大量增加,人的闲暇时间也在增加。现代的传播手段逐渐普及;现代印刷工业使得书籍与报刊对大众来说不再是奢侈品。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关于社会事务的各种思想、信息与观点。这就形成了知识分子赖以存在,并可以通过对其施加影响而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公众。按照熊彼特的看法,只有有了这样的公众后,才会有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

但这只是知识分子产生的外在条件,产生知识分子的内在条件,是社会进入现代后迫切需要有人担任原来由巫师、教士或士大夫担任的社会核心价值创造者、维护者的角色。现代性所隐含的虚无主义倾向,又使得创造者和维护者的另一面一定是怀疑者和批判者。知识分子,而不是寻常意义上的专业人士,就一身兼二任,负起了这样的双重责任。因此,恰恰是在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最高的西方,人们认为知识分子的特征不在他的专业或职业,而在于他得是这样的人:“……在他们的活动中显示出一种对社会核心价值的显著关心。他们是寻求提供道德标准和维护有意义的一般象征的人……知识分子似乎从来就是对事物现状与习惯、习俗不满的人。他们根据更高和更广大的真理对当前的真理提出疑问;他们用不实际的应该来反对现实。他们认为自己是像理性、正义和真理这样的抽象观念的专门看护人,是常常在市场与权力场所遭到忽视的道德标准的谨慎的保护人。”因为“没有别的群体的人(像知识分子……)那么自由;……知识分子创造标准和指出标准。作为知识分子,我们应该从所谓实际事务的人称之为乌托邦理想的观点对这个既定文化进行连续的、不妥协的批判……。”

不管这种知识分子的定义有多少理想的成份,但应该是比较容易为中国人接受的。中国古代的士虽然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但“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却深入世世代代读书人的心灵。处士横议,议的就是天下之事。士志于道,士是道的传承者和维护者,“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孟子尽心》上)根据道来批判现实政治和社会习俗,也是士应尽的职责。这个传统比西方的知识分子定义更多地影响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自我认同。但是,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毕竟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不管他们主观的自我认同是怎样,他们的客观行为不能不受种种现代性条件的制约。他们会更愿意把自己看成是现代西方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而不是中国传统的士,但中国现代性的特殊条件,又使得他们并不完全符合上述理想化的知识分子定义。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缺憾,却更鲜明地表明了现代性与知识分子的内在紧张关系。需要声明的是,本文无意将西方流行的知识分子定义作为知识分子的本质标准,以此来衡量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是否够格,而是要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与西方知识分子进行一些特征比较,以彰显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困境和一般知识分子在现代性条件下的必然命运。

篇2:21世纪中国美学的审美现代性论文

21世纪中国美学的审美现代性论文

自从20世纪初中国美学步入自己的现代思想建构行程以来,各种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究,几乎总是先在地同中国人在社会剧变、国家困厄面前所产生的民族性生存焦虑相纠缠。现代民族国家的振兴期待,社会文化统一体系的重建愿望,民众自觉意识的大声呼唤,大众生活幸福的规划设计……所有这一切,都非常明确地流露在20世纪中国美学种种具体而微的理论思考中;现代中国美学家们竭力想要借助美学的精神能量,严格而理性地框范、引导甚至建构现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新的生命改造活动与生活希望。所以,尽管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中一直存在着某种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冲突和矛盾,但深入分析,我们却能看到,不管是持守激进人生改造意志的美学主张,还是保持了相对静观内省立场的各种美学理想,它们实质上都持守了一个最基本的文化立足点,即以“审美”作为人生理想的生命活动,以“审美化/艺术化”为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的最后归宿,因而美学上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分化最终不仅没有集结成大规模的理论对抗,相反却出现了两种美学立场长期并存,共同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基本理论发展路线的局面。如果说,功利主义美学观着重把“美”和“艺术”具体落在了人生行动的崇高性实践方面,那么,超功利主义的美学理想则重点突出了“美”、“艺术”的社会和谐功能。这样,无论过去一百年里中国美学表现了怎样的理论分化,但从根子上说,主宰20世纪中国美学方向的,始终是一种“审美救世主义”的理想情怀。现代中国美学力图把对于社会人生问题的认识要求与实践改造,当作具有充足理由律的美学本体论,以此来实现现实生活与人生经验的精神疗治——美学家往往十分乐于充当这样的“社会精神医生”。

这里,我们便可以发现,如果把20世纪视为中国美学开始自身现代建构尝试的起步期,那么,这期间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当理论内部的“救世情结”和学术追求上的“社会/人生改造冲动”从外部方面强烈制约了美学的内部建构努力,美学在20世纪中国便呈现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学症候”——面对强大而急迫的外部社会压力,理论建构本身的内在逻辑反而失去了它的现实合法性;对于“审美”、“艺术”的强调,成为特定历史、社会的集体意志表现,而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和作为个体自由意识的选择与行动,则因此消失在美学对于“社会”这一集体利益的原则性肯定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美学的现代理论建构,实际从一开始就非常鲜明地指向了“社会本体”的确立方向,成为一种坚定地站在社会群体意志之上的美学追求:它把社会改造的目的、人群关系的改善以及人生幸福的不懈奋斗等社会性的价值满足当作为美学唯一合法的现代性根据。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20世纪中国美学的一个最大缺失:在社会实践意志、集体理性的高度扩张过程中,美学一方面表达了社会现代性的外部实践需要,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理论建构意义。因为毫无疑问,对于20世纪中国社会来说,社会现代性实践所要求的,是群体的社会自觉、统一而不是个体的生命自立、自由,是社会规范性而不是个体选择性,因而,追求社会现代性之实践满足的美学所集中体现的',便只能是那种超个人的社会意志、超感性的集体理性实践。而与此不同的是,审美现代性的核心却在于寻找社会本体、集体理性的超越前景,寻找并确立个体存在、感性活动的本体地位。因此,20世纪中国美学之现代建构所缺失的,根本上也就是对于个体存在及其生命价值的理论关注。

有鉴于这种历史的理论情状,中国美学倘欲在新的世纪里继续自己的现代理论建构追求,就必须在注意自身历史特点的同时,清醒地看到社会现代性追求在美学目标体系上的局限性,避免在对“社会本体”的确认中淹没掉“个人本体”的存在意义。从健全现代美学建构的整体要求出发,新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应当在自身内部充分肯定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重要性,重新认识超越一般社会规定性和集体意志之上的个体存在价值。换句话说,审美现代性问题之所以成为新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探讨对象,既是一种学术史反省的结果,更是美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围绕审美现代性问题,中国美学研究需要思考的主要有:

第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症结及其理论展开结构。这一方面,我们主要应着眼于个体存在的本体确定性及其结构规定,并在这一结构规定上展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阐释。在这里,我们首先将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从美学层面上理解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的现代冲突,如何把握“个人本体”与“社会本体”的理论关系?由于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美学始终把“社会”视为一个巨大现实而绝对化了,个体存在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常常被设定为某种无法调和的存在,张扬个体及其感性满足被当作为对社会改造实践、集体理性规范的“反动”而遭到绝对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以个体及其存在价值作为现代美学建构的思考中心,便需要对其中所涉及的诸多关系作出新的理解与确认,才能使美学之于审美现代性问题的考辨真正获得自己的理论合法性。

第二,“个人本体”的美学内涵及其现代意义。必须指出,所谓“个人本体”应在一种价值概念范围里被理解,而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属性的社会学或伦理学概念;“个人”首先不是被视为理性的生存,而是一种基于个体心理活动之上的感性存在。这样,强调“个人本体”,意味着中国美学将在突破一般理性主义藩篱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关心个人、个人生存目的以及个人的心理建设,而不是以社会利益消解人的需要、以集体意志消解个人想象、以理性消解感性。事实上,美学原本就是一种形成并确立在个人主体活动基础上的思想体系,离开对“个人本体”的确证,美学的实际思想前提也就被取消了。所以,强调“个人本体”,根本上是要重新确认美学作为一种人文思想体系的学科建构本位,让美学真正站在“人”的立场上。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关键主要还在于怎样理解这种“个人本体”的现代内涵?在这一点上,需要解决的理论困难主要是:首先,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个人本体”的现实规定是什么?这种现实规定又是如何在美学层面上具体体现出来的?其次,如果说,对于“个人本体”的确定,意味着对于个人的选择自由、行动自由、感受自由的肯定,那么,这种“自由”的价值目标较之历史的存在形态又有什么具体差异?换句话说,在体现和维护个人生存的基本目标上,“现代个人”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特殊性在美学系统中将如何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再次,由于现代社会本身的结构性转换所决定,传统美学对于统一、完整和完善的理性功能要求逐渐被充分感性的个人动机所消解,其影响到美学的现代建构,必然提出如何理解感性活动、感性需要的现代特性及其意义,以及在现代审美和艺术活动中如何有效把握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关系等问题。对此,美学在自身的现代理论建构中必须予以深入的探讨。

论文:中国知识分子的现代性

篇3: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

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

处在世纪的转换点上,中国美学新的理论建构与深化前景究竟何在?显然,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各种疑问总是同过去一个世纪里美学在中国的存在状况联系在一起的。

自从20世纪初中国美学步入自己的现代思想建构行程以来,各种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究,几乎总是先在地同中国人在社会剧变、国家困厄面前所产生的民族性生存焦虑相纠缠。现代民族国家的振兴期待,社会文化统一体系的重建愿望,民众自觉意识的大声呼唤,大众生活幸福的规划设计……所有这一切,都非常明确地流露在20世纪中国美学种种具体而微的理论思考中;现代中国美学家们竭力想要借助美学的精神能量,严格而理性地框范、引导甚至建构现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新的生命改造活动与生活希望。所以,尽管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中一直存在着某种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冲突和矛盾,但深入分析,我们却能看到,不管是持守激进人生改造意志的美学主张,还是保持了相对静观内省立场的各种美学理想,它们实质上都持守了一个最基本的文化立足点,即以“审美”作为人生理想的生命活动,以“审美化/艺术化”为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的最后归宿,因而美学上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分化最终不仅没有集结成大规模的理论对抗,相反却出现了两种美学立场长期并存,共同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基本理论发展路线的局面。如果说,功利主义美学观着重把“美”和“艺术”具体落在了人生行动的崇高性实践方面,那么,超功利主义的美学理想则重点突出了“美”、“艺术”的社会和谐功能。这样,无论过去一百年里中国美学表现了怎样的理论分化,但从根子上说,主宰20世纪中国美学方向的,始终是一种“审美救世主义”的理想情怀。现代中国美学力图把对于社会人生问题的认识要求与实践改造,当作具有充足理由律的美学本体论,以此来实现现实生活与人生经验的精神疗治——美学家往往十分乐于充当这样的“社会精神医生”。

这里,我们便可以发现,如果把20世纪视为中国美学开始自身现代建构尝试的起步期,那么,这期间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当理论内部的“救世情结”和学术追求上的“社会/人生改造冲动”从外部方面强烈制约了美学的内部建构努力,美学在20世纪中国便呈现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学症候”——面对强大而急迫的外部社会压力,理论建构本身的内在逻辑反而失去了它的现实合法性;对于“审美”、“艺术”的强调,成为特定历史、社会的集体意志表现,而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和作为个体自由意识的选择与行动,则因此消失在美学对于“社会”这一集体利益的原则性肯定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美学的现代理论建构,实际从一开始就非常鲜明地指向了“社会本体”的确立方向,成为一种坚定地站在社会群体意志之上的美学追求:它把社会改造的目的、人群关系的改善以及人生幸福的不懈奋斗等社会性的价值满足当作为美学唯一合法的现代性根据。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20世纪中国美学的一个最大缺失:在社会实践意志、集体理性的高度扩张过程中,美学一方面表达了社会现代性的外部实践需要,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理论建构意义。因为毫无疑问,对于20世纪中国社会来说,社会现代性实践所要求的,是群体的社会自觉、统一而不是个体的`生命自立、自由,是社会规范性而不是个体选择性,因而,追求社会现代性之实践满足的美学所集中体现的,便只能是那种超个人的社会意志、超感性的集体理性实践。而与此不同的是,审美现代性的核心却在于寻找社会本体、集体理性的超越前景,寻找并确立个体存在、感性活动的本体地位。因此,20世纪中国美学之现代建构所缺失的,根本上也就是对于个体存在及其生命价值的理论关注。

有鉴于这种历史的理论情状,中国美学倘欲在新的世纪里继续自己的现代理论建构追求,就必须在注意自身历史特点的同时,清醒地看到社会现代性追求在美学目标体系上的局限性,避免在对“社会本体”的确认中淹没掉“个人本体”的存在意义。从健全现代美学建构的整体要求出发,新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应当在自身内部充分肯定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重要性,重新认识超越一般社会规定性和集体意志之上的个体存在价值。换句话说,审美现代性问题之所以成为新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探讨对象,既是一种学术史反省的结果,更是美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围绕审美现代性问题,中国美学研究需要思考的主要有:

第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症结及其理论展开结构。这一方面,我们主要应着眼于个体存在的本体确定性及其结构规定,并在这一结构规定上展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阐释。在这里,我们首先将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从美学层面上理解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的现代冲突,如何把握“个人本体”与“社会本体”的理论关系?由于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美学始终把“社会”视为一个巨大现实而绝对化了,个体存在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常常被设定为某种无法调和的存在,张扬个体及其感性满足被当作为对社会改造实践、集体理性规范的“反动”而遭到绝对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以个体及其存在价值作为现代美学建构的思考中心,便需要对其中所涉及的诸多关系作出新的理解与确认,才能使美学之于审美现代性问题的考辨真正获得自己的理论合法性。

第二,“个人本体”的美学内涵及其现代意义。必须指出,所谓“个人本体”应在一种价值概念范围里被理解,而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属性的社会学或伦理学概念;“个人”首先不是被视为理性的生存,而是一种基于个体心理活动之上的感性存在。这样,强调“个人本体”,意味着中国美学将在突破一般理性主义藩篱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关心个人、个人生存目的以及个人的心理建设,而不是以社会利益消解人的需要、以集体意志消解个人想象、以理性消解感性。事实上,美学原本就是一种形成并确立在个人主体活动基础上的思想体系,离开对“个人本体”的确证,美学的实际思想前提也就被取消了。所以,强调“个人本体”,根本上是要重新确认美学作为一种人文思想体系的学科建构本位,让美学真正站在“人”的立场上。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关键主要还在于怎样理解这种“个人本体”的现代内涵?在这一点上,需要解决的理论困难主要是:首先,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个人本体”的现实规定是什么?这种现实规定又是如何在美学层面上具体体现出来的?其次,如果说,对于“个人本体”的确定,意味着对于个人的选择自由、行动自由、感受自由的肯定,那么,这种“自由”的价值目标较之历史的存在形态又有什么具体差异?换句话说,在体现和维护个人生存的基本目标上,“现代个人”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特殊性在美学系统中将如何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再次,由于现代社会本身的结构性转换所决定,传统美学对于统一、完整和完善的理性功能要求逐渐被充分感性的个人动机所消解,其影响到美学的现代建构,必然提出如何理解感性活动、感性需要的现代特性及其意义,以及在现代审美和艺术活动中如何有效把握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关系等问题。对此,美学在自身的现代理论建构中必须予以深入的探讨。

第三,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之间的现实关联。在当代社会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作为一个持续性过程,不仅关系着社会实践的历史及其文化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自主表达意愿和自由表达过程,关系着个人在一定历史维度上对于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方式。所以,社会现代性的建构不仅涉及个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涉及审美、艺术活动对个人存在及其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美学在探讨审美和艺术领域的本体确定过程时,理应对此做出有效的回答。这里应该注意的,一是社会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审美现代性追求在社会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审美现代性追求的现实合法性维度。

第四,审美现代性研究与美学的民族性理论建构的关系。这个问题本来并不应该成为一个主要的讨论话题,只是由于历史原因,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各种中国美学的“民族性”努力总是相当自觉地把审美和艺术活动与社会进步、审美“人生”的实现与集体意志的完满统一、个人自由与社会解放的关系等,当作一种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加以高度推崇,并且强调美学理论的“民族性”特征与中国社会固有的实践伦理、集体理性要求之间的一致性。这样,肯定个人及其存在价值、张扬个体自由的审美现代性追求,便不可避免地会同这种美学“民族性”建构思维发生一定的冲突。对于新世纪中国美学来说,能不能真正确立审美现代性研究的合法地位,能不能真正满足美学现代建构的逻辑要求,便需要在审美现代性研究与美学的民族性建构关系问题上进行一定的理论“反正”,厘清其中的关系层次,解除理论顾虑,同时真正从民族思想中发现、发掘和利用“个体本体”的理论资源——在这方面,中国思想系统中其实有许多值得今天重视的东西。

篇4: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发展策略探析的论文

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发展策略探析的论文

摘要:本文针对中国电视知识分子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国电视知识分子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电视知识分子 借鉴 媒介生态

2010年,“中国的电视媒体将被分为纯电视业务媒体、以电视业务为主的,电子媒体,和涉足电视业务的综合性媒体。”毋庸置疑,即使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电视仍将以其固有或崭新的形态,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视知识分子”的概念是法国著名社会学者布尔迪厄提出的。他将那些“在‘电视上挖一段时间’。得以靠媒介生存”的知识分子称为“电视知识分子”。布尔迪厄认为电视知识分子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电视通过各种机制对艺术、文学、科学、哲学和法律等文化生产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传媒的力量,若是要对科学界这样的领域施加影响,那它必须在它看重的场中找到同谋。

经历《百家讲坛》的由盛极一时到平庸呆板,电视知识分子逐渐成为颇受关注的群体。我国学术界对电视知识分子褒贬不一、毁誉参半。有人说易中天在电视上品《三国》促成了人们的读史热潮,也有人驳斥说他“不务正业”;有人说于丹在电视上讲《论语》、《庄子》让人感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生命的气息”,也有人批评她“不学而术”。有人赞余秋雨上电视是“传播文化”,也有人批其“沽名钓誉”;2007年3月,中山大学徐晋如博士在天涯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我们为什么要将反对于丹之流进行到底》的帖子,言辞激烈地称于丹“极度无知,传播错误的、甚至有害的思想”。不久之后,北大清华等校10博士在网上联名抵制“学术超女”于丹,甚至要求她从“百家讲坛”下课。一度,担任青歌赛评委的余秋雨引发了又一轮争议,百度贴吧的帖子数将近4万,其它网站的帖子数也在不断增加。“余秋雨有硬伤、哕嗦、扯话题、作秀”的批评言论甚至登上了各大报纸的文娱头条。

电视知识分子屡遭诟病,是因为电视知识分子在参与电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如下问题:电视知识分子的批判性遭到电视市场化的消解;因为电视节目制作的时间限制。电视知识分子在电视节目中容易出现文化硬伤;部分电视知识分子受制于电视制作规则,丧失自身独立性;有些电视知识分子将上电视作为自己追逐名利的手段。

面对这些问题,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如何应对?在知识分子媒介化成为一种趋势的情况下,电视知识分子应该以何种姿态参与电视。

一、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应该秉持传统,严以自律

在学院体制的压力和商业经济的诱惑下,有些电视知识分子将上电视作为一种获取名利的手段。我们敬佩静心钻研学术的知识分子,也不反对知识分子名利双收。但是,我们应该抵制批判那些为了在电视上“混个脸儿熟”就“满场子乱转”的“知识分子”。这些“媒介常客”,为了通过上电视获得声名和财富,丧失了自己的理念和原则,借着学者或某某协会会长、某某研究所研究员的头衔,进行着各种伪学术的表演。这些知识分子往往无心做学问,只想上电视作为获取名利捷径,自然会受到人们的批判。

知识分子应该是道德理性的智慧代表,是社会良知所在。如果一个知识分子违背了“学识为师”和“行为示范”这两条律条,那么,他的社会职责,他对媒体和公众的意义就无从谈起。在消费文化的语境中,知识分子一度从中心转向边缘。知识分子为了改善边缘位置,借助电视的话语权重返文化中心。在这个过程中,电视知识分子若致力于抢夺文化资本这个极具诱惑力的资源,必然会造成种种弊端。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为知识分子的再次活跃提供了可能性,但商业主义对知识领域的渗透消解了文化的自律。在学院体制的压力和商业经济的诱惑下,有些电视知识分子为了追逐世俗荣誉抛弃了反思精神和学术规范,为争取更多的出镜机会而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从大众评价有些频频露脸于电视屏幕上的电视知识分子“不学无术”中可以看出,知识分子应该自律,不能在公众面前做无所不知的“权威”,不能为了增加“上镜率”就热衷于出现在各个电视节目上,不管节目探讨的内容是否是自己所熟知的领域,这样不仅无益于提升电视节目品质,也让知识分子静不下心进行学术研究。因此,电视知识分子应该在发言之前先反躬自省和自我批判;在坚守学术理想,遵循学术规范的前提下介入电视,积极参与电视的文化建设。

二、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应该保持理性,坚守责任

寓教于乐、雅俗共赏是我们追求了几千年的审美标准,但是要拿捏好“教”与“乐”、“雅”与“俗”的度却并非易事。如何在电视节目中将自己对社会批判的诉求与观众的收视兴趣点相契合,做到“既叫好又叫座”是让很多电视知识分子和电视工作人员头疼的问题。知识分子遵循的是文化逻辑,而市场逻辑通过收视率作用于电视。市场经济沟通了民众和文化,催生了大众文化的蓬勃发展,也打破了文化层面的严格界限,出现了一批蕴含智慧而又让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但是,文化逻辑和市场逻辑在起点和追求目标上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文化在本质上追求的是思想批判和精神创造,而市场的最终追求是利益。在市场逻辑的指导下,电视知识分子所持有的批判性、理性和建设性很容易被文化的商业化消解,对社会所持的批判反思也很容易被电视这个大众媒介异化成为争夺收视率的工具。在商业效益和利益的驱动下,电视媒体和电视知识分子在“双赢”的过程中能否坚守住阵地,真正平衡好文化传播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这遭到了人们的质疑。在电视节目的制作过程中,为了最大程度地吸引受众,电视表现出简单、浅显、趋众的特点。因此,有些电视栏目会选取一些猎奇的、有争议的话题,邀请电视知识分子用悬疑式的讲述方式谈论话题以吸引观众的眼球。这就背离了电视知识分子通过介入电视启蒙教育民众、电视通过邀请电视知识分子提升电视文化品位的初衷,沦陷于庸俗化、娱乐化之中。这就导致了电视知识分子在电视上的发言――即使是出于公共立场和人文关怀――遭到人们的误解和质疑,认为他们传播的是“伪学术”,是带有浓郁商业气息的文化商品。

在大众文化消费时代,电视知识分子和他们介入电视的文化实践任重而道远。如何做到“通俗而不庸俗”、“适合观众而不讨好观众”、“具有市场而不迎合市场”,是电视知识分子和电视共同肩负的责任。电视知识分子要运用自身的学识去客观理性地传播知识、普及学术,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广大民众服务,并为大众的文化生活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电视要通过提高节目文化内涵不断提升观众的媒介素养,引发人们进行深层思考。在电视这个场域中发言,电视知识分子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与电视、观众平等对话,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电视给电视知识分子提供交锋、争辩的舞台,电视知识分子在电视上呈现思想碰撞、睿智交锋,给观众展现一个更科学、更全面的思想宝库和知识谱系,在电视、电视知识分子、观众的互动中达成共识。在发言的时候,电视知识分子不要摆出高人一等、指示教训的姿态,而应该具体化和人格化,达到与大众平视和对话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电视、电视知识分子、大众在文化思想交流沟通方面的良性互动。

三、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应该做个“介入的旁观者旧

布尔迪厄的“电视知识分子“理论中有这样一个观点:“上电视的代价,就是要经受一种绝妙的审查,一种自主性的丧失,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之一就是主题是强加的,交流的环境是强加的,特别是讲话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种种限制的条件致使真正意义上的表达几乎不可能有。”。电视作为一个场域,一种行业,有自身的规则和话语方式,电视知识分子参与电视,必然会受到电视逻辑和规范的控制。而电视虽然拥有话语权,但本身并不具有权力,需要顺从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力量,因此,电视本身就受到政治、经济、文化逻辑的控制。在政治、经济、文化力量的控制下,在电视结构力量所形成的规则下,电视知识分子介入电视容易丧失独立性、反思性和批判性。电视文化虽然包括电视精英文化和电视大众文化,但是电视大众文化占据了更大一部分的比例。“精英知识分子以文本质量为中心的评价标准,实际上并不适合于大众文化,大众是否喜欢一个文本不是看它的‘质量’,而是看它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是否相关。”知识分子这个批判的群体在看待问题时要求严谨冷静、分析问题时要理性深刻,而电视这个喧嚣的媒体却注重煽情和轰动效应、追求市场和收视率。在媒体掌握生产工具的情况下,电视知识分子的声音容易变声和遭到扭曲。出于电视观众文化层次的考虑,电视知识分子在电视上发言要求“浅显易懂、幽默风趣”,这虽然唤起了观众对历史文化的兴趣,但一旦没有掌握好分寸,传道启蒙可能会成为一场“闹剧”,原有的学术和文化内涵消失殆尽,与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批判性越距越远。我国著名的电视知识分子王鲁湘也坦率承认:“主体立场的丧失是知识分子进入电视的一个必然代价。你要转换到这个角色,就必须接受这个条件。以中国目前情形,任何一个媒体的话语空间都是有限的,电视的话语空间更狭窄一些。”

尽管电视知识分子需要积极寻求电视发言机会,但电视知识分子应该作为独立的主体而存在,而不是电视的依附者。电视受到种种力量的控制,拥有自己的逻辑和规则,电视知识分子介入电视必然会受到这种逻辑和规则的影响,但电视知识分子不能因此而屈从于电视规范,而是坚持独立性、反思性和批判性,为维护自己的立场和主张据理力争。刘易斯・科塞在《理念人》一书中写到:“如果知识分子能设法避免完全退缩和彻底整合的双重诱惑,那么他们在未来的美国当然仍然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亦是如此,旁观是电视知识分子保持独立性的有力保障。电视知识分子要以旁观者的姿态介入,客观冷静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北京大学学者陈平原认为:“当客卿而不是雇员,保持若即若离的态度,可能是知识分子介入大众媒介时应采取的姿态。”电视知识分子有自己的立场和主张,对于公共事务有自己客观的分析,站在旁观者乃至对立的角度,进行批判和引导。布尔迪厄就是利用电视作为自己发表意见的平台,对知识分子介入电视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抨击和批判。

四、其它媒体知识分子对中国电视知识分子的启示

何为媒体知识分子?布尔迪厄认为,他们或是媒体从业人员,或者是以卖稿为生的自由职业者,“这些人既无批判意识,业务专业才能和道德信念,却在现时的一切问题上表态,因此总是与现存秩序合拍。”与布尔迪厄关于“电视知识分子”的理论一样,布尔迪厄对“媒体知识分子”的批判观点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媒体知识分子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媒体知识分子,广义上指的是“当前以大众传播为主要交流方式,以大众媒介与新媒介为主要交流手段,在媒介化的生存状态下,人类传播越来越来趋于媒介化的过程中,对人类交流的现实进行思考,感到怀疑、焦虑、批评、甚至有些绝望的,身在智识阶层的人”。狭义而言,媒体知识分子是指“那些与媒介关系最靠近,能与大众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工作,通过大众传播的讯息生产与传递,对社会产生可能性影响并与媒体发生直接关系者。”我国媒体知识分子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以媒体为生的媒体工作人员中的知识分子,一是媒体工作人员中的知识分子,他们掌握和利用媒体向社会传播特定的内容,对社会产生影响;一是来自媒体外部的知识分子,他们通过介入媒体与媒体形成了使用的、满足的与潜在影响的关系。

电视知识分子作为媒体知识分子的一部分,有媒体知识分子的共性――媒体知识分子从某种程度上纠正了专业知识分子的封闭姿态,从一开始就带有敞开的平民主义特点,也有自己的特性――电视知识分子凭借电视这个平台,能接触到最广泛的大众群体。中国电视知识分子应该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同时,借鉴其他媒体知识分子的长处,以期良性发展,共建和谐媒介生态环境。

1、介入报刊的知识分子与电视知识分子相比,其个性主要表现在:介入报刊的知识分子所受的时间压力相对要小些,因此他们的思维更开阔,逻辑更严谨,话语更理性;可以主动针对社会问题及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或事前提出预警,而无需等到电视台邀约;通过文字立言,针砭时弊,没有电视知识分子采用言语立言时所面对的“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的压力;面向的受众群相对较小,传播范围比电视知识分子要小。因此,电视知识分子面对更大的受众群,要积极主动且冷静客观地参与讨论社会事务,寻求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的平衡点,不仅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担当起为国家的建设、社会的进步出谋划策的重任。而做到这点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话题平民化,谈平民生活中千家万户关心的话题。话题具有社会关怀,从社会性出发,电视知识分子既可以进行人文性的探讨,体现人文精神,也可以引起观众的兴趣和喜爱,体现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学养和准则。

2、与电视知识分子相比,介入网络的知识分子的个性在于:自发性较强,没有电视台的邀请、电视节目策划书的话题设置和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提问,介入网络的知识分子往往是主动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评论及时,网络传播的快捷和简便使得介入网络的知识分子可以快速地对刚刚发生的新闻事件和社会现象进行评论辩论;传播方式多样,与知识分子在电视上相对单一的传播形式不同,在网络传播中,知识分子既可以通过QQ、聊天室、网络视频、网络联线等进行个体之间的人际传播,可以通过BBs、网络论坛进行组织传播,还可以通过网络这个大众媒介进行大众传播;传播思想的自由性,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的“把关”作用相对较弱,这使得知识分子更多的思想观念在网络世界快速的活跃与生成;发言的匿名性,抛却传统媒体上的身份、内容公开性的压力,隐匿的安全感使很多知识分子进行自我表达时会较少顾及社会规范的约束,比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思想的互动性,通过网络,知识分子之间、知识分子和大众之间可以迅速及时地进行思想交流和观点碰撞。因此,电视知识分子也应该主动参与电视发言而不是等待邀请,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评判而不是限制于电视栏目组提出的话题,注意反馈信息,与观众进行更多的交流。

3、人们在谈论知识分子时,很少把电视工作人员也算入其中。但是在电视台中,有些工作人员也拥有专业知识和渊博的学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从事的是文化的传播和创造工作,也应该归为“知识分子”。与电视知识分子相比,电视媒体工作人员中知识分子的个性是:掌握着电视媒体这一传播上具,在议程设置上具有话语权优势;不仅了解文化冲突的各种表征,也了解不同文化层次的受众的需求;熟知电视运作机制和节目制作规则,较好地避免了电视和知识分子之间的冲突。因此,电视知识分子应该多了解电视制作规则,善于与电视结合,利用电视制作规则更好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要被电视制作规则限制。同时,电视知识分子应该了解不同文化层次的受众的需求,努力寻求普及文化、传播思想的更多途径。

上世纪三十年代,“生态”观念渗透到传播研究领域,这个起源于北美的学术课题逐渐发展成为媒介研究的分支学科,媒介生态学是“从生态想象介入传播研究,在负责的社会生态体系内,透视人、媒介和社会各种力量的共栖关系,以期望达到生态平衡”的一门新兴学科。目前我国学者主要侧重于研究以媒介为中心展开,研究媒介与其生存发展环境问题,也就是主要探讨媒介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相对来说,对媒介生态学的另一个类别――以人类为中心展开,研究人与媒介环境问题――研究的较少。从后一个媒介研究学类别的角度来看,中国电视知识分子作为构建媒介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应该注意自身的良性发展,以期和其他媒体知识分子一起与社会其它阶层共同构建中国和谐媒介生态环境。

和谐媒介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是:媒介外部环境和谐。有利于媒介发展;媒介自身健康发展,媒介系统内部实现生态平衡。

首先,电视知识分子和其他媒体知识分子应该做好传播知识和引导舆论的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和“引导”的作用。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动了社会进步和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消费主义抬头、价值观偏移、社会阶层分化、民众不公平感增强,这些都需要电视知识分子和其他媒体知识分子在大众媒介上参与沟通协调、释疑解惑、开展舆论监督,以公开建设性的言论促进社会生态动态地达到一种平衡,也促使大众媒介舆论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完善媒体协调平衡社会生态的功能。

其次,积极传播先进文化,重建社会人文精神。“和谐”的观念在我国自古就被认为“中国文化人文精神精髓和首要价值”,和谐媒介生态环境的建设呼唤媒介文化的建构和提升。大众媒介是一个强有力的文化载体,是提供全社会共享的主流价值观念的中介。要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以促使社会和谐发展,就需要电视知识分子和其他媒体知识分子通过媒介传播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

电视知识分子应该致力于建设健康的“知识传播场”和“媒介舆论场”,从而和他者一同构建和谐媒介生态环境。而反过来,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也将会促使电视知识分子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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