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F”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团费收缴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团费收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团费收缴工作总结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院学生会、分团委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对-第一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在学生会、分团委常委领导下已经结束。我们组织部认真负责地完成此次工作。其中有许多不足与经验值得我们在此进行以下总结。

一、团费收缴工作

在收到校团委通知后,在本院下达收缴团费的通知;团费的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完成;组织工作处相关干事负责收缴各团支部上缴的团费;各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收取本班团支部的团费;在收取团费的过程中,我们本着保证效率性、准确性的态度收取团费。

二、工作情况:

我院于9月21——9月35日进行了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学期已收取团费1.2元/团员,目前本院共有团员1231人,共收取团费1477.2元。

该项工作基本完成较好,但此次收取团费对象主要是团员,而未涉及到党员。工作过程中由于负责收取大三的负责人未能及团费收缴工作总结

时收取完毕和组织工作处处长共组疏忽,导致处长没有足够的时间将团费数清。其中,导致核电111班多收0.8元而未被发现。出现这么大的疏忽组织工作处处长应该值得反思。 工作结束后我们进行规档案管理。

团费收缴是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以朴实沉毅的态度,高质高效的方法尽职尽责地做好我们本职的工作。

三、对以后的团费收缴汲取的工作经验

1、 工作流程

团费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由组长指定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年级,负责收好团费工作。其中每两个人中选出一个队长,负责将本组负责收缴的团费收缴、核实、联系组长等工作。另一个人则辅助其工作。收缴时每组带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见附表一),收好并确认金额后(收缴的团费不能多,也不能少),请交款人与收款人在表格上相应地方签字。如有其他情况的请在备注说明情况。核实时,请每位队长认真负责落实团员人数乘以每人应收团费与团员总额是否相等,如有问题请立即和交款人联系进行解决,确保每一个班收缴的团费没有问题。最后请每个队长按时将团费收好并交给组长。

组长收到各个队长收好的团费进行最后的审核,对每个班级进行仔细地计算团费金额。将所有的团费进行整理以电子稿形式统一统计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并将所有收取细则写在

纸上(最好是电子稿,便于统一归档),如计算出每个年级的团费总额、整个院的团费的金额、收缴中出现的问题。统计中若有问题应及时解决。审核好后,将各个组长的收取情况表(带有交款人与收款人签字的表格)、组长统计的收取情况表、收取细则与团费一起交给部长助理,由部长助理交给老师。收完团费工作后,组长将本次收缴的以上的三个文件归档便于以后部门考核。

2、 工作要求

收取团费是一件严肃、谨慎的工作,请每位负责收团费的人员必须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好自己的工作。每个队长在收取到的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里收缴团费。在联系每个团支书时态度要端正、友好。收取完团费后认真地核实,核实无误后再交给组长。组长收到团费后一定再次严格审核金额,并将零钱兑换成整钱。在工作中应做好每件事的记录工作。

具体总结如下:

①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年级,负责收好团费工作。

②、收缴时每组带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见附表),收好并确认金额后(收缴的团费不能多,也不能少),请交款人与收款人在表格上相应地方签字。

③、收好的团费如有零钱、将零钱兑换成挣钱。

④、收完团费工作后,将团费一起交给部长助理。团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2:团费收缴细则

团费收缴细则

以下是团费收缴细则2017全文: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 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 (不含工人) 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 (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 (税后)在元以下(不含 2000 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 (含 2000 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 (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 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参照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五条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 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 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六条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 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八条 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 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九条 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第十条 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转交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一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 经团支部同意, 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第十二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 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上缴团中央的团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 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第十五条 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 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二、团费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使用团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

第十八条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 团干部;(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3)购买团旗、 团徽等团务用品;(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 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条 请求下拨团费的.请示, 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团组织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团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本级留存的团费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团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 要严格按照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团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团委和上级团委组织部门报告团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团组织通报。团支部应当每年向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团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团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参照省级党委确定的各级党费有关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省级团委确定的留存比例须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 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 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 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团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团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抄送: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

篇3:团费收缴管理规定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团费收缴及管理试用暂行规定。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及管理试用暂行规定》。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4、团费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动物生物技术团费收缴方法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各支部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促使团员青年及时、足额交纳团费,团组织用好、管好团费,特制定了《团费交纳办法》。

第一条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足额交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一次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条 共青团员每学期同一交纳该学期全部团费,由各团支部组织部负责收取。

共青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 共青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本标准为每学期0.6元/人

共青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共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动物生物技术102团支部

篇4:团费收缴管理规定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4、团费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篇5:团费收缴管理规定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各支部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促使团员青年及时、足额交纳团费,团组织用好、管好团费,特制定了《团费交纳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期足额交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一次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条 共青团员每学期同一交纳该学期全部团费,由各团支部组织部负责收取。

共青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 共青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本标准为每学期0.6元/人

共青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共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五条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 团支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将所收取团费总数的50%上缴院团委,其余部分自己留用。

第七条 院团委由组织部负责收取团费。各级团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团费管理。团费应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组织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

第八条 规范团费的使用范围。团费主要用于以下活动:

1、教育、培训、表彰团员、团干部;

2、其他团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九条 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团支部使用团费,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条 对于按时完成团费收缴任务、团费管理使用规范的团组织,院团委将通报表扬。不能按时完成团费收缴任务或团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团支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挪用、贪污团费的,必须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团组织应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各支部每年上缴团费时要向市局团委书面报告一次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

篇6:团费收缴及管理试用暂行规定

本规定依照集团公司团费收缴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4、团费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篇7: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合集20篇)

一、基本情况

我村共有1个村党总支,2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9人。

二、具体做法:

(一)党费思想上的认识

柏山村党总支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强调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同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活动,讲授交纳党费的重要性,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应由其本人提交申请,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其党费。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

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柏山村党总支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村每年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要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总支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篇8: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向阳街道20社区党总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根据街道党委关于党费收缴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截止到8月中旬所收党费8000余元,其中在职党员3192元,全部上缴社工委。现将党费缴纳情况小结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20社区党支部20XX年在册各类党员173名。其中在职党员11人,主任书记3人,四员5人,公益性岗位3人。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街道财务科下发的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收取党费;

2、指定党务干事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党费按照涨工资前的标准收取,7月上调工资后,由于涨幅较大,在街道党委没有转发社工委的文件前没有收取具体标准。

四、今后措施

今后,我们要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退休下岗失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党费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支部要按时收缴党员党费,及时上交社工委,半年向总支报告收缴情况,年末上墙公布。严禁任何人借支和侵占挪用党费,防止截留、挪用和贪污现象。

篇9: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为加强党员的各项纪律,提高党员的自觉性,把党费收缴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抓紧抓实,推进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乡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乡党组织基本情况

XXX乡国土面积309.97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居委会、16个村委员会,共199个村民小组;人口65677人,其中:农业人口49621人,非农业人口16056人,居住着汉、彝、苗、回、白、傈僳、藏、傣、哈呢九种民族,少数民族占24%。全乡设一个党委,党委委员9名,共有49个党总支(支部),包括:2个社区党总支、1个村党总支、15个村党支部、15个乡属机关站(所)党支部,党小组223个;支部委员105名,党员1336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270名,占%;农村党员1066名,占%;妇女党员189名,占%;少数民族党员275名,占%;60岁以上农村贫困党员167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名,占%;初中以上文化名,占%;初中以下文化名,占%;建国前入党党员XX名。

二、党费收缴情况

根据《党章》规定及《中共XXX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XX组通[20XX]12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乡党费收缴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得到了各基层党组织大力支持下,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都严格按照规定和核定的标准缴纳党费,乡党政领导班子成 员带头缴纳党费,为广大党员树立了榜样,广大农村党员也按规定力所能及地自愿上交党费。20XX年我乡共收缴党费XX元,现已足额上交县委组织部。

篇10: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潮音街社区党委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上交及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现将社区20XX年至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收缴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1459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03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41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0XX元,向上级党组织共计交纳党费9071元。

二、具体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建立党费帐簿。社区党费收缴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时,让每个党员了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义务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2)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的管理制度。社区结合党务公开栏认真执行党费公开制,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外出流动党员每年都能亲自向社区党委交纳党费。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不交党费的情况。

(3)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一是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二是要求对每个党员交纳的党费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达到帐、据、本相符。三是对收缴的党费管理好,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交纳一次。四是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等,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党员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永葆先进性。

篇11: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我村扎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村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村党组织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党总支书记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再由村党组织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我村严格按照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裹》。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颓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村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

篇12: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社区共有1个村党支部,共有党员00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00人,农牧民党00人

二、具体做法

(一)党费思想上的认识。龙池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社区党支部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活动,交纳党费重要性组织教育上课,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矗,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对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应由其本人提交申请,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其党费。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社区每年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要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篇13:瘦肉精清查收缴工作总结

瘦肉精清查收缴工作总结

瘦肉精清查收缴工作总结

省局市场处:

根据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有“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农质发z{9号)和省局转发《开展“瘦肉精”和含有“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农业发〔〕1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月18日开始到2月底,开展“瘦肉精”和含有“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省局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分局、各工商所切实把“瘦肉精”的清查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紧急通知,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对瘦肉精专项检查进行了周密细致的部署,为猪肉等食品的市场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查收缴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扩大“瘦肉精”清查范围,防止流散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产生新的危害,完善“瘦肉精”监管制度,加强全程监管,促进畜牧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全区健康养殖档案和诚信责任体系。

三、开展清查收缴工作的措施

(一)深入开展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网点专项整治。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监管部门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行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饲料经销备案管理制度,做到有程序、有标准、有依据,实施技术专家现场审核制度,严把饲料企业准入关,加强“瘦肉精”的源头治理。

饲料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严密监控动物性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流向,消除各种隐患,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强化饲料标签的作用和管理,饲料标签的基本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其饲料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原始主要原料组成)、净重(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产品标准编号必须与同批次实物完全相符,并要标明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标签认证号等;坚决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做好农业部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的监测。对于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和安全隐患多的企业,要停产整改,跟踪监测。对于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饲料企业,取消其生产和经营资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饲料安全监督。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重点抽检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牲畜收购、贩运、屠宰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收购贩运单位(个人)和经纪人管理,实行经纪人从业承诺、备案、黑名单等制度。督促生猪、肉羊、肉牛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整治,一是把好入场关。屠宰的生猪、肉羊、肉牛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耳标入场,同时货主还需提供在产地出具的“瘦肉精”检测(抽检)证明。二是把好准宰关。严格监督屠宰企业宰前按2%的比例对“瘦肉精”进行自检,进场(厂)屠宰生猪要批批监测,每批次51-100头的至少抽检2头,每批次不足50头的抽检2头。屠宰企业需提供宰前“瘦肉精”自检报告,经宰前检查个体健康,方可出具准宰通知书。三是把好出证关。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查验企业“瘦肉精”自检报告和检疫人员随机抽检“瘦肉精”记录,结果均为阴性时,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牲畜,移送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处理。

截止目前,共检查经营户59户,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暂未发现销售“瘦肉精”和“瘦肉精”饲料的情况。

篇14: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20XX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20XX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篇15: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x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9327.3元。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篇16: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组织部:

我镇党委按照组织部的安排,认真全镇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各党组织党费收支情况八鱼镇所辖党组织XX个,党员XX名。20XX年,全镇共收取党费XX元,已全部足额上缴组织部。

二、党费管理监督情况我镇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监督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党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收缴程序,保证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党费收缴票据齐备,账薄规范;无党费私存、转账另存取息情况;《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等党费报表按时、按规定填报情况;党费工作能做到及时公开。

2、严格标准,按时缴费。严格按照党费缴纳的标准要求,对镇机关以及各党组织党员所收缴的党费按时上交。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

3、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镇党委对20XX年全年的党费进行了自查。全镇各党组织党费管理规范,全年党费已全部上缴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无截留、挪用。

中共委员会

20XX年6月13日

篇17: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测算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近两年来,某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理对全市29个基层党委每年应缴党费数额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调查统计,重点是针对市直党委和乡镇党委中,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印发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根据工资额和交纳比例,计算出了每名党员、每个支部、每个基层党委每月应缴的党费数额。同时,在工资普遍调整后,我们都要重新进行核算,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

为确保党费足额及时收缴,某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党委党费收缴情况核查一次,发现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催要,对不按照交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督促其立即补交,对长期拖欠,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最后将结果通报全市,促进了全市党费足额收缴。

三是明确党费收缴标准。

为便于基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市委组织部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都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中组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准确掌握了党费收缴比例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将衡水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证》发至党员手中,广大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非常满意,增强了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党费收缴保持了平衡增长的态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

由组织科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并选派2名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现金帐和银行帐三本帐目,出纳会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基层党委明确由主管党务副书记或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全部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目。

二是设立党费专用帐户。

市委组织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五大银行-中国银行设立党费帐户,党费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严格管理党费专用章与法人名章。

三是健全党费管理制度。

统一掌握使用,今年以来,针对党费专用收据过期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重新印制了党费专用收据,各基层党委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费专用收据,用完后,到市委组织部领取,保证了收据使用规范。完善党费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了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党费开支符合上级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批权限。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都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签字把关。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票据,同时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三是严格使用范围。

在党费作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四项开支范围,对于不符合使用范围的,坚决不在党费中开支。几年来,未出现过超范围使用党费现象。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党员尤其是离退休党员存在交纳党费不及时的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使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得更好。

篇18: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

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四是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

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20XX年12月21日

篇19: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党委按照《党章》和《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16个,其中12个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1个教育党支部、1个新型经济组织支部;共有党员490人。今年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5921元,并按季度全额上缴到区委组织部。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要求各支部在开党员大会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乡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做工作,确保全乡的党费能够达到足额收缴。

篇20:共青团组织团费管理制度

共青团组织团费管理制度

本标准的制订在于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收、用、管好团费,充分、合理地发挥团费的作用。适用于上汽通用五菱团委、各二级团组织、各团员青年。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编写,解释权归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团委有权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做适应性的修改。

团费收缴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1

团费收缴对象

全体团员

2

团费收缴标准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团费收缴标准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公司团委决定以团员岗位划分团费收缴基数档次,经过与人力资源部核算团员的基本工资,决定按照操作工、班组长、工段长、工程师(专员)、主管这五类岗位收缴团费,现将公司团员团费收缴标准做如下调整。

不同岗位应缴纳团费标准如下:

3

团费收缴说明

1)公司正式在册团员的团费均按以上标准交纳;临时工、劳务工团员在原单位团组织缴纳团费,出具原单位的团费代缴证明后,方可由派遣单位代为收缴;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只需交纳党费,不需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本年度年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费收缴至生日当月;

4)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教育不改者,均被视为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公司团委批准同级党支部备案;

5)对于经济负担特别重的团员,经过团支部(总支)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团组织费用的留用和上缴

2017年各二级团组织所收缴团费按照公司团委规定比例上缴,留存团费交给公司团委托管。其中50%(青岛、宝骏、重庆为25%)为上缴公司团委比例;其余50%(青岛、宝骏、重庆为75%)为交公司团委托管比例,各二级团组织可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和流程申请使用此部分团费。公司团委对所收缴的团费将按照团章要求上缴团费至上级团组织,其余部分作为留存团费转入公司党委对公账户进行托管,并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及流程申请使用。

团费收缴时间

各二级团团组织在公司团委指导下,每年一次集中收取团费,一般在每年12月份统一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和团费收缴。

团费的日常管理

严格做好团费的'日常管理控制,合理使用;各级团组织要按要求做好团费的管理台账;严禁将团费用于请客送礼、工作福利等与团组织无关的活动,团费支出只能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购或购买用于展开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团支部(总支)应建立团费专管、记账制度

1、建立团费收支账簿制度,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并在每年度的《Top团青工作手册》中体现;

2、团费应与行政支持的团组织活动费用分开使用、分别做账;

3、团费收入和支出需要凭证,并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团费清查

公司团委每年对二级团委、团支部(总支)进行一次团费清查,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组织,视情况轻重批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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