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c0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驾考制度改革教练会失业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驾考制度改革教练会失业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驾考制度改革教练会失业吗
国办转发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公布。
《意见》可以归纳成这几点:
(1)驾照能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也能练。
(2)驾校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3)考试不用老排队,将建更多社会考场。
(4)约考不再靠驾校,可自主选考试时间、考场。
目前的驾考现状
一直以来的“驾考合一”,让驾校实质上掌握着学员的“生杀大权”,由此产生了学员为争取学车机会不得不以请客、送礼“贿赂”教练的“潜规则”。特权会导致寻租和腐败,这也是当前驾考制度遭到社会诟病的原因。
《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
自学直考对驾校、教练的影响多大?
业内人士:随着“先学后付”试点,驾校门店式经营可能被淘汰。
个别教练看法:会开车的人并不一定能教人开车。就算到驾校学车,通过率也只有六七成,“新手开车,最简单直接的就是掌握点位,这些不是会开车的人都知道的。如果让一般的司机来教,他们对考试没有那么了解,通过率会更低。”
趋势:打破驾校垄断 陪练市场可能会火爆
在“自学直考”背景下,珠三角有驾校已开始转型,线下不再对外招学员,开始转做陪练平台。有的驾校甚至开发了陪练约课APP,如同用户用打车APP叫车一样,新手司机可以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陪练。
在英国,报纸等媒体的广告栏里都会有私人驾驶教练登广告,提供陪练服务。
一旦“驾照自学直考”落地,打破驾校垄断,学车渠道势必更多元化,陪练市场可能会更火爆。
【网友热议】
赞成 方便人民群众
@qcu97874:自古华山一条路,学车就得上驾校,有了自学这种方式,我相信驾校也要改进服务质量吸引学员了。
@数量思考:一切以方便人民群众为目的的政策都是好政策,驾考更加规范和严格了。
担忧 自学要注意安全
@rllls:自学的车也应该和教练车一样,必须有个副刹车,要不然新手遇到紧急情况,可真敢把油门当刹车踩啊。
@lmurgu8335:自学固然好,但也一定注意安全,在车上贴个标志提示大家。
篇2:驾考制度改革
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延伸阅读:驾考收费新规
规范透明收费,驾考总费用将更高
培训费构成:报名基础费+相关资料费+学时费+补考费
以某地C1为例,每个科目都有最低学时要求:科目二(16个学时)+科目三(24个学时)
报名后,先缴3780元的理论培训费和考试费,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开始上车训练后,按学时收费:周一至周五,每小时150元;周六、日,每小时180元以上,两科目总共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一般来说,学员是12个小时就非常熟练驾驶技术可以考试了),否则无法预约考试!按150/小时计算,科目二、科目三训练的总费用为7200元;
指纹签到,GPRS卫星定位(学时数据由教练车上的车载计时计程器自动上传录入到运管处和交警支队考试系统),不能用任何人替代;
补考的学员,必须重新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按150/小时计算,费用约1500元。
篇3:驾考制度改革新变化
驾考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2016驾考新规时间表:
| 上半年 | 开展实施,同时启动驾改重大改革事项试点 |
| 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 | |
| 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目前,我国驾驶人总数已达3.22亿,每年学车考证超过3000万人。随着汽车快速进入家庭,群众对便捷考证有着更多更高的期待。
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12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介绍,20上半年开展实施,同时启动重点事项的试点,20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实施,20完成改革的重点任务。
根据现行规定,“先进驾校再考证”已成为通行模式,可这种单一的学车考试方式,使得学车贵、练车难、教练不负责等各种问题也由之而来。而此次改革中最亮眼的措施,莫过于在部分城市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了,除了去驾校学习,想要学车的新人们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家人、朋友来帮助学驾。
篇4:驾考制度改革新变化
变化一:试点自学直考,某些驾照可以不去驾校学
曾几何时,为了一个驾照,咱是不是先得向驾校交三四千块的人民币,然后不厌其烦地求教练员给个学车机会。终于来到了训练场,摸到了方向盘,可耳边传来的也许是教练员粗鲁的呵斥声,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如今,这些遭遇将成为过去时。国办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话说回来,我们还是可以继续选择驾校培训的。《意见》在这方面也提供了更多的政策优待。比如,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再如,优化小型汽车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要求。
变化二:自主预约考试,遏制驾校包办时的“红包拿来”
曾几何时,咱是不是总是要和驾校、教练员好言好语,甚至需要送个红包,目的就是“别再让我等了,早些安排考试吧”。一直以来,驾校培训时间没多长,反倒是科目一、二、三考试,每次等待的时间都特别长,一晃差不多就是一年。
如今,我的考试我做主。《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形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选择权。与此同时,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社会化”是驾照考试的发展方向,除了考生,《意见》还对考场、考试员提出了要求,比如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再如,拓展考试员选用渠道,即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变化三: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
《意见》的.出台,让群众受惠,也将让驾驶培训行业发生变化。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了,学员也可以不用跟着一个教练员,学到毕业拿照了。
根据《意见》,有关部门将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收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将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参加培训。这意味着你可以在A驾校学习科目一,再去B驾校学习科目二,最后去C驾校毕业拿照。
说到底,这都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学得用心、学得舒心。《意见》还对驾校的培训质量、培训责任、教练员队伍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要求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的诚信体系。“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看到这些,对选择高质量、服务好的驾校,你是不是不再发愁了?
变化四: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驾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简政放权、剥除利益、便民利民。为了让改革顺利推进,《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翻阅文件,记者看到,
——关于申领驾照的群众,如果选择小型汽车的自学直考,自学驾驶所用的自备车辆就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学习前还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关于自学的随车人员,如果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事故的,由其依法承担责任。
——关于教练员,驾校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推出机制。
——关于驾校,《意见》明确,发现驾校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者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校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考试,《意见》要求,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政府部门,一方面对符合法定调解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驾驶培训市场。另一方面,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总之,驾考改革亮点多多,总共涉及5大方面、27项主要任务。《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到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明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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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驾考制度改革解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篇6:驾考制度改革试点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就驾考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学车不去驾校考试质量咋保
考试标准不降低,违规违法考试发证一律从严追责
核心阅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20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20,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20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积极顺应群众呼声。有的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有的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要求精准对接,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教练员,驾校应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四是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自学之后,质量如何保证?“自学不充分,质量不过关,都会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威胁。出于安全的考虑,《意见》对自学车辆、随车人员、学车路线和时间作出了严格限制。有了这些限制,自学的人数未必会井喷。”范立说。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在闫文辉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驾校经营发展的一次促动,使驾校培训更规范了。“比如,以往有些驾校也有计时培训,但实际效果是为了尽快考试拿本,时间是凑够的,不是学够的。如今意见对市场监管、退出机制作出了严密的制度设计,这就让驾校培训更规范了。”
[年驾考制度改革试点]
篇7: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12月10日,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我国驾考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意见》提出,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基本原则。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篇8:驾考制度改革10大看点
看点1: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2: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看点3: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看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5: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看点6: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7: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看点8: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9: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看点10: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据了解,20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篇9:驾考制度改革的变化
变化1:驾照可以“自学”,驾校丢“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变化2: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
变化3:培训可以“定制”,推行专业化培训
在驾驶人培训内容方面,意见提出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意见提出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变化4:拿本三年内致人亡,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变化5: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6: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在驾照体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篇10:驾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就驾考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学车不去驾校考试质量咋保
考试标准不降低,违规违法考试发证一律从严追责
核心阅读
以后学车,可以不用去驾校了;考驾照,可以自主预约考试了。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驾考制度改革意见,将试点小型汽车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
试点自学直考、推行自主约考、全面放开驾驶证的异地申领和审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部署,上半年,将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到,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驾驶培训考试中存在不规范、不廉洁
问:为什么要进行驾考改革?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总体思路?
答: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截至今年11月底,驾驶人已达3.2亿,每年考领驾驶证3000多万人,预计驾驶人将达到4.7亿,持续增长的群众需求给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积极顺应群众呼声。有的群众反映学车难、约考难,有的希望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还有的呼吁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改革必须与群众要求精准对接,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着力加强规范管理。目前,驾驶培训考试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个别地方驾校、车管所还发生违法腐败问题。改革必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围绕促进驾培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考试标准不降,考试要求不松
问:《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这是为了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鉴于学习驾驶是在开放道路上进行,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意见》还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即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
二是限定条件,即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
问:这次改革还创新了驾校培训模式,便利了群众学车,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校,同时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校培训。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教练员,驾校应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培训价格等信息,方便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四是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意见》还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措施,如规定凡是符合驾校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驾校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
这次改革后,驾驶培训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建立驾校信用档案等举措,评估驾校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自主约考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问:《意见》提出实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对比之前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有哪些变化?
答:这项改革改变了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由学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方式自主约考,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有利于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有利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自主,即由学员自己决定什么时间、何种方式预约考试,什么时间、到哪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是便捷,即通过考试预约服务平台,学员可以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
三是公平,即考试预约实行计算机系统自动排序,严格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队、受理和安排考试。
四是透明,即在互联网上公开考试计划、预约结果、考试情况,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遏制考试中的腐败问题,《意见》还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责任追究举措。
《意见》要求,凡是违规违法考试发证的,一律从严追责;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凡是与驾校、考场勾结考试舞弊的,一律从严惩处。
专家说
打破驾校垄断倒逼培训质量
“自学,在国外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驾驶培训的一种主要形式。所以它既是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也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中国道路交通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说,自学模式是对当前驾校培训的一种辅助和补充,有利于打破驾校培训的市场垄断,也有利于倒逼驾校培训质量的提升。
自学之后,质量如何保证?“自学不充分,质量不过关,都会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威胁。出于安全的考虑,《意见》对自学车辆、随车人员、学车路线和时间作出了严格限制。有了这些限制,自学的人数未必会井喷。”范立说。
范立表示,考试是对学习质量的重要检测,考试不通过,质量自然是不过关,群众也就拿不到驾照、开不了车。特别是《意见》对考试制度作出了严密的设计,比如凡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考试发证责任,甚至可追究考试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说自学是“宽进”、是便民的话,那么这种考试制度就是“严出”,是对培训质量、道路安全的保障。
“是否自学,关键在于群众的自主选择。”范立补充说,“一些人即便会开车、具备随车人员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仍然不会亲自教自己的家人朋友,还是会选择驾校培训。”
驾校说
优势在安全吃饭靠规范
“试点自学直考,目前仅仅限定在小型非经营性汽车。实际上,这部分的人员数量仅占驾驶培训总量的很少比例。”东方时尚驾校校长闫文辉表示,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汽车工业迅猛发展的阶段,群众对驾驶培训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自学不会对驾校经营形成冲击。
“《意见》推出了自学直考的便民举措,同时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安全’恰恰是驾校培训的优势所在。”闫文辉说,群众自学,接受非职业性的驾驶培训,也许这些人学会了驾驶技能,但是缺少安全意识。反倒是驾校能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安全守法意识贯穿到整个系统、全面的教学中。“现在学校教育里也没有一个课程,专门用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反倒是在驾校里,有这样一次学习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既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在闫文辉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驾校经营发展的一次促动,使驾校培训更规范了。“比如,以往有些驾校也有计时培训,但实际效果是为了尽快考试拿本,时间是凑够的,不是学够的。如今意见对市场监管、退出机制作出了严密的制度设计,这就让驾校培训更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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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意见》明确,20上半年部署改革工作,启动驾考制度改革事项试点;20深入推进驾考制度改革实施;20,完成驾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驾考制度改革四大焦点
1.部分城市试点“自学直考”
一直以来,公民要取得驾驶证,都必须通过驾校。《意见》中提到,“先进驾校再考证”是群众学驾考证的途径,形成了驾培行业的垄断,造成学车贵、练车难、约考报名不自主等问题,因此将在部分城市首先试点“自学直考”。具体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明确了训练车辆和指导人员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同时,自学所用训练车辆和随车指导人员应达到教练车、教练员的相关要求,保障交通安全和培训质量。具体包括自学训练车辆应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以及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刘钊介绍,在训练车辆上,要求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另外,对于训练路线和时段则要求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
刘钊介绍,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他提醒说,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提醒其他社会车辆避让。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建议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据了解,此次推出的相关举措将在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于社会十分关心的改革试点地方,目前还尚未确定。
2.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形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选择权。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向驾校分配考试名额,按照全部考生的约考时间顺序安排考试,确保考试计划和约考结果公开透明。
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考试均合格后可以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与此同时,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考生可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3.“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过来人都知道,由于驾考分为好几个科目,全部考下来往往需要来回跑个三四回。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意见还说,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4.驾照被注销后,可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篇11:驾考制度改革自学直考
《意见》明确指出,在条件准许的环境下,将试点非经营性质的小型机动车驾驶人自学考试。同时也做出限制规定,自学车辆必须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并要有随车指导人员,在指定时间及道路上进行驾驶学习,最终申请考试。在学习驾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如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随车人员也将依法承担责任。
驾驶证考试可自主选择时间及考场
《意见》规定,今后将开设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不必再向驾校预约安排考试,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方式均可报名,考试地点自定,付费方式也将支持网上支付等形式。
考前免费告知并准许熟悉考场环境
考生在考试前可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设施以及线路流程等,《意见》中明确指出考生有权利质疑考试评判结果,并有权查阅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驾驶培训中的四门考试科目可连续考试
《意见》中提出未来将逐步推行一次性预约考试,考生可同时报名多项目考试内容,不必多次往返。夜考也将进行改革,启用日间模拟式进行。所有科目全部合格后按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后,当日即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全国均可补换
今后,如驾驶证丢失,驾驶员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异地补换驾驶证,驾驶证审验及中大型客车驾驶证申领等同理。考试、学习及换证今后将不再受地域限制。
驾驶证注销可再次申请,直接考试无需学习
《意见》中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在各方面条件复合申请标准的前提下,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人员除外。
国际互认,有望在多国持中国驾驶证换证行车
国际互认方面也在与其他各国积极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今后将有望扩大换领范围,国人境外驾车将更为方便。
以上七点内容为《意见》中的信息提炼,如果您对此感兴趣,推荐直接前往国务院网站查看原文。除以上七点外,《意见》还同时公布了2016年到2018年的具体规划与实施时间,到2018年这些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篇12:驾考制度改革的新变化
变化一: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意见提出,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同时,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二: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在体检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此外,社会各界广泛呼吁的'残疾人驾车条件也将放宽。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
变化三:
驾照可“自学自考”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意见也明确,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化四:
推行先培训后付费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从自学到自主报考,驾照从培训到考试均由驾校“包办”的现状即将成为历史,其中的寻租空间也有望得到极大压缩。
变化五:
驾照可“自学”,驾校丢掉“铁饭碗”
《意见》提出“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一句话就砸了驾校们的“铁饭碗”。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将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化六:
驾校计时收费,考试网上报名
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同时,驾照考试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变化七:
“科目二”“科目三”一天考完
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意见》提出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担心环境不熟影响考试发挥?驾考将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变化八:
三年内出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提出,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变化九:
驾照可异地申领和审验
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十:
重新申领驾照可直接考试
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变化十一:
简化小型车驾照体检
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将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