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gg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贵州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案,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贵州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贵州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案
贵州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同意,20我县决定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名、急需紧缺人才12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4号、黔人社厅通〔〕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信息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到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或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的方式进行。引才以用人单位为主,剑河县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参与。
剑河县人社局计调股报名时间为:年3月20日-3月26日;
第五届贵州人博会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
报考者如实填写《剑河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中共剑河县委组织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为:
1.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的在计调股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3月26日;
2.在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的,在博览会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3月26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吸收引进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五)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并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7年7月31日再开展。
(七)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再按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做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各单位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产生的车船(飞机)票费用、食宿费及出差补贴等按相关规定由各单位报销。场地租用费、信息发布费及其他工作费用等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共同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商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七、纪律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篇2: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支持我县重点加工型企业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促进远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远安县委、远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远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的对象
1、引进的人才必须是我县重点加工型企业紧缺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人才)。
二、引进的范围和程序
2、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加工型企业可以引进2名、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重点加工型企业可以引进1名,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3、引进程序:企业申请,县推进“工业立县”战略和企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事局审批,县人才交流中心和企业组织招聘。
三、管理办法
4、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重点加工型企业引进的人才首次聘用期为3年,由县财政解决聘用期内的工资。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重点加工型企业引进的人才首次聘用期为2年,由县财政解决聘用期内的工资。个人待遇中除纳入财政预算的部分外,其它按政策规定应由用人企业承担的部分,由各用人企业负担。
5、引进的人才统一使用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工作在企业。
6、引进的人才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人事档案并进行人事代理。
7、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按政策和程序规定,申报办理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转正定级、工资晋升、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社会保险等各项手续,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8、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其培训、奖惩、办理出国(境)手续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企业负责,年度考核由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和用人企业负责,评签等次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解除人事关系。
9、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企业与人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由县人事部门会同企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愿意留企业的,其人事关系转入企业;不愿意留企业的由县人事部门择优统筹安排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并鼓励其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支持自主创业。
四、相关政策
10、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在企业工作的人才,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按规定程序提拔重用。
五、本办法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3:公司人才引进策划方案
1总则
1.1为落实XXXX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本办法。
1.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XXXX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3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
2人才引进的原则
2.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2.2坚持全面考核、德技双馨、保证质量。
3引进人才的对象
3.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
3.2以“211”院校为主体的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
3.3具有专业特长、满足XXXX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骨干人才。
4引进人才的形式
4.1所需人才可采取录用、调动、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加以引进和聘用。
4.2高级人才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或承担研究课题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5人才引进的基本途径
5.1市场猎取;
5.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3校园招聘;
5.4业务合作: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急需人才的时候,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5.5特聘:凡符合XXXX公司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XXXX公司工作的人员,可特聘来XXXX公司及分子公司工作;
5.6提前聘用:对符合XXXX公司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条件的部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到XXXX公司工作的,XXXX公司可提前与其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积极参与XXXX公司的建设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1年享受有关的工资待遇和科研优惠待遇;
5.7兼职聘用(互聘):坚持“关系不变、来去自由、流动服务、按绩付酬”的原则,聘用兼职高级技术人才,如聘用重点院校的骨干教师来XXXX公司兼职从事科研工作。
6人才引进的程序
6.1高级人才:
6.1.1被引进者如实向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6.1.2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面试和外调、考察;
6.1.3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引进目标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
6.1.4基层单位提出引进人才使用、待遇、管理等方面具体的意见,经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1.5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含聘约期协议),由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6.2市场猎取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按6.1之规定执行。
6.3校园招聘人才:
6.3.1XXXX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XXXX公司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毕业生需求数量、专业、院校、性别及工作岗位意向;
6.3.2XXXX公司组织各分子公司参加上级集中组织及各相关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对学生进行面试和考察,查阅本人有关材料,包括简历、学习成绩、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6.3.3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录用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总经理审定;
6.3.4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由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7人才管理与待遇
7.1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岗位聘用制,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7.1引进的高级人才由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谈判确定。
7.2专业人才实行项目制管理或岗位制管理,其薪酬比照XXXX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7.3引进人才如签约期未到而提出或要求终止协议(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和解聘等),应按《协议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附则
8.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8.2本办法由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4: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2017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点县”目标,有针对性地引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事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21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负责招聘(引进)牵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210名,其中综合类42名,教育类98名,卫生类70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详见《思南县2017年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7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综合类引进对象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硕博连读);教育类、卫生类引进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具备拟招聘(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或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截止2016年12月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具体实施。
(一)招聘(引进)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到校园、参加贵州人才博览会等现场方式招聘(引进)。
2.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引进)人员类别,分步开展招聘(引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教育类招聘(引进)工作分别设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五个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31日,具体报名点、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卫生类招聘(引进)工作分别设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含珠海校区)五个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31日,具体报名点、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综合类招聘(引进)工作分别设2017年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和思南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两个报名点。2017年贵州省人才博览会报名地点和时间以省公布为准,思南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需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时填写《思南县招聘(引进)人才报名信息表》,本表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引进)工作中,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一个职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引进)职位各报名点的引进计划数,为总引进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报名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引进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引进报名点职位已招满的,该职位不再到下一个引进报名点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参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招聘(引进)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面试评审、试教)方式进行,各岗位统一面试标准,统一面试时间,统一面试地点。面试内容为招聘(引进)职位相关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试工作由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引进)人员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引进)职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经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确定进行面试,报考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职位的不受报考比例限制。面试成绩以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每一报名点面试结束后,将从高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和《聘用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对在职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对未就业考生考核侧重于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重点审查考生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考察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
5.不符合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6.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报考教育类职位的考生,若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相应职位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转正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思南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福利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住房等)按本县同岗位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的,符合《思南县引进人才试行办法(修订)》(思委〔2015〕1号)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兑现待遇。
(三)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大学本科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要求
(一)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信息均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7229270(县委人才办)
0856-7229541(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0856-7224844(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7223111(县卫计局办公室)
附表:1.思南县招聘(引进)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2.思南县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计划条件一览表.xls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