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jie43102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金色的心的经典散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金色的心的经典散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金孔雀散文
金孔雀散文
仰首太息,长啸苍穹:魂归来兮金孔雀!11月12日,空军歼-10女飞行员余旭,在飞行训练中不幸牺牲。
余旭是我国首批歼击机女飞行员之一,曾参加过新中国成立60周年阅兵式等重大活动,在八一飞行表演队里,余旭的代号是金孔雀。如今,金孔雀已经永远融入了祖国的天空之中。
在她童年的时候,她听人说山里有金孔雀。飞上蓝天,飞过河流……她说长大了要当金孔雀……余旭,终于从四川崇州飞出。今年,余旭刚刚三十岁。飞行是勇敢者的事业,在人生的三十个年头里,通过她的努力,成为了我国首批歼击机女飞行员。无论是作为飞行员,还是作为一名女性,她都交出了一份优秀的人生答卷。
金孔雀,你是蓝天的女儿,你是人民的骄子,你洁如白云,美若旭彩,你为蓝天而生,你为蓝天而死。刹那间惊天地,泣鬼神。于是,一道旭光编织的飘带永灿华夏天空,一曲忠魂谱写的壮歌永绕九州大地。我为你而痛惜,因你而骄傲。你美若仙葩,柔情似水,你气质如兰,壮志若铁。戎装威武,更添惊鸿之娇媚,战机乘风,更彰战士之精神。为国捐躯,不怕牺牲,为爱洒血,奉献生命。
侧耳倾听,泠泠之声:祖国啊!我的母亲!我已化作一道彩虹,披在你五湖四海之肩上,我已化作一朵白云,飘在你高山平原之头上。看那万紫千红的花园里啊,我是最鲜艳的`一朵!看那三山五岳的众木中啊,我是最挺秀的一棵!我是柔柔的清风啊,我亲吻着父母的慈颜,我是细细的春雨啊,我润湿着父母的心田。我是娟娟的月啊,我为云端的战友引航,我是闪闪的星啊,我为梦中的战友站岗。
梦中的父母啊,是否看见我闲庭信步徐徐走来?梦中的战友啊,是否看见我驾驶战鹰高高飞翔?不要说永别啊!亲爱的父母,亲爱的战友,我永远和你们在一起!我永远永远依偎在祖国的怀抱里!
篇2:成金经典散文
成金经典散文
门房肖大爷有个还不到两岁的孙子。任何时候看到这个孩子,都是脏兮兮的,好像从来就不洗脸。有时候,脸、手或者身体的什么地方还隐约可见蒙着灰尘的伤痕。他穿的衣服鞋袜,大都是院子里的人送的,可是那些本来色彩鲜艳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变得污迹斑斑的,就像在脏水里浸泡过。脚上的鞋袜也很少有成双成对的,不是两只脚上穿得不一样,就是只有一只脚上有,另一只脚光着。
也难怪,这孩子的父亲(肖大爷的儿子)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孩子的母亲是一个贵州来的农村姑娘,和肖大爷的儿子同居了一段时间,生下了这个孩子,却在他几个月的时候就不知了去向。孩子的奶奶留在乡下给另一个儿子带孩子。于是,照看这个孙子的担子就无可奈何地落在了肖大爷的肩上。
肖大爷每天除了看大门、扫院子、照看自行车这些份内工作外,还要忙里偷闲地翻捡院子里的人丢弃的垃圾,把能卖的.废品分门别类地堆放在一起,等人来收购。可想而知,他对于孙子的照看就非常地粗放了,除了给他做饭,给他洗脏得不能再脏的衣服外,就把他丢在院子里让他自己去消磨时光。
于是,这孩子就这样按照命运给他安排的方式活着。他不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就是随便在哪个角落里坐着,或者干脆躺在地上。最常见的表情就是嘴巴微微地张着,两只眼睛呆呆地盯着什么地方,可以老半天也不动一下。很少听见他发出声音,包括哭声。有一次,一个老太婆看见他从垃圾桶里捡了一只小日光灯在手里玩儿,连忙叫他的爷爷给他拿掉,他紧紧地抓住不愿放手。最后东西被夺掉了,他就躺倒在地上蹬打着两条腿,浑身上下蹭满了泥。后来,有人送给他一只绒毛的动物玩具,是一只几乎和他的个头一样高的小狗,他就成天拖着那小狗到处转悠,走累了,就和小狗一起坐在地上。小狗也和他一样,浑身上下污迹斑斑,灰头土脑的。看上去,他俩就像两只小动物,只不过一个会动,一个不会动。
院子里的人出来进去的,看到这孩子,都免不了感叹他可怜。有一对老夫妇,儿孙都不在身边,那男的说,干脆我们收养了他吧。女的不同意,说这孩子的妈缺少母爱激素,没有责任心,基因不好,很可能会遗传。我家先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次出大门时都要带一颗糖给那孩子,时间长了,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孩子只要一看到他出现,就站着不动,等着吃那颗糖。有一次我们有急事出门,先生忘了带糖,那孩子就定定地看着他,眼光一直把他送出大门,彻底失望以后,终于咧开嘴,哭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先生觉得很歉疚,不该伤了那孩子的心。
有一天,我想起来问肖大爷这孩子的名字,他说叫“成金”。当初给他起名的时候,是觉得他能够出生在成都,希望他能有出息。“成啥子金哦,烂布襟襟!”肖大爷连连叹息。是啊,对比那些正常家庭里受到百般呵护,精心养育的孩子,看到报刊、书籍上大量的关于“早期教育”的文字,觉得小成金就像活在另一个世界。
该怪谁呢?总有一些人,没有资格当父母,却轻易地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假如那些孩子可以自己选择的话,他们也许会选择“不愿出生”吧。
篇3:散文:父爱如金
散文:父爱如金
我和父亲的关系一直是含蓄而深沉的,从小学到中学,父亲很少过问我的学习,更不用说为了我的学习奔波忙碌。中考时,一向成绩很好的我却发挥失常,只考上了一所离家很远的二流高中。面对这茫茫未知的前途,母亲求助父亲,希望他通过关系帮我找一所好一点的学校。而父亲的回答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朽木在哪儿都一样。那夜,我的心凉到了极点,泪水浸湿了大半个枕巾。
不久,我背起行囊,孤身一人远走他乡,继续我并不光明的求学生涯。日子很苦,没有希望的生活失去了应有的朝气。在浑浑噩噩中我学会了抽烟、酗酒、打游戏,逃课也成了家常便饭。终于在一次彻夜不归后,被老师通知要家长来领我回家。那是入冬后的第一场雪,漫天飞舞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了近一整天,地上、树上、房顶上到处铺满了厚厚的积雪。下午,百无聊赖的几个人又在宿舍里喝起了闷酒。父亲找到我时,我已被酒精麻醉得差不多了。父亲浑身是雪,裤腿全部湿透,有的地方结了冰,眉毛、胡子上挂着一层薄薄的霜冰,紧绷着脸,一言不发,呆呆地看着我。我也愣愣地望着父亲,片刻后,也许是酒劲上来了,所有的委屈在一瞬间迸发:你从来就没关心过我,现在你总算满意了吧……”父亲的双肩猛地颤抖起来,突然把右手高高扬起,我昂起头,梗着脖子,紧盯着他那涨红发紫的脸,他哆嗦着的右手始终没落下来,最后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去,惶惶中我早已泪流满面。
回到宿舍,室友递给我一大包炒熟的花生,说是父亲带给我的。尔后,他给我讲述了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场景——父亲央求校长再给我一次机会,说得涕泪俱下,就差跪下来求校长了,他最后表态:“给孩子一个月时间,要是不改,我就来把他领回家。”那晚,炒熟的花生在我的枕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我彻夜未眠。
或许是父亲的涕泪俱下感动了我,或是那诱人的炒花生香味唤醒了我麻木的灵魂。父亲再没有被校长“召见”。
第二年冬天,我应征入伍。父亲第一次认真地帮我打点行囊,不顾刚刚扭伤的脚,执意要送我到乡政府。一路上,父亲什么话也没说,我也一言不发默默地跟在他后面。到了武装部门口,父亲帮我把包放好,说:“凡事靠自己,轻易莫求人。”父亲说这句话时花了好长时间,长得让我感到揪心的痛。我蓦然发现,父亲已两鬓斑白,背也微驼,脸上被无情的岁月刻下的印痕清晰可见,纵横交错。我泪水横流,这时父亲却转身往外走。
“爸!”我轻轻地喊了一声。父亲没有回头。
“爸!”我大声地叫了出来。
我看到了缓缓转过身来的父亲——他已是泪流满面。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看见父亲流泪。
许是因为父亲那高高扬起而没有落下的'巴掌,或是单纯为了当一个好兵吧。于是身材单薄的我拼命地训练,在五公里越野征途中晕厥不醒、在冰碴未融的军区农场第一个跳进田里一声不吭、在如炙的烈日下光着上身挥锹舞镐褪去一层层皮肉……终于,春节前,一张浸满汗水和艰辛的“优秀士兵”喜报寄到了乡武装部。母亲信中告诉我,乡民政所敲锣打鼓地把喜报送到家,父亲用颤抖的双手从民政人员手中接过那张薄薄的纸,把它贴在家里最醒目的位置。从不喝酒的父亲也破例把送我当兵的民兵连长和村干部请到家中吃了顿饭,破天荒地喝了两杯酒。
两年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庆通信指挥学院。如今,而立之年的我深深地读懂了父亲的情感。
有人说父爱如山,也有人说父爱似海,而我要说,父爱如金,是我一生都会永远珍藏珍惜的宝贵财富。
篇4:经典散文承诺如金
初读《并非阳光》,我对主角安燃印象极坏。他曾信誓旦旦答应何夫人照顾好何家幼子何君悦,却在他家败落之时毫不留情将何家资产收入囊中,叫嚣般地在各家杂志报刊封面写上:君悦,你躲不过。仿佛恃强凌弱者对敌寇最后的赶尽杀绝。
好一个轻诺贱信的伪君子。
然而,读完全文,我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安燃坐定江山后,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君悦,他本可以极尽所能侮辱君悦,直至还清他在何家所受的欺凌,但他没有。他一次次阻止君悦轻生,给了君悦活下去的希望。
目光短浅的君悦丝毫不察这份良苦用心。他记得安燃曾对他说:哪怕一片落叶掉下来,擦伤你,我也会心疼。而这个宠溺他的人已不复存在时,君悦理所当然认为安燃变质了。他哭闹,绝食,企图吞金自杀。他的行为换来了一顿皮肉之痛。安燃当着众人的面抽出皮带,微笑着说:不要考验我的耐心,我向来说到做到。他把君悦打得遍体鳞伤,跪地求饶,只因他说过,再不配合就要给予惩罚。他做到了。这是他的承诺。
终于有那么一天,君悦目睹了安燃背上丑陋深刻的.疤痕,几次整容手术都难以消去的疤痕。他才明白——安燃一直在履行他的诺言。若没有安燃这个靠山,何君悦恐怕早已被仇家碎尸万段了。
年少之时,君悦仰仗大哥保护,不学无术。而安燃看清了未来,强迫自己研读法律,把所有晦涩难懂的知识装进脑海,逐渐具备保护自已与他人的能力,他想要维护天地正义,想要保护最亲爱的君悦,然而无法不与黑道有染,他摆脱不了自己的身世。即便这样,他也在尽其所能履行承诺。何家对安燃不屑,阻止安燃与君悦的交好,甚至在安燃即将领到律师执照的前一天把安燃迫害入狱。安燃也没因此而报复何家这仅存的孩子。他是怎样一个金子般的人物,令我无地自容。
扪心自问,我作出的承诺有一一兑现么?答应父母不惹是生非,仍死性不改肆意胡闹令人头疼,答应朋友患难时相濡以沫,大难临头却自顾不暇仓皇逃命……
我忽而想起某日某旧友在心血来潮之时答应送我一株自家草莓,我至今不知这份礼物在何处。一个小小的承诺,却恐怕尽其一生都难以兑现,是早已遗忘了吧。
安燃,你是那么坚定地捧着承诺,郑重地走向彼岸。相信总有一天,我也能如你。我相信承诺如金,永不贬值。
篇5:亲情如金散文
亲情如金散文
阅读陕西女作家问彬奶奶的短篇小说《心祭》,最初只是出于对此篇题目的好奇而已,之后随着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我竟深深地陷了进去,再也不愿放下书本,便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地阅读起来。读至情深处,竟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小说《心祭》以一位母亲的爱情悲剧为线索,深切地表达了作者期待对人的尊重、关心、理解和善待的心声。从而严肃地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对于自我心理、灵魂进行反思的严峻拷问。
一闭上眼睛,文中那位二十几岁就守寡、含辛茹苦拉扯五个女儿长大成人的年轻母亲形象,就像放电影一样立刻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丈夫去世,那位年轻宜人的母亲也曾万念俱灰,但是那么多孩子牵连着她的心,也只好鼓起勇气重新活下去。
为了维持生计,她决然卖掉一间房子,买了一盘旧磨盘和一头老毛驴,为别人磨面。在那苦难的岁月里,孤儿寡妇要想求得生存,是何等的困难、不易啊!她以一个母亲最大的爱心温暖抚慰着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她凭着坚韧、顽强的毅力,艰难地跋涉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她用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送走了那个残酷的旧时代,换来了一家人的平安健康。
当女儿们长大成人,并且各自都忙碌、沉迷于自己的追求与事业,无暇顾及她孤寂的心灵时,她忽然感觉自己一辈子没人疼没人爱,孤孤单单、像个独魂儿一样,不免暗自伤感起来。这时候,她想起了青梅竹马,与她一块儿长大,并在她最困难的时期帮她渡过难关的远房表哥来,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暖暖的热浪来。于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向女儿们道出了自己的心事。但是却被女儿们以爱的名义联手拒绝了。她“曾对生活抱着表面沉静实则热烈的希求和向往,因而她一定多次想过,作为有知识、懂得生活价值的后辈们,准会支持和赞许她的希望和追求的,但它却被轻率、粗暴而残酷的熄灭了”。她在代表封建道德力量的“舆论”面前还试图抗争,但在爱她的女儿们的强烈反对下却毅然退却了,打消了“再嫁”的念头。
这,就是母亲的`伟大之处:她永远愿意牺牲自己,把全部的爱和情感倾注在女儿们身上,而将悲哀深深压在心底。对于这伟大无私的爱,我们这些作为儿女的后辈们,又能够真正明白、理解多少呢?
记得八十年代中期,我们家还是一个有八口之人的大家庭。那时候,我已在家乡的中学上学,爸爸在邻村教书,所以家务以及农活的重担几乎全压在了妈妈一个人身上。妈妈长年累月拼命地劳碌着,却从未有过半句怨言。白天,妈妈忙于农活,晚上回来以后总是加班给我们洗衣服,做鞋等。炎热的夏季,我从学校回来背馒头,为了便于存放,妈妈总是把馒头切成薄片,烤在锅里,再用网兜装好,让我带去学校。现在回想起来,我仿佛又看见:蒸笼般的厨房内,妈妈围在锅台边,挥汗如雨。而那时的我却正心安理得地和同学们在一起疯玩呢?从未想过去帮妈妈分担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如今,我也做了母亲,才深切地体会到了为人母的艰辛。从而真正明白了,母亲,给予我们的永远不仅仅是简单的付出,还有更广阔无边的爱。
普天下的儿女们,不求你们将来如何报答父母,但求在一点一滴的成长过程中,给父母多一些体贴,多一份理解。让他们的神情不再那么忧郁,让他们每天都生活得快快乐乐。莫让他们用一生的辛劳而积劳成疾时,方知挥动手中一文不值的钞票呐喊、流泪。
从古至今,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遗憾,而让我们常常备受良心的谴责。为了使我们的生活中不再留下刻骨铭心的痛,不再留下终生的遗憾,朋友们,从现在起请珍惜亲情吧!
篇6:金鸡鸣早散文
金鸡鸣早散文
能有一份逸情看看金鸡湖,倒也是不错的选择。这座城市而今巳特别动感,又不恰为懒洋洋的静态。
那些个分分秒秒,掐死在上班高峰期的丶还有那些游走于各个街道逛着没事的无聊。
地铁躺在隧道里,贪寝在金鸡湖这巨大的`被褥下,去年早就缝制好的"大裤叉"正赶上今年的夏日,给这个季节丶这座城市换上了一副新的装束。
借着免费公交卡狂挤公交,四处游荡,街道的喧闹,园林的寂静,巷口仰首香阁,吴韵的古色腔调,时不时地冲击着耳鼓。令人慨叹:这座城市,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抛开纷繁,悠然地走入幽静,让心来领略动与静的完美结合。
今天的日子有点特殊,五点就起床,可还是迟到了... ...
以后,我暗暗恨恨坚决不让座。可是,我总是站着,从一站到下一站 ; 我总是狠狠心不想掺扶,可我还是虚荣地接受着道谢… …
怎么办,我这是在给自己找抽?
金鸡鸣早,此湖虽然没有大海的浩渺,却有一种幽然的恬静。选一排长椅落座,伸展手臂,将视线触目之景揽怀,心才由此浸入恬淡之感。
幸好,那ipad还没挤碎,从挎包中取出,为新的一天写序... ....
篇7:金蝉鸣秋散文
金蝉鸣秋散文
夏秋之交,又闻蝉鸣,这是夏热与秋凉交替的旋律。
枝头上的金蝉,躲在浓密的绿叶下震动着胸前的发音器“叽叽叽”地鸣叫声,此伏彼起。它们一边摆动着透明的双翼,一边环顾四周,谨慎小心,生怕稍有差池就会被螳螂捕去。季节的变化也意味着消亡与新生的开始。
金蝉,又名马知了,属昆虫类。幼虫在地下存活周期长,一般需要5-左右才能破土而出。一些地区将其视为一种餐饮美食,捕捉现象十分严重。金蝉,正面临着生存危机,甚至有绝迹的风险。
难怪这些年来,蝉鸣渐稀,我还以为是城市框架的逐渐拉大和土地硬化,幼虫不能按时节入土修养生息,才造成了自然界生态空间的失衡。看来不仅如此,更主要的是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存在里面。
自从上学学会了一些成语后,就知道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现在看来食量更大的人类在夏秋之交等着它。前几天去超市购物,发现蝉被摆在有冰冻的货架上,用手轻轻触碰蝉还活着,看看标价牌87元1斤,“啧啧啧”真是令人唏嘘惊叹。
看着这些即将上桌的“佳肴”勾起了我曾经捕捉蝉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我在参与某一铝厂建设时,单位的同事说:刚拱出地面的蝉很好吃,并约我去捉。我好奇,随之去了,那时风华正茂。
记得那个傍晚天气极好,落日余晖染红了白云,有的色浓,有的色淡,与蓝天交相辉映,组成了一幅浓重的油墨彩画挂在西边的天际,一片赤红的晚霞。
我们趁着天还未黑透来到了一片杨树林。林子约有三十余亩地大小,碗口粗的杨树笔直地伸向天空,树冠翠翠绿绿,遮阳庇荫。与之相比,我感觉自己很渺小。这时,我急忙打开三节手电筒,刹那间,一束强光照亮了阴森森的林地,惊扰了夜色,也锻炼了我的胆魄。同事告诉我技巧说:“从树根周围的地面慢慢往树上照。”我按照指点,果然发现了几只淡黄色的蝉在地面或在树上爬行。它们受到了强光的惊吓干扰,原本蹒跚的.爬行速度变的急促起来,我赶紧捉起地面的蝉。同事又说“先捉树上的,不然爬高了就捉不着了。”看来干啥都是有技巧的。我很有悟性,一点就透,就先忙着捉已经爬上树的蝉。而地面上的蝉全然不顾危险,前仆后继地往树上爬,这样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它们收入囊中。我们打着手电像防治病虫害似的在林子里一颗树挨着一颗树的转,收获颇丰。
出于好奇,有时不急于捉蝉,而是观察它慢慢地往树上爬的过程。蝉,在地下蛰伏了几年,甚至十多年才嗅到了空气中的芳香。它们刚刚跃然地面,极其缺少营养,躯体羸弱。但很灵动,动物界那种固有的生存本能迫使它们全力向前,一个又一个,一拨接一拨……其实,前面已是危机四伏,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但它们却无知无畏,潮水般涌来,一门心思-―上树,繁衍生息。
一只蝉快速地爬行着,已然越过了我的头顶,我本可以举手擒来,但没有想打破它的梦境,想看看以后的状态。它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思,想给我一个表演,努力地向上爬着。当它还没有爬到树冠时就停止不动了,我正在疑惑,只一会儿的功夫,就发现蝉壳裂变,它开始退壳了,伸展出乳白色的蝉翼。稍许,颜色由白慢慢变深,当完全变成褐色时,它试着抖抖翅膀飞到了树上,留下了一个开裂的蝉壳,这就是生命历程的关键飞跃。
我佛慈悲,这只蝉算是逃过一劫。
我正在为这只蝉的蜕变出神时,同事喊我过去,说他那里的蝉很多。我过去用手电照了照,的确很多,但我似乎动了恻隐之心。对同事说:捉的差不多了,天也晚了,该回去了吧?同事看看我捉的,再看看他捉的说:把这些捉完再走。我只好祈祷蝉儿们晚些时候出土。
回到宿舍已是11点多钟,同事经验丰富,自然向领导一样吩咐我准备一盆盐水将捉来的蝉放到里面,用盐水浸泡,俗称腌一腌,这样蝉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金蝉就不能脱壳打开蝉翼了。经同事这么一说,我果然发现有几只蝉在袋子里已经展开了乳白色的蝉翼,只是它们没有树上的那只运气罢了。
第二天,同事烹调出来后,我尝了几个,也许是厨艺不错,还真的好吃。
打那以后我知道蝉是能吃的,而且味道不错,对蝉有了更深的印象。
由于蝉的生存规律特殊,不能像其他昆虫或动物那样可以饲养,所以,蝉是天然的,野生的,也是金贵的。
立秋前后,蝉开始活跃起来。虽然二十多年来再没有见到蝉上树时的悲壮,但金蝉鸣秋一直不绝于耳,给人传递着暑天将去,秋天将至的信息。
我在观察金蝉鸣秋的时日。
篇8:金毛的散文
金毛的散文
我在内蒙古的包头市一共生活了四年。女儿辍学后要出去打工,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个女孩独自在外,便跟随她来到那个陌生的城市。包头有许多我们的老乡,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和女儿都很快找到了工作。女儿到一个饭店当服务员,我进了包钢当临时工。
其实,我们爷俩上班的地方都有宿舍,但我还是坚持在昆都仑河北桥边上一个叫西河楞的村子里租了一间带厨房和简单家具的房子,为的是女儿下班以后好歹有个家,能吃上我亲手做的饭菜。
离婚后,我一直努力提高自己的厨艺,因为女儿实在是很挑食。她上学的时候曾得过贫血,把我吓坏了。女儿最喜欢吃烧茄子,但是这道菜我至今都做不好。不过,我自己发明了一道跟烧茄子味道很像的烩菜:茄子也用滚刀切块,但不像烧茄子那样入油炸——我做不好烧茄子就是这道工序老是过不了关。接着在锅底热油,放入茄块翻炒,加入番茄、调味品。唯一与普通做法不同的是我加入了白糖,我不知道别的地方人们怎么做,但我们这里的人,烩菜是从来不放白糖的。这道菜后来竟成了女儿的最爱,每次她都吃得很多。
在工厂上班,我们临时工的工资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不到,而干的活却远比他们多、比他们重,而且还得忍受他们的吆来喝去和不屑的眼神。在那些城市人眼里,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打工者好像天生就比他们矮一截。虽然我们并不认为他们有什么了不起,但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皮,也就只能按照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方式,隐忍了事。
女儿的境况并不比我强,只是她从来不跟我说。我相信看到此文的人,没有几个没去过饭店。但是,又有几个在饭店里对服务员是客客气气的?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是花钱消费,是上帝,而服务员不过是个使唤丫头!我也是在女儿打工之后才改变了思想,只要去饭店吃饭,就会想到我的女儿,也就再也不能摆什么上帝的架子了。
就在我回老家的那年,包钢突然要求所有工人必须办出门卡。这大约是针对我们这些外地人的,包钢有一半以上是临时工。因为我的身份证是旧版的,按规定早已作废了,我的工作也就只好暂停。我赶紧照相,邮回老家。但新的身份证下来最少要等三四个月,这一百多天简直就像坐牢一样难熬。从早上女儿上班到夜里女儿回来,整整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有时候我也想:谁家的孩子会始终守在父亲身边呢?谁家的孩子没有事做?我是不是有些神经质了?……但是,不管怎么想,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就像要下雨的天,愈来愈阴沉。
不知道女儿是不是看出了我的郁闷,有一天她特意请假,说要带我去南海湿地公园散散心。来到这个城市时间也不算短了,还真没去过任何公园。于是便欣然同女儿坐上了去东河区的街车,南海公园就在东河区的西南角。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出来准备吃饭的时候,看见公园门口的墙角处有一个老汉牵着一条狗在那里晒太阳。那条狗长得虎头虎脑,身上金黄色的长毛仿佛特意披上去的装饰品一样,柔软顺滑,非常漂亮。它的个头比狼狗还大,看上去威武而强壮。它乖乖地蹲在主人身边,吐着长长的舌头。我和女儿的出现似乎引起了它的注意,它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但它的眼神却不像狼狗那样凶恶,而是温柔的仿佛多情少女的秋波。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狗,而且在老家也养着一条狼狗。那条狗跟了我已经七八年,有些老了,出来时放在了父母家里。刚开始我还十分怀念它,由于很久也见不到,那种怀念慢慢也就淡了。但是眼前这条狗却将我的怀念又勾了起来,老家那条狼狗的影子立刻浮现在脑子里。一丝莫名的悲伤涌上心头,我自觉眼神瞬间黯谈下来。
“爸,你咋了?”女儿发现了我的变化,怔怔地望着我。
“没啥……”我赶紧把头转向墙角,看着那条狗说:“城市不是不让养大狗吗?你看那条狗多大。”
“那是金毛,不咬人,所以让养。”
“那么大个,不咬人?生人也不咬吗?”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金毛,老家农村没有人养这种狗。
“不咬,我们饭店老板就养着一条金毛。这狗可善了,不信你过去摸摸。”
我的腿真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那条金毛冲着我摇了摇尾巴,我知道,这是它表示友好的方式,就大胆地把手放在了它的身上。它的毛很长很厚,光滑的像缎子面一样。金毛温顺地看着我,并抬起一只爪子搭在我的胳膊上。我用另一只手握住它的爪子,它便用长长的舌头在我手背舔了舔,痒痒的。我便笑了。
“也喜欢狗?”金毛的主人笑眯眯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目光却始终在金毛身上。
老汉便开心起来,滔滔不绝地说起了他的金毛和他所知道的关于金毛犬的.知识。我这才知道,原来金毛还可以做猎犬、导盲犬、搜寻犬,当然这是需要有很纯的血统和专业的训练。它忠诚善良,从不给主人惹是生非。老汉的老伴早年去世,儿女们都忙得顾不上回家,这条金毛就成了他相依为命的伴侣。
“它的智力能抵上一个四岁的孩子,聪明得很!你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你和它说话,它会非常认真地坐在那里听,不停地摇尾巴,好像能听懂似的;要是它不小心犯了什么错,它就会夹着尾巴,低着头,一副可怜样;只要你不责备它,它就会过来跟你撒娇,跟小孩一样一样的……”老汉开心地笑着,搂着他的金毛,就好像搂着亲孙子一样。
回去的路上,女儿看着正在发呆的我说:“爸,要不你也养条金毛吧。”
我摇了摇头,“那是城里人的享受,太贵了,咱养不起。”
下午,女儿说要去和朋友玩,我就躺在沙发上睡了一觉,并且做了一个白日梦:我梦见了养在父母家的那条老狼狗,它已经连路都走不动了,可还是那么亲热地在我身边蹭来蹭去,摇着尾巴。那眼神仿佛是在责怪我:怎么那么狠心把它丢下不管了?好像父亲也在跟前,我不记得他跟我说了些什么,也不知为何我竟哭了,哭得很伤心……
醒来时,屋子里已经暗了下来。我打开灯,擦了一把脸,这才想起来该给女儿做饭了。女儿不爱吃肉,但却爱吃鱼,尤其爱吃酸菜鱼。这倒正好弥补了我不会做鱼的缺陷。超市里有的是做酸菜鱼的现成调料。只要把里边的酸菜切一下,放入锅里炒一炒,加入水、调料和鱼块,煮熟了就可以吃,而且味道很鲜美。
冰箱里正好有一条鱼,是昨天买的,原就打算今晚吃。鱼是人家卖鱼人给拾掇好的,洗一洗,切一切就完事。做这道菜是最简单也最省力的,更何况是女儿爱吃的,因此,我隔三差五就给女儿做一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