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vl0209”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成立党总支批复,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成立党总支批复,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成立党总支批复

篇1:成立党总支批复

诸城民生医院党支部、黑王家沟社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联建党总支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申请,由你们两个党支部联合成立联建党总支。王洪阳任第一书记,曲宝福任书记,李龙飞任副书记,张燕,李玉德任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林家村镇委

6月3日

篇2:成立党总支批复

石安村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酉华乡石安村成立党总支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经酉华乡党委研究,同意成立“中共酉华乡石安村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下设“中共酉华乡石安村合作社支部委员会”和“中共酉华乡石安村农村支部委员会”两个党支部。请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完成党总支的组建工作。

特此批复!

中共酉华乡委员会

10月10日

篇3:成立发改委党总支批复

____天地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成立____天地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的申请》收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成立____天地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由范【人名】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此复。

中共____市____区甬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______1年3月7日

篇4:同意成立党总支批复

各有关企业:

经镇党委研究,根据____镇企业实际,决定由____镇淮中购物广场、____同飞砂石厂、____灯全砂石厂、____________服装店等4家企业成立____镇____社区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李朝顺担任。各有关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特此批复!

中共____镇委员会

______年6月27日

看了“20同意成立党总支批复”还看了:

篇5:撤销党总支批复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你们《关于撤销省新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中共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月5日

篇6:撤销党总支批复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党委:

你委《关于撤销中共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委员会等五个党委的请示》(宁新工委〔〕41号)收悉。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撤销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等5个党委的批复》(宁组复〔2016〕51号)意见,同意撤销中国共产党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京天界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京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京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京微分电机有限公司委员会。

此复。

南京市国资委党委

1月5日

篇7:撤销党总支批复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3号)和《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通[2010]5号),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1个。经3月16日和28日县委会议讨论决定: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

1、县政府办(挂县外事侨务办、法制办、国防教育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牌子)

组建县政府办党组。

徐 炼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张焕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曾 馨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何正敏、姚泰昌、马兴荣、李文元、马 魁五位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2、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

撤销县物价局党组。

覃太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张 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李定权、王朝琨、龙 斌三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成立党总支批复(精选8篇)胡德春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李兴贵、周 清二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3、教育局

李 坤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邱成超、蒋文祥二位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 凯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4、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挂县知识产权局、粮食局、煤炭局、黄金管理局牌子)

组建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撤销县经济贸易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煤炭管理局)、黄金管理局党组。成立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

万立翔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娄玉文、曹洪宝二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

王万坤、李满富、包荣华、吴正海、李宽鹏五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王文丰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组长、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陈 晶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曾光智、何 健、刘世昌、黄志高、邵灵秀、杨 羽六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王选益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吴兴荣、贺登丕、令狐昌贵三位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郑代兴同志到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5、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组建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撤销民族事务局党组。

张启华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

杨官道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

张忠祥、李 春、陈兴娣三位同志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

6、公安局

成立县公安局机关党委。

陆地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黄廷顺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政工监督室主任;

陈玉彪、桂腾江、刘信实三位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治泽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兴菊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治委员。

7、民政局

黄光敏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潘代平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程 龙、李治兴、陈兴洪三位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胡 倩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8、司法局

代仁凯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桂宝兴、胡兴春二位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邹邦亮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田 钊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9、财政局

王启斌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仕云、雷 霞、李应华、田茂勇四位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谭龙辉同志不再担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 二、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1、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组建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

刘 敏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书记;

李正龙、陆 志、甘 斌三位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成员;

卢永鸿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纪检组组长、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成员。

2、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

组建县档案局党组。

赵福华同志任县档案局党组书记;

白福淑同志任县档案局党组成员;

刘富梅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档案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三、县政府其它正科级机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蔡平同志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唐显志同志任县供销社党组成员;

彭正明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供销社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陈佩立同志任供销社党组成员;

王文坤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新闻中心纪检组组长。

上述人员的原任党内职务自然免除。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其人员的党内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兴仁县委员会

20 3月28日

篇8:成立党总支实施方案

2017关于成立党总支实施方案

为夯实党建基础,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村党员实际,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村党总支,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会议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改进和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四权”,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村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班子结构合理原则;

4、扩大民主和按章办事原则;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组成人员设置和任职条件

(一)委员职数

党总支拟设书记1人,委员4人。

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拟设书记1人,委员3人。

(二)委员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委员任职条件

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⑵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起模范带头作用;

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

⑸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党总支处的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三)选举要求

严格按照区委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党总支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处的书记和党总支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党总支处的书记、党总支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四、实施步骤

(一)总结动员阶段(20**年10月29日——20**年11月5日)

1、召开支委会议,成立“选举”工作小组,讨论起草《**村党支部成立党总支的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和请示报告。

2、召开村两委会议,对初步草案进行商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3、召开党员议事会,进行党内动员,宣传成立党总支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征求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4、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征求党内外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听取党员对本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对新一届班子组成结构及任职条件的建议。

5、向镇党委呈报请示和《方案》。

6、对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党总支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等进行公示(时间 7天)。

7、按步骤做好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做好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选举工作。

(二)民主协商阶段(20**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进行第一轮公开推荐(11月中旬)

召开党员会议。党支部书记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党费收缴支情况,本届支委委员进行述职;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对本届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采取四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总支班子成员的公开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支部对公开推荐的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听取本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根据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结合群众座谈意见,召开“选举”工作小组会议,提出组织推荐意见,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11月下旬)

支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村党员和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2月上旬)

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满足党总支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结合对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综合考察和推荐情况,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如第一轮公开推荐得票情况较为分散,将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推荐,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按照第二次公开推荐票数以及党总支班子结构需要,研究确定党总支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党总支班子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

6、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对党总支班子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单及简要情况、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进行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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