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扫黑除恶工作年度总结心得
黑社会是社会的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危害,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繁荣发展。扫黑除恶是对黑恶势力的清楚,有利于社会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扫黑除恶心得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扫黑除恶体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感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中央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自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真正的“保护伞”。
要切实担起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扫黑除恶提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指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过去已经开展多年的“扫黑除恶”斗争到总书记提出的“扫黑除恶”斗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专项斗争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视程度更是前所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零容忍”。我们要牢牢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个关键,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使党委、纪委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力度,逐步改善基层政治生态,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要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胡作非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过去查处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件已经证明,一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狂横行,不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而是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所致,甚至某些党员干部直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坚决、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甚至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
要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衔接。基层涉黑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相互交织,污染地方政治生态,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问题线索,反映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反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分类管理,专项督办,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零放过”,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一个地方存不存在黑恶势力,我们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不了,但我们在基层的基层纪检委员一定能够察觉到。任何一个黑恶势力的形成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发挥好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不仅能够及时发现上报问题线索,更能够帮助我们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因此,基层纪委一定要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把基层纪检委员监督网络用起来,把监督前哨亮出来,让有涉黑涉恶苗头的人员,知敬畏、行有止。同时,要坚决为基层纪检委员打气撑腰,严格做好问题线索的保密工作,绝对不能出现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打击报复情况,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纪委监委要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监委的成立,让我们监督的范围更广了、职能更强了、责任也更大了。如何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打赢着这场硬仗是对各级纪委监委的一次严峻考验。首先,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纪律审查、政治巡察发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其次,要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办快结。要按照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快查快结,严查严处的办案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处置流程,每一个环节都要依纪依法依程序进行,确保案件线索来之能办、办之必快、快而又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筛查、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坚决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时,坚决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为政法干警扫黑除恶撑腰壮胆。
扫黑除恶有感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作为吴学占等人涉黑专案组的一员,深切体会到黑社会的猖獗狂妄、敛财无度,体会到群众受到欺压时的委曲求全、有苦难言。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纪检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在实际办理涉黑案件的过程中也深有体会,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侦查监督干警,必须坚定信念,对审查逮捕的涉黑案件,自觉屏蔽阻力,审查证据,及时督促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夯实基础;在审查其他类型案件时,要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监督立案,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纪检人员,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纪检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扫黑除恶学习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篇2: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出中央对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维持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扫黑除恶不可少。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篇3: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总结心得精选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2019扫黑除恶感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一出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黑恶犯罪是重要的治安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聊城护母命案就是最好的佐证。山东护母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追债方的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分不开。而暴力讨债如此猖獗的背后是高利贷与黑社会的“相依为命”,黑社会是高利贷的谋财手段,高利贷是黑社会的物质基础。
黑恶势力的存在和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扫黑除恶工作不仅直接关乎到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更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正如《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努力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黑除恶更离不开多部门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8日发布了一则信息,强揽工程的村霸被惩处,这一消息的公布让我们更加坚信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腐败治理的力度会持续加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19扫黑除恶收获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4: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收获
20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随着通知的层层下发,各级政府积极行动掀开了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序幕。
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上,刷满了扫黑除恶的标语“扫黑先打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村里的大喇叭里播放着扫黑除恶的宣传材料,街头巷尾的人群中,议论着临近的某村的哪个村霸被公安局抓了起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我们把印制好的宣传页发放到村民手中,再解释的过程中一个村民拉着我们的手说:“党的政策真是好,是时候跟这些黑恶势力算算总账了,党为老百姓出口恶气。”
“扫黑先扫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扫除保护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闻风散,再萌芽。
“扫黑务除尽”,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我镇轰轰烈烈的展开。扫黑除恶涉及到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既要扫除黑恶势力,又要重点打击“黑保护伞”,既要涤荡社会污泥浊水,又要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既要除暴安良,又要建立常态管理,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又一次全面出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我镇铺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铁拳之下,黑恶势力难逃恢恢法网。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镇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和各企业,一定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采取非常规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场攻坚战,切实有效保障我镇村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有序。
篇5: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从今年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专项工作的部署,各地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条幅、宣传海报一夜之间遍布大街小巷,宣传氛围越来越浓厚,无疑是对黑恶势力的极大震慑。
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比如有的地方虽然设立了举报箱,但是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做做样子,从来没有开启过;有的地方开启举报箱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随意开启,无人监督;更有甚者收到举报信随意处置,不做移交,举报箱完完全全成了摆设。再比如工作要留痕,材料要存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开展三年,而一些镇街,材料的具体内容是否严谨、详实先不说,现在开始就把表面功夫做得很足,专门花钱制作统一的档案盒、封皮、标签等,这个状况表面看来可能没什么,但是可怕的是跟风,一家这么做,家家这么做,材料都差不多,谁愿在材料外貌上输。这不仅是一种形式主义,更是铺张浪费!材料内容更重要,质量更重要,党政工作应该是朴实无华的,为什么要在应付检查上准备那么多额外功夫呢?
黑恶势力的危害,无需多言,各级政府、公检法部门,基层群众心里都有一本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生死较量,不能有半点虚伪和骄傲,更不能有”做做样子“的形式主义,那是要害死人的。严谨、科学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应该贯穿于整个工作中,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改变,提高全体人员的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对形式主义者给予一定的处分才会让其他人知道,形式主义是不被允许的,是不应该的,而不是大费周章的跟风学习坏喜好,给工作本身添加不必要的负担。
2019扫黑除恶体会
自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深挖排查,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和涉黑“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为此拍手称快。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难以毕其功于一役,如何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度、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困难建议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认为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当前,一些地方宣传方式依然停留在拉横额、贴标语、出宣传栏等老传统老做法上,宣传效果不理想;一些地方宣传阵地不足,长期处于“无米下锅”的窘迫境地;一些地方宣传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党员干部上,进村入户的少,群众知晓率低等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需要依靠人民、齐心协力的斗争,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采取贴近群众思想实际、形式新颖、群众乐于接受的创新宣传方式,例如针对青年群众,应加大微博、微信、微视频等网络阵地建设,采取答题、互动、适当物资奖励等方式;针对老年朋友,应该采取广场舞、会议汇演等方式,同时利用好农村广播,定期播放宣传音频等。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是党中央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的一项主要部署,但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不了解,对推动工作热情不高,一些党员干部不敢为群众利益挺身而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面对黑恶势力“绕道走”,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本身没有参与涉黑涉恶,但抱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心态无为而治,希望与黑恶势力能和平共处等。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克服消极懈怠的情绪,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黑恶不除,绝不收兵”的斗志。
三是加强线索摸排 加大打击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还存在一些基层乡镇、村社收集线索的意识不强,敏锐度不高;一些地方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少;对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等问题。因此要加大对涉黑涉恶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分子,更要打击背后的“保护势力”,同时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组织部等单位要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篇6:扫黑除恶工作的优秀心得总结精选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争当先锋模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旗帜鲜明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线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做好政策宣传第一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学透、弄懂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深入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每一名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让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无处遁行。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高点占位发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zd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深排细查,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作为发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深入研判、超前谋划、动员全警的基础上,落实《xx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各所队“一把手”分别签订了《xx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严格规范奖惩措施,形成严密有序的责任体系,做到一切为了专项斗争,一切服从专项斗争,一切服务专项斗争,为全县有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深挖细查发力。紧紧围绕专项斗争目标要求,做到认真细查涉黑涉恶线索不放松,做到线索排查“不留死角”,把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落地查实。建立与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重大案件的会商处理,把握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建立与纪委、监察委的联动机制,确保打击黑恶势力铲除保护伞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扫黑除恶收获
围绕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调研组的反馈意见,市公安局日前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改动员部署暨“雷霆行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下一步工作要按照提高站位抓整改、瞄准问题抓整改、夯实责任抓整改、统筹推进抓整改等“四个整改”的具体要求。
提高站位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要清醒认识目前站位,多从自身看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主动认领的自觉、敢于担当的品格,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改立行地抓好整改。要立足公安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辖区特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抓好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瞄准问题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细化措施、逐件明确责任,对不同性质的问题要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办法去解决。同时,对所有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切实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夯实责任抓整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市公安局扫黑队对立案侦办的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要逐案固定专人盯案指导、强力推进,并商请检察院、法院等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完善证据,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市公安局纪检部门要按照“两个一律”要求,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市公安局政工部门要综合运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要立即针对此次整改落实工作制订专门的督导方案,对查出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统筹推进抓整改。全市公安机关要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检法司等zd部门的主动协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全面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面投入到以扫黑除恶为引领的各项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要迅速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破解制约当前工作发展的难题,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xx公安力量。
篇7:扫黑除恶工作
6月16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西安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扫黑除恶工作。
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督导工作,要做到“三个下功夫”。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隐蔽性,着力在“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上下狠功夫,坚决做到线索不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庸伞”,坚决打掉“大伞”“硬伞”“隐伞”,着力狠抓“破网”“打财”“断血”,在专项斗争上持续发力,不断发起一波一波攻势。二是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着力在突破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完善整改方案,细化立行立改举措,确保措施全落地、责任全覆盖、整改无盲区。三是坚持打防结合,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篇8:扫黑除恶工作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交给我们的一份考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强组织,明责任。成立以“一把手”总体抓、负总责、统一谋划部署,具体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包片领导为一线骨干人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对所包村进行“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强宣传,广发动。在主要道路和社区人口集中位置悬挂横幅,利用LED在各公共场所播放宣传标语,给社区干部及老百姓群发宣传短信等,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利用重要节日、敏感时段,各镇(乡)政府应联合派出所、红袖套、网格员开展社会治安巡查,将黑恶“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建机制,保长效。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举措强落实,同时也需要我们的干部积极履职,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牢记于心,为他们提供一方净土为目标,坚持不懈打赢这场攻坚仗,才能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9:扫黑除恶工作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篇10:扫黑除恶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少地方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扫除黑恶势力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篇11:扫黑除恶工作
积极做好扫黑除恶督导配合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4月9日进驻贵州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不仅亲自决策、亲自部署,而且时刻挂在心上,不断加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搞好专项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自觉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公平感缺失,就谈不上全面小康,自觉将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动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同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也需要各机关部门做好督导配合。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到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篇12: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年度总结心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2019扫黑除恶体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xx、市各级战略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严惩涉黑涉恶涉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组织领导,打牢工作基础
一是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对标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印发了《关于成立xx区纪委监察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五个专项行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部门。
二是强化部署,严抓落地落实。为加强相关政策落实,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会,强化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召开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沟通协调会,每月15日互通情况。贯彻市纪委监委督导反馈意见,强化制度具体执行,对区属职能部门“零线索”问题进行督导和约谈。
三是深入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区纪委监委作为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专题折页、台历、手提袋、鼠标垫余份,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块,在社区、商场、医院、景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宣传扫黑除恶斗争。
二、抓破网打伞,形成有力震慑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紧盯对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协调不力、处置不力、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查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60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对涉及公安人员履职不力和“保护伞”问题的,区纪委监委进行“双立案”,向相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对违纪人员作出行政处分,形成有力震慑。
三、抓重点长效,推动纵深发展
一是专案重点查办。20xx年11月份,xx、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区纪委监委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部署要求,对市纪委监委交办的11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排查。制定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办理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抽调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纪委16名工作人员组成专案组,根据线索特点种类和难易程度,组成四个办案组,对11条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办理,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和“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推进“一案三查”,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统筹办理。
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召集公安部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召开会议11次,对案情进行具体分析研判,保证案卷调取、核查谈话效率,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有效立案管辖具体问题。在办理两条公安人员涉嫌违规办理黑恶势力人身伤害案问题线索过程中,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从专业角度,向区纪委监委、分局纪委办案组出具鉴定意见书,作为立案证据材料,确保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追责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督导整改。区纪委监委围绕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的三个问题,共制定十项整改措施,目前十项措施已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的三项措施整改到位,其余七项措施均已出台相关制度、方案、机制等措施,并长期坚持。
2019扫黑除恶感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城管局转发的《北海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处积极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意识
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2月7日,我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宣传《方案》精神,让干部职工深刻了解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北海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处结合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排查城市照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报告。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工作措施主要有三项
(一)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自查,全体党员干部配合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检查,按方案推进专项工作,如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强化责任追究。把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科室、维修站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批评。
(三)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个人谈话和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自查,目前,我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019扫黑除恶有感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13: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