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推推团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品牌合作往来函范文,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品牌合作往来函范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品牌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______地区以“______”品牌进行合作事宜,形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1、双方商定运用“______”品牌合作开发______项目。
2、“______”品牌的使用范围:在装饰材料和装修市场范围内使用。
3、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区域范围内向其他方授权或使用“______”品牌开设同类市场(商场),乙方不得将“______”品牌以任何形式使用到______装饰建材城外的其它任何区域和省份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______年;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第三条:品牌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第一年品牌使用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日内付清。
3、从第二年开始,乙方均应在上年度年前______个月内支付下年度品牌使用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拥有的“______”品牌的相关资料。
2、在收到乙方费用后的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全套VI系统和商城组织结构及基础类经营管理文件,培训商城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以便尽快掌握以上文件。同时提供商城管理所需的管理软件。
3、为乙方品牌打造,甲方应提供“______”品牌的营销策划案,供乙方选择实施。
4、须向乙方提供前期启动组织管理费用。
5、须无偿提供管理用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相关证照的办理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装饰城的筹建、招商、开发和区域市场经营规划,并在本协议签定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以上计划方案。
3、负责______装饰城的广告宣传计划的落实。
4、负责装饰城全面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对装饰城独立经营管理,负责装饰城的全部费用享有其全部收益。
5、装饰城标识必须服从甲方VI系统统一要求进行标准装饰。涉及“______”品牌VI系统的使用,必须按甲方的VI设计标准制作。
6、规定范围内正确使用和享有“______”品牌,不得擅自将品牌使用权及相关权利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其作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处置。若因品牌使用不当对甲方造成的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撤除和取消市场内外______名称、标志,按甲方要求退还所提供的标识、标志。
8、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等,乙方应参与并承担相应的广告宣传费用,原则上乙方所承担的广告宣传费用不超过______,甲方每次宣传活动案,应电传乙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9、克尽职守,善意谨慎履行本协议,为商城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的环境。
10、保证合理使用费用,不得侵占、挪用、私占。
1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
1、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录用对方企业员工,挖走人才,损害对方利益。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在甲方所属的商场开展任何形式的招商活动。有关招商工作如需甲方配合的,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在当地按甲方的要求,发布至少_______块路牌广告。
4、本协议中涉及的______・装饰城项目,双方约定其总面积不能超过______平方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增加部分的品牌合作费用______万元。
第七条: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由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则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
2、若签约双方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须事先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3、本协议若因不可抗力提前终止,双方均免除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到期即自行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则应在期满前另行协商订立协议。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品牌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安能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______吨,年销量不低于____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6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5%向乙方提供安能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___吨,订货应提前______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5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10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100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一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日始至_20__年___月_ 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篇3:品牌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本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协议的目的
1、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2、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3、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_______天。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权责
1、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
2、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时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3、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4、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订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5、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第五条、终止条件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1、协议签署地为__________市。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品牌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注册地: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注册地:
电话:
联系人:
第一条:合作目的
随着知识进步,专业分工进一步明确,品牌效应越来越体现出其价值和号召力。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品牌战略的实施,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愿意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方式
双方在信息渠道、品牌宣传、商业活动等方面可以相互运用,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以战略伙伴方式对外推荐客户。
第三条:甲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享有乙方向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优先推荐权;
二、甲方享有乙方对外宣传中使用“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称谓;
三、甲方推荐或策划服务的地产项目,可享受在乙方标准顾问费2万元的优惠,超出部分给予甲方60%佣金;
四、甲方有向其服务项目推荐鑫苑物业做顾问的义务;
五、甲方在使用乙方名称时,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且在使用前应提前知会乙方。
第四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一)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四)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二、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即使本协议终止,第六条所规定之义务对甲乙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二、如果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或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漏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期限内,因为政策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协议不能正常执行甲乙双方都给予谅解。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篇5:品牌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00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日期:
篇6:品牌月度服务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业务权限
1.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营的(以下称为“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1.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1.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第2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2.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2.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2.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
第3条推广服务费收费方式
3.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即 元人民币)。
3.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 日前将当月的服务费付请。
3.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银行转账
开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3.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第4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当诚实履行合同,积极与甲方联系,设计方案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让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方案必须具有联系性和实际可操作性。
4.3.乙方负有向甲方汇报工作的义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进行任意更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4.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4.5.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4.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4.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4.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第5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费用不予退回,对本阶段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2.甲方有权对乙的工作进度予以具体了解,并经常性检查乙的工作进度。
5.3.甲方认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拒绝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第7条合同的解除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7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8条违约责任
8.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合同的不可转让
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10条适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争议解决
11.1.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12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列强当道,本土化妆品品牌往何处去?
欧莱雅化妆品集团旗下品牌兰蔻在杭州武陵银泰的销售额为5500万――全球排名第五,在杭州大厦的销售额为6300万――全球排名第一,我想很多本土化妆品品牌老板大概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抑或觉得我写错了,是不是多写了一个零?因为这两个数字实在是太刺眼了,也实在是不得不令本土化妆品品牌和本土化妆品人汗颜!没错,5500万和6300万就是兰蔻品牌在杭州武陵银泰和杭州大厦的单店单柜年销售额。那么5500万和6300万对本土化妆品厂商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保守估计,意味着本土4000家化妆品厂商中百分之九十以上倾全公司之力在全国市场折腾一年也达不到这两个数字!
一、 我国化妆品市场之大,足以让洋品牌垂涎三尺
行业数据显示,20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已达到700亿元(不包括专业
线和洗护类产品),并仍以1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按此计算,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已达到约800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世界第三大化妆品市场。继中国成为世界日化巨头宝洁公司除北美外的全球第二大市场以后,又在世界化妆品老大欧莱雅集团的全球排名中从年的第五位上升至第三位。
按1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计算,到明年即中国化妆品市场便可突破千亿大关:
专业的护肤程序包括洁面、爽肤、面膜、精华、眼霜、乳、霜等,而我国很多消费者还停留在一只面霜走天下的阶段,男性化妆品市场和广大的农村市场更有待深挖。不难想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护肤和化妆意识和要求的提升,我国化妆品市场超越美国和日本,雄踞全球第一,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二、 列强饕餮盛宴,数万本土品牌分食残羹冷炙
截止20,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企业为3245家,其中OEM企业约2500家,主要分布在华南和华东地区,如果再加上进行贴牌生产的的贸易型企业,则总数已突破4000家,品牌数量则更是数以万计!从企业规模角度看,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不足50家,单品牌销售额突破亿元的更是屈指可数,其占总数百分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我们如此之多的本土化妆品企业和品牌,在这个行业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和地位呢?
(一)洋土品牌的市场格局
窥一斑而见全豹,正如我们在百货商场所见,满目皆是兰蔻、雅诗兰黛、香奈儿、娇兰、资深堂、欧莱雅、玉兰油等等,中高端化妆品市场几乎已被洋品牌垄断,绞尽脑汁去想,能够想出来的尚可以在中高端市场与洋品牌抗衡的也只有上海家化的佰草集了;其它品牌几乎都扎堆品牌金字塔塔底,很少能有跟洋品牌直接竞争的机会与平台,只能彼此斗得头破血流、你死我活,沦为了上不了席面的“狗肉”。据统计,洋品牌化妆品在我国的销售量占比为60%,取得了90%的销售额占比,利润份额更超过90%;成千上万的本土化妆品企业和品牌则以40%的销售量换得了10%的销售额和不足10%的利润额:
(二)洋土品牌的渠道格局
不同层级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社交圈子,不同的身份标签,不同的休闲娱乐与购物场所。化妆品也如人一样,不同的出身的和不同的气质决定了它们不同的存在渠道和存在方式,也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去接近自己的目标消费群。
1.百货专柜:大家都知道,百货专柜是个可以为品牌树立形象的地方,也是占据化妆品市场60%市场份额的渠道,历来是洋品牌的主战场,这是属于“欧莱雅集团的赫莲娜、兰蔻、碧欧泉、植村秀、契尔氏、欧莱雅、羽西、美宝莲,宝洁的SK-II、玉兰油,联合利华的伊丽莎白雅顿,雅诗兰黛集团的雅诗兰黛、倩碧,资深堂旗下的资深堂、欧珀莱、泊美、ZA、水之印,路威酩轩集团的迪奥、娇兰、娇韵诗,香奈儿集团的香奈儿,强生旗下的露得清,以及日韩系的FANCL、佳丽宝、DHC、高丝、美伊娜多、兰芝、梦妆、SKIN FOOD、THE FACE SHOP等”品牌的天下。
相比之下,佰草集是那样的形单影只,主打精油概念的品牌家美乐虽然也是出身于百货商场,但它一向宣称自己来自法国,是个地地道道的“假洋鬼子”,而且明显感觉分量不够;草根出身的自然堂和珀莱雅等品牌虽然近年来也大举进攻百货专柜,希望登堂入室,树立自己的形象,以摆脱自己的“土气”,但总给人土豹子难登大雅之堂之感!
2.专卖店:这里所说的化妆品专卖店不是雅芳的那种遍布大街小巷的店,特指位于SHOPPING MALL、百货店及闹市区繁华地段的临街店铺,其给人的形象感可媲美百货专柜,甚至更甚,以佰草集、THE FACE SHOP、SKIN FOOD等品牌为代表,需要以一定的SKU数为支撑,对品牌方的资金及店铺运营能力要求较高,目前涉足该渠道的洋品牌不多,除了几个韩国品牌,其它洋品牌主要是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的SHOPPING MALL中开设店铺,作为专柜形式的补充,
现在已有不少本土品牌有开设专卖店的想法,如林清轩这样暂时还算活得不错的品牌,但由于租金等投入较大,一旦销售不理想,则风险比较大。
3.KA渠道:KA渠道与百货渠道仍是目前的化妆品销售主流渠道,KA渠道又分货架和专柜两部分。货架销售的主要是100元以下的低端产品,以玉兰油超市装、妮维雅、卡尼尔等洋品牌和相宜本草、隆力奇、美即面膜等少数几个本土品牌为代表;专柜销售的品牌以欧莱雅、玉兰油、美宝莲、ZA等洋品牌和自然堂、珀莱雅、卡姿兰等本土品牌为代表,近些年日化专营店渠道起来的这些本土品牌纷纷向百货和KA渠道进军,由于进驻要求没有百货渠道那么高,因此这些品牌在KA渠道已随处可见。但由于KA运作高昂的费用,真正在这个渠道过得滋润的品牌屈指可数。一个没有品牌影响力的品牌在KA渠道单店产出很难超过一万,而如果进驻几十个SKU,花去几万元费用,可想而知多久才能收回投入;如果有保底要求,再派BA贴柜,每个月能不能达到盈亏平衡还是个问题!
4.化妆品专营店渠道:这个近十年在中国野蛮生长的渠道,由于没有百货及KA渠道名目繁多的费用,运营成本低,成为了数以万计的本土品牌的主攻渠道。经过十年的大浪淘沙,的确沉淀下来了一些早期进入此渠道的品牌,如丸美、自然堂、珀莱雅、欧诗漫、美素、卡姿兰等。但这个渠道成长起来的品牌总给人一个感觉――土!“非主流”!
其实洋品牌也很早就介入了化妆品专营店渠道,资深堂凭借自己在日本本土运作此渠道的经验,于21世纪初就用欧珀莱等品牌开始在中国建立自己的CS店。随着这块蛋糕越滚越大,越来越多的洋品牌开始觊觎并进攻专营店渠道,并且已经有了部分像MISSA这样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洋品牌给专营店让出来了比较大的利润空间,甚至可以与本土品牌竞争的毛利率。近两三年一些不知名的洋品牌更是如过江之鲫,而对每年产生的不计其数的本土品牌而言,化妆品专营店渠道是其必然而唯一的选择,当如此之多的品牌蜂拥而至,试图甩开腮帮子抢食这块大蛋糕时,才发觉这块蛋糕虽然看起来美艳照人,闻起来沁人心脾,但嚼起来搞不好会口酸牙碎,身心俱疲!
化妆品专营店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格局,如果不发生大的意外,短时间这个格局很难改变。随便做个牌子就圈一笔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然,总体而言,这个渠道目前还是以本土品牌为主导。
5.流通市场:流通市场也就是批发,日化行业的大流通概念。由于竞争的加剧,市场环境的日趋严峻,得终端者得天下,每个品牌都希望能控制终端,因此大流通市场在这些年日渐萎缩,这也是化妆品专营店渠道崛起的历史背景。
选择仍在做大流通的品牌分为两个个极端,一类为以广州为代表的一些生产厂家生产的非知名廉价货和大宝、隆力奇这样的大流通出身的低价产品;另一类为欧莱雅、玉兰油这样的品牌影响力达到极致的产品,这类品牌对市场上铺天盖地的货毫无畏惧,不怕窜货、乱价等行为扰乱自己的销售,从而导致 。因为它们本身让给渠道的利润就有限,七二折的出货折扣让批发市场的货无法对其其它渠道的价格体系造成冲击。
6.电子商务:一个淘宝网的化妆品销售额便达到了26亿,超过了雅芳在中国6000多家门店的销售总和。如今化妆品已经成为网上销售排名第三的行业,越来越多的化妆品品牌开始在网上淘金,假冒伪劣不再是电子商务的代名词,欧莱雅集团20便将旗下兰蔻品牌搬上互联网,以辐射其线下渠道无法覆盖的广大二三线市场的目标消费者,紧接着众多一线品牌开始跟进。
电子商务也造就了御泥坊和芳草集这样的本土品牌。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竞争的加剧,资本的介入,这个原本草根的市场渐渐不再那么草根了,几万元开家店恐怕连个泡也冒不出,便沉入了太平洋底,现在涉足电子商务启动资金已动则以千万计!但相比线下渠道,电子商务出品牌的机会还是要多一些。
7.电视购物:歇斯底里卖珠宝、卖手机、卖电脑、卖美容产品,恶俗难耐,令人作呕,这是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最初印象。但随着“快乐购”、“好享购”等购物频道的规范化运作及崛起,电视购物给消费者的印象已渐渐有了改观,虽然还有大批人在作恶,虽然还不成熟。像伊丽莎白雅顿和巴宝莉这样的品牌也开始与电视购物节目合作,虽然有可能是在消化自己的库存或滞销品,但整个趋势是好的。目前“非主流”的电视购物当然仍是“非主流”的本土品牌在唱主角。
篇8:战略合作,未来品牌传播的必然趋势
3月末,可口可乐公司与腾讯在上海联合举行“要爽由自己,畅享3DQQ秀”主题新闻发布会,双方正式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此,可口可乐3D形象在线社区www.icoke.cn、腾讯QQ和QQGame将成为可口可乐、腾讯网络产品品牌的宣传平台。
其实早在去年,蒙牛和“超级女声”的合作已经体现了企业与媒体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蒙牛赞助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的当年便创造了蒙牛酸酸高额的销售业绩,张涵韵的加盟蒙牛也给“超级女声”的未来带来了希望。
可见,品牌之间的战略合作,已成为企业商业竞争中品牌宣传的必然趋势了。
一、品牌及品牌传播的诠释
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品牌存在的意义在于辨认某个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及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它包含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和忠实度四个衡量指标。这四个指标是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深入体验、理解逐渐建立起来的。品牌的忠实度便是品牌认知的最高阶段。
品牌传播就是关于某品牌与消费者之间信息沟通。它是企业实现品牌的“四度”并将其转化为销售利润的重要方式之一。作为营销策略的一部分,品牌传播方式主要有公关、广告(包括赞助)等。
从品牌的四度来看,知名度是最好也是最容易达到的目标。传统的品牌传播往往停留在了品牌知名度层面上,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传播。因为好的品牌知名度不一定能带来巨大的销售利润,只有将销售力作为最终考核指标的品牌传播才是现代的、真正的品牌传播。
二、战略合作的意义
关于品牌传播方面的战略合作是近两年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它的出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自身的营销资源和营销能力也越来越有限,于是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便应运而生。
战略合作不仅仅是一种策略的互换,更在于对合作双方营销资源的共享与整合。资源的充分利用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营销费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蒙牛与超级女声的合作。蒙牛花费1600万对超级女声进行赞助,最终赢得了新品蒙牛酸酸乳27个亿的销售收入,湖南卫视则获得了近10亿的广告收益。但在这27个亿和1600万的背后,蒙牛在全国各地围绕超级女声主题进行的促销、宣传,发放的各式各样的海报、奖品,甚至网站建设花费了它4个多亿,是其前期赞助费用的25倍。宣传工具上看,蒙牛除了对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应用,连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也使用得淋漓尽致。人员参与上看,上到企业下到销售终端,前到市场宣传后到产品物流,都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整合。这在蒙牛为超级女声的宣传创建了一个巨大的舞台,可以说除了湖南卫视对自身节目的市场运作,超级女声的成功跟蒙牛的巨大投入也是密不可分的,
三、战略合作的表现形式
品牌传播上的战略合作的唯一表现形式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完全将两个品牌融合到一个框架结构下进行传播。
打开腾讯QQGame的首页,出现在眼前的便是可口可乐的促销活动海报以及国内首个3D形象在线社区www.icoke.cn的宣传广告。此时,我们已经分不清楚到底是可口可乐借QQGame的平台来宣传可口可乐还是腾讯借可口可乐的www.icoke.cn来宣传自己的3DQQ秀。
今年3月,当人们还在怀疑今年的超级女声是否会风光再现时,蒙牛再次牵手超级女声的消息已传遍整个中国。当记者采访蒙牛一高层时,他认为蒙牛大手笔牵手超级女声已不仅仅是为了对蒙牛进行宣传,蒙牛也为超级女声搭建了一个宣传的平台。
可以说,两个品牌的战略合作已分不出你我,他们完全将彼此的资源及宣传平台进行了充分的利用。通过对方的产品、服务平台来宣传和销售自身产品或服务的目的。
四、战略合作应注意几点
(一)目标市场相似
企业通过双方的产品、服务平台进行品牌传播必须以目标市场的相似性为前提。只有目标市场相似,才能使战略合作双方的营销策略、营销资源最大限度的共享。通过合作,品牌之间能取长补短,让人们意识到商品与特定事物的某种联系。增加和延伸着人们的体验;最后使品牌的目标顾客感到品牌赞助活动与其本人的身份、个性、生活方式、习惯、偏好、价值观等产生了关联,于是,这些关联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顾客的购买行为。
可口可乐以自身产品以及促销活动为腾讯3DQQ秀进行品牌宣传,同时腾讯也通过QQGame、QQ等网络平台为可口可乐进行产品宣传,这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目标市场都是时尚、活泼的青少年。
(二)品牌形象一致
品牌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营销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当两个品牌的形象等南辕北辙时,是不可能进行战略上的品牌传播的。就如奔驰安全、高贵的品牌形象可以与派克钢笔进行品牌传播合作但绝对不能和代表大众、实惠的新天葡萄酒进行合作一样。
可口可乐能与腾讯进行合作,关键是他们的品牌代表的是时尚、青春,代表了一种生活乐趣。
结语:
既然战略合作能充分整合合作各方的资源,带来巨大的商业效益。品牌传播乃至企业其他层面上的战略合作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趋势。企业应该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也实践,毕竟谁掌握了先机谁就离成功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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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职位校园品牌人才合作实习生
本文标签: 互联网招聘 , 北京 , 实习, 实习生 , 校园品牌部
校园品牌人才合作实习生 职位描述: 工作城市: 北京 每月薪水: 1500-2000 招聘对象: 2014届本科或硕士所属行业: 互联网 职位类别: 运营 公司性质: 私营o股份制企业 公司规模: 10000人以上 所在部门: 校园品牌部 招聘人数: 1人
工作职责: ―协助百度校园雇主品牌活动组织和内部沟通; ―支持校园雇主品牌活动、培训、校园招聘等相关的项目管理,汇总数据,完成数据分析报告; ―协助联系外部合作方,汇总项目执行反馈数据及报告,汇总整理完成项目分析报告; ―协助完成校园品牌日常事务及工作,
北京职位校园品牌人才合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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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能承担压力,能够解决问题。 ―在校学生:市场或互联网相关专业,本科大三以上或研究生 ―有人力资源招聘工作或品牌推广工作的专业背景或经验; ―能保证全职实习,每周工作时间达4个工作日以上,且实习四个月以上; ―工作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强
投递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以Word 附件形式投递到邮箱:huangchangming@baidu.com 并将简历以“姓名+学校+每周可实习天数+可持续时间”格式命名, 如“张三+北京大学+5天+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