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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

篇1: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上市公司往往采用利润操纵的方式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或包装上市,圈占投资者的资金;或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或为了取得配股权虚构利润等等,使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形式和财务特征是什么,它的成因是什么,我们如何对利润操纵行为进行审计防范,本文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审计、风险防范

最近几年我们目睹了太多上市公司的业绩骗局,如琼民源、PT红光、东方钢炉、大庆联谊、郑百文的欺诈,ST猴王、蓝田股份以及黎明股份造假上市,还有银广夏的虚幻神话,例如银广夏管理舞弊案(会计师――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为1.78亿元,为5.67亿元。这些都让人触目惊心!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严重扭曲了股票的价值,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极大地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如果不加以严厉的打击和治理,我国的资本市场就难以健康地发展。

失真的会计信息有些是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而造成的技术性失真,或者由于会计法规不完善而造成的合法性失真,还有是某些上市公司为了欺骗广大投资者而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编造的虚假会计信息。由于上市公司的恶意造假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所以本文把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作为分析的重点。

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形式

(一)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易。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是在原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础上剥离出来的,与原来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人事上甚至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结果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尤其多,手段也各式各样如:

1.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或者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者低价取得关联方的原料、劳务,从而轻易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的目的。

2.计收资金占用费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企业间不允许互相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拆借比比皆是。

3.托管经营

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期收取回报,这既可回避不良资产的亏损,又可获得利润;或者是母公司将稳定、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由上市公司托管直接计入上市公司的利润。

另外,还有合作投资、转嫁费用、资产重组等等形式。

(二)操纵市场

所谓操纵市场是指操纵证券市场,即指行为人(单位和个人)以获得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次序的行为。

1.直接参与意图操纵的证券交易

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参与意图操纵的那种证券的交易,通过改变该证券的交易和交易额造成供求关系改变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

2.利用投资者追逐利润的心理

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造成供求关系改变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这种违背价值规律和自由竞争原则的操纵市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利用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变更进行利润操纵

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并最终产生会计报表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有些会计政策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必须遵守,而有些则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选择采用。正是由于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灵活性,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会计政策。但会计政策的频繁调整一方面削弱了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增加了投资者了解公司内部运作的难度;另一方面也给公司管理层打开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1.变更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然而,一些上市公司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决定是否改变或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方法。其手法主要有:

(1)改变折旧政策

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即降低折旧率),本期折旧费用减少,相应减少了本期的成本费用从而增加了本期的帐面利润,同时还可以高估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大的企业折旧政策的调整对当期利润影响重大,可成为某些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

(2)变更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销售成本是根据存货(产成品)的发出来计算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由于使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本期销售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着主营业务利润的大小。由于公司产品销售量很大,变更销售商品成本的计价方法对主营业务成本及利润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变更销售成本计价方法也是上市公司调整本年利润常用的一种方法。

2.利息资本化

以某项资产还处于试生产阶段为借口,甚至拿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定性,利息支出年年资本化,虚增资产价值和利润。

3.潜亏挂帐

上市公司为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都不愿处理不良资产帐户的金额,使其长时间挂在账上。有时上市公司甚至通过潜亏挂帐将原本属于当期费用记入上述各类帐户中留待以后处理,造成大量不良资产挂在帐上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出现严重“虚胖”,利润水份极大。

4.巨额冲销

会计期间假设到应计制,使公司在对外报告过程中,可以通过操纵可自由控制的应计项目,使利润在不同的会计期间转移。“巨额冲销”就是把有可能在以后期间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以提高以后年度的业绩。

5.通过各种形式的历史返还来达到现在利润的增加。

(四)利用信息操纵以控制利润信息

1.捏造虚假信息

上市公司通过转移或虚增利润、夸大或隐瞒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借以改善公司的报表。

有的上市公司为配合庄家炒作,将中报业绩作差而年报业绩却惊人增长。

2.控制信息公开时机

配合庄家运作,将有关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压而不发,仅让与其联系的庄家知晓,时机成熟时才公布。

3.隐瞒重大不利信息,报喜不报忧

4.谣言惑众

以高送配、重组、业绩优良等等诱人耳目。

(五)利用发行市场虚列资产盈利状况

信息操纵的背后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内幕人员和庄家通过操纵信息联手造势故意打压吸筹抬高出货,引起股价大幅波动,使少数操纵者和知情者获得价差

暴利。

1.压低或抬高盈利预测

压低盈利预测,抬高发行市盈率造成投资者放弃认购,然后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留存股票获取利润,抬高盈利预测压低发行市盈率造成投资者追逐该股票,使发行公司募集更多资金,获得更多资金利息收入和承销费。

2.虚拟剥离后保留资产的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普遍要进行资产剥离,既剥离出非经营性资产和盈利性差的经营性资产,将盈利性好的经营性资产留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多归属收入,少摊销费用来拔高保留资产的盈利,从而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

3.资产评估失实

财务状况的好坏无疑是影响企业整体形象的关键,而上市前资产失实评估正是虚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的一种手段。资产评估增值可以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降低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规模大的公司,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囿于其经营业绩大都不是很好,在利润总额既定的条件下,为了上市时向投资者展示良好的投资报酬率,管理人员往往会低估资产。

二、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特征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及其防范(一)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特征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4、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如果这种现象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就会在这些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占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上体现出差异,并且应收账款中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比重较大。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不规范性,投资者较难从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中采集出关联交易的详细数据,因此笔者根据为调整利润进行的关联交易通常不使用现金的特点,选择分析其他应收款指标占流动资产比重的指标。其他应收款体现企业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有关各方的资金往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关系,比如出售投资给关联方后应收回的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说明企业与关联方可能存在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研究结果的启示

研究证明,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人为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各有不同,但他们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其他财务指标却能够暴露其操纵手法,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对这些反映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给予足够的关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操纵手段,去伪存真,得到企业真实的获利水平。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1、首先,净收益或利润总额有关的指标表现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指标中包含了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缺乏稳定性的一次性收益内容,如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在本文中没有涉及的财政补贴等,这些项目随时会由于企业达到目的而消失。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看到,标准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可能操纵利润的上市公司,因此相比净资产利润率或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受到利润操纵的干扰较小,利用营业利润计算的有关指标相对稳定,对表达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更加有用。

2、其次,在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投资者应对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给予非常的重视。对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应该仔细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辨别这种投资收益的长久性。如果一次性的投资收益,比如出售投资所得的收益数量较大,这种投资收益的长期性就很难保证。

3、第三,其他应收款是我们应该给予足够重视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披露关联交易或关联方关系,但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性质实际上会告诉我们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或单位之间的非常关系,所以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该上市公司受到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影响程度,这种影响越大,该上市公司的净收益指标的可靠性越差。

4、第四,我们早已知道应收账款周转率可以反映企业资金的周转状况,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还发现该指标以及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与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存在联系,因此,应收账款可以归入帮助我们判断企业利润质量的一个指标。对应收账款的分析也是投资者需要格外关注的。

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动因

(一)利润操纵的外在动因

1.带有计划经济成份的上市制度

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明显地带有计划经济的成份,导致了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了争取新股额度,在总资产的盈利能力上竭尽其能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税收而大开方便之门。

2.不利的经营环境及应付股东的压力

由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内外市场经济及金融的'变化使我国的经济过热迅速降温,银行存款利率下降,股市也随之快速回落,上市公司经受了巨大的压力。

3.配股的政策约束

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大量资金(简称“配股”),是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主要动因,但是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却受到了较为严厉的政策约束。例如政府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的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0%以上,才能按上年末股本为基数以不超过3 0%的比例配股。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虽然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只要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就会前功尽弃,因此有人称净资产收益率10%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许多上市公司在编制年报前进行反复测算,如果达不到资格线但又相差不多的话就通过利润操纵来达到。

(二)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这是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内在动因。

1.资金扩容的利益趋动

上市公司要想募集更多资金唯有提高发行价格,于是许多股份公司在每股收益上大做文章。在以历史收益为计算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或是通过关联交易获取巨额收益;或是虚增剥离资产收益。在以预测收益为依据的政策下,有些股份公司提供虚假预测,任意拔高预测盈利水平,最终都要以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投资者面前。

2.为获取配股资格

大多数公司要求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如果失去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特别是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10%的测算,如果测算相差甚远则上市公司往往采用资产重组办法进行关联交易。

3.扩大其融资能力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直接影响其在银行信贷和商业信用方面的实力,并关系其融资。

因此,为获得信贷和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4.避免股票被摘牌

根据《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摘牌”。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进而在审核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四、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防范

为了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必须加大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那么如何治理利润操纵行为呢?笔者认为,治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对上市公司及其它市场主体进行综合治理;治理的手段要以行政管制、道德教化、法律管制并举,以法律管制为主;治理的方式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以事前预防为主。

(一)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虚假会计信息从生成到对社会公告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仿佛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接,而上市公司是产生虚假信息的源头,应该是治理的重点。在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中,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这是一种以道德教化为手段,突出事前预防的治理方法,如果能够长期坚持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他们建立起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便能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股独大”,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分离不彻底、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容易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制造虚假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同时,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约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二)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的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着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执业工作粗糙等问题,因此,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其次,作为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如财政部门、证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第三,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公司的上市,在上市申请的全过程中,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

篇2: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的一些思考策划方案

上市公司的利润指标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净它作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素;证券监管部门将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控制参数: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停牌或具有配股的资格依据之一;投资者用它来分析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据此预测上市公司的成长住。

由于利润指标在评价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对如此重要,一些上市公司便利用利润指标大做文章。文秘公文网版权所有

上市公司对利润进行操纵一般处于两个时期,一是上市以前为提高发行价格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二是上市以后为了避免亏损或取得配股资格所做的“盈利调节”。从两年前的“郑百文经验的神话破灭”事件到20xx年发生的“银广夏业绩做假”事件和“st九州的会计造假”事件等,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而且还引发了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誉危机一位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受到极大的侵害。这无疑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

基于此,本文就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加以遏止的对策试作论述。

一、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产生的原因

(-)内部控制环境的失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sas78),1月起正式实行。准则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一个企业的董事长、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现的过程,旨在为下列目标提供合理保征:(1)财务报告的可靠性;(2)经营的效果和效率;(3)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该准则将内部控制划分为五种成份: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其中控制环境是构成一个单位的氛围,影响内部人员控制其他成份的基础。它包括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如董事会是否独立于管理层)、组织结构等内容。因此,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其他控制要素的基础,决定了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和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众所周知,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其股权结构不尽合理,其中国有股与法人股所占重较大且不能流通。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绩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造成了董事会往住校园有股的代表所控制。而国有控制权的不明确性,、使国有股权形同虚设,内部管理者成为公司事实上的控制者,皮过来控制公司董事会。改制后上市的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中,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往往两职合一。而两职合一势必导致董事会监督独立性的丧失。

以“郑百文经验的神话破灭”事件为例:1988年“郑百文”在全国商业批发行业中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当时该公司不具备上市资格。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筹集资金”的目的,该公司专向组建了做假帐的班子,把亏损做成盈利,在上市申请文件中称“1986年至191o年间,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36倍,年销售收入41亿元”。在强大公关掩护下,该公司1996年上市。上市后,该公司继续掩盖亏损,制造帐面仅盈利,公司帐目一片混乱。上市后的郑百文.其第一大股东“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14.64%,前十大股东持股仅占26%,流通股为54%。第一大股东将所持国有股股技划归与郑百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由此而造成了外部力量无法参预公司的经营决策。

因此,以国有股为主导的上市公司,由于国有股权的有效持有主体缺位,致使国有产权虚置,大股东不能直接对公司实施监控。况且就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必要的监控手段,经营者就可能采取包括会计在内的所有手段来谋取自身的利益,利润操纵也就在所难免。

(二)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失效。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原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股份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很多人并不能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因此必然造成一些上市公司经营的低效率。

篇3: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的一些思考策划方案

据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的抽样调查显示,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报酬水平与其经营业绩之间存在“弱性相关”,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这意味着年薪制并不存在对经理人的有效激励。即货币报酬、持股水平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突出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即经理层作为内部董事实际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约束机制的作均难以复种粮容易使公司经理人员为了谋求自身利益,去寻找个人致富的捷径。如某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某财务公司联手,大量买进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再以虚构的利润制造出“利好消息”,以刺激股价的大幅上扬。然后伺机大量地抛出所持有的股票来牟取暴利。激励的弱化与约束机制的失败,其结果刺激了相关当事大采取不当的行为去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会计控制财之地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过度集中,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产生了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职能先又上市公司与但股大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等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的生成。

中国的证券市场已发展了十多年,而可用以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处理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一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于1月1日才执行,《证券法》一直到7月1日才实施。一些有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主要在1996年、以去19才逐步实施,尤其是规范舞弊的独立审计准则第五号也是在191且1日才实施的。《会计法》在修改前。对提供虚假时会会计信息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致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问题得以逃逸于法律约束之外。

“银广夏”披露的200o年度净利润为4.18亿元,该公司全年净利润涨幅高居沪深两市第二。据悉,“天津广夏”是“银广夏”主要利润来源,“天津广夏”所标榜的高科技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以及通过运用该技术实现的近乎天文数字的利润,被“银广复”吹嘘得近乎荒谬。当投资者目睹了“银广夏”的`造假行为之后,感到触目惊心。

“银广夏”的公然造假造成的不仅是七、八十亿元人民币在二级市场“蒸发”,而且还引发了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誉危机。

如,st九州1993年定向募集股金没有足额到位。在1996年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中,虚增1996年利润1929万元,虚增1994年利润1520万元,应增1995年利润1704万元,三年虚增利润分别占申报利润总额的50.3%、42.3%和35.8%;上市后,又应增19利润1798万元,虚增利润3384万元,并在19的配股申报材料中对前三年的利润做了虚假陈述。而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却为st九州出具了发行前三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st九州上市后,又为其出具了含有虚假内容的1996年、1997年和审计报告。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主要责任人、注册会计师等处以警告、罚款、暂停从业资格一年等处罚。

二、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行为的对策

(-)内部控制环境的强化。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从控制环境入手,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结构,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及其独立性。例如。适当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比重。进行股权结构优化,有效设计、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非财产关系董事)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董事会构成单一、其成员基本上来自控股股东的现象。pt郑百文20xx年1月4日刊登公告称,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已请求辞去董事职务。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已包括了独立董事在内。公司还决定设立重组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监事会也将全部换班。“国有股减持”方案的推出和独立董事制的建立,将是对“内部人控制”的遏制手段,有助于削弱内部人控制的力度和范围,实现上市公司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治理,提高市场效率,节约交易成本。

(二)激励优化。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在于产权结构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者目标也可能不一致,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一方面要解决经理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自主地进行经营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形成对公司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使他们能以股东的利益为行事准则,从而保障所有者利益,减少投资者由于经理人的自利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对于代理人的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报酬与企业的资产增值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联系,可减少代理人的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降低道德风险。与此同时,委托人可采取内部约束机制如股东可通过董事会更换不能有效地经营企业的经营者,以及外部约束机制如市场竞争机制的优胜劣汰,来约束代理人的不规范行为。

(三)会计控制强化。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强化会计控制,对遏制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手法来操纵利润,具有重要作用。20xx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jiao易”等五项具体会计准则。如修订前的“债务重组”准则,将重组收益作为经营成果,通过利润分配,过渡到未分配利润,增加净资产;修订后的准则将重组收益作为非经营性损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财政部关于郑百文资产与债务重组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如果“山东三联”重组“郑百文”成功,据重组协议和修订前准则,“信达”豁免的约15亿债务能增加“郑百文”每股利润7.32元;但按新准则,即便重组成功,重组收益应该计入资本公积,无法影响利润和弥补亏损。所以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封杀了上市公司利用豁免债务、债转股等形式提高业绩的做法。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jiao易”准则要求“一律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确定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这样就从制度上避免了非经营性损益对企业利润的歪曲,从而使靠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行为失去最终的生存土壤。

因此、我们认为应尽快加强有关会计控制方面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健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和独立审计等相关方面的行业准则。为完善信息披露规范,为加强内控提供外部监督和指导、以逐步消除可能诱导利润操纵行为的制度因素。

篇4: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我国股票投资者目前面临的一个与投资决策分析有关的问题就是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利润指标被人为操纵,利润指标内含的企业获利能力不具有长期稳定的特性,用这种不具有稳定性的利润指标预测未来,其结果的正确性将难以保证。每个企业采用的利润操纵手段可能不完全相同,但如果这些操纵手段能够在财务指标上反映出来,那么只要我们能够发现财务指标异常的规律,就可以快速地判断企业是否有操纵利润的嫌疑,从而提高分析的效率。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行为的企业进行总体财务指标特征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规律,从而揭示这些企业可能采取的调整净收益的手段,引导投资者在财务分析时关注容易体现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迅速有效地甄别上市公司真正的获利能力。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1997和年之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集中的上市公司均达到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甚至更多。这些上市公司具有相当大的操纵净收益的嫌疑,因此笔者选取这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分别进行财务指标特征的分析。

一、研究的方法和反映操纵手段的财务指标的选择

笔者借鉴国外对失败企业和收购及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特征的研究方法,针对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企业,设计出财务指标特征分析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理论常识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受到人为操纵的企业其可能的操纵手段,然后选择与操纵手段相对应可能受到影响的财务指标。第二,按照特定的标准选取作为对比研究所需要的标准企业。第三,计算出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企业以及作为对比的标准公司各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第四,将两类企业同一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照,观察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五,为了排除因个别极值无法删除,或统计样本内部的数据比较分散对统计结果的干扰,笔者同时采用“十分法”对各样本的全部数据进行排序,直接观察各样本数据在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分布状况,比较两组数据在分布上的差异。“十分法”的原理是,将样本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找出样本中每十个百分点的数量位置所对应的财务指标,10%位置的财务指标数值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值低于该数值,而9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高于该数值,以此类推。每相邻的两个十分点位置上的财务指标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数值分布在这两个数值之间。最后,对得出的统计结果进行解释。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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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特征研究

我国股票投资者目前面临的一个与投资决策分析有关的问题就是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利润指标被人为操纵,利润指标内含的企业获利能力不具有长期稳定的特性,用这种不具有稳定性的利润指标预测未来,其结果的正确性将难以保证。每个企业采用的利润操纵手段可能不完全相同,但如果这些操纵手段能够在财务指标上反映出来,那么只要我们能够发现财务指标异常的规律,就可以快速地判断企业是否有操纵利润的嫌疑,从而提高分析的效率。在本文中,笔者试图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行为的企业进行总体财务指标特征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规律,从而揭示这些企业可能采取的调整净收益的手段,引导投资者在财务分析时关注容易体现利润操纵行为的财务指标,迅速有效地甄别上市公司真正的获利能力。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1996、1997和1998年之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集中的上市公司均达到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甚至更多。这些上市公司具有相当大的操纵净收益的嫌疑,因此笔者选取这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分别进行财务指标特征的分析。

一、研究的方法和反映操纵手段的财务指标的选择

笔者借鉴国外对失败企业和收购及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特征的研究方法,针对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企业,设计出财务指标特征分析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理论常识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受到人为操纵的企业其可能的操纵手段,然后选择与操纵手段相对应可能受到影响的财务指标。第二,按照特定的标准选取作为对比研究所需要的标准企业。第三,计算出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企业以及作为对比的标准公司各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第四,将两类企业同一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照,观察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五,为了排除因个别极值无法删除,或统计样本内部的数据比较分散对统计结果的干扰,笔者同时采用“十分法”对各样本的全部数据进行排序,直接观察各样本数据在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分布状况,比较两组数据在分布上的差异。“十分法”的原理是,将样本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找出样本中每十个百分点的数量位置所对应的财务指标,10%位置的财务指标数值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值低于该数值,而9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高于该数值,以此类推。每相邻的两个十分点位置上的财务指标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数值分布在这两个数值之间。最后,对得出的统计结果进行解释。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4、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如果这种现象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就会在这些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占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上体现出差异,并且应收账款中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比重较大。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不规范性,投资者较难从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中采集出关联交易的详细数据,因此笔者根据为调整利润进行的关联交易通常不使用现金的特点,选择分析其他应收款指标占流动资产比重的指标。其他应收款体现企业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有关各方的资金往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关系,比如出售投资给关联方后应收回的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说明企业与关联方可能存在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研究数据的选取

笔者采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料库》光盘中数据作为研究对象,从中筛选出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即[10%,11%]之间的公司作为样本(简称10%区域的公司)。同时,根据这些公司所处的行业和规模,在净资产收益率相对受到人为干扰小一些的公司中寻找对照研究所需的相同数量的标准公司样本,舍去个别实在无法找到对照的标准公司,以保持两个样本最大程度的可比性。通过查找和比较,笔者选取的单个样本数量如下表所示:

缺乏数据和删除的公司数量合计不到总数量的15%,并且样本数量远远大于统计中要求的大样本标准(30个),因此可以认为研究的结果基本代表了所有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状况。

三、统计结果

笔者统计出的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和用于对比的各标准公司的资产总额以及八个财务指标的调整平均值、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见下面的表格。比较资产总额的目的在于证实两个样本是否存在规模差异。调整平均值是在删除了5%的极值之后计算出的各样本的资产规模和财务指标的平均值。同一年度内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的上市公司与标准公司财务指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代表了平均值差异的大小,当该检验值超过1.64时(笔者使用的是单尾检验),我们就有95%的把握认为平均值确实存在这种差异,因此,认为该差异是显著的。当该检验值低于1.64时,我们就认为在统计意义上这种差异不明显,我们不能以95%的把握性确定这种差异是否真的存在。在样本的方差较大时,通过统计检验有时难以确定平均值差异的显著性,利用十分法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弥补这种不足。

财务指标差异及其显著性统计结果

根据上表显示的统计结果以及笔者进行的“十分法”排序的结果,1996年到1998年各年度10%区域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各个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情况见下表:

注:“显著”指通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发现存在明显差异;

“有区别”指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中不能证明存在明显差异,但利用“十分法”排序可以看出存在明显差别;

“无区别”指不论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还是“十分法”排序中都看不出明显存在差别。

资产总额的比较结果证明,有操纵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的公司与标准公司之间不存在规模差异,笔者的研究的确已经排除了规模对其它财务指标的影响。从上面的统计结果看,在选取的八个可能反映企业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中,只有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以及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两个指标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其他六个财务指标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10%区域上市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差别。

四、研究结论

1、财务指标中体现的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段。

通过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财务指标的比较,我们认为以下操纵利润的手段在上市公司中有普遍性: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企业利润。笔者对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最低的企业数据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人吃惊。1996年的94家样本公司中有6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1997年166家样本公司中有3家该指标出现负数,而1998年160家样本公司竟然有7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这些负数意味着这些公司的营业活动是亏损的,也就是说,他们达到10%的配股线居然完全依靠营业外的经济活动!

(2)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利润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在1996年和1997年的统计结果中,我们发现10%区域的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远远高于标准公司,1996年差异达八个百分点,1997年差异达四个百分点。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利润在个别公司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100%以上的企业1996年有6家,1997年有2家,1998年有3家,这意味着这些达到配股最低标准的上市公司创造10%的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完全依靠投资收益!

(3)采用与关联单位进行交易提高利润。笔者不能直接证明这些关联交易的内容,但是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使我们不能不猜测这些关联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比重的明显异常说明这些公司从事非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十分普遍,而且交易经常采取非现金形式。笔者统计了样本中10%区域的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超过50%的公司数量,1996年,该数目为4家,占样本的4.3%,1997年为11家,占样本的6%,1998年为9家,占样本的5.6%。这些公司竟然有一半以上的流动资金占用在非正常经营活动之上!

如果笔者对其他应收款的多少代表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猜测没有错误,其他应收款多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在经营活动上也存在与关联方的紧密联系。虽然笔者没有考察关联交易引起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但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同时都出现一定程度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比标准公司偏低的现象,这与我们看到的其他应收款比重的异常在时间上存在一致性,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既操纵非营业利润,又操纵营业利润。

(4)通过人为扩大赊销范围或采用提前确认销售、甚至搞虚假销售增加营业利润。在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偏低,说明比起标准公司,10%区域的上市公司更多地记录了非现金形式的销售业务。鉴于笔者统计时采取了控制行业和控制公司规模的方法,由于行业和规模导致的应收账款规模和回收速度的差异就被排除在外,剩下的原因只能用不正常来说明。这种不正常,一是可以用上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来解释,另外就是用扩大赊销范围、提前确认销售、搞虚假销售等原因来解释。

除上述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外,还具有两种不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即通过费用资本化影响利润和通过提高营业外收入影响利润。

2、上市公司操纵净收益手段的改变。

连续考察1996年到1998年10%区域的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的财务指标,我们发现各年中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动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在不同年度,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采用的操纵利润的手段偏好有所不同。

(1)1996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存在差异。其他指标差异则不明显。可见,在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增加投资收益的手段提高利润,而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的做法还不十分普遍和明显。

(2)1997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多管齐下的方式提高利润,包括增加投资收益、利用关联交易、虚增销售等。

(3)1998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只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差异。而以前出现过差异的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比重、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几个指标差异不明显。可以认为,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手段集中在虚增销售或关联交易上,而对利用投资收益增加利润的做法不再特别感兴趣。

五、研究结果的启示

虽然笔者的研究对象是净资产收益率在配股最低限以上临近区域的上市公司,但是研究所发现的财务指标与利润操纵手段上存在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可以帮助我们在各种情况不辨别利润操纵。研究证明,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人为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各有不同,但他们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其他财务指标却能够暴露其操纵手法,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对这些反映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给予足够的关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操纵手段,去伪存真,得到企业真实的

获利水平。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首先,净收益或利润总额有关的指标表现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指标中包含了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缺乏稳定性的一次性收益内容,如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在本文中没有涉及的财政补贴等,这些项目随时会由于企业达到目的而消失。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看到,标准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可能操纵利润的上市公司,因此相比净资产利润率或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受到利润操纵的干扰较小,利用营业利润计算的有关指标相对稳定,对表达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更加有用。

其次,在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投资者应对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给予非常的重视。对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应该仔细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辨别这种投资收益的长久性。如果一次性的投资收益,比如出售投资所得的收益数量较大,这种投资收益的长期性就很难保证。

第三,其他应收款是我们应该给予足够重视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披露关联交易或关联方关系,但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性质实际上会告诉我们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或单位之间的非常关系,所以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该上市公司受到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影响程度,这种影响越大,该上市公司的净收益指标的可靠性越差。

第四,我们早已知道应收账款周转率可以反映企业资金的周转状况,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还发现该指标以及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与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存在联系,因此,应收账款可以归入帮助我们判断企业利润质量的一个指标。对应收账款的分析也是投资者需要格外关注的。

最后,我们要特别注意,企业在不同时期采用的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会发生改变,笔者虽然没有研究产生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但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可能是很重要的因素。随着政策和制度的完善,企业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会更加隐蔽,比如操纵营业收入的手段显然比直接买卖投资要隐蔽得多,因此,我们需要不断研究反映企业操纵净收益的财务指标特征,及时把握这些指标特征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可能,及时增加新的检验指标,比如使用现金流量表上的财务数据设计的财务指标,在更全面的层次上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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