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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2-30日网报

篇1:[威海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3-30日网报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159号)精神,现将我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省里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85号)的精神,200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需要另行附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或所在院校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篇2:[青岛市]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20-30日网报

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办发[2006]200 号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6]159 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2007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 年5 月19 、20 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 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 年12 月31 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9 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 [2004]25 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6 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34 号))。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考务费每人每科46 元。

篇3:[石狮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5-30日网报

河南省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2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制度,不受理现场手工报名。

各位报考人员必须详细阅读以下信息。(以下信息,将不提供电话查询)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收费标准:

报名费:中级50元/科       初级:70元  (35元/科,必须同一个年度报考)

教材费另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调转手续后方能报名。(持省内非泉州地市的从业资格证书,若调转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允许先报名,后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调转手续。)

2、持军官证的考生,在注册个人信息时,不要选择“身份证”选项,请选择“军官证”选项并如实填写军官证号,如“闽边防第01888号”。但已经通过中级单科考试的考生,今年报考中级时,仍应选择“身份证”选项,并按20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填写。

篇4:[石河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

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为网上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

四、现场确认地址:政府大楼主楼一楼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财政局21号柜台。 (联系电话:2068334)

五、为方便考生网上报名,石河子会计学会免费提供网上报名服务,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地 点:会计培训中心院内(西小路40号)

联系电话:735

六、会计科咨询电话:158 2068603 2068605

篇5:辽宁省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10.11日起领取

10月11日起省直考生可以领取会计师证书(初级、中级)。

1、本人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会计上岗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2、取证地址: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

3、取证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

4、咨询电话:024—86621595

篇6:[连云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21-30日报名

江苏省连云港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19日、20举行。现就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生须在一年内全科通过。

2.中级资格。调整后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须在连续二年内全科通过。

二、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财政部财会[]11号文)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三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初级资格: 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生以上学历毕业

中级资格:(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毕业

五、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第四条所列基本条件,且具有认可的大专以学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报名日期:月21日至11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七、报名办法:

1、各报名点要严格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签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相片3张,于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到各报名点报名,过期不予授理(市直报名点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新浦区通灌路市农行二楼,电话:5521346,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参考人员,可直接携带20准考证和年检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相应级别的报名,不需携带其它证件。

2、县、区报名点应在规定日期内对所属辖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终审,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长要对本县区报名情况负责,并在每张“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然后汇总本地区报考情况于12月1日到12月3日(与市会计考办预约)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报名手续。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的校对工作,实行责任考核制度。

3、市直单位及驻连部省属单位报考人员资料由其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要预订考试用书的,一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书款,考生自原订书,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订书。

5、报名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142号文执行。

咨询电话:市会计考办5521543;

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5521351

篇7:黄山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25日报名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黄山管委会计财处、政治处、驻黄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考[2006]1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我市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5日。(双休日不报名)

各区县、黄山管委会会考办应在2006年11月30日前向市会考办报送本地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二、报名条件: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三、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也可根据上述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科目。

四、报名手续:

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都必须提交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中级者还须附复印件)以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两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认真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会考办[设在财政局会计科(股)]办理报名手续。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在报名时,应按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并鉴署意见。在上报本地考试报名基本情况时,须附报考中级人员相关原件。市财政、人事部门将进行复审,如发现有伪造学历或开具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8:[江苏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报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6]4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6]68号)文件精神,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省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请考生咨询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具体安排。2007年5月份考试,考试档次为初级、中级。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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