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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呐喊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篇2:描写茶馆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老舍先生创作《茶馆》时,是政治清明的好时候,他写出了了如此有力度的作品,读来令人回味。
《茶馆》叙述了清朝末年,民国初年,以及抗战结束的三个时期一家大茶馆的变迁,以此来表现19世纪末以后半个世纪中国的历史变迁。老舍除此之外还经历了新中国这一时期,他的这部文学作品可以说是对时代的总结从他的这种宏大叙事中能感受到老舍先生的将自身生活经历与所处的环境紧密联合起来,用自己的理解与感悟诠释这个年代的复杂悲凉,他的才思涌动,笔力雄厚可以被我们深深地所感知。
老舍先生对这篇文章的叙述动机,是来自于对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渴望,和对一个不公正社会的憎恶。刘麻子之死就是一个印证。刘麻子是一个坏人,他却不是因为他做过的错事而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被人冤枉了,说他是逃兵,顶着这样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罪名,读到这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同情他吗,他是坏人,不值得同情;不同情他吗,可他确实是被冤枉的可怜人。
仅这一幕就能让我们知道军阀一贯草菅人命的作风,即使是像刘麻子一样的坏人,也应该有自己的生命权,他被冤死,只能说明军阀更坏,这个社会充斥着巨大的不公。而庞太监之死,则又是另外一种基调,充满了悲凉哀悯的色调。
曾经是大权在握的宫廷大太监,改了朝换了代,大权旁落,没了势力就面临着被狠心的侄子们活活饿死的局面。他有权势时,是做过些见不得人的事,却被亲近的人如此对待,可能在今天的我们心里感受并没有那么强烈,但如果把他放在现在,想象一下,一位老人,他心力憔悴了一生,却不能拥有活下去的权利,他是多么的可怜悲哀啊。
在这个时代我们想着这是如何如何的绝情,但在当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乱世之中,黑暗的社会里,好像只有麻木的人心。所以,这样的社会里满是不公正,亦满是老舍先生对此深深地憎恶,他也渴望真正的现代新民族国家得以建立,从这人吃人的社会中逃离出来,把它击碎,让每个人真正得到幸福。
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有人说,老舍这篇《茶馆》的结构方法是新旧社会对比,这也是他的历史观。有人认为,这种新旧社会的对比是是旧时代的中国与新中国的社会对比,老舍写这篇文章是主要是想让年轻人珍惜新中国的来之不易。
篇3:描写中学生呐喊读后感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篇4:《呐喊》读后感
今年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从这本书中我收获了很多,明白了很多道理。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是我迄今为止读过优秀的作品中,最令我振奋人心的。通过阅读此书,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吃人”的社会。
知道李开复,是源于他和微软之间那场闻名世界的官司。李开复曾在微软、谷歌中国这样全球瞩目的公司担任副总裁,可见其不是泛泛之辈。李开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价值观:“做最好的自己”,所以他成功了,无论是在微软还是谷歌,他都创造了奇迹。世界,确实因他而不同。
其实,李开复的道路并不平坦,可以说是跌宕坎坷的,可是,他又能自信地面对一次又一次挑战,成功地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所以在我初读《世界因你不同》时,我有种轻视它的感觉,因为自传在我眼中一向是“自夸”、“吹嘘”的代名词。可是当我沉下心来读下去的时候,我不是被他的峥嵘岁月深深地吸引,而是被他的自信抉择所触动:大学里的转系;离开苹果到sgi;几次离职又几次上任......到辞职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也许在我们看来,如果他没有加盟谷歌,并使它更出名,那他会是一个傻到透顶的人,因为他放弃了那么多于我们而言的“肥差”。可是,反过来想一想,他的成功也正在于他对他的抉择很有信心,并且认真的走下去,才成就了他今天的名声和事业。
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历经坎坷取得成功的人。他们的成功就在于:也许常常失望,但却从不绝望。他们相信自己并且不停地与命运搏斗,胜利了,将命运踩在脚下,失败了,从头再来。海伦·凯勒相信“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将命运的绊脚石远远抛开;居里夫人深谙“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发现了镭;卓别林坚信“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于是缔造了他在电影界的不朽地位;莎士比亚也说过:“对自己都不信任,还会信任什么真理?”历史上的一个个英雄因为自信,他们的世界也变得精彩绝伦、与众不同。荆轲,勇敢地刺秦王;刘翔,跨越了多少障碍......
我很赞同李开复对成功的理解:不要小看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世界会因你不同。我们崇拜的每个偶像不是天生就是别人的偶像,他们都是由于自信才获得机会直达成功的。哪怕是天才如周杰伦,若他没有足够的自信承诺10天写50首曲子,今天也不会出现周董的名号了!
同学们,让我们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我们而不同!做好准备了吗?just believe yourself!世界,因你不同!
篇5: 呐喊读后感
关于我对鲁迅先生的了解,在此之前,仅靠着义务教育中的必读内容,才有了些许肤浅而又普遍的认识,觉得他是个值得尊敬的文坛巨人。尽管是如此被动地接受鲁迅先生的文章,但每每都会被其精辟的言语和犀利的文爱所吸引,如今终于能有机会慢慢欣赏他的作品,却依旧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彷徨》《呐喊》作为中国整个二十世纪中起着奠基作用的小说集,大胆运用现实主义批判当时中国所存在的陋习、问题,如利剑一般插入满是疮痍的社会,给了人们以深刻的警醒。其中有几篇小说让我回味无穷。
在《伤逝》中,我看到了一个在封建迷信仍根深蒂固的一个年代,有那么一位女子,当着至亲的面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如此具有独立思想的宣告,不畏讥笑轻蔑的眼光,她便是子君。而受过五四运动洗礼的涓生很容易地接受了新思想,是个忍心的人。涓生与子君几乎是一见钟情志趣相投,涓生对她身上的新时代女性精神所吸引,两人情投意合,不久便同居了,过上了相看两不厌的日子,甚至相处的比以前更融洽幸福。虽然涓生有学问,但微薄的收入实在难以维持生存,整日操劳家事的子君渐渐地失去了从前的活力激情,变得麻木市井,对涓生的爱也越来越患得患失,而涓生也意识到了两人之间微妙的变化,起初是包容,后来终究是忍无可忍,在一次闲谈中,老实承认了不爱子君的事实,从此分道扬镳,子君被她的父亲带走,一切变故开始了。涓生偶然间在老友处得知子君去世的消息,巨大的空虚袭来,他努力遗忘这段回忆并向新的生路跨去。
至此,不禁令人唏嘘,他们的爱也渐渐消逝,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恋爱和婚姻自由始终不能成为现实,无论出于各种原因,他们的爱情破灭只是时间问题。是子君爱的太热烈从而失去了自我,是涓生恋情开始得太轻率无法负起生活的重担,无论在哪个年代,两个人相爱就要相互扶持,同舟共济,这才是对双方都负责的表现。
还有自以为是,学贯中西却连高尔基的姓都搞不清,伪装成支持变革的高老夫子,其实仍是本性不改,学问不够就贸然教书却被嘲笑,到学堂教书只是为了看女学生,生活中以打麻将为乐的虚伪之人,到头来却不过是一番笑话而已。另有少时轰轰烈烈支持革命,却在对生活的屈服中迷失自我,教些“子曰诗云”敷衍过日的吕纬甫。更有留学回来受过新思想熏陶,不肯妥协却依然要活下去而活动着、挣扎着、攻击着的孤独者魏连殳,于寂寞中生,也于寂寞中死。
种种时代特征鲜明的人物被鲁迅先生刻画得淋漓尽致,使人置身其中,读完后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篇6: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小说集收录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名篇,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故乡》《药》《一件小事》《社戏》等等,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孔乙己》是一篇抨击封建科举制度的小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穷其一生,连半个秀才也没捞着。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己是一个颇有矛盾的人,他自以为是,不和一般人打成一片,保持所谓的“读书人”的形象;但在现实的打击下,却显得颓唐而迂腐。他轻视下层人民,却不能跻身上流社会,只能在这个夹缝里生存。“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啊!”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残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说孔乙己可怜,那一群嘲笑他的人,在麻木中呈现出的境况就更可悲!从这个角度去看,才会发现鲁迅先生的深邃和伟大。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最有名的一篇小说。小说塑造了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自私、愚昧、封建、保守而又自轻自贱、自欺欺人、欺弱怕强和对敌善于健忘而常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阿Q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悲剧一生揭示了农民在封建思想毒害下精神的麻木和不觉悟,阿Q是令人笑中带泪、令人既同情又痛恨的形象。
鲁迅的小说,以思想深刻而著称。鲁迅的小说也经历了岁月的考验,今天的我们,读鲁迅的小说仍然是启人深思、收获良多。
篇7: 呐喊读后感
近来,迷上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在寒假里读的小说集<呐喊>,细细品咂,又有别样味道荡漾其中。
鲁迅在序中写到了与<新青年>编辑的对话。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显而易见的,这一群困在铁屋子里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人,而发自肺腑的呐喊则是鲁迅先生用笔唱响的正义之歌。
让我颇有感悟的是<药>和<孔乙己>两篇小说。
孔乙己无疑是一个悲剧色彩人物。身着长衫,脸带伤痕,一副穷酸模样。最让我痛心的并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书看,而是他在酒馆受到的耻笑。无论他到哪里,他的滑稽装扮都会让人从心底瞧不起他,就连文中的”我”―一个12岁的伙计,当他热情满满问”我”学业怎样时,都给他一脸冷漠。当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时,又有几人为他哀惋叹息?鲁迅毫不留情地写芸芸众生的冷漠无情时,他心中是涌出了多少愤怒的洪水!
再说<药>,一个个小人物内心的挣扎,无情,不信任……被鲁迅先生写的淋漓尽致。“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来的仅仅是烈士染红沙场的鲜血吗?还有泪与恨,恨他们的鲜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无反抗之心的华小栓,一心为国却被出卖的热血青年夏瑜,一”华”一”夏”,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正是当时血淋林的华夏悲哀!
鲁迅给我们的是一个真实的大社会,让我们从一个个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认识了那个年代。身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作家,纷繁的尘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职业和不再改变的信仰。他的笔不是为了献媚高层,不是为了博取人心,只是写了一个绝不虚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单单富有文学价值,这是一个广角镜,它代表了一个时代。
你怎能说鲁迅写这些小说时不痛心,不无奈,他的<彷徨>不正是反映了他心中的挣扎吗?但鲁迅深深地了解,他是人民的作家,之所以要写小说,也是为了那些社会上的真君子!换一个角度,如没有压在他心头的时代使命感,对祖国的期望与热爱,又怎能铸造他笔下的铮铮傲骨?
也许,在千百年后,还有人翻开他的小说,细细品读,还能感叹:“鲁迅,他是为人民而生。”
篇8: 呐喊读后感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 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9:呐喊读后感
近来,迷上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在寒假里读的小说集<呐喊>,细细品咂,又有别样味道荡漾其中。
鲁迅在序中写到了与<新青年>编辑的对话。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显而易见的,这一群困在铁屋子里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人,而发自肺腑的呐喊则是鲁迅先生用笔唱响的正义之歌。
让我颇有感悟的是<药>和<孔乙己>两篇小说。
孔乙己无疑是一个悲剧色彩人物。身着长衫,脸带伤痕,一副穷酸模样。最让我痛心的并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书看,而是他在酒馆受到的耻笑。无论他到哪里,他的滑稽装扮都会让人从心底瞧不起他,就连文中的”我”―一个12岁的伙计,当他热情满满问”我”学业怎样时,都给他一脸冷漠。当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时,又有几人为他哀惋叹息?鲁迅毫不留情地写芸芸众生的冷漠无情时,他心中是涌出了多少愤怒的洪水!
再说<药>,一个个小人物内心的挣扎,无情,不信任……被鲁迅先生写的淋漓尽致。“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来的仅仅是烈士染红沙场的鲜血吗?还有泪与恨,恨他们的鲜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无反抗之心的华小栓,一心为国却被出卖的热血青年夏瑜,一”华”一”夏”,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正是当时血淋林的华夏悲哀!
鲁迅给我们的是一个真实的大社会,让我们从一个个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认识了那个年代。身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作家,纷繁的尘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职业和不再改变的信仰。他的笔不是为了献媚高层,不是为了博取人心,只是写了一个绝不虚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单单富有文学价值,这是一个广角镜,它代表了一个时代。
你怎能说鲁迅写这些小说时不痛心,不无奈,他的<彷徨>不正是反映了他心中的挣扎吗?但鲁迅深深地了解,他是人民的作家,之所以要写小说,也是为了那些社会上的真君子!换一个角度,如没有压在他心头的时代使命感,对祖国的期望与热爱,又怎能铸造他笔下的铮铮傲骨?
也许,在千百年后,还有人翻开他的小说,细细品读,还能感叹:“鲁迅,他是为人民而生。”
篇10:呐喊读后感
余华的小h中《在细雨中呼喊》是我钟爱的。
还记得在高三某个埋头苦读的自习上我翻开了它,之后思维便跟着作者建立的变换的r间空间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只剩空白的练习册停在桌面。
@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出发者和回归者,由他推而及上的三代家庭以及由他扩而横之的朋友生活。故事中柔弱的妈妈如何完成了自己隐忍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爸爸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爸爸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拌脚石,他随r都准备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r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的哭泣。孙广才的爸爸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难以忍受,并且他的幽默总是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明第1个走向了死亡,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爸爸孙广才胆战心惊。 书中的“我”始终存在并以1个通晓结局的人在提前叙述事实的结局,仿佛是记忆的统治者,有着无可排除的命运的无奈。特别是写到孙光明的死亡:“就@样,我一直看着孙光明洋洋自得地做向未知之死,而后面那个还将长久活下去的孩子,则左右挎着2个篮子,摇摇晃晃并且疲惫不堪地追赶着前面的将死的人。” @个“我”带领我们走向结局,而结局却是一切又回到了初初开始的那条小路,曲折蜿蜒,光影斑驳,仿佛所有悲欢都还可以重新来过一般。
@本书是哀伤的,看完后我的心情一直沉在谷底,不能平复。但@本书又是让人充满了希望的悲伤,就像你知道窗外阴霾的天总会有放晴的一天,可是依然被刺骨的雨打得心灰意冷。
我留意到他落在结尾的日期,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那r候他三十一岁,他在序言中h到:“我再次去阅读自己的语言,比现在年轻得多的语言,那些充满了勇气和自信的语言,那些貌似叙述统治者的语言,那些试图以1个句子终结1个事物的语言,感染了今天的我,其节奏就像是竹子在燃烧r发出的‘劈啪&rsquo;声。” 而@些爆裂的竹子燃烧声也无限地扩散到周围的空间中感染了每1个翻开@本书的人。用作者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他一但脱离r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r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嗯,是的,唯有在r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
篇11: 呐喊读后感
很奇怪,@本书看到一半的r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本小h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h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h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h的r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h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r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h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r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h,一开始我对@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h。第一次读《活着》的r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r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r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r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些话题,@让我想到了前段r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h: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h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篇12: 呐喊读后感
书里有一个个的小故事,书外有一次次的细体会。读遍全书,对不同人物有同情、怜悯、憎恶,所有人物都让我有“哀其不幸,恨其不争”之感。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揭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端。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半夜查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作为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以冷峻的笔调,通过狂人之口叫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响亮的战斗的声音: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在任意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必须彻底催毁!这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是鲁迅投向旧社会的一颗猛烈的精神炸弹。
《药》是以19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鲁迅小说的代表作――《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表现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先生一生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他生活在黑暗世界之中,但却独独保留了一双光明的眼睛寻找太阳。先生以辛辣讽刺的文笔批判社会的黑暗,以生命找寻革命的道路。他不仅是文学的先驱者,更是一民热血的革命家,他用自己的文笔来传播先进的思想,呼唤中国的崛起。《呐喊》让我更加深沉的认识到鲁迅先生。
篇13: 呐喊读后感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知道,阿Q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其实也是一个很好面子,不甘于被人藐视的人。《序》里,这个姓甚名谁都不被人记得的阿Q,在听到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时,竟然“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类似这样的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事情,我们谁没做过呢?我们谁没有对他人吹嘘过“某某某是我的什么人”“某某某就是我同学”,“某某某就是我校友”,“我认识某某某”甚至“我见过某某某”之类的话呢?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篇14: 呐喊读后感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得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得作品。读过那么多得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得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得日记,是社会得真实写照。恐怖得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得面具下掩盖得是吃人得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得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得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得灵魂?那是发自内心得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得人都会自然而然得发出这样得呐喊。可是,最为可悲得是,在封建礼教得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得呐喊!狂人是幸福得,因为他得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得对心灵得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得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得棱角,它所塑造得是无数条没有思想得,满口之乎者也得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得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得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得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得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得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得我们国人得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得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得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得朦娩得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得严重影响。但作为他得主要性格特征得是他得“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得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得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得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得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得作品里,表现得是他那忧国忧民得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得深深热爱。他得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得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得第一声春雷。他得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得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得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得呐喊,唤醒麻木得灵魂,被压迫得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篇15: 呐喊读后感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篇16:呐喊读后感
“我在青年时候也以往做过许多梦,之后大半忘却了,但自我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能够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此刻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仅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