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GUMA”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农民工讨薪申请书范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农民工讨薪申请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农民工讨薪申请书范文

篇1:农民工如何讨薪

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是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是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篇2:农民工如何讨薪

一、铁路、地铁建设方面拖欠工资,区、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处理不了,我们应去哪投诉呢?

铁路为特殊行业,您应当到沈铁信访办投诉;从事地铁建筑的农民工应该到市地铁指挥中心去投诉。

二、如果包工头拖欠我们工资,但因刑事犯罪已被拘捕或已经死亡,我们应该怎么办?

死亡的债务人可起诉死者财产继承人。其他情况下,您主张民事权利是不受限制的。

三、我干活期间,老板不给上保险,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您所在公司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您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登记后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您应该向当地地税局投诉。

四、开发商与承建商因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导致人工费无法分发给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

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向法院起诉。

五、在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黑工厂’打工,区、县劳动部门都不受理,我应该怎么办?

您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据,起诉实际经营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六、如果外企拖欠我工资,应该怎么办?

您应当向该外企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如果我因家中有事,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扣掉我全部工资,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因为您与老板之间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如果老板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理由,拒绝支付我们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您可以依法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找工程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九、如果是市政工程拖欠我们工资,我们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承建主体和雇佣关系,确定管辖范围,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

十、如果是路桥工程拖欠我们工资,我们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先确定承包和雇佣的关系链条,如果您有证据,可以到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如果工程由部队开发,地方处理不便,我们该向哪投诉?

应该查清楚部队主管机关是哪里,由主管机关负责处理。

篇3:农民工讨薪标语

关于农民工讨薪标语

1、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2、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3、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4、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5、颠倒黑白 天理难容

6、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

7、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8、收复宝岛 民心所向

9、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10、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11、让子弹飞,让物价飞,不让血汗工钱飞

12、拖欠工资 法理难容

13、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14、XXX欠债不还可耻

15、还我血汗钱!

16、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篇4:农民工讨薪标语

农民工讨薪标语精选

1、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2、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3、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4、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5、可以适当参考,觉得不太好也可以自己修改一下,只为帮忙!

6、让子弹飞,让物价飞,别让血汗工钱飞。

7、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8、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9、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可耻!

10、收复宝岛民心所向

11、颠倒黑白天理难容。

12、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1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14、执行劳动合同法第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5、还我血汗钱!

16、还我一分钱,保你平安过新年。

17、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18、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

19、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20、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篇5:农民工讨薪标语

农民工讨薪标语

农民工讨薪标语

1、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2、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3、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4、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5、颠倒黑白 天理难容

6、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

7、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8、收复宝岛 民心所向

9、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10、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11、让子弹飞,让物价飞,不让血汗工钱飞

12、拖欠工资 ()法理难容

13、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14、XXX欠债不还可耻

15、还我血汗钱!

16、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篇6:农民工讨薪起诉状

原告人代表:陈克明(男,1968年4月2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大坪乡孟坪村1组01010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6804211818,手机号码13974218812)

被告人: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鑫鼎国际项目部(地址:澧县鑫鼎国际综合楼即澧州大道与十一支交汇处)

主要负责人:刘连平(男,1965年1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桃花滩社区居委会5组,身份证号码430723196501040415,手机号码13707369367)

李振清(男,195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关心社区居委会062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5212051019,手机号码13511153568)

汪春生(男,1970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车溪乡詹家村11组11053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7004165010,手机号码17773618228)

案由:追讨农民工工资

诉讼请求:责令被告偿还农民工工资1150000元(壹百壹十五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由澧县鑫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鑫鼎国际综合楼,位于澧县澧州大道与十一支交汇处,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为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质为挂靠名义),但实际合伙承包人为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同年6月陈克明(原告人代表)以承包农民工工资的方式简称清包,承接了该工程的所有劳务作业。于6月23日,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在鑫鼎国际项目部将未支付的剩余农民工工资(115万元整)亲笔签署了一张工资欠条证明(后附有原件照片),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讨薪,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拖延支付。直到2月4日,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再次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包含将剩余农民工工资承诺在月30日前付清,如到期没付清将按2分利息计息,直到本息付清为止(后附有原件照片)。原告及工友们在承诺得不到兑现的情况下,联名上诉到澧县劳动局领导办公室以及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该项目未存预留储备金,没有办法发工资,建议走司法程序;劳动监察大队还表示他们权力受限,无权扣人、扣物、冻结账户,如果按程序移交公安,他们还得花自己的经费请公安部门办事,这样一来,你们觉得监察大队的办事效率会有多高呢?这难道不是政策上的漏洞吗?由于农民工们根本没那笔钱也打不起这种官司,所以恳求政府多多关注,望问题得到处理解决。转眼4年过去了,原告(陈克明)一直催促找到鑫鼎国际项目部的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讨薪,但至今未收到他们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在此期间也一直找过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领导,该施工单位采取不理睬也不出面处理解决的不作为的态度,实在让人悲愤不已,义愤填膺。所以本人及代表工友们实在是忍无可忍,被逼无奈,讨薪未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望问题能得到解决。

特恳请各位领导,将心比心,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原告人代表:陈克明

3月2日 星期四

附件(均为原件照片):一、工资欠条证明一张

二、承诺书一份

农民工讨薪申请书范文

篇7:农民工讨薪维权途径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6、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

(一)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

(二)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

(六)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案件;

(七)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以上所指的工资和劳动报酬是指农民工依照法律或者约定,应当获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补助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篇8:农民工讨薪的途径

(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篇9:农民工讨薪的途径

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则需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讨薪小妙招:

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投诉提示:凡发生在建筑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投诉;凡发生在非建筑企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企业所在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投诉,也可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无论是讨薪还是要债,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不要试图通过过激的行为来讨薪要债。因为这样,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剧。

篇10: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农民工如何讨薪

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则需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篇11:农民工讨薪标语版

1、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2、XXX欠债不还可耻

3、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让子弹飞,让物价飞,别让血汗工钱飞。

5、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6、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7、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8、还我一分钱,保你平安过新年。

9、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10、颠倒黑白天理难容。

11、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12、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13、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14、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15、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可耻!

16、还我血汗钱!

17、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18、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19、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20、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1、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22、拖欠工资 法理难容

23、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篇12:农民工讨薪标语版

1.XXX欠债不还可耻

2.拖欠工资 法理难容

3.让子弹飞,让物价飞,不让血汗工钱飞

4.还我血汗钱!

5.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6.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7.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

8.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9.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0.颠倒黑白 天理难容

11.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12.颠倒黑白天理难容。

13.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

14.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15.收复宝岛 民心所向

16.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17.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篇13:农民工讨薪标语版

1、还我血汗钱!

2、颠倒黑白天理难容。

3、无良老板比日本人还黑心,欠薪工人比亡国奴还悲摧。

5、XXX欠债不还可耻。

6、拖欠工资,法理难容。

7、我的血汗是我命,还我命来!

8、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

9、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

10、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

11、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

12、让子弹飞,让物价飞,不让血汗工钱飞。

13、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

14、执行劳动合同法第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5、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

篇14: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一)来源于用人/用工单位的证据: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欠条;

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往期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条、转账记录等;

印有农民工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或者对账本。

(二)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工友、用人/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证明农民工在该单位工作的证言;

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劳动后,第三方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篇15: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1、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2、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协商解决。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

农民工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保护自己,真正做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

1.农民工讨薪的正确途径

2.农民工讨薪的方法

3.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

4.农民工讨薪八大途径

5.农民工讨薪的途径

6.农民工讨薪的具体途径

7.农民工讨薪维权小贴士

篇16:农民工自杀式讨薪社会学分析论文

农民工自杀式讨薪社会学分析论文

自杀讨薪在转型期的中国早已不是新鲜事,每到年末总能看到一幕幕悲剧上演。12月10日,在云南巧家县的县委大院内,面对广大农民工讨要政府长期拖欠的道路工程工资,副县长做出“随便你们上访,死了人事情就好办了”的答复后,一农民工拿出随身农药一饮而尽。尽管事情的最终结果没有演化为悲剧,但这种用极端方式讨薪的行为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值得人们深思和探讨。“社会学的想象力”为人们解读这一问题提供了范式。

一、社会学的想象力

“社会学的想象力”这一概念由美国著名批判社会学家米尔斯提出,在他于1959年出版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将其定义为:“理解在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和在个人周围的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的能力。”社会学的想象力为人们提供一种洞察力,使每个人得以看清影响社会的无形社会力量,以及他们如何相互作用并最终影响到每个个体,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成果是区分了“环境中的个人困扰”和“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个人困扰”与自身及其所直接接触的局部社会生活相关联,并回归个人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来解决;而“公众论题”往往超越个人的内部世界和局部环境,涉及制度中的矛盾、危机或对立。社会学的想象力引导我们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探讨“公众论题”的根源。从“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的角度理解,“环境中个人困扰”源于社会的病态运作,当人们看到其他人与自己有同样困惑时,就会形成“困惑”亦或“论题”的博弈,在这个博弈中,社会提供解决个人困惑的机会,即便没有改变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也无法完全消除困惑,但个人由此了解了社会的价值,更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命运,并由此改变个人价值观念。为讨薪自杀的农民工正是因为没有将自己的困惑放置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去理解,在“困惑”与“论题”的博弈中战胜不了自身的困惑,才会选择这一极端方式。

二、自杀:社会环境中的个体无奈

农民工“自杀式讨薪”一直为舆论所关注,社会中不乏对此行为的.非议,甚至有人以“跳楼秀”来嘲讽农民工为权利而自杀的现象;也有人指责通过自杀讨薪是不理性的,但当今社会的现实条件让农民工的理性维权的道路困难重重。正当的讨薪行动往往遭到非正义的应对,无奈的农民工只有采取爬塔、跳楼等极端方式引起社会及相关部门的关注才最终迫使纠纷得以解决,权利得到保障。选择自杀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群体在现有制度结构和社会环境中的无奈之举。自杀表面上似乎纯粹是个人的事情,但是按照涂尔干社会研究方法的准则:“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其实这种表面上的个人烦恼背后透露这社会结构的弊病,现代人的很多个人烦恼,往往是其背后公众问题左右的结果。

三、自杀式讨薪的社会学想象

社会学的想象就是着眼于宏观的社会结构来考察微观的社会个人,希望人们面对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把握或自觉地意识社会结构安排及历史变迁与个人人际际遇的内在关联。遵循涂尔干的社会研究方法准则,农民工自杀式讨薪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它产生的根源和解决的思路必须回归到社会本身。因此从社会学想象力的角度来考察农民工自杀式讨薪,最重要和首要的任务就是探究这一社会问题产生的深层社会环境因素。

(一)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严重社会不公是深层原因

长久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其导致的社会不公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严重弊病。1.农民工长期的底层社会地位。首先,农民工的前身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在城乡二元格局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地区,农民中的大多数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中的大多数是农民。历史上农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国家工业化积累承担着沉重任务,经济上的弱势地位进而影响到政治上的弱势地位。其次,农民工进城后弱势地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改革开放后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回报与其做出的贡献却不相称,农民工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社会保障缺失,弱势地位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变。2.对农民的长期歧视是本质原因。农民工自杀式讨薪表面是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后的无奈之举,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层面而已,自杀式讨薪的本质原因是社会对农民的长期歧视。许多人看不起农民,包括城里人和官员,甚至农民自己也有自卑心理。因此有学者提出将对农民的歧视归结为道德问题。

(二)现行制度安排的缺陷和政策的失衡

1.权利救济制度的缺陷。在当代中国,国家建立了一整套纠纷解决机制,包括由政府、法院、社会自治团体所主导的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然而农民工却不情愿向这些机构寻求帮助,而是更多地诉诸于私力救济,但这一方式往往会激发更激烈的冲突,比如农民工围堵、绑架、厮打及自杀等。为什么农民工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诉诸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是因为维权成本高,耗时长。即使是纠纷得到解决,也可能因为收益不能弥补经济成本的支出而面临得不偿失的风险;其次,维权的程序和法律复杂。中国现行纠纷解决机制的复杂性和高成本,损害了农民工诉诸于法律维权的积极性;最后,维权的实效性差。即便农民工走完各种法律程序、付出巨大成本后,在实施的过程中权利可能依旧得不到真正的维护,制度本身的公正性缺乏保障。

2.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科塞的“安全阀”理论认为“:在不破坏社会结构的前提下,使不满情绪得以释放出来可以维护社会整合。”因此健康、充分的利益表达是社会的解压阀,如果体制内的利益表达缺失,“安全阀”功能不能得到良好的发挥,各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冲突。农民工自杀式讨薪就是在合理的利益表达一味受到不公正限制后采取的过激行为。首先,农民工利益表达身份的不平等。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使得农民工群体与城市居民在身份表达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其次,农民工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现行制度下可被选择的利益表达渠道主要有新闻媒体、政府信访和社会团体等,但在利益分化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可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合法渠道不畅通,因此不得不采取极端的非理性方式来引起上层的关注,这就是所谓的“弱者的武器”[5];最后,有效利益表达组织的缺位。组织在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基本没有专门为农民工代言的组织,利益表达的无组织化是权利保障的主要障碍。

(三)不同团体亚文化之间的冲突与碰撞

社会及文化的分化是对社会问题进行“社会学想象”的一个重要方面。“亚文化”是边界分明、性质不同的团体之间相互区分的标志,它指明了社会中不同团体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对于社会问题的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团体往往认为自己的文化是最好的,并试图去影响甚至改变其他团体,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团体发生冲突。因此,社会成员倾向于将有别于自己亚文化的社会状况视为社会问题。所以,一些社会状况是否是社会问题,要看它是否触犯了特别集团亚文化的价值观。讨薪的农民工群体与拖欠工资的资方属于不同的利益团体,共享不同的价值观和准则,也就是说农民工和资方之间产生不同的亚文化。对于资方而言,利益最大化是唯一准则,将农民工工资潜规则为可以随意挪用的资本,把农民工讨薪视为对自身利益的损害。相反,对于农民工而言,拖欠工资是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严重侵犯。两个利益团体的价值观念产生冲突与碰撞,并且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农民工自杀式讨薪可以理解为与权势集团的亚文化冲突碰撞的无奈结果。

(四)权利及权威的不当运用

韦伯曾把“权力”界定为即使遭到其他团体的反对也能实现自己意愿的能力,他认为权利的加强会导致权威的出现。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都离不开权力及权威的不当运用,因此社会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力和权威的良性运行。然而在云南巧家县发生的讨薪新闻事件中,在农民工诉诸于政府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副县长却以“随便你们上访,死了人就好办”的言论无情回应。作为权力部门,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时,地方政府应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副县长的言论无疑透露着对农民工利益的漠视。政府部门权力及权威的不当运用致使矛盾激化。米尔斯提出的“社会学想象力”为人们深入理解农民工自杀式讨薪提供了方向,使人们看清影响农民工讨薪的无形力量。从“社会结构中的公众问题”入手,全面、深入了解农民工自杀式讨薪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因素,并为进一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提供引导。

篇17:讨薪起诉状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 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县______乡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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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起诉

恶意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案例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被告单位(全称): 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 -______路________号

事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

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

承包额为495125. 74元。

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

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8059.73元。

甲方虽然承担了25611.43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 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附原印件)。

教学楼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三幢楼均经 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

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21793.06元。

从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

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

但价值174551. 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

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年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为了收回甲方拖欠的工程款,乙方组织专人多次与甲方交涉。

开始,甲方以工程资料不全为由予以推拖,乙方只得将自己的全部资料复印交给甲方。

后来,甲方又以有关建材差价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原宿舍楼、教学楼所拖欠的工程款,并推而广之,拒绝审核乙方后期施工的全部零建工程的结算。

综上所述,甲方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单方面地推翻合同书规定的有关条款,无理拖欠乙方工程款 给乙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民法通时》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一至五款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一至五欲规定: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贵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楼乙方经济损失:

(一)付清宿舍楼、教学楼拖欠款21793.08元;

(二) 结算零建工程款:174551. 87元减去甲方垫付的材料款66913.30元,应付给乙方工程款10768.57元;

(三)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______年至______年度拖欠款的滞纳金54595. 88 ig;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设备闲置费57979. 30元

以上三项合计,共24.83元。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单位: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篇18:从农民工讨薪看我国的法治

从农民工讨薪看我国的法治

“在这大半年里,我们先后找过多家单位和政府部门,但都没得到明确的答复,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到工资。我们大都是家住四川的农民工,有的为讨要这笔工资已往返西安、四川多次,加之学校即将开学,夏种也不能耽误,孩子的学费、农药化肥再加上种子,这笔钱,我们真不知道从哪里来?为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我们真诚地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为我们‘清欠’这笔被拖欠的血汗钱……”这是新华网8月3日报道的在西安市高新区举行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新闻发布会”上的一段发言辞。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乘坐火车时,与同车的几个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四川农民之间的一次谈话。大概因为讨薪本身是件让人上火又确实有点刺激的事,那几个那农民工在车上经常谈到的话题就是讨薪。每当没能及时拿到工钱时,一起做工的农民工们就会集体去找发包单位。最通常的做法是先把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办公室团团围住,再让几个人坐到办公室里要钱,对方不给,他们就不走。往往还会用堵门的方式限制对方负责人或其他办事人员的人身自由,不给钱就不让离开。我问他们,你们不怕警察吗?他们说,警察来了也是那样,工钱是血汗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还告诉我,有一次承建方的一个项目经理在大家起哄讨薪的时候,因受惊吓突发心脏病死亡。我说你们为什么不采取其他办法呢,比如向法院起诉。他们说找法院麻烦,时间长,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钱,这种办法更管用。我再问他们有没有拿不到钱的情况,他们告诉我,遇上那些很“厉害”的老板,就有可能拿不到钱。有时候对方可能确实是没钱,那也就拿不到钱。我问他们那种讨薪方式是不是很普遍,他们说是的,只有不奏效时才想其他办法。

从这两件事可以发现一个在理论研究者眼中比较奇怪的现象:在农民工讨薪的过程中,从有暴力隐患的自我救济到寻求政府帮助再到寻求媒体帮助,农民讨薪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但却始终没有人去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尽管农民工对讨薪之事非常重视,但其手段还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内。这个限度不是以现行的制定法来衡量,而是以实践中的法律来衡量。这一限度即是:讨薪行为不会招致惩罚性后果。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想起码有两点。其一,把由运行中的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规则所形成的现有秩序为标准,农民工的讨薪行为依然在现行秩序框架之内。也就是说,讨薪的农民工仍然希望当良民,在现有的社会秩序中,他们依然可以看到希望。其二,在当前中国的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还很弱势。就农民工讨薪事件而言,无论是讨薪者的意识,还是讨薪的现实,法律未能成纠纷解决的有力手段。农民工对政府的期望要远高于对法院的期望。再往下推衍,那就是当前的中国社会离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还很遥远。

新华网的报道还提到了青年农民工安少华的话:“……流血流汗挣来的钱一定得要回来,如实在要不到,我们大家商量,准备把老板的‘别克’卖了抵工钱。”这句话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工群体的一个基本公平观念――血汗钱一定要拿回来。而为了实现这种公平,他们想了很多办法,但一直没有走向法律。他们下一步的打算――卖老板的车――其中仍然没有法律,却依稀可以看到些暴力的`影子。我在想,如果事情依然得不到解决,再下一步可能会是什么呢?到那时,政府又将如何面对呢?

所幸的是,当前的农民即使讨不到工钱,虽然压力大,但起码还可以解决温饱问题,还不至于走向绝望。因此,他们的方式基本上还在现行秩序的限度以内。但如果什么时候出现了温饱危机,他们又将如何面对呢?会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向绝望呢?因为那时的他们很可能是真正的无产者!另外也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即使这些农民永无温饱之忧,但随着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连血汗的工钱都讨不到的他们在巨大反差面前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这种严重的不公平体验伴之以激烈的不满情绪,接下来会是什么呢?显然这两种可能都是可怕的,因为必定会有人开始铤而走险甚至报复社会。现在我们许多人的态度是同情他们,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同情在更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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