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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乞丐虎》有感

篇1: 读《乞丐虎》有感

读《乞丐虎》有感

前几天,我读完了《乞丐虎》这本书,在人们印象中,老虎是威武的,成语中就有“虎死威不倒”虎虎有生气“等。但是,书上这只老虎却是以行乞为生的。

四只狼经过一番猛烈的拼杀,一头野猪倒在了血泊中,于是将那野猪开膛剖腹,“一狼一口“地吃了起来。一只老虎,一只眼睛里布满眼屎的老年老虎接近,却被大公狼的叫声吓住了。四只狼也许是不想被老虎打扰,于是就拖着野猪转移。老虎急忙上去,舔净了留下的血丝。后来,它突然冲过去,刁走了一只猪腿,仓皇逃命,活像一个叫花子,在街上抢了饭,转身就逃。

这只眼角布满眼屎,尾巴像搅屎棍,牙齿脱落,皮毛发黄的老虎,在年轻时也许有过辉煌的成就,也许它做梦也没有想到,现在自己居然在狼群后面乞讨食物。人,在步入老年状态以后会走路不适应,容易得病,驼背,头发变白……物品,时间长以后会坏掉,然而渐渐地被人遗忘……任何东西,都有自己生命的.高潮和低落。有些人,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些人,整天由手好闲,无所事事;还有些人以乞讨为生。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在有限的生命应该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不要老到走不动了才去后悔。所以我要努力奋斗,让每一天都过得精彩。

这就是这篇小说给我的启发。

篇2: 读《乞丐虎》有感

在一般人印象中,老虎都是权威的象征,可文中的这只虎,是一只为了让自己生存而去乞讨的虎。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群狼捕食了一头野猪,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这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走了过来,要知道,狼群天不怕地不怕,但见到有森林之王美称的老虎,也不得不识相地溜之大吉啊!

老虎正向狼群走去,几只狼突然转身冲老虎翱叫一声,老虎竟乖乖地站住了,原来这是一只处在生命末尾的老虎,我想在他年轻力壮的时候。也曾过着辉煌的日子,可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像狗皮膏药似的在狼群后面,捡狼遗漏的骨头和碎肉。

要知道,老虎在我心目中一向是高高在上的胜利者。可现如今,他可是让我大跌眼镜。原来任何生命都有低潮和高潮,都有辉煌和落魄。即使像老虎这样号称森林之王的动物,当生命垂危的时候,为了能苟活下去,也不惜降尊纡贵,乞讨为生。

在这篇文章中,我深深的了解了大自然的残酷。已经那么年老的老虎,竟没有动物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狼群也没有一点想要帮助老虎给他食物的意思,同样如今的我们在街上看到有人摔倒,又会有多少人愿意上前扶起它呢,难道我们有朝一日也会变得和动物们一般冷酷,自私又无情吗?生而为人务必善良!

我知道挫折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丢失面对他的信心与勇气。当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痛苦时。你便错过了满天的繁星。也许你为一次不起眼的失败而悔恨时,你便错过了拼搏的机会,面对挫折,我们不应该气馁,挫折是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相反,我们恰恰要感谢挫折和苦难,因为他们才让我变成了打不死的小陈!

我们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即使经过自己的一番努力,取得成功的时候也不可沾沾自喜。骄傲于世,目中无人,而应总结成功的经验,再接再厉,向更高、更好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3:读《乞丐囡仔》有感

初一(1)虞凌云

指导师:沈翔

家是什么?是一栋房子?是一个家庭?林语堂先生对“家”有过一个十分幽默的解释,他说人们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能像猪一样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吃,随心所欲,无须处处讲究,无须顾虑外人,因为家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这当然不是号召我们都去过猪一样的生活,只是做个比喻,说那个能使你像猪一样无忧无虑的空间就是家了。但是对某些人而言,家永远只是个遗憾!

初次接触《乞丐囡仔》,便给里面的情节给震惊了!作者是台湾十大杰出青年赖东进,他写的这本书是自传。他的爸爸是盲人,妈妈是重度智障者。一家十四口,除了赖东进和姐姐是健康的,其余的不是盲者,便是智障了。赖东进从小便跟着父亲去乞讨,一走就是几十公里,脚底都长出好几层老茧。

对于我们来说,那么小的年纪应该是在父母怀抱里度过的',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才是幸福!但是对于赖东进来说都是奢望!赖东进以大地为床,坟墓为家,四处流浪。讨不到钱还要给老爸吊起来毒打。这么残忍的惩罚,我无法想象这么多年来他是怎么熬过来的。换成是我的话,可能早就离家出走了。他也曾经有过自杀的念头,但是他想到了家人,要是自己死了,这个家怎么办?因为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姐姐不惜牺牲身体,卖身就是为了供自己读书!他又怎么能如此自私呢?、

然而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却不懂得去珍惜!我们拥有爸爸的依靠,妈妈的呵护,还有同学的关爱!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何还有人不愿认真读书呢?如果我的爸爸妈妈变成那样,我该怎么活?我还活得下去吗?我想我一定会为了可笑的面子而不去乞讨!既然我已经拥有幸福的家庭,就应该懂得惜福!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曾看到有人对“家”的英文拆解:Family=Father and mother,I love you.这种拆字游戏竟能拆解出这样温馨而有意味的解释。真感谢那个聪明的人,竟能把“家”拆解得这么美妙,相信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懂得爱的人,珍惜爱的人!!

家――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很多同龄人对家都没有正确的认知。其实房子只是家的载体,没有亲人,便没有欢歌笑语,房子便仅仅只是一座空洞洞冰冷冷的建筑!只有填充满爱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家!也愿天底下那些还没有懂爱的同龄人,学着爱自己,爱家人,让爱常住我家!

篇4: 读小说《乞丐》有感

读小说《乞丐》有感

中午十分,正是人们用午餐的时候。美食街上的饭店里,坐满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这条街上这个时间点的主题,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

也是匆匆赶回家吃午饭。

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并不“顺利”,有个面目讨人厌的老乞丐企图向他乞讨,作者没有发善心施舍,反而觉得乞讨影响了他的好胃口。

作者回家吃饭后,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烟,吃了点水果,最后上网的时候还品尝着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在我看来,作者应该是吃得很饱了,获取,

他并不饿,因为他饭前刚从咖啡厅里出来。

饭后,作者又去茶餐厅,喝茶打牌休憩。此时,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在一家火锅店门口乞讨。这时,已是过了饭点,饭店里的客人都吃饱

离开了,而乞丐还饿着,还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哪里,或许,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没得吃就饿着。

经过不限努力,老乞丐终于讨得半碗吃剩的火锅锅底,此时,饥饿老乞丐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给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锅底一分为三,

就只能是塞牙缝的.“开胃小菜”了。没几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图再次乞讨,却没有成功,只能失望走开。

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饱了,甚至连那张混在火锅锅底里面的餐巾纸也吸饱油。

我看到这里,顿觉人心冷漠、世态炎凉,所有人,包括给老乞丐火锅锅底的人,都没有一丝同情心,没有一点善良。此时,我又想起老乞丐残破的搪瓷盆上

印的几个红色大字――“和谐社会”。

篇5:读《树虎》有感

读《乞丐虎》有感(推荐18篇)读《树虎》有感

《树虎》这篇文章主要说有人为了捕杀树虎,就用树虎的善良欺骗了树虎。读完全文,我不禁为树虎的善良而感动不已。当面对危险甚至灭亡的时候,其他动物都四散而逃,只有树虎为了挽救同伴的'生命而冒死留下来照顾,这时多么感人啊!可见,动物之间的深情还是很宝贵的,它们甚至比那些背信弃义、卖友求荣的人更强上一千倍。而我们人类呢?却为了获取树虎的皮,为了一己之力,利用了树虎的善良,欺骗了树虎,让树虎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这是多么残忍!人类,必要的时候,也应该多向动物学习,不能伤害动物。

篇6:读《我不是乞丐王子》有感

汪馨蕊  黄山小记者站

我与《我不是乞丐王子》的故事开始于一个宁静的夜晚。那天,我闲得无聊,就想找本书来解解闷儿。扫视一圈书架后,我将目光定格在《我不是乞丐王子》这本书上。书的题目非常奇怪:众人仰慕的王子和穷困潦倒的乞丐到底有什么关系?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的第一页。

因为家庭缘故,王文强从台北的贵族学校转到了一所破旧的渔村小学就读。刚入学的王文强既傲慢又自私,看不起渔村小学的同学。直到有一天,王文强的爸爸病倒了,家里的财产又被一位合伙人卷跑,一夜之间王文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乞丐王子”.面对挫折,王文强丝毫没有退缩放弃,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亲友的无私帮助,渐渐地他懂得珍惜,学会感恩。在圣诞节到来之际,王文强收到了一百件圣诞礼物,这些礼物代表着他到渔村一年来的点点滴滴,从反抗、接受、分享到喜悦……

那一夜,我越看越激动,泪水模糊了双眼……小小渔村里温暖的人情和满满的同学情谊无一不深深地感动着我。顷刻间,我想到了自己。学校里,我同王文强一样也是一名班长,每当听到同学那一声声“班长”的叫声时,心中的喜悦难以言喻。可是,当同学需要帮助或者发生矛盾时,我却很少念及自己是一班之长而去伸出援手和顾全大局,态度显得有些冷漠。

读完《我不是乞丐王子》的故事,我深有感触:一个人在成长中应该具备自信、关爱、勇气、分享、责任以及面对困境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如今,我总会告诉自己,要懂得知足,也要常怀感恩之心,以更加热忱的心去关心身边有困难的人,更好地为老师同学服务,因为我想做大家心目中的好班长。

□柏树小学小记者站 汪馨蕊

篇7:读《跛乞丐》有感作文

读《跛乞丐》有感作文

简介:《稻草人》是新中国第一本为儿童而写的童话集,作者叶圣陶也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拓荒者。童话集《稻草人》展现了劳动人民的苦难,但有时气氛显得低沉和悲哀,稍后的童话集《古代英雄的石像》着重表现人民群众团结抗暴的集体力量。他的童话构思新颖独特,描写细腻逼真,富于现实内容。鲁迅说,叶圣陶的“《稻草人》是给中国的童话开了一条自己创作的路的”。读《跛乞丐》有感 北京东路小学 四(4)陈嘉敏 星期天,我读了叶圣陶《稻草人》里的“跛乞丐”这篇文章。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很会讲故事的跛乞丐,他的父亲是个棺材工。他长大后,父亲让他也当棺材工,但他不喜欢这项工作,于是就离家出走。他离家出走后,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他自己认为非常好的.职业,那就是当一个邮递员。他在当邮递员的时间里,他把信带给了了一个姑娘和她的情人、一个孩子和她去年的朋友小燕子,他还遇到了一只野兔,他帮野兔把猎人要打猎的消息转达给了正在开春季联欢会的野兔的伙伴们,动物们才免得一死。但他却被子弹打中了左腿。当他一步一颠地回到邮政局时,因为他两天没有上班,这是第三次犯过失,跛子又本来不适宜送信,邮政局就不要他了。他再也不能做什么事,就成了乞丐。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助人为乐是快乐的。他因为有坚强的毅力、良好的服务意志才能穿过白天不见太阳、夜晚不见月亮的森林,经过了没有水也没有草的沙漠、树木长得很高很大的地方,爬过了有毒蛇的峻峭山岭,渡过了风浪险恶的海洋,越过了很深的山洞,钻进了很密的树林,所以才能坚持为大家服务。我们大家要学习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指导老师:聂黎萍

篇8: 读《乞丐的觉醒》有感

读《乞丐的觉醒》有感

相信大家一定对觉醒这个字眼很熟知吧?没错,觉醒就是醒悟,忽的明白的意思。觉醒能让意志消沉的人变得斗志昂扬,觉醒能懒惰的人变得勤劳,觉醒能让一个对世界充满绝望的人发现世界的美妙。但有一点,你们一定意想不到――觉醒让一个乞丐变成了有成就的企业家。

很多人可能会对此表示疑问,乞丐无缘无故怎么会成一个企业家呢?好,这就告诉你,故事发生在一个夜晚,乞丐收到了女孩送的一朵玫瑰花,他太高兴了,于是收下了花,马上回到家把玫瑰花像宝贝似的插在瓶子里。他觉得高贵的玫瑰花不应该插在不干净的瓶子里――他把瓶子洗的干干净净。他又觉得玫瑰花的背景不应该是到处是垃圾,一个很乱的房间――他把垃圾请出了房间,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整个房间因为这朵玫瑰花而变得异常温馨。正当他看得陶醉时,他发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衣衫褴褛的年轻人――他去洗了四年来的唯一个澡,找出干净,帅气的衣服,剃下胡子。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帅气干净的年轻人!这时候,他突然间觉得自己也很不错,为什么要去当乞丐呢?这是他当乞丐以来第一次这样问自己,他的灵魂在瞬间觉醒了,他认为其实自己也很不错,再看看房间中的一切,再看看这朵美丽的玫瑰,他当下立刻做出了一个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再也不行乞了!他觉醒了!他真正觉醒了!!带着心中盛开的`玫瑰花,他第二天就找到了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他就此成为了一个有成就的企业家!

很多人认为乞丐是好吃懒做,只会到别人那儿索取的人,你们错了!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乞丐,心邪的人做乞丐会污染一大片人。而心正的人做乞丐往往能感染一大片的人。这个乞丐的觉醒来源于那朵玫瑰花,在那个时候,他的心中已经播撒下了一颗善意的种子。那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份希望,一份对人生的希望,一份是对美好未来的希望!这就是所谓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典故!

其实每个人只要努力,学会相信自己,就足矣了。自信是成功的台阶!在你陷入困难的时候,不要放弃!记住: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朵盛开的玫瑰花。

篇9:读《密林虎踪》有感

读《密林虎踪》有感

衢州市常山县育才小学二(2)班

文末可“写留言”,给小作者几句点评和鼓励吧!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密林虎踪》,是“课外侦探组”系列的其中一本。书中有足智多谋的米多西、聪明伶俐的欧木棋、豪爽直率的马威卡和心思缜密的欧阳炎炎。他们以自己聪明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与恶势力作斗争,帮助警察破获了种种案件,可谓是“英雄出少年”!这本书主要内容是因“天才少年”东方牧笛被绑架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当知道牧笛被绑架时,米多西、欧木棋他们就进入了备战阶段,在刑侦员麦洁的帮助下,他们终于破获此案。原来,K国参赛者为了满足他女儿的虚荣心,就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让他女儿所有的竞争对手都失去竞争力,而牧笛则是他“黑名单”上最强劲的对手,所以他就雇了两名帮手去绑架牧笛,让牧笛错过比赛日期。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绑架途中偶遇老虎报复,从而令案件陷入一阵僵局,好在他们抽丝剥茧,最终察明真相,救出牧笛,使他能够如期地参加比赛,为国争光。

竞争,它无处不在的,它既激烈又残酷。它可以让人出局,也可以让人胜利。我们要公平地对待它,让我们在竞争中成长、进步,在竞争中奏出华丽的乐章。

优爸点评:小作者给我们带来了一篇有意思的读后感,介绍了《密林虎踪》这本好书。我们都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小作者读完了书,有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主要将视点放在参赛人员为了虚荣,迫害对手,以达到获胜目的这上面,文末抒发了小作者对于竞争的感悟,决心公平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学会成长,优爸为小作者的`正能量点赞!不过,回到文章本身,优爸提两点建议。第一,读后感强调的是感想,所以建议小作者将书本内容的叙述进行精简,保留与主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加大抒发感想的笔墨;第二,注意代词的指代。如第二段末,绑架途中遭遇老虎的“他们”和查明真相、救出牧笛的“他们”应该不是同样一伙人吧?希望小作者能注意这方面的规范,让文章看起来更清晰。

篇10: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我对沈石溪所有写的作品如痴如醉,连在梦中都是小说中的情节……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虎娃金叶子》。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为了救自己的“琵琶鬼”儿子——长着六个指头的儿子,躲进了森林里。几年后他收养了一个虎女——金叶子。当六指儿快被村民处死金叶子却闯刑场救了六指儿,当金叶子被地主抓走后六指儿也去解救它。但金叶子逃跑的过程中不幸身亡了。然后,六指儿决定抚养金叶子的两只虎崽有从新回到了森林里。

故事虽然不长,但是它让我深思。人和动物是那么的相互关爱,但还有恶毒的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不顾别人的感受甚至伤害别人。所以,从现在做起请关爱身边的所有生物。

和独眼大象搏斗,为六指头赢得逃生时间,六指头趁机逃跑,救了六指头一命。

金叶子只身斗象群,机智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这本书虽然我没有读完,可是我觉得它非常好,你们也去书店买一本吧。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虎娃金叶子》,作者是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六指头和虎娃金叶子,六指头收留的小老虎,照顾它,喂养它,时间长了,六指头和小老虎产生了感情,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并把它当女儿。

有一次,六指头遇到野象群,野象群把六指头逼在悬崖上,准备把他杀死,金叶子挺身而出,想尽办法把野象群吸引到其他地方,转移野象群的注意力

《虎娃金叶子》是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六指头要认金叶子做女儿,。金叶子像猫一样大了的时候,六指头就让金叶子在草地上玩耍。有一天,金雕差点儿吃掉了金叶子,六指头为了不让金雕再想吃金叶子,于是六指头就断了金雕的老巢。六指头误闯了大象的葬礼,被大象发现了,于是,金叶子拿小象做人质,最后,六指头逃出开了。

我的读后感是:六指头爱观察动物,并把动物与他之间发生的事情写成了一本本书。六指头很勇敢,他为了金叶子能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端了金雕的老巢,使金雕不在威胁金叶子。我们要向六指头学习他爱观察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虎娃金叶子这本书,主要写有个人叫六指头,因为他手指多长一个,在他出生地不能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一侓视为琵琶鬼,被火烧死。他阿妈连夜抱他逃走到深山老林。有一次打猎,无意中打死老虎,捡到一只小老虎。喂养它,把它视为孩子。从此生活……金叶子长大后帮他捕猎。他非常喜爱金叶子。有一次捕猎时,六指头被坏人威胁,没办法只好交出金叶子。过后,他冒着生命危险救金叶子……看完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这只可爱的老虎——金叶子。

我读了一篇十分有趣的书,叫《虎娃金叶子》,本文主要讲了一个叫六指头的人,他在打猎时阴差阳错的收养了一只雌性小老虎。因为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所以六指头给它取名金叶子。

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子也在六指头被大象群体围困时救出了六指头。

金叶子与一只短尾巴雄虎交配后因雄虎生性自私又把金叶子赶走了。后来,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出了六指头,可自己却被枪给打死了……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感人。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如此通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可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简直就是增大版的猫咪一样。

篇11: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虎娃金叶子》,这本书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文章大概写了: 一位农妇产下一个长有六个指头的婴儿,一出生就被人们称为“琵琶鬼”,由于要被村里人处死,六指头和她妈妈只好躲进了深山……一天夜里,六指头随着母虎的脚印,找到了一只小虎。从此,这只小虎便成了六指头的女儿,并被取名:“金叶子”。金叶子随六指头走过7个春夏秋冬,和六指头有着深厚的“亲情”……但是后来,因为六指头的不小心,村民就抓到了六指头和金叶子,他俩被送往刑场。眼看六指头就要被处死了,金叶子奋力挣脱绳索,把六指头救下,自己却被射来的箭射穿心脏……金叶子叫六指头赶紧离开,自己却要冒险战斗来保护六指头

“没走出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传来黑衣兵丁喊爹喊娘的叫声,传来好几声枪声……他抹了一把眼泪,加快脚步,在林子里飞奔着。他要尽快赶回葫芦洞,抱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远走高飞,尽心照顾它们,把它们抚养大,让它们成为呼啸山林的猛虎。”

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脱离危险,甚至连生命都不顾,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甚至比人还要有人性。

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的,比亲人还要亲,甘愿为你赴汤蹈火。思绪随着青烟飘了过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范着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认为自己是高等,其实,生物都是平等的。只要我们对他们好,它们就会对我们好。

篇12: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和独眼大象搏斗,为六指头赢得逃生时间,六指头趁机逃跑,救了六指头一命。

金叶子只身斗象群,机智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这本书虽然我没有读完,可是我觉得它非常好,你们也去书店买一本吧。

篇13: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曾经在动物园看到过老虎,美丽的斑纹错错驳驳,尖爪利牙,总觉得老虎凶恶残忍,怎么看也很难像猫狗一样成为我们的朋友。想起猛虎扑食的场景更是生畏,一声惊天震地的长啸,后爪一收,凌空跃起,尖利的长牙紧咬食物,和伙伴争抢,总是那么缺少感情。然而,走近沈石溪的《虎娃金叶子》,我彻彻底底改变了对老虎的看法。

书页在我的手指间悄然漏去,那细腻而优雅的文笔,使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是爱,改变了老虎对人类的感情,是情,让老虎和人类相依相存。书中浓浓的情和爱真是扣人心弦。长六个指头的婴儿,被视为带血光之灾,一出生就被人们称为“琵琶鬼”或“六指头”,要被村里人处死,六指头只好逃进了荒无人烟的深山。无意间他捡到了一只可爱的小虎崽,并认它做了女儿,取名为“金叶子”。从此,他的命运从平静变得跌宕起伏:这只惹人怜爱的小虎娃,单纯而天真地舔吻他的第六根手指,让六指头明白,即使自己是琵琶鬼,也是有人疼爱的!于是六指头越来越宠爱金叶子,他为了金叶子,每天出去打猎,喂它食物,给他建房,还到悬崖上和金雕决一死战;当金叶子被捉走时,他奋不顾身,九死一生,救出了金叶子。金叶子跟六指头有了深厚的感情,在六指头被象群包围,生死攸关之时,金叶子挺身而出,让六指头逃过一劫。还有六指头被巫娘追杀,金叶子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六指头,自己却难逃劫难。这些曲折离奇的动人情节,总是触动着我小小的心弦,让我在人与虎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世界里穿梭徘徊,读得我泪流满面,让我百看不厌。

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竟然三番五次救六指头于危难之中,甚至连生命都不顾,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懂人性的老虎,比人还要有人性,甚至懂得彼此之间的关爱。人与动物之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互助互爱,比亲人还要亲,即使为你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而人类在动物面前,常常是狂妄自大。总认为自己是高等生灵,动物是任人宰割的,现在,人们到处捕捉并猎杀那些善良的、无辜的动物,没有善恶分明,真是太不应该了!

其实,有时人类还不如动物呢!记得一次我在公路边玩耍,看见很多人围在一起看热闹,并听到七嘴八舌的声音:“这是谁家的老人摔倒了?”我也好奇,走近一看,是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正躺在地上呻吟,“嗳哟,救救我呀,”我看她不能动弹,也许是腿摔伤了,于是我马上走过去拉她,可怎么也拉不动,硬是没人来帮忙,旁边的阿姨还拽了我一下,示意我走开,怕我被老人诬陷似的,这时一位大哥哥走过来帮忙,总算把老人扶了起来,老人看着我俩笑了,抬头看到周围的人,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感觉周围的人好冷酷无情,他们真不如书中的老虎有情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再凶恶的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也懂得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好好保护动物。把动物作为我们的朋友,给予他们爱和关怀,情暖暖,爱深深。让我们为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共同努力吧。

篇14: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有一个村子十分迷信,认为手掌上多了一根手指头的婴儿是琵琶鬼投胎,要将其活活烧死。可怜的六指头只得从小进入深山生活。长大后的六指头无意中发现了一只虎崽,就起名为金叶子,视她为亲生女儿,相依为命。他为金叶子斩金雕,金叶子为他驱野象,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很多难关。然而,在当地恶霸莫爷凶狠的黑衣兵丁的威胁下,六指头被迫交出了金叶子。黑夜中,六指头骗过了守门人,救走了金叶子。但六指头却最终被计所骗,被抓走绑在了断魂桩上。当行刑的烈火开始点燃时,金叶子冒着烈火与枪弹,救出了六指头,自己却不幸中弹。

金叶子只是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然而,它重情重义,是一只有人性的虎,她记得六指头为她所做的一切,所以怀着对六指头的感恩和忠诚,不惜生命帮助六指头化险为夷。谁能说金叶子只是一只老虎?是一只牲畜?是“它”而不是“她”?

贪婪好色、利欲熏心、自私自利、妄自尊大、贪图享乐……这是人性吗?在这个星球上,有这样的一群人,把人性扭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当我们呼唤真正的人性的时候,在一只动物的身上,让我们看到了不含杂质的人性的光芒。

沈石溪说得好:“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人类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

沈石溪用文字寻找人性与美丽,我想用画笔描绘人性与美丽。呼唤现实中的虎娃金叶子!

篇15: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虎娃金叶子》,作者是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六指头和虎娃金叶子,六指头收留的小老虎,照顾它,喂养它,时间长了,六指头和小老虎产生了感情,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并把它当女儿。

有一次,六指头遇到野象群,野象群把六指头逼在悬崖上,准备把他杀死,金叶子挺身而出,想尽办法把野象群吸引到其他地方,转移野象群的注意力

篇16: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我从小就对小动物情有独钟:每次回乡下老家,总要去割一些嫩草亲手喂给奶奶的小兔子吃,看着红眼睛、白绒毛、长耳朵的的兔子,我总要呆上好一会,跟它说说话,摸摸软软的的绒毛;小黄狗看见我,总是飞快地奔向我,两个前肢搭在我的身上,调皮极了,小花猫就更不用说了,我一坐下,我的'两条大腿就是它的世界,就知道在我的大腿上呼呼大睡……妈妈、爸爸一直说我有动物缘,前世一定是小猫或小狗。

上小学识字了,我又对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如痴如醉。《虎娃金叶子》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农妇产下一个长有六个指头的婴儿,一出生就被人们称为“琵琶鬼”或“六指头”,由于要被村里人处死,六指头只好躲进了深山……无意间他捡到了一只小虎崽,并认它做了女儿,取名为“金叶子”。为了金叶子,每天出去打猎,还到悬崖上和金雕决一死战;金叶子被捉走了,他奋不顾身才救出了金叶子。金叶子随六指头走过7个春夏秋冬,和六指头有着深厚的“亲情”……村民就抓到了六指头,他俩被送往刑场。眼看六指头就要被烧死了,金叶子奋力挣脱绳索,把六指头救下,自己却被射来的箭射穿心脏…

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的心绪一直难以平静,为六指头对金叶子深深的父爱和金叶子对六指头的孝顺、眷恋、感恩的表现流下了热泪,伤感的结局总是触动我小小的心弦,一身金色的绒毛,就像一片被秋风吹落的金叶子,这个小家伙的形象时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于危险之中,甚至连生命都不顾。它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它有善良的一面,那就是懂得感恩。

当我们在电视、电脑 、广播等新闻媒体中看到一些令人伤感的事例:老人年纪大了,干不动活了,儿子就把老人赶出了家门;生下来的孩子身体有残疾,父母就以养活难为借口而遗弃。甚至有这样的事例,老房子拆迁了,儿孙们欢天喜地搬了新家,可老人没地方住了,只能流落街头……

我不想说虎娃金叶子有多伟大,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甚至比人还要有人性,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当我们的人类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抛开亲情,抛开了道义,抛开了伦理,忘记了规则做下伤天害理的事情时,想过吗?此时的行为,是动物也不会去做的,这样的人真是连动物也不如。此时,我想到了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新闻:解放军某部一个战士为牺牲的军犬举行葬礼。在人类朋友生死抉择的关头,动物所表现出来的的忠贞和勇敢,常常让我们人类汗颜。我想战士们这样做是在表达对动物朋友的尊重的同时,更多的是唤醒人们要懂得感恩,懂得付出,珍惜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和平相处的每一个瞬间。这也是作家沈石溪写下《虎娃金叶子》感人的动物故事,所要告诉我们的用意所在。

沈石溪说得好:“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捧着沈石溪的小说,你会很有收获。

篇17: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有很多人把动物当做家人看待。一般在家里养的都是些温顺的小动物,如:猫,狗或鸟。但是,你曾可想过,有人能和丛林之王――老虎交朋友。在一个横断山余脉大山褶皱间一个名为朗雀的爱尼族小山寨,就有一个人和一只凶猛老虎交了朋友。

他是一个琵琶鬼,有与众不同的第六根指头。爱尼族有个古老的习俗,凡是双胞胎或有六根手指头的婴儿,都会被认为是琵琶鬼,将被烧死。有一天,他打死了一只在哺乳期的雌老虎,发现了一只虎娃,他认虎娃为女儿,取名金叶子。他为了金叶子的安全,去挖了一篓雄黄,碾成粉末,驱赶所有蛇类。还爬上悬崖,将金雕铲除。金叶子在溪边抓到了一条娃娃鱼,学会了自己捕食。他不小心撞上了大象的葬礼,被大象追赶,金叶子咬小象的鼻子,救出了他。金叶子被坏人盯住了,他九死一生救出金叶子。金叶子喜欢上了一只雄老虎,它怀孕了,来到了他这里。产下了一雌一雄两只虎娃。他被坏人带走了,金叶子拼死救出了他。坏人想要铲除他,金叶子让他带两只虎娃走,自己与黑衣丁同归于尽。

人们为驯服一只老虎而不择手段,难道这叫爱护或保护动物吗?动物园里的动物最可怜,他失去了野性时的威风,本该属于它的大自然,现在只是一个幻影。人们说是为了拯救动物,其实更是在残杀动物!救活动物后,让他对你点头哈腰,你可能会很高兴,想它跟你做了朋友,其实,你们根本不是朋友,而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人们那动物做实验,动物肯定很痛苦,动物也是有生命的!

在世界,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该破坏动物的家园!人们和动物和平相处,会不会比现在更好呢?

篇18: 读《虎娃金叶子》有感

我读了一篇十分有趣的书,叫《虎娃金叶子》,本文主要讲了一个叫六指头的人,他在打猎时阴差阳错的收养了一只雌性小老虎。因为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所以六指头给它取名金叶子。

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子也在六指头被大象群体围困时救出了六指头。

金叶子与一只短尾巴雄虎繁殖后因雄虎生性自私又把金叶子赶走了。后来,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救出了六指头,可自己却被枪给打死了……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感人。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如此通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可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简直就是增大版的猫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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