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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篇1: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时光永远不会停下脚步。上了高中一个月回一次家,回来时,总是伴着暖暖的夕阳,那时,他会迈着缓慢的脚步,带着从地里,山上沾着的两裤腿泥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和我一样额头上布满着细密的汗珠。记忆中,永远被定格的画面,模糊而又温暖。每一次回家,看到他的头发两鬓花白,心中总会生起异样的酸楚,淡淡的一句:“我明天帮你染染头发”,他总是微笑着答应,然后又开始忙活。

回家的时刻,没有哪一次是不欣喜的,精确地计算好日子,做好各种吃食,等待我的归来,也许是一份守望的幸福。时光中,那神情永不会改变。爱,永远都是安静的。偶然翻开他记事的本子,上面写着关于我的一切,没有给我看到,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随着我的日益长大我都会明白的。他的性格安静从不张扬,而我也像极了他,两个人不说一句,心中却明了。他从来不会去逼我做这做那,以至于被他宠溺惯了,爱我,变成了习惯。接受爱,也成了习惯。印象中,父亲比母亲更好说话,对我更放松,却也无微不至,甚至会承担母亲的一半角色,这份爱,淡然如栀子花的清香会沁人心脾。

很久以后,他会先比现在更老,我会长大,但在他心中我永远是那个小孩,我走的时候,他说:“多给我打几次电话,免得我想你。”这是他的表达,我坚定地回答他:“好!你回去吧!”那个画面我是忘不掉的。常常看到一些文章,纪念着他们失去的亲人,何必呢?如果不想自己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那就从现在开始爱他们,不要说:“最后,才知道如何爱你。”这一辈子,总是伴随着对他的仰慕,思念,也许到最后成了怀念。爱,却是永远联系着我们。

篇2:贾平凹作品《祭父》

贾平凹作品《祭父》

《祭父》

父亲贾彦春,一生于乡间教书,退休在丹凤县棣花;年初胃癌复发,七个月后便卧床不起,饥饿疼痛,疼痛饥饿,受罪至第二十七天的傍晚,突然一个微笑而去世了。其时中秋将近,天降大雨,我还远在四百里之外,正预备着翌日赶回。

我并没有想到父亲的最后离去竟这么快。以往家里出什么事,我都有感应,就在他来西安检查病的那天,清早起来我的双目无缘无故地红肿,下午他一来,我立即感到有悲苦之灾

了。经检查,癌已转移,半月后送走了父亲,天天心揪成一团,却不断地为他卜卦,卜辞颇吉祥,还疑心他会创造出奇迹,所以接到病危电报,以为这是父亲的意思,要与我交待许多事情。一下班车,看见戴着孝帽接我的堂兄,才知道我回来得太晚了,太晚了。父亲安睡在灵床上,双目紧闭,口里衔着一枚铜钱,他再也没有以往听见我的脚步便从内屋走出来喜欢地对母亲喊:“你平回来了!”也没有我递给他一支烟时,他总是摆摆手而拿起水烟锅的样子,父亲永远不与儿子亲热了。

守坐在灵堂的草铺里,陪父亲度过最后一个长夜。小妹告诉我,父亲饲养的那只猫也死了。父亲在水米不进的那天,猫也开始不吃,十一日中午猫悄然毙命,七个小时后父亲也倒了头。我感动着猫的忠诚,我和我的弟妹都在外工作,晚年的父亲清淡寂寞,猫给过他慰藉,猫也随他去到另一个世界。人生的短促和悲苦,大义上我全明白,面对着父亲我却无法超脱。满院的泥泞里人来往作乱,响器班在吹吹打打,透过灯光我呆呆地望着那一棵梨树,这是父亲亲手栽的。往年果实累累,今年竟独独一个梨子在树顶。

父亲的病是两年前做的手术,我一直对他瞒着病情,每次从云南买药寄他,总是撕去药包上癌的字样。术后恢复得极好,他每顿能吃两碗饭,凌晨要喝一壶茶水,坐不住,喜欢快步走路。常常到—些亲戚朋友家去,撩了衣服说:瞧刀口多平整,不要操心,我现在什么病也没有了。看着父亲的豁达样,我暗自为没告诉他病情而宽慰,但偶尔发现他独坐的时候,神色甚是悲苦,竟有一次我弄来一本算卦的书,兄妹们嚷着要查各自的前途机遇,父亲走过来却说:“给我查一下,看我还能活多久?”我的心咯噔一下沉起来,父亲多半是知道了他得的什么病,他只是也不说出来罢了。卦辞的结果,意思是该操劳的都操劳了,待到一切都好。父亲叹息了一声:“我没好福。”我们都黯然无语,他就又笑了—下:“这类书怎能当真?人生谁不是这样呢!”可后来发生的事情,不幸都依这卦辞来了。

先是数年前母亲住院,父亲一个多月在医院伺候。做手术的那天,我和父亲守在手术室外?熏我紧张得肚子疼,父亲也紧张得肚子疼。母亲病好了,大妹出嫁,小妹高考却不中,原来依父亲的教龄可以将母亲和小妹的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因前几年一心想为小弟有个工作干,自己硬退休回来,现在小妹就只好窝在乡下了。为了小妹的前途,我写信申请,父亲四处寻人说情,他是干了几十年教师工作,不愿涎着脸给人说那类话,但事情逼着他得跑动,每次都十分为难。他给我说过,他曾鼓很大勇气去找人,但当得知所找的人不在时,竟如释重负,暗自庆幸,虽然明日还得再找,而今天却免去一次受罪了。整整两年有余,小妹的工作有了着落,父亲喜欢得来人就请喝酒,他感激所有帮过忙的人,不论年龄大小皆视为贾家的恩人。但就在这时候,他患了癌病,担惊受怕的半年过去了,手术后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这一年春节父亲一定要我和妻子女儿回老家过年,多买了烟酒,好好欢度一番,没想年前两天,我的大妹夫突然出事故亡去。病后的父亲老泪纵横,以前手颤的旧病又复发,三番五次划火柴点不着烟。大妹带着不满一岁的外甥重又回住到我家,沉重的包袱又一次压在父亲的肩上。为了大妹的生活和出路,父亲又开始了比小妹当年就业更艰难的奔波,一次次的碰壁,一夜夜的辗转不眠。我不忍心看着他的`劳累,甚至对他发火,他就再一次赶来给我说情况时,故意做出很轻松的样子,又总要说明他还有别的事才进城的。大妹终于可以吃商品粮了,甚至还去外乡做临时工作,父亲实想领大妹一块去乡政府报到,但癌病复发了,终未去成。父亲之所以在动了手术后延续了两年多的生命,他全是为儿女要办完最后一件事,当他办完事了竟不肯多活一月就悠然长逝。

俗话讲,人生的光景几节过,前辈子好了后辈子坏,后辈子好了前辈子坏,可父亲的一生中却没有舒心的日月。在他的幼年,家贫如洗,又常常遭土匪的绑票,三个兄弟先后被绑票过三次,每次都是变卖家产赎回,而年仅七岁的他,也竟在一个傍晚被人背走到几百里外。贾家受尽了屈辱,发誓要供养出一个出头的人,便一心要他读书。父亲提起那段生活,总是感激着三个大伯,说他夜里读书,三个大伯从几十里外扛木头回来,为了第二天再扛到二十里外的集市上卖个好价,成半夜在院中用石槌砸木头的大小截面,那种“咣咣”的响声使他不敢懒散,硬是读完了中学,成为贾家第一个有文化的人。此后的四五十年间,他们兄弟四个亲密无间,二十二口的大家庭一直生活到六十年代,后来虽然分家另住,谁家做一顿好吃的,必是叫齐别的兄弟。我记得父亲在邻县的中学任教时期,一直把三个堂兄带在身边上学,他转到哪,就带在哪儿,堂兄在学生宿舍里搭合铺,一个堂兄尿床,父亲就把尿床的堂兄叫去和他一块睡,一夜几次叫醒小便,但常常堂兄还是尿湿了床,害得父亲这头湿了睡那头,那头暖干了睡这头。我那时和娘住在老家,每年里去父亲那儿一次,我的伯父就用箩筐一头挑着我,一头挑着粮食翻山越岭走两天,我至今记得我在摇摇晃晃的箩筐里看夜空的星星,星星总是在移动,让我无法数清。当我参加了工作第一次领到了工资,三十九元钱先给父亲寄去了十元,父亲买了酒便请了三个伯父痛饮,听母亲说那一次父亲是醉了。那年我回去,特意跑了半个城买了一根特大的铝盒装的雪茄,父亲拆开了闻了闻,却还要叫了三个伯父,点燃了一口一口轮流着吸。大伯年龄大,已经下世十多年了,按常理,父亲应该照看着二伯和三伯先走,可谁也没想到,料理父亲丧事的竟是二伯和三伯。在盛殓的那个中午,贾家大小一片哭声,二伯和三伯老泪纵横,瘫坐在椅子上不得起来。

“文化革命”中,家乡连遭三年大旱,生活极度拮据,父亲却被诬陷为历史反革命关进了牛棚。正月十五的下午,母亲炒了家中仅有的一疙瘩肉盛在缸子里,伯父买了四包香烟,让我给父亲送去。我太阳落山时赶到他任教的学校,父亲已经遭人殴打过,造反派硬不让见,我哭着求情,终于在院子里拐角处见到了父亲,他黑瘦得厉害,才问了家里的一些情况,监管人就在一边催时间了。父亲送我走过拐角,却将缸子交给我,说:“肉你拿回去,我把烟留下就是了。”我出了院子的栅栏门,门很高,我只能隔着栅栏缝儿看父亲,我永远忘不

了父亲呆呆站在那儿看我的神色。后来,父亲带着一身伤残被开除公职押送回家了,那是个中午,我正在山坡上拔草,听到消息扑回来,父亲已躺在床上,一见我抱了我就说:“我害了我娃了!”放声大哭。父亲是教了半辈子书的人,他胆小,又自尊,他受不了这种打击,回家后半年内不愿出门。但家庭从政治上、经济上一下子沉沦下来,我们常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自留地的包谷还是嫩的便掰了回来,包谷颗儿和穗儿一起在碾子上砸了做糊糊吃,麦子不等成熟,就收回用锅炒了上磨。全家惟一的指望的是那头猪,但猪总是长一身红绒,眼里出血似地盼它长大了,父亲领着我们兄弟将猪拉到十五里的镇上去交售,但猪瘦不够标准,收购站拒绝收。听说二十里外的邻县一个镇上标准低,我们决定重新去交,天不明起来,特意给猪喂了最好的食料,使猪肚撑得滚圆。我们却饿着,父亲说:“今日把猪交了,自父子仨一定去饭馆美美吃一顿!”这话极大地刺激了我和弟弟,赤脚冒雨将猪拉到了镇上。交售猪的队排得很长,眼看着轮到我们了,收购员却喊了一声:“下班了!”关门去吃饭。我们迭声叫苦,没有钱去吃饭,又不能离开,而猪却开始排泄,先是一泡没完没了的尿,再是翘了尾巴要拉,弟弟急了,拿脚直踢猪屁股,但最后还是拉下来了,望着那老大的一堆猪粪,我们明白那是多少钱的分量啊。骂猪,又骂收购员,最后就不骂了,因为我和弟弟已经毫无力气了。直等到下午上班,收购员过来在猪的脖子上捏捏,又在猪肚子上揣揣,头不抬地说:“不够等级!下一个———”父亲首先急了,忙求着说:“按最低等级收了吧。”收购员,翻着眼训道:“白给我也不收哩!”已经去验下一头猪了。父亲在那里站了好大一会儿,又过来蹲在猪旁边,他再没有说话,手抖着在口袋里掏烟,但没有掏出来,扭头对我们说:“回吧。”父子仨默默地拉猪回来,一路上再没有说肚子饥的话。

在那苦难的两年里,父亲耿耿于怀的是他蒙受的冤屈,几乎过三天五天就要我来写一份翻案材料寄出去。他那时手抖的厉害,小油灯下他讲他的历史,我逐字书写,寄出去的材料百分之九十泥牛入海,而父亲总是自信十足。家贫买不起纸,到任何地方一发现纸就眼开,拿回来仔细裁剪,又常常纸色不同,以至后来父子俩谈起翻案材料只说“五色纸”就心照不宣。父亲幼年因家贫害过胃疼,后来愈过,但也在那数年间被野菜和稻糠重新伤了胃,这也便是他恶变胃癌的根因。当父亲终于冤案昭雪后,星期六的下午他总要在口袋装上学校的午餐,或许是一片烙饼,或是四个小素包子,我和弟弟便会分别拿了躲到某一处吃得最后连手也舔了,末了还要趴在泉里喝水涮口咽下去。我们不知道那是父亲饿着肚子带回来的,最最盼望每个星期六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有一次父亲看着我们吃完,问:“香不香?”弟弟说:“香,我将来也要当个教师!”父亲笑了笑,别过脸去。我那时稍大,说现在吃了父亲的馍馍,将来长大了一定买最好吃的东西孝敬父亲。父亲退休以后,孩子们都大了,我和弟弟都开始挣钱,父亲也不愁没有馍馍吃,在他六十四岁的生日我买了一盒寿糕,他却直怨我太浪费了。五月初他病加重,我回去看望,带了许多吃食,他却对什么也没了食欲,临走买了数盒蜂王浆,丁宁他服完后继续买,钱我会寄给他的,但在他去世后第五天,村上一个人和我谈起来,说是父亲服完了那些蜂王浆后曾去商店打问过蜂王浆的价钱,一听说一盒八元多,他手里捏着钱却又回来了。

父亲当然是普通的百姓,清清贫贫的乡间教师,不可能享那些大人物的富贵,但当我在城里每次住医院,看见老干楼上的那些人长期为小病疗养而坐在铺有红地毯的活动室中玩麻将,我就不由得想到我的父亲。

在贾家族里,父亲是文化人,德望很高,以至大家分为小家,小家再分为小家,甚至村里别姓人家,大到红白喜丧之事,小到婆媳兄妹纠纷,都要找父亲去解决。父亲乐意去主持公道,却脾气急躁,往往自己也要生许多闷气。时间长了,他有了一定的权威,多少也有了以“势”来压的味道,他可以说别人不敢说的话,竟还动手打过一个不孝其父的逆子的耳光,这少不得就得罪了一些人。为这事我曾埋怨他,为别人的事何必那么认真,父亲却火了,说道:“我半个眼窝也见不得那些龌龊事!”父亲忠厚而严厉,胆小却嫉恶如仇,他以此建立了他的人品和德行,也以此使他吃了许多苦头,受了许多难处。当他活着的时候,这个家庭和这个村子的百多户人家已经习惯了父亲的好处,似乎并不觉得什么,而听到他去世的消息,猛然间都感到了他存在的重要。我守坐在灵堂里,看着多少人来放声大哭,听着他们哭诉:“你走了,有什么事我给谁说呀?!”的话,我欣慰着我的父亲低微却崇高,平凡而伟大。

在我小小的时候,我是害怕父亲的,他对我的严厉使我产生惧怕,和他单独在一起,我说不出一句话,极力想赶快逃脱。我恋爱的那阵,我的意见与父亲不一致,那年月政治的味道很浓,他害怕女方的家庭成分影响了我,他骂我,打我,吼过我“滚”。在他的一生中,我什么都听从他,惟那件事使他伤透了心。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家庭出身已不再影响到个人的前途,但我的妻子并未记恨他,像女儿一样孝敬他,他又反过来说我眼光比他准,逢人夸说儿媳的好处,在最后的几年里每年都喜欢来城中我的小家中住一个时期。但我在他面前,

似乎一直长不大,直到我的孩子已经上小学了,一次他来城里,见面递给我一支烟来吸,我才知道我成熟了,有什么可以直接同他商量。父亲是一个普通的乡村教师,又受家庭生计所累,他没有高官显禄的三朋,也没有身缠万贯的四友,对于我成为作家,社会上开始有些虚名后,他曾是得意和自豪过。他交识的同行和相好免不了向他恭贺,当然少不了向他讨酒喝,父亲在这时候是极其的慷慨,身上有多少钱就掏多少钱,喝就喝个酩酊大醉。以至后来,有人在哪里看见我发表了文章,就拿着去见父亲索酒。他的酒量很大,原因一是“文革”中心情不好借酒消愁,二是后来为我的创作以酒得意,喝酒喝上了瘾,在很长的日子里天天都要喝的,但从不一人独喝,总是吆喝许多人聚家痛饮,又一定要母亲尽一切力量弄些好的饭菜招待。母亲曾经抱怨:家里的好吃好喝全让外人享用了!我也为此生过他的气,以我拒绝喝酒而抗议,父亲真有一段时间也不喝酒了。一九八二年的春天,我因一批小说受到报刊的批评,压力很大,但并未透露一丝消息给他。他听人说了,专程赶三十里到县城去翻报纸,熬煎得几晚上睡不着。我母亲没文化,不懂得写文章的事,父亲给她说的时候,她困得不时打盹,父亲竟生气得骂母亲。第二天搭车到城里见我,我的一些朋友恰在我那儿谈论外界的批评文章,我怕父亲听见让他在另一间房内休息。等来客一走,他竟过来说:“你不要瞒我,事情我全知道了。没事不要寻事,有了事就不要怕事。你还年轻,要吸取经验教训,路长着哩!”说着又返身去取了他带来的一瓶酒,说:“来,咱父子都喝喝酒。”他先倒了一杯喝了,对我笑笑,就把杯子给我。他笑得很苦,我忍不住眼睛红了。这一次我们父子都重新开戒,差不多喝了一瓶。

自那以后,父亲又喝开酒了,但他从没有喝过什么名酒。两年半前我用稿费为他买了一瓶茅台,正要托人捎回去,他却来检查病了,竟发现患的是胃癌。手术后,我说:“这酒你不能喝了,我留下来,等你将来病好了再喝。”我心里知道,父亲怕是再也喝不成了,如果到了最后不行的时候,一定让他喝一口。在父亲生命将息的第十天,我妻子陪送老人回老家,我让把酒带上。但当我回去后,父亲已经去世了,酒还原封未动。妻说:父亲回来后,汤水已经不能进,就是让喝酒,一定腹内烧得难受,为了减少没必要的痛苦,才没有给父亲喝。盛殓时,我流着泪把那瓶茅台放在棺内,让我的父亲在另一个世界上再喝吧。如今,我的文章还在不断地发表出版,我再也享受不到那一份特殊的祝贺了。

父亲只活了六十六岁,他把年老体弱的母亲留给我们,他把两个尚未成家的小妹留给我们,他把家庭的重担留给了从未担过沉的长子的我。对于父亲的离去,我们悲痛欲绝,对于离去我们,父亲更是不忍。当检查得知癌细胞已广泛转移毫无医治可能的结论时,我为了稳住父亲的情绪,还总是接二连三地请一些医生来给他治疗,事先给医生说好一定要表现出检查认真,多说宽心话。我知道他们所开的药全都是无济于事的,但父亲要服只得让他服,当然是症状不减,且一日不济一日,他说:“平呀,现在咋办呢?”我能有什么办法呀,父亲。眼泪从我肚子里流走了,脸上还得安静,说:“你年纪大了,只要心放宽静养,病会好的。”说罢就不敢看他,赶忙借故别的事走到另一个房间去抹眼泪。后来他预感到了自己不行了,却还是让扶起来将那苦涩的药面一大勺一大勺地吞在口里,强行咽下,但他躺下时已泪流满面,一边用手擦着一边说:“你妈一辈子太苦,为了养活你们,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到现在还是这样。我只说她要比我先走了,我会把她照看得好好的……往后就靠你们了。还有你两个妹妹……”母亲第一个哭起来,接着全家大哭,这是我们惟有的一次当着父亲的面痛哭。我真担心这一哭会使父亲明白一切而加重他的负担,但父亲反倒劝慰我们,他照常要服药,说他还要等着早已订好的国庆节给小妹结婚的那一天,还丁宁?熏他来城前已给菜地的红萝卜浇了水,菜苗一定长得茂密,需要间一间。就在他去世的前五天,他还要求母亲去抓了两副中草药熬着喝。父亲是极不甘心地离开了我们,他一直是在悲苦和疼痛中挣扎,我那时真希望他是个哲学家或是个基督教徒,能透悟人生,能将死自认为一种解脱,但父亲是位实实在在的为生活所累了一生的平民,他的清醒的痛苦的逝去使我心灵不得安宁。当得知他最后一刻终于绽出一个微笑,我的心多多少少安妥了一些。可以告慰父亲的是,母亲在悲苦中总算挺了过来,我们兄妹都一下子更加成熟,什么事都处理得很好。小妹的婚事原准备推迟,但为了父亲灵魂的安息,如期举办,且办得十分圆满。这个家庭没有了父亲并没有散落,为了父亲,我们都在努力地活着。

按照乡间风俗,在父亲下葬之后,我们兄妹接连数天的黄昏去坟上烧纸和燃火,名曰:“打怕怕”,为的是不让父亲一人在山坡上孤单害怕。冥纸和麦草燃起,灰屑如黑色的蝴蝶满天飞舞,我们给父亲说着话,让他安息,说在这面黄土坡上有我的爷爷奶奶,有我的大伯,有我村更多的长辈,父亲是不会孤单的,也不必感到孤单;这面黄土坡离他修建的那一院房子并不远,他还是极容易来家中看看;而我们更是永远忘不了他,会时常来探望他的。

篇3: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篇一:贾平凹《废都》读后感

庄之蝶在古都火车站上即将远行而心脏病或脑溢血发作,至今十七年矣。

十七年后,再见庄之蝶,他依然活着。

在此期间,《废都》遭遇了严峻的批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对《废都》的批评成为了重建知识分子身份的一个重要契机:偶然的遭遇战迅速演变为全力以赴的大战,人们终于找到了一架风车:这个叫庄之蝶的人,这个“颓废”、“空虚”、“堕落”的人。十多年后重读对庄之蝶连篇累牍的判词,我能够感到当日诸生诚挚的人文关切,但我也注意到有一件事不言自明地成为了立论的前提:作为文学人物,庄之蝶是知识分子的镜鉴——也不知是不是风月宝鉴,反正,揽镜自照的知识分子们感到大受冒犯。

我当然能够体会受到冒犯的情感反应——为了避免很可能发生的误解,我还是首先表明我在一个敏感问题上的观点:我认为《废都》中的“口口口”是一种精心为之的败笔。当贾平凹在稿纸上画下一个个“口”时,他或许受到了弗洛伊德《文明与禁忌》的影响,那本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人几乎人手一册,通过画出来的空缺,他彰显了禁忌,同时冒犯了被彰显的禁忌,他也的确因此受到了并且活该受到责难。

但是,在我看来,那些空缺并不能将人引向欲望——我坚信这也并非贾平凹的意图,那么他的意图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和我们心中横亘着的庄重道德感开一次狭邪的玩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读过了《废都》,然后读到了福柯,现在,在福柯式的知识背景下,我以为或许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贾平凹的意图及这个意图在《废都》中的功能。那些“口口口”形成了一种精心制作的“废文本”,贾平凹在此破去了书写的假定性,在那些特定场合,我们对文本的“真实”幻觉被击破:眼前之事被删减和缺省,因而也是被“写”出来的,那么,是谁写了它谁删了它呢?我们当然知道书写和删节皆是贾平凹所为,但就文本的直接效果而言,却是无名之手在书写,另一只无名之手在删节。

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都会明白,这些“口口口”是当代出版对于明清艳情小说通行的处理规则,我认为贾平凹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对这种规则本身作出评论,他只是意识到对这种规则的刻意模仿能够达成他的特定意图。

——在此时此刻,我们的目光从人物身上移开,被引入了一个对照的文本序列:简体横排的、被删节的艳情小说和原版的明清艳情小说,贾平凹的意图正在此间,他在整部《废都》中明确地模仿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明清小说传统,在此处,自废文本是要凸显这种模仿的当代语境,庄之蝶这个人的根本境遇由此呈现:他或许竟是一个明清文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被删节的、简体横排的明清文人。

——的确非常机巧,在这样的地方我能够领会贾平凹在《废都》中那种错综复杂的才能。但就这件事而言,它或许复杂得失去了控制,且不说它确实很容易被读成一种低级噱头,更重要的是,它使庄之蝶这个人物陷入了真正的道德困境。

注视着眼前这些空缺,我意识到,此时此刻原是古老声音的回响,尽管是喑哑断续的回响,就好比,在这处私室一系列镜子互相映照、繁衍和歪曲,但镜子之间空无一人。

是的,这正是我的感觉:庄之蝶这个人在此时恰恰是不在场的,他从那些“口口”中溜走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似乎底本已经写定和改定,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他的身体和心灵边界之内,似乎他不过是被动地扮演一个“山寨版”的社会和文化角色,似乎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不能负责。

我认为,那些“口口口”之根本的不道德就在于庄之蝶的这种溜走,这种不负责。贾平凹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个人物的身心之中有些事物是他无力触摸和言说的,他无法让庄之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乃至公共责任,于是,他机巧地使出腾挪大法,招来昔日幽魂,让这个人变成了不在。

所以,必须注视庄之蝶这个人。他是谁?他如何看待他的世界和他自己,他如何行动如何自我倾诉和倾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人们把庄之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展开争论和批评时,批评者们实际上是借此确认自身的知识分子身份,那么,对庄之蝶来说,他的问题是他和我们不像吗?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他应该像我们?也许他的问题恰恰在于他太像过于像呢?——这不也是人们感到遭受冒犯的一种理由吗?也许情况更为复杂:庄之蝶是像我们的,但这种“像”不符合我们的自我期许和自我描述,这个人在我们的话语系统中无法顺畅运行。

但无论如何,贾平凹不应埋怨别人误读了《废都》和庄之蝶,庄之蝶这个人无疑有所指涉:贾平凹给他起个名字叫“庄之蝶”——庄生的蝴蝶,是蝶梦庄生还是庄生梦蝶?谁是蝴蝶谁又是庄生?最直接的答案是,庄之蝶是贾生梦中之蝶,但每个阅读者也有权自认为蝶或自认为生,在这个开放的绵延的镜像系统中,误读是必然之事,也是被作者充分纵容之事。

庄之蝶是既实又虚的,他既是此身此世,也有一种恍兮忽兮,浮生若梦。这种调子直接源于《红楼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大观园中一公子吗?是一块遗落的顽石吗?还是一个浇溉灵草的仙人?他都是,都曾是;那么甄宝玉又是谁呢?这个人似是而非,在亦不在。——关于“这一个”如何同时又是广大的无数个,曹雪芹有一种远不同于欧洲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思路,《红楼梦》的天才和魅力就在这虚实相生之间,不能洞晓此际者皆非《红楼》解人;贾平凹是《红楼》解人,他在《废都》中的艺术雄心就是达到那种《红楼梦》式的境界:无限地实,也无限地虚,越实越虚,愈虚愈实。

但想到了和做得到是两码事。二十世纪至今,“红学”蔚为显学,端的是开言不谈红楼梦,虽读诗书也枉然,但相形之下,《红楼梦》对于中国现代以来的小说艺术其实甚少影响——曹雪芹那种眼光几乎是后无来者,大概只有一个张爱玲,但张爱玲的语境、她的上下文与曹雪芹是若有重合的,而其他作家和红学家皆是以自己的上下文去强解《红楼梦》,不学也罢,一学便丑。

然后就是贾平凹,他的上下文和曹雪芹同样不重合,但他做了一件惊人之事,就是创造一种语境,与曹雪芹仍有不同,但在这种语境中《红楼梦》式的眼光竟有了着落。我相信贾平凹是认真地决心要写一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的,评论家的滥调是力戒模仿,但你模仿一个《战争与和平》试试看!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深刻地感受着他与伟大前辈之间的竞争关系,当他暗自对自己说,我要写一部《战争与和平》、写一部《红楼梦》时,他是认真的,他尽知其中的巨大难度。对二十世纪的中国读者来说,任何当代作品中《红楼梦》式的虚至少在叙事层面上都难免装神弄鬼的不诚挚,就《废都》而言,那个口唱段子的拾垃圾的老人就已是勉强的符号,更不用说广受诟病的奶牛思想家和庄之蝶老丈母娘的满天鬼魂;《废都》之虚在艺术上极为冒险,即使是张爱玲也主要是发展了《红楼》遗产中实的一面——顺便说一句,张爱玲的人情洞晓其实是阴毒刻薄的姑嫂博谿,一面是破落贵族,一面是小市民,所谓精致的俗骨。——而贾平凹的虚,也只是在庄之蝶这里令人信服:这个人同时具有此岸和彼岸。

庄之蝶是一位作家——他后来被一群治文学的学者痛加修理不是没道理的——而且他享有巨大的名声,至少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从父母官到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识庄之蝶。人们熟知、关注、溺爱着他,虽然很少有人搞得清他究竟写了什么。

除了一些应酬文字,我们也不曾见过庄之蝶写什么,也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力图写一部作品,他一直在为此焦虑,最后他终于要去写了,但这部作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想象,或许也就是这部《废都》。他几乎从未谈论过文学或他的写作,尽管他为此以可疑的方式从公家弄到了一套房子,但那房子里的事后来被证明皆是胡扯和胡搞。

也就是说,这个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红火热闹立于浮名之上。如果我们断定庄之蝶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那么,他这一笔巨大的象征性资本应该是来自八十年代,那时的文学声名是有可能达到如此地步的。但是,尽管所有关于《废都》的评论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分际上下手,但在《废都》内部,庄之蝶其实从未流露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并无八十年代之乡愁;有太多的论者在他身上搜寻九十年代知识分子身份和精神变化的征兆,并在一种集体建构的历史论述中以时代的变迁解释他的生活和命运,但庄之蝶本人对此似乎毫无领会。他通常是在另一个层面上领会自身:一种浩大难逃的宿命。似乎《废都》如《红楼梦》仅仅是一个世间故事,久已有之并将继续流传,并不属于特定年代——这是非历史,但也是非历史的历史化,贾平凹寻求的不是以历史解释人,而是以人的恒常的命运和故事应对变化的历史,在这一点上,他与八十年代末的“新写实”一起,开启了当代文学的重大转向。但贾平凹与“新写实”又有根本不同:他的“恒常”不仅是生活被勘探的底子和被发现的“真相”,更是一个文化和意义的空间。

恒常如新。十七年后重读《废都》,我感觉 庄之蝶先生很像一个现在的人——也许比九十年代初更像,他是一个“百家讲坛”上的说书人,一个“名人”,他戴着他的光环游走于世间,精于象征性资本的运作和增值。他也很像一个传统生态下的“文人”:结交达官,掺和政事,诗酒酬唱,访僧问卜,寻香猎艳,开设书肆,等等,就差开坛讲学了。

如任何名人一样,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食客”——一条社会生物链,在这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相互依存,有“食客”在,庄之蝶才成其为“名人”,庄之蝶反过来必须提供和分配“食物”,他像个小朝廷的君主或小帮会的大哥,他当然不能去打人,但他显然有义务“罩”着兄弟们,带领兄弟们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换。

一部《废都》是一张关系之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合,人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的本质,马克思的教诲贾平凹同志是深刻地领会了。《废都》一个隐蔽的成就,是让广义的、日常生活层面的社会结构进入了中国当代小说,这个结构不是狭义的政治性的,但却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一种日常生活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如何在利益、情感、能量、权力的交换中实现自组织,并且生成着价值,这些价值未必指引着我们的言说,但却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和生活。

——这种结构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和常态,它并非应然,但确是实然,而认识实然应是任何思考和批判的出发点。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平凹的这份洞见,我们可能都把这视为自然之事,以至它无法有效地进入我们的意识;更可能的是,在一套对生活的现成论述中,这种结构被忽略了被径自超越了。比如,对《废都》的另一种诟病恰恰就是,贾平凹并不了解城市生活,他笔下的城市更近于一个巨大的农村。

对此,贾平凹也算是自食其果——他大概是中国作家中最长于动员误解的一个——他反反复复地强调自己是个农民,时刻准备退守到农民的堑壕中自我保护——谁能欺负一个自称农民的人呢?但是,让我们放过城市生活中那些浮云般的符号、时尚和经验表象,直接回到最基本的层面:这里不正是声名、利益、财富、雄心、欲望的集散之地吗?那么,有谁能说贾平凹不曾透彻地领会和理解这一切呢?

读贾平凹的《祭父》有感

乡村无故事——不要忘记,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从三言二拍到《红楼梦》,没有一部是“农村题材”,乡村中人走出去,进入现代境遇,或者现代性降临乡村,乡村才能够成为小说想象力的对象——贾平凹在《秦腔》中证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在这座大城之中,复杂的社会生物链活跃地蠕动着——那是红火热闹,是兴致勃勃的俗世,是请客吃饭:如同《金瓶梅》、《红楼梦》,《废都》中一些最见功力的大场面几乎都是请客吃饭——请汪希眠老婆吃饭的那一场,是第一个大场面,楼台重重,小处腾挪,人情入微如画。

篇4: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冷冽的秋风裹挟着你残破的身体,和破碎的、遗憾的梦。无力的身影在残阳下随风远行……不知不觉间,又入秋了。等来的,却总是一季落叶飘黄。

一阵秋风吹过,那些倔强的、执著的秋叶,宛如一尾尾折翅的蝶,那翩跹的身影,一片,一片,一片,在亘古不变的宿命中飞扬、零落,斑驳了岁月的苍凉。转眼,满目苍翠在一夜的秋风中消失了大半,残酷的手,将曾经属于它们的一切一片一片收去,失去美丽,却无人再爱……让我想起了《老男孩》里有一句歌词:“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其实,我们不必感伤这生命的轮回。新旧更替是生命的节奏,丰盈与凋落,从不间断。璀璨的丰收之上,晕染着一层凋零的花纹,那是生命的谢幕,是无限忧伤阴霾中透出的光,映射了来年那个漫天飞花的季节。来年的春,还是那一只手,却不是剥夺,而是赠予,赠予它绿色的嫩芽,勃勃的生机,唤醒它内心深处的灵魂,焕发出属于它的那份荣耀。这棵树成长了,不再是那拱出地面的嫩芽,它已成为狂风暴雨中最挺拔的法桐。

人生亦是如此,当我们还在挫折困难中暗自神伤时,树木早已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真谛——想要进步,就必须经过蜕变。悲伤、开心、挫折以及成功,有了它们,人生才会完整;在欢乐与凋落的轮回中,成长随之而来。

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分别与重生,大概树与叶都已坦然了吧?既然如此,我们亦不应停下成长的脚步,而是应该充满希望地向前看,利用秋的换装来完成自己,然后,大步地走向未来更多的挑战。下一个春天,正在孕育之中……

一棵法桐,在窗外伫立,金黄的日光,把深秋的倒影拉长。呵,我笑了,凄凉的一直不是秋天而是人心,我对着大树,对着天地,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坐在这,等待下一次叶落……

篇5: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篇6:读贾平凹《落叶》有感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落叶是秋的象征。自古关于落叶的文章也不可胜数。而贾平凹的《落叶》,不仅为寂寂凋落的落叶发出了叹息,更是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虽说落叶,但文章却大多把文笔用在了法桐的绿上。它绿着来到世上,在风的吹拂下,鸟的陪伴中,尽显生命的活力。然而,这样充满生机的法桐,终究也是逃不过自然的规律,叶落归根。作者也免不了一声叹息,叹息生命的残酷。但是来春,风吹叶起。在春风的沐浴中,法桐得到了新生!它依旧是绿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是生命!“欢乐时须尽欢乐”,想必这就是贾平凹此时最大的感触吧。

是的,生命正如这法桐,精神抖擞的来,在自然的规律中消逝。无论是人,还是叶,都无法避免这种规律。既然如此,何不欢乐而来,欢乐而去呢?

篇7:读贾平凹《天气》有感

平凹先生的小说我看过几部,在目前浮躁的中国算是大作了,我以为;他的散文不是很多,但我以为《天气》是一本值得读的书。它可以让你静下来,慢慢的想,用你的知识解读祖国的博祖国的伟祖国的生门;

在中国,最具文化特色历史特色的`地域在甘肃,山西,陕西这几个省,看看先皇先帝,先贤先圣们,他们的足迹都在这些地方亲历过;现在无论是地上或者是地下,这些地方的物产是何等的丰盈;可我们珍惜先祖的遗产了吗?开发,发展,豪夺。蓝天很难见;呼吸戴口罩;喝水难寻水;

正如平凹先生说:天气就是天意。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的一颤:眼前涌起玛雅文明的衰落的原因,我只好闭上眼睛,不敢想;

谢谢你,平凹先生写了《天气》

篇8: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李春艳

读了贾平凹的作品,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贾平凹的《丑石》,不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而是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虽然丑石是很丑,她的模样也是像石一样这丑石既派不上用场,也不能刻字雕花,更不能浣纱捶布;都没有孩子喜欢他,大人们都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也在荒草和污土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偶然的机会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之后又将她运走去研究。现在这时,人们对丑石另眼相看。

所以我觉得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出光芒。

著名的电影舞星艾斯尔1993年到米高敏电影  公司首次试镜侯,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但是艾斯特尔并没有丧失信心,他将些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还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后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贾平凹笔下的丑石和艾斯特尔很像,尽管收到很多人的歧视。他的才能没能遭到众人的承认,但最后还是显示了它内在的才华,所以说金子总会发光。

还有贝多芬的老师说贝多芬绝对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说他“反应迟钝脑子里面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都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坠落的腐败者,但是现在,他们都收到人们的`尊敬和受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有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而在最后也显示了他们的才华。

但在今天,有人因为一时的没有被重用,没有发挥自己的长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抱怨,其实受挫折的人都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考验的人,永远都是世界的最底层,有的人,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能脚踏实地钻研,总觉得自己是块金子,抱怨着这个世界总是对他不公平,这种其实是自欺欺人。

只有自己把自己当成泥巴,然总有人把你踩成一条路。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地耕作,所以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价值为它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还告诉我们,踏踏实实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

作者简历:李春艳,土家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人,3月出生。现就读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笔锋文学社成员。比较喜欢运动,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和乒乓球,是一个很开朗的人。

篇9:读贾平凹《老生》有感

读贾平凹《老生》有感

贾平凹佳作颇丰,而且各有千秋。《老生》作为他的新作,以浓郁的陕南风情,独特的叙事方式,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正如“横看成岭侧成峰”一样,一万个读者眼里有一万个《老生》。在笔者看来,贾平凹洋洋洒洒地讲述陕南农村一百多年的民间故事,看起来纷纷杂杂,其实无非是在阐述生与死的哲理。

《老生》的主人公就是一位处于“生死两界”的唱丧人。一个人能像庄子那样,在死者面前歌之舞之,他肯定是像庄子那样看透了生死。只有经历了岁月的砥砺,经历了人间的众多悲欢离合,唱丧人才能淡然于生死,不追随世风的变幻,不理会众生的毁誉,甚至不追求强加于生命之上的尊严、成功、财富、意义等各种主观评判。也许正是因为他不怕死,所以他才能得到永生;正是因为他不恋生,所以他才能长久不死。生死就是过一座桥,来自大自然的人终归要回归大自然。这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难以跳出。那些写于生与死之上的重于泰山抑或轻于鸿毛、惊天动地抑或贱如蝼蚁,如此等等,在生与死的铁律面前都显得那么虚无缥缈。唐朝诗人李白面对生与死的哲理,发出了“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的感喟。捧读《老生》,生与死的哲理自然流淌,让人更加珍爱生命,也更加藐视死亡。

《老生》对《山海经》的解读,正是在大视野里俯瞰万物的生与死。一山一川,一草一木,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但是,此物之生与他物之死,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联系。如草木不生之山,必然是蕴藏宝物之地。这是五行相克之理也,大抵是“金克木”吧。尽管世间的万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又不是永远存在的,但比之“石中火”、“隙中驹”般短暂的人生,还是相当漫长的甚至是永恒的。大自然的沧海桑田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身规律,是任何人难以逆转的。

《老生》中描写的人物,生命或长或短,或贵或贱,但都有着自身的传奇。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无涯的人流,他们在人事更替中铸就了历史。生与死是人生的两大环节,这两大环节把无涯的人流紧紧地箍在一起,让人站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经度上,与山川草木形成的空间纬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历史的天空。

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其实,生与死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儿,单论哪个也都是勉为其难。想绕过死来阐述生的道理,孔老夫子想得倒美,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与之相反,贾平凹的《老生》既说生又说死,把生与死的哲理阐述得风生水起,叫人不得不服。

篇10:读贾平凹《好读书》有感

这世间最神秘的莫有过于书者。书籍,不过字纸耳,却足以怡情,足以增智,足以撼天动地,足以触怒圣意。书是武器,但书本没有锐利的锋刃;书是源泉,书页间却不会有涓涓细流;书是财富,我却未见藏书者有如坐拥万贯家财。世间神秘而似是而非者,莫有过于书也。

书是何物?书的力量何在?唯心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传授智慧;唯物论者必曰:书的力量在于催人作为;宗教信徒必曰:书传递神的光辉,盖因文字便是神的造物?书的源头远可溯至楔形文字泥版和罗塞塔石碑,近可溯至古登堡圣经。关于书的神秘伟力,世人必定还要纷纭多年,然书籍引发变革和进步,惟此一点乃颠扑不破之理。

读书足以怡情明智;嗜书亦使人成瘾发酸。此瘾与吸毒的'唯一区别在于,嗜书瘾君子“嗜并快乐着。”敢问那类瘾君子能与嗜书瘾君子相比?一杯茶,一本书,便是西天极乐世界也不想去了。

不好书的人定要嫌嗜书者荒唐。读书而不成瘾者也要怪瘾君子颓废,却不知好书者自有自己的小宇宙,哪里顾得了闲言碎语。他的时间只有自己和作者能共享罢了,何必多费口舌。

篇11:读贾平凹《好读书》有感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卖到本市来赚个大价,也不取巧在东市买个肉鸡针注盐水卖到西市;车架后也不会带单位几根铁条几块大板回来坐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带工地上的水泥回来修个浴池。

好读书就别想着当官。心谋着书,就没有时间串门到上级领导家联络感情,也没有经济基础走通关关卡卡。使当了官,也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也不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感那样随心。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因为没钱买蜂王浆补补身子,用脑过度头发稀落;没权住上大房子,和孩子争书桌扰乱心绪;白天黑夜不停地倒腾,神经衰弱。

好读书有很多不和社会时宜的坏处,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好读书呢?因为追求眼前的利益虽然是社会的主流,但是一个社会要想长久的生存发展下去,还必须要有深层次的东西要思考,要追求,那就是精神。比如人的忠诚,人的交往,人的追求。

好读书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到本市来赚 个大价,也不取巧在市东买下肉鸡针注了盐水卖到市西;车架后不会带单 位几根铁条几块木板回来做做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工地上的水泥来家修个 浴池。钱就是那几张没奖金的工资,还得抠着买涨了价的新书,那就只好 穿不悦人目的衣衫,吸让别人发呛的劣烟,吃大路菜,骑没铃的车。但小 屋里有四架五架书,色彩之斑斓远胜过所有电器,读书读得了一点新知, 几日不吃肉满口中仍有余香。手上何必戴那么重的金银,金银是矿,手铐 也是矿嘛!老婆的脸上何必让涂那么厚的脂粉,狐狸正是太爱惜它的皮毛, 世间才有了打猎的职业!都说当今贼多,贼却不偷书,贼便是好贼。他 若要来,钥匙在门框上放着,要喝水喝水,要看书看书,抽屉的作家证中 是夹有两张国库券。但贼不拿,说不定能送一条字条:“你比我还穷?!” 3后这字条还真成了高价文物。其实,说穷也不是穷到要饭,出门 还是要带10元钱的,大丈夫嘛,视钱如粪土,它就只能装在鞋壳里头。

好读书就别当官。心谋着书,上厕所都尿不净,裤裆老是湿的,哪里 还有时间串上级领导的家去联络感情?也没有钱,拿什么去走通关关卡卡? 即使当官,有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上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 感一样随便?或许知道在顶头上司面前要如谦谦后生,但懒散惯了,能在 拜会时屁股只搭个沙发沿儿?也懂得猪没架子都不长,却怎么戏耍成性突 然就严肃了脸面?谁个要整,要防谁整,能做到喜怒不露于色?何事得方, 何事得圆,能控制感情用事?读书人不反对官,但读书人当不了好官, 让猫拉车,车就会拉到床下。那么,住楼就住顶层吧,居高却能望远,看 戏就坐后排吧,坐后排看不清戏却看得清看戏的人。不要指望有人来送东 西,也不烦有人寻麻烦,出门没人见面笑,也免了有朝一日墙倒众人推。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 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 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 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 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 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 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 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 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 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 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 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 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 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 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 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 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 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 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 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 好。

篇12: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

幽兰

花了三天时间,将作家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极花》读完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篇长篇小说,前面两页已经读过两遍了,但最终还是以读不下去和静不下心来而告终,但这次,我坚持读完了,感触颇多。

算上这次,开头已经被我读了三遍,但这次彻底地读明白了,也理清小说的思路了,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这是一篇以一个被拐卖女孩的视角写的小说,因为自身文学功底有限,对于作品的结构和构思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只能静静地把它读完。读完之后,合上书页,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盲山》的电视剧,内容是如出一辙。都是讲述的关于人口拐卖的事情。

小说《极花》中,被拐卖的是一位名叫胡蝶的女子,她和母亲到城市租房收拾破烂,一直是农村出身的她来到了城市,认为自己就应该是城市人,一定要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在出租户里,她也遇见了自己心仪的青文,房东大伯的儿子,但始终因为自己是农村人,青文是城市人而感到自卑和害羞。就是这样一个单纯,人生阅历尚浅的女孩,为了找一份工作,而被人贩――所谓的王总,被骗至酒店,最后被卖到一个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的小村庄里。她被关进窑洞里,这在胡蝶的生活里是不曾见过的房子,阴暗、潮湿和极其陌生……这里的一切,让她不断地吼叫、叫骂和反抗。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外面的人也就是买她的人根本不理会她的反抗举动。胡蝶是孤独的,她只能看硷畔上的白皮松树,看树上栖息的乌鸦“噗嗤噗嗤”地往下拉屎。我想,这对于自由的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而在胡蝶的眼里,它们是用来排除解忧的。

胡蝶每天被锁在潮湿、阴暗的窑洞里,村里的人都很高兴,因为黑亮有媳妇了。而没有媳妇的`男丁也在花钱找人买媳妇。在这个闭塞的村庄里,好多人的媳妇都是花钱买来的,有的因为不愿意呆在这里,企图逃跑但都被抓了回来,甚至弄残他们;有的是生下了孩子,就认命了,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一辈子就呆在了这个封闭的小地方。而胡蝶也是如此,逃跑没成功,被捉回来关进窑洞,并且穿上铁链。直至被几个愚昧的村里人强压着与自己的丈夫(买家)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才得以自由。她是如此地痛恨这里的一切一切,可是又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山村,根本无法与外界联系,只能在这里度日如年。后来的结局就是同其他被买来的媳妇一样,认命了,在这个地方怀孕生子和扎根。

看到这篇小说,心想这是一个怎样的山村,这里的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法律;怎么可以如此大胆地买卖人口。同时,为小说中的胡蝶感到难过,一个读过书的人,就这样被糊里糊涂地骗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面对周围的山,根本无处可逃,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一种怎样人生境遇。

看了小说后记后,真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和平的社会下,竟然存在着如此不齿的勾当。每年又有多少妇女和儿童被拐卖,想想真是痛心至极!电影《盲山》也是如此,拐卖、反抗、强迫和认命……

希望和平社会下,不要再有这样不齿的勾当发生……

篇13:读贾平凹的散文集有感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篇14:读贾平凹《带灯》有感

读贾平凹《带灯》有感800字

泛读了贾平凹老师的新作《带灯》,缘于工作心情的不宁,未尝静心品味。掩卷遐想,于夜里梦归故乡农村,见到了父母同学,亲朋好友,领导同事……

回到作品,首先不解其名《带灯》。本想萤虫生腐草,寓意明显,如果唤作小萤/莹/盈等,当更能体现乡镇工作中女士的孤怜与无助,更易唤起读者的共鸣。也许是作者不希望大家怜惜,或者怜惜无用,故用带灯这个中性词以匹配综治办主任的职务。带灯匹配的是职务不是人,亦可理解为带灯不是(一般的)人,综治办不是人干的活。当然,或许也同时寄希望于她以弱女之躯给枯燥琐杂无奈的基层工作带来些许清亮?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读贾平凹《带灯》有感800字】

篇15: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

读贾平凹的辞宴有感

最近在看贾平凹的一些作品,其实在此之前,除了知道这个文学大腕的名字,对于他没有任何的了解,甚至连他的名字也念错,还是舍友告诉我最后一个字要念wa的,看了他的自传才知道,他原名叫贾平娃,后来改了的,而且对于他的名字,和我一样犯错误的人还不少,三毛当初也是这么叫的。

想对他的作品做一点自己的评价,却发现自己找不到形容词。总之对于他描写的西安这个文化古都,我现在有了想去看一看的欲望,那里的风土人情,那里的小吃。他笔下的商州,无论是否真的有这个地方,总是他的故乡之缩影,那里似乎是个极好的探险之地。他的文章大气,朴实,没有任何做作与矫饰,那略带古文的言辞,读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言归正传吧。

辞宴大概是贾平凹写给他朋友的信,他朋友请他去陪酒,陪的是一些当官的,他以这篇文章拒绝了他的朋友。当然也可能作者只是以文章的方式写出自己的心声吧。

我读这篇文章有着强烈的同感,虽然我只是小人物一个,也更不会有什么领导需要我去陪酒了。但在家里有时候还是遇到尴尬的事了,我是能喝一些啤酒的,偶尔尝点白酒也没事,因为从没醉过,爸爸就以为我遗传了他的酒量,每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只要我在家,他就喊我去敬酒,这个时候我总是一肚子的埋怨,别人的家长总是觉得自己的孩子长不大,为什么我爸爸要把我当个大人,所以我大多时候当作没听见不理会,有时候为了爸爸的面子不得不去应酬一下,我从小就是个不善交际不善言辞的人,去面对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人是多么痛苦的事情。虽然爸爸的苦心我是理解的,他觉得我这样大了,该锻炼自己了。但我似乎并不想走一条所谓的正常的道路。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想要过一种随性的生活并不容易。我也曾经试图改变过自己的性格,我看书我听讲座,想要学习如何在大众面前表现得体优雅,很多时候其实我也知道应该怎样怎样,但真正到了那种环境,我依然做了自己。不想讲的话依然不讲,有时候也不会讲又或者是讲了自己觉得不得体,不讲又觉得不礼貌或者被人认为是呆子,所以回来难免郁闷。和不熟悉的人同饭桌,我更是觉得如芒在被,这也和我的一个习惯有关,这个习惯恰巧被我的两个朋友发现了,并很诚恳的批评了我,那就是他们说我吃饭声音大。自从我被揭发以后,每每和别人吃饭的时候想到这一点我就没有食欲了,虽然朋友告诉我,我只是私下用餐的时候会毫无顾忌(我小时候养成了这个坏毛病,家里吃饭的时候我故意嚼得特大声以引起注意,现在竟成习惯了),聚餐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但这依然成了我的一大障碍。

想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活在自己的梦中,活在不受外界干扰的空间,上述只是一个极小的理由而已。两年前我想我还没认清自己吧,所以才读了企业管理这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专业。一直希望自己能靠擅长的数学生存,到现在才发现我这个差不多女士其实并没有形成那种严密的思维,原来我学数学一直是靠灵感的,这听起来似乎很可笑,想当年,我灵感来的时候,似乎面对的没有难题,灵感消失了,连计算题都不会做。这迟来的自我认识浪费了许多光阴,也浪费了国家对我的栽培,本科专业放弃了,研究生专业也准备放弃了,因为我确实没有领导别人的欲望与能力,同时也讨厌受人支配,好在研究生是自费,这让我多少少了点愧疚之心。

贾平凹是大腕,他的随性更能让人理解,也就没有了太多的压力,顶多被人说是摆架子,但这不影响他的生存。我这个小人物要随性的话首先得面对生存的压力,我愿意承受生存的压力,面对生活的窘迫也不愿违背自己的心性,正如贾平凹愿意朋友以他生重病这样不吉利的理由跟领导解释而不愿赴宴一样。车到山前必有路,天下之大,我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地。

篇16:读贾平凹之《带灯》有感

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的小说,向来以空灵、蕴藉、婉约的特点,而受到读者喜爱,这次,贾平凹又一次带给我们新的惊喜,那就是1月新出版的小说—一《带灯》。

这部作品,通过描写乡镇政府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苦与乐,悲与喜,更看到了中国社会在向民主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力量。同时,这部书,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他写作风格的新变化:那就是具备细腻、简洁、明快的特点,同时,用最简单的方式,把故事讲明白。

带灯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她美丽而富有理想,在乡镇上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乡村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事件,每天面对的都是农民的鸡毛蒜皮和纠缠麻烦,但是她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真心爱老百姓,而受到了百姓喜爱。然而,带灯却常常是在矛盾之中完成着自己职责的:既不愿意伤害百姓,又要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她每天面对杂乱无章,内心却向上飞升,直到在现实中无处可逃时,才只好给远方的乡人元天亮不断写信,寻求慰藉,这几乎成了她在“浊世”中的一点精神寄托。

“带灯”这个人物,明显是带有隐喻与象征意味的。主人公原名叫“萤”后改为“带灯”,喻示她的'命运象萤火虫般虽拼命地燃烧和照亮周边黑暗,但注定是微弱无力,终归尘土。诚如作者贾平凹本人所说的:“带灯就是在黑夜中带了一盏光线很微弱的灯。小说中,带灯最后心理也受到伤害,脑子也有些问题,出现好多病,后来她也上访。在作品的最后,出现了一大片萤火虫。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是想,在当今社会,每个人如果都像萤火虫一样,靠着自己一点点光亮,还是可以照亮好多人。”

打开书的扉页,印着这样一行字“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贾平凹特意让出版社加上的这句文字,就是为了很好地体现这部小说的主题: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去燃耗自己,尽管光亮微弱,也不失是一种对自己人生意义的追求与实现。

《带灯》较之贾平凹以前的作品,叙述风格明显有了新变化。60岁的贾平凹,历经很多世事,心性有了较大改变,小说摆脱了以前作品的“把现实与奇异、夸张、变形,纠结在一起”的特征,在保留原来叙事风格的基础上,写得更为明快和流畅,更容易让读者接受。正像贾平凹在此书后记中所写的一样: “到了这般年纪,心性变了,却兴趣了中国西汉时期文章的风格。它没有那么多的灵动和蕴藉,委婉和华丽,但它沉而不糜,厚而简约,用意直白,下笔肯定,以真准震撼,以尖锐敲击。”

这本书,如果细心去看,就会发现里面各小章节前面的小标题,用黑色方框固定了,看起来醒目自然。这是贾平凹别出心裁的设计:意在希望这本书中记录一些中国社会现实的东西,并让人们有所启发。这一切,可以看出他在创作的时候,有一种使命感在里面,并不是简单地只是写一部小说。

篇17:读贾平凹之《带灯》有感

泛读了贾平凹老师的新作《带灯》,缘于工作心情的不宁,未尝静心品味。掩卷遐想,于夜里梦归故乡农村,见到了父母同学,亲朋好友,领导同事……

回到作品,首先不解其名《带灯》。本想萤虫生腐草,寓意明显,如果唤作小萤/莹/盈等,当更能体现乡镇工作中女士的孤怜与无助,更易唤起读者的共鸣。也许是作者不希望大家怜惜,或者怜惜无用,故用带灯这个中性词以匹配综治办主任的职务。带灯匹配的是职务不是人,亦可理解为带灯不是(一般的)人,综治办不是人干的活。当然,或许也同时寄希望于她以弱女之躯给枯燥琐杂无奈的基层工作带来些许清亮?

其次是虱子。兴许很多年轻人都不曾见过虱子,过来人也已多年不见。更难想象如何去抓虱子,如何适应习惯遍处的虱子。想想被窝里衣服中身上发梢都隐藏着咬人的难抓的虱子,那是何番滋味?更何况还要动手去抓去灭。虱子不同于蚊子,蚊子可用蚊香蚊帐或蚊拍来区隔消灭,攻击前会发出警报声,易于防范。虱子却只有当你感到身体的某一部位被咬时,才能感到它的存在。伸手进去摸索,他却早已转移了战场,且丝毫不顾及你的处境与周遭的眼神,从头发到脖子,从胸口到腹部,从下体到大腿无处不在无一不咬。

《带灯》中的虱子是什么?大概是社会中的各种恶的化身,各种乱象、弊垢、陋习罢。它不咬你,你不觉然,与平常无异。你讨厌它,恶心它,它依然存在,存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周围,在各处不净的环境中。你努力清除它,捏了一只,却又来了一群,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永远无法清静。正如书中的带灯与竹子,要么上床睡觉惹虱子,要么站着不要睡。在一个充满虱子的世界里,想要洁身自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屈原那样,“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其归宿唯有汨罗江。因此带灯的结局只能精神失常,逃离现实,活到自我构筑的清静的精神世界里。

作者通过一个乡镇干部降级处分扛黑锅等种种因素导致的半夜三更的游荡,与疯子的同路,和元天亮的“意淫”……她“疯”了,作品通过展示她的悲,展示了社会现实的恶。然而现实社会中,若带灯如书中所述出淤泥而不染,德才兼备又漂亮,丈夫是画家,家庭收入不菲,镇长是同学,还喊她带灯姐,也算是有钱有关系的干部了。如此条件的带灯只要以画为礼或变现以赠或稍染淤泥从了潜规则,抱上镇县市省领导的一条腿,足以凤凰高飞,前途无量。然而,作者却硬让其呆在综治办的岗位上露水清风,不食烟火。

其二,以带灯的工作能力业绩口碑,本当表扬奖励晋升才是,作者却不升反降,连降两级,搞得夜游失常。人生无处不江湖,官场更是大江湖。带灯想要保持内心的洁净清高,要么从众化俗适应虱子,要么逼疯逃离躲开虱子,贾平凹选择了清醒,于是带灯只能疯了。

萤虫生腐草,以为改了名不是萤就可以脱离腐草,然而始终无法摆脱这个恶的社会,只有疯了才能解脱,于无人夜里游荡。

篇18:读贾平凹《丑石》

读贾平凹《丑石》

这是一篇收入中学课本的文章。这是一个关于一块石头的故事。一块丑陋不堪的石头的故事。之所以被称作丑石,一是因为形状的怪异,二是因为所谓的不堪造就。但那是世俗目光的印象和评价,完全出自一种低级的功利主义的偏狭考虑。在这样的评价体系里,石头的定位只能够做墙基,做石阶,做磨盘,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更好的出路。所以,当带着这样的目光的人一旦看到一块石头,他的脑子里立刻就会很具体地想到墙,想到石阶,想到磨盘。因为在他的眼界里,这就是石头的全部功能。在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恰恰是由于他自己的狭隘,埋没了石头的更多更好的出路,而不是石头本身就只有那么几种可怜的用途。

另外,所谓的美丑,不能用外在的形象做为考量的唯一依据。不错,形状美的,规则的的石头是可以做很好很实用的墙基,很好很实用的阶石,很好很实用的磨盘,诸如此类,但往往也就仅此而已。而丑的石头,表面上看虽一无是处,以至不堪造就,但它却是一块来自天外的奇石,在它的身上,蕴涵着宇宙许多不为世俗目光所能够看到的极有价值的秘密。这样的石头,它的美往往被它的丑所遮掩,它的.内在价值也往往被它的外在形象所蒙蔽。没有慧眼的人是永远也不会知道它的大美原来是包含在它的大丑之中的。

我想,我们自己就时常会犯这样的错误,把美的说成是丑的,把丑的说成是美的。这一则表明我们的目光受限于自己有限的世界观,一则表明我们过于相信自己以往的经验。为此,我们不知道在宇宙中,有远比我们所认知的更为广阔的空间和事物其实还不为我们所知晓。也许,可怕的还不是无知,有比无知更可怕的是我们的偏见。

看来,石头还不是世间最坚硬的东西,也许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眼睛甚至是心灵远比石头来得坚硬。有于这种坚硬,我们会习惯于将一颗曾经的行星简单地看作是一块石头,一块甚至连普通的石头也还不如的石头。这不仅是石头的悲哀,更是人的悲哀。为什么行星运行的轨道都可以是完美的曲线,而我们的眼睛以至思维在有的时候竟不知道作必要的拐弯?这种单向度的认知方式不知道会怎样遗漏多少有价值的美丽存在。虽说最后那一块石头还是被人揭示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和价值,但阅读的结果却很难使人感觉轻松。因为被忽略的美的现实难说就不是一个十分普遍的存在。在这世界上,毕竟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难道这仅仅是由于人的愚蠢?问题看来还没有这么简单。

不要轻易地下美丑的结论,尽管一块石头的命运可能不会因为我们的结论发生什么改变,为此我们可以不必负失察或不作为的责任,但我们自己的心灵世界却会因为我们的无知乃至偏见而变得缺少理性与智慧的光芒。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一块石头是丑陋的,或者说是普通的,它们全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一个舍我其谁的独立存在,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大也好,小也好,发光的,不发光的,都是一个蕴藏着各自独特价值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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