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4321”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杭州首套房证明,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杭州首套房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篇1:杭州首套房证明
目前无锡市房地产档案馆接受个人查询出具家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俗称无房证明),有五大类:
第一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按无锡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购房当事人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第二类,本市居民因申请户口迁移,按无锡市公安局要求查询并出具《住房情况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即可查询。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
第三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按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首次购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的《家庭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类查询需本人办理。注意:以上三类只可出具无房证明,如果已经拥有住房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须前来查询出具证明,其中:第1类查询结果为房屋现状及合同备案无记录的、第2类查询结果房屋现状无记录的、第3类查询结果系统中无任何房屋登记记录的,方可出具相关无房《证明》。
第四类,因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为享受银行优惠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查询并出具《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第五类,因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我市协助查询并出具《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所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准确)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此类查询可委托代理。以上两类查询结果无房或有房都可出具证明。
收费标准:
以上第二类公安证明和第五类外地的各类证明,目前为100元/份。
以上第一类契税、第三类公积金、第四类商业贷款购房的收费,自11月1日起按省特物价局苏价服317号《关于明确当前房产查询证明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优惠,查询结果有房和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市购房的,出具证明按50元/份收取;本市居民购房且查询结果无房的,出具证明按20元/份收龋本通知明确的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标准,仅限在当前各地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期间内有效。
如果按上述有求准备的材料完整、有效,一般当天即可出具查询证明。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82725659。
篇2:首套房证明
“11月1日是买房签合同的'时间?还是交完税的时间?”上个月看到新政时,市民张先生就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他是今年上半年买的房,房子正好符合新政的有关要求。对此,记者昨天从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11月1日的时间点有严格界定,商品房是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是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此外,财政部要求,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但具体到南京,证明如何开,又有什么程序?
“因为房屋产权的档案全部在我们这,所以证明应该在我们这开。但如何证明买房人所购的是首套房的操作细则还没有出来。”市房产局产权市场管理处相关人士称,目前办理证明的程序还在制定中,具体操作细则有望在下周出台。
但据记者了解,如果由房管部门开具证明,操作上会有不少漏洞,因为目前江南八区、江宁、浦口、六合等地的房产登记系统都不联网,外地购房记录更是很难查实,想钻空子并不难。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为了刺激楼市,财政部的契税优惠政策肯定在下周就将全面执行,南京全市的房产登记信息,在短期内实现联网不太现实。实际上,相关部门已经放松了对首套房的认定,以让更多的买房人享受到优惠政策。
卖旧买新能算首套房?
卖掉旧房再买新房算不算首套房呢?对此,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处长张定一日前表示,老百姓卖掉旧房、购买新房的行为属于改善型购房需求,应该算做首套房,并享受贷款利率打7折的优惠。
事实上,近日,财政部出台的新政中,确实提到“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但新政中对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并没有明确的说法,究竟是卖旧买新、还是按人均面积计算,大家看法不一。因为最终的界定结构是银行机构,而目前银行方面对“改善型购房”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所以尽管有房产部门的表态,市民最好还是再等等。
南京10月比9月多卖309套房
据南京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零点,10月份南京商品房住宅共认购4187套,成交2446套。与9月份成交量相比,多卖了309套。
从成交面积分布来看,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占8成,其中1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占了近4成;从成交金额分布来看,6000元/O以下的房源是成交主力,占了6成多。
此外,11月1日,全市商品住宅共认购171套,成交31套;11月2日,认购88套,成交5套;而截至昨天18时,认购88套,成交229套。无论是成交量,还是认购量均达到10月22日财政部“大救市新政”出台以来的最高水平。
篇3:首套房证明格式
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
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本人亲历办理首次购房证明,流程如下
1、到房产交易中心三楼档案室查档室一号窗口领号(为什么不是取号?请接着看……),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工作人员会询问单价,符合条件后,工作人员取号给你(取号机不是给你用滴,你只能领号),同时还给你一份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
2、等着叫号的间隙赶紧填表。出门有一填表处,桌上贴有范本,参照填表,等待若干时间。
3、叫号系统很奇怪,设置了6个窗口,叫号时居然没说到哪个窗口,四处转悠,人山人海,等待期间发现原来是第5号窗口专门办理首购证明(没标5号,倒数第二个窗口)。
4、5号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并交上身份证、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及查询申请表,工作人员敲击键盘N次之后,输出一份登记受理单(一式两份,中间夹了张复写纸,不知道什么是复写纸?回家问你爸妈……),签字,收回一干原件及一份登记受理单。
5、3个工作日后15天内持受理单、身份证件到窗口缴费领取首购证明,费用100元。(本人尚未领取,此条有待证实)
注意事项:
1、带好相关证件、合同等。包括身份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其中身份证、预告登记证明需复印件一份。
2、带上笔,填表处居然没提供笔,这方面还是银行比较周到。
3、带上相关娱乐设备或人员,这里和银行一样,要经过漫长的等号时间,自诩交际能力强且喜搭讪的可忽略此条,这里搞房产中介的.MM很多,哈哈。
4、若非购房人本人办理以上业务,需提供代办人与购房人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注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获得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
1 、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 、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 、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 、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篇4:首套房证明
证明
经查阅电子档案,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xxx(身份证号码:***……***),现未在我局进行其他房屋产权登记。
特此证明
盖章
xx房产管理局
年 月 日
篇5:首套房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同志 性别_______ 民族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家庭人口______人,现住房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房产登记机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今的房产登记档案,证实个人名下无房产,特此证明。
出证机关(公章):
年 月
篇6:首套房证明
依据查阅者提供的`资料(身份证),经我局产籍档案室计算机系统查询,截止查询当日,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暂无住房产权登记记录(此证明仅供银行按揭使用)。
备注:
特此证明!
经办人:
永州市房产档案馆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首套房证明
经查询,截止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无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配偶: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身分证号:__________)的住房登记记录,本证明不包括本辖区以外其他地方的住房登记。
特此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篇8:首套房证明
兹证明本单位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_____,其配偶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所购买的_____确实为夫妻双方的首套房产,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首套房证明怎么写
首套房证明怎么写
办理首套房证明的流程说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房产交易中心,如果是其它县级户口,需到县级房产局办理首套房证明
格式如下
致:三河市税务局 首套购房证明
兹证明本市居民XX(身份证号码)在我公司未登记房屋所有权,系首套购买房屋,特此证明!
XX市房屋管理局(加盖公章)
(注意日期格式)二0一0年十一月一五日
交房使用的过程说明
到物业3号窗口办理,先复印两份首套房证明复印件,再跟工作人员要一份承诺书,根据内容填写(注意房屋面积要写最后的面积,也就是实测面积),然后再复印两份承诺书的复印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篇10:首套房证明怎么写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条“新政”,无论是对进入冬季的`房地产市场,还是攥着钱袋的市场观望者都是一条重大“利好”。
几项税费同时下调,给购房人带来了不小的实惠。如果个人首次购买一套不足90平方米,售价为100万元的普通住房,原先需要缴纳两项税费,分别是成交价格乘以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计算下来税费总计1.55万元。而新政策出台之后,契税降为1%,印花税免征,则税费变为1万元。买房者可以省下5500元的税费。
而对于卖房者来说,原先出售一套住房需要缴纳的四项税费分别是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按照新规,其中两项的税率有所下调:印花税由原来的0.05%变为零,而1%的土地增值税也随之取消。
这样算来,如果卖房者出售一套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住房,则需要缴纳的税费金额比原先减少了1.05%,也就是1.05万元。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柿×市地方税务局:
经查申请人:×××
身份证号:×××××××××××××
未查到以上申请人在本登记机关管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有房屋登记记录信息,情况属实,现予以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篇11:苏州首套房证明
二套房国家标准确定后,南京的购房者要想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必须向市房产档案馆交纳200元。这一收费标准被披露出来后,遭到了一批购房者的谴责,不少购房者在网上发帖表示,仅仅是一张纸,就要200块,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是漫天要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冰表示,首套房查询证明属于公共服务范畴,200元收费不合理不合法,应该予以取消。
投诉:
一张纸200元,太贵
“太贵了,大热天跑过去开个证明,还要交200块!”昨日,购房者邱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在两天前看中了城东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想趁现在价格便宜,赶紧买下来准备结婚用。邱先生是外地人,这是他在南京买的第一套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邱先生本以为肯定可以享受按揭优惠,不过,贷款银行昨日告诉他,想办理贷款必须出具首套房证明,否则三成首付的按揭就办不下来。他按照银行的要求跑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一问,开具这样的一张首套房证明,要缴纳200元。
邱先生除了认为200元太贵外,还对开具首套房证明的程序有抱怨。邱先生告诉记者,去市房产档案馆开具首套房证明,首先需要自己写一份《委托查询授权书》给银行,在这份规定格式的《委托查询授权书》上,还写着“相关查询费用由我及所有申请查询人承担”,硬逼着你承认是自己乐意掏钱。在写完授权书后,还必须让银行填写一份《查询联系函》,然后以银行的名义要求查询。市房产档案馆的人告诉他,必须由银行工作人员来开这个首套房证明,档案馆不接受购房者个人开具首套房证明。
“自己不能开自己的证明,委托银行开还要交200块钱,我真想不通。”邱先生表示,本来买房子根本不需要什么首套房证明,是因为政府的政策变化了,才需要购房者去开这样一个证明。邱先生表示,首套房证明是为了配合银行的业务才去开的,实际查询人也是银行,这笔钱更应该由银行出。
银行:如房产部门信息联网就不需花200元了
记者从南京市场上了解到,三部门关于二套房标准出台后,南京已经有一批银行要求严格执行二套房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二套房国家标准的浦发银行信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笔查询证明费我们也是刚开始操作,目前由购房者承担。”浦发银行信贷部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在二套房国家标准的执行中,首套房证明费并不是银行来收取,他们银行方面也希望能降低这笔收费,最好是免费。该人士表示,如果房产部门的信息可以和银行联网,那么这道查询程序就可以减免,银行方面也省了不少麻烦,购房者也无需花费这200元。
质疑:自住房证明只要20元为啥首套房证明要200元?
最终仍然压到购房者头上的200元首套房证明费,遭受购房者抨击的最大原因是收费太高。记者在南京市房产档案馆采访时发现,购房者在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时,被要求开具的“自住型购房证明”和“首套房证明”极其类似。但是,购房者前去开具“自住型购房证明”,只需要交纳20元。
此外,“自住型购房证明”只需要购房者个人就能进行查询开具,“首套房证明”却必须购房者委托银行进行。记者就此向市房产档案馆查询窗口提出疑问,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为什么查询类似的内容,费用却差别这么大,他们也不知道原因,只知道档案馆里就是这样规定的。
“首套房证明查询工作量比较大。”市房产档案馆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套房证明需要对每个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工作量比较大”,所以收费也相对高一些。
物价批文:档案“查阅费”和“证明费”差别大
记者估算了一下,在2009年南京全年新房、二手房成交10万套的背景下,考虑到今年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符合首套房条件的'购房者比例,今年需要开具“首套房证明”的购房者应在1万人以上。为此,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将收取200万元的证明费。“我们没有乱收费,我们都是按照物价局的批文来的。”市房产档案馆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2003年1月28日,南京市物价局批复了房产档案资料服务收费标准(宁价房[2003]045号文),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交纳的200元,就是依据这个物价批文。
记者在该物价批文中看到,房产档案资料服务分为若干种,其中“档案查阅费”是每卷次20元,出具房屋产权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证明费”,个人每件200元。市房产档案馆相关人士表示,“自住型购房证明”的收费标准是参照“档案查阅费”,收20元;“首套房证明”的收费标准是参照“证明费”,收200元。
就在市房产档案馆为他们的收费标准找到“依据”时,记者却在“宁价房[2003]045号文”中发现,物价局批文在“证明费”一条中明确规定,“仅查阅本人(本单位)房屋买卖契约的不得收取证明费”,而“首套房证明”查询,就是要查询被查询人的房屋买卖情况。
专家:200元不该收相关部门要完善服务体系
“7年前的物价批文和现在的情况对接不上。”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首套房标准出台之前,购房者查询“房屋产权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查询人基于诉讼、抵押、拆迁等情况而进行的,需要市房产档案馆根据查询人的目的,对目标指向房产进行相应证明。但是现在,进行“首套房证明”查询,并非是想要“出具房屋产权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而且根本不存在指向房产,仅仅是要对被查询人的案卷资料进行提龋因此,该人士表示,“首套房证明”收费,应该和“自住型购房证明”收费依据同样的标准,即同样收取20元。
“现在查询房产信息依然是在房管局自己的管理系统里搜索,并没有增加成本,这个200块费用不应该收。”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系副主任吴翔华表示,执行二套房国家标准,需要房产、银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网,需要政府完善自己的服务体系。
刘小冰更是直接表示:政府的公共服务不能当作某些部门的创收渠道,200元买一张证明,这样的收费不仅不合理,而且也不合法。刘小冰教授要求,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如果坚持收取200元的“首套房证明”费用,那应该依法公布费用成本核算,公布费用收取后的用途。“这样的高收费和打造服务型政府不符,和南京的形象不符!”刘小冰教授呼吁,房产部门应该对这项收费进行整改,取消这样的高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