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s321”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北京市公车改革底前出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北京市公车改革底前出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篇1:北京市公车改革底前出方案
财政局:车改后公车相关经费将下降
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近期曾表示,公车实施改革之后,公车的购置经费、运维经费,包括相关人员经费的支出,可能都要减少;同时对于租车,包括相关公职人员补贴会有所增加,“个人认为公车运行、购置经费应有一定下降空间,而且比例不会太低。”
车改之后对人员的补贴等如何列支?韩杰当时称,下一步要看财政部对相关科目的界定和说法,是列在公共经费里还是人员补贴里。现在三公经费是在公共经费来体现的,目前北京市也在和财政部沟通。
尽管有公车,但北京多个部门还存在租车现象,对此如何管理?韩杰表示,北京市启动公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已经完成两期。公车租赁范围包括短期和长期两类,对于租期6个月以上的,车型按照现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比如多大排气量和资金规模。
北京公车改革年底前出方案 市发改委制定
前天下午,北京市召开会议,贯彻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北京市公车改革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出席并讲话。按照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明确要求地方在今年底前制定出总体方案。
王安顺指出,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通过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督问责科学有效的公务用车保障模式。改革中要坚持“规范、节约、高效、创新”四个原则,统筹解决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解决好改革中的公平问题,解决好改革后的效率问题,解决好改革资金平衡问题,解决好特大城市管理需求问题。
王安顺对北京市公车制度改革工作作出部署:一是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分工、进度以及要求等内容明确下来;二是落实好人员,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参加,及早开展工作;三是做好摸底测算,统筹协调,把现在的车、人、钱搞清楚;四是认真梳理问题,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难点分门别类地加以深入研究,拿出方案。
据了解,北京市公车改革将由市发改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如公车改革这项工作如何开展、要不要设立工作组、工作组设立在哪里等。
专家解读北京市公车改革
车改如何坚持社会化市场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公务用车改革从长远来看,应该由社会化来解决。比如租车公司、公共交通出行等。现在公务用车浪费严重,特别是原来每个单位都有车队,每个车队有二三十人,人员成本再加上车辆购置维修保养的花费很高。”
他认为,应该将机关单位的车队取消,集中性的用车,如开会、接待等,都可以通过租车公司来解决。甚至官员的出行也都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过去地方副厅级以上都有公车接送上下班,改革之后取消公车,如果官员不想自己开车,也可以用给自己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找租车公司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务,也可以自己去用手机打车软件。这些都是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
叶青说,在今年7月16日国家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中,允许有过渡期,市政府、区政府的公车服务中心还可能存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期内,可能机关公务用车有一部分是租车,有一部分是自有车辆,有一部分出行则是公共交通。
但他表示,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肯定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节约经费,减少浪费。
车改如何协调好效率与公平?
北京公务员队伍庞大,如果人人车补,与现有公车花费比起来是否会有明显的下降?
“一些观点认为,改革后公车费用还会增加。我认为是不对的。目前很多的车并不是财政供养的,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某地一个协会,收了300万元的会费,拿了近30万给会长买了一辆公车,而这个会长的行政级别才副处级。但这些钱是不会体现在三公经费等财政公开中的,是一般人看不见的。”叶青说。
他表示,公车的经费是要看整个社会资源用了多少在公车上,再与改了之后用了多少钱做对比。而且过去公车都是为领导服务,还配有司机,今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是针对整个公务员的群体,领导的公车特权也就不存在了。
对于现有公车的处理,叶青认为应通过拍卖等公开的方式,不能通过私下的途径解决。“现在有些公车拍卖,溢价率达到了20%。”
篇2:“异地高考”终获批 各地年底前出方案
“异地高考”终获批 各地年底前出方案
各地异地高考方案拟年底前出台异地升学政策获批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被社会称为“异地高考”。这次《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终于获得国务院批准。
意见指出,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增加当地招生计划
对于北京本地考生来说,最担心的是,是否会因为增加了大量随迁子女共同参与高考竞争,而增加了高考难度。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相关阅读:
部长曾作承诺十个月出政策
今年3月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向社会承诺,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会在十个月内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当时,袁贵仁说:“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但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条件准入’: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今年7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同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
相关阅读:
■ 各地情况
山东
后年起非户籍准入
今年2月发布的《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从起,凡在山东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广东
试行在输入地高考
今年广东省政府发文提出,要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入学申请。
福建
正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5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正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部署积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研究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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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一小步,教育公平一大步
篇3:“异地高考”政策获批 各地年底前出方案
“异地高考”政策获批 各地年底前出方案
昨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给各地订出最晚时间线: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防止“高考移民”。
异地升学政策获批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被社会称为“异地高考”。这次《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终于获得国务院批准。
意见指出,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增加当地招生计划
对于北京本地考生来说,最担心的是,是否会因为增加了大量随迁子女共同参与高考竞争,而增加了高考难度。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新闻背景
部长曾作承诺十个月出政策
今年3月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向社会承诺,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会在十个月内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当时,袁贵仁说:“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但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条件准入’: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今年7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