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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随笔:老杜
“一天多少钱?”有人关心地问她,“二十四小时是一百八十块钱。十二小时是一百五,八小时是九十块钱。”她微笑着介绍收费的行情。我也不知听对了没有,我并没有仔细听,因为我就是一名“护工”,我们不需要她的服务。
“要陪护床吗?每天十块钱。”她微笑着问我。我其实是干活不操心的人,床早都租赁好了,饭厅的卡也办好。“不要,有了。”我没有笑,想起我在门外她在门内的那一瞬间,语气有些冷。
“不是不让你进,那是医院的制度,你没看到,护士在一边一直眼睛瞪着我,我已经被批评好多次了。”她也没笑,很认真地给我解释。我心情好了许多,一肚子的怨气渐渐消散了。冷静下来嘲笑自己,和一个下苦的妇女有啥过不去的?不就是人家医院的制度吗?有啥生气的?我不再有埋怨她的意思,反而对她的人生充满了好奇,一个五十岁的人当护工,她的家是什么成员几个人组成的?我能写关于她的故事吗?我开始靠近她,和她聊天,她是一个不太会笑的的人,笑起来表情并不多么自然。
“我家在山阳县赵川镇,大儿子考上医科大学,他在航天研究所上班。”我不知医科大学的人为啥被分到了研究所,或许是她没说对,姑且不去议论这个,总之儿子考上大学有工作了。
“我两个女子都成家,嫁到西安了。”她的笑浮现在脸颊上,我为她的幸福也微笑了。“你丈夫在西安打工吗?”我开始以采访的形式和她对话。“他有病,一直在老家。”我不想揭开她痛苦的话坛,我不再问她男人的事情。“你三个孩子?也不容易啊!”我还是想谈她高兴开心的事。
“还有一个丈夫的侄子,两个月时母亲跑了,我把他拉扯大,今年二十二岁,也谈恋爱了。”我吃惊地看着她,一位身材不太高大且有些佝偻的母亲。“你娃大了,也开始幸福了。”我真心祝福她。“我丈夫字写的好,每年春节写春联卖钱,这几年印的春联多了,他改行做花圈卖冥币。”她又提起她的丈夫,我若有所思的噢了一声。从她的眼神里我读懂了她,她在思念着远方那个身患疾病的男人。
渐渐地她和我熟悉起来,我一次又一次靠近她,想和她说话,想写好这一位才认识几天的护工。在水房打开水,看见她一个人吃着馒头喝着白开水,情不自禁地问,“娃都成家了还攒钱干啥?到饭堂吃饭也不贵。没看见得病的人多么痛苦和花钱如流水的情形吗?”我一边打开水,一边笑着对她说。“身体是本钱,要吃好喝好。”她没有笑,她还是喝着滚烫的开水,低头吃着裸馒头。我要离开水房时她慢悠悠地说,“还要给侄子娶媳妇。一个媳妇要不少钱。”我没有回头,可以判断她的语气是坚定的,听来,娶一个侄子媳妇是她奋斗的目标。
第二天早晨我刚上楼看见几个穿着蓝西服戴着护理公司工牌的人在批评她,“说过多少次,八点到十点是查房时间,不让一个人进去,你咋连门也看守不住。能干啥?”她低着头小声说,“患者家属有急事要进门见大夫。”那中年男人指着她语气冰冷地说,“谁也不让进,这是制度。”我脸红了,前天她给了我面子,八点多让我进了病房。我暗暗地对自己说,不要为难她,为了她的一份工作,为了她侄子的媳妇,我要遵守医院的制度。批评她的人还在继续对她训话,我默默地坐在十三楼大厅的连椅上,凝视着低头挨训的她。
我多么想站起来对那中年男人说,“别批评了,一位五十多岁的人也不容易,能原谅就原谅了一次吧!”却没能说出来。确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有很多事,不是所谓方圆就能涵盖的,比如,我那天只能在那个八点赶到,我不进去,我的亲人就没人陪护;比如,没有规矩,就是有,也不能够让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心甘情愿的吃冷馍喝凉水,给一个跟她没有任何血缘的,丈夫的侄子,下苦攒钱娶媳妇......
社会,有时候,只会让人无语,就这样,而已。
篇2:随笔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随笔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而中华传统文化向来重视家训家风。历史上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而“不成文”,也是其一大特点。当然这并不是说家规家风“上不了台面”,而是指它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潜移默化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并非一定有文字记载。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训家风就是一种在家中的规矩,是家中每个成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的。我们需要它,让生活有秩序,让生活不变得一团糟。注重家风是我国历史上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从古至今,颜之推《颜氏家训》、诸葛亮的《诫子书》、周怡的《勉谕儿辈》、朱子的《治家格言》以及《傅雷家书》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
除了史书,历史上的孟母三迁的故事至今仍然脍炙人口,孟母为了孟子搬迁了三次,我想孟子最终能成为大圣人不仅因为他饱读诗书,有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更是因为他的母亲为他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家风。而岳母刺字也能看出良好的家风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家训家风在人类发展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人类从猿人开始直立行走,然后学会生火煮饭,不再用蛮力而是用智慧去解决事情,渐渐地人类从一盘散沙变成了一个整体。在这衍变的过程中,是家训让孩子变得规范,使夫妻之间更为和谐。如果有一天,我们毫无规矩可以束缚,那这个世界将无法想象,人类或许会逆生长,退化成低等动物。
家风的好坏对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如果这个家庭没有良好的家风,这个人在成长中就容易走弯路。好的家风往往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良好的道德氛围,积极的思想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摇篮。而有些人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过分溺爱,没有营造良好的家风,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子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我的家庭虽然没有用条条框框约束我的生活,父母也希望我自由长大,但是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告诉我:“要做个诚实的人,这是做人的基础。”我想这是我们家唯一的家规,它会影响我一辈子。一路走来,这条简单的家训一直激励着我,引领我走进真善美,远离假恶丑,更加健康地成长。
篇3:理发师老杜散文
理发师老杜散文
老杜七十多岁了,一米七十二三的个头,不胖不瘦的,长瓜脸,脸色有点发黄,眼睛不大,高鼻梁阔口下巴挺大,老杜是个待人非常和气的人,跟谁都能合得来,这大概跟他一生都从事服务行业有很大关系。老杜那可是我们那个小镇上最老的理发师了,也是我们那个小镇上唯一一家十二元钱理一次发的理发店。别看现在的美容美发店像雨后春笋似的遍地都是,匾额上写着美发屋或者美发店美发厅,而且理发只收十元钱,可是,这些美发店的回头客实在是有限。唯有老杜的小理发店,白底上五个红字“老杜理发店”招客待见。老杜理发店每天都是客满为患,这些回头客,即使在老杜这里等到吃晌午饭,也不愿意去别的美发店理发。
我就是老杜理发店的常客,每个月都要去老杜理发店理一次发。在老杜理发店理发,不仅仅是为了理发,也不仅仅是因为老杜待人和气热情,而是为了一种理发的心情。这种心情只有在老杜理发店才会享受到,因为别的理发店,都没有老杜那种理发的绝活。老杜给人理发时,洗头刮脸都是绝活,就拿洗头来说,老杜给顾客洗头时,每个顾客都要洗十分钟,那可真是顾客的一种超级的享受,这十分钟,老杜会把顾客头部的所有穴位都给你按摩一遍,洗完头,顾客会感觉精神振奋,浑身通泰。现在那些年轻的理发师,谁会这种技术。
老杜给顾客刮脸,那更是拿手的绝活,老杜经常跟顾客说起自己学徒时候的事,说他学徒的时候,学刮脸,师傅在旁边看着,刮脸时候的姿势,刀数,那都是有讲究的。八九七十二刀,多一刀不行,少一刀也不行。连耳朵眼和鼻子眼,都必须刮干净了。
让老杜刮脸,也绝对是一种高级享受。老杜用的是一个四五十年代理发店那种笨重的瓷和铁结合在一起的理发椅,这种椅子的好处是,底座沉,坐垫既软又宣和,顾客刮脸时,躺下去非常的舒服。老杜给顾客刮脸时,非常的细致,脸上要涂抹两次肥皂沫,才开始刮脸。无论给那个顾客刮脸,都是先从下巴开始,一路往上,两个耳朵眼里,上下眼皮,一直到额头。下刀非常的柔,刮的却非常的干净。如果哪个顾客细心的话,从老杜下刀开始查,到全部刮完,保证不多不少,正正好好七十二刀。即使是老杜在跟顾客唠嗑说话,也从不会刮错一刀,大概这就属于熟能生巧吧!
老杜的.小理发店,只有十几平米,有一个火墙子,火墙子边上是一个小铁炉子,还有一个老式的三个抽屉的桌子和两个长条靠背椅。桌子上是老杜的理发工具和一个电磁炉,还有两把暖瓶,一个玻璃的茶壶和几个玻璃茶杯。夏天的时候,老杜就用电磁炉烧水,给顾客洗头。冬天的时候,老杜为了理发店里有一个好温度,每天早早的就把理发店的小铁炉子生上火,把那把最大号的铝壶装满水坐在小铁炉子上,等顾客来了后,壶里的水就烧开了,他把桌子上的两个暖瓶全都灌满水,准备给顾客洗头用,老杜冬夏如一地用勾兑好的温水给顾客洗头。热水备好了,老杜从一个茶叶袋里抓出点茶叶沫,放到玻璃茶壶里,再把铝壶里剩下的开水,倒进玻璃茶壶里。
记得,我每次去理发的时候,老杜的小理发店里,都坐满了顾客,谁要是渴了,就自己动手拿一个茶杯,从那个玻璃茶壶里倒一杯茶水,一边悠然自得的喝着茶水,一边唠着嗑。
有一次,老杜给我们几个等待理发的顾客讲起他年轻时候的事,他出徒后的第二年,他的师父就去世了。说到他刚带徒弟的时候,就是六十年代初了,那时候许多女孩子进入服务业学徒,店里给他分来两个女徒弟。老杜说:“我那时候还没结婚,让我每天跟两个小女孩子在一起,觉得挺别扭,带女孩子还不像带男孩子,女孩子学手艺时,不敢深说,说深了,就抹眼泪,弄得非常尴尬。”老杜叹了一口气,又说:“女徒弟不好带,这还不算什么,最让我难堪的是有一次,矿职工医院给一个阑尾病人做手术,因为矿医院刚成立,当时的外科医生是一个进修回来的女医士,要手术时,怎么备皮她也不懂,只知道要把下腹部的汗毛全部刮去,可谁也不知道怎么刮。后来那个女医士说,要不去理发店,请个理发师来备皮吧,结果就把我给请去了。到了医院的手术室,那个女医士说让我给病人备皮,我也不懂什么叫备皮,就问那个女医士,那个女医士说备皮就是把刀口附近的汗毛刮去,我这才恍然大悟。幸亏那是个男病人,不然的话,这人可就丢大了。”听了老杜这段既像真事又像笑话的经历,我们几个等着理发的顾客都笑得前仰后合的。其实,我直到自己在医院做过手术后,才知道备皮是什么意思。好笑的不是老杜不懂什么叫备皮,而是医院的医生护士连备皮都不会,怎么给病人做手术。就算是给女病人备皮,丢人的也不是老杜,而是医院的医生护士。
我曾经跟老杜聊起过我小的时候,胳膊错了骨环,疼得可着嗓子哭。后来是一个走街串巷的理发师,被我母亲叫到家里,把我挫了的骨环端上了。老杜毫不惊讶的说:“十岁以前的孩子,肘关节最容易错骨环,挫骨环是非常疼的,那种疼劲,小孩子是受不了的。我们理发师这一行,师傅传授的手艺,最拿手的三样就是洗头按摩,刮脸,端骨环,这三样手艺,必须精益求精。我刚出徒的时候年轻,遇到有人找上门来,请我给孩子端骨环,我从来没推辞过,也从来没跟人家要过辛苦费。那时候孩子多,父母带孩子哪有像现在的父母似的那么精心,孩子挫骨环是经常的事。”
“唉”老杜重重的叹了口气又说:“我现在年纪大了,也不想干了,只可惜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学我这门手艺,就连我的三个孩子都不想学,我的手艺只好带进骨灰盒里去了。”
我也黯然神伤地说:“杜师傅,你要是真不干了,你的这些粉丝可就太失落了。你别看现在年轻人开的美发厅,弄得那些名称挺好听的,什么泰式洗头,韩式洗头,那纯粹就是糊弄人的,洗一百次,也没有你给洗一次头轻松。再说他们刮脸,也真是不敢恭维,三分钟两分钟就完事了。”我摇摇头,也叹了口气。
说来也巧,当我有一次来到老杜理发店时,却吃了闭门糕,一个常来理发的顾客说:“老杜摔了一下,在家养伤。”
这话让我的心里咯噔一下,跟那个顾客打了声招呼,就急忙赶到老杜家。敲开门,老杜那间小客厅里,竟然坐满了人,都是老杜理发店的常客,老熟人了。还没等我跟它们打招呼,老杜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往里面让着说:“小王老弟,没想到你也会来看我,快过来到里面坐。”我一面跟着老杜往里走,一面心里犯嘀咕,这老杜从来没管我叫过王老弟,总是在前面加上个小字。虽然我比老杜小了十六七岁,加上个小字,明显的就小了一辈。再说,也没看出来老杜的胳膊有毛病啊!我忍不住奇怪地问:“老杜师傅,听说你的胳膊摔伤了?”
老杜笑了起来“嘿嘿嘿嘿,是的,胳膊是摔了一下,不过没摔伤,只是摔挫骨环了,到医院拍了X光,让我住院治疗,你们说说,挫骨环只要会正骨,端上就没事了,何必住院呢!我跟那医生说,让他给我端上,他竟然说必须住院观察几天,才能处理。气得我拽着我儿子掉头就走,回到家里,让我儿子按照我教给他的手法,把骨环端上。虽然费了挺大劲,还真端上了,住院的话,我还不知道怎么造罪呢!唉!我这点手艺,儿子都不愿意学,失传啦!失传啦!各位老弟,实在是对不起,理发店,儿子不让我干了,我自己也不想干了,每天站六七个小时,也实在是有点力不从心了。明天,我就去把牌子摘了,把房子退了。”
老杜的儿子听父亲说要退房子,过来说:“爸,明天你就别去了,在家好好养几天吧,我过去把房子退了,把理发店的牌子摘了,拿回来就成了。”
“我的事你别掺和,我明天还是自己过去吧,兴许那些老主顾还过来呢,就是不干了,我怎么也得个这些老主顾打个招呼吧,做人得有始有终。”
老杜的儿子无可奈何的冲着我们摇摇头,苦笑着说:“各位叔叔,我爸就这么个固执脾气,你们别见笑。”
“怎么会见笑呢,我们就喜欢你爸待人的这股实诚劲,明天我们都过去,即使你爸明天金盆洗手了,我们这些老朋友也得坐在一起说说话吧。”我不无遗憾地说。
老杜不开理发店了,还真让我有点无可适从。正好,女儿这时让我们去昆明,我们一家三口到鸡西乘车,我顺便到外甥女哪儿,让开美发厅的外甥女给我理的发。
到昆明已经半年多了,每次去美发店理发,都让人觉得特别扭,因为昆明很多理发店都不给顾客刮脸,因此,更加勾起我对老朋友一样的理发师老杜的思念。
篇4:老咸菜随笔
老咸菜随笔
因为血压的关系,我的饮食受到商老师的管制,所以我有一段时间没闻到咸菜的味道了。真的有点想吃咸菜了,特别是老咸菜!
在以前,临近冬天,村里人就把从地里收获的白萝卜、胡萝卜、疙瘩、洋姜,甚至还有辣菜缨子、脆嫩一点的白菜疙瘩,偶尔也会有几块红薯,清洗干净之后,一起都放进院子里的一口大缸内,倒上清水,放进相当数量的粗盐,简单腌制一个冬天!等到来年春天春分节气,再把这些腌好的咸菜,从缸里捞出来,晾晒,然后加上大料等一些作料上锅煮熟!这就是所谓的老咸菜了!
别小看这缸咸菜,这可是一个农村家庭一年的下饭菜,而且这还是比较富裕的家庭才有的,日子过得差一点的 ,咸菜是不够吃或者吃不上的,一年中要有一段时间蘸着盐水,下饭了!
其实那些蔬菜在缸里腌制一个多月后,就已经入了味。我们会把他们切碎,放上一点酱油醋,偶尔也会倒上些许香油,于是这些生咸菜就成为我们餐桌上的美食了!
毫不夸张的,这些咸菜在当时对我们来说真的.是美食!在我们小的时候,吃饭时,姐妹几个都不说话,一边忙着忙嘴里送干粮,一边不停地用筷子抢咸菜吃,等大人收拾完锅灶过来,我们姐妹几个会把一大碗咸菜几乎消灭殆尽!
当然,有时候其中某个孩子因为抢的太成功,咸菜吃得太多,会齁到自己,会咳嗽会上火。
所以有一次父母一着急,把小半碗咸菜,一下子扣进某个抢得最欢的孩子的饭碗内。于是大家都不再吱声,变得很老实,开始无声无息的喝自己碗里粥,吃自己手里的馒头!
到我们达到入学年龄,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们会在夏天带一酒瓶白开水去上学,预备渴的时候饮用。有些时候,我们也会趁大人不备,放几根咸菜在水瓶里!现在我已经记不得,白开水加老咸菜,是什么味道,只记得,自己真的这么做过,而且别人也这么做过,而且喝这样的水的时候,是很得意的!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学校只提供份饭-----早晚每人一份粥一个馒头,中午每人一份菜汤两个馒头,咸菜,也是我们去上学必带的东西,作为早晚下饭之用。当然,比较讲究的家庭,会把煮熟的咸菜,下锅炒一下,有了油星得的咸菜味道会更显诱人!这样的咸菜,一般都会在一天之内,被同班的同学哄抢的一根不剩!
甚至到了九二年,我们的饭桌上也很少见到炒菜。记得我一个一周多一点的外甥女放在我家,让我母亲照看。平日里我们也会给孩子一碗玉米面的稠粥,然后放上一点切的碎碎的咸菜,一周的孩子,见到粥中有咸菜,就会大口大口喝的很香,如果端给她没有咸菜的粥,她就会拒绝吃饭。
咸菜,老咸菜,作为主菜,在我生活中出现了二十多年。等到我结婚后,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我们每顿饭都能炒上一点蔬菜吃,我真的觉得很满足了!但是我还是会思念老咸菜的味道,经常从老家带一些来,作为餐桌上的点缀,多少吃一点,感觉日子很圆满。
只是近几年,我身体不大好,我自己很注意商老师也限制,咸菜菜吃得少了!但是有一阵子不吃咸菜,我就觉得嘴里没滋没味,生活中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过,现在村里人生活水品也提高了,也很少腌制老咸菜,而且就是腌咸菜,也不会做很多,我也羞于张嘴讨要!
改天吧,改天我一定回老家向哥哥姐姐要一点,解解馋!
篇5:老人与狗随笔
老人与狗随笔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重感情,还特别听主人的话,有的狗还特别“忠于职守”。
我的邻居王大爷也养了一只狗。大爷的老伴几年前去世了,一双儿女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大爷不愿离开老家跟儿女去外地生活。于是,这只狗就成了他最亲的“家人”。
我每天下班都要经过大爷的家门口,大多能看见他坐在门口那张靠背椅上,狗儿总是蹲坐在他脚边。老人神情宁定地看着不远处的风景,狗狗也神情宁定地看着同一方向,老人与狗都好像在思索着什么,他们是在思考同一问题吗?
有一次,我好奇地与老人闲聊起来。
我问:“大爷,这狗您养了多少年了?”
大爷顺手抚摸着狗的头,深情地回答:“十年了!”只见狗狗也顺势轻舔大爷的手,头亲昵地轻轻触碰大爷的小腿。
我说:“那您和它感情很深吧?”
“那还用说,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突然,老人神色有点伤感起来,他接着说:“可它毕竟不是我的孩子啊,它今年已经十岁了,狗生长一年就相当于人生长七年,按这样算,它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大爷苦笑着说:“它就是我的老伴啊!”
听着老人的话语,我若有所思。大爷也已经七十多岁了,这只狗还能陪伴大爷多少年呢?孤独是人生中悲伤的事,谁都不愿意寻找孤独,但孤独有时候会找上门来,让你躲都躲不开。
我们的楼房对面是一个小公园,大爷每天早晚都会带着狗去公园走走。清晨,晨练的人是公园的一道风景,而大爷和狗是另一道风景。跳舞的'、打拳的、急走的、跑步的,他们就像一支青春的乐队,鼓点遒劲而激越。大爷和狗踩着缓慢的步子,就像一首古老的牧歌,深沉而悠扬。大爷和狗几乎是并行,有时大爷会走得快了几脚,他就停下来等狗狗。有时狗狗快了几步,它也会停下来回头张望大爷。这时,我才明白大爷说的那句“它就是我的老伴啊”的真正含义!傍晚,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洒在公园的小道上,大爷和狗狗依然踩着缓慢的步子,悠悠地行走在小道上,给夜幕将临的公园增添了几分宁静和清冷。
大爷每次到公园去都要经过一条小街,小街上车流不断,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情况更是严重,行动敏捷的年轻人穿过时都要小心,行动迟缓的老人要穿过就更加吃力了。
一天下午,大爷带着狗照常穿过街道往公园走。当走到路中央时,一辆急驶而来的电动车眼看就要撞向大爷。这时,只见陪在大爷身旁的狗狗“嗖”的一下冲到大爷的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把大爷挡住在了危险之外。电动车一个急刹,可是,已经把狗狗撞倒在一米之外的地上了。只见狗狗躺在地上动荡不得,发出阵阵哀吟,身上有的地方已经血肉模糊,鲜血直往外流,地上不一会就有一滩血迹。等大爷反应过来,一切都晚了。狗狗睁大着眼睛,看着走过来抱起它的主人,眼里流出了不舍的泪水。大爷不断地呼唤着狗狗的乳名,失声痛哭,伤心不已。狗狗在大爷的怀里,渐渐没有了声息,离开了与它朝夕相伴十年的主人。骑电动车的小伙子一个劲地向大爷说“对不起”,善良的大爷没有责骂小伙子,只带着哭腔语重心长地对小伙子说道“你以后骑车慢点,老天给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大家的提醒下,小伙要赔钱给大爷,可大爷没收,他说“钱了却不了我对这只狗的恩情,狗为救我付出了生命,而我还要用它用生命换来的钱,我怎么忍心啊?”
大爷的狗个头不大,论岁数也已经是十岁的老狗了,可在关键时刻却能迸发出那么大的能量,是什么给了它这么大的动力?是爱!是大爷这么多年对它付出的爱。狗是世界上最重感情的动物,它用壮举回报了它主人这么多年的付出。
没有了狗狗陪伴的大爷很少去公园散步了。偶尔去走走,只要有狗从他身边过,他的目光就总会停留在狗狗身上,跟着狗狗的身影,注视很久,一直到它们消失在他的视线里。看上去,大爷比以前显得更孤独了。
有一阵子,大爷的房门紧锁,一连好多天我都没看见大爷的身影。一打听,才知道大爷生病住院了。我正在为老人身边无亲人陪护而担忧时,终于有一天看见大爷的女儿陪大爷出院回来了。
过了几天,大爷的房门又紧锁了,门上出现了“房屋出租”几个大字。
篇6:民工老杜的幸福生活散文
民工老杜的幸福生活散文
老杜是我们雇的民工。他十三,四岁就离家打工了。假如给他计算工龄的话,现在也该满30年了。当然,他没有必要知道,满30年工龄的正式职工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他只知道自己不干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四十多岁的老杜,看上去比实际老些。
民工老杜的家不太远。每天早上,他吃了老娘做的饭,准时来工地上班。老杜的具体工作,是给工地的库房拉材料。这些个材料又多又杂,他得随时伺候着。所以,别人都不大爱干这个活。如果哪天我没来,工地也许会照常运转。要是老杜没来,工地肯定会乱套。我调侃他:“杜啊,你咋这么敬业呢?”他傻呵呵地看着我,嘿嘿一笑。
老杜的报酬是按吨计算。算下来的话也不能算低。问题是他挂靠在某个中介机构,人家要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所谓管理费。多少都要扣点。每次我都会让会计在帐面上做点手脚,给他少算一点,好让他多拿点。能看出来,他很看重这点钱。他要靠这点钱盖楼,给孩子付学费,还要给老婆和自己看病。
老杜家里有几亩地,还有几亩桃园。加上这点收入,本来生活可以过得更好些。可老杜命苦。因为穷,快30了才找上老婆。老婆在给他生了一女一儿后就犯病了。加上孩子的花销,按照现在的生活水平,他的家庭状况很难说得上富裕。所以,夏天的时候他给我带来家里产的桃子,我都会有些不忍。说实话,他家的桃子很甜,味道比我买的还好些。但愿能卖个好价钱。
家里工地上,老杜干的.都是力气活。所以不吃饱是不行的。可他一天就吃两碗面,早上离家时一碗,晚上回家后一碗。很少见他中午吃什么。我常怀疑,时间长了,他这样行不行。“么麻达!”他回答,没问题的意思。的确没问题,他的力气大得吓人,可以抱着一人多高的氧气瓶走来走去。去年冬至,我给他买了碗水饺。看他风卷残云般吞咽,我的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今年夏天西安酷热。我给工地上的工人门发些冰棍饮料之类的降温品。每次我都让老杜去拉。我看得出来,老杜比较喜欢干这个活。因为,除了可以饱餐一顿不要钱的冰棍外,还有可能找个瓶子塞得满满的,给孩子带回去。这个时候,老杜眼角眉梢充盈着的柔情和父爱,每每让人动容。
文盲老杜上了不到一年的学,仅能写出自己的名字。却供了两个弟弟念完了高中。他还把希望寄托在自己俩孩子身上。可孩子似乎让他失望多过。女儿半大了,辍学在家做家务。儿子还上学。他说只要儿子能念,他会一直供下去。但愿他的愿望能成真吧。
去年,老杜给家里盖了楼。上下六间房。每当说起这事,老杜语气里充满了自豪。房子盖好了,钱也用得差不多了。门窗没了着落。他计划再干上一年,他的梦想就能彻底实现了。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次干活的时候,老杜胳膊出了工伤。活干不成了,收入自然没有了。我想办法把工作给他保下来,等他伤好了再来。现在看病看得起吗?何况民工又没劳保。胳膊医好了,本不多的积蓄也就差不多了。看来,他的新房子还要黑洞洞地敞一阵子了。
篇7:老童生随笔散文
老童生随笔散文
作为老童生,嗜好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的。不光他自己这么想,他老伴、儿子、儿媳、孙子,全都是这么认为。
上午的考试一散场,老童生就一脸正色地问表情复杂的考生:作文,作文究竟是怎样的题目?大约考生们还都没回过神来,也许是对他的问话没大听清,没人作答。老童生真的有点扫兴,后生们都考糊涂了吧?考场外已经没人了,是都走光了,他才没意搭思地转回身来,家走。
实在说,老童生的午饭都没吃好,因为他挨个问家人,谁知道上午的作文题目究竟是什么呢?家人顶烦他关注这个,所以,七嘴八舌地声讨他,似乎该是必然的结果。“你关心那个有什么用?”说话的,是他的老伴。老伴爱他、疼他,可谓几十年如一日,即便他在写作上再没出息,老伴也从没嫌弃过他。
不过,最近几年,他对每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格外关注,却遭到了老伴的反对,不是别的,家里没有中学生,关注那个有用么?老伴的想法,与老童生的观点,正好完全相反,人家老童生的想法是: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对后来者,是个很好的帮助嘛。
可是,每当他的想法一出口,就遭到了一片声讨:“谁听你的?”尖利的声音,不用问,是儿子抢先说。
“爸,人家如果给您稿费,我看花点心思,还是可以的。”儿媳对公公说话,一向是斯斯文文的,尽管骨子里的想法和表面不一样。
“爷爷爷爷,是你家的事情吗?”
老童生遭老伴的.声讨,遭儿子的斥责,遭儿媳绵里藏针的奚落,全都不恼,惟独对孙子的话,怒从心头起,他反问孙子:“谁教你这么自私?小小年纪,什么时候是个头?”
孙子却一点不在乎:“人不为己,天诛……”话音没落,爷爷一个耳光煽过去,屋里立即像开了锅一样,这回,老童生真正陷入被声讨的境地之中了。
晚饭过后,屋子里很安静,老伴、儿媳、儿子、孙子,全在客厅里看电视,惟独老童生在厨房的角落里的旧电脑前呆坐着,这时,他已经查找到了全国、广东、山东、上海等地的作文题目,他觉得,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出得忒一般。不过,对于助人的歌手遇到了困难,被他帮助过的人却无动于衷的过节,讨论一下,还是很必要的,不但可以以正视听,还能使年轻的一代懂得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他想了想,似乎是想好了,一双瘦骨嶙峋的手,在键盘上缓慢地敲击起来,文章很快成就了。他又反复检查了几遍,以为是病句、错别字以及标点不够准确的,统统改正过来。然后,习惯地发在网上。他满足地起身,上厕所,见客厅里只剩老伴和儿子,儿媳和孙子不见了,他们去了哪里?别看中午那不愉快还哽在他的心头,可他对儿媳、孙子的自私表现是理解的,如今的后生……现代意识……他从厕所出来,仍没见儿媳、孙子。出于好奇,他往孙子的屋里张望,见孙子和儿媳正趴在电脑前看着,孙子见他,把虚掩的门关上了。从孙子的眼神里,他似乎读出了什么秘密。
第二天,家人都出去了,孙子上学,儿子媳妇上班,老伴去了菜场,老童生打开孙子的电脑,在孙子的文集里,找到了孙子最新的文章,题目是:《爷爷今年的高考作文仍旧是零分》。文章虽然简短,但思想还是集中的,也还算切题,不过,文章里,把爷爷写成了守旧的古董……有些话,是大人的,他想到了儿媳,孙子的作文,历来都是儿媳指导,甚至她亲自捉刀……
“我就这样了……可孙子呢?”想到这里,老童生的眼前,突然飘来荡去的,尽是那些被歌手资助过的、而又忘恩负义的面孔……
篇8:老岁月老电影随笔
老岁月老电影随笔
广场上的露天大屏幕每天都在播放老电影,观众真不少。看着老电影,一些有关与电影的往事,也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幕幕放映起来。
我在童年和少年曾是一个十足的影迷,为了看电影哪怕是在日晒雨淋下走上几十里路,然后再站着看也乐此不疲,说起来与电影结缘也有四十年了。
电影确实是那个时代的标志性印记,精神财富匮乏年代中一点相当可怜的调剂品。如果能看场电影,那就格外惊喜。在我的记忆中的电影领地,是职工礼堂或连队的'露天白墙,每次连队放电影,附近连队的人都会赶来,那时候消息闭塞,每个周末,我就盼望“今晚有电影”的好消息。有时因消息不准,白跑一趟,大家就互相调侃,说你看的是《月亮照白墙》,他看的是《白跑路的小英雄》,听着自己取的电影名,也会开心大笑,忘记白跑一趟的遗憾。
记得我读初二那年,离学校最远的一个连队中午要放电影《霍元甲》,我和许多同学都去了,电影太精彩了,屏幕上的“再见”俩字出来,才把我们拉回现实,急忙赶到学校,下午第一节英语课已经上了半个小时!英语老师罚我们抄单词,每个一百遍,有几名同学竟然炼会了用两支笔一起写单词的功夫呢!
再后来有了网络电影,我“恶补”了好多电影,大部分是战争片,里面的英雄人物仍令我产生敬佩之情,这些老电影向人们展示了一种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我觉得应该珍惜,应该赞美。看老电影,虽说是重复看,但是我依然会兴奋,依然会感动得流泪,那是我人生难以割舍的情节,看的不仅仅是电影,更是一种记忆,一种岁月,一种历史和梦想。
篇9:班主任老晋随笔
班主任老晋随笔
初三那年,老晋是我们的班主任,他仅比我大5岁。
一见面,老晋直接点到我:“你,当班长!”
我晕了:“您也太逗了吧?查查我的履历,成绩糟糕,顶撞老师,打架。”
老 晋只说了一句话:“咱俩对脾气!”
从那时起,我对学习渐渐有了兴趣。老晋的课讲得真不赖,为了讲鲁迅,他连续一个月不刮胡子,胡子又黑又浓,跟鲁迅的.胡子一模一样,同时也理了发,每一根头发都直直地竖着。更为另类的是,他穿了一件土里土气的黑袍,直面全班同学。我们笑得肚子疼,后来,不笑了,就觉得讲台上站着的不是老晋,而是鲁迅。“鲁迅”嬉笑怒骂,说古道今;我们洗耳恭听,受益良多。
那时,学校的管理很混乱,很多学生被校外的小混混骚扰。最让老晋担忧的是,“四大校花”统统在我们班。
一次晚自习,老晋正在讲课,三个混混破门而入,领头的那个气势汹汹,显然是“老大”。他直奔“第一校花”赵颖:“做我女朋友吧!”
赵颖吓得浑身哆嗦。
这时,老晋走过来,只一个字:“滚!”
话刚说完,“老大”的小弟抽出了铁链子,直奔老晋。我立即起身,操起一条凳子甩了过去。
很快,全班乱成一片,我带几个男生冲在前面。
老晋很淡定,依然是一个字:“打!”
三个混混被打得鼻青脸肿,想逃,门被堵了。老晋朝“老大”撂下一句狠话:“从现在起,我的这些弟弟妹妹如果有事,你们就完了!”
一些同学趁机说:“联系派出所。”
老晋却摆摆手:“就这么点破事儿,犯不着麻烦我那帮学生!”
自那以后,全班一片安宁,大家都服了老晋。
中考说到就到,全班一多半同学上了高中,还有几个上了中专。聚餐时,老晋说:“你们这个班,是最合我脾气的一个班,记着,不管什么时候,遇到难事,找我!”
我们都哭了。
三年后高考,我落榜,接着报名参军。老晋知道后,请我喝酒,说:“你有血性,适合当兵,去吧!”
此后,我时刻记着老晋的话,入伍第三年争取到一个考军校的名额。老晋听说后,兴奋得一连几天没睡好,搜集了很多资料寄给我。接着,不幸的消息传来,我超龄了,无法报考。老晋知道我的情况,我的实际年龄并没超,只是小时候报户口时报大了一岁。
为此,老晋专程给部队首长打电话。首长说:“需要市级户籍部门的证明信。”于是,老晋调动全部人脉,几番周折,开出了证明信。只是,军校招考已经结束。
退伍后,我找的第一个人就是老晋,老晋破天荒掉了泪:“哥没把你照顾好!”
我泪水横飞,与他紧紧抱在一起。
去年,老晋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不幸患上了脑梗死。不用谁招呼,知道消息的同学全回来了。大家守着老晋,泣不成声,直到他出院。
出院后,很多同学并未散去,天天陪他遛弯、聊天,甚至为他做饭。他的心情格外好,恢复得很快。
同学们说:“今年,我们毕业20周年,聚聚吧……”
“这段日子,咱们一直在聚啊!”老晋说。
我们早已泪流满面。
篇10:老何杂文随笔
老何杂文随笔
我再次见到老何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人。
当然,原本我们也谈不上认识,更谈不上熟悉。因为认识是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事情,我能认识他,他未必认识我,哪里算是认识呢?同样,我对他算是有一些了解,而他可能连我是谁都不清楚,自然也算不上熟悉。
我关于他的信息来源主要是第三方和自己最初的记忆,比如村里的传言,比如他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印记。尽管这些信息的来源多半是发生在我小的时候,而他的实实在在的印记有的已经斑驳,有的已经风化而逐渐模糊。
这些印记包括他曾经吹过悠扬的竹笛,拉过如泣如诉的胡琴,只是这些声音已然久远,我连自己究竟有没有听过都难以确认,不过的确久久地曾经在村里响起过,在村里的口耳相传中鲜活过;他还能用极短的时间在墙上写出潇洒的大字,画出逼真的画像。这些大字曾经频繁地出现在村子里最为显眼的墙壁上,激荡过许多年轻年老的热血,匹配过一个群情勃发的时代;至于他画的领袖像则更是出现在村里被称为“宝书台”(“宝书”的含义有一定年纪的人应该不陌生)的墙体上,那几乎是村里最为神圣的建筑,只是打我记事起,我并没有见过一副出自于他手的清晰画像。
我记事的时候,他已中年,在外面做起了生意,很少在家,据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富人之一。
他女人和两个孩子常年在家,但女人不种地,也不做其他农活,通常会提着一个竹制的小提篮到集镇上买菜做饭。别人拉着水牛扶着鉄犁和田野搏斗的时候,那个女人可能正在轻巧地磕着瓜子,不时还会流露出不屑的表情。他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和我仿佛年纪,他们吃得零食穿的衣服,都是我们不敢奢望的。他们竟然有彩色蜡笔,而且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它画画。只要是他们画的画,老师都会表扬,因为他们的美术作业本上五颜六色,可以用彩色盖住粗黑的铅笔,只有他们画的花才是红色的,在灰白的年代和灰白的乡村,连老师们对于彩色都是倾慕的。
他们还画过天安门城楼,一层一层的,两端尖尖的,他们说那是龙的形状。我们没见过龙,但是见过河道里穿梭过得龙舟,确实能够对的上。
他家盖起了全村的第一幢二层楼房,楼梯就在我们称为“堂屋”而他们称为“客厅”的地方,从家里就可以直接上二楼。他们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喊我们到他家楼房上玩儿,这个极少的情况是指他们心情极度高兴或者他们实在百无聊奈需要我们陪伴和慰藉的时候。
我也因此极其偶尔地看到了老何。当然那时人们还不怎么喊他老何,叫名字的居多,只是他究竟叫什么名字我已然记不大清了。他明显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他梳着整齐的头发,背在后面,露出宽阔的脑门,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和同样笔挺的西裤,每个纽扣都扣得严严实实,手腕上的手表不巧遇到了太阳光的`反射发出刺眼的光芒,同样刺眼的还有他乌黑的皮鞋,整个人始终不怒自威。满是泥泞的山间小路,他能把皮鞋维护的这样,直到今天,我都想不出他有着怎样的天才。
他的妻子我倒是常见,矮、黑、稍胖,喜欢耷拉着脸,较长,且很少有笑容,属于丢在人堆里一秒钟就能被淹没的那种女人。尽管她有时尝试着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但就是没有办法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留下什么好印象。即便是完全不更事的我们都觉得,这两个人的组合有那么点不对。而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也几乎很少看到老何和她之间的交流,只是女人在打孩子的时候,老何会阻止,这倒是他们交流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尽管非常地不友好,也有后遗症,因为争吵之后女人便会没玩没了的哭嚎,半个村子都难以幸免。
村里的大人包括我父亲、外公等等有时会论及他,外公还和他做过生意,赞赏过他做生意的果断决绝,说他特别有魄力,舍得花血本,他想做的事情一般都能做成。外公说得事情我后来零零碎碎地知道了一些,当外公花了很大精力才说服自己给别人送烟酒以拓展生意渠道的时候,老何已经在烟盒里送钱了。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外公立马就成了败将,而老何自然生意越来越大。
外公还渗透着这样一个信息,有本事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他就是外公言语当中那种有本事的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有本事的人好奇心也越来越重,经过多渠道的收集,老何在我的脑海中轮廓越发清晰起来了。
十八九岁的老何(那时应该叫小何)初中毕业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那时的他年轻、高大、俊朗,几年在外读书的经历把他身上的泥土气息洗刷殆尽,他声音洪亮,步履款款,一不小心会从嘴里说出据说叫做普通话的别扭言语。人们却不敢用惯常的轻薄来讥讽他,反倒觉得在他身上发生的合情合理,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成为村里大人小孩的关注所在。作为全村唯一的一个初中生,迅速地进入了众人的视线里。大队和学校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他可以在大队充当一个团委书记的职务,也可以在村办小学里当一个民办老师。
他选择当了一名民办老师。
乡村破旧的教室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见过世面的老师,成了新生代的先生,受到了全村老少的尊敬。每当夕阳西下,羊肠小路上,他的身前身后围满了半人高的孩子们,他会给孩子们讲故事,还会带着孩子们唱歌,在孩子们的簇拥下,他胸前飘扬的白色围巾轻盈地舞动着,像冬天圣洁的白雪。
他还会好几样乐器,一根竹笛是随身携带的,他能忽然从身后抽出来,只是轻轻地往嘴上一碰,立即就会发出清脆的旋律。孩子们只要是会唱的歌曲,他都会吹出来,村里的戏班子唱戏的时候,他只要听一遍,就跟一模一样地吹出来。
按照上级的指示,村里经常要搞宣传,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村干部有了主心骨。只要任务一来,队长大手一挥,叫小何来!何老师来了,微笑着,有求必应,写标语的时候他提起刷子在墙上一蹴而就,连不识字的队长都能觉察到他书法的遒劲有力;画领袖像,他也是稍作勾勒,和蔼可亲的领袖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人们虔诚地称颂着领袖,也顺带对那个画功非凡的年轻人久久地赞许。
他会当校长,当乡长,当市长,当省长,当画家,当书法家,当作家……村民们因为他而把所能想象得到的好事和美差搜罗殆尽;甩起辫子的姑娘们也开始吃吃地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终而觉得有些天高地厚,在泛起一阵红晕之后,姑娘们默默地低头,悄悄地远去。
他已心有所属。他恋上了大队书记的女儿,一个竟然也读过初中的农村姑娘,也在学校里当着民办老师。有学生据说都见过何老师经常在刘老师跟前吹笛子,还有学生说,办公室里只要何老师和刘老师在,其他老师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有事出去。
但学生们不再谈论何老师了,也不大喜欢何老师了,因为何老师不知怎么地像换了人似的,上课的时候草草几句就结束,也不唱歌了,尤其是他从不离身的笛子有好长时间再也没有响起过,稍微大一些的学生更是煞有其事地向别人透露,何老师和刘老师两人走路的时候都离得很远很远。
夜晚,村子坠入沉寂,人们坠入梦乡,后山的竹林会因为山风的惊扰而发出瑟瑟的声响,冷不丁地,似乎就在竹林中间,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声音,那是胡琴的声音。那声音简直就是一个女人的哭泣,自始至终地哭泣,时而轻声呜咽,时而顿足捶胸,时而风雷震荡,时而低徊婉转,长歌当哭,久久不绝。
那是何老师在拉胡琴。起初听的时候,村民在赞叹何老师才艺的同时也能听出何老师遇到了事情,有些同情,也有些惋惜。可他天天如此,再好听的曲子也会稀释了人们的辨别能力,听众的情绪转为漠然,渐而厌烦。最后,人们也不管他拉什么曲子,统称为《小寡妇上坟》,而在人们的判断中,他也成了一个病人,病的名字叫做:相思病!
刘老师没有继续同何老师交往过,她选择了一个同村不识字的年轻人,和何老师的贫农出身相比,那个人不但穷到一无所有,而且家里还有军属的背景。刘老师没有爱上竹笛和帅气,而是爱上了出身和前途。
何老师并没有成为村里最为显赫的姑爷,而是被学校开除回家了,原因是他的相思病使他目光时常呆滞,记忆丧失明显,有时候会自顾自地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已经不适合再继续教书了。刘老师成了校长,而她木讷的丈夫一如既往地木讷着,从一根木桩变成了一个石桩。刘校长的所有热情和冷漠和丈夫没有丝毫关系,刘校长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村里能懂这句话的没几个人,她丈夫更不懂。
再后来,邻村的一个姑娘自愿嫁给老何,还说结婚可以冲喜,然后他就和这个姑娘结婚了,这个姑娘就是他现在的女人。
这个女人竟然真的让老何的精神恢复正常,几年后,他们还生了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
再次谈论他,我已成年,老何一家已经全部进城,两个儿子在城里安家落户,不过,他的生意也戛然而止,因为他最主要的一个靠山——某一个国企倒闭了,他彻底断了财路。
十八岁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走上他曾经呆过的那个学校的讲台,人们会偶尔谈论他。我的好几个同事和他一道共过事,我半开玩笑地问过那些同事,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一个青年才俊真的想不开?就在我的身边,就在不久前还有过这样令人唏嘘的爱情吗?我的同事笑了,什么样的女人?长得还不如他现在的女人!看到我可能要往地上掉的下颏,同事说:“没什么奇怪的,那个年代和你们现在不一样”,可他又迅速改口:“也不完全不同,现在领导家的姑娘也还是很吃香,不过大队书记肯定不像以往那么吸引人”。
又停了一会儿,我那同事又改口:“还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爱情可能是一种荣誉吧!”
那个女人不是校长吗?现在怎么样?
她算个什么校长!小学三年级水平都不到,哪里能当校长。运动结束后,她父亲的书记当不成了,所有人都要通过考试才能决定是不是还能当老师。她不敢考试,自己回家了,吓得!
那老何也可以考试啊?
他是小聪明啊!出去一圈跑下来,看不上老师了,哪里还会考试呢?老师是清水的衙门,不如做生意来钱快,就转行做生意了。还是急功近利了一些,当老师安稳,他到老了,不见得会比老师好!
我听说他是个全才,是真的吗?
我同事笑了,看在什么年代,在那个年代,山里的初中生当然是人才。现在你说初中生算人才吗?
可他是不是有很多特长?比如书法,比如绘画,比如音乐等等,村里都把他当神话了。
有些天分吧,但水平真的很一般!
我同事说完,忽然煞有介事地看了我一下,他不如你,一门都不如你!
一阵冷风窜到我的后背,我凉到脚底。
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关于他的谈论。直到今年夏天,我回老家,父亲指了指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人说,那就是老何。我顺着父亲的手指往前看,就在路边,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男人正在蹒跚前行,须发皆白,杂乱地包围着一个瘦小的脑袋。他的身体快和地面平行了,肩上还耷拉着一个蛇皮口袋,正在捡小孩们喝完四处乱扔的矿泉水瓶和燃放过后鞭炮的外壳。
我爸说,他到底还是有些痴呆,现在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那天,村里有件大事,中午很多人在一块儿吃饭,隔壁桌上坐着老何,身边是一群和他年纪相仿的老人。那些人可能是他当年的崇拜者,总是和他拉话。我坐在隔壁桌上,听得很清楚,尽管他的声带已经沙哑到只能勉强地发出简单的字符,但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在尝试着讲一个故事。他说,有一条水蛇遇到了一只癞蛤蟆,水蛇想箍住癞蛤蟆,可是箍不到癞蛤蟆,就是箍不住癞蛤蟆,箍不住……箍不住……
他可能是记不得故事怎样往下发展了,很着急,声音在喘,越来越急促,人们提醒着,询问着,他就是讲不下去……
我忽然感觉到他很难过,可能还在轻声地哭,场面很安静,人们逐渐兴趣索然,逐渐散去。
一个更老的女人走了过,拉起了他,要带他回家,那是他的女人。
那个女人认识我,和我招呼了一下,还问我以前当过老师有没有什么养老金,让我关心一下。我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个女人不像记忆当中的那么讨厌。
篇11:老人力随笔作文
老人力随笔作文
人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变得越来越健忘,“呃——那个什么……”经常会冒出类似的话语吧!
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老人力上身了”。一般说来,这是人上了年纪后才可能出现的现象,有人称之为“老年痴呆”“老糊涂”,而我们却偏要说:“那家伙的老人力真带劲呀!”
这样说的话,会觉得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积极性也上来了。
人上岁数,开始丢三落四了。不过对于自己来说,这只是迈向未知领域的开始,仿佛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春。
又仿佛是乘上宇宙飞船,闯入人生的旅途,一路颠簸前行。从幼年区域闯过少年区域、青年区域,又从中年区域逼近老年区域。于是,拥有了从未体验过的“老人力”。
其实,即使不去老年区域,人类原本就有忘却力。当记忆力的发动机嗡嗡作响的时候,在旋转轴的另一侧,忘却力也被释放了出来。
我已年过花甲,被称为“痴呆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所以,对于这样的称呼,我并不感觉特别沮丧。不过又听说,大家似乎也觉得这种叫法有点不妥。于是,在一次大家共同赴外地考察下榻某地的晚上,有了这样的`话题。 顺便说说,所谓的路上观察学会其实不过是个由区区数人组成的小团体。大家相约去外地考察时,才有一同住宿的机会。
那一次,我碰巧和藤森照信、南伸坊同住一个房间。其时,妙语连珠,诸如好友间的笑骂、嘲笑等,可谓应有尽有。我就是和这二人一边聊着“痴呆老人”的话题,一边陷入了思考。在我看来,这二人也逐渐老糊涂了——想不起名字、记不清事儿、想不起日期,而且这种状态逐渐常态化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把“长老”叫做“痴呆老人”毕竟不太合适吧!反正大家迟早都要变成老糊涂的,所以,还是想个稍微妥帖点的词语吧!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痴呆”看成是一种新能量,并赋予它一种积极的意义呢?叫“老人力”如何?就这样,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人把“老年痴呆”看成是一种新能量。
篇12:老屋老猫随笔
老屋老猫随笔
我记忆里的老屋,是敞开的。老屋的周围,青山抱水而立,夏日青翠,冬日宁静。远处田塍纵横,春天的时候水稻生长,清香袅袅,扑鼻而至。
老屋的确很老,是爷爷奶奶年轻时亲手所建。幼时的我便住在这里,由爷爷奶奶照顾。老屋的墙是泥做的,檐牙高啄,铺满了玄色的瓦片。
我与老猫的相识,便在这砖瓦之上。幼时的我淘气顽劣,常常喜欢顺着梯子爬上屋顶,然后张开双臂,在屋脊上摇摇晃晃地行走。玩累了,我就躺在瓦砾间,看着月升日落,斗转星移。有一回,我躺在屋檐上数星星,忽然感觉脸上一阵湿濡,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舔我的脸。我侧过脸,发现一只小猫正盯着我,眼睛水灵灵的。
小猫通体雪白,零星地长了几根稀疏的黄毛,只是面相老成滑稽,于是我便唤它老猫。
老猫的到来,让老屋增添了许多生气。老猫的性子淘气得很,它喜欢玩毛线球,常常咬着一根粉红色的线头在屋里上蹿下跳。从沙发跳到相框上,再跳到茶几上,软软的肚子撞在玻璃上竟没有一丝声响。只是可怜了老屋,狼藉遍地,什物上挂满了交错的毛线,彼此纠缠勾绕,分也分不开。亏得奶奶偏爱它,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它,任它在里头闹得天翻地覆。
老猫不喜欢吃鱼,却偏偏钟情于人的食物,尤其是米饭。于是,爷爷给了它一只碗。老猫聪慧,起初还有些不熟练,但很快就学会了在碗边乖乖吃饭。我常常抱着老猫爬上屋顶,坐在瓦片上,于皓月下吹奏排箫,它就趴在我身旁,静静聆听。
后来,老猫渐渐长大,长出了金黄的`毛发和锋利的爪子。
我和老猫一日日长大,一晃已有十年。老猫越发胖了,有一日,我拿着盛好的米饭去逗它。它正在午憩,费了好大劲才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伸出舌头,却怎么也够不着碗沿。我这才发现,老猫真的老了。
猫是有灵性的。老猫走的那天,它跳到我的怀里,我明白它的意思,于是我爬上了屋顶。村里人家的屋顶都是连着的,我抱着老猫,走啊走,走遍了整个村子。后来,我抱着它坐在瓦片上,我用唇抵住排箫开始吹。彼时,暮色正好,霞光流溢,天边有大朵大朵的火烧云,殷红色的,格外好看。我轻轻地吹着,乐音清脆如铃,乘风而去。我说不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既不悲凉,亦不凄清。老猫枕着我,静静地听着。一曲毕,我垂下脸,老猫耷拉着脑袋,安然阖目,睡着了一般。晚风吹拂着我的脸庞,轻轻地,凉凉地。
再后来,我们搬家了。爷爷用一把朱红的大锁把老屋给锁了。他说这样老猫的魂魄回来的时候,就不至于找不到家。
我站在老屋的门口。而老屋,被岁月锁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