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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来是为斗争的

篇1:我生来是为斗争的

我生来是为斗争的

对人来说,最最重要的就是尊严,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佚名

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爱因斯坦

一个人的生命是可宝贵的,但是一代的真理更可宝贵,生命牺牲了而真理昭然于天下,这死是值得的。 ——鲁 迅

人生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爱因斯坦

生命的长短以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以贡献来计算。——裴多菲

我生来是为斗争的。 ——罗曼·罗兰    寻能使自己值得献出生命的某个东西。 ——武者小路实笃

要探索人生的意义,体会生命的价值,就必须去追生与死,安与危,乐与苦,常常是检验人生价值观的尺度。 ——佚 名

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 ——奥斯特洛夫斯基

生命的价值,正是在跑好自己承担的这一里程中体现出来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限,但人用生命所创造的价值,却可以与世长存。 ——佚 名

生命的`价值在于使用生命。 ——泰国谚语    人不应该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佚 名

生命力同人性一样普通;但是,生命力也和人性一样有时是相当于天才的……——肖伯纳

人的价值并不取决于是否掌握真理,或者自认为真理在握;决定人的价值的是追求真理的孜孜不倦的精神。 ——莱 辛

人人须日日改过,一旦无过可改,即一日无步可过矣。 ——陶觉

生活里是没有旁观者的,

——伏契克

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人。 ——毕达哥拉斯

自信是英雄主义的本质。 ——爱默生

如果你真的相信自己,并且深信自己一定能达到梦想,你就真的能够步入坦途,而别人也会更需要你。 ——戴尔

能够反躬自省的人,就一定不是庸俗的人。 ——布朗宁

让我们学习如何接受自己——接受以下的事实:我们在某方面很行,在别人方面则有极限;天才稀有,而平凡几乎是所有人的命运,但是善用自己技能的仓库,便能丰富我们平凡的生活。让我们接     受自己感情上的脆弱,了解人人心中都有某种恐惧潜在,而正常人则是愿意快乐而勇

敢地接受生命的极限与机会的人。——佚名

要有所行动,然后认识你自己。 ——蒙田

悟道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心胸宽广地活着。 ——正冈子规

知道事物应该是什么样,说明你是聪明人;知道事物实际上是什么样,说明你是有经验的人;知道怎样使事物变得更好,说明你是有才能的人。 ——狄德罗

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

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车尼尔雪夫斯基

人都有两面,一面是自尊,一面是自卑,这两面永远矛盾地存在人的心灵深处,人活着可以逃避许多东西,但是无法逃避自己。 ——佚名     认识你自己吧。 ——苏格拉底

每个人都是自己前途最权威的设计者和建筑者。自信和自靠,是坚强性格的主要依靠。 ——佚名

死亡是最大的祸害,因为它断绝了希望。 ——哈兹里特

篇2: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我们斗争是为了什么?

简介:《为权利而斗争》是耶林的一次演讲,这本书简短但经典,在推进现代法治的进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本书的版本之一是郑永流教授的译本,他在译后记提到自己初衷拟用“为法权而斗争”,笔者个人认为更贴切些。

耶林首先引出法权,随后指出为法权而斗争的不可避免;斗争对于法权的意义――是本演讲的任务。

“唯有正义用来操持干戈的力量与其执掌天平的技艺比肩并立时,一种完满的法权状态才存在”意思就是说当法权是公平的,且是严厉的不可侵犯的,法权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不然人人都来侵犯,岂不是乱了套?

“一些早为公众舆论所谴责的制度长仍可以长久地苟延残喘。使之得以保全的并非历史惯性,而是关乎其存在的利益的抵抗力量”让我们想想,有些制度的存在,明明已经不符合时代的需要,但是它们一定关乎着某些利益得以存在,这些利益阻挡了时代的洪流和人民对它的不满。

“为私权而进行和法律斗争时,不是因为聚首在此的我们恰好对私权具有最大兴趣,而是因为在私权中,真正的事实关系具有最易遭受误识的危险,也即不仅来自外行,还来自法律者本身。”我们的私权理应不受侵犯,但是如果它被侵犯而侵犯者不能被惩罚,这就是法律者的过错,所以我们为私权而和法律斗争,是对法律者的行为的斗争。

当某国因为一块寸草不生之地与敌国发生战争,当中世纪的骑士向对手下战书,当农民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诉讼……“驱使受害人提出诉讼的不是利益,而是对遭受不公的道德痛处。”他们的行为无疑是不理性的,是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的买卖,但是这是对道德的自我维护。想想吧,一个国家,能因为是一小块没用的土地就放弃其所有权了吗?一次妥协,可能换来的是第二次以及无数次的权利的被侵犯。

对于个人来说,情况可能没有那么严重,但是个体的叠加就是集体。“作为个人的行为是无害的,但上升到行为的一般准则,却意味着权利的毁灭”妥协意味着对自己和集体道德的背叛。当我们权利被侵犯的那一刻,我们必然做出牺牲,或是权利牺牲和平还是和平牺牲权利。

“主张权利同时是一种对集体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同时是为制定法而斗争。在争执中,不仅关涉到权利主体的利益,关涉到制定法体现于其中的具体的关系,正如我所称的,具体的关系是一个影像,在这个影像中,制定法的瞬间关照被捕捉和固定下来,即使不触动制定法本身,人们也能击碎和摧毁它,而是制定法本身被蔑视,被践踏。只要制定法不应是无用的游戏和空洞的废话,制定法就必须被维护,与受害者的权利一同陨落的是制定法本身。”我们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为法律者表明自己的态度,态度的叠加自然能影响法律者制定法。

比如20世纪英国的激进女性参政运动,无数的女性牺牲的原来的生活(如果它们是值得留恋的)去绝食、与公权斗争。她们闯入演说会场质问首相或大臣,为了唤起社会各方人士对妇女参政运动的关注,她们还采取了激烈的手段,破坏设施、纵火、自杀等形式。――“真理总是真理,即使真理是被权利主体在其自身利益的狭隘视角发现的,它也未失去它凌驾于人的秉性之上的权力。”

“一个国家终究不过是全部单个个人的总和,正如单个个人会感觉、思考、行动一样,一个国家也会感觉、思考、行动。”耶林把为权利而斗争视为神圣的使命,这对于我们――作为国家中的个人,是必要的需要完成的事情。“斗争是法永远的天职”,罗马帝国的辉煌,更多的是罗马人健全的是非感。“客观不法和主观不法被严格区分开来,前者仅仅涉及简单的归还所欠财务,后者还涉及刑法,或是罚金,或是剥夺名誉权,正是在恰当的范围内保留这种刑罚,是中期罗马法最完善的思想之一。”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怎么连私权都保护不了呢?那些对国家的发展充满希望的人,更加应该从自己做起。“三尺巷”的故事已经不符合现代标准,的确换来的和平,但是对双方的权利都有了侵害,这事谁还会做呢?

正义的确需要成本,很多时候我们也不会为了一块钱去打官司,但是当别人为了一块钱打官司时,我们也不应该感到奇怪,反倒该拍手叫好。

篇3: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1872年3月11日,枢密官耶林教授在维也纳法律协会上做了以《为权利而斗争》为题的演讲,这次演讲给人一种“有奇书读胜观花”的感受!

耶林首先通过用财产为喻体引出法权和财产一样在不同的角度和时空中它们所偏向的立场是不同的,法权概念并不总是宇和平的、安宁的、秩序的的观念相连的,它也和斗争系在一起的!而这一事实的论证就是习惯法和制定法的发展史。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件事是:法是一场不歇的斗争。法是伴随痛苦而产生,“一切法律规范把道路铺在被践踏的利益之上,利益必定被牺牲掉,以便新的法律规范能够产生”。一种新的法律规范的诞生就意味着一种新的权利即将得到维护!耶林自然而然的提出为权利而斗争!如果或者国家机关妨碍了这种斗争,或者其他原因,一部分人失去了为权利而斗争的勇气,那么他们就同时加给其他人以不同的重负!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制定法的守护者和执行者!所以作为一种义务和责任我们要为权利而斗争!

利益不是驱动我们为权利而斗争唯一的'动机,权利它的灵魂就是人格,当我们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的人格遭到了鄙视!为了我们的人格我们必须为权利而斗争!权利源于人格这样的例子,我们在生活中也会经常发现。在《新京报》上曾经载过这样两篇文章:一盆猪油引起的十几年官司、一块钱引起的纠纷。我们知道无论是一盆猪油还是一块钱单纯的从利益的角度来理解都不值得我们去起诉,但是当它们和人格挂钩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要争论到底的事!标的只不过是为权利而斗争的导火索,背后关涉的是人格!为权利而斗争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正如《为权利而斗争》书所述:“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

“法是不断的努力。但这不单是国家权力的,而是所有国民的努力。”当我们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我们履行了自己作为社会一员的义务。拒绝不法这正是国家赋予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的彰显!为了营造一个更有利于大多数人生存的社会我们必须为权利而斗争!而这种斗争的勇气需要道德的力量的支持。“一个在私权的低层领域中没有勇气进行公正斗争的民族,也没有勇气在关涉国家和国家的权利时进行斗争”,所以“维护私人生活中的是非感,是政治教育的最重要的任务,因为今后将决定国家命运的整体力量最终从中产生。”

国家、制定法应该维护这种是非感!当时德国的法律缺陷成为耶林继续演讲的话题,他通过古罗马法的例子向我们说明了: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我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将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但是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对既统一又矛盾的分类,程序法使实体法得以实施,但是有时候为了保证程序法的实施必须要放弃实体法,这是唯一最好的选择。当然我们说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并不是对这些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言,而是把法律本身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或者说是片面的东西去掉!按照马克思法学的理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人们行为规则的体系,法律应该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所以法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故我国的法律就应该不断的改善进而不断的完善,以便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大众。否则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就是有害于或者保守的说是不利于人民的法律。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我生来是为斗争的(通用9篇)

篇4:为权利而斗争下

为权利而斗争(下)

第四章 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

到此为止,我对前面提出的两个命题之中的第一个,即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其自身的义务这一命题详加论述。下面我开始对第二个命题,即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这一命题展开讨论。

为了给这一命题立稳根据,无论如何有必要对客观意义上的法与主观意义上的法的关系,不管多少做些更深入的考察。这一关系的核心在何处呢?如果作如下判断,就是在忠实地传播广为人承认的见解,即前者为后者的前提。换言之,具体权利只有在存在抽象的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方能成立。依通说,两者关系不超出这一判断。但通说的思考方法完全是片面的,因为它只强调具体权利对抽象的法的依附,通说忽视了这种依附关系在相反的方向上也同样存在。不只是具体权利从抽象的法中获得生命和力量,并且相反地将获得物返还给抽象的法。权利的本领在于实际上被实现,因此一次都未经过实践,且即使参加过,现在已失去实现机会的规范,不能称为法规范。这样的法规范如松弛的发条,对启动法律机械不生作用。因此,摒除这种规范也毫无影响。不问是公法、刑法还是私法,这对法的任何部门都同样适用。罗马法把不使用(desuetudo)作为法律废止的原因,明确的加以规定,与之相应的是,权利之不行使延续一定期间致使具体权利消灭(消灭时效)。公法和刑法的法律实施采取了作为国家机关义务的形式。而私法的实施采取了民事权利的形式,及完全委诸私人的意思和积极的行为。在前一种情形,法律实施由国家机关和官吏来履行义务;而后一种情形,由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管是由于对权利的无知,还是懒惰、胆小怕事,私人因一定关系,不能持续且正常的行使自己权利时,法规事实上处于麻痹状态。然而,我们可以这样说,私法法规的现实性及其实际上的力量,只有在行使具体的权利时,且通过行使方得验证。而且,具体的权利作为权利,其生命由法规获得,同时其获得物又返还给法规。即客观的抽象的法和主观的具体权利的关系就象从心脏流出又返回心脏的血液循环一样。

公法规定的实施问题,仰仗官吏对义务的忠实程度。私法规定的实施问题依靠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动机,即取决于其利益关心和法感情的.有效性。因此如果这些都不起作用,即法感情麻木无力,且无能力克服对利益关心的懒惰,对纠纷厌恶,对诉讼缩手缩脚,此时法规只能是一纸空文。

这样一来有人也许会反驳,那也未曾不可,反正最终受苦的是权利人本人,不是吗?在此拿前面用过的敌前逃跑的例子为佐证。有1000人必须迎战时,若其中一人逃跑了,不会有大影响。但其中1OO人弃甲曳兵的话,忠实地死守阵地的人们随之增加了难度,抵抗的负担完完全全地压在了他们的肩上。我想通过这个例子事实真相已昭然若揭了。在私法领域存在着法与不法的斗争,需要万人团结一心的团体、国民共赴斗争。在此逃跑者无论是谁,都是对共同事业犯下了背信弃义之罪。因为它长了敌人的信心和土气,增强了敌人的力量。恣意和违法行为甚嚣尘土之时,常常证明负有法律防御之任的人们没有履行其义务。因此在私法上要求每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维护法律,在自己岗位上做法律的看守人和执行人。可以认为他的被承认的具体权利是由国家赋予的权能,即在他的利益圈之内通过为法律而斗争来抵御不法,相对于面向官吏的无条件且一般要求,它是附条件的特殊要求。主张权利的人就是在自己的权利这一狭小的范围内,维护法本身。但他的行动远远超出他一身的利益和效果。其行动带来的一般利益,已不只是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所自我主张的理念利益,而是任何人都感知到的极为现实的、极为实际的利益,即使对理念利益全然不知者,对这一现实利益也能理解。所谓现实利益是指保障、维护每个人都不同程度给以关心的交易生活之稳定秩序。如果雇主不适用仆婢条例,债权人不能冻结债务人之物,普通的购买者不尊重正确的度量和官定价格,这不但使法律理念的权威陷人危机,同时也放弃了市民生活的现实秩序,其有害结果波及之广不可预料(例如整个信用体系将遭受沉重打击)。因为即使我决心为实现明确的权利而斗争,若可能的话,我倒宁愿避开斗争――把我的资本从本国移到国外,商品不是从国内采购,而是从国外进口。在这一事实之下,具有勇气适用法律的少数者的命运是千真万确的殉教。他们不知晓放纵恣意妄为,他们强韧的法感情对他们而言变成了真正的诅咒。被本来或许会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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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为权利而斗争》读书笔记

《为权利而斗争》读书笔记推荐

《为权利而斗争》在这本书中耶林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首先认为法的力量不在于条文,而在于行动,接着阐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和社会的义务,更是国家得以存在、个人得以发展的保障。最后作者强调了个人的“法感情”与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指出对损失财富的补偿,远不及对于人格尊严与社会伦理之伤害的补偿重要。对人格尊严与社会伦理的坚决维护,才是依法主张权利的核心。书的.篇幅很短,虽说观点现在也不算新鲜,但其中激昂的宣讲,还是让人心潮澎湃……

读过《为权利而斗争》这部书后收益颇丰。耶林在书中运用质朴的语言、严谨的推理演绎、令人信服的说理,解答了他所处时代(100多年以前)人们对法律认识的困惑。应当承认的是,这些困惑仍然存在于在当代中国人。即便是在耶林演讲100多年后的今天,《为权利而斗争》对于提升现代人的法治理念,帮助现代人正确认识法律的科学性及价值,引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方面所展现出的智慧光芒依然璀璨。读《为权利而斗争》会感受到一代大师思想的深邃。原来不知为什么会有“德国民法典是以耶林精神实施的”这一至高的评价,读过此书方有所领悟。

篇6:为权利而斗争读书笔记

为权利而斗争读书笔记

为权利而斗争读书笔记

一直想读一本关于法律的文章,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哪一篇比较好。后来询问学法律的朋友,其中一写为我推荐了《为权利而斗争》这篇文章。于是就读了一番,读后感慨颇多而且有了新的体会。

老实说在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本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象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象是缺乏血肉的骨架。而诚如耶林所言,在经理了一件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沉甸甸的六个字。

如果说前面耶林是在替权利人在较低层次上向权利侵害人开火,那在本书第六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比如说,在证据上将非法等同于未经同意。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非法录制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用。这里就将“非法”与“未经同意”划了等号,认为只要未经同意就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是非法的?除去少数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债权的存在而未经同意录音录像,既不会违法,又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何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如果在过去,法律出于对债务人这一弱者保护的考虑,将法律的'天平想其倾斜,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在信用危机的现代中国社会里,究竟是债权人处于优势,还是债务人处于优势?从“借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的俗语中看得一清二楚:如今的杨白劳已翻身做了主人,黄世仁则在借出钱后成了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在债权处于优越地位的今天,如何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就成为立法的重点,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规定即是明证。在西方,只要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取来的证据哪怕是具有非法因素也可以用。()民诉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不承认公民私自的录音录像是证据,就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举证资源,当事人保全证据的权利缩小了,很多事实就无法证明,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篇7:《为巩固新中国而斗争》说课稿

《为巩固新中国而斗争》说课稿

最后,报效祖国的方式很多种类。我们学生目前最应该做的是用科技强大我们,让敌人不敢来欺负我们,不战而胜。

小结

方式:师生共同小结。先由学生小结课文内容,教师再补充提升。(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检测

提供错误材料进行《历史诊断》,通过纠错的方式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

反馈

完成《教学反馈表》,实现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

布置作业:

每个时代都有的英雄,请结合本课内容为你崇拜的英雄写个小传。

板书设计:

教后反思:

1、为突破“抗美援朝”这一重点,同时又是情感目标的`要求,教学设计上采用了《人生AB剧》的形式,提出辩论题目:“抗美援朝斗争中,中国是否该参战,出兵值不值得?”提高学生判断、分析、归纳问题的能力。

2、课前放手让学生查资料、制作,课堂上演示、新闻发布、讨论,使课堂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一个环节,达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目的。

3、结合课文内容,加上时代特色,写历史小论文,发挥历史作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使学生联系自身谈自己的真情实感,从而深刻体会和理解志愿军战士的革命英雄注意精神。

我的说课完了,谢谢大家!

篇8:为梦想而努力斗争美文

为梦想而努力斗争美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棵参天大树,做国家的栋梁,为人民造福。你的'梦想是什么?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呢?

要想实现这个伟大的梦想,必须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作为学生,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学校,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要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为学校争光添彩;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将来为祖国的富强贡献力量。祖国富强了,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你听说过“南京大屠杀”吗?1937年12月,日军攻占南京后,30万同胞被屠杀,无数房屋被烧毁,南京城血流成河,变成人间地狱。现在祖国越来越富强了,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

其次要诚信友善。孔子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印度古谚有“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有诚信友善,才能获取他人的信任,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有可能获得成功。182月12日,原美国总统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家里很穷,没机会上学,十几岁就当了村里杂货店的店员。有一次,一位顾客多付了几分钱,他为了退这几分钱跑了十几里路。还有一次,他发现少给了顾客二两茶叶,就跑了几里路把茶叶送到那人家中。林肯的诚实守信怎能不赢得周围人的喜爱呢?

最后要勤奋刻苦。天道酬勤,勤能补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苏秦,年轻时常常读书到深夜,非常疲倦,容易打盹。为了读书,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向自己的大腿上一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过来,就可以继续读书了。苏秦不分昼夜,勤奋读书,最后,他兼佩六国相印,总辖六国臣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要想成功,就得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努力向前!让我们为梦想而努力奋斗吧!

篇9:我用一生来爱你散文

我用一生来爱你散文

世上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与某人的邂逅也是如此。

在若凡心中,世上有两个某人,一个人是女孩阿瞳,一个是“某人”品牌青钱柳凉茶饮料。此刻,若凡坐在办公室里,桌上摆着“某人”饮品,一只蝴蝶定格于一本散发忧郁的日记本上,像一枚岁月的书签,阳光将某人的影子投射过来,窗外秋阳正灿烂。

“一见某人就清心”,这是“某人”凉茶的广告词,也是他与某人见面时的感觉。初识阿瞳,缘于公司组织的一次户外活动。那天,山谷中云雾弥漫,山顶却豁然开朗,四周恍若仙境,风儿吹拂她的长发和裙袂,像要迎风飞翔,阳光打在她姣美的脸上映出圣洁的光茫,让若凡感觉阿瞳美不可言,一种说不清的情愫由然而生。回到县城后,若凡经常捧着“某人”凉茶,绿色罐体上“一见某人就清心”广告词像是为他量身打造,凉茶的广告在县城深入人心,由“某人”想到某人,他觉得遇见某人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某人的身影让他欲罢不能,眼角那片深情,唇边那抹浅笑,白天伴他上班,夜晚伴他入梦,若凡确认自己深深喜欢上了某人。相识于户外,相恋于网络,两个终该相遇的人迟早会遇见。陌生―熟悉―无话不谈―无声胜有声,若凡与阿瞳相见恨晚,在那种越来越相通的默契里渐渐相知,两个不同命运相同气质的人成为灵魂上的知音,他们都认准对方是生命里的全部。他记不清最开始是怎样称呼对方的,某――人,成为相互最准确的指代。在QQ群里,好友们都认为是青钱柳凉茶,没有人知道是彼此的暗语。在茫茫人海中将你遇见,在沧海桑田中把你遇见,这一遇见还能忘却吗,自此刻骨铭心。某人和某人,深深知道。

认识某人,恋上“某人”,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某人”微甜回甘,有一种苦涩的香味,那种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像极了恋爱时的心情。若凡看过“山楂树之恋”的电影,他想如果导演能拍出“青钱柳之恋”更能描摹恋男恋女的心扉,甜甜的,涩涩的,暖暖的。中国青钱柳,城步是原乡。阿瞳说她的家乡十万古田脚下,有一片湖南最大的`野生青钱柳群落,村民都称“摇钱树”,小时候进山的时候常嚼这种树叶,再喝一口清洌的山泉,一天都觉得神清气爽。

阿瞳说,认识某人后,她常对着“某人”青钱柳凉茶幸福的发呆,她想着某人也在深情的想着她。她说,她和某人一定会在一起慢慢变老,等到她们老得到哪也去不了的时候,她仍是某人手心里的宝。她相信“某人”一定会给她们带来幸福未来。

思念是最温情的等待,相爱是最浪漫的结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厮守是最长久的答案。“某人”――中国第一青钱柳凉茶饮料,某人――他生命中最美好最温暖的名字,某一年某一月某一天,“某人”和某人终会成为一个世纪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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