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册是针对那些刚刚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是小编整理了一建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注册条件最新规定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一建注册条件最新规定解读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如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等。
变更注册是指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情况。变更注册的条件包括:
注册建造师需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延续注册是针对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人员。延续注册的条件为: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人员,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一建一年可以注册几次
有的地方要求一年内注册次数不能超过两次,有的地区要求不能超过三次,一旦被发现一年内频繁注册次数过多,就会被重点标记和监管。要么提供社保证明解除;证明不了,那么证书的使用就会处处受限
一级建造师对注册单位还是有一定要求的,不是随便一个公司就可以注册的,需要具备相对应的施工资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一级建造师选择注册单位时需考虑的首要因素是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即单位是否有承接相应规模和技术难度工程项目的能力。
一般而言,具备高级别资质的企业,往往具有更全面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更强的技术支持,这对一级建造师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