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意义 《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一.考勤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第四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五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打卡,并负责将违规员工出勤情况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和绩效奖。

第六条 外出办事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当日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 职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核实备案,凡过期填写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计发全勤奖,绩效奖和当日工资,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当月全勤者,获全勤奖金30元。

第十一条免于打卡人员。

1. 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经理核准者。

5. 连班员工就餐时间不需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擅自下班者为早退。 第十三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打连卡,中午上班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迟到论。

第十四条 员工上下班未打卡者,以缺勤处理,有正当理由经直属经理核准于次日内填写补卡申请单送人事部签注。

第十五条 员工考勤,于每月底由人事统计,财务核对,经理审核后方能考勤计算工资,并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工作时间规定

第十六条 正常工作时间

1. 生产一线组长以下(含组长) 上午8点至下午20点

2. 主管以上及职能技术人员 :上午8点至11点30分

下午13点30至17点30分

3.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人事部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员工逾规定时间到退工和不到工时:

1. 超过5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2. 超过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3. 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4.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含5分钟)每分钟扣0.5元.旷工每小时扣4.5元。

5. 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给予警告一次处分,扣发50%全勤奖。

5次以上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扣发100%全勤奖。

6. 旷工按基本工资的1扣2比例扣减工资。员工无故旷工一小时,扣发50%全勤奖,给予警告一次处分,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100%全勤奖,给予申戒一次处分,连续三天旷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累计旷工五天者,给予除名处理,不结算工资。

第十八条 各部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三.请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 公假:

本公司员工因职业病、工伤、公司业务原因停工放假者,以公假论,公假应发给基本工资。

第二十条

例假:

1、一线员工每月休息1天,固定工资员工例假1天内不扣工资奖金和补贴, 计件员工例假1天无计件工资,不扣奖金和补贴,例假时间暂定每月二 十日。

2、办公室人员满勤天数为:自然天数减去2天,满勤者不扣工资,超过满勤者,应补发多出勤日数的基本工资。

第二十一条 事假:

1. 因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下午5时前申请,按程序逐级核实签字后,交人事部备案方为有效。员工请事假当月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请假超出规定期限应罚扣工资。

2. 遇偶发事故,应电话申请经科长和人事人员核实后准予补假。

3. 请销假手续办理;

(1) 获准请假员工将请假条和工卡交到人事部登记。

(2) 员工请假期满到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并取回工卡到部门报到上班。

执行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意义 《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执行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意义 《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在休假、请假时有章可循,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合理适度的处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参照执行,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其它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2、不同季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员工一个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当月可申请补休,补休有效期为1个月,过期作废,申请补休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均为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等除外)。

3、请假批准权限

员工请假在3天(含3天)以内的,由各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厨房由牛师傅批准。

4、请假程序

①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提前1天以上持请假单逐级请假,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

②请假单逐级得到领导签字批准后,员工应当日将请假单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作为每月考勤统计依据。请假单超出3日后上交,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③遇到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仅限1天。事后补填请假单。

④如遇特殊情况可续假,续假应提前1天请示。凡未请示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⑤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办公室进行销假。

5、特殊情况下的请假(如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但应由公司领导决定。

三、非正常考勤审批

1、华海易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厅、厨房执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办公室执行“一天两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时间以各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无法打卡时,均属非正常考勤范围。须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签字批准后,计正常上班。凡未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的,均按请事假处理。

3、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在每天(早)上班时先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电话请示,尔后补填《员工外出记录表》。一月内无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4、各级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员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除申请人本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各级审批人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备注:打卡范围,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除外,公司所有人员一律按照规定打卡。

五、考勤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

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包括忘记打卡或因天气等突发原因晚来)。超过三次机会,每出现一次迟到早退现象罚款半日工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统计

1、考勤统计时间为一个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

2、公司员工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七、本暂行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执行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意义 《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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