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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习体会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学习体会
黄景容研究员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职教20条》之3:“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学习体会
原文1: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
(一)学习体会:
1. 我国是个越来越需要大批大国工匠和能工巧匠的国家,可是需求侧的“呼唤”没有得到供给侧应有的“响应”。人社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需求在不断变化,没有应有“响应”的供给侧必须有相应的改革。国家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2. 本人认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都具有一心一技、一以贯之、一丝不苟的基本素质,都有精益求精、精益求新的本质特点。本人曾查阅三十多位大国工匠的事迹资料,发现他们中的多数虽然毕业于技工学校、中职学校,但都一边工作一边摸高自学或继续深造。程度不一的成功与他们边工作边研修的时间和层次成正比。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高等级技术技能人才要想实现精益求精和精益求新,尤其是精益求新,更应该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当然,这样的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名副其实,拥有“响应”需求侧“呼唤”的意愿和实力。
(二)实施建议:打破某种“玻璃墙”,把教育部分管的高职院校和人社部分管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高级技工班学生、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都明确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统一培养标准,按各自管理分工,开展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后备人才的培养。
原文2: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一)学习体会:
1.职教高考原名为“技能高考”。开始,在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试点。写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整体要求是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模式进行。本人在20出版的拙着《景容短语:技能教育杂谈》中分析了技能高考,题目是:可能“短命”的技能高考。话是硬了点,但有“可能”的修饰,没说死。几年的实践看,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2.普教高考考知识+学术;职教高考考文化+技能。前者以学历为特点,以升学为导向,筛选、培养知识研究型人才;后者以技能为特点,以就业为导向,筛选、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两类人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需要。毕业之后都得卷入职业大海,因此,两类高考都有存在的必要。由于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量更大,国家、民众应该更加重视。
3.不管“职教高考”会不会“短命”,实施的复杂程度不亚于普教高考。
(二)实施建议:
1.考试模块。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比例建议:非死记硬背的文化素质笔试面试占35%左右,非山寨版的职业技能应知应会占65%左右;
2.组织方式。可以借鉴普教高考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如,国家统一组织,地方按规定设置专门考试机构,按需安排考点、保密、查假、反腐做法等,但更应创新,如,
■考题方向:建议明确按产业分类,以现行职业标准为导向统一出题。
■出题专家组成:建议出题专家队伍中,行业企业实践专家占一定比例。
■实操考官组成:建议实操考官队伍中,行业企业实践专家占一定比例。
■考试方式多元化:如,线上线下相结合考试;借鉴公安部门驾照考试方式等。
■考试次数:建议一年多次。
■考生身份多元化:学生、社会劳动者、军人等,只要愿意,都可参加。
■考场设施:考试场地、设备、工位等,建议从政府所属的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中有偿租借。
3.免考建议。
(1)除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外,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免试入学;
(2)教育部、人社部推行的学徒制毕业的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分别纳入高职大专、职教本科招生职业技能科目的免考范围。
原文3:
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一)学习体会:
1.把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是国务院认可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体现,是国家优化职业教育结构的一个举措。这个措施,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及。由于涉及人社、教育两部管理体制问题,“玻璃门”厚实,几乎没有进展。
2.中央编办底下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国务院本《方案》也明确人社部负责管理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是技工教育体系三个层次中的一层,即使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中央编办的文件要求,也应当由人社部门管理。
3.人社部于20组织制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共9个文件。分三个小组。本人是三个组长之一,参与9个文件制定全过程。当时,大家的意见很一致:三类院校分别对应教育部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本科院校制定标准,在内涵建设方面要高于或先进于教育部对应层次的院校。请看技师学院设置标准办法条款:
第三条 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 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第五条 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 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上述四条标准要求,至少从年开始,技师学院们都在做。而高职学校,本科院校应都没有这些内容,但,这些内容的意思,近些年,逐渐出现在国务院的相关文件。
再看人社部《技师学院评估标准》对技师学院办学模式的要求:
第四章 培养模式
第二十六条 实行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模式,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方式。形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学校主动为行业企业服务、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机制。
第二十七条 校企合作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指导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院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
由行业、企业和学院等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能够定期开展工作,沟通行业企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等信息,指导专业发展,制定专业建设规划。
第二十八条 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与企业合作共同进行专业开发,共同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承担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师、高级技师的研修、培训任务,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共同进行师资培养,共同进行产品研发、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
第二十九条 每个预备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专业与5家以上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企业专家导师制度和企业专家督导教学制度。
第三十条 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建立了专业调研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重视专业的现代化建设,能够根据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的发展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适应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求。积极建设体现区域文化或民族文化的稀缺专业,传承和拓展传统技能技艺。
第三十一条 积极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稳步开展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贯通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有4个以上专业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第三十二条 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针对职业特点、需求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积极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在规范化培养的基础上,探索特色鲜明的个性化培养机制,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第三十三条 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形式完成教育培训任务。因材施教,制定分层次培养目标,探索弹性学制、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校园文化环境能够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体现人文底蕴、企业文化,突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行为习惯的培养,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职业生涯指导。
第三十五条 重视国际职业标准、人才选拔机制和成长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师资培训或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技能人才的培养标准、培养途径和培养机制等与国际接轨。
第三十六条 实行行业、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方面共同参与的办学质量多元评价制度,形成对培养模式、培养过程、培养效果的全面评价机制。
第三十七条 发挥骨干辐射作用,参与或牵头开展集团化办学,联合行业、企业及其他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等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优势互补,促进区域技工教育发展。
上述9个文件的前6个文件于2012年底和1月陆续发布。三个《细则》因人社部审批职能下放等原因未公布。出台的6个文件基本体现了2014年以来,国务院关于职业院校办学导向、培养目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立德树人、“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等要求。

退休之后,本人受邀到27个省的技工院校做过讲座或指导,进入不少技工院校的校园,大体了解各校办学情况:在办学条件不佳、办学资金不足、毕业生待遇不公平的“三不”环境中,三个层次院校,都在努力执行人社部制定的设置标准和评估标准。
如果按照近几年国务院关于职业院校办学的一系列新要求(比如,就业导向、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工学结合、“三个对接”等)来重新审视高等学校设置规定,那么,可以说,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对于技师学院来说,并非高不可攀。许多技师学院达到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应有的高度。技师学院们最大的不足就是场地面积、教师学历、办学资金等硬件条件弱。
(二)实施建议:
1.建议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打破“玻璃门”,开明、开放地把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2.建议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在纳入高等学校的技师学院门口增挂职业技术学院牌子,享受高等学校办学资金、招生等相关待遇,仍由人社部门管理;
3.建议教育部、人社部和各省:保持中高职院校、中高技院校两个序列院校比较办学的局面,国家在比较过程中探索形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模式,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完)
篇2: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xx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变化,明确了我区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向。据悉,我区计划到20xx年,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将向应用型转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经过5~努力,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中职星级认定与财政奖补挂钩
《方案》要求,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将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高教育比大体相当,到20xx年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按照国家标准,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已公布了两个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认定结果,全区共有8所中职学校被评为五星级,44所学校被评为四星级,37所学校被评为三星级,另有5所学校被评为二星级。今后我区将建立中等职业星级学校动态调整机制、星级认定结果与自治区财政奖补挂钩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本科院校在积极建设“双一流”,职业院校也将积极建设“双高”。到20xx年,我区计划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30个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专业群。
职校学生也有望读研
今后,就读职业教育也有望获得更高学历。《方案》明确提出,将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20xx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变化,并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此外,我区还将继续扩大专科升本科招生规模,鼓励应用型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产教融合型本科职业教育。
也就是说,今后完成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头脑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本科学历教育。完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可以通过考试进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
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中,还将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我区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头脑。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制定相关管理和实施办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社会服务所得可作为绩效发放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留意到,《方案》在多个头脑提出了激励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例如,校企合作中,学校从中头脑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分配。学校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的收入,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此外,职业院校通过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前提下,教师可以到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广西职业教育鼓励“走出去”
我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赴境外办学、协同企业“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合作、人文交流基地。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支持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成为服务广西、面向东盟国家行业企业的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桂台职业教育交流常态化。
篇3: 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心得体会
1、“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思是指:职业院校应实行两项功能: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这两项功能是我国开始实行的《职业教育法》规定的。20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履行好,所以需要完善。
2、学历教育与培训关系的认识。这里的“培训”应当非常明确:主要指职业技能培训,简称为职业培训。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两者有同有异:
(1)两者同的地方主要表现为:都要以就业为导向,都要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材为目标;都属于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系统的重要环节。
(2)两者异的地方,一是性质不同。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是国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份,职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份,属于非学历的技术技能培养;二是功能不同。学历教育兼具准职业人培养功能和专业进修功能;职业培训则兼具受训者就业功能和技术技能提升功能;三是对象身份不同。学历教育对象主要是校内学生;职业培训主要对象是校外劳动者――愿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的学员;四是双证书要求不同。学历教育要求实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历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兼具,职业培训没有双证书制度的强迫性要求;五是学习制度不同。学历教育的时间是全日制的;职业培训时间是碎片化的长短时间不一的。
可以说,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两者之间,既有亦此亦彼的模糊地带,也有非此即彼的本质辨别。
3、完善固然非常必要,但,从现代中国发展对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如果仅仅包括这两项功能明显缺少应有的社会贡献度。
4、“畅通技术技能人材成长渠道”的认识。从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角度谈“畅通技术技能人材成长渠道”,那就是:学历教育方向,畅通的渠道主要是职教本科、职教硕士等学历学位的衔接;职业培训方向,畅通的渠道主要是各专业技师(工程师)类、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类的职业技能等级联通。
(二)实行建议:
1、“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建议。首先,建议要转变职业院校普遍存在的重学历教育,轻职业培训的观念,建立用办学历教育的态度办职业培训的信心;其次,建议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足够人员负责具体运作;再次,建议依照业务相连、资源同享、师资通用、课酬分开、标准相同、方法多样、齐头并进原则制定相干政策,提供培训条件。
2、职业院校不但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还建议斟酌四个功能、两类院校、三种办学情势:
(1)四个功能: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
(2)两类院校:中高职院校、中高技院校。
(3)三种办学情势:全日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非全日制教育(如企业新型学徒制教育)。
篇4: 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心得体会
(一)学习体会: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展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是畅通技术技能人材成长渠道的重要措施,也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体现,还是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利用型人材的必要途径。
(二)实行建议:不管是本科职业教育,硕士职业教育,还是博士职业教育,建议都依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进程与生产进程对接”的要求构建新的培养模式,建立职业教育重要的思想,创设与产业需求相适应的专业群,校企合作搭建与市场标准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培养能够实现教学进程与工作进程对接的师资队伍,展开教学进程与工作进程对接的教学。
任何职业院校,只要做到“三个对接”,办学质量就一定高。
篇5: 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心得体会
长学制指本科5⑻年,本硕博连读8年等。
职业教育领域谈长学制,国家层面主要从20xx年5月2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开始。《决定》提出:“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20xx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产教融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95号)又提:“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
“职业教育毕业生”包括中职中技、高职高技毕业生。这就把两类毕业生上“立交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本来只到达大专的,进到可以连读本科了。
本《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展开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和加强专业硕士培养,这里又提“长学制”。这样,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3+2、3+4、3+4+2等长学制教育就和普通教育领域的3+2、3+4、本硕博连读等长学制教育基本一样。
至此,职业教育领域,学历人材成长管道基本买通,学历还是职业教育检验学生水平的第一标准,升学仍成职业院校办学的导向。
(二)实行建议:
1、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材,建议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教科研用结合为途径”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以实现“三个对接”为目标展开。
2、宁波技师学院6年学制技师培养可谓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材的一种。建议参考。
该校从20xx年开始进行学制技师培养,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初中毕业生入读技师班。学制6年。
具体做法是:
(1)初中毕业出发点学生挑选组成学制技师班;
(2)6年2次分流:第3年,水平一般,无力进修或自愿要求毕业就业的学生通过学业考核和获得中级技工证书落后行中级技工毕业分流,第5年,水平一般,无力进修或自愿要求毕业就业的学生通过学业考核和获得高级技工证书落后行高级技工毕业分流;
(3)剩下大约三分之一生源成为技师班学生进入第6年学习;
(4)第6年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做项目。其中,60%项目来自合作企业。
(5)对这些学制技师班的学生,合作企业知根知底,毕业后都被留用,成为企业满意的高技能人材。
篇6:高考都有哪些体检项目和要求?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方案》提出具体指标: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等等。
《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五)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国家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必须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足,助力校园办学。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与实施。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要但还没有建立项目的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有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办学行为。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地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19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参与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大改革调研,提供各种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下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高考体检项目和要求
1、高考体检检查哪些项目
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高考体检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2、高考体检有哪些要求
高考体检之前学生应该在饮食方面有所注意,不要吃太油腻和辛辣以及那些不好消化的东西,更要注意不要饮酒和避免做剧烈的运动。在高考体检之前也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熬夜。另外,如果天气变化比较大,那么学生应该及时增添衣物,注意预防感冒。
一般在高考体检之前应该尽量不要服用药物和保健品之类的,因为有的药物和保健品会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这样就会应该高考体检的结果,如果学生有一些药物必须要服用,那么应该在高考体检的时候向医生说明情况。
有的学生高考体检是在上午,这样应该高考体检有验血和抽血这一项,所以学生不要吃早餐,要空腹检查。如果有的学生是在下午进行的抽血,在早上的时候早餐要以清淡为主,可以喝一些白开水,九点之后就不要在进食了,具体的高考体检是否空腹还要以学校通知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