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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篇1:某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某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滁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 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

一、工作室指导思想

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从而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

二、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成立组织。设立名师办公室,为名师研究提供场地和书籍、电脑等用品,建立名师工作档案,制订工作目标、制度、职责。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情况,为成员制定专业发展的规划,签写名师工作责任状,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本研修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

(2)教学引领。工作室成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成为学习型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发展。工作室要不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使全体成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课题研究。以名师的教育教学特色和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课题式研究。工作室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开展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以论文、研究会、报告会、名师博客、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形成研究过程资料汇编。

(4)教师培养。采用导师制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作为学员、其他教师的导师,与双方结对子,培养学科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要同每个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培养目标、培养方法和途径,努力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

2、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顺畅运行的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作室经费。负责开展研修人员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升综合素养。

(3)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组织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指导成员开展研究课题,或指导成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论文1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4)负责对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采取学年中初评、学年末终评的办法,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适应工作,教学业绩较差的成员、学员提出调整意见。建立成员档案,向学校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成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

(4)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天长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成员必须结对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并积极参加在线互动研讨。

第三章 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组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天长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启湖副局长担任组长,教研室主任赵树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研室各相关学科教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具体事务由魏为秋老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1、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2、协助协调各名师工作室大型研讨及展示活动,组织名师支教等活动。

3、对名师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

4、负责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

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主持人进行组织与管理。

二、经费管理

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为每个工作室每周期(三年)3万元(含主持人工作津贴)。由市教育局按年度下拨到主持人所在单位。名师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代为管理,主持人负责经费开支,主持人和所在学校校长(主持人为校长的由其委托一名负责财务的副校长)共同审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主持人工作津贴、添置书籍和办公用品、专家授课、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公务出差等。其中主持人工作津贴为每年元在市教育局列支。工作经费接受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各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配套经费,创造基本条件,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

三、考核制度

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和主持人两级负责。

(1)天长市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考核。采用到工作室所在校听课、座谈、查看网页、资料等形式,依据工作室成员培养规划实现情况、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对成员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给予表彰;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室,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由成员所在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提升水平等方面综合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篇2: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全区各中小学:

为搭建教师发展的多元化平台,培养一批优秀的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形成“政府创设平台、专家引领指导、学员自主发展、团队同步成长”机制。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首批“松山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准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一线中小学名师,组建以名师姓名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为规范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名师工作室的功能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被热切关注的新模式,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教学、德育工作为纽带,以研究为核心,跨区域、跨学校的教师合作成长共同体,有助于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体系,深化教师教育的理论研究。主要发挥拓展名师自我发展空间、培养和培训优秀教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开发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等。

二、团队组建

1.成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或特色,业绩突出,在松山区、赤峰市、自治区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

(2)近年来主持或者参与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具备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成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个人自主自愿申报,遴选重能力、重业绩教师担任主持人,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职务限制,工作室的其他成员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本校教师参与人数不得超出名师工作室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农村教师人数不得低于名师工作室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人员确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工作室一般以领衔名师姓名命名,实行领衔名师负责制。

三、机制保障

1.教育局划拨“名师工作室”活动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室开展日常活动。

2.积极倡导和鼓励松山区教研员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业务上教研员要大力支持和指导工作室的工作,杜绝掣肘现象发生。优先安排工作室成员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业务进修或培训,优先安排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

3.工作室成员开展活动每周按2节计算工作量。

4.成员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其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外出交流学习、考察除外)。

5.名师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所在单位,设立独立办公场所,开办硬件经费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工作目标

1.带好一支团队。引领工作室成员课程教学出质量,课题研究出成果,使自身成为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并在一个工作周期内,通过传、帮、带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2.抓好一项研究。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

3.做好一个帮扶项目。每学年对应挂钩一所薄弱校或者一个教研组,工作室成员通过蹲点调研、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学科备课组、教研组建设。

4.搞好一次展示。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每年举办一次区级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讲座、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市区范围内介绍、推广。定期开展工作室学术成果集中汇报展示活动。

5.建好一个网页。在松山区教育信息网上开辟名师工作室专栏,使之成为集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于一身的平台,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任务要求

1.工作室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全体成员到基层学校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2.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承担不少于1次的专题讲座或学科业务培训。

3.带头参加区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1—2篇有质量的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并进行阶段汇编。

4.每位成员每学年带教不少于2人,指导不少于2节的研讨课,撰写1篇有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

5.每个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命制一份月考或期中期末考或毕业班模拟考试卷,引领规范各学科各阶段考试试卷命题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上传工作室活动信息、材料、成果到名师工作室专栏。

7.完成教育局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六、考核评价

1.“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每年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价,每个工作周期末作一次终结性评价。

2.考核主要从理论提高、教学引领(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科研能力(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进行。

3.对成绩突出的“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成员给予表彰;在职称评聘、提拔使用、岗位调配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篇3: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滁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 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

一、工作室指导思想

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从而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

二、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成立组织。设立名师办公室,为名师研究提供场地和书籍、电脑等用品,建立名师工作档案,制订工作目标、制度、职责。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情况,为成员制定专业发展的规划,签写名师工作责任状,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本研修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

(2)教学引领。工作室成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成为学习型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发展。工作室要不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使全体成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课题研究。以名师的教育教学特色和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课题式研究。工作室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开展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以论文、研究会、报告会、名师博客、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形成研究过程资料汇编。

(4)教师培养。采用导师制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作为学员、其他教师的导师,与双方结对子,培养学科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要同每个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培养目标、培养方法和途径,努力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

2、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顺畅运行的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作室经费。负责开展研修人员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升综合素养。

(3)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组织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指导成员开展研究课题,或指导成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论文1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4)负责对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采取学年中初评、学年末终评的办法,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适应工作,教学业绩较差的成员、学员提出调整意见。建立成员档案,向学校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成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

(4)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天长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成员必须结对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并积极参加在线互动研讨。

第三章 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组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天长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启湖副局长担任组长,教研室主任赵树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研室各相关学科教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具体事务由魏为秋老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1、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2、协助协调各名师工作室大型研讨及展示活动,组织名师支教等活动。

3、对名师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

4、负责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

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主持人进行组织与管理。

二、经费管理

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为每个工作室每周期(三年)3万元(含主持人工作津贴)。由市教育局按年度下拨到主持人所在单位。名师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代为管理,主持人负责经费开支,主持人和所在学校校长(主持人为校长的由其委托一名负责财务的副校长)共同审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主持人工作津贴、添置书籍和办公用品、专家授课、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公务出差等。其中主持人工作津贴为每年20xx元在市教育局列支。工作经费接受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各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配套经费,创造基本条件,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

三、考核制度

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和主持人两级负责。

(1)天长市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考核。采用到工作室所在校听课、座谈、查看网页、资料等形式,依据工作室成员培养规划实现情况、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对成员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给予表彰;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室,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由成员所在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提升水平等方面综合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篇4: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县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古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优秀教师梯队的建设,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建设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 为原则,以名师为引领,以课程为纽带,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创新优秀教育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开始,县教育局将在全县一线教师中选聘优秀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制定和完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县一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三、名师工作室的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担纲主持的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是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优秀教师参与组成的研究共同体,是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是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职能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组建要求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首席名师所在学校,由县教育局认定并授牌,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面向全县聘请2-3位名师协作,招聘4-6名研修员。 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首席名师牵头。工作室一般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含省特级教师)或省、市骨干教师2-3人担任名师,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定。

每个名师工作室选聘4-6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参与研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个别偏远学校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研修学员。

2.选拔条件

⑴首席名师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③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④近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者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至少1项,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⑤应具备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或古田县名师称号,且现仍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名优教师。

⑥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⑵研修员条件

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研修员,应是我县师德高尚、有自我发展要求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培养潜力的中学教师,经考核予以确认。

①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者至少有1篇论文在教育刊物上发表;

③曾获得过县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县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

④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组建程序

首席名师的选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授牌的程序实施,并向全县公布。

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将分批确定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分批组建古田县名师工作室。20全县拟组建3-5个首批县名师工作室,以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展部分学科名师工作室。

①申请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填写《古田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与《古田县名师工作室名师推荐表》(附件2),交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于年3月1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

②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报请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

③经批准的名师工作室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工作室研修

员,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4.工作室研修员的招聘办法:

①研修员报名:报名对象经学校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以学校为单位向县名师工作办公室提交《名师工作室研修员报名表》(附件3)。研修员申报原则上要与本人任教任职的学科学段对应。

②招聘考核: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报名对象对话,主要考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从中选聘4-6位教师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签订责任状:名师工作室成员与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相关学校、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共同签署《名师工作室工作责任状》。

五、名师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⑴带好一支团队。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研修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⑵抓好一项研究。以首席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立项课题的研

究任务。三年完成后,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接受检查。

⑶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县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县辐射、示范。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⑷出好一批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等成果应以论文、课题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⑸建好一个网页。依托古田教育信息中心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县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

⑹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职责

⑴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⑵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研修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研修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集中研讨

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县内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育教学展示,在名师论坛做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研修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研修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研修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⑶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研修员确定研究课题,或指导研修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2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⑷负责对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研修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研修员职责

⑴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⑵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

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上1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⑶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⑷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⑸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研修员必须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

⑹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⑺完成首席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名师工作室名师及研修员的权利

1.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首席名师及名师享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评选的优先推荐权,研修员享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的优先推荐权。

2.享有参加省、市、县重大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优先权。

3.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4.享有学校相应工作量的权利(首席名师、名师、研修员分别按一个完整工作量的1/3、1/4、1/5计算在其工作量的总量内)。

5.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6.每年度向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申请外出学习一次,经费由各学校承担。

7.名师工作室的名师、研修员参加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七、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1.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⑴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审查名师及研修员资格,负责落实经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⑵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师进修学校。

主 任:(兼)

副主任: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工作指导。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

2.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每年每个工作室给予适当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持。 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县教育局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首席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

3.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师的任期和研修员的研修周期为3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

由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牵头并于每年12月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工作经费,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于每年11月初进行,由首席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于每年12月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实行合同管理,任期内若调离古田,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自动解除合同,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并要求履行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各单位应认真宣传“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相关精神,认真开展好名师及研修员的推荐工作。

2.首席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办实事,在落实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将公布

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单并授牌。

4.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授牌后,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推荐“名师工作室”研修员并上报给相应首席名师,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对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开展工作。

5.“名师工作室”的成果纳入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

篇5: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东海县实验小学

“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工作室”

运作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一、 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名师的领衔、示范、激励、凝聚和辐射作用,把握好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着力点,确立学习共同体的建设目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发展和提升。

二、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基本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条件

1、省特级教师、省市名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优秀;有一定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意识。

3、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组织、管理、培训、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的能力等。

(二)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基本功大赛获奖者。

三、组建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主持人条件和工作室成员的教师填写东海县实验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考核:学校在收到个人申请后,组织教科室、教务处、政教处、校长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察论证。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建立工作室和聘任主持人及成员。

3.公示结果。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选聘教师情况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同意其加入,报教科室备案。

4.成员增减。工作室成员在组建工作室时选聘产生;在工作室周期内运行中,成员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实行退出,调动出县或出系统的,自动脱离工作室。新成员经个人申请、学校考核推荐、工作室审批同意后加入。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负责主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

2.拟定工作室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经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实施工作。

3.承担骨干教师培训等市县级活动的指导讲学工作。

4.通过工作室工作加强对成员培训,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引领和带动本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5.帮助每位成员制定专业发展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并力争在三年内,要推出一名省特级教师,两名以上市级名师,三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十名以上县级学科带头人。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

1.工作室成员要结合工作室计划制定三年自我发展计划,力争三年内在教育教学方面成为市县教研教改的带头人、名师。

2.积极参加本校、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活动(包括校际交流、各级学科会议、各级学科培训和论文与经验的交流活动等),有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成员要系统学习学科的前沿理论与课程改革理论,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做好读书笔记并定期在工作室网络平台发表读后感言,交流心得体会。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价值、有水平的科研论文,完成2节展示课,1次讲座。

4.成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科研课题,定期检查阶段性成果,汇报自己的课题实施进度,并逐渐形成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科研能力。

五、运作

1、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和成员,除了要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外,每月至少还要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或开展专题研讨,或开展课题研究,或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等。

2、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与“青年教师工作室”的对接活动,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六、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评估,负责审查主持人及成员资格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组员有教科室、教导处、政教处、校长办等科室相关负责人。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学年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和奖励。

3.学校尽力为工作室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包括适当减轻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的工作负担。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活动,计入工作量参加年终考核。

关于“青年教师工作室”

一、指导思想:

打造引领全县教育教学快速成长的高素质青年骨干教师团队,促使我校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成立青年教师工作室,用三年左右时间,培育20名青年骨干教师,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良性发展机制。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培养县内一流的学科教师队伍。

1.培养青年骨干团队。以我校现有的 “江苏省特级教师”和“连云港市名师”为主持人和导师,以我校青年教师为主要成员,形成共同探究学科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骨干团队,达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培养一批市、县级骨干教师。

2开展课例研讨活动。“青年教师工作室”成员要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要奋发进取、勇于拼搏,具有吃苦精神。要加强课堂教学反思,及时记录教学中的问题、经验和心得体会,并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和阐述,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每学期每个成员至少要开设一节高质量的县级公开课。

3.开展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工作室”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开展工作,依托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的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工作周期内每名成员至少要完成一个县级以上立项课题,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力争发表。

4.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成员要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培训讲座,要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加强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送教。

篇6:“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宁国市实验小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名师工作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由我校骨干教师领衔,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努力打造一批师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学科知识宽厚,教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并逐步把名师工作室办成全校优秀教师的孵化器,教师队伍建设的助推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加速器。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目标规划,在未来三年间通过“名师工作室”的设立,以“专业引领、同伴互助、交流研讨、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课堂教学为阵地,以网络交流为载体,进一步挖掘名师蕴涵的潜在资源,提升名师的影响力,逐步培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制定和完善名师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一支在教育教学领域里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群体。

具体目标为:

1.引领教师成长,培养名教师

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是工作室研修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本学科(领域)教师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考核等。在每个工作室的研修成员的工作周期内,必须达到以下具体目标之一。

――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有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在市级获奖或刊物公开发表。

2.学科(领域)改革与发展研究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研修成员必须不断地学习国内外、市内外教育教学理论与鲜活经验,牢牢把握学科(领域)改革与发展大局,以工作室为平台,对本学科(领域)改革与发展有超前研究,全力推进学科(领域)建设,引领全体教师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并取得较好效果,使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质量在原基础上有较为显著的提高。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聚焦课堂教学。每年每位工作室研修员至少上一节高水平的公开课,形成一个课例或案例,并进一步提炼和发展成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专题。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研修成员在工作周期内有一项市级重点及以上的课题立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研修成员在工作周期内,每年至少完成一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咨询报告、意见建议或学科(领域)专项分析报告,面向教师、家长或学生作一个具有较高质量的专题讲座。

三、组织建设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个人师德修养,能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在宁国市、宣城市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口碑。

(2)获得宣城市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教师。

2.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

(2)肯吃苦,善钻研,积极进取,有较强的提升自己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

(3)市级以上刊物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

(4)获得过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等荣誉或校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

(5)有培养前景的青年教师和青年班主任。

3.招聘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

(1)名师工作室成员组成由符合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条件的教师提出个人申请,自主选择和教学部门推荐相结合;

(2)年满40周岁以内的教师原则上要申报相对应的名师工作室。

4.签订协议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学校签订《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每个研修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估办法。

5.挂牌运行

由学校发文命名各名师工作室并制订门牌,在教师大会上授牌,名师工作室依据本规定开始全面运作。

四、具体任务

1.强化教育理论学习,工作室主持人每年向成员推荐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每位成员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完成不少于100万字的读书量。

2.建设专题网页或交流QQ群,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有效地使工作室成为动态的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的全生成站。

3.开展专题研修。每月集中一次,就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课题研讨。

4.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实行及时教研、在线交流、听课议课,每位成员每学期至少有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和观摩课。主持人至少有一次专题报告会。

5.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成员可以参与主持人的课题,进行研究,也可以在主持人指导下自主立项课题进行研究。每年必须有一篇质量较高的研究论文(或案例、教学设计)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刊物上发表。

五、评估考核

1.名师工作室必须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职责、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每年年初、年末写出工作计划和工答总结,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在每个工作周期中,依据本《办法》,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工作周期内每年两次的过程性评估和一个工作周期末的终结性评估,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确定评估等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依据本《办法》,负责对研究成员的年度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评估等级。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学期一次的过程性评估等级为优秀的,研修津贴按最高标准发放,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研修津贴减半发放,两次不合格的暂停发放,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终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终结性评估合格的名师工作主持人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六、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名师工作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负责为“名师工作室”提供政策支持。。

组长:庞新华

副组长:刘传平、何绍州、孙旺生。

成员:何芳、周先发、华建忠、阚建兵、吴金萍、王明宏。

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宣城市、宁国市学科教研专家担任顾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有分工,但更要有合作。在工作室的日常工作中,密切配合与合作,共同提高我们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力度。

2.制度保障

学校将制定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3.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确保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活动支出。

二XX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宁国市实验小学首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姓 名工作单位学 科工作室名称
何 芳实验小学语文何 芳名师工作室
吴金萍实验小学语文吴金萍名师工作室
张之清实验小学数学张之清名师工作室
陈 静实验小学数学陈 静名师工作室
姚莹莹实验小学英语姚莹莹名师工作室

附件2: 宁国市实验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意向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
职称任教学科入伍时间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
意向选择工作室或名师
个人工作简历
个人荣誉
教育教学业绩
名师意见
学校意见

篇7:高等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高等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把握好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着力点,确立学习共同体的建设目标,加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特制定本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以培养高层次教育教学专业人才为核心,建设本工作室,旨在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打造旅游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工作室的建设搭建起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和名师领衔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三、建设条件

(一)工作室的组成

工作室以名师黄玉梅作为领衔人。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以旅游学科团队为工作方式,以聚集学科、问题解决为工作重点,以教学研一体化为工作途径。

(二)工作室成员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扎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师条件的教师;

2、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组织、管理、培训、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的能力等。

3.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为6-7人左右。工作室成员产生方式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审查确定的办法。

(三)、产生办法

1.个人申报:符合主持人条件和工作室成员的教师填写怀化市旅游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考核:学校在收到个人申请后,组织教务处、政教处、校长室等科室进行考察论证。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建立工作室和聘任主持人及成员。

3.公示结果。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选聘教师情况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同意其加入,报教务处备案。

四、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

(一)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负责主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

2.拟定工作室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经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实施工作。

3.承担骨干教师培训等市县级活动的指导讲学工作。

4.通过工作室工作加强对成员培训,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引领和带动本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5.帮助每位成员制定专业发展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并力争在三年内,要推出一名省特级教师,两名以上市级名师,三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十名以上县级学科带头人。

6.建立玉梅名师工作室博客。博客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资源生成、成果辐射专栏,要依托网络平台,聚集、整合优质资源,相互学习、切磋、交流、探讨,在合作互动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

1.工作室成员要结合工作室计划制定三年自我发展计划,力争三年内在教育教学方面成为市县教研教改的带头人、名师。

2.积极参加本校、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活动(包括校际交流、各级学科会议、各级学科培训和论文与经验的交流活动等),有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成员要系统学习学科的前沿理论与课程改革理论,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做好读书笔记并定期在工作室网络平台发表读后感言,交流心得体会。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价值、有水平的科研论文,完成2节展示课,1次讲座。

4.成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科研课题,定期检查阶段性成果,汇报自己的课题实施进度,并逐渐形成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科研能力。

五、运作

1、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和成员,除了要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外,每月至少还要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或开展专题研讨,或开展课题研究,或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等。

2、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与“青年教师”的帮扶活动,具体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篇8:创建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期初工作安排,切实保证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有效开展,决定创建镇中心校“名师工作室”,力将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我校优秀教师的成长地、骨干教师的集聚地、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为学校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名师为引领,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专家型教师群体,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发展。

二、名师工作室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主持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由学校各学科或各学段市级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研究、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非行政性机构,是具有先进教育思想观念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学校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或学段教育教学健康发展。

三、名师工作室建设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名师工作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负责人:xx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xx

成员:xx、xx

四、名师工作室职责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全面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2.负责制订“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3.负责开展工作室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高综合素质;

4.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提供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学及管理质量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5.负责对本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负责成员的档案建设。

6.负责组织工作室成员学习交流活动、培训活动;

7.负责总结“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传播先进教育理念;

8.加强自身修养与建设,每年至少完成1本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做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写读书随笔不少于5篇;

9.接受上级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职责

1.听取名师即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指导,接受名师检查评估,向名师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2.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参加学校教育教学研究;

3.认真开展课题实验的实践与研究,力争出经验、出成果;

4.积极参加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每年至少完成1本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做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写读书随笔不少于5篇;

5.积极为全校教师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三)名师工作室的具体任务

1.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全体成员要广泛开展以小课题研究为主要载体的课题研究,每学年要进行课题结题或中期评审;三年内至少要完成1个区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2.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室全体成员每月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天,每学年为全校(或全区)教师上展示课、示范课或研讨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

3.辐射研究成果。工作室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交1篇学科课堂教学案例;三年内至少要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1篇论文(负责人不少于2篇)且有2—3篇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4.开展网络研讨。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网络研讨活动,可充分利用qq群功能,使之成为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并面向学校师生。

篇9: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培养的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小学名教师品牌,省教育厅决定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新周期(2011-2013年)开展“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现对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和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1. 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2. 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

1. 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2. 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 加强师德建设。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 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 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4. 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本周期内,完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委托课题研究,并完成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同时根据当地教育教学情况开展课题研究,为当地教学改革提供科研服务。

5. 发挥名师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

6. 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献言献策。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1. 名师工作室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业务的过程管理。(1)(2)

2. 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应指派一名副校长专门分管名师工作室。

3. 省教育厅定期组织挂牌名师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挂牌名师的专业水平,组织专家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业务检查、评估。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 工作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并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有条件的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2. 制度保障。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为保证挂牌名师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应适当减少挂牌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3. 经费保障。名师工作室由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省教育厅按照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提供经费资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提供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网站建设和外出指导及参观考察的开支。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1. 考核形式。每期省级培训结束后工作室进行一次总结,周期结束后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评。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学校的评价;四是深入课堂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

2. 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3. 考核结果。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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