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书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整理后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希望大家能够受用!

篇1: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
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外经贸局需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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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合资、合作企业需要申报材料(市直属企业一式四套,市、县、区企业三套,其中至少一套正本)
(1)设立合营企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协议、合同、章程(包括实物投资清单、企业进口物资清单等其他合同附件,其中至少提供一份协议、合同、章程正本);
(4)合资、合作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注明在原单位所在职务,合作企业不设董事会,仅设立联合管委会的,提供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5)投资各方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或者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委托书(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派);
(6)投资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外方合法的开业证明、资信证明,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境外投资者是自然人的,提供有关身份和资信情况(或个人存款)的有效证明;
(7)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8)计委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9)合作双方签定的意向书;
(10)特殊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复文件或意见[前置审批;国家限制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以及其他某些特殊行业(如食品、医药、运输等)中央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件];
(11)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
上述各项材料均用中文书写,并装订成册,其中(4)、(5)、(6)、(11)、项不能提供中文文本的,须附中文译本。
2、审批外资企业需申报材料(市直属企业一式四套,市、县、区企业三套,其中至少一套正本)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生产、经营条件落实证明);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注明在原单位所任职务),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5)拟进口设备、物资清单;
(6)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7)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委托部门(外经贸部门)的书面答复函;
(8)外国投资者合作者合法的法律证明文件(境外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或执业登记证明,个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境外公司资信证明文件或个人投资者存款证明);
(9)特殊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复文件(前置审批);
(10)其他有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
上述各材料均用中文书写,并装订成册,(2)、(4)、(8)、(10)项不能提供中文文本的须附中文译本。
3、转报审批需申报材料
(1)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转报文件(一式三份);
(2)上述1或2项全套材料(一式三套);
4、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书需提供的材料及工本费。
; (1)审批合同、章程的全套材料;(2)合同、章程批准文件[各县(市)、区、开发区提供批文一式八份];
(3)技术监督局预赋码通知书;
(4)证书工本费30元。
篇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企业变更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证明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工商变更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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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资格审批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辖区劳动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备案,说明失业原因,符合享受条件的可领取《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审核表》和《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备案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
1、用人单位当年(12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凭证;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资料(工资发放单据);
3、当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核定表、征集表;
4、104号报表。
(二)按失业原因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人员安置方案、清算报告;
2、撤销、解散:主管部门撤销、解散批件、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批复、地税部门注销税务登记意见;
3、终止: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
4、《劳动法》26、27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5、过失减员:相关处理意见(旷工的原始出勤记录)。
三、审核内容:
(一)用人单位及此次失业人员缴费状态,缴费基数;
(二)个人缴费记录;
(三)失业原因判断:劳动关系终止、解除的甲乙方责任;
(四)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及状态。
四、报批程序及时限:
(一)30人以下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30人以上报市局审核,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市局审批自受理区局申报一周内答复。
五、审核结论告知:
(一)享受及折抵享受期意见;
(二)不具备享受原因。
[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资格审批程序]
篇4:权限内规定项目建议书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权限内规定项目建议书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正文:
外资审批管理处
(一)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书(原件)。
2、项目建议书(原件)。
主要内容如下:
⑴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⑵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⑶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⑷合资、合作年限;
⑸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
⑹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
⑺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⑻职工人数和来源;
⑼外汇收支预测;
⑽经济效益预测。
3、项目建议书附件:
(1)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
(2)中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3)外方投资者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或者身份证件以及资信证明(原件);
(4)涉及配额、许可证项目的申请文件(原件);
(5)新建项目的用地规模、地形图和用地落实情况等。
(二)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
1、中方投资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原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主要内容如下:
⑴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⑵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⑶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⑷合资、合作期限;
⑸资金、场地落实情况;
⑹引进技术的内容与方式,价格及支付方式,使用年限,消化、吸收、自我开发的措施;
⑺设备清单,拟选购单位、设备成色及价格估算;
⑻原材料、燃料、零配件的供应渠道落实以及数量、费用估算;
⑼产品销售市场、销售渠道分析评估;
⑽外汇收支安排落实;
⑾规划选址分析评估;
⑿环境保护分析评估;
⒀水、电、煤气、通信、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
⒁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与来源、劳动保护分析评估;
⒂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估算,利润率及投资回收期;
⒃总体评价。
3、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该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证明(原件);
④场地使用许可证明或者场地使用协议书;
⑤水、电、煤气落实证明;
⑥资产评估证明(原件);
⑦中方投资者投资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⑧进口设备清单(原件)。
4、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注意事项:
1、设立外资企业应委托有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审批程序比照合资、合作企业。
2、2002年8月1日起,除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项目、有基本建设内容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省略审批,直接报批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
项目建议书为10个工作日,可行性报告为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