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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济开发区精准服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1:邢台经济开发区精准服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邢台经济开发区精准服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9月11日,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联合辖区镇政府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据悉,本次招聘会以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会前区组织人事局积极对接区内各大企业,挖掘出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新技术岗位,并精心组织20余家企业进场招聘,包括晶澳太阳能、中浩静远、振成机械等区内重点企业,涉及新型能源、生物科技、机械制造等多个重点行业,提供就业岗位800余个。

招聘会举办期间,应聘者络绎不绝,当天接待进场求职人员500余人,发放宣传册600余份,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00余人,招聘会通过政府搭台,不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信息,也满足了企业多元化的用工需求,同时让有志青年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梦。

篇2:北京“”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北京“15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北京将参照大学生村官模式,选聘名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工作。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应对金融危机,北京市提出了15项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北京将加快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和模式改革,使各类应届毕业生升学规模增加10000人左右。此外,全市将从教育系统拿出30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北京市还要求,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聘用北京地区高校硕士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参与研究。课题结束后,对于在聘用期间完成科研任务、连续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进京条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北京市户口。

其他各项措施包括,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制度;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就业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篇3:宁夏:出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邢台经济开发区精准服务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出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下发通知,制定相关措施,推动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介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篇4:武汉三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武汉三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和创业将获得更多政策帮扶。记者昨日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武汉市推出三大计划助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计划一是实名登记荐岗。“除了武汉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登记管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也可实名登记获得荐岗。”武汉市人社局市场处人士介绍,每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获得三次以上免费推荐上岗机会,最快10个工作日可找到就业岗位。

计划二是企业及大学生补贴。目前,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得社保补贴,每年发放企业社保补贴已近2亿元。此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也从每月500元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此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有望获得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商研究中。按初步规划,毕业5年内的一本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新城区企业和社区、农村基层单位就业的,给予每年2万元为期2年的生活补贴,普通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计划三是贷款扶持。设立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每年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超过2500万元。

篇5:湖北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湖北18条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前,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个方面”的`18条措施,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明确到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的工作目标,“举全省之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统计,今年,湖北全省高校毕业生43万人,总量比去年增加3.3万,达到历史峰值,而就业率为69.1%,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为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湖北就业创业,该省此次推出的新政含有一系列创新突破,包括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等优惠,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措施。

篇6: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一)开展就业宣讲进校园活动。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和各区(市)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要加强与本地高校联系,在深入了解高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主动深入校园开展活动。区(市)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安排,解答相关问题。同时,要组织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校园行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企业文化、岗位需求、求职技巧和职业环境。

(二)开展送岗位信息进校园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要依托“成都人才网”、“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继续保持与42所在蓉高校就业网的链接畅通,有针对性地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岗位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发布,方便高校毕业生在校园内直接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相关政策信息,降低求职成本。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区域间就业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招聘活动,或组织本地园区、企业到高校开展招聘活动。要收集整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提前送进校园,方便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就业见习。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发布基层服务岗位和考试活动信息。

(三)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与当地共青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进校园,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就业创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

(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特别是文科专业较多的高校的联系。及时将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信息送进校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掌握一门技术,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选择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落实好相应补贴政策。

(五)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合作,为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要积极与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联系,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充分听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探索组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企业进行短期锻炼,帮助其加深对就业环境的体验,提升其就业指导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扶持政策。今年,重点是全面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时,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二)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及高校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分类帮扶、细化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完善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开展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渠道,力争在

xx月底前基本掌握本地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提升数据和信息质量。

(三)认真组织实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教育、妇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要结合市场需求,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要积极举办特大招聘会、专题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校企供求洽谈会等公益性活动,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招聘相结合等方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目的,继续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通过“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刊等渠道,及时向各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发布见习信息,搭建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互选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见习单位考核评估和激励淘汰机制。

(五)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继续深入推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高其创业能力。要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的作用,落实好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吸纳就业奖励等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小额担保貸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要完善创业指导服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要推动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今年,在我市现有的15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力争再创建更多的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创业,确保完成全市促进11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目标任务。

(六)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摸底排查,将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帮扶。同时要结合各区(市)县实际,大力开发服务基层项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困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100%实现就业。

(七)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对女性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城市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落实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规定上,要确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系统内的组织领导,加强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险、职称评定、人员流动、劳动关系等政策的衔接与贯通,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本《通知》安排的各项活动,有明确时间规定的除外,其余活动均贯穿全年。请各区(市)县人社局于xx月xx日、xx月xx日前将今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处。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年目标工作进行考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篇7: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简报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简报

简报一:

8日,记者从潍坊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9月12日至10月14日,潍坊市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针对届离校未就业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创业。

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广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类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告知可以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和重点推荐等多种方式,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网络信息服务的新模式,组织一些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抓住为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档案托管等业务的时机,广泛采取走访摸排等方式,对在本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实名登记。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岗位信息、培训见习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各种实训项目和专业的教学、模拟等,扎实开展创业项目、创业规划、创业技巧和创业信心等“一对一”指导。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社保、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集群-IPO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另外,针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长期失业毕业生,重点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创业。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开发一批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简报二:

9月9日上午,20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在湖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该活动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承办,湖南工业大学、株洲广播电视台协办。

启动仪式现场,湖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指导师为前来咨询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不仅如此,现场还设立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劳动维权、社保政策、医保政策、工商税务、团委妇联、就业帮扶、创业服务、实名登记(教育、人力资源)、工伤失保等方面的10个政策咨询台,为高校毕业生们答疑解惑,提供相关服务。

本次活动月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以“落实政策促就业,精准服务助成功”为主题,以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将围绕“实名登记、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服务、重点帮扶”四大活动展开。

主办方将集中挖掘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组织系列招聘活动,以及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新模式,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并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简报三:

9 月7 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9 月1 日至9 月30 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对象是2016 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服务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以及依托社区走访摸排等形式,主动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实名信息系统,精准掌握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跟踪了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实名登记数据信息。对收集筛选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及时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做到岗位与人员信息共享,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自主创业。

篇8: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幕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幕

省人力资源市场本月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就业服务月由“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招聘周”、“应往届毕业生援助招聘周”、“中专、高职院校毕业生援助招聘周”和“综合类毕业生援助招聘周”四个活动周共计15场特色招聘会组成,针对以毕业生为主的`不同类别、不同专业、不同技能的求职人群,提供系列特色招聘服务。本周的“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招聘周活动”将从周三起连续举办4天招聘,300多家用人单位将现场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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