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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将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100%援助

篇1:全总将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100%援助

全总将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100%援助

记者22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针对今年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全国总工会把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到重要日程。各级工会组织将在以往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100%援助。

据了解,据对上海、辽宁、江苏、四川等省(区、市)的统计,四省市2009年应届和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总数为3.04万人,预计目前全国尚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总数将在12万人以上。

全总宣教部部长李守镇说,全总即将于近日与教育部联合发文,正式启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各级工会、教育部门将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优先安排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培训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各级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努力保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篇2:江苏将对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

江苏将对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政府了解到,江苏将对家庭困难、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等五类困难毕业生实行一系列“就业援助”,包括由政府对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免费职业介绍和参加就业见习等。

对于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将对其就业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求职补贴等帮扶服务。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则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其原户籍所在地,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

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民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对于离校后回到原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和零转移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政府将逐户逐人登记,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一对一就业服务,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清零”长效机制,确保他们实现保底就业和稳定就业。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政府将摸清底数,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三次岗位推荐,对有培训需求的,组织安排参加一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篇3:陕启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

陕启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

昨日,陕西省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启动。今年,助学活动将把因金融危机返乡农民工子女纳入了救助范围。在仪式现场,陕西省18家企业响应号召,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1200多个就业实习岗位。

据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对困难职工的生活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了较大影响。而目前,陕西省有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29.1万人,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未能实现就业的2万多人。今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除了在历年实施爱心助学范围的基础上,省总工会还把受金融危机影响失业返乡的困难农民工子女也纳入救助范围。省总工会还将提高全省工会助学活动的资助标准,并要求各级工会,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政府助学资金和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同时,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号召全省企业及企业家积极投入到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中来。

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陕西省18家企业响应号召,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1200多个就业实习岗位。陕西省总工会还为刚考入大学的100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发放了每人4000元的`助学金,向劳模连续四年结对帮扶的100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助学金。

全总将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100%援助篇4: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措施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有关政策措施

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公布了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措施。

今年湖南省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超过36万人,是近年来的`最高值,占城镇新增劳动力总量的三分之一强,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对此,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并提出了促进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规定凡省内普通高校湖南籍毕业生和户口档案已迁回湖南省的湖南生源省外普通高校届离校后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都属于就业援助的对象。他们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初审、县(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农村户籍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登记。经实名登记后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一、通过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帮助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二、免费为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优先安排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三、对离校后经就业援助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并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相应社会保险补贴;四、逐步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就业援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湖南省还将采取以下就业援助措施:一是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专项调查,设置专门窗口,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二是重点推荐就业;三是组织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四是积极扶持创业,及时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微利项目贴息等一条龙服务;五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六是提供公益性援助,各级政府和社区将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经过以上就业援助后仍未能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并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篇5:张家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集中开展

张家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集中开展

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日前,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就业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据了解,全市尚未实现就业和历年沉积的高校毕业生约有1.5万人,明年还将新增高校毕业生1.2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前,集中力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采取三种方式摸清底数

按照要求,全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0日至11月30日,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我市生源毕业后从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通过数据核查、登记调查、入户普查三种方式,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就业困难的`大学生,将对其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托底安置。

征集开发三类岗位促进就业

据悉,我市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1月15日至12月底,在全市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见习岗位,开发公益岗位。首先,就业岗位征集将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明年1月底前,我市将征集到的岗位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其次,继续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明年1月底前通过各种就业服务帮扶措施和服务平台,完成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对接,实现见习上岗。此外,各县区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12月底前全市开发500至800个公益岗位,确保满足困难大学生的保障性安置。

“三支一扶”志愿者将于11月底前就业

据悉,已于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的126名“三支一扶”志愿者,目前面临就业难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这部分志愿者的就业工作,我市各县区将拿出专项编制指标予以接收,并于11月底前落实就业岗位。

篇6:河北省多项措施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河北省多项措施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3日下午召开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从11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了解,截至9月底,20全省30.3万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就业23.25万人,就业率达76.7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但是,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年尚未实现就业和历年沉积的高校毕业生目前约有15万人,明年全省还将新增高校毕业生32.5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卡台账

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数据核实、登记调查、入户普查等方式,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一人一卡台账,实行实名管理和动态监测。对困难大学生,将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

◆开发三类岗位促进就业

据悉,我省将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广泛征集就业岗位。明年1月底前,全省将征集5万个就业岗位,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对外发布。

在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我省将继续征集不同类型、不同要求的见习岗位。今年11月底前,完成3万个见习岗位的报名对接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岗位对接,实现见习上岗。

篇7:石家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获就业援助

石家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获就业援助

目前,石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石市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的实施方案》,石市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征集一批见习岗位和就业岗位,同时,继续开发公益岗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悉,受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开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就不容乐观,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往年进一步加大,全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约5.1万人(不含师范类毕业生),从目前的就业情况来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到来前,全市要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实现就业,避免出现就业双峰叠加的不利局面。

据悉,全市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将要征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各县(市)区年底前至少要确定1-2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不得少于20个,并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市直及各县(市)区将继续开发社区、农村基层公益性岗位,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及时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今年12月至1月,市人社局将把征集到的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电子屏幕、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还将组织不同形式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有效安置。

篇8:陕西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启动

陕西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各类就业困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西安市全面启动。据了解,活动期间的援助对象为:经认定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困难家庭、烈士子女或伤残军人家庭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统称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本次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这一主题开展,其中,2月27日在西安市人才市场举行“20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3月1日-3月31日举办“年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

篇9:湖北: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 安排多项财政补贴援助

湖北: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 安排多项财政补贴援助

从今年起,每年安排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对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由地方财政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到以上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以上单位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这是湖北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措施之一。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专门文件,多项财政补贴直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就业,进行自主创业等,并全力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

湖北对参加“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由各县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由湖北省财政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专项补助接受“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县、市、区,其余由当地财政承担。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对于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湖北还将对于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经鉴定达到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按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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